體(ti) “二”為(wei) “一”與(yu) 依“一”起“二”——論王夫之與(yu) 方以智氣論的差異
作者:焦健洋
來源:《周易研究》2025年第3期
摘要:由於(yu) 王夫之的文獻在晚清時期已經被廣泛討論,並對現實產(chan) 生了實際性的影響,因此當方以智的文本受到關(guan) 注時,總有方以智被王夫之“籠罩”了的感覺。然而通過對比可以發現,方以智的“氣”論與(yu) 王夫之的“氣”論有很大的差異。以詮釋《正蒙》為(wei) 例,雖然王夫之的“氣”論以“太虛”體(ti) “二”為(wei) “一”為(wei) 中心對《正蒙》進行了詳細的梳理,但方以智依“一”起“二”的“氣”論切中了張載與(yu) 二程論學之後的思想變動。二人“氣”論的不同呈現了《正蒙》論“性”的不同。對比王夫之與(yu) 方以智的“氣”論,不但能夠凸顯方以智“氣”論的重要意義(yi) ,還可以呈現《正蒙》之“氣”論與(yu) “性”論的多重麵向,並能夠基於(yu) 萬(wan) 有的“同質”性使“相即”論與(yu) “即是”論相互說明。
關(guan) 鍵詞:王夫之方以智《正蒙》張載氣太虛兩(liang) 一
作者簡介:焦健洋(1994-),山東(dong) 中醫藥大學中醫文獻與(yu) 文化研究院講師、博士後,主要研究方向:易學與(yu) 中國哲學。
明末,為(wei) 克服陽明後學造成的空疏學風,為(wei) 學以“實”成為(wei) 這一時期儒家學者普遍秉持的態度。而在這種思想變動中,既有以“理”糾“心”的儒者(以顧憲成、高攀龍為(wei) 代表),又有以“心”正“心”的儒者(以劉宗周為(wei) 代表),更有強調尊經史崇實務的儒者(以黃宗羲、顧炎武、顏元為(wei) 代表)。從(cong) 總的趨勢上來看,複“氣”為(wei) 本(以黃宗羲、王夫之、方以智為(wei) 代表)漸漸成為(wei) 此時的學術主流,而對“氣”學的建構最具理論規模的儒者當數王夫之與(yu) 方以智。因此,深入比較王夫之與(yu) 方以智的思想對於(yu) 從(cong) 整體(ti) 上把握明末氣學的理論走向來說具有重要的意義(yi) ,對此學界已有研究。[1]不過,由於(yu) 種種原因這項工作並未充分展開,這一方麵是由於(yu) 二人的學問比較艱深,他們(men) 皆屬理學(指宋明理學本身)的集大成者,深入研究二人的學問意味著要與(yu) 之前各時期的理學家(指宋明理學本身)乃至佛學展開對話。另一方麵是由於(yu) 文獻整理不易,如《方以智全書(shu) 》在2019年才出版,盡管方氏之學以“氣”為(wei) 本並歸本於(yu) 《易》的思想特點已為(wei) 學界熟知,但由於(yu) 文獻整理的滯後,目前對方氏“氣”論之本質特點的認識仍不甚清晰,這又進一步導致對方以智思想的重要性估計不足,以至於(yu) 當前講明末清初之學多稱“顧顏黃王”而總是遺漏“方”。在此背景下,互比“王”“方”之學顯得更加重要。
一般而言,對王夫之或者方以智思想的討論,大多是以二者為(wei) 中心分析明末清初“氣”學與(yu) “理”學、“心”學之間的互動。但事實上,即便是同一陣營的思想家,思想也往往會(hui) 有很大的差異,並且這種差異很可能會(hui) 由於(yu) 思想的持有者有相同的主張而變得不易察覺,王夫之與(yu) 方以智即屬此類。由於(yu) 王夫之的文獻在晚清時期已經被廣泛討論,並且對現實產(chan) 生了實際性的影響,所以當方以智的文本受到關(guan) 注之時,由於(yu) 二者同屬一個(ge) 陣營,便總有方以智被王夫之“籠罩”的感覺。通過對比可以發現,王夫之與(yu) 方以智論述以“氣”為(wei) 本的方式在張載《正蒙》那裏已經存在。從(cong) 思想來源上看,繼承張載的問題意識是王夫之與(yu) 方以智的共同選擇,王夫之與(yu) 方以智的理論麵向體(ti) 現的正是《正蒙》文本的開放性以及詮釋的多樣性。因此本文擬從(cong) 《正蒙》入手,逐步展現王夫之與(yu) 方以智“氣”論的思想關(guan) 節,以便更加鮮明地突出方氏“氣”學的特點,並間接呈現出張載思想的豐(feng) 富性、多樣性。
一、體(ti) “二”為(wei) “一”:王夫之對“清虛一大”的解釋
眾(zhong) 所周知,張載的氣學圍繞“太虛”展開,“太虛”為(wei) “氣之本體(ti) ”,“太虛”之“氣”聚而為(wei) “萬(wan) 物”,“萬(wan) 物”散而為(wei) “太虛”。[2]依當前學界的觀點,“太虛”“虛空”“即”等都是張載思想的關(guan) 鍵詞。由於(yu) 《正蒙》有“由太虛有天之名,由氣化有道之名”“合虛與(yu) 氣”“虛空即氣”“太虛即氣”“太虛不能無氣”(《張載集》,第7-9頁)等表述,學界遂受牟宗三先生的影響,有分論“太虛”與(yu) “氣”的傾(qing) 向,即“太虛”與(yu) “氣”用“即”來鏈接說明“太虛”與(yu) “氣”有所不同,故應分論“虛”“氣”然後再使二者“相即”一體(ti) ,這樣也就有了“虛氣不二”的說法。[3]但事實上,即便是以“由太虛,有天之名;由氣化,有道之名”為(wei) 綱領,也不必把“太虛”解得比“氣”高明。首先,張載說的“虛空”是對佛教義(yi) 理的概括,因此“虛空”不能比“氣”高明。[4]其次,“太虛無形”而“氣聚則離明得施而有形,氣不聚則離明不得施而無形”(《張載集》,第8頁),故“無形”之“太虛”就是由“氣”之“聚”“散”造就的,沒有超出“氣”之“聚”“散”之外的存在,“虛”沒有“超越性”。還有,從(cong) “氣本之虛則湛一無形”(《張載集》,第10頁)的句法結構來看,“虛”就是形容“氣本”的詞語,“氣本”是“虛”的主體(ti) ,“虛”是描述“氣本”的形容詞,因此“氣之本體(ti) ”指的是“氣”本來的樣子,“氣之本體(ti) ”並不是要表示需要有一個(ge) 其他的什麽(me) 來作“氣”的“本體(ti) ”。所以“即”應解為(wei) “是”而非“相即”,以“即”為(wei) “相即”隻能使理解《正蒙》的過程多了一層曲折。不過從(cong) 源頭上看,這種“虛”“氣”相別的看法很可能導源於(yu) 王夫之。
王夫之在解《正蒙》“太虛無體(ti) ,則無以驗其牽動於(yu) 外”時雲(yun) :“太虛,至清之郛郭,固無體(ti) 而不動,而坱然太虛之中,虛空即氣,氣則動者也。此義(yi) 未安。”[5]王夫之在這裏指出,“太虛”不動而“氣”動,並且“太虛”是“至清之郛郭”。“郛郭”是“虛空”的,這樣“虛空即氣”就被理解為(wei) “無涯”之“氣”充實於(yu) “虛空”,即“虛空者,氣之量;氣彌綸無涯而希微不形,則人見虛空而不見氣,凡虛空皆氣”“陰陽二氣充滿太虛,此外更無他物,亦無間隙”(《張子正蒙注》,載《船山全書(shu) 》第12冊(ce) ,第23、26頁)。但此處還有“此義(yi) 未安”四字,說明這種論斷並不是王夫之的最終看法。因為(wei) 《正蒙》有“太虛者,氣之本體(ti) ”這種直言式的論斷,王夫之在此即說“太虛之為(wei) 體(ti) ,氣也,氣未成象,人見其虛,充周無間者皆氣也”(《張子正蒙注》,載《船山全書(shu) 》第12冊(ce) ,第377頁)。再考《思問錄》之論也可以發現,王夫之在《思問錄》裏直接否定了“郛郭”的存在。王夫之稱:“太虛,一實者也。故曰‘誠者天之道也’。用者,皆其體(ti) 也。”“上天下地曰宇,往古來今曰宙,雖然,莫為(wei) 之郛郭也。惟有郛郭者,則旁有質而中無實,謂之空洞可矣,宇宙其如是哉!宇宙者,積而成乎久大者也。二氣絪縕,知能不舍,故成乎久大。”(《思問錄》,載《船山全書(shu) 》第12冊(ce) ,第402、420頁)此處表示不能說天上地下古今往來有邊界,如果稱其為(wei) “郛郭”就意味者有邊界,這樣一來就不合“二氣絪縕”的積成之功了,故應當“莫為(wei) 之郛郭”。可以看出,王夫之曾嚐試把“太虛”與(yu) “氣”分開,並以“氣”之充實處解“太虛”,但最終由於(yu) 義(yi) 理與(yu) 語句上的雙重困難而放棄了。這就是說,把“太虛”解為(wei) “氣”本來的樣子是最“經濟”的做法,既不用“繞道”疏通義(yi) 理,也不用“繞道”疏通語句,並能以定義(yi) 式的句子直言張載的論述,這也是王夫之最後的選擇。其雲(yun) :“言太和絪縕為(wei) 太虛,以有體(ti) 無形為(wei) 性,則可以資廣生大生而無所倚。”“太虛即氣,絪縕之本體(ti) ,陰陽合於(yu) 太和,雖其實氣也,而未可名之為(wei) 氣;其升降飛揚,莫之為(wei) 而為(wei) 萬(wan) 物之資始者,於(yu) 此言之則謂之天。”(《張子正蒙注》,載《船山全書(shu) 》第12冊(ce) ,第40、32頁)也就是說,稱“氤氳之本體(ti) ”為(wei) “太虛”隻是因為(wei) 此“氣”無形無體(ti) 。不單如此,“由太虛而有天之名”說的也不外乎就是這件事情。“由太虛而有天之名”顯然缺少主語,補上主語就是“氣之本體(ti) ”“由太虛而有天之名”,即由於(yu) “氣”之本體(ti) 是“太虛”無形的,故“氣”之本體(ti) 有了一個(ge) 名字——“天”。
在“太虛無形,氣之本體(ti) ”的問題上,王夫之與(yu) 張載有一致的看法,但二人對於(yu) “太虛”與(yu) “陰陽”的關(guan) 係確有不同的理解。張載雲(yun) :“氣坱然太虛……此虛實、動靜之機,陰陽、剛柔之始。”(《張載集》,第8頁)此處是以“太虛”之“氣”為(wei) 陰陽之始。而王夫之認為(wei) :“陰陽二氣充滿太虛,此外更無他物,亦無間隙。天之象,地之形,皆其所範圍也;散入無形而適得氣之體(ti) ,聚為(wei) 有形而不失氣之常。”(《張子正蒙注》,載《船山全書(shu) 》第12冊(ce) ,第26頁)也就是說在王夫之看來,“太虛”是由“陰陽”二氣所充實的,“太虛”能夠為(wei) “萬(wan) 物所資始”是因為(wei) “太虛”之“實體(ti) ”是陰陽“太和”之氣。王夫之雲(yun) :“陰陽未分,二氣合一,絪縕太和之真體(ti) 。”“天無體(ti) ,太和絪縕之氣,為(wei) 萬(wan) 物所資始,屈伸[6]變化,無跡而不可測,萬(wan) 物之神所資也。”(《張子正蒙注》,載《船山全書(shu) 》第12冊(ce) ,第35、50頁)王夫之之所以如此處理“太虛”與(yu) “陰陽”的關(guan) 係是因為(wei) 《正蒙》並未說清楚天地、陰陽之間的關(guan) 係到底是怎樣的。例如《正蒙》已表示“由太虛而有天之名”,但在描述天地之時又指出“地純陰凝聚於(yu) 中,天浮陽運旋於(yu) 外,此天地之常體(ti) 也”(《張載集》,第10頁)。這樣一來,“地”與(yu) “天”相對為(wei) “純陰”,那麽(me) “太虛”是否應當被視為(wei) “純陽”?《正蒙》還指出:“地所以兩(liang) ,分剛柔男女而效之。”“無無陰陽者,以是知天地變化,二端而已。”(《張載集》,第10頁)既然“地”可以分為(wei) “剛柔”,那麽(me) “地”也是“無無陰陽者”,如此“地”之“純陰”應當如何解釋?如果以“太虛為(wei) 清,清則無礙,無礙故神”為(wei) “陽之清”,以“反清為(wei) 濁,濁則礙,礙則形”為(wei) “陰之濁”,那麽(me) “太虛”即是“陽”,地為(wei) 凝聚不散之物即是“陰”,這也能使“地”為(wei) “純陰”得到一定程度的解釋。但《乾稱篇》又言:“天包載萬(wan) 物於(yu) 內(nei) ,所感所性,乾坤、陰陽兩(liang) 端而已,無內(nei) 外之合,無耳目之引取。”(《張載集》,第63頁)這又有“太虛”之“天”在前而“陰陽”在後的意思,亦即“太虛”之“天”不歸於(yu) 陰陽而包陰陽,因此稱“地,物也;天,神也”“物無逾神之理,故有地斯有天,若其配然爾”(《張載集》,第11頁),“天”與(yu) “地”相對隻是“若其配然”,而非真有二者相對。可以看出,以上問題都需要重新梳理、解釋。
既然王夫之直接將“陰陽”太和之氣視為(wei) “天”之實體(ti) ,那麽(me) 在王夫之看來,天與(yu) 地之間自然不會(hui) 是陰陽相配的關(guan) 係,其雲(yun) :“逾,謂越此別有也。地不能越天之神而自為(wei) 物,成地者天,而天淪浹於(yu) 地之中,本不可以相配。”(《張子正蒙注》,載《船山全書(shu) 》第12冊(ce) ,第51頁)因為(wei) “天”是絪縕生物的本體(ti) ,其雲(yun) :“陰陽合於(yu) 太和,而性情不能不異;惟異生感,故交相䜣合於(yu) 既感之後,而法象以著。”“感者,交相感;陰感於(yu) 陽而形乃成,陽感於(yu) 陰象乃著。遇者,類相遇;陰與(yu) 陰遇,形乃滋,陽與(yu) 陽遇,象乃明。”(《張子正蒙注》,載《船山全書(shu) 》第12冊(ce) ,第36、28頁)即“太虛”至和之陰陽二氣絪縕相感,“陽”感“陰”而為(wei) “象”,“陰”感“陽”而成“形”,“形”之“陰”遇“形”之“陰”則“形”愈明,“象”之“陽”遇“象”之“陽”則“象”更著,成“象”成“形”就是“太虛”聚為(wei) 萬(wan) 物,“形”“象”滋著就是萬(wan) 物的生生不息。這樣一個(ge) 以“太虛”至清為(wei) 本的“氣”化生生之論便由此貞立了起來。因為(wei) “太虛”體(ti) “二”為(wei) “一”(前文“陰陽未分,二氣合一,絪縕太和之真體(ti) ”就是王夫之對《正蒙》“兩(liang) 不立,則一不可見”的解釋),那麽(me) 萬(wan) 有皆體(ti) “二”為(wei) “一”,所謂“三才各有兩(liang) 體(ti) ,陰陽、剛柔、仁義(yi) ,皆太和之氣”,而“太極”就是對此體(ti) “二”為(wei) “一”遍在一切的概括。王夫之在解釋“太和所謂道”時雲(yun) :“道者,天地人物之通理,即所謂太極也。”(《張子正蒙注》,載《船山全書(shu) 》第12冊(ce) ,第15頁)這樣王夫之便以“氣”之本體(ti) 為(wei) 起始形成了一種傾(qing) 向於(yu) “不有兩(liang) ,則無一”(《張子正蒙注》,載《船山全書(shu) 》第12冊(ce) ,第36頁)的生生之論。在此生生之論中,一物得以生成的原因就在於(yu) 一物能夠體(ti) “二”為(wei) “一”。[7]
二、依“一”起“二”:方以智對“一不可見則兩(liang) 之用息”的說明
仍需注意的是,《正蒙》中還隱藏著另一種以“氣”為(wei) 本的思考方式:既然“無形”之“氣”是“太虛”,“氣”聚而有物,散則無形,一切皆被納入“氣”之本體(ti) 與(yu) “氣”之“客形”之中,張載稱此為(wei) “氣聚則離明得施而有形,氣不聚則離明不得施而無形”,那麽(me) “太虛”與(yu) “物”的區別僅(jin) 在於(yu) “氣”之“離明”“施”與(yu) “不施”而已。換言之,“氣”之聚與(yu) 不聚可被視為(wei) “氣”“施”與(yu) “不施”其“離明”的顯現,氣“施”其“離明”則“氣”聚而為(wei) 有形之物,“氣”“不施”其“離明”則“氣”不聚而為(wei) 無形之“太虛”。如此,“太虛”與(yu) “物”僅(jin) 為(wei) “氣”之兩(liang) 端,這兩(liang) 端可直接稱為(wei) “兩(liang) 體(ti) 者,虛實也,動靜也,聚散也,清濁也,其究一而已”(《張載集》,第9頁)。所以《正蒙》所雲(yun) “兩(liang) 不立則一不可見,一不可見則兩(liang) 之用息”(《張載集》,第9頁)與(yu) “一物兩(liang) 體(ti) ,氣也;一故神,兩(liang) 故化,此天之所以參也”(《張載集》,第10頁)並不必如王夫之所言那樣以“一”為(wei) “絪縕太和”之“一”:“絪縕太和”之“真體(ti) ”是“陰陽”二氣,此“一”是“陰陽”二氣“絪縕渾合”(《張子正蒙注》,載《船山全書(shu) 》第12冊(ce) ,第45頁)之“一”;“一不可見則兩(liang) 之用息”就是“合一而為(wei) 太和者,當其未成乎法象,陰陽之用固息也”(《張子正蒙注》,載《船山全書(shu) 》第12冊(ce) ,第36頁),亦即“一不可見則兩(liang) 之用息”說的是“太虛”還未聚而成形象之事。
“一物兩(liang) 體(ti) ,氣也,一故神,兩(liang) 故化”還可理解為(wei) 《正蒙·大易》所雲(yun) “顯,其聚也;隱,其散也。顯且隱,幽明所以存乎象;聚且散,推蕩所以妙乎神”(《張載集》,第54頁)。何為(wei) “神”?在顯隱之間,聚而且散之推蕩變化者為(wei) “神”。“一故神”強調的是“虛”亦“氣”,“實”亦“氣”,“清”亦“氣”,“濁”亦“氣”,一切皆“氣”之屈伸往來。這就是說“一故神”指“氣”之為(wei) “氣”本身即“一”而“神”,而不是指“陰陽”二氣合“一”之“太和”“虛”而“神”。“氣”施其“離明”則“物”由“太虛”“聚”而得顯,不施其“離明”則“物”散而為(wei) “太虛”,“太虛”與(yu) “物”不外乎一“氣”之兩(liang) 端,“氣”“離明”與(yu) 否才是“氣”之為(wei) “神”的體(ti) 現。張載在《正蒙·大易》中還將“一”視為(wei) “易”,其雲(yun) :“大《易》不言有無,言有無,諸子之陋也。”“易,一物而合三才:陰陽氣也,而謂之天;剛柔質也,而謂之地;仁義(yi) 德也,而謂之人。”(《張載集》,第48頁)由此可知,“兩(liang) 體(ti) ”者,無形之“太虛”與(yu) 有形之物也,人處於(yu) 無形之“太虛”與(yu) “有形”之物的聚散往來之中。因“氣”之為(wei) “氣”本“一物兩(liang) 體(ti) ”,故貫“虛實”“顯隱”“聚散”之“氣”之為(wei) “氣”本身可以“易”相稱,其“一物兩(liang) 體(ti) ”而“合三才”,才使天有天之道,地有地之道,人有人之道。所以“一故神,兩(liang) 故化”是對“一物兩(liang) 體(ti) ”之“氣”之為(wei) “氣”本身的體(ti) 現,亦即“一物兩(liang) 體(ti) ”不能隻放在“虛”“實”之間來論,不能隻強調“太虛”之“天”的氣化之道“一故神,兩(liang) 故化”,而應強調貫“虛”“實”(“太虛”為(wei) “虛”,天地萬(wan) 物為(wei) “實”)的“氣”之為(wei) “氣”本身“一故神,兩(liang) 故化”。顯然這種隱含在《正蒙》中的“究一”之意,在王夫之那裏並沒有得到詳細討論。值得關(guan) 注的是,方以智注意到了這一點。
方以智明確指出“一切物皆氣所為(wei) 也,空皆氣所實也”[8],即方以智肯定王夫之所論“太虛”之“氣”“坱然”而充實於(yu) “虛空”。但方以智接著又說:
嚐試量之,兩(liang) 間皆氣,凝為(wei) 形;然有凝形之氣,仍有未凝之氣,與(yu) 形為(wei) 偶;而貫氣與(yu) 形者則大氣也,所以為(wei) 氣者也。虛蒸於(yu) 實中,而有蒸實中之虛,仍有充虛之虛,與(yu) 實為(wei) 偶;其統虛實者則太虛也,所以為(wei) 虛者也。天自分結為(wei) 地,仍有未結之天,以與(yu) 地偶;而貫天地者則太天也,所以為(wei) 天者也。可知三冒若蹴鞠然,常二虛而一實。故曰:止有一實,餘(yu) 二非真。然不立三者,無以明生二貫二之一;不圓三者,無以盡虛實變化之故;不掀三者,無以明直下一際之用。(《易餘(yu) 》,載《方以智全書(shu) 》第1冊(ce) ,第136-137頁)
可以看出,方以智在此處借用了“氣”聚生“物”的生成論來論述天地萬(wan) 物以“氣”為(wei) 本,並且此處借用的張載之語亦是王夫之借以辨析“陰陽—太虛—天地(物)”關(guan) 係的語句,即因“氣”凝而為(wei) “形”,故可以視“地”為(wei) 有形之物。但在方以智看來,“氣”凝而為(wei) “形”一旦發生,那麽(me) “氣”便分成了已凝而成形之“氣”與(yu) 未凝而成形之“氣”。此已凝而成形之“氣”即是“地”,未凝而成形之“氣”即是“天”,此凝而成形之地為(wei) “純陰凝聚於(yu) 中”。因此,恰恰是因為(wei) “天”與(yu) “地”相對相配,“天”才包“地”於(yu) 其中(“天”是未凝形之“氣”,“地”是已凝形之“氣”,凝與(yu) 未凝相對),此時言清輕為(wei) 陽,重濁為(wei) 陰,“地純陰凝聚於(yu) 中,天浮陽運於(yu) 外,此天地之常體(ti) ”就順理成章了。引申而言,“太虛”即“天”之未凝形之“氣”,萬(wan) 物即已形之“氣”,“天”之“虛”與(yu) “物”之“實”相對而在。而究“虛”與(yu) “物”者非它,皆“氣”,無有非“氣”者。此“氣”即“虛”即“物”而貫“虛”與(yu) “物”,方以智稱此既是未凝形之“氣”又是已凝形之“氣”的“氣”為(wei) “大氣”,舉(ju) 此“大氣”正是為(wei) 了標示“兩(liang) 體(ti) 者,虛實也,動靜也,聚散也,清濁也,其究一而已”。故“一物而兩(liang) 體(ti) ,其太極之謂與(yu) ”(《張載集》,第48頁)便是“大氣—氣—形”“太天—天—地”,一貫二而二即是一,立三以一,圓三即一。方以智順著張載“大易不言有無,言有無,諸子之陋”之語,直接提出“太極不落有無”而“一有無”之論,即所謂“不離有無而不落有無者,貫古今之於(yu) 穆太極也”“太極不落陰陽,而陰陽即太極;猶太歲不落冬夏,而冬夏即太歲也”(《易餘(yu) 》,載《方以智全書(shu) 》第1冊(ce) ,第84、82頁)。“陰”是“氣”,“陽”亦是“氣”,故“陰”不是“氣”之為(wei) “氣”本身,“陽”亦不是“氣”之為(wei) “氣”本身,“氣”之為(wei) “氣”本身不落陰陽、即是陰陽。“氣”之為(wei) “氣”本身是“太極”,因此“太極”不落陰陽而即是陰陽。雖然方以智在此處借用了“氣”聚生“物”的“生成論”,但其已將“氣”聚生“物”的思想放入“究一”之意中。在方以智這裏,陰陽之“二”依不落陰陽之“氣”之為(wei) “氣”本身而“立”,是因“一”以立“二”,不是體(ti) “二”而成“一”,所以方以智於(yu) 此處的論述體(ti) 現了生成論向形見論的轉變。盡管方以智以不同於(yu) 王夫之的理解方式來澄清“陰陽—太虛—天地(物)”之間的關(guan) 係,但這種“差異”是“連續”在一起的“差異”,而不是“斷裂”開來的“差異”。
其實,單以“氣”“形”之先後始終生成變化來表達“究一”之意,仍不夠“究竟”,因為(wei) “一物兩(liang) 體(ti) ”之“圓∴”為(wei) “一”應當體(ti) 現的是有一必有二的意思。以“氣”聚“氣”散而成“氣”“形”相對,這必然會(hui) 導致一種隻有“氣”存在而無與(yu) “氣”相對之“他者”存在的狀況出現。這種狀況還能否用“不掀三者,無以明直下一際之用”來討論?由此看來,以“氣”聚“氣”散來表述“究一”之意的方式似乎隻是一種權法,徹底以“一不可見而二之用息”的觀點看“陰陽虛實”,應當是“一不住一之陰陽,即《禮運》所雲(yun) ‘本於(yu) 大一,分而為(wei) 天地’者也;五行四時,從(cong) 此萬(wan) 有,皆一有俱有者也,直謂陰陽為(wei) 有極可也,有極與(yu) 無極相待輪浸,而貫其中者謂之落有不可也,謂之落無不可也,故號之曰太極”(《易餘(yu) 》,載《方以智全書(shu) 》第1冊(ce) ,第78頁)。即氣形、有無、虛實應該與(yu) “太極”一有俱有,不應有隻有氣而未有形、隻有形而未有氣的狀況。因此方以智在早期借生成論來標指“太極”之“形見”,在後期便不再借助這種方式了。
還需指出的是,盡管從(cong) 文本上看,第一種觀“氣”的方式比後一種論“氣”的方式更加明顯,但從(cong) 朱熹的記載來看,後一種看法才是張載與(yu) 程頤互相論學之後的思想。《朱子語類》載:“橫渠說道,止於(yu) 形器中揀個(ge) 好底說耳。謂清為(wei) 道,則濁之中果非道乎?‘客感客形’與(yu) ‘無感無形’,未免有兩(liang) 截之病。”“‘清虛一大’,形容道體(ti) 如此。道兼虛實言,虛隻說得一邊。”“橫渠‘清虛一大’卻是偏。他後來又要兼清濁虛實言,然皆是形而下。”“問:橫渠‘清虛一大’恐入空去否?’曰:‘也不是入空,他都向一邊了……他說成這一邊有,那一邊無,要將這一邊去管那一邊。’”“問:‘橫渠有清虛一大之說,又要兼清濁虛實。’曰:渠初雲(yun) ‘清虛一大’,為(wei) 伊川詰難,乃雲(yun) ‘清兼濁,虛兼實,一兼二,大兼小’。”[9]“清虛一大”就是指“至清”之“太虛”,《正蒙》確實直接指出:“太虛為(wei) 清,清則無礙,無礙故神;反清為(wei) 濁,濁則礙,礙則形。”“凡氣清則通,昏則壅,清極則神。”“神者,太虛妙應之目。”(《張載集》,第9頁)這就是說,“太虛”因其清通無礙而具有神應無窮的特點,而物不具此性。因此《正蒙》的表述確實有重“虛”輕“物”的傾(qing) 向,所以朱熹才說張載是“撿個(ge) 好底”言,橫渠雖不是入空但卻是偏了無一邊。程頤看到了這個(ge) 傾(qing) 向並且與(yu) 張載討論了這個(ge) 問題,討論促使張載從(cong) 以“清虛一大”形容“道體(ti) ”的立場轉向了“道”“兼虛實”的立場。朱熹的門人也從(cong) 《正蒙》中讀出了這兩(liang) 種論“氣”方式,因此有了“橫渠有‘清虛一大’之說,又要兼清濁虛實”這一問。由此看來,對於(yu) 推進張載的思想而言,方以智的思考意義(yi) 重大。
三、觀“氣”與(yu) 觀“性”
既然《正蒙》體(ti) 現了張載觀“氣”方式的變化,那麽(me) 與(yu) 觀“氣”相應的觀“性”的方式也會(hui) 有更多的可能性。依前言,《正蒙》所言之“太虛無形,氣之本體(ti) ,其聚其散,變化之客形爾;至靜無感,性之淵源,有識有知,物交之客感爾”就是以“太虛”為(wei) 中心對“性”加以說明;而“聚亦吾體(ti) ,散亦吾體(ti) ,知死之不亡者,可與(yu) 言性矣”(《張載集》,第7頁)就是以兼虛實聚散之“氣”為(wei) “氣”本身來言“性”。
對於(yu) 王夫之而言,既然“太和”至清之陰陽二氣為(wei) 萬(wan) 物的根本,那麽(me) 《正蒙》對“太虛”無礙於(yu) 萬(wan) 物的表達就是王夫之解“性”的重心,即王夫之認為(wei) “太虛”因至清無礙於(yu) 萬(wan) 物,故“通”於(yu) 萬(wan) 物而體(ti) 之“無而不遺”,其雲(yun) :
氣之未聚於(yu) 太虛,希微而不可見,故清;清則有形有象者皆可入於(yu) 中,而抑可入於(yu) 形象之中,不行而至神也。反者,屈伸聚散相對之謂,氣聚於(yu) 太虛之中則重而濁,物不能入,不能入物,拘礙於(yu) 一而不相通,形之凝滯然也。其在於(yu) 人,太虛者,心涵神也;濁而礙者,耳目口體(ti) 之各成其形也。(《張子正蒙注》,載《船山全書(shu) 》第12冊(ce) ,第31頁)
又雲(yun) :
性,謂其自然之良能,未聚則虛,虛而能有,故神。虛則入萬(wan) 象之中而不礙,神則生萬(wan) 變之質而不窮。(《張子正蒙注》,載《船山全書(shu) 》第12冊(ce) ,第359頁)
可以看出,在王夫之看來,“太虛”至清無礙就是不為(wei) 有形拘礙而能入於(yu) 萬(wan) 物之中,而人之“性”就是“太虛”入於(yu) 人而涵於(yu) 人“心”之中。“太虛”即“天”,“太虛”入於(yu) 人、物如“天氣入乎地氣之中而無不浹”(《思問錄》,載《船山全書(shu) 》第12冊(ce) ,第407頁),故稱“天之所降之衷,則亦徹乎人之形氣”(《尚書(shu) 引義(yi) 》,載《船山全書(shu) 》第2冊(ce) ,第294頁)。此處之“衷”同“中”,又指內(nei) 穿之小衣,故“衷”兼有內(nei) 在之中與(yu) 為(wei) 主於(yu) 中之意。人之形體(ti) 即是“太虛”聚成之形體(ti) ,人之“性”體(ti) 就是“太虛”本身。所以,人之“性”即陰陽“太和”之氣因其至清而無礙,如“火之暖氣入水”(《思問錄》,載《船山全書(shu) 》第12冊(ce) ,第407頁)而入於(yu) 人之聲色嗅味、四體(ti) 百骸,周浹於(yu) 聲色嗅味、四體(ti) 百骸之中。因此,在此陰陽絪縕的語境中,“太虛”在“天”為(wei) “神”,聚而為(wei) 人之形體(ti) ,入於(yu) 人即為(wei) 人之“性”,為(wei) 人之耳目官竅、形體(ti) 百骸之“衷”,如此陰陽“太和”之氣就是“性”之本體(ti) ,其“虛則入萬(wan) 象之中而不礙,神則生萬(wan) 變之質而不窮”。
但是正如前文指出的那樣,以“太虛”為(wei) “氣”之本隻是詮釋《正蒙》的一個(ge) 方向,隻以“太虛”論“性”具有偏於(yu) “無”的傾(qing) 向。在陰陽“太和”之氣周浹物的境況中,陰陽“太和”之氣就是“天”,此“氣”入於(yu) 人就是“性”,人之“性”與(yu) “天”相同一而不分為(wei) 二,但對於(yu) 由此而來的“性”與(yu) “物”、“天”與(yu) “物”而言,就類似隻以方以智所言之“未凝之氣”為(wei) “天”,這樣“天”與(yu) “物”就有了相對的一麵,又由於(yu) “性”即是“天”,因此“性”亦隻能是“入”於(yu) “物”之中而與(yu) “形”有所區別者,也就是說“性”與(yu) “形”隻是如“太和”之“一”那樣的“相待”而合之“一”。如果以“兼清濁虛實”之“氣”之為(wei) “氣”本身來說“性”,則應如《正蒙》所言:“有無虛實通為(wei) 一物者,性也;不能為(wei) 一,非盡性也。飲食男女皆性也,是烏(wu) 可滅?然則有無皆性也,是豈無對?莊、老、浮屠為(wei) 此說久矣,果暢真理乎?”“感者性之神,性者感之體(ti) 。惟屈伸、動靜、終始之能一也,故所以妙萬(wan) 物而謂之神,通萬(wan) 物而謂之道,體(ti) 萬(wan) 物而謂之性。”(《張載集》,第63-64頁)即“氣”以其通萬(wan) 物而言謂之“道”,以其體(ti) 萬(wan) 物而言謂之“性”。“道”即“性”,“性”即“道”,因此“有”“無”皆“性”,而“性”非“有”非“無”即“有”即“無”,故“飲食男女皆性”,能體(ti) 此“一”者為(wei) 能盡“性”;由“性”起“感”,由“感”顯“性”,故“屈伸、動靜、終始”能“究一”、能“合一”者,能盡“性”。所以“性”與(yu) “物”非一非異,“性”渾然絕待,萬(wan) 物由“性”之道體(ti) 直下現成,譬如眾(zhong) 漚直下即是大海水,這也是直接從(cong) “一物兩(liang) 體(ti) ”來看“一太極兩(liang) 儀(yi) 而象之,性也”之意。對此,方以智的論述形成了補充。
方以智雲(yun) :
一陰一陽之互根也,生死為(wei) 之門,終始為(wei) 之幾。原始者原其無始而有始,非止原其氣聚而生也;反終者反其有終而無終,非止反其氣散而死也。死有所以死,生有所以生;生生於(yu) 不生,死死於(yu) 不死;知知而知其不知,不知而知其知知;非心圍乎萬(wan) 物之表裏,而智範乎萬(wan) 世之上下者,烏(wu) 能知乎?(《易餘(yu) 》,載《方以智全書(shu) 》第1冊(ce) ,第87-88頁)
氣聚則生、氣散而死者,命根也;不待生而存、不隨死而亡者,性體(ti) 也;此性命之不可一者也。命以氣言,終無氣外理為(wei) 氣之所依;性以理言,終無理外氣為(wei) 理之所托。如波蕩水,全水在波;如水成波,全波是水:此性命之不可二者也。四端之心盡乃能知性,而知性即所以知天;彼求知天於(yu) 陰陽之說者,外矣!(《易餘(yu) 》,載《方以智全書(shu) 》第1冊(ce) ,第222頁)
僅(jin) 以氣之聚散而言萬(wan) 物之生死始終,並非真正的“原始反終”,能原其所以為(wei) “始”、反其所以為(wei) “終”者,才是真正的“原始反終”。即氣有聚散物有生滅,而所以生所以滅、所以聚所以散者,不生不滅、不聚不散,原此不生不滅、反此不聚不散者本身才是真實的“原始反終”。此不生不滅不聚不散者就是“性”之體(ti) ;氣之聚散非“性”,而隻是因“性”而成之“命”。所以前述以“太虛”之“氣”言“天”聚而生“物”,實際上是在言因“性”而起之“命”,雖然從(cong) “性”“命”不二的角度來看,論“太虛”之“氣”聚生“物”亦是論“性”,但這還不是從(cong) “氣”之為(wei) “氣”本身來論“性”。在方以智看來,“性體(ti) ”本身隻能以“幾”論。[10]氣之聚散變化如冬而夏、夏而冬,而在其中所以冬所以夏者,才是“性”之“幾”。以“大海水”喻之,有波即“物”,無波即“太虛”,波起波落即“氣”聚“氣”散,“大海水”是波之性體(ti) ,“大海水”本身之動即是“性”之“幾”,因此“氣”有聚散而“性”有其“幾”,偏“太虛”仍是以聚散論“性”。“性”有其“幾”而“命”有其行,“命”有其行而“氣”有其化,“氣”化即“命”行,“命”行即“性”即“幾”,三者不一不異,盡“性”者非隻以“太虛”謂之,應以貫虛實而體(ti) 虛實之“大海水”本身來謂之。正因如此,方以智才提出了“質測”即藏“通幾”之論,即由“質測”而得物物“生死”對待之實有之狀,此實有之狀即“所以然”所成之當然之理,由當然之理即可征“所以然”之“幾”,故明“性”可由“質測”而“通幾”。[11]可以看出,“太虛”聚而生物正是“通幾”的必要環節。所以,從(cong) 《正蒙》論“性”的角度來看,將王夫之所論與(yu) 方以智所論合一而觀才是完整的。因為(wei) 隻有在以“實”通“虛”、即用顯體(ti) 、即二即一之中論“性”,才能真正將“一故神,兩(liang) 故化”推向更深層次的討論。而“性”也隻有在“氣”命的流行中,在合“二”為(wei) “一”而有“三”的生生無窮中才能得到完整的呈現,所以以“氣”論“性”,應將王夫之與(yu) 方以智的思想合觀。
結語
由此回看前文已經指出的“相即”論與(yu) “即是”論的問題,可以看出“相即”論與(yu) “即是”論其實都在《正蒙》文本的思想邊界之內(nei) ,二者不矛盾。王夫之雖然以“太虛”即是“氣”解“太虛即氣”,但“太虛”無形之清通無礙,使“太虛”之“氣”能通於(yu) 其之外的任何“氣”,進而使“太虛”能夠與(yu) 其之外的任何“氣”相即為(wei) 一,這就從(cong) “即是”論通向了“相即”論,也就是說“一切皆氣”“即是”隻是為(wei) 了強調萬(wan) 有都是同質的而不是異質的。正因此同質性,“太虛”才能“相即”除“太虛”之外的任何“氣”。方以智的“虛”“實”相即論突出了“有形”必有“無形”者與(yu) 之相即為(wei) 一的特點。因此,無論是“相即”論還是“即是”論都能在萬(wan) 有都是同質的而不是異質的立場上得到相應的說明。這也說明王夫之與(yu) 方以智之氣論的差異並不是一種“斷裂”的差異,而是一種“即差別而統一”的差異,因為(wei) 以“究一”之意來看萬(wan) 物以“氣”為(wei) 本,並不能隻突出“太虛”之“天”在生化萬(wan) 物的過程中具有的、為(wei) 萬(wan) 物之始的、“清虛一大”而神應無窮的根本義(yi) ,而應當既能體(ti) 現“清虛一大”的神應無窮,又能突出“氣”貫“虛”“實”的“一物兩(liang) 體(ti) ”。前者強調“氣”聚成物的生生,後者強調“氣”之為(wei) “氣”本身“一”見而“二”得以立的形見。因此,隻有將王夫之與(yu) 方以智的思想合一而觀,才能對氣學、對《正蒙》做出更加全麵的理解。另外,將兩(liang) 者合觀還能使以“氣”論處理儒佛關(guan) 係的方式更加圓融。王夫之以“氣”聚生物來論述天地萬(wan) 物之實有的方式表現出強烈的辟佛的態度,而站在方以智“圓∴為(wei) 一”的角度來看氣學與(yu) 佛學的關(guan) 係,二者就非常親(qin) 和。①以二者之氣學為(wei) 中心來重新梳理儒佛關(guan) 係,將是一個(ge) 非常有意義(yi) 的課題。
注釋
[1]例如徐儀明先生曾著重從“氣-火”論的角度,詳細討論了王夫之與方以智的思想關聯,並且指出方以智對王夫之“火”論的形成產生了巨大影響。(參見徐儀明《王夫之“火論”哲學思想及其源流》,載《中國哲學史》2019年第4期,第100-106頁)
[2]《正蒙》雲:“太虛無形,氣之本體,其聚其散,變化之客形爾。”“氣之為物,散入無形,適得吾體;聚為有象,不失吾常;太虛不能無氣,氣不能不聚而為萬物,萬物不能不散而為太虛。循是出入,是皆不得已而然也。”([宋]張載《張載集》,北京:中華書局,1978年,第7頁。下引該書,僅隨文標注書名與頁碼,標點有改動)
[3]參見楊立華《隱顯與有無:再論張載哲學中的虛氣問題》,載《中國哲學史》2020年第4期,第13-17頁;朱漢民《張載究天人之際的太虛論》,載《人文雜誌》2020年第11期,第1-6頁;吳震《張載道學論綱》,載《哲學研究》2020年第12期,第37-45頁。
[4]《正蒙》載:“知虛空即氣,則有無、隱顯、神化、性命通一無二……若謂萬象為太虛中所見之物,則物與虛不相資,形自形,性自性,形性、天人不相待而有,陷於浮屠以山河大地為見病之說。此道不明,正由懵者略知體虛空為性,不知本天道為用,反以人見之小因緣天地。明有不盡,則誣世界乾坤為幻化。”(《張載集》,第8頁)“正由懵者略知體虛空為性”是對佛教義理的概括,也就是說這裏指出“虛空”是在針對佛教“以乾坤為幻化”的做法,所以“虛空”不能比“氣”高明。“知虛空即氣”翻譯為白話文應該是:一定要認識到“虛空”也是“氣”,沒有不是“氣”的“虛空”,所以佛教與道教的說法都是有漏的,因為二教都認為“虛”不是“氣”。換言之,想在“氣”之外另找一不是“氣”的“虛”,都同於佛、道二教的做法。
[5][明]王夫之《張子正蒙注》,載《船山全書》第12冊,長沙:嶽麓書社,2011年,第50頁。下引《船山全書》,僅隨文標注著作名、全書名、冊數與頁碼,標點有改動。
[6]原書“伸”字闕,據中華書局本補,參見[清]王夫之《張子正蒙注》,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34頁。
[7]王夫之雲:“陰陽合於太和而相容,為物不二,然而陰陽已自成乎其體性,待感而後合以起用。天之生物,人之成能,非有陰陽之體,感無從生,非乘乎感以動靜,則體中槁而不能起無窮之體。”(《張子正蒙注》,載《船山全書》第12冊,第366頁)
[8][明]方以智《物理小識》,載黃德寬、諸偉奇主編《方以智全書》第7冊,合肥:黃山書社,2018年,第114頁。下引《方以智全書》,僅隨文標注著作名、全書名、冊數與頁碼,標點有改動。
[9][宋]黎靖德編,王星賢點校《朱子語類》,北京:中華書局,1986年,第2533、2539、2538頁,標點有改動。
[10]方以智雲:“所以冬即其所以夏,如是而無冬夏矣,冬冬夏夏皆有此無冬夏者貫其中而幾其間焉。然無冬夏者,終不能廢此冬夏夏冬之幾貫也。所以生即其所以死,如是而無生死矣。生生死死,皆有此無生死者貫其中而緣其間焉,然而無生死者,終不能廢此生死死生之緣貫也。不知幾,安能知緣?不知緣,安能知貫?”(《易餘》,載《方以智全書》第1冊,第89頁)這表明“性”之“幾”如佛之“緣”,並不用言語直接稱謂,隻能在無言之行中默識之。
[11]方以智雲:“推而至於不可知,轉以可知者攝之。以費知隱,重玄一實,是物物神神之深幾也。寂感之蘊,深究其所自來,是曰‘通幾’。物有其故,實考究之,大而元會,小而草木螽蠕,類其性情,征其好惡,推其常變,是曰‘質測’。質測即藏通幾者也。”(《物理小識》,載《方以智全書》第7冊,第96頁)
[12]例如,王夫之雲:“以為摶聚而合一之者,謂陰陽皆偶合者也。同即異,總即別,成即毀,而道函其外。則以陰以陽而皆非道,而道統為攝,於是而釋氏之說起矣。陰還於陰,陽還於陽,則陰陽退處而道為大圓矣。”(《周易外傳》,載《船山全書》第1冊,第1003頁)而方以智則言:“圓∴三點,舉一明三,即是兩端用中,一以貫之……三身、三智、三諦、三句,皆不外此。”(《東西均》,載《方以智全書》第1冊,第268頁)在王夫之看來,釋氏之“道”不在陰陽之中而在陰陽之外,釋氏或以陰陽為偶合,或不以陰陽為常道,故其說有陋。方以智則認為釋氏所言的“大圓”之“道”能夠用來表現“太極”的“圓∴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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