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羅賓遜】理智與情感

欄目:文化雜談
發布時間:2021-07-28 15:19:45
標簽:吳萬偉

理智與(yu) 情感

作者:詹姆斯·羅賓遜 吳萬(wan) 偉(wei)  

來源:譯者授權伟德线上平台發布

 


本文試圖找到溝通理智與(yu) 情感的橋梁。

 

人們(men) 常說,心靈(heart)和心智(mind),即情感與(yu) 理智是相對的,其實並非如此。本文旨在強化我們(men) 對這兩(liang) 者之間聯係的意識。

 

這裏,當我使用“理智”這個(ge) 詞時,我指的是三個(ge) 獨特概念。前兩(liang) 者是理性潛能---思考、理解和推理能力---和理由---口頭的或書(shu) 麵的理由用來辯護或解釋。“理智”這個(ge) 詞的第三個(ge) 用途指的是一個(ge) 命題或一套命題的合理性或者說得通。“理智”這個(ge) 詞的第三個(ge) 用途涉及到判斷,按照某些現成的標準,理智的辯護或解釋的具體(ti) 命題是否足夠合理---即這個(ge) 理智是否有合理的理由。比如,“我想到街道拐角的商店買(mai) 一些熱帶魚”的命題包含了解釋“因為(wei) 我想買(mai) 一些熱帶魚”。但是,對某些人來說,這個(ge) 命題可能沒有合理性,如果此人知道這家商店是雜貨店而不是水族館。

 

現在讓我們(men) 圍繞情感轉圈。“情感”這個(ge) 詞來自拉丁名詞mōtus,意思是“移動”或“運動”。從(cong) 古典來說,實際上有兩(liang) 種情感:心靈情感(愛戀)和身體(ti) 情感(激情),這個(ge) 區分可以在聖托馬斯·阿奎那(St Thomas Aquinas)的著作中找到。比如,在《神學大全》(Summa Theologica c.1268)中,他注意到愛的激情和愛慕的差別 (1a. 82.5, ad1)。愛戀的其他例子(除了阿奎那給出的例子之外)包括熱情、怨恨、寬恕甚至勤勉的關(guan) 注等。但是,在此我們(men) 知道激情和愛戀是兩(liang) 種不同的情感就足夠了,激情事關(guan) 身體(ti) ,愛戀事關(guan) 關(guan) 心靈。就本文的目的而言,我們(men) 將集中探討那些屬於(yu) 身體(ti) 的激情(運動)。特別集中在激情上,我們(men) 希望弄清楚為(wei) 什麽(me) 心靈(heart)和心智(mind)最初是有區別的。

 

阿奎那宣稱所有激情都伴隨著心律的增加或減少 (Summa, 1a.2ae, 24.2, ad2)。當我們(men) 吃飯、喝酒或從(cong) 事攻擊性或浪漫活動時,如果我們(men) 停下來承認心中發生之事,這是確定無疑的。應該注意到的是,這些活動本身不是激情。相反,它們(men) 是誘惑激情的活動,也是激情活動的後果。其實,人們(men) 通常的吃喝、打架或性交等活動是因為(wei) 人們(men) 相應地餓、渴、生氣、性興(xing) 奮,這些都是激情---雖然絕非必要的---從(cong) 事這些活動的結果就是激情得到滿足、解渴、報複、釋放。

 

讓我們(men) 那饑餓的激情作為(wei) 例子。這是來自身體(ti) 顯然來自肚子的激情。這種感覺(這裏我用了情感的同義(yi) 詞)是在身體(ti) 上體(ti) 現出來的。它呈現出不同的程度---饑餓程度不同---可能表現出不同的身體(ti) 反應如尖利的疼痛或沉悶的不舒服。當然,這些仍然是身體(ti) 反應。

 

現在,饑餓的激情並不是理智官能的一部分---即思維、理解或者推理能力---因為(wei) 理智官能是心智官能,因而是非身體(ti) 官能。這種觀察延伸到所有身體(ti) 情感。這是理解激情和理智或者心靈(有時候是字麵意思的心)與(yu) 心智邊界的方式。但是,這種邊界並非無法溝通的。

 


理智與(yu) 情感,塞西莉亞(ya) ·牟(Cecilia Mou)作,2021

 mage © Cecilia Mou 2021. 

 

用兩(liang) 種簡單的方式溝通兩(liang) 邊

 

理智能力---傳(chuan) 統上被稱為(wei) 思想---產(chan) 生理由,在這個(ge) 案例中,在思想的意義(yi) 上就是可以說出的辯護或解釋。比如我向朋友建議“我們(men) 應該去吃點東(dong) 西,因為(wei) 我餓了,”接著,“因為(wei) 我餓了”作為(wei) 我希望我們(men) 去吃點東(dong) 西的理由/解釋。在這種方式中,激情被用來作為(wei) 行動的理由,而且是理智能力可以理解的理由。因此,提供基於(yu) 激情的理由就是打破心靈和心智界限的方式。

 

思考激情和思想邊界的另外一種方式是首先注意到激情在某種程度上是不由自主的。也就是說,我們(men) 沒有辦法控製是否感到饑餓或幹渴,隻能對是否感到憤怒或傷(shang) 心進行有限的控製。雖然這是真實的,我們(men) 仍然有可能控製自己如何行動以及或是否依據激情行動。因此,我們(men) 應該為(wei) 自己的行動負責。

 

我們(men) 如何依據激情行動可以通過我們(men) 的理智能力來判斷,比如我們(men) 賦予它們(men) 理由以及判定行動是否合理。這是溝通心靈和心智鴻溝的另一種方式。比如,“我去跑步為(wei) 的是轉移方向,發泄憤怒”這個(ge) 命題或許被用來表達理性地使用憤怒,如果理性使用憤怒的標準是“用建設性的方式發泄憤怒”的話。因此,即使憤怒的情感不是自由感受到的或自願產(chan) 生的,它仍然可以通過一種足以滿足或實現理性標準的方式表現出來。因此,我的辯護命題---我為(wei) 自己提供的使用憤怒激情的理由可以被認為(wei) 是理性的。它是理智的理由。

 

思想實驗

 

我們(men) 看到雖然情感和理智之間存在分界,但這個(ge) 邊界並非不可跨越。這首先通過顯示激情是我們(men) 的理智能力可以理解和使用的而展現出來,激情能夠被指代為(wei) 旨在解釋行動欲望或為(wei) 之辯護的組成部分。在此基礎上,它被視為(wei) 激情即便可能有些身不由己,但仍然能夠依據個(ge) 人的判斷標準以理智的方式行動。

 

親(qin) 愛的讀者,你能嚐試的練習(xi) 如下。就拿源於(yu) 身體(ti) 的任何情感---如饑餓、幹渴、性衝(chong) 動、憤怒、恐懼、快樂(le) 或身體(ti) 感受到的包括疼痛或快樂(le) 在內(nei) 任何東(dong) 西為(wei) 例。詢問你自己是否可能解釋基於(yu) 情感的行動,並為(wei) 之辯護。比如,為(wei) 某個(ge) 行動的辯護可能是“我要喝掉冰箱裏的最後一瓶啤酒,因為(wei) 我渴了。”接著,額外再問你自己這種辯護是否與(yu) 你的其他信念和承諾相吻合。這裏的標準可能是“分享就是關(guan) 心”原則。在此案例中,你沒有考慮朋友是否可能喜歡啤酒---因此你的“分享就是關(guan) 心”的原則並沒有得到充分滿足。你逐漸得出結論,你喝掉最後一瓶啤酒的理由並不理智,因為(wei) 這樣的行為(wei) 可能與(yu) 你的其他信念格格不入。即便有些不太情願,你也可能大聲喊,是否有人願意與(yu) 你分享這最後一瓶啤酒。

 

作者簡介:詹姆斯·羅賓遜(James R. Robinson),剛剛獲得碩士學位,住在荷蘭,目前作為園藝師和兼職英語老師。
 
譯自:Reason & Emotion by James R. Robin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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