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桐生】再論《樂經》 不是文字典籍

欄目:文化雜談
發布時間:2021-05-13 00:04:47
標簽:《樂經》

再論《樂(le) 經》 不是文字典籍

作者:陳桐生(廣東(dong) 外語外貿大學中文學院教授)

來源:《光明日報》

 

【文學爭(zheng) 鳴】

 

《樂(le) 經》究竟是指曲譜還是文字典籍,古今有兩(liang) 種截然不同的觀點。王齊洲教授力主《樂(le) 經》是文字典籍,我則堅定地認為(wei) 《樂(le) 經》是指上古三代的曲譜,因缺乏記譜技術而無法成書(shu) 。近日又拜讀王齊洲教授《〈樂(le) 經〉是文字典籍而非曲譜辨》(《光明日報》2021年1月11日),啟發益多。我曾有幸與(yu) 王齊洲教授同事,曆來欽佩他的才學。近來我們(men) 圍繞《樂(le) 經》各抒己見,相信這種學術爭(zheng) 鳴於(yu) 己於(yu) 人於(yu) 學,都有益無害。作為(wei) 善意的回應,我想繼續說明為(wei) 什麽(me) 《樂(le) 經》不是文字典籍。

 

首先,從(cong) “樂(le) 經”概念的來源可知它不是文字典籍。“樂(le) 經”源出於(yu) 《莊子·天運》等文獻中的“六經”。“六經”概念可以上溯到春秋時期的“《詩》、《書(shu) 》、禮、樂(le) ”。西周春秋人士認為(wei) ,治國理政需要遵循前代故事。《國語·周語上》載樊穆仲曰:“賦事行刑,必問於(yu) 遺訓而谘於(yu) 故實。”所謂“遺訓”“故實”,是指先王留下的訓誡和施政故事。“遺訓”“故實”的內(nei) 容甚廣,其中最大的“遺訓”“故實”就是“《詩》、《書(shu) 》、禮、樂(le) ”。《左傳(chuan) ·僖公二十七年》載:“謀元帥,趙衰曰:‘郤縠可。臣亟聞其言矣,說禮樂(le) 而敦《詩》《書(shu) 》。《詩》《書(shu) 》,義(yi) 之府也;禮樂(le) ,德之則也。’”趙衰認為(wei) 郤縠可以擔任晉國三軍(jun) 統帥,理由是郤縠愛好《詩》、《書(shu) 》、禮、樂(le) 這些“遺訓”和“故實”。由此可知,大約在春秋中葉,“《詩》、《書(shu) 》、禮、樂(le) ”就已成為(wei) 代表“遺訓”“故實”的固定結構。其中《詩》《書(shu) 》是文字典籍,屬於(yu) 物質文化遺產(chan) 。《史記·儒林列傳(chuan) 》說:“禮固自孔子時而其經不具。”可見“禮”在趙衰時代仍以口傳(chuan) 身授的形式存在,尚未形成文字典籍。“樂(le) ”是指禮儀(yi) 中演奏的樂(le) 曲,這些樂(le) 曲通過樂(le) 工教習(xi) 演肄而世代相傳(chuan) 。在沒有記譜技術的曆史條件下,“樂(le) ”當然不可能載之簡帛。所以,趙衰時代的“禮”“樂(le) ”均屬非物質文化遺產(chan) 。進入戰國中後期,部分儒道學者在春秋“《詩》、《書(shu) 》、禮、樂(le) ”的基礎上,加上《周易》和《春秋》,由此形成“六經”概念。在《莊子·天運》時代,“禮樂(le) ”是不是已經成書(shu) 了呢?今本《儀(yi) 禮》的作者和成書(shu) 年代都不清楚,但大體(ti) 可以推斷為(wei) 孔子所授、孔門後學所記錄整理,因此在《莊子·天運》寫(xie) 作的戰國中後期,《儀(yi) 禮》成書(shu) 的概率比較大,完成了由非物質文化遺產(chan) 到物質文化遺產(chan) 的轉變。“樂(le) ”則因其缺乏記譜技術而始終未能成書(shu) 。這樣,“六經”就由兩(liang) 個(ge) 部分組成:一是屬於(yu) 物質文化遺產(chan) 的《詩》《書(shu) 》《禮》《易》《春秋》;二是屬於(yu) 非物質文化遺產(chan) 的“樂(le) ”。無法成書(shu) 的“樂(le) ”,夾在五本已經成書(shu) 的經典之中,遂使後人誤認為(wei) “樂(le) ”也是文字典籍,誤解由此而來。今人在整理《郭店楚墓竹簡·六德》《莊子·天地》《莊子·天下》《禮記·經解》《荀子·勸學》時,無一例外地給“六經”中的“樂(le) ”也加上書(shu) 名號。不過,即使後人給“樂(le) 經”加上書(shu) 名號,也改變不了它無法成書(shu) 的事實,更不能認定它是一部文字典籍。

 

其次,《論語》載孔子論樂(le) ,都是指樂(le) 曲而不是文字典籍。據楊伯峻統計,《論語》中“樂(le) ”字出現46次,其中意為(wei) 音樂(le) 的“樂(le) ”共22次。在孔子論樂(le) 語錄中,《子罕》中一則語錄最為(wei) 有名:“吾自衛反魯,然後樂(le) 正,雅頌各得其所。”“樂(le) 正”意謂校正“殘闕失次”(朱熹語)的雅頌音樂(le) 。《漢書(shu) ·禮樂(le) 誌》說:“王官失業(ye) ,雅頌相錯,孔子論而定之。”劉寶楠《論語正義(yi) 》引毛奇齡《四書(shu) 改錯》雲(yun) :“正樂(le) ,正樂(le) 章也,正雅頌之入樂(le) 部者也。”楊伯峻《論語譯注》將這則語錄譯為(wei) :“我從(cong) 衛國回到魯國,才把音樂(le) (的篇章)整理出來,使《雅》歸《雅》,《頌》歸《頌》,各有適當的安置。”楊先生這個(ge) 翻譯是準確的。孔子在此說得很清楚,他校正的是雅頌音樂(le) ,而不是文字典籍。儒家後學認為(wei) 孔子最大的業(ye) 績是“刪述六經”——刪《詩》、序《書(shu) 》、述《禮》、正《樂(le) 》、作《易傳(chuan) 》、著《春秋》,如果《樂(le) 經》是文字典籍,為(wei) 什麽(me) 孔子無一字提及《樂(le) 經》文字,而隻說他整理《雅》《頌》樂(le) 曲呢?《論語》中孔子論樂(le) 的其他語錄,也都是指樂(le) 曲。例如,《八佾》載:“子語魯大師樂(le) ,曰:‘樂(le) 其可知也:始作,翕如也;從(cong) 之,純如也,皦如也,繹如也,以成。’”同篇載孔子論述帝舜樂(le) 曲《韶》盡善盡美,而周武王樂(le) 曲《武》則盡美而未能盡善。《泰伯》載孔子曰:“師摯之始,《關(guan) 雎》之亂(luan) ,洋洋乎盈耳哉!”《述而》載孔子在齊聞《韶》,三月不知肉味。《衛靈公》載孔子論“樂(le) 則《韶》舞”“放鄭聲”。孔子的這些論樂(le) 語錄,無論是泛論音樂(le) ,還是具體(ti) 評論某一首樂(le) 曲,都不出音樂(le) 曲譜的範圍。

 

再次,戰國儒家著作和其他戰國文獻中都找不到“《樂(le) 》曰”的字眼。戰國儒家著述,喜歡引經據典。先看戰國前期儒家子思的著作。據《隋書(shu) ·音樂(le) 誌》引沈約之語,《禮記》中的《坊記》《表記》《緇衣》等篇取自《子思子》。《坊記》《表記》《緇衣》都是采用“子曰+經典言論”的結構形式,文章所征引的經典包括《詩》《書(shu) 》《易》《春秋》《論語》等文獻。極有意味的是,《坊記》《表記》《緇衣》征引了五經的文字,卻始終沒有出現“《樂(le) 》曰”的字眼。如果《樂(le) 經》是文字典籍,那麽(me) ,為(wei) 什麽(me) 以征引經典為(wei) 特色的《坊記》《表記》《緇衣》竟無一語及之呢?或許有人會(hui) 說,《坊記》三篇沒有“《樂(le) 曰》”,這是因為(wei) 《樂(le) 經》誕生於(yu) 子思之後。可是,戰國中後期儒家大師孟子、荀子著作中仍然沒有出現“《樂(le) 》曰”。《孟子》一書(shu) 述《詩》《書(shu) 》,論《春秋》,但是從(cong) 未提及《樂(le) 經》。荀子是被古今學者視為(wei) 有功於(yu) 諸經的人,他在書(shu) 中多次論及《詩》《書(shu) 》《禮》《樂(le) 》《春秋》,荀子說過“《樂(le) 》之中和也”(《勸學》),也說過“《樂(le) 》言是其和也”(《儒效》),這些都是圍繞樂(le) 曲功能而講的,從(cong) 中看不出《樂(le) 》是文字典籍。荀子還專(zhuan) 門寫(xie) 了一篇《樂(le) 論》,如果真有《樂(le) 經》這部文字典籍,那麽(me) 荀子無論如何也會(hui) 在《樂(le) 論》一文中加以征引,可是《樂(le) 論》通篇都是針對墨子“非樂(le) ”觀點,大講特講音樂(le) 疏導性情、移風易俗、合同聚心的教化功能,仍然看不到“《樂(le) 》曰”的字樣。進一步來看,不僅(jin) 戰國儒家著作中沒有“《樂(le) 曰》”字眼,而且在整個(ge) 戰國文獻中也找不到“《樂(le) 》曰”。戰國文獻論及音樂(le) 的文章不在少數,如果《樂(le) 經》真的是文字典籍,那麽(me) ,上述現象就是不可思議的事情。

 

最後,《禮記·樂(le) 記》所論之樂(le) 是指樂(le) 曲。“記”是戰國秦漢時期的一種解經文體(ti) 。《樂(le) 記》之“記”,應該是相對於(yu) 《樂(le) 經》而言的。“記”的文體(ti) 特征是雜錄,與(yu) “故”“訓”“傳(chuan) ”等解經文體(ti) 有所不同。作為(wei) 解釋《樂(le) 經》的傳(chuan) 記,《樂(le) 記》雖然不能像《春秋公羊傳(chuan) 》《春秋穀梁傳(chuan) 》那樣逐字逐句解經,但最終要歸結到《樂(le) 經》。令人奇怪的是,《樂(le) 記》講音樂(le) 的起源與(yu) 本質,講音樂(le) 與(yu) 封建政治的關(guan) 係,講音樂(le) 的社會(hui) 教化功能,講禮與(yu) 樂(le) 的相輔相成,講音樂(le) 的審美特征,就是始終不提《樂(le) 經》,文中也沒有出現“《樂(le) 曰》”字眼。《樂(le) 記》倒是用一定的篇幅討論了《大章》《鹹池》《韶》《夏》《武》《頌》《大雅》《小雅》《風》《商》《齊》等上古三代樂(le) 曲,分析“古樂(le) ”“鄭音”“衛音”“宋音”“齊音”等音樂(le) 不同的特色與(yu) 社會(hui) 功能。這告訴我們(men) ,《樂(le) 記》作者心目中的《樂(le) 經》,是那些由樂(le) 師演奏的樂(le) 曲,而不是文字典籍。

 

《樂(le) 經》是文字經典的唯一證據,就是“樂(le) ”與(yu) 其他五經並稱“六經”,既然其他五經是文字經典,那麽(me) “樂(le) ”也應該是文字典籍。其實,“樂(le) ”廁身“六經”之中,是在特定曆史語境下的產(chan) 物,並不能說明它已經成書(shu) 。先秦的“樂(le) ”,始終都是以樂(le) 師演奏樂(le) 曲的形式存在,根本不存在文字典籍《樂(le) 經》。以為(wei) 《樂(le) 經》是文字典籍,這對《樂(le) 經》是一個(ge) 很大的誤解。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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