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承】王陽明哲學中的“公共性”思想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18-09-04 18:46:21
標簽:
朱承

作者簡介:朱承,男,安徽安慶人,西元1977年生,華東(dong) 師範大學哲學博士。現任華東(dong) 師範大學哲學係暨中國現代思想文化研究所教授。著有《治心與(yu) 治世——王陽明哲學的政治向度》《儒家的如何是好》《信念與(yu) 教化——陽明後學的政治哲學》《禮樂(le) 文明與(yu) 生活政治》等。


王陽明哲學中的“公共性”思想

作者:朱承

來源:作者授權伟德线上平台發表,原載《浙江社會(hui) 科學》2018年第8期

時間:孔子二五六九年歲次戊戌七月廿五日己亥

            耶穌2018年9月4日

 

摘要:王陽明的心學,不是個(ge) 體(ti) 心性滿足的玄虛之學,而是具有追求公共之善、實現公共關(guan) 懷等“公共性”維度的思想。“心體(ti) ”與(yu) “良知”所蘊含的“公共性”維度,是王陽明哲學“公共性”思想的基石;“萬(wan) 物一體(ti) ”與(yu) “三代之治”等秩序設想,體(ti) 現了王陽明哲學對於(yu) 公共之善以及良好公共生活的追求;王陽明個(ge) 人的講學事業(ye) 以及他所推行的“鄉(xiang) 約”製度,也展現了王陽明為(wei) 落實其思想中的公共關(guan) 懷所做的實踐努力。

 

關(guan) 鍵詞:王陽明;心學;公共性

 

作者簡介:朱承,哲學博士,現為(wei) 上海大學哲學係教授暨華東(dong) 師範大學中國現代思想文化研究所研究員,博士生導師,主要教學和研究方向為(wei) 中國哲學、政治哲學。

 

基金項目: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儒家公共性思想脈絡及其體(ti) 係研究”(編號:18BZX078)

 

王陽明哲學強調人自身具有的道德理性、道德意誌和道德情感,從(cong) 表現形式上看,陽明心學具有明顯的“個(ge) 體(ti) 性”色彩。但從(cong) 本質上看,心學也是具有“公共性”內(nei) 涵的哲學思想。王陽明認為(wei) “心體(ti) ”“良知”並非“個(ge) 人獨有”而是“人人皆有”,就此而言,“良知”是普遍存在的,是人們(men) 的“公共性”稟賦。“良知”對每個(ge) 個(ge) 體(ti) 都具有規約意義(yi) ,而不是隻是少數人的道德天賦,故而能夠發揮廣泛而長久的倫(lun) 理效應。另外,心學之思的根本目的不是“獨善其身”,而是“覺民行道”,心學的發明和傳(chuan) 播是為(wei) 了構建良好的公共生活與(yu) 公共秩序,具有鮮明的公共關(guan) 懷。故而,我們(men) 可以從(cong) “公共性”的維度來分析和解讀王陽明哲學思想。王陽明哲學關(guan) 注人的內(nei) 在心性對於(yu) 社會(hui) 道德、公共秩序的決(jue) 定性作用,注重個(ge) 體(ti) 心性的公共轉化,認為(wei) “良知”是普遍的、公共的,人們(men) 必須將“公共”的道德意誌、道德情感和道德理性在社會(hui) 生活中落實出來,也就是努力落實“致良知”的工夫,便可對形成有序、良善的公共生活秩序產(chan) 生積極作用,實現儒家所稱道的“三代之治”,進而達到“萬(wan) 物一體(ti) ”的理想人類生活境界。從(cong) 這個(ge) 意義(yi) 上講,王陽明哲學雖然從(cong) 口號上倡導個(ge) 體(ti) “發明心體(ti) ”“致良知”,但從(cong) 其思想的根基與(yu) 目的來看,具有鮮明的“公共性”的維度。

 

一、心體(ti) 與(yu) 良知的“公共性”

 

在宋明理學話語體(ti) 係中,“理”具有本體(ti) 論意味,是萬(wan) 事萬(wan) 物的普遍性本質、公共性根據,如朱熹認為(wei) ,“問:‘萬(wan) 物粲然,還同不同?’曰:‘理隻是這一個(ge) 。道理則同,其分不同,君臣有君臣之理,父子有父子之理。’”[①]又說,“是有天下公共之理,未有一物所具之理。”[②]在朱熹看來,世界雖然表現為(wei) 多樣的豐(feng) 富性,每一事物都具有自身的獨特性,但多樣的世界背後有一個(ge) 公共的東(dong) 西在支撐,這就是“理”。萬(wan) 事萬(wan) 物秉承具有同一性的公共之“理”,而後又依據自己的特性來呈現這一公共之“理”。這是程朱理學對世界普遍統一性、倫(lun) 理原則普遍統一性的論證基礎,對包括王陽明在內(nei) 的宋明理學有著深遠的影響。

 

王陽明心學並不否認“理”的存在,與(yu) 朱熹理學不同的是,王陽明認為(wei) “心即理”,如果人們(men) 將“理”和“心”分開,就會(hui) 導致正當性的喪(sang) 失,“分心與(yu) 理為(wei) 二,其流至於(yu) 伯道之偽(wei) 而不自知。故我說個(ge) 心即理。”[③]王陽明心學的基本主張是,作為(wei) 普遍性根據的“理”不在人心之外,而就在人心之內(nei) ,是人心的道德規定,“此心無私欲之蔽,即是天理,不須外麵添一分。以此純乎天理之心,發之事父便是孝,發之事君便是忠,發之交友治民便是信與(yu) 仁。隻在此心去人欲、存天理上用功便是。”[④]人心即是天理所在,將人心之中蘊含的普遍天理徹底的落實在倫(lun) 理事務中,就是“存天理、滅人欲”的功夫。就認同“理”的普遍性、公共性而言,朱熹和王陽明是沒有根本性分歧的。

 

王陽明更進一步認為(wei) ,既然普遍、公共之“理”內(nei) 在的居於(yu) “心”中,那麽(me) “心”也因而具有了公共的特性。王陽明提出,“心雖主乎一身,而實管乎天下之理,理雖散在萬(wan) 事,而實不外乎一人之心。”[⑤]“心”雖然與(yu) 個(ge) 體(ti) 的“身”相關(guan) 聯,但由於(yu) 其“管乎天下之理”,故而,“心”不再是個(ge) 體(ti) 身上的一團血肉,而具有了普遍、公共的特性,雖然從(cong) 表現上看是“一人之心”,但其本質並不是“個(ge) 人之心”,而是蘊含了普遍之道的“天心”,“心之本體(ti) 無所不該,原是一個(ge) 天。隻為(wei) 私欲障礙,則心之本體(ti) 失了。”[⑥]“人心”本來就是蘊含普遍和公共之理的,以實現公共之善為(wei) 自己的追求,之所以人們(men) 在倫(lun) 理事務中所表現出來的不是“公”,而是“私”,是因為(wei) “私欲”將“心體(ti) ”所蘊含的公共之善遮蔽了,才導致了公共性和普遍性的喪(sang) 失。就此而言,社會(hui) 生活中出現自私自利的消極現象,不是因為(wei) “心體(ti) ”缺乏“公”的維度,而是因為(wei) “私欲”遮蔽了具有公共性意味的“心體(ti) ”,公共之善、公共之理被個(ge) 人的私人欲望壓倒了,人們(men) 的道德努力就是要恢複被“私欲”遮蔽了的“心體(ti) ”,讓人心中的公共之善凸顯出來,重新展現“心體(ti) ”公共、普遍的特性。

 

在王陽明看來,社會(hui) 生活中的“公共性”道德原則來源於(yu) 內(nei) 在的“心體(ti) ”。他提出,“天下又有心外之事,心外之理乎?”[⑦]“心即道,道即天,知心則知道、知天。”[⑧]“心”統攝了“道”“理”“天”,“道”“理”“天”等儒家核心價(jia) 值都在“人心”中體(ti) 現出來了,我們(men) 理解的“道”“理”“天”的“公共性”與(yu) “人心”所蘊含的“公共性”是一致的。“須是廓然大公,方是心之本體(ti) 。”[⑨]“廓然大公”是“心之本體(ti) ”的應然狀態,而自私自利違背這一應然狀態,是人在社會(hui) 生活中對“心體(ti) ”的背叛,是個(ge) 體(ti) 之私對公共之善的遮蔽,應該通過道德努力予以糾正,這就是王陽明所說的“減得一分人欲,便是複得一分天理;何等輕快灑脫!何等簡易。”[⑩]去“人欲”就是去除“私心”,煥發公共之善,恢複“心體(ti) ”的公共天理之本然,如此,“心體(ti) ”的“公共性”之善就能得到徹底釋放,個(ge) 人重新實現了其本原的複歸,而如果人人都能釋放存於(yu) 自身的公共之善,那麽(me) 符合儒家道德原則的理想公共社會(hui) 也能實現。可見,“公共性”是理解王陽明“心體(ti) ”學說的一個(ge) 重要維度。

 

在王陽明哲學裏,與(yu) “心體(ti) ”公共性密切相關(guan) 的是“良知”的公共性。“良知”是王陽明心學的核心樞紐,“心”能蘊含天理,具體(ti) 表現為(wei) “良知”,“吾心之良知,即所謂天理也。”[11]“良知”的存在,使得“心”不僅(jin) 僅(jin) 是人體(ti) 器官,而具有了形而上學意義(yi) 上的道德性。王陽明認為(wei) ,“良知”是每個(ge) 個(ge) 體(ti) 都具有的,之所以社會(hui) 上的倫(lun) 理道德成為(wei) 可能,是因為(wei) 社會(hui) 上每個(ge) 人都具有“良知”。換言之,“良知”的公共性和普遍性存在,人的道德性會(hui) 逐漸戰勝人的動物性,使得具有道德意味的社會(hui) 公共生活成為(wei) 可能。“良知”的存在,超越時間和空間,具有普適的“公共性”,所謂“蓋良知之在人心,亙(gen) 萬(wan) 古,塞宇宙,而無不同。”[12]具有“公共性”意味的“良知”存在於(yu) 每個(ge) 個(ge) 體(ti) ,無分賢愚,人人自有,“良知良能,愚夫愚婦與(yu) 聖人同。”[13]“夫良知即是道,良知之在人心,不但聖賢,雖常人亦無不如此。”[14]“良知之在人心,無間於(yu) 聖愚,天下古今之所同也。”[15]“良知即是未發之中,即是廓然大公,寂然不動之本體(ti) ,人人之所同具者也。”[16]可見,強調“良知”的“公共性”存在特質,是王陽明“良知”觀念的重要內(nei) 容。因為(wei) 人們(men) 分有“良知”存在這一公共性前提,故而人們(men) 都能“致良知”,也就是具有了將德性轉化為(wei) 德行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可見,道德社會(hui) 之所以成為(wei) 可能,是因為(wei) “良知”的“公共性”存在,如果“良知”的存在是個(ge) 體(ti) 化的,因人而異,或者部分人擁有,而另外部分人缺失,那麽(me) 儒家所稱道的道德原則就缺乏了普適性,而可能變成部分人修養(yang) 心性的理論前提,或者曆史上少數聖賢的事業(ye) ,與(yu) 其他人或者發展著的時代沒有關(guan) 聯。這樣,儒家道德原則的落實,就與(yu) 社會(hui) 生活無關(guan) ,變成個(ge) 體(ti) 性的私德或者曆史性的存在了[17]。顯然,這是與(yu) 儒家的社會(hui) 關(guan) 懷、政治關(guan) 懷以及天下關(guan) 懷是相背離的。由此可見,“良知”的公共性存在,這一理論預設或者邏輯前提,是王陽明心學的普適性與(yu) 有效性關(guan) 聯在一起的。“良知”的公共性存在,為(wei) 符合儒家原則的倫(lun) 理生活的存續提供了理論的可能性,也為(wei) 構建理想的社會(hui) 提供了理論前提,這就是,既然每個(ge) 人都具有共同的“良知”,那麽(me) 隻要人人都按照此“良知”行事,為(wei) 善去惡,存天理、滅人欲,那麽(me) 理想的社會(hui) 就是可能的。故而,王陽明宣稱:“世之君子惟務致其良知,則自能公是非,同好惡,視人猶己,視國猶家,而以天地萬(wan) 物為(wei) 一體(ti) ,求天下無治,不可得矣。”[18]在這樣的理論信心下,王陽明也將自己個(ge) 人的誌向定位在推動人人自致良知,“今誠得豪傑同誌之士扶持匡翼,共明良知之學於(yu) 天下,使天下之人皆知自致其良知,以相安相養(yang) ,去其自私自利之蔽,一洗讒妒勝忿之心,以濟於(yu) 大同。”[19]可見,“良知”的公共性存在這一理論建構,成為(wei) 王陽明心學的理論出發點和基本前提,對心學思想的闡發具有至關(guan) 重要的作用。

 

在王陽明的哲學設計裏,“良知”的公共性存在決(jue) 定了其能發揮公共效用。王陽明認為(wei) ,“良知”可以充當具有“公共性”意味的尺度,為(wei) 社會(hui) 倫(lun) 理事務提供公共的裁判標準,他說:“夫良知之於(yu) 節目時變,猶規矩尺度之於(yu) 方圓長短也。”[20]倫(lun) 理事務的境遇不斷變化,但其中有“公共”的準則存在,這個(ge) “公共”準則就是“良知”,“良知”可以在任何處境下發揮效用,為(wei) 倫(lun) 理事務提供最終裁判的依據。王陽明認為(wei) ,作為(wei) “公共性”的準則和依據,“良知”具有“妙用”,“此良知之妙用,所以無方體(ti) ,無窮盡,‘語大天下莫能載,語小天下莫能破者也。’”[21]在王陽明看來,“良知”的普遍功用為(wei) 天下之事所公共分享,“蓋天下之事雖千變萬(wan) 化,至於(yu) 不可窮詰,而但惟致此事親(qin) 從(cong) 兄、一念之真誠惻怛之良知以應之,則更無有遺缺滲漏者,正謂其隻有此一個(ge) 良知故也。”[22]正是因為(wei) “良知”在效能上具有“公共性”意義(yi) ,故而能成為(wei) 倫(lun) 理事務的根本出發點和裁判者,為(wei) 倫(lun) 理生活提供依據,是社會(hui) 生活中公共之善的源頭。

 

王陽明心學思想的“公共性”指向,建基於(yu) 其“心本論”的道德形上學。“心體(ti) ”蘊含公共之理,故而能成為(wei) 世界意義(yi) 、道德原則的根源,而因此“私人之心”也就成了“公共之心”,之所以社會(hui) 生活中還有“惡”的存在,是因為(wei) “私人之心”中的“公共之理”被“私欲”掩蓋了。“心體(ti) ”的公共性進而呈現為(wei) “良知”的公共性,“良知”超越時空與(yu) 個(ge) 體(ti) 的差異,具有普遍性與(yu) 公共性。“公共性”的“良知”使得公共的倫(lun) 理生活成為(wei) 可能,也為(wei) 在人們(men) 在千變萬(wan) 化的倫(lun) 理境遇中選擇或評判行為(wei) 提供公共依據。除了在本體(ti) 意義(yi) 上確證“公共性”之外,王陽明還從(cong) 秩序層麵強調“公共性”的價(jia) 值。

 

二、“萬(wan) 物一體(ti) ”“三代之治”與(yu) 良好的公共生活

 

王陽明對公共秩序的設想,最集中的體(ti) 現在他的“萬(wan) 物一體(ti) ”論以及對“三代之治”的理想裏。具體(ti) 來看,如果說,“萬(wan) 物一體(ti) ”是他在形上層麵建構的世界秩序的話,那麽(me) “三代之治”就是他延續傳(chuan) 統儒家理想為(wei) 倫(lun) 理和政治社會(hui) 所構想的現實秩序。無論是“萬(wan) 物一體(ti) ”還是“三代之治”,都體(ti) 現了他對“公共性”價(jia) 值的重視以及對良好公共生活的追求。

 

傳(chuan) 統儒家生活秩序建基於(yu) 血親(qin) 倫(lun) 理,甚至將原本是公共倫(lun) 理都轉化為(wei) 血親(qin) 倫(lun) 理來看待,比如將“君臣”視為(wei) “父子”,將“朋友”看作“兄弟”,有一種將公共性倫(lun) 理轉化為(wei) 私人性情感的傾(qing) 向。王陽明延續儒家的這一思路並有所轉化,他在理論上將血親(qin) 倫(lun) 理觀念擴展到血親(qin) 之外,對他人、他物都表達出一種“公共性”的倫(lun) 理情感,他說:“‘仁者以天地萬(wan) 物為(wei) 一體(ti) ’,使有一物失所,便是吾仁有未盡處。”[23]又說,“夫人者,天地之心,天地萬(wan) 物,本吾一體(ti) 者也,生民之困苦荼毒,孰非疾痛之切於(yu) 吾身者乎?”[24]王陽明將世界萬(wan) 物、天下萬(wan) 民的命運與(yu) 自己的命運關(guan) 聯起來,認為(wei) 其中存在著共同的因素,他者的痛即是自己的痛。由此,我們(men) 可以看出,在自己與(yu) 他人、自己與(yu) 外物之間有著“公共性”情感的存在,這種情感是儒家血親(qin) 倫(lun) 理的生長與(yu) 擴散。為(wei) 了說明這種“私人性”情感向“公共性”情感的擴展,王陽明用“樹木”為(wei) 例,他說:“父子兄弟之愛,便是人心生意發端處,如木之抽芽自此而仁民,而愛物,便是發幹生枝抽葉。”[25]父子兄弟是血親(qin) 之愛,是屬於(yu) “私人”領域的情感;而“仁民”“愛物”則是對世界的普遍之愛,是屬於(yu) “公共”領域的情感,在王陽明看來,二者之間不是對立的,而是一種自然的延續與(yu) 擴展,就像樹木生長一樣,血親(qin) 之愛可以喻為(wei) “樹幹”,而普遍之愛可以喻為(wei) “枝葉”,普遍之愛從(cong) 血親(qin) 之愛上生長出來,是血親(qin) 倫(lun) 理的自然擴展,而血親(qin) 倫(lun) 理是普遍之愛的根基與(yu) 源頭,二者並行不悖。可見,王陽明解決(jue) 了“公共性”情感與(yu) “私人性”情感的張力,認為(wei) 二者是一種既合乎自然又合乎邏輯的關(guan) 係,並由此為(wei) 其“萬(wan) 物一體(ti) ”的“公共性”情感建構了堅實的基礎,提供了合法性。

 

如上所說,“萬(wan) 物一體(ti) ”是王陽明對世界秩序的一種構想,也是其“公共性”思想的重要內(nei) 容。在《大學問》裏,王陽明集中的討論了“萬(wan) 物一體(ti) ”的思想,並進一步確證了其“公共性”思想的理論,他說:

 

大人者,以天地萬(wan) 物為(wei) 一體(ti) 者也。其視天下猶一家,中國猶一人焉。若夫間形骸而分爾我者,小人矣。大人之能以天地萬(wan) 物為(wei) 一體(ti) 也,非意之也,其心之仁本若是,其與(yu) 天地萬(wan) 物而為(wei) 一也,豈惟大人,雖小人之心亦莫不然,彼顧自小之耳。是故見孺子之入井,而必有怵惕惻隱之心焉,是其仁之與(yu) 孺子而為(wei) 一體(ti) 也。孺子猶同類者也,見鳥獸(shou) 之哀鳴觳觫,而必有不忍之心,是其仁之與(yu) 鳥獸(shou) 而為(wei) 一體(ti) 也。鳥獸(shou) 猶有知覺者也,見草木之摧折而必有憫恤之心焉,是其仁之與(yu) 草木而為(wei) 一體(ti) 也。草木猶有生意者也,見瓦石之毀壞而必有顧惜之心焉,是其仁之與(yu) 瓦石而為(wei) 一體(ti) 也。是其一體(ti) 之仁也,雖小人之心亦必有之。是乃根於(yu) 天命之性,而自然靈昭不昧者也,是故謂之明德。[26]

 

此處,王陽明重點區分了“一體(ti) ”與(yu) “間形骸而分”的差別,“一體(ti) ”強調人與(yu) 外在對象之間的共通之處,尋找人與(yu) 對象之間的公共性;而“間形骸而分”強調的是人與(yu) 對象的差異,並以此為(wei) “私欲”做辯護。王陽明認為(wei) ,由於(yu) “心體(ti) 之仁”是無分對象而展現的,對人、鳥獸(shou) 、草木、瓦石都是一致的,不會(hui) 因為(wei) 是否同類、是否有生命、是否有知覺等而有區分,因而“心體(ti) 之仁”具有“公共性”的特質,是人們(men) 以“仁愛之心”麵對世界並與(yu) 世界一體(ti) 的根據,這是人的“天命之性”,也是人內(nei) 在的“明德”。正是因為(wei) 人具有“公共性”的“仁愛明德”,故而人能夠將外在對象與(yu) 自己視作一體(ti) ,也就是說人與(yu) 外在對象在本質上是統一的。人與(yu) 他人、鳥獸(shou) 、草木、瓦石在本質上具有一致性,這就為(wei) 世界秩序奠定了一種形而上意義(yi) 的基礎。由於(yu) 人心具有超越時空、超越物種的公共“良知”,能夠將他人、鳥獸(shou) 、草木、瓦石等外在的事物與(yu) 自己關(guan) 聯起來,以“一體(ti) 之仁”去應對世界,在這個(ge) 基礎上,理想的世界秩序是沒有人我之分、人禽之別、人物之異的,而是在“一體(ti) 之仁”裏實現了“世界大同”的秩序。故而,王陽明說:“君臣也,夫婦也,朋友也,以至於(yu) 山川鬼神鳥獸(shou) 草木也,莫不實有以親(qin) 之,以達吾一體(ti) 之仁,然後吾之明明德始無不明,而真能以天地萬(wan) 物為(wei) 一體(ti) 矣。夫是之謂明明德於(yu) 天下,是之謂家齊國治而天下平,是之謂盡性。”[27]在王陽明看來,實現“家齊國治天下平”的理想秩序,不是外界對於(yu) 人的要求,而是人的本性的內(nei) 在要求,是人自己實現自己的過程,也是內(nei) 在心體(ti) 的“公共性”訴求的完成。王陽明“萬(wan) 物一體(ti) ”說,將“心體(ti) 之仁”的“公共性”揭示出來,認為(wei) “仁愛之心”不隻是滿足個(ge) 體(ti) 心性修養(yang) ,而是有著外在秩序關(guan) 懷,其理想是建構一個(ge) 自我、他人、宇宙萬(wan) 物為(wei) 一體(ti) 的理想世界秩序。王陽明的“萬(wan) 物一體(ti) ”思想,其出發點在於(yu) “心體(ti) ”具有公共性的“一體(ti) 之仁”,其目的也在於(yu) 描繪“公共性”的“一體(ti) 世界”在理論上的可能性。

 

王陽明為(wei) “萬(wan) 物一體(ti) ”的世界秩序建構了一個(ge) 形而上的基礎,他還進一步認為(wei) ,這種理想秩序在曆史上曾經出現過,那就是儒家念茲(zi) 在茲(zi) 的“三代之治”。“三代之治”是王陽明對於(yu) 公共社會(hui) 的理想和期待,體(ti) 現了他的公共性關(guan) 懷。在著名的“拔本塞源”論裏,王陽明闡述了其對於(yu) 公共秩序的根本設想:“聖人之心,以天地萬(wan) 物為(wei) 一體(ti) ,其視天下之人,無外內(nei) 遠近,凡有血氣,皆其昆弟赤子之親(qin) ,莫不欲安全而教養(yang) 之,以遂其萬(wan) 物一體(ti) 之念。”[28]理想的秩序不是建立在“有我之私”的基礎上,而是建立在“萬(wan) 物一體(ti) ”的“大公”情懷之上,理想的公共生活中,人們(men) 應該以血親(qin) 倫(lun) 理對待天下之人,也就是將私人性的情感轉化為(wei) 公共性的關(guan) 懷,視人如己,視人如親(qin) 。在實際生活中,為(wei) 什麽(me) 這樣的理想社會(hui) 難以建立?王陽明認為(wei) ,原因在於(yu) 人們(men) 忽視了“公共性”的情懷,而任由“私人性”的欲望滋長,他指出:

 

霸者之徒,竊取先王之近似者,假之於(yu) 外以內(nei) 濟其私己之欲,天下靡然而宗之,聖人之道遂以蕪塞。相仿相效,日求所以富強之說,傾(qing) 詐之謀,攻伐之計,一切欺天罔人,苟一時之得,以獵取聲利之術,若管、商、蘇、張之屬者,至不可名數。既其久也,鬥爭(zheng) 劫奪,不勝其禍,斯人淪於(yu) 禽獸(shou) 、夷狄,而霸術亦有所不能行矣。[29]

 

人們(men) 僅(jin) 僅(jin) 重視自己的“私欲”,重視私人的感受,忽略了公共之善,忘卻公共的道德與(yu) 關(guan) 懷,故而社會(hui) 上流行的是“獵取聲利之術”,因此聖人之道就晦而不顯了。正是因為(wei) 人們(men) 心中的“私”戰勝了“公”,以個(ge) 體(ti) 私欲的滿足取代了公共之善的證成,故而,導致了社會(hui) 秩序的混亂(luan) ,這是王陽明對於(yu) “不治”原因的一個(ge) 分析判斷。那麽(me) ,理想的狀況應該是什麽(me) 樣子?王陽明同樣做出了一個(ge) 描述:

 

是以推其天地萬(wan) 物一體(ti) 之仁以教天下,使之皆有以克其私、去其蔽,以複其心體(ti) 之同然。……唐、虞、三代之世,教者惟以此為(wei) 教,而學者惟以此為(wei) 學。當是之時,人無異見,家無異習(xi) ……用之者惟知同心一德,以共安天下之民,視才之稱否,而不以崇卑為(wei) 輕重,勞逸為(wei) 美惡。效用者亦惟知同心一德,以共安天下之民……當是之時,天下之人熙熙皞皞,皆相視如一家之親(qin) ……若一家之務,或營其衣食,或通其有無,或傭(yong) 其器用,集謀並力,以求遂其仰事俯育之願,惟恐當其事者之或怠而重己之累也……蓋其心學純明,而有以全其萬(wan) 物一體(ti) 之仁。故其精神流貫,誌氣通達,而無有乎人己之分、物我之間。譬之一人之身,目視、耳聽、手持、足行,以濟一身之用,……。蓋其元氣充同,血脈條暢,是以癢屙呼吸,感觸神應,有不言而喻之妙。[30]

 

這一大段論述,基本上闡明了王陽明“公共性”思想在社會(hui) 生活中的總體(ti) 設想,這一設想的模型是儒家心心念念的“三代之治”。王陽明認為(wei) ,之所以有“三代之治”,是因為(wei) 人們(men) 能夠有著公共性的“心體(ti) ”,由於(yu) 公共性“心體(ti) ”的存在,私欲被克製,人們(men) 按照公共的情懷對待他人,社會(hui) 上也能形成公共的共識,“人無異見,家無異習(xi) ”,沒有“人己之分、物我之間”,故而能“相視如一家之親(qin) ”,公共之善由此實現,從(cong) 而能夠建立一個(ge) 和諧的公共社會(hui) 。從(cong) 王陽明在“拔本塞源”論裏的論述來看,要建設一個(ge) 理想的社會(hui) ,發揮人性中的“公共性”維度至關(guan) 重要。按照王陽明的理解,在建設理想社會(hui) 的過程中,首先,每個(ge) 個(ge) 體(ti) 都有一個(ge) 公共的“心體(ti) ”,具有成就公共之善的道德意誌,在“心體(ti) ”上沒有人與(yu) 人的差別;第二,基於(yu) 這個(ge) 共同“心體(ti) ”,人們(men) 可以以“公共之心”來看待世界,將世界萬(wan) 物當作“一體(ti) ”,因此就會(hui) 克製自己的私欲來成全“一體(ti) 之心”;第三,既然人與(yu) 人是一體(ti) 的,所以雖然有分工不同、血親(qin) 不同,但一樣可以用“公共”的情懷看待這些差異,實現一種“大同”;最後,正是由於(yu) 共同的“心體(ti) ”存在、“一體(ti) ”的看待世界、以“公共”來看待差異,這樣,人們(men) 就會(hui) 像對待自己家人一樣對待他人、像對待自己家事一樣對待公共事務,所以能夠實現“一家之親(qin) ”式的理想公共生活,甚至整個(ge) 社會(hui) 就如同一個(ge) 人的身體(ti) 一樣“元氣充同,血脈條暢”,最終實現公共之善。

 

在“萬(wan) 物一體(ti) ”和“三代之治”的論述裏,王陽明都清晰的闡述了“公共性”思想,一是要從(cong) 公共的“心體(ti) ”出發來將世界看成是“一體(ti) ”;二是發揮“一體(ti) 之心”目的是為(wei) 了克服個(ge) 體(ti) 的私欲建設良好的公共生活;三是萬(wan) 物一體(ti) 和三代之治,其本質都是從(cong) 個(ge) 人的滿足轉向公共之善的實現。在“心體(ti) ”和“良知”為(wei) 人所公共具有的理論信仰下,王陽明進而構築了一個(ge) 公共的理想秩序,這個(ge) 理想秩序,反映在認識世界的層麵,就是“萬(wan) 物一體(ti) ”的相關(guan) 思想,反映在改造世界的層麵,就是恢複“三代之治”的理想藍圖。總之,王陽明的“公共性”思想,既有本體(ti) 論層麵的預設和論證,又有社會(hui) 政治建設的動機和目的,換言之,王陽明“公共性”思想的落實,是人類生活既合規律性又合目的性的一個(ge) 邏輯進程。從(cong) 合規律性來說,王陽明認為(wei) ,既然“心體(ti) ”具有公共之同,那麽(me) 世界的多樣性就能統一於(yu) “一體(ti) 之仁”,故而在具體(ti) 的倫(lun) 理生活中,可以實現人類生活的“大同”;從(cong) 合目的性來說,王陽明認為(wei) ,如果每個(ge) 人都隻滿足一己之私的生活,最終會(hui) 導致社會(hui) 的混亂(luan) ,從(cong) 而也會(hui) 損害一己之私,人類社會(hui) 的最終目的應該是人與(yu) 人之間達成“公共”的認知,從(cong) 而消弭那些客觀的差異,實現社會(hui) 公共生活的良性循環。就此而言,“萬(wan) 物一體(ti) ”和“三代之治”體(ti) 現了規律性和目的性的一致,表達了從(cong) “個(ge) 體(ti) ”轉向“公共”的心學路向。

 

三、心學“公共性”思想的實踐維度

 

無論是“心體(ti) ”“良知”的“公共性”前提,還是“萬(wan) 物一體(ti) ”“三代之治”的“公共性”設想,都還停留在理論層麵。王陽明心學思想的“公共性”維度的展開,還很大程度的體(ti) 現在他的講學和為(wei) 政等公共性事業(ye) 上。王陽明曾對聶豹(文蔚)說:“仆誠賴天之靈,偶有見於(yu) 良知之學,以為(wei) 必由此而後天下可得而治。是以每念斯民之陷溺,則為(wei) 之戚然痛心,忘其身之不肖,而思以此救之,亦不自知其量者。”[31]這是王陽明個(ge) 人心跡的表露,是他個(ge) 人治學的動機的展現。也就是說,“良知”之學不是個(ge) 體(ti) 理論興(xing) 趣的滿足,而是要用來“救世”並實現社會(hui) 政治理想的,這也鮮明的表現了王陽明心學“公共性思想”的實踐維度。

 

王陽明一生非常重視講學,曾認為(wei) “講學”是人生中最為(wei) 重要的事業(ye) 。王陽明弟子鄒守益曾記述:“當時有稱先師者曰:‘古之名世或以文章,或以政事,或以氣節,或以勳烈,而公克兼之,獨除卻講學一節,便是全人。’先師笑曰:‘某願從(cong) 事講學一節,盡除卻四者,亦是全人。’”[32]可見,雖然王陽明所立事功甚多,但在其個(ge) 人心目中,“講學”“傳(chuan) 道”還是最具有意義(yi) 的事情。寬泛來講,“講學”事業(ye) 正是“公共性”的具體(ti) 體(ti) 現之一。思想家的“講學”是一件公共事務,密室裏私相授受的學問不能算是“講學”,“講學”應該是公開的、公共的、麵向公眾(zhong) 的一種學術和思想的表達方式,這種表達思想的方式以啟發和影響公眾(zhong) 為(wei) 目的。事實上,王陽明的“講學”正是麵對社會(hui) 公開進行的,在其後半生履職和居家的生涯裏,隨處講學,其弟子遍及大江南北,上至耆叟,下至弱冠,各地、各年齡段的人都慕名來聽其講學,甚至王陽明還能對聾啞人進行講學,《王陽明全集》收有一篇《諭泰和楊茂》[33],就是王陽明對泰和聾啞人楊茂的一番圍繞“良知”的“講學”記錄。關(guan) 於(yu) 王陽明公開講學的事跡,《傳(chuan) 習(xi) 錄》曾記載:“先生初歸越時,朋友蹤跡尚寥落。既後四方來遊者日進。癸未年已後,環先生而居者比屋,如天妃、光相諸刹,每當一室,常合食者數十人;夜無臥處,更相就席;歌聲徹昏旦。”[34]《王陽明年譜》又載“天泉證道”時的盛況:“中秋月白如晝,先生命侍者設席於(yu) 碧霞池上,門人在侍者百餘(yu) 人。”[35]如此大規模的士人公開聚集在王陽明周圍來學習(xi) 心學思想,是當時思想界的盛景,這種學術思想的盛況也說明,王陽明的心學不是秘而不宣、個(ge) 體(ti) 參修的秘笈,而是要麵向大眾(zhong) 進行公開傳(chuan) 播並冀望因此而改變社會(hui) 的思想學說。質言之,陽明心學是麵向“公共生活”的思想,而不是滿足個(ge) 人心性的“私人性”學說。清人焦循在比較朱熹與(yu) 王陽明的思想時曾說,“餘(yu) 謂紫陽之學所以教天下君子,王陽明之學所以教天下之小人。……行其所當然,複窮其所以然,通習(xi) 乎經史之文,講求乎性命之本,此惟一二讀書(shu) 之士能之,未可執顓愚頑梗者而強之也。良知者,良心之謂也。雖愚不肖不能讀書(shu) 之人,有以感化之,無不動者”。[36]焦循認為(wei) ,王陽明心學由於(yu) 直接觸及每個(ge) 個(ge) 體(ti) 的道德感受,門檻相對較低,能夠為(wei) 一般人所能理解,故而較之朱子學,就更具有公共性和廣泛性。王陽明的講學事業(ye) ,是心學從(cong) 一種個(ge) 人感悟變成公共思想的重要環節,對於(yu) 當時士人的思想乃至中晚明後期社會(hui) 與(yu) 產(chan) 生了重要的影響。

 

除卻“講學”之外,王陽明還利用自己執政地方所擁有的行政資源,在鄉(xiang) 村公共社會(hui) 中推行“鄉(xiang) 約”製度。在傳(chuan) 統中國,鄉(xiang) 村社會(hui) 是由熟人組成的公共空間,在這樣一種公共空間裏,維護公共秩序往往依靠的主要是倫(lun) 理道德。“鄉(xiang) 約”製度的設想與(yu) 實踐,就主要是將儒家的倫(lun) 理道德原則變成具體(ti) 的生活中的教條,勸導人們(men) 遵守這些生活規範,以此來維係鄉(xiang) 村社會(hui) 的教化和安寧。“鄉(xiang) 約”製度,實際上是儒家學者對於(yu) 鄉(xiang) 村社會(hui) 治理的一種民間製度設計,將儒家的倫(lun) 理道德原則具體(ti) 化到鄉(xiang) 民的日常生活中去,這套鄉(xiang) 間倫(lun) 理秩序與(yu) 規範符合政權對於(yu) 鄉(xiang) 村公共社會(hui) 的期望。由於(yu) 鄉(xiang) 村公共生活基本上靠倫(lun) 理維護,故而體(ti) 現倫(lun) 理道德精神的“鄉(xiang) 約”往往能切實發揮維護公共秩序的作用。王陽明在巡撫南贛時,為(wei) 了維護當地鄉(xiang) 村的公共生活秩序,專(zhuan) 門製定並推行《南贛鄉(xiang) 約》,同時還製定了一係列誥諭來整頓鄉(xiang) 間秩序,如《告諭各府父老子弟》《告諭新民》《告諭頑民》《諭俗文》。之所以製定這些文書(shu) ,主要是為(wei) 了重建經土匪擾亂(luan) 後的鄉(xiang) 村社會(hui) 秩序,是屬於(yu) 王陽明個(ge) 人的政治實踐。對於(yu) “鄉(xiang) 約”的作用,王陽明認為(wei) :“冠、婚、喪(sang) 、祭之外,附以鄉(xiang) 約,其於(yu) 民俗亦甚有補。”[37]也就是說,王陽明認為(wei) 鄉(xiang) 約製度對於(yu) 鄉(xiang) 間公共生活具有重要的意義(yi) ,可以規約人們(men) 在日常公共生活中言行舉(ju) 止,是對鄉(xiang) 間公共生活的一種道德規範,是法律之外的一種道德規勸和約束。以《南贛鄉(xiang) 約》為(wei) 例,王陽明提出製定“鄉(xiang) 約”的目的是:

 

民俗之善惡,豈不由於(yu) 積習(xi) 使然哉!往者新民蓋常棄其宗族,畔其鄉(xiang) 裏,四出而為(wei) 暴,豈獨其性之異,其人之罪哉?亦由我有司治之無道,教之無方。爾父老子弟所以訓誨戒飭於(yu) 家庭者不早,薰陶漸染於(yu) 裏閈者無素,誘掖獎勸之不行,連屬葉和之無具,又或憤怨相激,狡偽(wei) 相殘,故遂使之靡然日流於(yu) 惡,則我有司與(yu) 爾父老子弟皆宜分受其責。嗚呼!往者不可及,來者猶可追。故今特為(wei) 鄉(xiang) 約,以協和爾民,自今凡爾同約之民,皆宜孝爾父母,敬爾兄長,教訓爾子孫,和順爾鄉(xiang) 裏,死喪(sang) 相助,患難相恤,善相勸勉,惡相告戒,息訟罷爭(zheng) ,講信修睦,務為(wei) 良善之民,共成仁厚之俗。[38]

 

王陽明認為(wei) ,鄉(xiang) 村生活中的善惡習(xi) 俗,往往都體(ti) 現在鄉(xiang) 民公共交往活動中,因此,必須用規約的方式來約束鄉(xiang) 民的公共生活,養(yang) 成“仁厚之俗”,從(cong) 而促成鄉(xiang) 間公共生活的美善。“鄉(xiang) 約”對於(yu) 鄉(xiang) 村社會(hui) 成員的言行都有所規定,希望以此將“惡”絕於(yu) 未萌。按照心學的話語,“鄉(xiang) 約”是要通過教化的手段,為(wei) 鄉(xiang) 間公共生活確定規則,促使人發現自己的“良知”,並按照“良知”行事,從(cong) 而實現公共之善。質言之,對於(yu) 王陽明來講,之所以要有“鄉(xiang) 約”,是因為(wei) “鄉(xiang) 約”關(guan) 乎鄉(xiang) 村社會(hui) 道德和社會(hui) 秩序,而鄉(xiang) 村又是天下國家之本,因而“鄉(xiang) 約”不僅(jin) 對於(yu) 鄉(xiang) 村社會(hui) 具有重要的意義(yi) ,同時還是國家實現公共生活教化的大事。具有“公共性”意味的“鄉(xiang) 約”,能夠較好的體(ti) 現和落實王陽明的公共關(guan) 懷。以“鄉(xiang) 約”為(wei) 底本的鄉(xiang) 村製度,一般都是涉及具體(ti) 可以做什麽(me) 、不可以做什麽(me) 的條目,如王陽明製定的《南贛鄉(xiang) 約》裏就羅列了16個(ge) 條目,都是具有操作性的規定,清楚明了,簡易可行,對於(yu) 鄉(xiang) 村公共社會(hui) 的道德維係、倫(lun) 理建設起到過一定的作用,落實了王陽明作為(wei) 儒家士大夫的教化之念。王陽明曾認為(wei) 朱熹將《大學》裏的“在親(qin) 民”改成“在新民”存在問題,其中一個(ge) 原因在於(yu) :“說‘親(qin) 民’便是兼教養(yang) 意,說‘新民’便覺偏了。”[39]也就是說,王陽明認為(wei) 《大學》裏“親(qin) 民”是君子“明明德”之後的公共性關(guan) 懷的落實,對於(yu) “心學”的公共關(guan) 懷之落實更加妥帖。由此看來,“鄉(xiang) 約”的製定和推行,正是其“教養(yang) 意”的實踐體(ti) 現,也是王陽明心學在落實“公共性”思想上的具體(ti) 行動表現。

 

王陽明通過講學、推行“鄉(xiang) 約”等具體(ti) 實踐行為(wei) ,來落實心學的“公共性”關(guan) 懷,這既是他個(ge) 人作為(wei) 儒家士大夫的教化和政治事業(ye) ,也是心學“覺民行道”政治路線的體(ti) 現。王陽明心學揭示每個(ge) 人都具有“公共性”內(nei) 涵的“心體(ti) ”和“良知”,啟發每個(ge) 人都能“致良知”,去惡向善,去私為(wei) 公,並由此希望構建公共性壓倒個(ge) 人性的世界秩序,在理論上為(wei) “覺民行道”的政治關(guan) 懷奠定了基礎。而且,在實踐上,王陽明及其後學也是努力的講明心學、推廣心學並利用政治資源教化風俗,切實的在作開掘人們(men) 內(nei) 在“良知”的宣傳(chuan) 和教化工作,為(wei) 落實“覺民行道”做出了現實的努力。

 

四、小結

 

王陽明心學的“公共性”思想,接續了儒家公共關(guan) 懷的傳(chuan) 統並有所創新。他的創新就在於(yu) 提出個(ge) 體(ti) 的“心體(ti) ”與(yu) “良知”的普遍性和公共性,為(wei) “公共性”與(yu) “私人性”的統一奠定了形而上的基礎。在此基礎上,人們(men) 發揮自己的道德意誌、道德情感和道德理性,其實就是在落實“公共性”,個(ge) 體(ti) 心性、良知的呈現,就是朝向公共之善的努力,可以實現公共的倫(lun) 理與(yu) 道德關(guan) 懷。同時,王陽明還提出了旨在“公共性”徹底落實到世界秩序和理想圖景,為(wei) 儒家公共性的落實勾畫了一幅具有新意的藍圖,豐(feng) 富了原始儒家的“大同”和“天下為(wei) 公”的公共性思想。特別值得提出的是,在理論構建之外,王陽明自己也通過自己的努力,為(wei) 落實心學的“公共性”關(guan) 懷做了大量富有實際意義(yi) 的具體(ti) 工作,如大量的從(cong) 事“講學”活動和在鄉(xiang) 村社會(hui) 推行“鄉(xiang) 約”製度。當然,在王陽明的“公共性”思想裏,由於(yu) 過於(yu) 強調對於(yu) “私欲”的排斥,忽視了個(ge) 體(ti) 的私人感性欲望,容易借“公共善”之名將個(ge) 人的合理欲望消解,以公共之善取代個(ge) 體(ti) 對私人生活的追求,也因此混淆了“公”與(yu) “私”的界限,將個(ge) 體(ti) 的道德情感、私人權利都讓渡給公共社會(hui) ,在一定意義(yi) 上忽視了個(ge) 體(ti) 利益的合理性,這對現代意義(yi) 上的“公私之辯”來說,未免不是有所缺憾的。

 

注釋:

 

[①](宋)朱熹撰,黎靖德編:《朱子語類》第1冊(ce) ,中華書(shu) 局,1986年,第99頁

 

[②](宋)朱熹撰,黎靖德編:《朱子語類》第6冊(ce) ,第2372頁

 

[③](明)王陽明:《傳(chuan) 習(xi) 錄下》,吳光、錢明、董平、姚延福編校:《王陽明全集》卷三,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第137頁-138頁。

 

[④](明)王陽明:《傳(chuan) 習(xi) 錄上》,吳光、錢明、董平、姚延福編校:《王陽明全集》卷一,第3頁。

 

[⑤](明)王陽明:《傳(chuan) 習(xi) 錄中》,吳光、錢明、董平、姚延福編校:《王陽明全集》卷二,第48頁。

 

[⑥](明)王陽明:《傳(chuan) 習(xi) 錄下》,吳光、錢明、董平、姚延福編校:《王陽明全集》卷三,第109頁。

 

[⑦](明)王陽明:《傳(chuan) 習(xi) 錄上》,吳光、錢明、董平、姚延福編校:《王陽明全集》卷一,第2頁。

 

[⑧](明)王陽明:《傳(chuan) 習(xi) 錄上》,吳光、錢明、董平、姚延福編校:《王陽明全集》卷一,第24頁。

 

[⑨](明)王陽明:《傳(chuan) 習(xi) 錄上》,吳光、錢明、董平、姚延福編校:《王陽明全集》卷一,第34頁。

 

[⑩](明)王陽明:《傳(chuan) 習(xi) 錄上》,吳光、錢明、董平、姚延福編校:《王陽明全集》卷一,第32頁。

 

[11](明)王陽明:《傳(chuan) 習(xi) 錄中》,吳光、錢明、董平、姚延福編校:《王陽明全集》卷二,第51頁。

 

[12](明)王陽明:《傳(chuan) 習(xi) 錄中》,吳光、錢明、董平、姚延福編校:《王陽明全集》卷二,第83頁。

 

[13](明)王陽明:《傳(chuan) 習(xi) 錄中》,吳光、錢明、董平、姚延福編校:《王陽明全集》卷二,第56頁。

 

[14](明)王陽明:《傳(chuan) 習(xi) 錄中》,吳光、錢明、董平、姚延福編校:《王陽明全集》卷二,第78頁。

 

[15](明)王陽明:《傳(chuan) 習(xi) 錄中》,吳光、錢明、董平、姚延福編校:《王陽明全集》卷二,第90頁。

 

[16](明)王陽明:《傳(chuan) 習(xi) 錄中》,吳光、錢明、董平、姚延福編校:《王陽明全集》卷二,第71頁。

 

[17]董平教授認為(wei) ,在陽明心學的理解與(yu) 實踐上,良知的公共性是無論如何不能被解構的,否則個(ge) 體(ti) 性維度的“致良知”,就可能變成事實上的“致私意”。參見董平:“陽明心學的定性及良知的公共性與(yu) 無善無惡”,《哲學研究》2018年第2期,第53-55頁。

 

[18](明)王陽明:《傳(chuan) 習(xi) 錄中》,吳光、錢明、董平、姚延福編校:《王陽明全集》卷二,第90頁。

 

[19](明)王陽明:《傳(chuan) 習(xi) 錄中》,吳光、錢明、董平、姚延福編校:《王陽明全集》卷二,第92頁。

 

[20](明)王陽明:《傳(chuan) 習(xi) 錄中》,吳光、錢明、董平、姚延福編校:《王陽明全集》卷二,第56頁。

 

[21](明)王陽明:《傳(chuan) 習(xi) 錄中》,吳光、錢明、董平、姚延福編校:《王陽明全集》卷二,第96頁。

 

[22](明)王陽明:《傳(chuan) 習(xi) 錄中》,吳光、錢明、董平、姚延福編校:《王陽明全集》卷二,第96頁。

 

[23](明)王陽明:《傳(chuan) 習(xi) 錄上》,吳光、錢明、董平、姚延福編校:《王陽明全集》卷一,第29頁。

 

[24](明)王陽明:《傳(chuan) 習(xi) 錄中》,吳光、錢明、董平、姚延福編校:《王陽明全集》卷二,第89頁。

 

[25](明)王陽明:《傳(chuan) 習(xi) 錄上》,吳光、錢明、董平、姚延福編校:《王陽明全集》卷一,第30頁。

 

[26](明)王陽明:《大學問》,吳光、錢明、董平、姚延福編校:《王陽明全集》卷二十六,第1066頁

 

[27](明)王陽明:《大學問》,吳光、錢明、董平、姚延福編校:《王陽明全集》卷二十六,第1067頁

 

[28](明)王陽明:《傳(chuan) 習(xi) 錄中》,吳光、錢明、董平、姚延福編校:《王陽明全集》卷二,第61頁。

 

[29](明)王陽明:《傳(chuan) 習(xi) 錄中》,吳光、錢明、董平、姚延福編校:《王陽明全集》卷二,第62頁。

 

[30](明)王陽明:《傳(chuan) 習(xi) 錄中》,吳光、錢明、董平、姚延福編校:《王陽明全集》卷二,第61-62頁。

 

[31](明)王陽明:《傳(chuan) 習(xi) 錄中》,吳光、錢明、董平、姚延福編校:《王陽明全集》卷二,第90頁。

 

[32](明)鄒守益:《陽明先生文錄序》,《鄒守益集》卷二,鳳凰出版社,2007年,第39-40頁。

 

[33](明)王陽明:《諭泰和楊茂》,吳光、錢明、董平、姚延福編校:《王陽明全集》卷二十四,第1013頁

 

[34](明)王陽明:《傳(chuan) 習(xi) 錄下》“錢德洪附記”,吳光、錢明、董平、姚延福編校:《王陽明全集》卷三,第134頁。

 

[35]《王陽明年譜三》,吳光、錢明、董平、姚延福編校:《王陽明全集》卷三十五,第1424頁。

 

[36](清)焦循:《良知論》,《雕菰集》卷八,中華書(shu) 局,1985年,第123頁。

 

[37](明)王陽明:《寄鄒謙之》二,吳光、錢明、董平、姚延福編校:《王陽明全集》卷六,第225頁。

 

[38](明)王陽明:《南贛鄉(xiang) 約》,吳光、錢明、董平、姚延福編校:《王陽明全集》卷十七,第664-665頁。

 

[39](明)王陽明:《傳(chuan) 習(xi) 錄上》,吳光、錢明、董平、姚延福編校:《王陽明全集》卷一,第2頁。

 

責任編輯:姚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