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庸》首章:本體(ti) 論誤區與(yu) 生存論新解
作者:鄒曉東(dong) (山東(dong) 大學儒學高等研究院助理研究員暨《文史哲》哲學編輯)
來源:《孔子研究》2018年第1期
時間:孔子二五六九年歲次戊戌七月廿一日乙未
耶穌2018年8月31日
內(nei) 容提要:三家經典舊注在解讀《中庸》首章時,一脈相承地沿襲了據“教義(yi) 名言”規定“天命之性(性體(ti) )”的思維定式,且相應地喜援引《大學》“小人”論以解釋《中庸》“慎其獨”,致使以現成教義(yi) 為(wei) 準繩的“外在監督”意識取代了活潑機動的“性之發見—率性”意識。舊注往往還先入為(wei) 主地視“喜怒哀樂(le) 之未發”之“中”為(wei) “性體(ti) ”,並本著為(wei) 儒家日用倫(lun) 常奠定“本體(ti) 論”根基的動機先規定“中(體(ti) )”再推論“和(用)”,但這種“本體(ti) 論—體(ti) 用論”論述策略實際上卻是無效的“循環論證”。舊注所犯“本體(ti) 論誤區”的症結在於(yu) 顛倒了《中庸》首章固有的“性→道→教”秩序,走出誤區的出路則在於(yu) :重新強調“性之發見—率性”意識的出發點地位,將“喜怒哀樂(le) 之未發”之“中”重解為(wei) “當事人體(ti) 察性之發見的主觀條件”,也即從(cong) 既有“觀念—情感”傾(qing) 向中超拔出來的“中立心態”。
關(guan) 鍵詞:三家舊注/以教蔽性/率性意識/向導指引/中立心態
《中庸》通常被視為(wei) 最富哲學意味的儒家經典之一,宋儒曾將其與(yu) 《易傳(chuan) 》相會(hui) 通,而熔鑄出蔚為(wei) 大觀的“宇宙論—本體(ti) 論”①係統。《中庸》首章(按朱熹《中庸章句》分章)的“宇宙論—本體(ti) 論”詮釋,可以追溯到漢代的《鄭玄注》和唐朝的《孔穎達疏》。本體(ti) 論者總是試圖對“體(ti) —用”之“體(ti) ”進行規定,並在此基礎上“由體(ti) 推用”,這樣,儒家日用倫(lun) 常的合法性似乎就找到了本體(ti) 論根基。但細審相關(guan) 論述則不難發現,論者對於(yu) 特定之“用”的青睞(往往取決(jue) 於(yu) 主流共識,因而可稱之為(wei) “教義(yi) ”),從(cong) 一開始就決(jue) 定了他選用哪些“名言”來界定“本體(ti) ”。就此而言,“界定本體(ti) —由體(ti) 推用”乃是一種不折不扣的循環論證,除了強化推論者的既定的義(yi) 理偏好之外並無其他積極功效。
本文所要指出的是,這種誤入“循環論證”歧途的本體(ti) 論思路,並不合乎《中庸》首章的文脈。
《禮記正義(yi) 》之《鄭玄注》《孔穎達疏》與(yu) 朱熹《中庸章句》,雖貴為(wei) 三家經典舊注,但在解讀《中庸》首章時,卻一脈相承地墮入了上述本體(ti) 論誤區。當代學者雖然試圖回歸早期儒學語境重新考究《中庸》文本,但迄今為(wei) 止尚未發展出足以匹敵經典舊注的係統性新解。多年前,倪培民教授曾在安樂(le) 哲、郝大維的研究與(yu) 翻譯工作基礎上,旗幟鮮明地反對“對形而上學的強調”,提倡“從(cong) 功夫論角度解讀《中庸》”②,誠可謂開啟了一個(ge) 新的解釋角度。不過,倪氏行文中的“自然傾(qing) 向”“內(nei) 指本我”“人心天賦本然傾(qing) 向”“天賦的喜怒哀樂(le) 之未發時的靜”等提法,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帶有本體(ti) 論思維的痕跡。此外,陳明先生近年來給出的“即用見體(ti) ”這個(ge) 提法本身,對於(yu) 抑製“界定本體(ti) —由體(ti) 推用”的“體(ti) 用論—循環論證”誤區亦有一定的積極功效,但惜乎未做更精致的概念安排與(yu) 文本解釋調試③。
回歸《中庸》首章文脈、體(ti) 貼重點字詞用意,具體(ti) 而微地揭示並矯正舊注中的本體(ti) 論誤區,發展一種徹底擺脫本體(ti) 論依賴的生存論新解,是本文的基本任務。
一、“率性”還是“循教”
《中庸》首章共分三段,本節將結合三家舊注解析其第一段(開篇三句):
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劄記正義(yi) ·中庸第三十一》)
三句之中兩(liang) 句帶有“性”字,可見這是一個(ge) 關(guan) 鍵字眼。針對朱子“人物各循其性之自然……莫不各有當行之路”(《四書(shu) 章句集注·中庸章句》)的提法,王船山認為(wei) 《中庸》中所說的“本性”與(yu) “道”隻適用於(yu) 人④。就此而言,《中庸》開篇三句旨在談論人的生存。基於(yu) 當事人的生存而涉及物性,而非將人、物之性相提並論,似更合乎《中庸》稍後所謂的“反求諸己”意識。
我們(men) 先來分析居中的“率性之謂道”句。《鄭注》將其簡單釋為(wei) “循性行之之謂道”,《孔疏》則添了些油加了些醋:
率,循也。道者,通物之名。言依循性之所感而行,不令違越,是之曰道。感仁行仁,感義(yi) 行義(yi) 之屬,不失其常,合於(yu) 道理,使得通達,是謂“率性之謂道”。(《禮記正義(yi) ·中庸第三十一》)
“添油加醋”是指“感仁行仁,感義(yi) 行義(yi) 之屬”“不失其常”“合於(yu) 道理”之類的補充說明。在相對連續的儒家學術傳(chuan) 統中,“其常”“道理”,以及尤其是“仁”“義(yi) ”等術語,有其特定的內(nei) 涵。規定這些內(nei) 涵的共識性言說,屬於(yu) 我們(men) 通常所理解的“教—學”意義(yi) 上的“教”的範疇,我們(men) 因而稱之為(wei) “教義(yi) 名言”。就此而言,《孔疏》所做的補充說明屬於(yu) “以教定道”,即以“教義(yi) 名言”界定“率性之謂道”。
但是,按“率性之謂道”句,“率性”或“性”才是“道”的界定者。“修道之謂教”位於(yu) “率性之謂道”之後,按理,“教”應該接受“性”與(yu) “道”的界定,而非相反。《孔疏》卻完全將這個(ge) 秩序顛倒了過來。實際上,《孔疏》非但“以教定道”,更有“以教定性”,乃至“以教義(yi) 界定天命”的傾(qing) 向:
“天命之謂性”者,天本無體(ti) ,亦無言語之命,但人感自然而生,有賢愚吉凶,若天之付命遣使之然,故雲(yun) “天命”。《老子》雲(yun) :“道本無名,強名之曰道。”但人自然感生,有剛柔好惡,或仁,或義(yi) ,或禮,或知,或信,是天性自然,故雲(yun) “之謂性”。(《禮記正義(yi) ·中庸第三十一》)
有學者認為(wei) ,《禮記正義(yi) 》主張“《中庸》之‘性’有善有惡說”⑤,《孔疏》在解釋“天命”時將“愚”“凶”與(yu) “賢”“吉”相提並論的做法似乎印證了這一點。但是,緊接著,在解釋“之謂性”時,《孔疏》卻再未使用貶義(yi) 術語(按:“剛柔好惡”之“好惡”,非謂“善惡”,而是指人的“喜好和厭惡”傾(qing) 向;而“剛柔”,即“剛強和溫柔”的品質)。在《孔疏》的“之謂性”解釋中,“剛柔好惡—天性自然”完全接受“仁”“義(yi) ”“禮”“智”“信”這五條儒家傳(chuan) 統德目教義(yi) 的界定。這是一種權威教義(yi) 規定下的“天命善性”論,作為(wei) 一種解釋,它顛倒了文本固有的“性·道·教”秩序。
更早的《鄭注》與(yu) 此類似,其雲(yun) :“天命,謂天所命生人者也,是謂性命。木神則仁,金神則義(yi) ,火神則禮,水神則信,土神則知。”(《劄記正義(yi) ·中庸第三十一》)《鄭注》將“木”“金”“火”“水”“土”五行,與(yu) “仁”“義(yi) ”“禮”“信”“智”五德相配,漢人所特別崇尚的“五行”理論,由此內(nei) 在地規定了“德目教義(yi) ”的話語係統,從(cong) 而也規定了《鄭注》對“天命之謂性”的注釋。若撇開這種具體(ti) 差異而僅(jin) 論思維方式,則《鄭注》和《孔疏》並無二致,均以違逆文本固有的“性·道·教”秩序為(wei) 代價(jia) ,采取了“以教義(yi) 名言界定天命之性”的理解進路。《孔疏》在思維方式上直接承襲了《鄭注》。
如下文本事實不應被忽視:《中庸》在提出“天命之謂性”之後,並未對“天命”與(yu) “性”做任何進一步的界定,而是緊接著就拋出了“率性之謂道”命題。這種“不加界定”,意味著“直接從(cong) 性出發”(而非“從(cong) 名言規定出發”),即“直接體(ti) 察性之發見/率性”。在不加界定的情況下連用“天命”與(yu) “性”,最直接的效果就是藉正麵的“崇天”情感,樹立起了“人生而固有絕對可靠的內(nei) 在之性”信念。《鄭注》《孔疏》則按捺不住,而急於(yu) 將權威的傳(chuan) 統德目揉進對“天命之性”的界定,看似對《中庸》之“性”充滿敬意,實則擠壓了“性”自我彰顯的自由度。未經界定的“性”有著出乎意料的“發見”可能;而預先加以界定,則等於(yu) 先入為(wei) 主地規定了何為(wei) 、何不為(wei) “性之發見”。後者等於(yu) 要求“性”隻能按照界定者的界定“發見”,而從(cong) 根本上架空了“性”的主動權,“率性”實質上淪為(wei) “循教”。
再次強調,“修道之謂教”排在“率性之謂道”之後,這是一個(ge) 至關(guan) 重要的文本事實。按古漢語“……之謂……”句式“以上所稱解下”的特點⑥,“率性之謂道”是以“率性”解“道”,“修道之謂教”則進而以“修道”解“教”。“率性”是“道”與(yu) “教”的最終定義(yi) 者(“天命”的作用僅(jin) 止於(yu) 在宗教情感中,設定絕對可靠的“天命之性”,並樹立起應然的“率性”原則)。《禮記正義(yi) 》“以教定道”“以教定性”,乃至“以教義(yi) 界定天命”的進路,反倒與(yu) 服膺“教—學”意識的《大學》(而非《中庸》)頗有相通之處。
按照通常的理解,“教”“學”互為(wei) 對應麵。《大學》以“大學之道”開篇,意味著《大學》以“教—學”意識作為(wei) 其論“道”的前提。在排列朱子所謂的“八條目”時,《大學》以“古之欲明明德於(yu) 天下者”發語——自古以來的教義(yi) 傳(chuan) 承,被設定為(wei) 了解“大學之道”的基本途徑。後文中的“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無之”“君子不出家而成教於(yu) 國”等提法,更直接地體(ti) 現了《大學》對“教—學”之“教”的重視。可見,《大學》典型地處在“以教定道”的思維中。《禮記正義(yi) 》之《中庸注疏》,不自覺地染上了《大學》式思路。
關(guan) 於(yu) “修道之謂教”,《鄭注》曰:
治而廣之,人仿效之,是曰教。(《禮記正義(yi) ·中庸第三十一》)
《孔疏》則曰:
謂人君在上,修行此道,以教於(yu) 下,是“修道之謂教”也。(《禮記正義(yi) ·中庸第三十一》)
《孔疏》雖直承《鄭注》,但二者在此似有微妙的差別。整全地看,“教—學”意義(yi) 上的“教”,兼施教、受教兩(liang) 方麵。依《鄭注》,施教者的地位或資格從(cong) “治而廣之”地“修行率性之道”而來,“人仿效之”則是水到渠成的榜樣效應使然。如此解釋,則“教”在本質上並不外乎“修行率性之道”。《孔疏》則將“人君在上”作為(wei) “修行此道,以教於(yu) 下”的前件,“人君在上”的施教者地位(作為(wei) “教”的內(nei) 涵的重要組成部分)似不必經由“修行此道”獲致。《中庸》以“以道定教”的邏輯,在這種解釋中被完全顛倒。而如果考慮到《鄭注》《孔疏》中的“天命之性”已經被權威教義(yi) 界定過,則無論“治而廣之”還是“修行率性之道”,實質上就都是“循教而行”。《鄭注》《孔疏》對“修道之謂教”的解釋,因而實質上是“循教而行之謂教”的循環定義(yi) 。
按“修道之謂教”,是否走在正道上,是“有教”與(yu) 否的唯一的標誌。受教者因為(wei) 走在正道上才成其為(wei) 有教養(yang) 的,施教者則因為(wei) 以合乎正道的方式促成他人沿正道而行,故才配得上教師稱號。《論語·學而》記載子夏曰:“賢賢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與(yu) 朋友交言而有信。雖曰未學,吾必謂之學矣。”這段語錄意味著:讀書(shu) 與(yu) 拜師,並非“有學(有教養(yang) )”的實質性標誌;“有學(有教養(yang) )”與(yu) 否,關(guan) 鍵在於(yu) 能否按應然之道為(wei) 人處事。那麽(me) ,如何得知應然之道?是服膺既定的“權威教義(yi) ”,還是直接體(ti) 察活潑機動的“性之發見”呢?
我們(men) 對“率性之謂道”與(yu) “修道之謂教”做更細致的辨析。關(guan) 於(yu) “率性之謂道”,《鄭注》《孔疏》一致主張“率”訓為(wei) “循”,進而將整句分別釋讀為(wei) “循性行之之謂道”與(yu) “依循性之所感而行。”(《禮記正義(yi) ·中庸第三十一》)我想指出的是:“循性”“依循性之所感”之後補充了“行之”“而行”字樣,這意味著注疏者覺得“率”“循”二字“行”義(yi) 不足,或根本不具有“行”義(yi) 。而如果“率”字不具“行”義(yi) ,那麽(me) 嚴(yan) 格來講,“率性之為(wei) 道”宜釋為(wei) “循性之謂道”或“循性之所感之謂道”。剝離“行”義(yi) 之後的“率性/循性”,純然是“對應然方向感的體(ti) 認”。這種“應然方向感”源於(yu) “性之發見”,相應的“體(ti) 認”即“率/循”。也就是說,“率性之謂道”談論的是道路認知或方向感如何獲得的問題。“修道之謂教”的“修”字,《鄭注》《孔疏》釋為(wei) “治”或“修行”(《禮記正義(yi) ·中庸第三十一》),我們(men) 從(cong) “率性之謂道”《注疏》中刪除的“行之”“而行”義(yi) 項,至此正好可以安排為(wei) 對“修”字的解釋。“修道之謂教”義(yi) 即:切實踐行從(cong) “性之發見”處體(ti) 察到的應然方向感,相應的生存樣式即為(wei) “有教養(yang) 的”。
用更直白的話總結以上對《中庸》開篇三句的解讀:“性”是人生而固有絕對可靠的內(nei) 在向導(“天命之謂性”),體(ti) 認此內(nei) 在向導的指引所獲得的方向感即應然之正道(“率性之謂道”)⑦,切實按照所體(ti) 認到的方向感行事便是有教養(yang) 的(“修道之謂教”)。這種解釋雖然在大思路上挑戰了《鄭注》《孔疏》,但在文字訓詁上卻對《鄭注》《孔疏》保持了足夠的尊重,乃至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取得《鄭注》《孔疏》的支持。
朱熹《中庸章句》雖然在形式上比較尊重“性→道→教”秩序,但實際上卻重蹈了《禮記正義(yi) 》“以教蔽性”的覆轍。《中庸章句》這樣詮釋開篇三句:
命,猶令也。性,即理也。天以陰陽五行化生萬(wan) 物,氣以成形,而理亦賦焉,猶命令也。於(yu) 是人物之生,因各得其所賦之理,以為(wei) 健順五常之德,所謂性也。率,循也。道,猶路也。人物各循其性之自然,則其日用事物之間,莫不各有當行之路,是則所謂道也。修,品節之也。性道雖同,而氣稟或異,故不能無過不及之差,聖人因人物之所當行者而品節之,以為(wei) 法於(yu) 天下,則謂之教,若禮、樂(le) 、刑、政之屬是也。蓋人之所以為(wei) 人,道之所以為(wei) 道,聖人之所以為(wei) 教,原其所自,無一不本於(yu) 天而備於(yu) 我。學者知之,則其於(yu) 學知所用力而自不能已矣。故子思於(yu) 此首發明之,讀者所宜深體(ti) 而默識也。(《四書(shu) 章句集注·中庸章句》)
朱子以“循其性之自然”(“率性”)為(wei) “當行(而暫不考慮“實行”問題)之路”,這與(yu) 我們(men) 去掉“率性之謂道”之《鄭注》《孔疏》中的“行之”“而行”字樣的主張相合。朱熹所謂“蓋人之所以為(wei) 人,道之所以為(wei) 道,聖人之所以為(wei) 教,原其所自,無一不本於(yu) 天而備於(yu) 我”“學者知之,則其於(yu) 學知所用力而自不能已矣”,明顯抓住了“率性”這個(ge) 總綱。這種以“性”為(wei) 本、從(cong) “性”出發的解釋取向,與(yu) 儒家性善論思潮在宋代的興(xing) 起直接相關(guan) 。但雖然如此,《中庸章句》還是明顯繼承了《禮記正義(yi) 》的“本體(ti) 論誤區”。所謂“天以陰陽五行化生萬(wan) 物……於(yu) 是人物之生,因各得其所賦之理,以為(wei) 健順五常之德,所謂性也”,基本上繼承了《鄭注》《孔疏》將權威教義(yi) 揉進對“性”的界定的具體(ti) 方案。這種在“宇宙論—本體(ti) 論”框架下揉“教義(yi) ”定“性體(ti) ”的言說策略⑧,看起來非常有助於(yu) 理直氣壯地排抑釋老,但問題在於(yu) ,“宇宙論—本體(ti) 論”的推論框架一經確立,“道”“教”之內(nei) 涵便不必再由“率性(體(ti) 認內(nei) 在向導的指引)”實時賦予。在評論《禮記正義(yi) 》之《注疏》時我們(men) 已經指出:這種“以教定性”的做法,架空了“性(生而固有的內(nei) 在向導)”的發見主權,《中庸》“性·道·教”哲學由此淪為(wei) “從(cong) 既定教義(yi) 到既定教義(yi) ”的自封閉循環,而循環論證的編織者則因此被局限在了對特定教義(yi) 的特定理解的執著之中。所幸,這種循環論證式的解釋方案,並不符合“性”在先而“教”在後的《中庸》文本的固有秩序。對於(yu) 《中庸》開篇的“性·道·教”秩序,更恰當的理解應該是“在崇天情感中不加界定地設定絕對可靠的內(nei) 在向導·隨時隨地體(ti) 察此內(nei) 在向導的指引·切實按照所體(ti) 認到的應然方向感踐行”。“內(nei) 在向導的主動指引(性之發見)”,為(wei) 生存者更新其理解保留了可能空間。
值得一提的是,將《中庸》之“性”解釋為(wei) “內(nei) 在向導”,進而以“體(ti) 察向導指引—獲得應然方向感”解釋“道”,這種釋讀可以通過《中庸》內(nei) 文找到文字訓詁上的支持。《中庸》後半篇中有“誠者自成也;而道,自道也”提法。其中,後一“道”字,鄭玄注曰:“道,音導,注同”(《禮記正義(yi) ·中庸第三十一》)。《中庸》開篇的“道”字雖不必非得讀為(wei) “導”,但對於(yu) 將“性之發見”理解為(wei) “內(nei) 在向導”,“道”字具有“導”的音義(yi) ,無疑是一種有力的佐證。
二、《中庸》“慎其獨”非《大學》“慎其獨”
“道”是《中庸》首章第二段的關(guan) 鍵詞。本文上節指出,《中庸》開篇三句中的“道”即“率性”,即“通過體(ti) 察內(nei) 在向導指引獲得應然方向感”。《中庸》首章接下來將進一步闡發這一思路,“故君子慎其獨也”是這一闡述的結語。我們(men) 知道,《大學》“所謂誠其意者”章也強調“故君子必慎其獨”。鑒於(yu) “率性”(《中庸》)和“教—學”(《大學》)是兩(liang) 種非常不同的生存意識,在解釋《中庸》首章時,必須注意廓清《大學》《中庸》兩(liang) 種“慎其獨”的差異⑨。
《中庸》首章第二段如下:
道也者,不可須臾離也,可離非道也。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懼乎其所不聞。莫見乎隱,莫顯乎微,故君子慎其獨也。(《禮記正義(yi) ·中庸第三十一》)
在先秦學術語境中,“道”是諸家公認的地位最高的術語。“道”的地位雖然被抬得極高,但在其他學者或文本的談論中,是否到了“不可須臾離也,可離非道也”的地步呢?
以《老子》和《論語》為(wei) 例,它們(men) 皆推崇“道”字,而將如何“為(wei) 道”或“行道”作為(wei) 探討的主題。其中,《老子》視“道”為(wei) 萬(wan) 物之母,並聲稱“我獨異於(yu) 人,而貴食母”。“貴食母”者“獨異於(yu) 人”,這意味著許多人在很多情況下,實際上是“離於(yu) 道”的。《論語》中的孔子提倡“誌於(yu) 道”,這反而意味著有的人非但在事實上“離於(yu) 道”,甚至連“誌於(yu) 道”的主觀意願都不具備。這些旨在揭示並批評人缺乏自覺“修道”的責任意識的提法,卻同時傷(shang) 害了“道”理應統攝一切的高大光輝的形象。
鑒於(yu) 此,《莊子·知北遊》(作為(wei) 《老子》後學)轉而宣稱“道在屎溺”,可謂“道大無外”的最強音。但如此一來,那些“不貴食母”“無誌於(yu) 道”的人,也可以說自始至終“與(yu) 道同在”。人為(wei) “修道”的自覺性或責任感卻又因此隱而不彰。《論語》中的孔子在極端情緒中會(hui) 認為(wei) “道之將行”“道之將廢”是“命也”(《論語·憲問》),這固然意在“長自己誌氣,滅他人(如公伯寮之流)威風”,但其中所蘊含的“道之興(xing) 衰不受人為(wei) 影響”的邏輯,亦會(hui) 瓦解自己的“修道”銳氣——既然是“命也”,人為(wei) 修道又有什麽(me) 決(jue) 定性意義(yi) 呢。“道”的偉(wei) 大性與(yu) 人為(wei) “修道”的必要性,如何才能表述得並行不悖呢?《中庸》提出“率性之謂道”,將“道”重新界定為(wei) “應然方向感”,正有助於(yu) 打破這種困局。
作為(wei) “應然方向感”的“道”不是實體(ti) ⑩,也不是概莫能外的實然境界,而是生存者隨時隨在所當行之路。本文上節強調,《中庸》開篇三句並沒有進一步界定“天命之性”。就此而言,“性本身”或“性本體(ti) ”不是直接觀察與(yu) 規定的對象,《中庸》第二段將其形容為(wei) “不睹”“不聞”“隱”“微”(這種解讀的合理性,本節後詳)。“性體(ti) ”本身雖然無法直接觀察,但由之發見出來的“應然導向”卻隨時隨地可資體(ti) 認,第二段以“莫見乎隱,莫顯乎微”形容這種發見與(yu) 體(ti) 認。作為(wei) 一種解釋語言,本文一直在使用的“性之發見”這一提法,其文本根據即在於(yu) 此“見”與(yu) “顯”字。
“道”即“應然方向感”,對於(yu) 這種應然方向感缺乏體(ti) 會(hui) 即“迷路”。迷路是危險的,因為(wei) 歧途上充滿陷阱。《中庸》在首章之後即援引孔子語錄,刻畫這種迷路狀態的危險性:“驅而納諸罟擭陷阱之中而莫之知辟也”——迷路之人對於(yu) 自己身處險境渾然不知,這是最大的危險!“道也者,不可須臾離也,可離非道也”,應當從(cong) 這個(ge) 角度來理解。《鄭注》謂:“道,猶道路也。出入動作由之,離之惡乎從(cong) 也?”(《禮記正義(yi) ·中庸第三十一》)其中的“由”“從(cong) ”二字頗能體(ti) 現出“道是應然路向”之意。《孔疏》將《鄭注》的“離之惡乎從(cong) 也”提法,進一步演繹為(wei) “若離道則礙難不通,猶善道須臾離棄則身有患害而生也”(《禮記正義(yi) ·中庸第三十一》),正與(yu) 上述“迷路—危險”的解釋相接近。至於(yu) 《孔疏》轉而以“修行仁、義(yi) 、禮、智、信”,並以這些教義(yi) 名言所主導的“教化”,作為(wei) “開通性命”之道,則再次背離了《中庸》首段基於(yu) “率性之謂道”談論“修道之謂教”的初衷。
“不可須臾離”之“道”既然就是從(cong) “性之發見”處體(ti) 認到的“應然方向感”,那麽(me) ,究竟該如何體(ti) 認“性之發見”呢?對此,《中庸》給出了如下點撥:“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懼乎其所不聞。莫見乎隱,莫顯乎微,故君子慎其獨也”。解讀這段文字涉及一個(ge) 技術性問題——即:“不睹”“不聞”的邏輯主語和邏輯賓語究竟是什麽(me) ?帶著這個(ge) 問題,我們(men) 先查考一下“戒慎—恐懼”節的《鄭注》與(yu) 《孔疏》:
小人閑居為(wei) 不善,無所不至也。君子則不然,雖視之無人,聽之無聲,猶戒慎恐懼自修正,是其不須臾離道。(《鄭注》,《禮記正義(yi) ·中庸第三十一》)
“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者,言君子行道,先慮其微,若微能先慮,則必合於(yu) 道,故君子恒常戒於(yu) 其所不睹之處。人雖目不睹之處猶戒慎,況其惡事睹見而肯犯乎?故君子恒常戒慎之。
“恐懼乎其所不聞”者,言君子恒恐迫畏懼於(yu) 所不聞之處。言雖耳所不聞,恒懷恐懼之。不覘不聞,猶須慎懼,況睹聞之處,恐懼可知也。(《孔疏》,《禮記正義(yi) ·中庸第三十一》)
《鄭注》以監督之“人”、輿論之“聲”,作為(wei) “不睹”“不聞”的邏輯賓語,義(yi) 即:沒有覺察到有輿論監督者在場。《孔疏》中的“人雖目不睹之處”等提法,同樣是在談論外在監督的有無問題。不過,按照《孔疏》的解說,作為(wei) 被監督者的當事人才是“不睹”“不聞”的邏輯賓語,而外在的輿論監督者則是邏輯主語。可見,《鄭注》《孔疏》對於(yu) “戒慎—恐懼”句的語感(語法判定)並不一致。至於(yu) “莫見乎隱,莫顯乎微,故君子慎其獨也”句,《鄭注》《孔疏》分別如下:
慎獨者,慎其閑居之所為(wei) 。小人於(yu) 隱者,動作言語,自以為(wei) 不見睹,不見聞,則必肆盡其情也。若有覘聽之者,是為(wei) 顯見,甚於(yu) 眾(zhong) 人之中為(wei) 之。(《鄭注》,《禮記正義(yi) ·中庸第三十一》)
“莫見乎隱,莫顯乎微”者,莫,無也。言凡在眾(zhong) 人之中,猶知所畏,及至幽隱之處,謂人不見,便即恣情。人皆佔聽,察見罪狀,甚於(yu) 眾(zhong) 人之中,所以恒須慎懼如此。以罪過愆失,無見於(yu) 幽隱之處,無顯露於(yu) 細微之所也。
“故君子慎其獨也”者,以其隱微之處,恐其罪惡彰顯,故君子之人,恒慎其獨居。言雖曰獨居,能謹慎守道也。(《孔疏》,《禮記正義(yi) ·中庸第三十一》)
鑒於(yu) “不見睹/不見”“覘聽/佔聽”係“不睹”“不聞”之化用,“自以為(wei) 不見睹”“若有覘聽之者”(鄭注)與(yu) “人皆佔聽”“謂人不見”(孔疏)提等法,分明意味著“外在的輿論監督者”是“不睹”“不聞”的邏輯主語。就此而言,關(guan) 於(yu) “戒慎—恐懼”句的語法判定,《鄭注》可謂前後矛盾,《孔疏》則一以貫之,《孔疏》更接近《鄭注》後一種讀法。實際上,關(guan) 於(yu) “所”字結構的古漢語語法研究,根本無法幫助我們(men) 裁斷上述分歧;語法研究雖然歸納出了所謂的“大多數情況”(“主語+所+動詞”)與(yu) “偶然情況”(“賓語+所+動詞”)(11),但卻根本無法先驗地確定這裏的“所”字結構究竟屬於(yu) “大多數情況”還是“偶然情況”!所以,我們(men) 還是直接推敲解釋思路吧。
看得出來,《鄭注》作者非常熟悉《大學》。在解釋“莫見乎隱,莫顯乎微,故君子慎其獨也”句時,《鄭注》上來即引《大學》“所謂誠其意者”章的“小人閑居為(wei) 不善,無所不至也”句。《大學》這段文字入木三分地展示了“小人”在輿論監督缺場之際的恣意妄為(wei) ,以及“小人”在外在監督者(“君子”)出現之際的遮遮掩掩(“掩其不善而著其善”)態勢。輿論監督之所以具有令人生畏的震懾力,歸根結底是因為(wei) 輿論監督所依據的標準具有社會(hui) 權威。這些標準往往就是傳(chuan) 統教義(yi) 或社會(hui) 共識,我們(men) 時或也稱之為(wei) “教義(yi) 共識”或“權威共識”。《禮記正義(yi) 》對《中庸》首章第二段的解釋雖然存在語法分歧,但其“在輿論監督意識中談論教義(yi) 踐守問題”的大思路卻始終如一。而這種解釋思路正是我們(men) 所極力反對的,因為(wei) 它將《大學》的思路讀進了《中庸》,並混淆了《中庸》“慎其獨”與(yu) 《大學》“慎其獨”。
相形之下,朱熹《中庸章句》對於(yu) 本段的解釋,更值得稱道:
道者,日用事物當行之理,皆性之德而具於(yu) 心,無物不有,無時不然,所以不可須臾離也。若其可離,則為(wei) 外物而非道矣。是以君子之心常存敬畏,雖不見聞,亦不敢忽,所以存天理之本然,而不使離於(yu) 須臾之頃也。(《四書(shu) 章句集注·中庸章句》)
隱,暗處也。微,細事也。獨者,人所不知而己所獨知之地也。言幽暗之中,細微之事,跡雖未形而幾則已動,人雖不知而己獨知之,則是天下之事無有著見明顯而過於(yu) 此者。是以君子既常戒懼,而於(yu) 此尤加謹焉,所以遏人欲於(yu) 將萌,而不使其滋長於(yu) 隱微之中,以至離道之遠也。(《四書(shu) 章句集注·中庸章句》)
朱熹於(yu) “四書(shu) ”首重《大學》且用功最深,《中庸章句》似乎沒有理由打破《禮記正義(yi) 》引《大學》釋《中庸》的成規。令人稱奇的卻是,《四書(shu) 章句集注》別具匠心地錘煉出一個(ge) “人所不知而己所獨知之地”的提法,在字麵上同時適合闡釋《大學》“慎其獨”和《中庸》“慎其獨”,但在各自語境中卻又可以承載不同的思路和內(nei) 涵。
《中庸章句》以“道”為(wei) “性之德而具於(yu) 心”,如此一來,“君子之心常存敬畏”的首要對象(“不睹”“不聞”的邏輯賓語)就不再是外在的輿論監督,而應該是那“具於(yu) 心的性之德”。此與(yu) 《鄭注》《孔疏》以及《大學》措意於(yu) 外在輿論監督之有無(以及輿論監督所依據的權威準則)就拉開了距離(12)。相應地,“雖不見聞”作為(wei) 對“不睹”“不聞”的解釋,可以從(cong) “性本體(ti) 不可直觀”的角度加以理解。當然了,“性本體(ti) 不可直觀”不等於(yu) “根本不存在所謂的天命之性”。“性之德而具於(yu) 心,無物不有,無時不然”是在“德”與(yu) “心”的意義(yi) 上論“性”,這句話意味著:“性”不是一種僵死的預設,而是能在一切處境中隨時發見,為(wei) 當事人提供“應然”指引的“向導”。較之《大學》對外在輿論監督的忌憚,《中庸》意義(yi) 上的於(yu) “人所不知而己所獨知之地”的“率性”,則是一種純粹的自我體(ti) 察。作為(wei) 對“戒慎”“恐懼”的解釋,《中庸章句》所謂的“常存敬畏”,也並非是指對外在輿論監督以及現成社會(hui) 規範的忌憚,而是指:時刻保持警醒姿態,以免錯失對“性之發見—應然指向”的體(ti) 認。所謂“遏人欲於(yu) 將萌,而不使其滋長於(yu) 隱微之中”,則是指切實踐行所體(ti) 認到的“應然方向感”(也即“道”)。
《大學章句》雖然也使用了同一個(ge) “人所不知而己所獨知之地”提法,但其語境卻是“閑居”“見君子”“人之視己”“十目所視、十手所指”等外在輿論監督意識,這些提法自然引導讀者將“大學之道”理解為(wei) “傳(chuan) 統教義(yi) ”或“社會(hui) 共識”。不得不承認,在字麵上,“人所不知而己所獨知之地”是對“慎其獨”的忠實翻譯,以至於(yu) 它可以像“慎其獨”一樣分別適應《大學》《中庸》兩(liang) 種語境。但也正是因此,單純亮出這種巧妙的字麵翻譯,並無助於(yu) 具體(ti) 理解《大學》或《中庸》的“慎其獨”。類似地,當代學者廖名春嚐於(yu) 《“慎獨”本義(yi) 新證》一文,考證“慎”字本義(yi) 應是“心裏珍重”或“珍重”,認為(wei) 傳(chuan) 世及出土文獻中的“慎獨”均應解作“珍重內(nei) 心”(13)——但此被珍重的“內(nei) 心”,究竟是天生固有,還是後天修養(yang) 的結果呢?“珍重內(nei) 心”這個(ge) 提法,猶如作為(wei) 字麵翻譯之辭的“人所不知而己所獨知之地”,本身並不能規定讀者的理解方向。
僅(jin) 就《中庸》首章第二段的解釋而言,《中庸章句》要比《禮記正義(yi) 》更貼切首章文脈。《禮記正義(yi) 》因為(wei) 字眼上的相關(guan) 性,誤將《大學》“所謂誠其意者”章的語境,植入對《中庸》第二段的“戒慎恐懼—慎其獨”論的解釋。《中庸》文本所欲凸顯的“自我體(ti) 察”意識,遂被外在的“輿論監督”與(yu) “權威共識”意識所幹擾乃至遮蔽。朱熹《中庸章句》受益於(yu) 宋代“性善論”思潮,故而能夠傳(chuan) 達《中庸》第二段的“率性/自我體(ti) 察”思路。但不容諱言的是,朱子終究未能自覺割舍“界定性體(ti) ”的思維定式,《中庸章句》在進而解釋《中庸》首章第三段時,遂重蹈《禮記正義(yi) 》“以教蔽性”之覆轍。
三、“未發”之“中”即“中立”心態
最後來看《中庸》首章第三段:
喜怒哀樂(le) 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萬(wan) 物育焉。(《禮記正義(yi) ·中庸第三十一》)
這裏出現了“本”“道”二字,解釋者們(men) 常常將之與(yu) 開篇三句中的“性”“道”直接對應。《禮記正義(yi) 》和《中庸章句》均如此。這當然意味著《中庸》首章並非雋語雜湊,而是有其一貫之思路。不過,將此“未發”之“中”理解為(wei) “性體(ti) ”或“本體(ti) ”,背後著實是本體(ti) 論情結在推動,這是我們(men) 在本節所要著力批判的。
《鄭注》《孔疏》《中庸章句》對上引文字的解釋如下:
中為(wei) 大本者,以其含喜怒哀樂(le) ,禮之所由生,政教自此出也。(《鄭注》,《禮記正義(yi) ·中庸第三十一》)
“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者,言情欲未發,是人性初本,故曰“天下之大本”也。(《孔疏》,《禮記正義(yi) ·中庸第三十一》)
喜怒哀樂(le) ,情也。其未發,則性也,無所偏倚,故謂之中。……大本者,天命之性,天下之理皆由此出,道之體(ti) 也。……是其一體(ti) 一用雖有動靜之殊,然必其體(ti) 立而後用有以行,則其實亦非有兩(liang) 事也。(《四書(shu) 章句集注·中庸章句》)
在邏輯上,把“未發”之“中”等同於(yu) “性體(ti) ”,不免導致“體(ti) ”靜(“未發”意味著靜)、“用”動(“發”意味著動)之割裂,所謂“一體(ti) 一用雖有動靜之殊”(《四書(shu) 章句集注·中庸章句》)。而為(wei) 了論述靜“體(ti) ”、動“用”之間“由體(ti) 而用”的關(guan) 聯,解釋者往往又不得不額外引進諸如“感而遂通”“動而無動,靜而無靜,神也”(《周敦頤集·通書(shu) 》)、“二義(yi) (在中、時中)雖殊,而實相為(wei) 體(ti) 用”(《朱子全書(shu) ·四書(shu) 或問》)等新原理(14)。這些義(yi) 理構造並無《中庸》文本作為(wei) 直接依據,其靈感多來自《易傳(chuan) 》。這種“以經解經”鍛造“體(ti) 用論”的做法,其底氣源於(yu) “道統論”解釋學的“正典一體(ti) ”信念(15)。
此外,受《中庸》本段中的“天下”“天地”“萬(wan) 物”字眼激發,現代解釋者還可能傾(qing) 向於(yu) 從(cong) 中發掘宇宙論或自然哲學思想。打眼一看,“天下”“天地”“萬(wan) 物”似乎都是“不以人的意誌為(wei) 轉移”的“客觀存在”。然而,《中庸》卻是將“致中和”的人為(wei) 努力,作為(wei) “天地位焉,萬(wan) 物育焉”的前提條件。就此而言,“天地”“萬(wan) 物”並非獨立於(yu) 主觀人為(wei) 的“客觀存在”。通過“致中和”而確立的“天地”、而化育的“萬(wan) 物”,可以理解為(wei) 人類生存的應然格局,以及在這種格局中處置的各種事項。也就是說,“致中和”是生存者進入“天地位焉,萬(wan) 物育焉”的應然境界的“功夫”。那麽(me) ,這是怎樣一種功夫論呢?
前麵已經指出,《中庸》開篇設立了“率性而行”作為(wei) 總綱,其中,對“性之發見—內(nei) 在指引”的體(ti) 察是關(guan) 鍵所在。作為(wei) “應然方向感”的源泉,“性之發見”必須能在一切處境下湧現,以便作為(wei) 當事人隨時隨在的方向指引。“性之發見”一有間斷,“率性”者就會(hui) 茫然而無所指歸。那麽(me) ,在概念上如何表述“性能在一切處境中發見”呢?隻要當事人的生存尚未完結,他就總會(hui) 步入新處境,“性之發見(應然指引)”必須能在哪怕是極端出乎意料的新處境中提供指引。至大無外的“天下”、無所不包的“萬(wan) 物”,正是“囊括一切處境”的現成術語。相反,抽掉“性之發見的處境”這一內(nei) 涵,而將“天下”“萬(wan) 物”視為(wei) 與(yu) 生存者生存意識無關(guan) 之“客觀世界”,這在概念上反而是在否定“性(內(nei) 在向導)能夠在這些處境中提供指引!”
從(cong) 概念上講,作為(wei) 本體(ti) 的“天命之性”,是每個(ge) 當事人所天生固有的,而非出自後天的人為(wei) 造作。但“致中和”的“致”字——《鄭注》:“致,行之至也”;《孔疏》:“致,至也”……“言人君所能,至極中和,使陰陽不錯”(《禮記正義(yi) ·中庸第三十一》),《中庸章句》:“致,推而極之也”(《四書(shu) 章句集注》)——意味著:“致”是一種人為(wei) 努力,“中”因而是人為(wei) 努力的結果。也就是說,“喜怒哀樂(le) 之未發”之“中”,是需付出人為(wei) 努力才能達致的主觀心態。這個(ge) 意義(yi) 上的“中”,當然不是“天命之謂性”意義(yi) 上的“性本體(ti) ”。倪培民教授指出:“‘中’乃是人心‘喜怒哀樂(le) 之未發’時的自然傾(qing) 向,是‘天下之大本’。能致中,就能和,能‘發而皆中節’,能導致‘天地位焉,萬(wan) 物育焉’的功效。”(16)這個(ge) 講法大致合乎《中庸》這段文本的思路。順著倪教授的論述,我們(men) 正可以進一步追問:為(wei) 什麽(me) 說“能致中,就能和?”
作為(wei) 情感,“喜怒哀樂(le) ”總是針對特定對象而發,因而伴隨著相應的“知”或“觀念”。而按照“率性之謂道”的原則,生存者不宜沉溺於(yu) 特定的“觀念—情感”之中,而是應該隨時注意體(ti) 察活潑潑的“性之發見(內(nei) 在向導指引)”。一旦沉溺於(yu) 既定的“觀念—情感”傾(qing) 向之中,生存者自然就不會(hui) 注意新湧現的“性之發見”。就此而言,能否從(cong) 上一時刻的“觀念—情感”傾(qing) 向中超拔出來,乃是當事人能否及時體(ti) 察到新的“性之發見”的主觀條件。
《中庸》作者似乎注意到了,每種情感皆有其反麵情感。同一觀念(例如,想占有別人的東(dong) 西),結合了相反的情感(例如,巧取豪奪的霸道感、損人利己的可恥感),就會(hui) 成為(wei) 相反的生存傾(qing) 向。從(cong) 這個(ge) 角度看,超拔於(yu) 各種相互對反的“觀念—情感”傾(qing) 向的主觀狀態,豈不正好就是無所偏向的“中立”心態。金景芳先生曾指出:“‘喜怒哀樂(le) ’是人在感情上的四種表現,這四種表現不是中,都是偏於(yu) 一個(ge) 方麵。但是當它們(men) 都還沒有表現出來的時候,無所偏倚,就叫做中。這句話是解釋‘中’的定義(yi) 。朱熹給《中庸》作注,說‘其未發’是性,這種解釋顯然是不對的。”(17)結合金景芳先生的論述,以及本節上述分析:我們(men) 認為(wei) ,“喜怒哀樂(le) 之未發”之“中”,實際上就是“中立心態”(18)。
傳(chuan) 統解釋則認為(wei) ,“中”是具有豐(feng) 富內(nei) 涵的“本體(ti) ”,“仁義(yi) 禮智信”等內(nei) 容蘊含其中。將“中”解為(wei) “無所偏向的中立心態”,則完全剔除了這種本體(ti) 論編織。“中立心態”的重要性或積極意義(yi) 僅(jin) 僅(jin) 在於(yu) ,隻有盡可能地超拔於(yu) 上一時刻的“情感—觀念”傾(qing) 向,當事人才能心無旁騖地體(ti) 察新的、正在湧現的“性之發見(內(nei) 在指引)”,而作為(wei) “中立心態”的“中”本身,則並不具有“仁義(yi) 禮智信”等意涵。“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此“天下”是“致中和,天地位焉,萬(wan) 物育焉”意義(yi) 上的“天下”——生存者在變化著的處境中“不斷體(ti) 察性之發見—獲得應然方向感”是這種“天下”的基本標誌。考慮到“中立心態”是體(ti) 認至關(guan) 重要的“性之發見”,並由此獲知“應然方向感”所必不可少的“主觀條件”,我們(men) 說,“大本”二字實際上正是旨在言說“中立心態”的這種“條件”地位。金景芳先生所謂“‘本’是根本,形容重要。‘天下之大本’就是天下的根本,是最重要的”(19),可以從(cong) 這個(ge) 角度加以理解。
此外,有學者認為(wei) ,《中庸》“在前人以‘和(龢)’為(wei) 美論的啟示下,提出了情感‘發而皆中節’的理念,它為(wei) 人之情感的滿足與(yu) 控製提供了一個(ge) 適合的‘度’——‘中節’”,“在《中庸》作者看來,人之性無善無不善”,“《中庸》雖然主張‘率性’,但還是提倡‘修道之謂教’,認為(wei) 對性情應有所修限,需要‘中節’,否則將會(hui) 出現情感泛濫失控的情況,而這是情感、情欲和正之大義(yi) 。”(20)——這種解釋頗具代表性,它雖然不談論“本體(ti) ”,但仍未能擺脫“以教定道—以教蔽性”的誤區。這是因為(wei) :一旦設立某種“和—中節”作為(wei) 規範情感發作的“度”,“性之發見(內(nei) 在指引)”這一隨時隨在地“自我顯現”的“善”就會(hui) 被忽視。至於(yu) 說《中庸》之“性無善無不善”,則明顯是對“天命之謂性”所蘊含的“崇天”情感缺乏體(ti) 會(hui) (或不願正視)。置身這種正麵的宗教情感之中,《中庸》作者心目中的“天命之性”當然是純善的。當然,與(yu) 《孟子》即“四端”言“性善”不同,《中庸》作者在其宗教情感中隻是抽象地認定了“性”為(wei) 善,而並不對這種“善性”進行概念或教義(yi) 界定。這種在宗教情感中認定的“善性”,隻通過“性之發見”自動彰顯其內(nei) 涵,並且,隻有這種活潑自主的“發見”,加上當事人隨時隨在的“體(ti) 認”,才是當事人所應持有的“善觀念”的即時規定者。
《中庸》“性善”論嚴(yan) 格拒絕對“性本體(ti) ”進行界定,這裏因而不存在“從(cong) 用(教義(yi) )到用(教義(yi) )”的自封閉循環。與(yu) 此相關(guan) ,我想指出:音樂(le) 上的“中節”與(yu) “和”之精髓並非外在規範,處境化的理解與(yu) 實踐才是這種“中節—和”的妙處所在。《論語·學而》曾記載有子曰:“禮之用,和為(wei) 貴。先王之道,斯為(wei) 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這裏,“和”與(yu) 作為(wei) 外在規範的“禮”相對,“知和而和”被認為(wei) 需要“以禮節之”。站在儒家思想史演進的角度看,《中庸》首章第三段的“中—和”論與(yu) 此相反,它認為(wei) ,在“中立心態”中體(ti) 察、遵行“性之發見”必然為(wei) “和”為(wei) “美”。
總之,《中庸》首章的哲學詮釋,應該正視文本固有的“性→道→教”秩序。“天命之謂性”並未對“性”進行本體(ti) 論界定,而是訴諸“崇天”情感,抽象地設定絕對可靠的內(nei) 在向導。“率性”即隨時體(ti) 察此內(nei) 在向導的指引,所體(ti) 察到的應然方向感即當事人在相應處境下的當行之“道”,切實踐行所體(ti) 察到的應然路向便是“有教”。因為(wei) 拒絕對“性”體(ti) 的本體(ti) 論界定,生存者遂無法根據“性體(ti) ”內(nei) 涵推論具體(ti) 指引,隨時隨在的“率性”體(ti) 察因而成為(wei) 獲知應然方向感的唯一渠道。接下來的“戒慎恐懼—慎其獨”論,進一步突出了“性”本體(ti) 的不可直觀性,並點撥讀者時刻警醒以便隨時體(ti) 察內(nei) 在向導在變化著的處境中的隨機指引(“性之發見”)。相應地,“致中和”作為(wei) 一種仰仗人為(wei) 努力的功夫論,特別要求生存者宜不斷從(cong) 上一時刻的“觀念—情感”傾(qing) 向中超拔出來,隻有這樣才能不斷回到“中立心態”,從(cong) 而專(zhuan) 心體(ti) 察“性之發見”。首章第三段之所以會(hui) 說“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正是因為(wei) “中立心態”乃是生存者體(ti) 察“性之發見(內(nei) 在指引)”所不可或缺的“主觀條件”。
注釋:
①張岱年先生獨創“本根論”提法,以之作為(wei) 《中國哲學大綱》第一部分宇宙論第一篇的標題(張岱年:《中國哲學大綱》,南京,江蘇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37-40頁)。鑒於(yu) “本根論”一詞流行不廣,這裏遂以“宇宙論—本體(ti) 論”提法代之。
②[美]倪培民:《從(cong) 功夫論的角度解讀〈中庸〉——評安樂(le) 哲與(yu) 郝大維的〈中庸〉英譯》,載《求是學刊》2005年第2期。
③參考陳明:《即用見體(ti) 再說》,載陳明主編:《原道》第二十一輯,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還可參考天心:《文化的政治:陳明的即用見體(ti) 與(yu) 公民宗教說——大陸新儒學試析之二》,載《博覽群書(shu) 》2007年第12期。
④參考[韓]金東(dong) 敏:《王船山〈中庸〉哲學之實踐性質——以〈中庸〉首章首三句的詮釋為(wei) 中心》,載《衡陽師範學院學報》2010年第2期。
⑤參考張培高:《〈中庸〉的“性”是“善”的嗎?——與(yu) 〈性自命出〉對比研究》,載《蘭(lan) 州學刊》2013年第4期。
⑥參考[清]戴震:《孟子字義(yi) 疏證》,見《戴震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第228頁;黃廣生:《試論“謂之”“之謂”在先秦古籍中的用法》,載《吉林大學社會(hui) 科學學報》1963年第1期。
⑦廖名春主張將“率性之謂道”之“率”釋為(wei) “統率、率領”(廖名春:《荊門郭店楚簡與(yu) 先秦儒學》,載薑廣輝主編:《中國哲學》第二十輯《郭店楚簡研究》,沈陽,遼寧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天命之性”作為(wei) 被“統率、率領”的對象,當然是“惡”的(或至少是“不善不惡”的),準此,《中庸》開篇的“性·道·教”秩序反而應該反轉為(wei) “教·道·性”,即“教以修道,道以率性,性自天命”。不得不說,廖教授作為(wei) 知名《荀子》專(zhuan) 家,恐怕是情不自禁地將《中庸》荀子化了。
⑧參考陳來:《朱子哲學研究》,上海,華東(dong) 師範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第194-197頁。
⑨廖名春和梁濤是“相同”說的代表,他們(men) 以及許多學者的觀點可參見梁濤、斯雲(yun) 龍編:《出土文獻與(yu) 君子慎獨——慎獨問題討論集》,桂林,漓江出版社,2012年版。
⑩倪培民在《從(cong) 功夫論的角度解讀〈中庸〉——評安樂(le) 哲與(yu) 郝大維的〈中庸〉英譯》一文中認為(wei) :“《中庸》裏所有的核心概念,無一表達實體(ti) 的宇宙觀。”
(11)可參考方有國:《上古漢語“所”字與(yu) 所字結構再研究》,載四川大學漢語史研究所:《漢語史研究集刊》第二輯,成都,巴蜀書(shu) 社,1999年版,第64頁;以及殷國光:《“所”字結構的轉指對象與(yu) 動詞配價(jia) ——〈莊子〉“所”字結構的考察》,載《語言研究》2006年第3期。
(12)《四庫全書(shu) 總目》卷三五謂:“況鄭《注》之善者,如‘戒慎乎其所不睹’四句,[朱子《中庸章句》]未嚐不采用其意。”此評語恐經不起深入的辨析推敲。
(13)參見廖名春:《“慎獨”本義(yi) 新證》,載《學術月刊》2004年第8期。
(14)還可參考肖永明、戴書(shu) 宏:《由“誠”而“中”,由“中”而“和”——理學視域中的〈中庸〉中和論》,載《求索》2013年第8期。
(15)對這種“道統論詮釋學”的批判,可參考鄒曉東(dong) :《〈大學〉、〈中庸〉研究:七家批判與(yu) 方法反思》,載《社會(hui) 科學》2013年第7期。
(16)參見[美]倪培民:《從(cong) 功夫論的角度解讀〈中庸〉——評安樂(le) 哲與(yu) 郝大維的〈中庸〉英譯》,載《求是學刊》2005年第2期。
(17)參見金景芳:《論〈中庸〉的“中”與(yu) “和”及〈大學〉的“格物”與(yu) “致知”》,載《學術月刊》2000年第6期。
(18)在《中庸》“子路問強”一段中,孔子有“中立而不倚”之語,這一提法支持將“中”字解為(wei) “中立”。
(19)金景芳:《論〈中庸〉的“中”與(yu) “和”及〈大學〉的“格物”與(yu) “致知”》,載《學術月刊》2000年第6期。
(20)馬育良:《〈中庸〉首章“中”、“和”、“中節”解讀》,載《皖西學院學報》2003年第6期。
責任編輯: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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