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齊勇】《禮記》哲學詮釋的四個向度—— 以《禮運》《王製》為中心的討論

欄目:思想探索
發布時間:2016-11-04 17:3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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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齊勇

作者簡介:郭齊勇,男,西元一九四七年生,湖北武漢人,武漢大學哲學博士。曾任武漢大學人文學院院長、哲學學院院長,現任武漢大學國學院院長、教授。社會(hui) 兼職全國中國哲學史學會(hui) 副會(hui) 長、中華孔子學會(hui) 副會(hui) 長等。著有《中國哲學史》《中國儒學之精神》《中國哲學智慧的探索》《中華人文精神的重建》《儒學與(yu) 現代化的新探討》《熊十力哲學研究》《熊十力傳(chuan) 論》《守先待後》《文化學概論》《現當代新儒學思潮研究》等。

《禮記》哲學詮釋的四個(ge) 向度—— 以《禮運》《王製》為(wei) 中心的討論

作者:郭齊勇

來源:《複旦大學學報》 2016年01期

時間:孔子二五六七年歲次丙申二月廿一日庚戌

           耶穌2016年3月29日

 

 

 

本文擬以《禮運》《王製》為(wei) 主,兼及其他篇,略從(cong) 以下四個(ge) 方麵詮釋《禮記》的內(nei) 涵與(yu) 意義(yi) 。第一,禮與(yu) 禮治本是擺脫原始宗教而進一步人文化的產(chan) 物,但《禮記》中所討論的禮之根源與(yu) 根據在於(yu) “天”與(yu) “太一”神,其中蘊含著終極性的指向,有宗教哲學的內(nei) 蘊及意義(yi) ;第二,《禮記》中以“天地”為(wei) 中心,肯定不同生物圈層有自身價(jia) 值,蘊含著生態環保倫(lun) 理的內(nei) 涵與(yu) 意義(yi) ;第三,《禮記》中所蘊含的儒家政治社會(hui) 哲學與(yu) 社會(hui) 治理方麵的內(nei) 容及其意義(yi) ,特別是分封製等級秩序中仍包含著對最不利者的關(guan) 愛,其中涉及政治正義(yi) 的問題;第四,《禮記》中所蘊含的道德哲學,即修養(yang) 身心性情、培養(yang) 君子人格的內(nei) 涵與(yu) 意義(yi) 。

 

《禮記》(小戴記)的詮釋,宜以各章、篇為(wei) 單位,原因在於(yu) 《禮記》成書(shu) 複雜,各篇內(nei) 容十分豐(feng) 富,以各篇,最好以各章為(wei) 單位,比較具體(ti) 。當然,《禮記》畢竟是一部經典,仍然可以統合而言之。

 

在《禮記》四十九篇中,《王製》是第五篇,《禮運》是第九篇。關(guan) 於(yu) 《王製》的寫(xie) 作時代與(yu) 作者,眾(zhong) 說紛紜,莫衷一是。鄭玄認為(wei) 在戰國時,孟子之後。任銘善對鄭說加以論證,認為(wei) 是篇出於(yu) 戰國末期的深受孟子影響的儒者。盧植認為(wei) 《王製》是漢文帝時博士所作,孔穎達認為(wei) 《王製》作於(yu) 秦漢之際。任銘善駁斥盧植、孔穎達說甚為(wei) 有力。錢玄、楊天宇都支持鄭玄、任銘善說。王鍔則認為(wei) 《王製》成於(yu) 戰國中期,在《孟子》之前。我們(men) 取鄭玄、任銘善說。

 

關(guan) 於(yu) 《禮運》的寫(xie) 作時代與(yu) 作者:任銘善認為(wei) 是子遊記孔子之言,也有後人竄入的文字。楊天宇認為(wei) 此篇受戰國末陰陽五行思想影響,可能是秦、漢時期的作品。王鍔認為(wei) ,《禮運》全篇是孔子與(yu) 子遊討論禮製的文字,主體(ti) 部分是子遊記錄的,大概寫(xie) 於(yu) 戰國初期,在流傳(chuan) 過程中約於(yu) 戰國晚期摻入了陰陽五行家言,又經後人整理而成為(wei) 目前我們(men) 看到的樣子。我們(men) 取任銘善、王鍔說。

 

如此看來,《禮運》《王製》文本大體(ti) 上定型於(yu) 戰國末期,基本上是儒家關(guan) 於(yu) 理想社會(hui) 及聖王時代理想製度的討論,其中有些製度對後世的製度建設發生過作用,有些理想社會(hui) 的描述則啟發了廖平、皮錫瑞、康有為(wei) 、孫中山、毛澤東(dong) 等。

 

十多年來我讀、講《禮記》的關(guan) 切或詮釋有這樣幾個(ge) 重點:第一,《禮記》中所蘊含的終極性與(yu) 宗教哲學的內(nei) 容及其意義(yi) ;第二,《禮記》中所蘊含的生態環保倫(lun) 理的內(nei) 涵與(yu) 意義(yi) ;第三,《禮記》中所蘊含的儒家政治社會(hui) 哲學與(yu) 社會(hui) 治理方麵的內(nei) 容及其意義(yi) ;第四,《禮記》中所蘊含的道德哲學,即修養(yang) 身心性情、培養(yang) 君子人格的內(nei) 涵與(yu) 意義(yi) 。本文擬以《禮運》《王製》為(wei) 主,兼及其他篇,略從(cong) 以上四個(ge) 方麵詮釋《禮記》的內(nei) 涵與(yu) 意義(yi) 。

 

一 “禮必本於(yu) 天”的終極性

 

關(guan) 於(yu) “禮”的社會(hui) 學起源,《禮運》詳述了“夫禮之初,始諸飲食”雲(yun) 雲(yun) ,指出禮起於(yu) 俗,與(yu) 人們(men) 的衣食住行、葬祭活動方式有密切聯係。由於(yu) 葬禮、祭禮的儀(yi) 式與(yu) 意義(yi) 本身涉及養(yang) 生送死,事奉天神上帝,與(yu) 神靈相溝通,相往來,因此關(guan) 於(yu) “禮”的起源、發展、過程的討論,肯定要追溯到“禮”的根源與(yu) 根據。關(guan) 於(yu) “禮”的終極根源與(yu) 根據,《禮運》則假孔子之口回答言偃之問,謂“禮必本於(yu) 天,殽(效)於(yu) 地”:

 

孔子曰:“夫禮,先王以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故失之者死,得之者生。《詩》曰:‘相鼠有體(ti) ,人而無禮。人而無禮,胡不遄死。’是故夫禮,必本於(yu) 天,殽於(yu) 地,列於(yu) 鬼神,達於(yu) 喪(sang) 、祭、射、禦、冠、昏、朝、聘。故聖人以禮示之,故天下國家可得而正也。”

 

這裏指出,“禮”是前代聖王稟承天之道,用來治理人情的,以“禮”治天下、國家是十分重要的。“禮”根據於(yu) “天”,效法於(yu) “地”,具有神聖性。這裏肯定“禮”的形上根據,比荀子的“禮有三本”說更加重視終極性。     《禮運》又指出,規範有序、莊嚴(yan) 肅穆的祭祀,用以迎接上天之神與(yu) 祖宗神靈的降臨(lin) ;祭禮的社會(hui) 功能可以端正君臣,親(qin) 和父子兄弟的恩情,整齊上下關(guan) 係,夫婦各得其所,“是謂承天之祜”,這即承受了上天的賜福。

 

《禮運》指出:“故先王秉蓍龜,列祭祀,瘞繒,宣祝嘏辭說,設製度,故國有禮,官有禦,事有職,禮有序。”即先王持各種蓍草、龜甲,依次安排各種祭祀,埋下幣帛以贈神,宣讀告神和祝福的文辭,設立製度,使國有禮製,官有統係,事有專(zhuan) 職,禮有秩序。接著指出:

 

故先王患禮之不達於(yu) 下也,故祭帝於(yu) 郊,所以定天位也;祀社於(yu) 國,所以列地利也;祖廟,所以本仁也;山川,所以儐(bin) 鬼神也;五祀,所以本事也。故宗祝在廟,三公在朝,三老在學,王前巫而後史,卜筮瞽侑皆在左右。王中心無為(wei) 也,以守至正。故禮行於(yu) 郊而百神受職焉,禮行於(yu) 社而百貨可極焉,禮行於(yu) 祖廟而孝慈服焉,禮行於(yu) 五祀而正法則焉。故自郊、社、祖廟、山川、五祀,義(yi) 之脩而禮之藏也。(《禮記·禮運》)

 

這是孔子討論先王通過各種祭禮,使禮下達於(yu) 民眾(zhong) 。這裏也反映了我國古代有巫覡傳(chuan) 統,諸先王本人就是最高祭司,又兼社會(hui) 事務的領袖。天子在郊外祭祀皇天上帝,以確立天的至尊地位。在國都中祭祀社神,用以歌頌大地的養(yang) 育之功。祭祀祖廟,體(ti) 現仁愛。祭祀山川,用以敬禮鬼神。祭祀宮室的五祀神,用以體(ti) 現事功。因此設置宗人與(yu) 祝官在宗廟,三公在朝廷,三老在學校,天子前有巫官後有史官,卜人、筮人、樂(le) 官等都在左右,天子居中,無為(wei) 而治,持守正道。因此在郊區祭祀天帝,天上群神都隨上帝享祭而各受其職。祭祀社神,大地的各物資物產(chan) 可以盡其用。祭祀祖廟,父慈子孝的教化可以施行。祭祀五祀,從(cong) 而整飭各種規則。所以,從(cong) 郊天、祀社、祭祖、祭山川至五祀,就是修養(yang) 與(yu) 堅守禮義(yi) 。

   

是故夫禮,必本於(yu) 大(按即太)一,分而為(wei) 天地,轉而為(wei) 陰陽,變而為(wei) 四時,列而為(wei) 鬼神。其降曰命,其官於(yu) 天也。夫禮必本於(yu) 天,動而之地,列而之事,變而從(cong) 時,協於(yu) 分藝。其居人也曰養(yang) (應為(wei) 義(yi) ),其行之以貨、力、辭讓、飲、食、冠、昏、喪(sang) 、祭、射、禦、朝、聘。(《禮記·禮運》)

 

“太一”指天地未分時混沌的元氣,至大無垠。禮在總體(ti) 上必以“太一”為(wei) 根本。“太一”分離而為(wei) 天地,轉化為(wei) 陰陽,變動為(wei) 四時。四時更迭運轉,在天地間布列了主管生成萬(wan) 物的種種鬼神。“太一”的氣運降臨(lin) 到人世間就叫做“命”,“太一”對萬(wan) 物的主宰在於(yu) “天”。禮必根據於(yu) “天”與(yu) “天理”,運用於(yu) 大地,分布於(yu) 眾(zhong) 事,並隨四季而變化,配合十二月來製定事功的標準。禮在人叫做義(yi) ,而禮的實行是通過財物、體(ti) 力、謙讓、飲食、冠禮、婚禮、喪(sang) 禮、祭禮、射禮、禦禮、朝覲禮、聘問禮等表現出來。

 

據《王製》,天子巡守時要拜五嶽。巡視東(dong) 方,要到泰山燒柴祭天,望祭山川。天子還要考察諸侯對山川之神是否祭祀,不祭祀就是不敬,就要削減其封地。對宗廟不順的就是不孝,對不孝的國君要降其爵位。天子外出之前,要祭上帝、社神、禰廟。諸侯外出之前,要祭社神與(yu) 禰廟。

 

從(cong) 禮儀(yi) 中抽繹出來的“禮”的新觀念,淡化了宗教的意味,特別是許多道德觀念,幾乎都是由禮加以統攝的。徐複觀先生從(cong) 《左傳(chuan) 》、《國語》中找到很多資料,特別是關(guan) 於(yu) “敬”、“仁”、“忠信”、“仁義(yi) ”等觀念,與(yu) “禮”緊密地聯係在一起。徐複觀先生進而指出,春秋時代以“禮”為(wei) 中心的人文精神的發展,將古代宗教人文化了,使其成為(wei) 人文化的宗教。他說:“第一,春秋承厲幽時代天、帝權威墜落之餘(yu) ,原有宗教性的天,在人文精神激盪之下,演變而成為(wei) 道德法則性的天,無複有人格神的性質。”“此時天的性格,也是禮的性格。”“第二,此時的所謂天、天命等,皆已無嚴(yan) 格地宗教的意味,因為(wei) 它沒有人格神的意味。”他認為(wei) ,春秋時代諸神百神的出現,大大減低了宗教原有的權威性,使諸神進一步接受人文的規定,並由道德的人文精神加以統一。

 

我們(men) 認為(wei) ,盡管如此,從(cong) 以上材料看,天、天命等仍有宗教、人格神的意味。先秦儒家祭祀最重視的是祭天祭地,祭天地就是追本溯源,尊重其所自出,在這層意義(yi) 上,“天地”即人的父母。“天地”有著價(jia) 值本體(ti) 意涵,又具有宗教性意涵。從(cong) 《禮運》《王製》等文本看,這些篇的作者仍認為(wei) “天神”是至上神,對天神的崇拜要重於(yu) 對地神的崇拜,然後就是對山川諸神的崇拜。除祭祀至上神與(yu) 自然神靈外,還要祭祀祖宗神靈。這裏反映出人文化的“禮”仍具有的“宗教性”與(yu) “超越性”。“宗教性”與(yu) “超越性”是不同的而又有聯係的兩(liang) 個(ge) 概念。通過讀《禮記》,我們(men) 從(cong) 精神信仰的層麵肯定儒學具有“宗教性”。“天”是人文之“禮”最終的超越的根據。

 

二 “以天地為(wei) 本”的生態倫(lun) 理

 

“天地”是萬(wan) 物之母,一切皆由其“生生”而來。《禮記》曰:“天地和同,草木萌動”(《禮記·月令》);“和故百物皆化”(《禮記·樂(le) 記》)。“草木”、“百物”的化生都是以“和”為(wei) 條件的。“天地不合,萬(wan) 物不生”(《禮記·哀公問》);“天地合而後萬(wan) 物興(xing) 焉”(《禮記·郊特牲》)。天地是萬(wan) 物化生的根源,生態係統的“生生大德”就是借“天”、“地”兩(liang) 種不同力量相互和合、感通而實現的。

 

《禮記·樂(le) 記》曰:“天地相蕩,鼓之以雷霆,奮之以風雨,動之以四時,暖之以日月,而百化興(xing) 焉。如此則樂(le) 者天地之和也。”《禮記》通過對“天地”生物於(yu) 四時的描述,認為(wei) “樂(le) ”是“天地之和”的體(ti) 現,反而觀之,“天地”通過雷霆、風雨鼓動宇宙間的陰、陽二氣而四時無息地展現其“生生大德”的景象,又何嚐不是宇宙間最壯麗(li) 動人的生命交響的演奏!

 

儒家對生態係統“生生大德”的認識,對“天”(陽)、“地”(陰)“和以化生”的認識,都是很深刻的。生態係統是一個(ge) 不斷創生的係統,也是一個(ge) 各類物種和諧共生的生命共同體(ti) ,這是儒家對“天地”這個(ge) 大的生態居所的深切感悟,這在今天已經成為(wei) 環境倫(lun) 理學的普遍共識。

 

在“天人合一”理念下,“天”是一切價(jia) 值的源頭,而從(cong) “生物”而言,天、地往往須並舉(ju) ,且很多時候舉(ju) “天”即統攝著“地”,所以,我們(men) 也可以說“天地”是生態係統中一切價(jia) 值的源頭。儒家有著人與(yu) 萬(wan) 物一體(ti) 同源的共同體(ti) 悟。唯有如此,人才可能對萬(wan) 物都持有深切的仁愛、關(guan) 懷,將整個(ge) 天地萬(wan) 物都看作是與(yu) 自己的生命緊緊相連的。在這種價(jia) 值來源的共識之上,儒家的生態倫(lun) 理可以建立範圍天地萬(wan) 物的生態共同體(ti) ,將生態係統真正視為(wei) 人與(yu) 萬(wan) 物共生、共存的生命家園。《禮運》指出:

 

故人者,其天地之德,陰陽之交,鬼神之會(hui) ,五行之秀氣也。故天秉陽,垂日星;地秉陰,竅於(yu) 山川。……

 

故人者,天地之心也,五行之端也,食味,別聲,被色而生者也。故聖人作則,必以天地為(wei) 本,以陰陽為(wei) 端,以四時為(wei) 柄,以日、星為(wei) 紀,月以為(wei) 量,鬼神以為(wei) 徒,五行以為(wei) 質,禮義(yi) 以為(wei) 器,人情以為(wei) 田,四靈以為(wei) 畜。以天地為(wei) 本,故物可舉(ju) 也。以陰陽為(wei) 端,故情可睹也。以四時為(wei) 柄,故事可勸也。以日、星為(wei) 紀,故事可列也。月以為(wei) 量,故功有藝也。鬼神以為(wei) 徒,故事有守也。五行以為(wei) 質,故事可複也。禮義(yi) 以為(wei) 器,故事行有考也。人情以為(wei) 田,故人以為(wei) 奧(猶主也)也。四靈以為(wei) 畜,故飲食有由也。(《禮記·禮運》)

 

這裏肯定了宇宙生態各層次中,人處在較高的層次;人體(ti) 現了天地的德性,陰陽的交感,鬼神的妙合,薈萃了五行的秀氣;人是天地的心髒,五行的端緒,是能調和並品嚐各種滋味,創造並辨別各種聲調,製作並披服各色衣服的動物。盡管人是萬(wan) 物之靈,但人仍從(cong) 屬於(yu) 生態係統之整體(ti) 。因此,聖人製作典則,必以天地大係統為(wei) 根本,以陰陽二氣交感為(wei) 起點,以四時所當行的政令為(wei) 權衡,以日、星的運行來紀時,以十二個(ge) 月來計量事功,以鬼神為(wei) 依傍,以五行的節律為(wei) 本位,以禮義(yi) 為(wei) 器具,以人情為(wei) 田地,以四靈為(wei) 家畜。

 

因此,人在天地之中一定要尊重山川、動物、植物等。這種尊重與(yu) 敬畏,通過祭祀山林川澤加以表達:

 

天子祭天地,諸侯祭社稷,大夫祭五祀。天子祭天下名山大川,五嶽視三公,四瀆視諸侯。諸侯祭名山大川之在其地者。天子、諸侯祭因國之在其地而無主後者。(《禮記·王製》)

 

《禮記》強調,禮是符合時令,配合地的物產(chan) 的。人取用動植物,依據於(yu) 不同季節有不同的生物,不同的地理環境有不同的物產(chan) 。

 

禮也者,合於(yu) 天時,設於(yu) 地財,順於(yu) 鬼神,合於(yu) 人心,理萬(wan) 物者也。是故天時有生也,地理有宜也,人官有能也,物曲有利也。故天不生,地不養(yang) ,君子不以為(wei) 禮,鬼神弗饗也。居山以魚鼈為(wei) 禮,居澤以鹿豕為(wei) 禮,君子謂之不知禮。故必舉(ju) 其定國之數,以為(wei) 禮之大經。禮之大倫(lun) ,以地廣狹;禮之薄厚,與(yu) 年之上下。是故年雖大殺,眾(zhong) 不匡懼,則上之製禮也節矣。(《禮記·禮器》)

 

可見製禮與(yu) 行禮的原則是不違背自然的原則,故一定時空條件下不適於(yu) 生長的物產(chan) ,君子不用來行禮,鬼神也不會(hui) 享用。以本地希罕的動物作為(wei) 禮品,這種人是不懂禮的。行禮須以本國本地的物產(chan) ,根據土地的大小、年成的好壞,量力而行。

 

《禮記·月令》:“(仲春之月)安萌芽,養(yang) 幼少”;“毋竭川澤,毋漉陂池,毋焚山林”;“(孟夏之月)繼長增高,毋有壞墮,毋起土功,毋發大眾(zhong) ,毋伐大樹”。人們(men) 取用動植物,必須考量時間,不可以在生長期、繁衍期濫砍濫殺,不砍伐小樹,不射殺幼鳥獸(shou) 與(yu) 懷孕的獸(shou) ,否則就是不孝。

 

曾子曰:“樹木以時伐焉,禽獸(shou) 以時殺焉。夫子曰:‘斷一樹,殺一獸(shou) ,不以其時,非孝也。’”(《禮記·祭義(yi) 》)

 

孟春之月……命祀山林川澤,犧牲毋用牝。禁止伐木。毋覆巢,毋殺孩蟲、胎、夭、飛鳥、毋麝,母卵。(《禮記·月令》)

 

《王製》論述天子、諸侯田獵的禮,絕不能斬盡殺絕,竭澤而漁,如“田不以禮曰暴天物。天子不合圍,諸侯不掩群。”“草木零落,然後入山林。昆蟲未蟄,不以火田。不麛,不卵,不殺胎,不殀夭,不覆巢。”

 

《禮記·郊特牲》:“故天子牲孕弗食也,祭帝弗用也。”懷胎的牲畜,即便是天子也不得食用,郊祭的時候也不用,這都是對“天地”生養(yang) 萬(wan) 物的禮敬。

 

《王製》又說:“林麓川澤以時入而不禁。”此與(yu) 《孟子》“澤梁無禁也”相類。“不禁”是不禁止老百姓進入林麓川澤取用動植物,但要注意時令。這裏當然考慮到人取用的可持續性,但仍不止於(yu) 此意。《禮記》諸篇都隱含著禮製秩序與(yu) 自然節律的一致性,《禮記·月令》將春夏秋冬四季又各自分別出孟、仲、季三個(ge) 時段,按不同季節時段詳細規定了有關(guan) 祭祀活動、農(nong) 業(ye) 生產(chan) 、資源取用、政令發布的內(nei) 容,這些都需要有相關(guan) 的具體(ti) 部門去執行完成。

 

從(cong) 這裏我們(men) 可知儒家以禮法保護生態資源有三個(ge) 重要的內(nei) 容:(1)禁止滅絕性砍伐、捕獵;(2)保護幼小生命;(3)重“時”。禁止滅絕性砍伐、捕獵很好理解,因為(wei) 這種行為(wei) 與(yu) “天地”的“生生大德”背道而馳。保護幼小生命則與(yu) 儒家重“養(yang) ”的思想有關(guan) ,“天地”生萬(wan) 物則必又養(yang) 育之,此乃天道之自然,“天地養(yang) 萬(wan) 物”(《易傳(chuan) ·彖》)。

 

《禮記·樂(le) 記》:“是故先王之製禮樂(le) 也,非以極口腹耳目之欲也,將以教民平好惡而反人道之正也。”飲食等禮節的製定不是為(wei) 了滿足人的欲望,而是為(wei) 了讓人返歸“人道之正”。儒家有關(guan) 生態保護的禮樂(le) 觀念既是遵從(cong) 天地的生養(yang) 之道,也出於(yu) 對人性物欲進行節製的目的。

 

儒家以“天地”為(wei) 人與(yu) 萬(wan) 物之祖,對“天地”的尊崇有著強烈的宗教性情懷,這是對它生養(yang) 萬(wan) 物的敬畏、禮拜。先秦儒家一向認為(wei) 生態資源是天地所賜,他們(men) 對此充滿了虔敬的感情,《禮記·曲禮》:“歲凶,年穀不登,君膳不祭肺,馬不食穀,馳道不除,祭事不縣。大夫不食粱,士飲酒不樂(le) 。”年歲不好的時候,儒家對飲食就特別要求節製,以體(ti) 恤“天地”生養(yang) 萬(wan) 物之不易。

 

儒家是人類中心主義(yi) 者嗎?由上可知顯然不是。儒家是主張生態係統存在客觀內(nei) 在價(jia) 值的,人有人性,物有物性,甚至人性中有神性,物性中也有神性。儒家對生態係統的價(jia) 值判斷基於(yu) “天地”對萬(wan) 物賦形命性的認識,萬(wan) 物在被締造的“生生”過程中,都被賦予了“形”與(yu) “性”,這種賦予是普遍的、無遺漏的,差異隻是陰陽創化的不同,然而無物不出於(yu) 創化。從(cong) “天地”創生的賦形命性的普遍性去作價(jia) 值的判斷,價(jia) 值自然不僅(jin) 僅(jin) 限於(yu) 有機的生命體(ti) ,萬(wan) 物和人一樣具有客觀的內(nei) 在價(jia) 值,因此,在儒家那裏,“天地”的這種創生是具有價(jia) 值本體(ti) 論的意義(yi) 的。事實上,先秦儒家對萬(wan) 物都是關(guan) 愛的,而且是從(cong) 其所具的內(nei) 在價(jia) 值去確定這種愛的,因為(wei) 萬(wan) 物的內(nei) 在價(jia) 值都是“天地”所賦予的,與(yu) 人的內(nei) 在價(jia) 值本同出一源。當然,萬(wan) 物的內(nei) 在價(jia) 值是有差異的。

 

古代中國的生態環保意識是被逼出來的。中國是自然災害多發、頻發的國家,據鄧雲(yun) 特(拓)《中國救荒史》、竺可楨《曆史上氣候之變遷》等書(shu) ,古代中國的自然災害,如水、旱、蝗、雹、風、疫、霜、雪、地震等從(cong) 未間斷過,平均每半年即罹災一次,其中水、旱災平均每兩(liang) 年一次。古中國的災荒狀況不斷,政府與(yu) 社會(hui) 不能不以應對災荒作為(wei) 主要職能之一,由此也積累了賑災的方略,如賑濟、調粟、養(yang) 恤、除害、節約、蠲緩、巫術儀(yi) 式等。

 

《禮記》中有很多災害、療救記憶的信息。據唐啟翠研究,《禮記》中有關(guan) 記載的文字段落,大旱及祈雨的記載凡十處,蝗疫之患一處,風雨水患兩(liang) 處,雪霜冰雹一處,日食一處。

 

我們(men) 看幾則材料:“歲旱,穆公召縣子而問然,曰:‘天久不雨’,吾欲暴尪而奚若?曰:‘天久不雨,而暴人之疾子,虐,毋乃不可與(yu) ?’‘然則吾欲暴巫而奚若?’曰:‘天則不雨,而望之愚婦人,於(yu) 以求之,母乃已疏乎?’”(《禮記·檀弓下》)魯國遇大旱,穆公舉(ju) 行了一些禳災儀(yi) 式,試圖祛旱祈雨,但沒有應驗,於(yu) 是他想要暴曬尪者與(yu) 巫者,讓上天憐憫他們(men) 而降雨,就此請教縣子。尪者是脊柱彎曲、麵部向天的殘疾人,巫是溝通人神的女性神職人員。儒者縣子批評穆公,阻止了暴曬殘疾人與(yu) 女巫的非人道行為(wei) ,但讚同了穆公為(wei) 了求雨而罷市的設想。因祈雨不靈,魯穆公擬處罰巫師,在西方人類學史上也有相似的例子。人間遇到自然災害,巫師、祭司以巫術幹預後仍不起作用,他們(men) 要承擔責任,受到處罰。

 

《月令》的“月”是天文、天時,其“令”是政令、政事。先秦時人認為(wei) 王者必須承“天”以治“人”,所以設計一套依“天文”而施行“政事”的綱領,其實是一種“王製”。“古代的天文知識曾被應用於(yu) 陰陽五行說,故此月令亦可視為(wei) 依據陰陽五行說而設計的王製,不過重點是放在天子身上。施行這種王製的天子,必居於(yu) 明堂以施政,故此月令,又可稱為(wei) ‘明堂月令’或‘王居明堂禮’。”     

 

儒家堅持從(cong) 禮的層麵認識生態保護問題有重要的意義(yi) ,他們(men) 的很多主張在後世被納入到律法中,對生態資源的保護起到了切實的作用,如雲(yun) 夢秦簡《田律》、漢代《使者和中所督察詔書(shu) 四時月令五十條》中都有保護生態的律法條款,與(yu) 《禮記·月令》主張非常接近。

 

《王製》有關(guan) 節約糧食、儲(chu) 備糧食以防災的“耕三餘(yu) 一”政策,是基於(yu) 曆史經常的一種荒政,防患於(yu) 未然:

 

祭,豐(feng) 年不奢,凶年不儉(jian) 。國無九年之蓄曰“不足”,無六年之蓄曰“急”;無三年之蓄,曰“國非其國”也。三年耕,必有一年之食;九年耕,必有三年之食。以三十年之通,雖有凶早水溢,民無菜色,然後天子食,日舉(ju) 以樂(le) 。(《禮記·王製》)

 

必須預防災荒,使國家有足夠的糧食儲(chu) 備。沒有九年的儲(chu) 備叫“不足”,沒有六年的儲(chu) 備叫“急”,沒有三年的儲(chu) 備叫“國不成其為(wei) 國”。三年的耕種,定要餘(yu) 存一年的糧食;九年的耕種,定要餘(yu) 存三年的糧食。以三十年來看,即使有大旱災大水災,老百姓也不會(hui) 挨餓。這樣天子才能安心用膳,日日聽音樂(le) 。

 

先秦儒家以禮樂(le) 理順生態資源,主要有三條原則:(1)人要生存不得不對生態資源有所取用,但應當順應生態係統的生養(yang) 之道,做到有理(“順於(yu) 鬼神,合於(yu) 人心”)、有節(“合於(yu) 天時,設於(yu) 地財”),人類不能為(wei) 了一己之私去日益竭盡天地之材,此其一。(2)《禮記·樂(le) 記》:“是故大人舉(ju) 禮樂(le) ,則天地將為(wei) 昭焉。天地欣合,陰陽相得,煦嫗覆育萬(wan) 物……”以禮樂(le) 精神關(guan) 照生態問題,就意味著對天地之道的清醒認識(“天地將為(wei) 昭焉”)。“天地”默然運作而萬(wan) 物化成,因此,對於(yu) 生態係統的保護,人類最有效的策略是盡可能少的去幹預其完善自足的生養(yang) 之道,隻要人不去破壞生態環境,“天地”自然會(hui) 讓萬(wan) 物生化不已、充滿生機,此其二。(3)《禮記·樂(le) 記》:“揖讓而治天下者,禮樂(le) 之謂也。暴民不作,諸侯賓服,兵革不試,……大樂(le) 與(yu) 天地同和,大禮與(yu) 天地同節。和故百物不失……”生態問題的徹底解決(jue) (“百物不失”)並不隻是一個(ge) 生態問題,它在根本上也是一個(ge) 政治問題,它需要人類的共同協作與(yu) 努力,人類如果自身不能和睦共處,導致戰爭(zheng) 四起、社會(hui) 動蕩,那麽(me) 講生態保護隻能是一種奢望,此其三。

 

《禮記》對生態係統的認識是在容納天、地、人、神諸多要素的“天地”概念下展開的,這是一種整體(ti) 論、係統論的觀念,以“和”為(wei) 條件的不斷創生是他們(men) 對這個(ge) 生態係統的根本認識。他們(men) 對“天地”的創生現象持有價(jia) 值判斷的觀念,肯定天地萬(wan) 物皆有內(nei) 在價(jia) 值,要求一種普遍的生態的道德關(guan) 懷,而他們(men) 對人性、物性的辨證認識又同時清楚地表明了一種生態倫(lun) 理的等差意識,或曰不同倫(lun) 理圈層的區分意識。儒家在從(cong) 工具價(jia) 值的立場取用生態資源的同時,並不忽視動植物等的內(nei) 在價(jia) 值。從(cong) 儒家“天人合一”的理念看,生態倫(lun) 理作為(wei) 一種新的倫(lun) 理範式其確立的基礎必須建立於(yu) 對人性的重新反思之上。

 

三 鰥寡孤獨“皆有所養(yang) ”的政治哲學

 

從(cong) 《王製》《禮運》等篇來看,作者關(guan) 於(yu) 財產(chan) 、權力的分配與(yu) 再分配的製度訴求,仍然主張西周的封建製,即王靜安先生總結的封邦建國製、宗廟祭祀製、嫡長子繼承製、同姓不婚製等。禮製所維護的當然是統治階級的財產(chan) 與(yu) 權力的繼承秩序。盡管如此,對於(yu) 下士及庶民,對社會(hui) 的最不利者在經濟福利與(yu) 政治權力等方麵的訴求,《禮記》作者亦有一定的呼應,其製度設計仍然反映了一定的公正性。

 

這裏首先是對後世的土地製度極有影響力的“一夫授田百畝(mu) ”的製度設計。“製農(nong) 田百畝(mu) ”,製度規定一個(ge) 農(nong) 夫受田百畝(mu) 。百畝(mu) 土地按肥瘠分類,上等土地一個(ge) 農(nong) 夫可供養(yang) 九人,次一等的可供養(yang) 八人,依次遞減為(wei) 七人、六人、五人。庶人在官府任職者的俸祿,依這五等農(nong) 夫的收入區分等差。諸侯的下士的俸祿比照上等土地的農(nong) 夫,使他們(men) 的俸祿足以代替他們(men) 親(qin) 自耕種所得。中士的俸祿比下士多一倍,上士的俸祿比中士多一倍,卿的俸祿是大夫的四倍,君的俸祿是卿的十倍。俸祿顯然是有差等的,但農(nong) 夫有農(nong) 田是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禮記》中有對社會(hui) 弱者予以關(guan) 愛與(yu) 扶助的製度設計。關(guan) 於(yu) 養(yang) 老製度,《王製》曰:

 

凡養(yang) 老,有虞氏以燕禮,夏後氏以饗禮,殷人以食禮,周人修而兼用之。五十養(yang) 於(yu) 鄉(xiang) ,六十養(yang) 於(yu) 國,七十養(yang) 於(yu) 學,達於(yu) 諸侯。

 

有虞氏養(yang) 國老於(yu) 上庠,養(yang) 庶老於(yu) 下庠;夏後氏養(yang) 國老於(yu) 東(dong) 序,養(yang) 庶老於(yu) 西序;殷人養(yang) 國老於(yu) 右學,養(yang) 庶老於(yu) 左學;周人養(yang) 國老於(yu) 東(dong) 膠,養(yang) 庶老於(yu) 虞庠,虞庠在國之西郊。(《禮記·王製》)

 

上古虞夏殷周都有養(yang) 老之禮,《王製》作者肯定綜合前代的周製,強調實行養(yang) 老禮的禮儀(yi) 製度,也有專(zhuan) 家說是對大夫及士庶人為(wei) 官的退休者實行分級養(yang) 老製。關(guan) 於(yu) 五十歲以上老人(包括平民)享受的優(you) 待,《王製》曰:

 

五十異粻,六十宿肉,七十貳膳,八十常珍,九十飲食不離寢,膳飲從(cong) 於(yu) 遊可也。……五十始衰,六十非肉不飽,七十非帛不暖,八十非人不暖,九十雖得人不暖。五十杖於(yu) 家,六十杖於(yu) 鄉(xiang) ,七十杖於(yu) 國,八十杖於(yu) 朝。……五十不從(cong) 力政,六十不與(yu) 服戎,七十不與(yu) 賓客之事,八十齊衰之事弗及也。(《禮記·王製》)

 

這裏的“不暖”“不飽”句顯然來源於(yu) 《孟子》。

 

《王製》又說,三代君王舉(ju) 行養(yang) 老禮後,都要按戶校核居民的年齡。年八十的人可以有一個(ge) 兒(er) 子不服徭役;年九十的人全家都可以不服徭役;殘疾、有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家中可有一人不服徭役;為(wei) 父母服喪(sang) 者,三年不服徭役;從(cong) 大夫采地遷徙到諸侯采地的人,三個(ge) 月不服徭役;從(cong) 別的諸侯國遷徙來的人,一年不服徭役。

 

關(guan) 於(yu) 對待鰥寡孤獨與(yu) 殘疾人等社會(hui) 弱者,孟子曰:“老而無妻曰鰥,老而無夫曰寡,老而無子曰獨,幼而無父曰孤。此四者,天下之窮民而無告者。文王發政施仁,必先斯四者”;“居者有積倉(cang) ,行者有裹(囊)糧”;“內(nei) 無怨女,外無曠夫。”(《孟子·梁惠王下》)

 

《王製》幾乎重複孟子之說,指出:

 

少而無父者謂之孤,老而無子者謂之獨,老而無妻者謂之矜,老而無夫者謂之寡。此四者,天民之窮而無告者也,皆有常餼。(《禮記·王製》)

 

“常餼”,即經常性的糧食救濟或生活補貼。又說:“喑、聾、跛、躃、斷者、侏儒,百工各以其器食之。”對於(yu) 聾、啞及肢體(ti) 有殘疾、障礙的人則有供養(yang) 製度,即由國家養(yang) 活。國家則以工匠的收入來供養(yang) 他們(men) 。又曰:“庶人耆老不徒食”,即老百姓中的老人不能隻有飯而無菜肴。又曰:“養(yang) 耆老以致孝,恤孤獨以逮不足”,即通過教化,形成風氣,引導人民孝敬長上,幫助貧困者。

 

關(guan) 於(yu) 安居,《王製》曰:“司空執度度地居民。山川沮澤,時四時,量地遠近,興(xing) 事任力。凡使民,任老者之事,食壯者之食。”司空負責丈量土地使民居住。如果是山川沼澤地,要觀察氣候的寒曖燥濕,並測量土地的遠近,來確定居邑與(yu) 水井的位置,然後興(xing) 建工程。凡使用民力,讓他的承擔老年人能幹的活,而供給壯年人的糧食。關(guan) 於(yu) 民居,不同地區的人及少數民族都有不同的風俗習(xi) 慣,可以因其俗而教,但不要改變。“凡居民,量地以製邑,度地以居民。地、邑、居民,必參相得也。無曠土,無遊民,食節事時,民鹹安其居,樂(le) 事勸功,尊君親(qin) 上,然後興(xing) 學。”這裏說的是安置人民的居處,要根據地理條件、居邑建製、居民多少來調節,使之相稱。沒有曠廢的土地,沒有無業(ye) 遊民,節製飲食,遵守農(nong) 時,可以使民眾(zhong) 安居樂(le) 業(ye) 。

 

關(guan) 於(yu) 土地、賦稅與(yu) 商業(ye) 政策:《王製》說:

 

古者公田藉而不稅,市廛而不稅,關(guan) 譏而不征,林麓川澤以時入而不禁,夫圭田無征,用民之力歲不過三日,田裏不粥,墓地不請。(《禮記·王製》)

 

古時借助民力耕種公田而不征收民的田稅;貿易場所隻征收店鋪稅而不征收貨物稅;關(guan) 卡隻稽查而不征稅;開放山林河湖,百姓可按時令去樵采漁獵;耕種祭田不征稅;征用民力一年不超過三天;田地和居邑不得出賣;墓地不得要求墓葬區以外的地方。在《孟子》《荀子》中都有類似材料。

 

涉及政治參與(yu) 權、受教育權的有關(guan) 選拔人才的製度,亦是中華文化優(you) 秀傳(chuan) 統的一部分。《王製》對庶民中的人才的選拔、任用並授以爵祿予以肯定,並規定了步驟:

   

凡官民材,必先論之,論辨,然後使之。任事,然後爵之;位定,然後祿之。

命鄉(xiang) 論秀士,升之司徒,曰選士。司徒論選士之秀者而升之學,曰俊士。升於(yu) 司徒者,不征於(yu) 鄉(xiang) ;升於(yu) 學者,不征於(yu) 司徒,曰造士。樂(le) 正崇四術,立四教,順先王《詩》《書(shu) 》《禮》《樂(le) 》以造士。春秋教以《禮》《樂(le) 》,冬夏教以《詩》《書(shu) 》。王大子、王子、群後之大子、卿大夫、元士之嫡子、國子之俊選,皆造焉。凡入學以齒。將出學,小胥、大胥、小樂(le) 正簡不帥教者,以告於(yu) 大樂(le) 正,大樂(le) 正以告於(yu) 王。王命三公、九卿、大夫、元士皆入學;不變,王親(qin) 視學;不變,王三日不舉(ju) ,屏之遠方……。大樂(le) 正論造士之秀者,以告於(yu) 王,而升諸司馬,曰進士。(《禮記·王製》)

 

這裏講的是選士製度。各鄉(xiang) 考察優(you) 秀人才,上報司徒,叫選士。司徒再考察選士中的優(you) 秀者,升於(yu) 太學,叫俊士。選士、俊士均不服徭役,叫造士。樂(le) 正以《詩》《書(shu) 》《禮》《樂(le) 》四種學術來培養(yang) 人才。王太子、王子、諸侯的太子、卿大大和元士的嫡子,及俊士、選士,都要學習(xi) 這四種課程。入學後按年齡安排課程。將畢業(ye) 時,小胥、大胥、小樂(le) 正檢舉(ju) 不遵循教育的子弟,上報大樂(le) 正,大樂(le) 正上報給王。王命三公、九卿、大夫、元士到學校去幫助教育這些子弟。如果不改變,王親(qin) 往學校視察,或三天用膳不奏樂(le) ,或把不遵循教育者摒棄到遠方。大樂(le) 正考察造士中的優(you) 秀者,報告給王,把他們(men) 提拔到司馬屬下,叫進士。

 

《王製》又說:“司馬辨論官才,論進士之賢者,以告於(yu) 王而定其論。論定然後官之,任官然後爵之,位定然後祿之。大夫廢其事,終身不仕,死以士禮葬之。有發,則命大司徒教士以車甲。”司馬辨別、考察、任用人才,考察進士中的優(you) 秀者,報告給王,由王下定論。然後委任官職,出任官職後授予爵位,爵位定後發給俸祿。大夫放棄職責的,終身不能再做官,死後以士禮埋葬。有戰事,則命大司徒對士訓練車甲之事。

 

關(guan) 於(yu) 各行各業(ye) 技藝者的考察與(yu) 任用,《王製》說:“凡執技、論力:適四方,贏股肱,決(jue) 射禦。凡執技以事上者,祝、史、射、禦、醫、卜及百工。凡執技以事上者,不貳事,不移官,出鄉(xiang) 不與(yu) 士齒;仕於(yu) 家者,出鄉(xiang) 不與(yu) 士齒。”考察力士、技藝者,並派他們(men) 到各地去。對於(yu) 為(wei) 王服務的技藝者,祝、史、卜、醫生、弓箭手、駕車人及各種工匠,不可從(cong) 事專(zhuan) 業(ye) 之外的事業(ye) ,也不任官職,在鄉(xiang) 在大夫家可按年齡與(yu) 士排列位次,出了鄉(xiang) 則不可。

 

關(guan) 於(yu) 社會(hui) 治理,《禮記·樂(le) 記》提出德教為(wei) 主的禮樂(le) 刑政四者相互補充的方略:

 

是故先王之製禮樂(le) ,人為(wei) 之節。衰麻哭泣,所以節喪(sang) 紀也。鍾鼓幹戚,所以和安樂(le) 也。昏姻冠笄,所以別男女也。射鄉(xiang) 食饗,所以正交接也。禮節民心,樂(le) 和民聲,政以行之,刑以防之,禮樂(le) 刑政四達而不悖,則王道備矣!(《禮記·樂(le) 記》)

 

古代禮樂(le) 刑政的配製,禮樂(le) 是文化,有價(jia) 值。“禮”是帶有宗教性、道德性的生活規範。在“禮”這種倫(lun) 理秩序中,亦包含了一定的人道精神、道德價(jia) 值。“禮”的目的是使貴者受敬,老者受孝,長者受悌,幼者得到慈愛,賤者得到恩惠。在貴賤有等的禮製秩序中,含有敬、孝、悌、慈、惠諸德,以及弱者、弱小勢力的保護問題。

 

太上貴德,其次務施報。禮尚往來:往而不來,非禮也;來而不往,亦非禮也。人有禮則安,無禮則危,故曰‘禮者,不可不學也’。夫禮者,自卑而尊人,雖負販者,必有尊也,而況富貴乎?富貴而知好禮,則不驕不淫;貧賤而知好禮,則誌不懾。(《禮記·曲禮上》)

 

這一交往原理包含如下內(nei) 容:以德為(wei) 貴,自謙並尊重別人,講究施惠與(yu) 報答,禮尚往來。無論富貴或貧賤,都互相尊重,互利互惠。這裏提到對負販、貧賤等弱者的尊重和對等的施報關(guan) 係。過去我們(men) 對“禮不下庶人”的理解有誤,據清代人孫希旦的注釋,“禮不下庶人”說的是不為(wei) 庶人製禮,而不是說對庶人不以禮或庶人無禮製可行。古時製禮,自士以上,如冠禮、婚禮、相見禮等都是士禮,庶人則參照士禮而行,婚喪(sang) 葬祭的標準可以降低,在節文與(yu) 儀(yi) 物諸方麵量力而行。

 

在社會(hui) 治理上,儒家重視道德教化,同時重視法治。《王製》中也有刑罰製度的記錄與(yu) 設計。我這裏隻指出一點,即在審案、判案、處罰過程中如何審慎、認真,避免冤案,嚴(yan) 格程序及對私人領域的保護問題。

 

關(guan) 於(yu) 司寇聽訟治獄的法規與(yu) 審理案件的程序,《王製》曰:

 

司寇正刑明辟,以聽獄訟。必三刺,有旨無簡不聽,附從(cong) 輕,赦從(cong) 重。凡製五刑,必即天論,郵罰麗(li) 於(yu) 事。凡聽五刑之訟,必原父子之親(qin) ,立君臣之義(yi) ,以權之;意論輕重之序,慎測淺深之量以別之;悉聽聰明,致其忠愛,以盡之。疑獄,泛與(yu) 眾(zhong) 共之;眾(zhong) 疑,赦之。必察小大之比以成之。成獄辭,史以獄成告於(yu) 正;正聽之,正以獄成告於(yu) 大司寇;大司寇聽之棘木之下,大司寇以獄之成告於(yu) 王;王命三公參聽之,三公以獄之成告於(yu) 王;王三宥,然後製刑。凡作刑罰,輕無赦。刑者,型也。型者,成也,一成而不可變,故君子盡心焉。(《禮記·王製》)

 

這是說,司寇負責審查刑律,明辨罪法,以審理訴訟。審案時一定不能草率,要再三探訊案情。對於(yu) 有作案動機而無犯罪事實的不予受理,對於(yu) 從(cong) 犯從(cong) 輕量刑,對於(yu) 曾寬赦而重犯的人則從(cong) 重處理,定罪施罰一定要符合事實。審判案件中,要從(cong) 體(ti) 諒父子的親(qin) 情,確立君臣關(guan) 係的大義(yi) 的角度來權衡,要考慮犯罪情節的輕重程度,審慎分析,區別對待,要充分發揮聰明才智,奉獻忠良愛民之心,來徹查案情。有疑問的案件,要廣泛地同大家商量、討論;眾(zhong) 人疑不能決(jue) 的,則赦免嫌疑人。審判案件要參考同類大小案件的已有案例來定案。經過審理核定嫌犯的供辭後,史把審案結果報告給正;正又審理一番,再把結果報告大司寇;大司寇在外朝棘樹下再審理一番,然後把結論報告給王;王命三公參與(yu) 審理;三公再把審案結果報告給王;王又對罪犯多次提出寬宥的理由,然後才判定罪刑。凡製定刑罰,人易犯的輕法不作赦免的規定。刑是成型的意思,人體(ti) 一旦受刑成型就不可改變了,因此君子審理案件不能不十分盡心。

 

關(guan) 於(yu) 夷夏關(guan) 係,《王製》指出:

 

凡居民材,必因天地寒煖燥濕,廣穀大川異製。民生其間者異俗:剛、柔、輕、重、遲、速異齊,五味異和,器械異製,衣服異宜。修其教不易其俗,齊其政不異其宜。中國、戎夷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東(dong) 方曰夷,被髮文身,有不火食者矣;南方曰蠻,雕題交趾,有不火食者矣;西方曰戎,被髮衣皮,有不粒食者矣;北方曰狄,衣羽毛穴居,有不粒食者矣。中國、夷、蠻、戎、狄,皆有安居,和味,宜服,利用,備器。五方之民,言語不通,嗜欲不同,達其誌,通其欲,東(dong) 方曰寄,南方曰象,西方曰狄鞮,北方曰譯。(《禮記·王製》)

 

《王製》作者的這些看法,表明多元一體(ti) 的中國形成過程之中,多民族融合是一個(ge) 主潮,儒家主張尊重不同地理環境下生長的不同性狀的族群的生活習(xi) 慣與(yu) 民族性格。“修其教不易其俗,齊其政不異其宜”的方針在今天仍有現代意義(yi) 。

 

《禮記·王製》中有關(guan) 理念與(yu) 製度安排中,體(ti) 現了中國先民的原始人道主義(yi) ,體(ti) 現了中華民族以“仁愛”為(wei) 核心的價(jia) 值係統與(yu) 人文精神。其中,有不少製度文明的成果值得我們(men) 重視。如有關(guan) 應對災荒、瘟疫,予以組織化救助的製度,有關(guan) 對老弱病殘、鰥寡孤獨、貧困者等社會(hui) 弱者的尊重與(yu) 優(you) 待的製度,都是極有人性化的製度,且後世在理論與(yu) 實踐上都有發展,這都有類似今天的福利國家與(yu) 福利社會(hui) 的因素。有關(guan) 頒職事及居處、土地、賦稅、商業(ye) 的製度與(yu) 政策中對老百姓權利與(yu) 福祉的一定程度的關(guan) 注與(yu) 保證,有關(guan) 小民的受教育權與(yu) 參與(yu) 政治權的基本保障,有關(guan) 對百姓施以道德與(yu) 技能教育的製度,有關(guan) 刑律製定與(yu) 審判案件的慎重、程序化與(yu) 私人領域的保護方麵等,也都涉及到今天所謂社會(hui) 公平公正的問題。隻要我們(men) 用曆史主義(yi) 的觀點去省視,同樣是在等級製度中,以我國先秦與(yu) 同時代的古希臘、古印度、古埃及的政治文明相比照,則不難看出中國政治哲學理念與(yu) 製度中的可貴之處,這些資源至今還有進一步作創造性轉化的價(jia) 值與(yu) 意義(yi) ,希望國人不要過於(yu) 輕視了。

 

《禮運》作者認為(wei) ,政治權力之根源在天、天命,即“政必本於(yu) 天”。

 

故政者,君之所以藏身也。是故夫政必本於(yu) 天,殽以降命。命降於(yu) 社之謂殽地,降於(yu) 祖廟之謂仁義(yi) ,降於(yu) 山川之謂興(xing) 作,降於(yu) 五祀之謂製度:此聖人所以藏身之固也。”(《禮記·禮運》)

 

這裏講國政本於(yu) 天理,要效法天理來下達政令。政令要符合地德,也要符合人的道德。

 

《禮運》開篇有關(guan) “大同之世”的社會(hui) 理想是中國人的理想。“大同”之世與(yu) “小康”之世不同,這一理想包含著最高的政治正義(yi) 的追求:

 

大道之行也,天下為(wei) 公,選賢與(yu) 能,講信修睦。故人不獨親(qin) 其親(qin) ,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矜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yang) ;男有分,女有歸;貨惡其棄於(yu) 地也,不必藏於(yu) 己;力惡其不出於(yu) 身也,不必為(wei) 己。是故謀閉而不興(xing) ,盜竊亂(luan) 賊而不作,故戶外而不閉,是謂大同。(《禮記·禮運》)

 

這是儒家所設想的遠古時期“天下為(wei) 公”的“大同”之世,也可以說是古代中國人的夢想:天下為(wei) 人民所公有,選舉(ju) 賢能的人來治理社會(hui) ,人與(yu) 人之間講求信用,和睦相處。人們(men) 不隻愛自己的雙親(qin) ,不隻撫養(yang) 自己的子女,而使所有老年人都得到贍養(yang) ,壯年人有工作做,幼兒(er) 能得到撫育,年老喪(sang) 夫或喪(sang) 妻而孤獨無靠的人及殘疾人都能得到照顧與(yu) 優(you) 待;男人都有自己的職份,女子都能適時婚嫁;愛惜財物、民力,但絕不據為(wei) 己有。因此,陰謀詭計不能得逞,盜竊和亂(luan) 臣不會(hui) 產(chan) 生,外出不用關(guan) 門,這就是大同社會(hui) 。這就是“天下一家”,“中國一人”的社會(hui) 理想。

 

儒家主張滿足人民的基本公正合理的要求,強調民生,製民恒產(chan) ,主張惠民、富民、教民,縮小貧富差距,對社會(hui) 弱者、老弱病殘、鰥寡孤獨和災民予以保護。其推行的文官製度、教育製度,為(wei) 平民、為(wei) 農(nong) 家子弟提供了受教育及參與(yu) 政治的機會(hui) 。其天下大同、天下為(wei) 公的社會(hui) 理想與(yu) 社會(hui) 正義(yi) 觀、公私義(yi) 利觀是曆代儒生的期盼,也是他們(men) 批判現實的武器。這一思想的前提是:一、人民是政治的主體(ti) ;二、人君之居位,必須得到人民之同意;三、保民、養(yang) 民是人君的最大職務。這即是“王道”“仁政”。

 

四 “禮義(yi) ,人之大端”的人格修養(yang) 論

 

《禮記》中有關(guan) 人的教養(yang) 與(yu) 人格成長,特別是君子人格的養(yang) 成的智慧,體(ti) 現了儒教文明的特色。儒家教育是多樣、全麵的,其內(nei) 核是成德之教,其目的是培養(yang) 君子,成聖成賢,其方法是用禮樂(le) 六藝浸潤身心,以自我教育與(yu) 調節性情心理為(wei) 主,其功能在於(yu) 改善政治與(yu) 風俗,其特點是不脫離平凡生活,知行合一、內(nei) 外合一的體(ti) 驗。在當代建設現代公民社會(hui) ,培養(yang) 平民化的自由人格的過程中,尤其需要調動儒家修養(yang) 身心與(yu) 涵養(yang) 性情的文化資源。忠信是禮的基本精神,義(yi) 理則是規矩儀(yi) 式。

 

先王之立禮也,有本有文。忠信,禮之本也;義(yi) 理,禮之文也。無本不立,無文不行。(《禮記·禮器》)

  

 故禮義(yi) 也者,人之大端也,所以講信修睦,而固人之肌膚之會(hui) ,筋骸之束也;所以養(yang) 生送死,事鬼神之大端也;所以達天道、順人情之大竇也。故唯聖人為(wei) 知禮之不可以巳也。故壞國、喪(sang) 家、亡人,必先去其禮。(《禮記·禮運》)

 

《禮運》強調禮對於(yu) 人的人格成長與(yu) 治理國政的重要性。禮的功用首在治理人情。“故聖人修義(yi) 之柄,禮之序,以治人情。故人情者,聖王之田也,脩禮以耕之,陳義(yi) 以種之,講學以耨之,本仁以聚之,播樂(le) 以安之。”(同上)這裏強調禮為(wei) 義(yi) 之實,義(yi) 為(wei) 仁之節,仁是義(yi) 之本,肯定“治國不以禮,猶無耜而耕也;為(wei) 禮不本於(yu) 義(yi) ,猶耕而弗種也;為(wei) 義(yi) 而不講之以學,猶種而弗耨也:講之於(yu) 學而不合之以仁,猶耨而弗獲也;合之以仁而不安之以樂(le) ,猶獲而弗食也;安之以樂(le) 而不達於(yu) 順,猶食而弗肥也。”(同上)

 

《禮運》對於(yu) 人的界定,如前所述,是把人放在天地之中的。盡管人是天地之最秀者,但人是具有終極信仰的人,人是在自然生態序列中的人。同時,人又是治理的主要對象(即“人情以為(wei) 田,故人以為(wei) 奧也”)。這裏對人的界定,是以禮義(yi) 、仁德為(wei) 中心的,而人應當是道德的人。這裏也強調了治國之本,正是禮,而禮的規範中,重要的是道德仁義(yi) 的精神。《王製》亦強調道德教化,指出司徒之官的使命是節民性與(yu) 興(xing) 民德,推行六禮、七教、八政。

 

《王製》重視教化,強調“節民性”與(yu) “興(xing) 民德”,肯定人文教化,發揮退休官員、鄉(xiang) 下賢達的作用,運用射禮、鄉(xiang) 飲酒禮等,通過習(xi) 禮對民眾(zhong) 、青年進行持續不斷的教化。

 

司徒脩六禮以節民性,明七教以興(xing) 民德,齊八政以防淫,一道德以同俗,養(yang) 耆老以致孝,恤孤獨以逮不足,上賢以崇德,簡不肖以絀惡。(《禮記·王製》)

 

司徒修習(xi) 六禮(冠、婚、喪(sang) 、祭、鄉(xiang) 飲酒和鄉(xiang) 射禮),來節製民眾(zhong) 的性情,講明七教(父子、兄弟、夫婦、君臣、長幼、朋友、賓客等倫(lun) 理)來提高人民的德行,整頓八政(飲食、衣服、技藝、器物品類、長度單位、容量單位、計數方法、物品規格等製度和規定)來防止淫邪,規範道德來統一社會(hui) 風俗,贍養(yang) 老人來誘導人民孝敬長上,撫恤孤獨的人來誘導人們(men) 幫助貧乏的人,尊重賢能的人以崇尚道德,檢舉(ju) 、摒除邪惡,實在是屢教不改的人,再摒棄到遠方。由此可見,王製就是道德之治。

 

“禮”與(yu) “樂(le) ”有不同的側(ce) 重,“禮”主別異,“樂(le) ”主合同,“禮”主治身,“樂(le) ”主治心,禮自外作,樂(le) 由中出,兩(liang) 者相互為(wei) 用。“樂(le) 者為(wei) 同,禮者為(wei) 異。同則相親(qin) ,異則相敬。樂(le) 勝則流,禮勝則離。合情飾貌者,禮樂(le) 之事也。禮義(yi) 立,則貴賤等矣。樂(le) 文同,則上下和矣。好惡著.,則賢不肖別矣。刑禁暴,爵舉(ju) 賢,則政均矣。仁以愛之,義(yi) 以正之。如此,則民治行矣。”(《禮記·樂(le) 記》)“樂(le) 所以修內(nei) 也,禮所以修外也。禮樂(le) 交錯於(yu) 中,發形於(yu) 外,是故其成也懌,恭敬而溫文。”(《禮記·文王世子》)禮樂(le) 教化,主要是和諧並提升百姓的,“禮”的目的是使“四海之內(nei) 合敬同愛矣。”(《禮記·樂(le) 記》)

 

在人與(yu) 自然、人與(yu) 社會(hui) 、人與(yu) 人的交往關(guan) 係,以及人自身的身心關(guan) 係方麵,儒家有極其重要的資源,尤其是“推己及人”、“將心比心”的“恕道”,“推愛”“推恩”的方式,值得珍視。“愛有差等”是具體(ti) 理性、實踐理性,恰可證成普愛。儒家強調主體(ti) 性,特別是道德的主體(ti) 性,但儒家人己、人物關(guan) 係,是交互主體(ti) 性的。成己、成人、成物等是仁心推擴的過程。這對今天的人際交往與(yu) 文明對話有其積極意義(yi) 。

 

中國哲學的突破,人的覺醒的特點在於(yu) ,並不斬斷人與(yu) 宗教神靈、自然萬(wan) 物的聯係,人是宗教神性意義(yi) 的天的產(chan) 兒(er) ,人又是自然生態中的成員。這是連續性、整體(ti) 性的中國哲學的題中之義(yi) 。人特別是道德的人。人的道德性尤表現為(wei) 在對自然物取用上的反思性,反思貪欲、占有欲,使人更加肯定動植物自身的價(jia) 值,成為(wei) 宇宙大家庭中自覺維護生態倫(lun) 理的成員。人的道德性表現在社會(hui) 治理上,則更加尊重庶民大眾(zhong) 的權益,予不利者以最大的關(guan) 愛,並有更多製度的保障,促成社會(hui) 的和諧。這裏包含了教育公平之於(yu) 政治公平的基礎性,促使階級階層間的合理流動,保證一定意義(yi) 上的社會(hui) 公正。這些都是禮學的真義(yi) 。

 

人是有終極信念的人,人是自然大家庭與(yu) 社會(hui) 大家庭的成員,這都可以歸結於(yu) 人是有禮義(yi) 仁德的人。君子對上天,對自然天地必須有敬畏之心,對社會(hui) 底層的人應當有惻隱之心。人需要在人與(yu) 天、地、人、物的關(guan) 係中不斷反思、治理、調節自身,更好地定位自己,不至於(yu) 如西方近代以降,人不斷自我膨脹,妄自尊大。

 

禮是宗教、社會(hui) 、政治、法律、倫(lun) 理、道德之綜合體(ti) ,我們(men) 從(cong) 以上四個(ge) 維度對禮做出的詮釋,盡可能使禮的一些要素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為(wei) 現代社會(hui) 與(yu) 人的積極要素,為(wei) 現代社會(hui) 所用。


責任編輯:柳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