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紀】《論語》略說

欄目:經學新覽
發布時間:2016-10-25 21:5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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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紀

作者簡介:丁紀,原名丁元軍(jun) ,男,西元一九六六年生,山東(dong) 平度人,現為(wei) 四川大學哲學係副教授。著有《論語讀詮》(巴蜀書(shu) 社2005年)《大學條解》(中華書(shu) 局2012年)等。

《論語》略說

作者:丁紀

來源:“欽明書(shu) 院”微信公眾(zhong) 號

時間:孔子二五六七年歲次丙申九月廿二日乙亥

          耶穌2016年10月22日

 

 


   

胡籍溪跋朱子所定《上蔡語錄》,記上蔡先生一事曰:

 

上蔡監西竹木場,朱子發震自太學往見之。坐定,子發曰:“震願見先生久矣。今日之來,無以發問,不知先生何以見教?”先生曰:“好與(yu) 賢說一部《論語》。”子發愕然,意日刻如此,何由俟其講說?已而,具飲酒五行,隻說他話。及茶罷,掀髯曰:“聽說《論語》。”首舉(ju) “子見齊衰者、冕衣裳者與(yu) 瞽者,見之,雖少必作;過之,必趨”《論語》總章二一四,又舉(ju) “師冕見。及階,子曰:‘階也。’及席,子曰:‘席也。’皆坐,子告之曰:‘某在斯,某在斯。’子張問曰:‘與(yu) 師言之道與(yu) ?’子曰:‘然,固相師之道也’”《論語》總章四一九:“夫聖人之道,無顯無微,無內(nei) 無外,由灑掃應對進退以至於(yu) 天道,本末一貫。一部《論語》,隻恁地看。”

 

上蔡此論,亦發程子之意而已矣。《遺書(shu) 》卷一三,條九:“灑掃應對便是形而上者,理無大小故也。故君子隻在慎獨。”卷一五,條四一:“凡物有本末,不可分本末為(wei) 兩(liang) 段事。灑掃應對是其然,必有所以然。”條七五:“聖人之道,更無精粗,從(cong) 灑掃應對與(yu) 精義(yi) 入神,通貫隻一理。雖灑掃應對,隻看所以然如何。”上蔡乃祖乎此意也,然朱子謂其於(yu) 程子之意,以及子夏《論語》總章四八二之意,皆不免有誤解。

 

  


朱子乃下兩(liang) 種分辨:一有“聖人分上事”與(yu) “聖人教人事”之不同,“惟聖人,道頭便知尾、下學便上達;若教學者,則須循其序也。”《語類》卷四九,“《論語》三十一·子張篇·子夏之門人小子章”,條五如“有始有卒”,乃聖人分上事;而如灑掃應對,則為(wei) 聖人教人事也。二有事與(yu) 理之不同,“事有大小,而理無大小。事有大小,故其教有等而不可躐;理無大小,故隨所處而皆不可不盡。”同上,條一一故自理以言之,“灑掃應對與(yu) 精義(yi) 入神,皆有所以然之理”同上,條一三;自事以言之,則“灑掃應對是小學事,精義(yi) 入神是大學事”同上。針對上蔡“無顯無微,無內(nei) 無外”之說,朱子乃曰:“自然有大小”同上,條六、“卻是有本末小大”同上,條七、“乃是有本末小大。在學者,則須是由下學乃能上達;惟聖人,合下始終皆備耳。”同上,條二〇則於(yu) 彼“無本末、無大小”之論,謂之躐等前引條一一固可,謂之啟逃禪之弊抑亦可矣,故曰:“如今人說道,愛從(cong) 高妙處說,便說入禪去,自謝顯道以來已然。”卷一〇一,“謝顯道”條三四

 

籍溪所記上蔡“茶罷掀髯”雲(yun) 雲(yun) ,《語類》一條,亦見朱子覺此為(wei) 不滿人意處:“……(鄭)轂嚐雲(yun) :‘曾見上蔡每說話,必覆巾掀髯攘臂。’方錄雲(yun) :“鄭轂言:‘上蔡平日說話到掀舉(ju) 處,必反袖以見精采。’”某(可學)曰:‘若他與(yu) 朱子發說《論語》,大抵是如此。’曰:‘以此語學者,不知使之從(cong) 何入頭!’”卷一〇一,條一二掀髯攘臂之類,乃是他“後來‘矜’依舊在,說道理愛揚揚地”同上,條四,不能得其坦然平易也。

 

若今我亦一效上蔡,於(yu) 茶餘(yu) 飯罷通講一部《論語》,思來想去,或仍隻會(hui) 講其首章:“學而時習(xi) 之,不亦說乎?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le) 乎?人不知而不慍,不亦君子乎?”而曰:“學而時習(xi) 之”所以有不亦之說者,在“下學而上達”。“學”惟下,故能“不恥下問”者最足當學者之稱,而彼恥虛心下氣為(wei) 問者,其能肯於(yu) 學乎?然而不能上達,則亦不得其說矣;不得其說,以學為(wei) 苦者有之。張子曰:“上達反天理,下達徇人欲者與(yu) !”《正蒙·誠明》,條一五不上達,則下達,則又不但苦於(yu) 學,將以其素抱如此而甚有害於(yu) 學矣。欲上達以造乎天理之域,則惟“時習(xi) 之”而已矣。

 

朱子說灑掃應對,亦用“下學而上達”相與(yu) 對應見前引《語類》卷四九,“子夏之門人小子章”條五;同上,條二〇等。既以格物窮理之旨言下學,謂“所以然者,亦隻是理也;惟窮理,則自知其皆一致。此理惟延平之說與(yu) 伊川差合,雖不顯言其窮理,而皆體(ti) 此意”同上,條一三,學以窮理,而學之道則在乎格物,此義(yi) 上蔡不與(yu) 焉。而又曰:“如雲(yun) ‘下學而上達’,當其下學時,便上達天理是也。”同上,條九又曰:“古人初學,隻是教他灑掃應對進退而已,未便說到天理處……隻是要他行矣而著、習(xi) 矣而察,自理會(hui) 得。”同上,條四又曰:“人隻是將上達意思壓在頭上,故不明子夏之意。”同上,條三要說、要上達,卻不用說、上達意思壓過“學而時習(xi) 之”,恰要用“學而時習(xi) 之”時時壓著一味要說、要上達之心,漸而鬆活,漸而融釋,說與(yu) 上達,乃在自然、在不期而然中。

 

注:陳廷湘教授嚐約暑期往德陽文廟為(wei) 一講,迄不果行。

 

責任編輯:柳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