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施琅》一劇引發的問題之我見(趙宗來)
欄目:電視劇《施琅大將軍》
發布時間:2010-03-28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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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宗來
作者簡介:趙宗來,男,生於(yu) 西曆一九六四年,字承易,號雲(yun) 塵子,山東(dong) 高唐人。現任濟南大學文學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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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來,由於在下忙於上課(本來課就多,又加上第六周又開設了兩門新課,又開辦讀經會),一有空閑就趕緊在網站上整理四書帖子,沒有多來關注此事,更沒有空閑去看什麽電視劇,後來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因為對曆史了解不夠,但是,卻意識到此是大是大非的問題,因此,簡單做了一下表態。沒有想到,此事愈演愈大,在下不能再保持沉沒,所以,特作如下表態:
一、從促成此劇的動機來說
其一,宣傳的是通過武力解決問題的辦法,倡導的是血-腥-鎮-壓,這是不符合儒學精神的。儒學不放棄戰爭,但是,絕不渲染戰爭。台灣問題必須解決,但是,靠武力解決是最後的選擇,這是與國家政策一致的。在兩年前,陳明就劇中這樣的主張,就要宣傳血-腥-鎮-壓的方式,從儒學來講,這符合“王道”精神嗎?從國家政策來講,符合對台政策嗎?從黨的主張來說,符合“統一戰線”精神嗎?從老子學說來講,符合“哀兵必勝”的主張嗎?四者都不符合!這樣的“大儒”能叫儒嗎?這樣的人能叫明智嗎?這樣的主張能合大道嗎?
其二,看到了此劇可以賺錢,可以引發國人的轟動效應。看看陳明最具有代表性的主張“即用見體”就很明白了。所謂即用見體,就是赤裸裸的實用主義,所有的實用主義必然與投機主義相聯係。莫非能賺錢的電視劇就應該拍嗎?莫非陳明也主張搞什麽轟動效應嗎?當初,鞠曦先生曾經花費很大的精力,寫了很多帖子反對即用見體,在下也曾引用《漢書•藝文誌•諸子略》中的文字加以批駁,但是,在下一直沒有激烈得攻擊與反對,因為尊重他對儒學所做的一些事情,照顧到同道之誼,希望能在本來就很少的同道之間保持一種相對和諧的關係。但是,現在看來,正如孔子所說:“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非常明顯,即用見體就是陳明的指導思想,一旦指導思想出現錯誤,那麽,接著而來的一切努力,最終都可能把人們引向歧途,甚至是引向深淵!我們不能不堅決反對!
二、從該劇的效果來看
其一,為了一時之用而把人們所應該重視的節操與民族大義歪曲、顛倒,即使有一時之利,也必然導致長期之大害!孔子說:“人無遠慮,必有近憂。”孟子曰:“何必曰利,仁義而已矣。”施某人對於滿清來說也許會得到滿清的肯定,但是,對於廣義的漢民族(實際上不僅僅是漢族,因為明朝正確不僅僅是漢族的)來說,他隻能說是“漢奸”!站在華夏民族以及政治的立場來說,施琅當初使台灣劃歸華夏版圖,這是其功勞,此功勞應該肯定,但不應該大肆張揚,也就是說,其事可取而其人則另當別論。站在清政府的立場來說,施琅屬於“貳臣”,既已屬清,則各忠其主,似乎無可非議;我們可以批判清朝的罪惡,但是,卻不能否定清朝是我們民族曆史上的一個朝代。站在明人後裔之一的漢族立場來說,施琅則是明的叛臣、漢族的叛臣、鄭氏的叛臣,這又是不能不重視的。我們今天要解決台灣問題,完全可以另做文章,而不必借這樣一件事情來“影射”、“發揮”。陳明主張統一中國、收複台灣,這一點是應當肯定的,但是,錯誤在於誤用這樣一個氣節有爭議的人物來影射現實,誇大施琅的功勞並加以歌頌,從而傷害大多數中國人的感情,擾亂千古是非。
其二,所謂“所有曆史都是當代史”,這種觀點現在非常盛行,但是,這個觀點恰恰是實用主義曆史觀的一種體現。曆史本身就是曆史,它不容我們隨意評價,更不容我們隨意編排;對待曆史事件和曆史人物,我們可以借鑒,避其錯而取其正,卻不能為了我們的需要而去利用,更不能無視曆史的公正而去妄自利用。站在超越曆史情境的方麵來看,秦檜加速了北宋的滅亡,好象使曆史的進程加快了,但是,曆史無論如何總是一年年地演進,談不到什麽加快不加快;站在宋朝的立場來說,秦檜卻無論如何不能被稱為功臣。我們可評判的是其心是否公正無私,卻永遠不能某個時代需要“主和”,然後就借用秦檜而加以美化!如果我們今日為了台灣問題而美化施琅,那麽,來日為了其他問題就必然會美化秦檜。要表現統一中國、收複台灣的主張,方法很多,為什麽非要借用施琅不可?為了為我所用,為了為“當代”所用,而不顧曆史的公正,難道這是對曆史的尊重嗎?如此下去,曆史豈不成了任人篡改利用的傀儡?!
三、從陳明答記者問的說法來看
其一,在統一與分裂的問題上,陳明的主張並不錯,我們也同樣主張統一、反對分裂。但是,我們是學習孔子、孟子那樣堅持原則呢,還是像蘇秦、張儀那樣為達目的不擇手段呢?《威震台海》的改編問題,本來“有關方麵那裏還是批不下來”,後來不知通過什麽手段,“解決審批問題”的?陳明說,他為的是“想喚起國人對台灣問題的關注,其次是想振作決策層對解決台灣問題的意誌力和決心”,事實上,國人對台灣問題一直相當關注,何須再去“喚起”?在大陸,有多少人主張分裂?在台灣,除了那一少數台獨分子之外,又有多少人主張分裂?要“作決策層對解決台灣問題的意誌力和決心”似乎也冠冕堂皇,但是,國家政策需要全麵考慮,時機不成熟的時候,即使我們有什麽主張,也不能實施,否則無異於揠苗助長。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我們應該“出師有名”才對。這是需要理性的,而不能感情用事。
其二,“文以載道”是儒者所應當遵循的原則,如果陳明不是儒者,而隻是一個“文學家”,那麽,我們似乎無法勉強他遵循這個原則,但是,陳明卻被認為是“儒者”。陳明說:“這個電視劇肯定能夠掙錢,因為它本身既有很多的戲劇性因素,又有很多可以‘影射’的東西。譬如說,滿清由外來政權漸漸認同傳統,李登輝由國民黨蛻化為台獨;為了解決台灣問題,康熙開始選用有才幹的漢人出任軍事實職等等等等。我曾跟廣東老板開玩笑說,要是我來執筆,會看得叫人大呼過癮的!”這是“文以載道”嗎?電視劇固然有商業化的需要,但是,《大漢天子》是否“能夠掙錢”?難道為了“能夠掙錢”就可以不顧道義嗎?難道有“戲劇性因素”就可以拿來亂用嗎?所謂“影射”,更是問題很大。從文革之中過來的人,誰不知道“影射”?難道我們國家因為這個“影射”的做法所付出的代價還小嗎?陳明所要“影射”的內容是他個人的想法,但是,觀眾的看法與他所要“影射”的內容一致嗎?大陸與台灣的觀眾會遵循他的“影射”預設來理解此劇嗎?有觀點主張,正麵表達更好,何必要去“影射”?在我們采用“影射”方式的時候,“含沙射影”也就隱伏在其中了!為什麽不能正麵去表達?因此,“影射”是方法的錯誤。陳明可以借施琅做文章,台獨分子難道不會借此做文章?陳明能從施琅的曆史中引申出自己的看法,台獨分子難道不能由此引申出發麵的東西嗎?我們當然應該清楚,陳明是絕對反台獨的,但是,此劇一出,便已經使自己失去了“不敗之地”!陳明對施琅的個人性解讀,不能代替天下人的解讀,卻能導致天下很多人對施琅的誤讀。
其三,孔子說:“文質彬彬,然後君子”。陳明把複興漢服的愛國人士稱為“漢服秀”,是極為不負責任的態度,是違背“文質彬彬”原則的做法。固然,從狹義的角度上,漢服是漢民族的代表性服飾,但是,漢族在世界民族之中是人口數量最多的,在國內的各民族中也是數量最多的,難道漢族不應該有代表自己文化和身份的服飾衣冠嗎?陳明何以隻顧其“質”而不顧其“文”?從廣義的解毒上,漢服又不僅僅是漢族的服飾,因為漢族之名來自漢朝,漢朝卻不是隻由漢族構成的。漢服上可以承續漢朝之前的服飾主流,下可以引申出後世兩千年的服飾主流,因此,我們說,漢服可以代表華夏民族的服飾主流。堂堂華夏民族,沒有自己的服飾,卻以西服為美,以西服為時尚,其中反映著什麽樣的心態?從文化的角度來說,漢服之中蘊涵著多少華夏文化精神?為什麽《禮記》之中會專門有一篇《深衣》?為什麽明末的官員百姓們寧死不奉“薙發令”?難道華夏服飾就隻是蔽體的服飾那麽簡單嗎?現在,很多愛國人士在為漢服的複興奉獻著自己的精力、錢財、心血,陳明完全不了解他們的那種赤誠之心,卻在媒體之上公開地把他們的做法與“時裝秀”等同起來,貶斥為“漢服秀”,何其不仁不義之至於此?何其不負責任以至於此?
其四,沒有儒學經典,哪裏來的儒學?不讀儒學經典,怎麽了解儒學精神?不懂儒學經典,談什麽弘揚儒學?但是,被人推為“大儒”的陳名,竟然會說出“一些泥古不化的原教旨主義者看似慷慨激昂實則腦子進水”這樣的話來,實在令人無法容忍!離開了儒學經典,難道還會有所謂的“新儒學”嗎?這就不得不再次提到“即用見(建)體”了,陳明的說法與做法,恰恰就是從“即用見體”而得出的必然性結論。按照他的說法,“本體”誰也說不清楚,“形而上”的的東西誰也說不清楚,所以,一切本體都是要在應用中顯現出來、建立起來。莫非不知道目標就盲目上路嗎?怎麽避免南轅北轍?從所謂的“即用見體”出發,我們就可以任意地按照我們自己的意思去解讀儒學以及一切經典或書籍,隻要對自己有用的就采取,對自己沒用的就拋棄或者肆意改造,這與焚書有何本質不同?這樣的方法,將會把儒學引向何處?從施琅問題上,我們就可以明顯地看到這種一切為我所用的落實!再者,儒學之路應該怎麽走,並非隻有陳明的路才是唯一正確的,更不是絕對正確的,有觀點的不同可以互相切磋,以資互相印證,但是,陳明在此“唯我獨尊”,自以為是,排斥異己,以“泥古不化”、“腦子進水”汙蔑其他儒學人士,哪裏還有一點“和而不同”、“如切如磋”的影子?
四、從王達三的的觀點來看
其一,一直以來,在下對達三弘揚儒學、敢於直言的精神和做法非常敬重,一直引為同道,引為自豪而且大力支持。但是,在下看來,在對待施琅這個問題上,此次達三的觀點卻無法令在下讚同,而且還堅決反對。“萬物各有一太極”,誠然不錯。但是,萬物之中的每個太極是否等同於綜合萬物之後的那個太極?月映千江皆是月,但是,千江之中的各個月畢竟不是天上那個月。假如我們隻是站在一時一地、某個時期的具體問題上看問題,那麽,遠離大道的危險也就在其中了。儒者所立的立場應該是道義,而不是利益。道義之中含有利益,但是,利益之中卻難說含有道義。儒者應該站在超越具體事件和具體時代的高度來指導、引導具體時間和具體時代,卻不能為了具體事件或具體時代而違背道義。利益是短暫的,道義是永恒的。個人的是非觀念是可變的,曆史的是非卻是不能隨便改變的。孔子“毋意,毋必,毋我,毋固”告訴我們的是什麽?孔子“述而不作,信而好古”又說明了什麽?我們應該從中得到啟示吧?
其二,達三幾次引用蔣慶先生,以此證明陳明的做法如何正當,其實,蔣慶先生的角度與陳明的角度根本不是一回事,而且蔣慶先生的話不是直接針對施琅事件而發,所以,兩者不能混淆。承認清朝是華夏民族曆史中的一個朝代,這是一回事。清朝當初得天下以及後來的政治手段卻是另一回事。曆史無法重來,因此,即使我們不願意承認清朝的存在也是徒然,所以,清朝政權在世俗政治上可以說具有合法性,但是,在道義方麵來說卻不具有合理性。從文化上來說,清朝執政者似乎真的接受了儒學主張,而且大力推行儒學,但是,當初的血腥屠殺,後來的文字獄,所直接導致的結果是使儒學之中的“以道事君”、“從道不從君”、“以道抗政”精神被閹割了,使“天下有道,則庶民不議”的儒學主張被壅塞了,因此才有“乾嘉學派”的昌盛,因此才有“莫談國事”的流行。我們還能說清朝的政治符合華夏文化、符合儒學原則嗎?從服飾來說,清朝是用強製的辦法,改變了我們曆代相傳的服飾,而不是百姓的自願、自覺選擇,這是與趙武靈王的“胡服騎射”截然不同的,因此,旗袍、滿裝不是我們願意接受的,不能代表華夏民族的主流和正宗。
其三,蔣慶先生所說的“華夷之辯”是站在“公羊學”的儒學原典高度來解釋的,是站在民族文化的高度來解釋的,雖然說蔣慶先生的觀點我們不會完全接受,但是,這個高度,卻是應該肯定而且倡導的。這與陳明站在當前時代的角度,站在實用主義角度,站在利益的角度,兩者是截然不同的。從華夏文化複興的角度來說,我們應該是立足於“六經”而兼容儒、道、法、墨諸家之說,立足於華夏文化而兼采佛、耶、伊之長,不能失去自我,更不能失去製高點。曆代真正的儒者,都是以前賢往聖來觀察當時,以糾當時之弊端偏頗,而不是以當時的需要來歪曲、篡改、利用前賢往聖之說。為當時而謀,當然必要,但是,這樣的人才不乏其人,所缺乏的是超越時代而從長遠考慮的人才。作為儒者,理應是“補察時政,泄導民情”的人,理應是“義之與比”、“自知知人”的人。
當前,儒學同道本來稀少,本應“和而不同”、“忠恕誠信”,因此,在下說出自己的看法,供達三以及各位朋友參考,希望不要因為一時之過而致使儒學陣營自亂陣腳、自我分裂。
五、從眾網友的觀點來看
其一,施琅電視劇事件是一次偶然事件,同時也是一次必然事件。所謂偶然事件,是說此事隻不過是一部電視劇,是千千萬萬的電視劇中的一個,這樣篡改曆史或者戲說曆史的電視劇很多很多,施劇隻是某位儒學人士的一時觀點主張的反映而已。所謂必然事件,是說此事的出現,與當前到處泛濫的實用主義觀念相一致的,是與陳明的“即用見體”主張一脈相承的,因此,我們要反對,應該把矛頭指向實用主義和“即用見體”,而不是指向中央電視台和陳明本人,尤其不能把觀念性的錯誤與人格聯係在一起。批判一個人所犯的錯誤,遠不如使之改變錯誤更好;樹立一個敵人,遠不如化敵為友更好;通過某一件事或某一個觀點而否定一個人,遠不如分析指出事情或觀點錯在何處,然後使人自覺、警醒更好。
其二,我們應該把清朝與滿族分開,應該把“推己及人”以及“王道精神”應用到漢族與其他民族的關係上。清朝作為華夏曆史上的一個朝代,我們已無法把它從曆史上抹去,就像我們痛恨桀紂而不能消滅他的存在,也不能不承認它們曾經是夏朝、商朝的一個天子。我們應該指出清朝的弊端、暴政,然後引以為戒,使之永不再現於世。滿族作為華夏56民族之一,雖然人數不如漢族多,但是,就像君、臣、民在本質上都是“人”一樣,人的“人格”應該受到尊重,民族的“族格”也應當受到尊重。漢族本應自重、自尊、自愛、自信,更應該因此而敢於承擔責任,勇於實踐仁愛精神。
其三,施琅是漢族的漢奸,是明朝以及鄭氏的叛臣,這個定性不能否定,這是民族氣節和人品的問題。但是,施琅作為清朝的官員,作為華夏民族的一員,他在統一中國方麵的功勞,我們不能一筆抹殺,這是民族統一和政治策略的問題。這兩種問題不能不加以區分。對於這樣的人物,我們不能提倡,更不能誇大,但是,我們也不能徹底否定他的一切。畢竟施琅與秦檜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