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克賓】論朱熹基於先天學的卦變說

欄目:思想探索
發布時間:2016-06-29 19:4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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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朱熹基於(yu) 先天學的卦變說

作者:張克賓

來源:原載《周易研究》2015年第6期

時間:孔子二五六七年歲次丙申五月廿四日辛巳

           耶穌2016年6月28日

  

作者簡介:張克賓(1981- ),男,哲學博士,山東(dong) 大學易學與(yu) 中國古代哲學研究中心副教授,山東(dong) 濟南 250100

內(nei) 容提要:卦變說是揭示卦之所自來的有著獨特理論內(nei) 涵和功用的象數義(yi) 例,與(yu) 變卦說不同。朱熹認為(wei) ,卦變說非畫卦作《易》之本旨,屬於(yu) 後天之學。但細究其《卦變圖》則不難發現,他是以先天卦序作為(wei) 其卦變圖建構原則的。這是朱熹以先天為(wei) 體(ti) 、後天為(wei) 用思想的一種運用和落實。考諸《周易本義(yi) 》注文,朱熹卦變有其突出的特點。據此,不少學者指出朱熹《卦變圖》與(yu) 《周易本義(yi) 》注文不合。然詳考其實,二者之間並不存在理論衝(chong) 突,朱熹《卦變圖》是一個(ge) 縱橫互通的係統,其施用原則非常靈活。朱熹卦變說是對程頤卦變說的批評,也是對李之才卦變說的發展,無論是在卦變理論特性的根本定位問題上,還是在具體(ti) 卦變係統的建構和施用問題上,都取得了很大的突破,但同時也失去了或者說舍棄了卦變說中一些原有的理論意義(yi) 和內(nei) 涵。

關(guan) 鍵詞:卦變說/變占說/先天學/後天學/卦氣 

 

一、引論

 

卦變說是漢宋象數易學中的重要義(yi) 例。占筮中,存在一卦變為(wei) 六十四卦中的任何一個(ge) 卦的可能性,六十四卦之間可以互變互通,這是卦變說的理論源頭。就《周易》經傳(chuan) 來說,黃宗羲指出:“卦變之說,由泰、否二卦彖辭‘小往大來’、‘大往小來’而見之,而夫子《彖傳(chuan) 》所以發明卦義(yi) 者於(yu) 是為(wei) 多,顧《易》中之一大節目也。”①陰陽往來說乃是古人論卦變的理論基礎。以《周易》經傳(chuan) 文本為(wei) 依據,漢代象數易學開始發展出作為(wei) 專(zhuan) 門的象數義(yi) 例的卦變說,東(dong) 漢末荀爽(128-190,字慈明)、虞翻(164-232,字仲翔)將其發展完備。以虞氏易學為(wei) 例,其卦變說主要包括兩(liang) 項:一個(ge) 是十二消息卦生雜卦說,另一個(ge) 是乾坤父母生六子說。前者以複、臨(lin) 、泰、大壯、夬、乾、姤、遯、否、觀、剝、坤十二消息卦(又稱十二辟卦)表征一年十二月陰陽消息往來變化的基本格局或常態;其餘(yu) 五十二卦稱為(wei) 雜卦,雜卦由消息卦而派生,表征一年十二月陰陽消息往來變化的複雜情狀或變態,以乾坤二卦為(wei) 基點,以消息卦生雜卦的模式構建起一個(ge) 陰陽消息變動往來的宇宙基本圖式。後者則是由乾、坤父母卦生出震、坎、艮、巽、離、兌(dui) 六子卦,其說由《說卦傳(chuan) 》“乾,天也,故稱乎父;坤,地也,故稱乎母”一節發展而來。黃宗羲說:“古之言卦變者,莫備於(yu) 虞仲翔,後人不過踵事增華耳。”②王新春先生在《也論虞氏易學的卦變說》③一文中對漢易卦變說有詳細而精到的闡發,可資參看,茲(zi) 不詳述。

 

卦變說在其陰陽消息的宇宙論意蘊之下,主要被用來注解《周易》經文。成熟的卦變說已經與(yu) 作為(wei) 其理論源頭的占筮時的變卦,有了內(nei) 涵和形式上的不同。簡單地說,卦變隻是爻性不同的兩(liang) 爻間位置的變化,某卦自某卦來,前後兩(liang) 卦陰陽爻的數目並不發生變化,幾陰幾陽卦就隻能由幾陰幾陽卦變來。縱觀漢宋易學,無論是漢代的荀爽、虞翻,還是宋代的李之才、朱震以及朱熹等易學家,其卦變說都是如此。占筮中的變卦,則是指占筮的時候所遇之卦有動爻而變為(wei) 另一卦,朱熹稱之為(wei) “變占”。如占筮得大有卦,若其九四爻為(wei) 動爻,其餘(yu) 為(wei) 靜爻,則大有卦變為(wei) 大畜卦。占筮中所遇某卦的任何一爻都有可能是動爻,因此,一卦也就存在變為(wei) 其餘(yu) 六十三卦中任何一卦的可能性,至於(yu) 如何變則沒有規律、規則,隻是看占筮所遇到的卦爻陰陽情況而定。也就是說,卦變說是揭示卦之所自來以解釋經傳(chuan) 之文的有著獨特理論內(nei) 涵和功用的象數義(yi) 例,而變占或變卦則是指占筮中所發生的一卦變為(wei) 另一卦的現象。

 

二、朱子《卦變圖》之建構原則

 

朱熹在《周易本義(yi) 》卷首列有《卦變圖》,並說:“《彖傳(chuan) 》或以卦變為(wei) 說,今作圖以明之,蓋《易》中之一義(yi) ,非畫卦作《易》之本指也。”④在他看來,卦變說乃是既有卦畫之後因卦爻間位置的不同所形成的卦與(yu) 卦間的意義(yi) 關(guan) 係,說一卦自某卦而來並不是畫卦意義(yi) 上的一卦由另一卦所生成,而是在卦爻結構意義(yi) 上說該卦可由另一卦變化而成。他說:“今所謂‘卦變’者,亦是有卦之後,聖人見得有此象,故發於(yu) 《彖》辭。……若論先天,一卦亦無。既畫之後,乾一兌(dui) 二,離三震四,至坤居末,又安得有乾坤而變為(wei) 六子之理!凡今《易》中所言,皆是後天之易。且以此見得康節先天後天之說,最為(wei) 有功。”⑤卦變說乃是畫卦以後的事,屬於(yu) 後天之學,本非畫卦作《易》之本旨,到孔子作《彖傳(chuan) 》解釋卦辭才開始倡發卦變之義(yi) ,因此朱熹以卦變說為(wei) 孔子之易。

 

在繼承前人的基礎上,朱熹的卦變說堅持了漢易象數學消息卦生雜卦的基本模式,以乾坤為(wei) 總父母,共分五組,一陰一陽之卦各六,皆從(cong) 複、姤而來;二陰二陽之卦各十五,皆從(cong) 臨(lin) 、遯而來;三陰三陽之卦各二十,皆從(cong) 泰、否而來;四陰四陽之卦各十五,皆從(cong) 大壯、觀而來;五陰五陽之卦各六,皆從(cong) 剝、夬而來。(圖見下頁)

 

此《卦變圖》每組按照從(cong) 下到上、從(cong) 右到左的順序依次變化,如將每一卦分作上下兩(liang) 經卦來看,每組諸卦的下卦均按乾一、兌(dui) 二、離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的先天卦序或順排或逆排,雖然每組未必八卦皆全,但先後絕無錯亂(luan) 。以從(cong) 臨(lin) 卦來的十五個(ge) 二陽四陰卦為(wei) 例,臨(lin) 之下卦為(wei) 兌(dui) (二),明夷之下卦為(wei) 離(三),震、屯、頤之下卦為(wei) 震(四),升之下卦為(wei) 巽(五),解、坎、蒙之下卦為(wei) 坎(六),小過、蹇、艮之下卦為(wei) 艮(七),萃、晉、觀之下卦為(wei) 坤(八)。再如,從(cong) 否卦來的二十個(ge) 三陰三陽卦,否之下卦為(wei) 坤(八),漸、旅、鹹之下卦為(wei) 艮(七),渙、未濟、困之下卦為(wei) 坎(六),蠱、井、恒之下卦為(wei) 巽(五),益、噬嗑、隨之下卦為(wei) 震(四),賁、既濟、豐(feng) 之下卦為(wei) 離(三),損、節、歸妹之下卦為(wei) 兌(dui) (二),泰之下卦為(wei) 乾(一)。其下卦都是按先天卦序順逆而推。再由此細推,每組之中凡下卦相同的數卦,其上卦也是依先天卦序順逆推排,如上例自臨(lin) 卦而來的十五卦中萃、晉、觀下卦為(wei) 坤,上卦依次為(wei) 兌(dui) 、離、巽;自否卦而來的二十卦中益、噬嗑、隨下卦為(wei) 震,上卦依次為(wei) 巽、離、兌(dui) 。由此可知,朱熹的卦變圖每組依先天卦序為(wei) 排列原則,由所本之消息卦開始,先下卦後上卦,一一推定,絲(si) 毫不亂(luan) 。

 

《卦變圖》的這種排列方式是朱熹的一個(ge) 創造,不同於(yu) 前人,它使得卦變更有條理,邏輯更縝密。卦變說在朱熹那裏屬於(yu) 後天之學,但他卻以先天卦序作為(wei) 其卦變圖的排列原則,這顯然是朱熹對先天為(wei) 體(ti) 、後天為(wei) 用思想的運用和落實。

 

三、朱子《卦變圖》之施用原則

 

《朱子語類》中董銖與(yu) 其師論卦變說:“以《彖》辭考之,說卦變者凡十九卦,蓋言成卦之由。凡《彖》辭不取成卦之由,則不言所變之爻。”(《語類》卷67,第1667頁)朱熹在《周易本義(yi) 》中對這十九卦從(cong) 何卦變來做了明確的注解,現依序整理如下:

 

l、訟自遯而來(二三爻換),2、泰自歸妹來(三四爻換),3、否自漸而來(三四爻換),4、隨自困而來(初二爻換),又自噬嗑來(五上爻換),自未濟來兼之(初二、五上爻換),5、蠱自賁而來(初二爻換),又自井來(五上爻換),自既濟來兼之(初二、五上爻換),6、噬嗑自益來(四五爻換),7、賁自損而來(二三爻換),又自既濟來(五上爻換),8、無妄自訟來(初二爻換),9、大畜自需來(五上爻換),10、鹹自旅而來(五上爻換),11、恒自豐(feng) 而來(初二爻換),12、晉自觀而來(四五爻換),13、睽自離而來(二三爻換),又自中孚而來(四五爻換),自家人來兼之(二三、四五爻換),14、蹇自小過來(四五爻換),15、解自升而來(三四爻換),16、升自解而來(三四爻換),17、鼎自巽而來(四五爻換),18、漸自渙而來(二三爻換),又自旅而來(四五爻換),19、渙自漸而來(二三爻換)。

 

  

 

據上可見,《本義(yi) 》所注某卦自某卦變來,主要有以下幾個(ge) 特點:

 

其一,一卦自某卦變來隻是由相鄰的兩(liang) 爻互換而成。朱熹雲(yun) :“某之說(引者案:指卦變說)卻覺得有自然氣象,隻是換了一爻。”(《語類》卷67,第1666頁)黃宗羲則準確地概括為(wei) “以兩(liang) 爻相比者互換為(wei) 變”⑥。這一點與(yu) 前人同中有異,以漢末虞翻的卦變說為(wei) 例,雖然其說也是以兩(liang) 爻相換為(wei) 變,但其相互往來的兩(liang) 爻不必相鄰,如虞氏注比卦雲(yun) “師二上之五”⑦,即比卦由師卦的二五兩(liang) 爻互換而來。

 

其二,主變之卦(即一卦所自來之卦)不必專(zhuan) 為(wei) 消息卦,隻要兩(liang) 卦間相鄰兩(liang) 爻互換可通,則此兩(liang) 卦就具有卦變關(guan) 係,就可以說其中一卦自另一卦變來。而虞翻的卦變說,除去其中的變例外,一般以消息卦為(wei) 主變之卦,諸卦皆由同一陰陽爻數的消息卦變來,如虞氏注隨卦曰“否上之初”⑧,即隨卦由否卦變來,而朱熹則以為(wei) 隨卦自困卦而來,又可自噬嗑而來,還可自未濟而來。從(cong) 理論上說,在朱熹那裏除了純陽純陰的乾坤二卦外,任何一卦都可以作主變之卦。

 

其三,主變之卦不一,或為(wei) 一卦,或為(wei) 二卦,亦或為(wei) 三卦。一卦可由多卦兩(liang) 爻互換而來,究竟哪一卦或者哪些卦作為(wei) 主變之卦,最終要看它們(men) 是否符合《彖傳(chuan) 》之義(yi) 。朱熹說:“卦變獨於(yu) 《彖傳(chuan) 》之詞有用。”⑨卦變說的主要理論任務就是為(wei) 《彖傳(chuan) 》作注解,符合《彖傳(chuan) 》之義(yi) 的則取用,不符合《彖傳(chuan) 》之義(yi) 的則不取。因此,朱熹雖然構造了一個(ge) 清晰完備的《卦變圖》,但在《周易本義(yi) 》中他隻對《彖傳(chuan) 》中涉及卦變的十九卦從(cong) 卦變的角度作了注釋,對其餘(yu) 四十五卦都未曾言及卦變。

 

將朱熹的《卦變圖》與(yu) 《本義(yi) 》注文兩(liang) 相比照,有些學者認為(wei) 二者之義(yi) 不能相合。尊崇朱熹易學的胡一桂說:“《本義(yi) 》上下經所釋卦變凡十九卦,隻所釋訟、晉與(yu) 圖同,餘(yu) 皆不合。如隨自困、噬嗑、未濟來,據圖則自否、泰來。”⑩清儒王懋竑更是據此而推斷《卦變圖》非朱熹所作。他說:“今圖卦變,皆自複、姤、遯等十二辟卦而來,以《本義(yi) 》考之,惟訟、晉二卦為(wei) 合,餘(yu) 十七卦,則皆不合,其為(wei) 繆妄尤為(wei) 顯然,必非朱熹之舊明矣。”(11)今人白壽彝亦持此論。(12)筆者考證,《本義(yi) 》卷首之《卦變圖》確為(wei) 朱熹所作。(13)現在涉及的問題是如何解讀這一《卦變圖》。既然我們(men) 認定《卦變圖》是朱熹所作,則《本義(yi) 》注文以及《語類》中的一些說法都可以視為(wei) 對卦變圖的解釋和運用,這是解讀該圖的一個(ge) 前提。如果朱熹的《卦變圖》與(yu) 他在別處的說法確實彼此扞格難以相容,我們(men) 則須重新考察這一問題。

 

朱熹說:“卦中有兩(liang) 樣生:有從(cong) 兩(liang) 儀(yi) 四象加倍生來底;有卦中互換,自生一卦底。互換成卦,不過換兩(liang) 爻。”(《語類》卷67,第1666頁)這段話指明了在朱熹那裏卦變不過是換兩(liang) 爻,《本義(yi) 》注正是如此。而《卦變圖》則是依照先天卦序推排而成,雖然圖中說“凡一陰一陽之卦各六,皆自複、姤來;凡二陰二陽各十有五,皆自臨(lin) 遯來……”,但如果嚴(yan) 格地將其理解為(wei) 一卦隻能由其所屬的消息卦變來,則勢必不能與(yu) “不過換兩(liang) 爻”的基本準則相合。譬如,圖中由二陽四陰的臨(lin) 卦而來的十四卦,其中就有艮、蹇、小過、晉、萃、觀六卦不能由臨(lin) 卦兩(liang) 爻互換得來。三陰三陽卦、四陰四陽卦中也都存在這一問題。因此,我們(men) 認為(wei) 朱熹《卦變圖》在每組卦前所說的“皆自某某消息卦來”,其義(yi) 隻是表明該組各卦皆由其消息卦所統攝,以消息卦為(wei) 該組各卦陰陽往來之根本,該組各卦以消息卦為(wei) 本始,按先天卦序依次而變,而不是說該組中各卦皆由其消息卦直接變來。如上所舉(ju) 例,有十四卦自臨(lin) 卦來,這十四卦皆由臨(lin) 卦統攝,亦即是說二陰四陽的臨(lin) 卦是此十四卦的陰陽往來之根本,因為(wei) 此十四卦皆由二陰四陽交錯而成;但這並不是說這十四卦皆由臨(lin) 卦直接變來。(14)這與(yu) 虞翻的卦變說中諸卦一般皆由消息卦變來很不相同。所以,明儒魏濬指出:“蓋漢儒直從(cong) 諸卦徑變,而朱義(yi) 以相比為(wei) 變,必從(cong) 漸次而往,此其異也。”(15)這樣也就解釋了為(wei) 什麽(me) 《本義(yi) 》注基本上不以消息卦為(wei) 主變之卦的原因。由《本義(yi) 》注所標示的主變之卦不必專(zhuan) 為(wei) 消息卦和主變之卦或是一卦、或是二卦、三卦來看,在理論上朱熹《卦變圖》中的上下或左右相鄰的兩(liang) 卦如符合“兩(liang) 爻相比者互換為(wei) 變”的自然可以形成“卦變”關(guan) 係,不相鄰的兩(liang) 卦如果符合“兩(liang) 爻相比者互換為(wei) 變”的條件也可以形成“卦變”關(guan) 係,可知這一《卦變圖》乃是一個(ge) 縱橫互通的係統。雖然它以十二消息卦為(wei) 根本,以十二消息卦分組統攝諸卦,又依先天卦序從(cong) 下至上從(cong) 右至左而序定諸卦之次,但這隻是《卦變圖》的建構原則而不是它的施用原則,在具體(ti) 施用時則諸卦不分前後左右而皆周流可通。所以,朱熹說:

 

如《卦變圖》剛來柔進之類,亦是就卦已成後用意推說,以此為(wei) 自彼卦而來耳,非是先有彼卦而後方有此卦也。古注說賁卦自泰卦而來,先儒非之,以為(wei) 乾、坤合而為(wei) 泰,豈有泰複變為(wei) 賁之理?殊不知,若論伏羲畫卦,則六十四卦一時俱了,雖乾、坤亦無能生諸卦之理。若如文王、孔子之說,則縱橫曲直,反複相生,無所不可。要在看得活絡,無所拘泥,則無不通耳。(16)

 

通過上述分析可見,在朱熹《卦變圖》與(yu) 《本義(yi) 》注之間是可以形成一體(ti) 性的解釋的,二者並不存在不能相容的邏輯衝(chong) 突。古今學人之所以會(hui) 形成二者不相合的認識,主要是受漢易卦變說一般都以消息卦為(wei) 主變之卦的曆史傳(chuan) 統的影響,先入為(wei) 主地對朱熹《卦變圖》中所說的“皆自某某消息卦來”作了簡單理解,而沒能從(cong) 《本義(yi) 》的注解中去探討《卦變圖》的施用原則,反而以二者不合為(wei) 由否定《卦變圖》的可信性。然而《本義(yi) 》卷首《卦變圖》乃朱熹所作,確有充足的證據,是不容否認的基本前提。

 

四、朱子卦變說對前賢的批評與(yu) 繼承

 

程頤注《賁》卦雲(yun) :

 

卦之變,皆自乾、坤,先儒不達,故謂賁本是泰卦,豈有乾坤重而為(wei) 泰,又由泰而變之理?下離,本乾之中爻變而成離;上艮,本坤上爻變而成艮。離在內(nei) ,故雲(yun) “柔來”,艮在上,故雲(yun) “剛上”,非自下體(ti) 而上也。乾坤變而為(wei) 六子,八卦重而為(wei) 六十四,皆由乾坤之變也。(17)

 

在程氏看來,卦變都本於(yu) 乾坤二卦,由乾坤父母變而為(wei) 震、坎、艮、巽、離、兌(dui) 六子,八經卦相重而成六十四別卦,並不存在一個(ge) 別卦又生另一個(ge) 別卦的現象。如賁卦,《彖》曰:“賁,亨,柔來而文剛,故‘亨’。分剛上而文柔,故‘小利有攸往’。”漢儒荀爽、虞翻皆以為(wei) 賁卦自泰卦而來,泰之上六來居於(yu) 二位,處於(yu) 二陽爻之中,此為(wei) “柔來而文剛”;泰之九二爻往居於(yu) 上位,處於(yu) 二陰爻之上,此為(wei) “分剛上而文柔”。(18)魏王弼《周易注》雖未明言賁卦自泰卦而來,但其注中說:“剛柔不分,文何由生?故坤之上六來居二位,‘柔來文剛’之義(yi) 也。……乾之九二,分居上位,‘分剛上而文柔’之義(yi) 也。”(19)此說與(yu) 荀、虞之義(yi) 無異,也是賁自泰來之義(yi) 。程頤則不同意漢魏諸儒之說,他認為(wei) 賁之下卦離乃由乾卦中爻變而得,上卦艮乃由坤卦上爻變而得,根本不存在乾坤二卦重而為(wei) 泰,再由泰卦變為(wei) 賁卦的道理。程頤認為(wei) ,《彖傳(chuan) 》中所謂的“剛上柔下”“損上益下”乃是“謂剛居上,柔在下,損於(yu) 上,益於(yu) 下,據成卦而言,非謂就卦中升降也”。(20)對此觀點,朱熹在兩(liang) 個(ge) 層麵上進行了回應。

 

首先,程頤“卦之變,皆自乾坤”的觀點在根本認識上有誤。朱熹不同意乾坤生六子而成八卦,繼而八卦相重而為(wei) 六十四卦的觀點,而是堅持先天學“一每生二”的畫卦之法,而卦變說不過是既有六十四卦之後,對其卦爻結構關(guan) 係的一個(ge) 解釋性說法,屬於(yu) 後天之學,一卦變為(wei) 另一卦自無不可。朱熹說:

 

且程《傳(chuan) 》賁卦所雲(yun) :豈有乾坤重而為(wei) 泰,又自泰而變而為(wei) 賁之理!若其說果然,則所謂乾坤變而為(wei) 六子,八卦重而為(wei) 六十四,皆由乾坤而變,其說不得通矣!蓋有則俱有,自一畫而二,二而四,四而八,而八卦成;八而十六,十六而三十二,三十二而六十四,而重卦備。故有八卦則有六十四矣。此康節所謂“先天”者也。若“震一索而得男”以下,乃是已有此卦了,就此卦生出此義(yi) ,皆所謂“後天”之學。今所謂卦變者,亦是有卦之後,聖人見得有此象,故發於(yu) 《彖》辭。安得謂之乾坤重而為(wei) 是卦,則更不可變而為(wei) 他卦耶?(《語類》卷67,第1667頁)

 

其次,在具體(ti) 的解釋中程氏之說存在難通之處。朱熹說:“伊川不取卦變說,至‘柔來而文剛’,‘剛自外來而為(wei) 主於(yu) 內(nei) ’,諸處皆牽強說了。王輔嗣卦變,又變得不自然。某之說卻覺得有自然氣象,隻是換了一爻。非是聖人合下作卦如此,自是卦成了自然有此象。”(《語類》卷67,第1666頁)“柔來而文剛”說的是賁卦,“剛自外來而為(wei) 主於(yu) 內(nei) ”說的是無妄卦,這些說法明明有卦爻往來之義(yi) ,程頤卻要解釋為(wei) “據成卦而言,非謂卦中升降”,說法牽強。再者如無妄其外卦為(wei) 乾,內(nei) 卦為(wei) 震,如依程氏之說外卦之乾未曾損一剛,何言“剛自外來”。所以,董銖據朱熹之意而論曰:“程子專(zhuan) 以乾坤言變卦,然隻是上下兩(liang) 體(ti) 皆變者可通,若隻一體(ti) 變者,則不通。兩(liang) 體(ti) 變者凡七卦,隨、蠱、賁、鹹、恒、漸、渙是也。一體(ti) 變者兩(liang) 卦,訟、無妄是也。七卦中取剛來下柔、剛上柔下之類者,可通。至一體(ti) 變者,則以來為(wei) 自外來,故說得有礙。”(《語類》卷67,第1667頁)以上是對程氏之說的批評。

 

李之才卦變說是朱熹卦變說的直接理論來源。李氏卦變說即“六十四卦相生圖”,見之於(yu) 朱震的《漢上易圖說》。(21)朱熹說:“漢上易卦變隻變到三爻而止,於(yu) 卦辭多有不通處。某更推盡去,方通。如無妄‘剛自外來而為(wei) 主於(yu) 內(nei) ’,隻是初剛自訟二移下來;晉‘柔進而上行’,隻是五柔自觀四挨上去。此等類按漢上卦變,則通不得。”(《語類》卷67,第1666頁)此處所謂的“漢上易卦變”正是指李之才卦變說——“六十四卦相生圖”。其說以乾坤相交而成消息卦,乾一交而為(wei) 姤,坤一交而為(wei) 複,凡五陰一陽之卦皆自複卦而來,複一爻五變而成五卦;凡五陽一陰之卦皆自姤卦而來,姤一爻五變而成五卦。乾再交而為(wei) 遯,坤再交而為(wei) 臨(lin) ,凡四陰二陽之卦皆自臨(lin) 卦而來,臨(lin) 五複五變而成十四卦;凡四陽二陰之卦皆自遯卦來,遯五複五變而成十四卦。乾三交而為(wei) 否,坤三交而為(wei) 泰,凡三陰三陽之卦皆自泰卦來,泰三複三變而成九卦;凡三陽三陰之卦皆自否卦來,否三複三變而成九卦。至此,乾坤相交而生姤複、臨(lin) 遯、否泰,繼而此六卦再生五十六卦,於(yu) 是六十四卦齊備。

 

與(yu) 之不同,朱熹則進而更推四陰四陽之卦、五陰五陽之卦,並且對每一個(ge) 消息卦所統攝的諸卦皆依先天卦序從(cong) 下至上從(cong) 右至左一一推定,務必窮盡其變,如否、泰所統攝的三陰三陽之卦就各有二十,這與(yu) 李氏卦變說有很大不同,雖然朱熹《卦變圖》共推排出一百二十四卦,許多卦都重複出現,不如李氏“六十四卦相生圖”將六十四卦一一坐定,絕不重出,但朱熹之說在邏輯上窮盡了每一消息卦之卦爻變化,使諸卦接續相生、縱橫皆可推求,較之李氏卦圖更為(wei) 完滿和靈活。所以朱熹舉(ju) 例說,晉卦是“柔進而上行”(《彖》),而李之才“六十四卦相生圖”以為(wei) 晉自臨(lin) 卦而來,這就講不通,晉自觀卦而來方符合“柔進而上行”之義(yi) 。朱熹所謂的“某之說卻覺得有自然氣象”(《語類》卷67,第1666頁),正是指其《卦變圖》能將每一組卦依先天卦序邏輯嚴(yan) 整地予以排列,前後變化隻移動相鄰兩(liang) 爻即可。這都是超出李之才卦變說之處。

 

統合來看,由於(yu) 有了先天學為(wei) 作《易》綱領的理論見地,朱熹對於(yu) 後天卦變說的理解無論是在卦變理論特性的根本定位問題上,還是在具體(ti) 卦變係統的建構和施用問題上,都取得了很大的突破,是對前人卦變說的創新和發展。但其中也並不是沒有值得商榷的問題。他以消息卦為(wei) 總攝之卦而不作主變之卦,使凡相鄰兩(liang) 爻互換可通的二卦都可以彼此成為(wei) 卦變關(guan) 係,這固然打破了漢儒卦變說以消息卦為(wei) 主變之卦的定式,也更為(wei) 符合他“後天之學乃有卦之後,見其象如此”的解釋學理論,但諸卦重出,不勝其煩,彼此接續相生,縱橫互通,卦變過於(yu) 靈活,反而失去了卦變說當初的理論意義(yi) 。為(wei) 此,黃宗羲指出:“《易》之‘上下往來’,皆以一爻升降為(wei) 言,既有重出,則每卦必有二來,從(cong) 其一,則必舍其一。以《彖傳(chuan) 》附會(hui) 之,有一合必有一不合。……原諸儒卦變之意,所以明其自複、姤、臨(lin) 、遯、否、泰、大壯、觀、夬、剝而來者,以其卦惟此一爻之故,變為(wei) 別卦,是以脈絡可尋,而定為(wei) 主變。使一卦之中,頭緒紛然,爻爻各操其柄,則彼卦之體(ti) 已不複存,猶複可認其自某所而來乎?”(22)再者,漢易卦變說基本上是“以卦氣說的視野,從(cong) 消息卦著眼,探究諸雜卦之所自來的”。(23)而朱熹的卦變說基本上淡出了卦變基於(yu) 卦氣的理論背景,消息卦雖然為(wei) 總攝之卦,但諸卦並不直接來自於(yu) 消息卦,彼此間即可互為(wei) 主變卦,於(yu) 是在朱熹這裏卦變說原有的在宇宙架構中追求某卦所自來之義(yi) 的理論意義(yi) 也被大大衝(chong) 淡了。

 

【參考文獻】


①[清]黃宗羲《易學象數論》卷1,載《黃宗羲全集》第9冊(ce) ,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54頁。

②[清]黃宗羲《易學象數論》卷l,載《黃宗羲全集》第9冊(ce) ,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57頁。

③王新春《也論虞氏易學的卦變說》,載《象數易學研究》第3輯,成都:巴蜀書(shu) 社,2003年,第115-153頁。

④[宋]朱熹《周易本義(yi) 》卷首,載《朱子全書(shu) 》第1冊(ce)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

⑤[宋]黎靖德編《朱子語類》卷67,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6年,第1667頁。下引該書(shu) 簡稱《語類》,並隨文標注書(shu) 名、卷數與(yu) 頁碼。

⑥[清]黃宗羲《易學象數論》卷1,載《黃宗羲全集》第9冊(ce) ,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61頁。

⑦[唐]李鼎祚《周易集解》,載《四庫易學叢(cong) 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46頁。

⑧[唐]李鼎祚《周易集解》,載《四庫易學叢(cong) 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72頁。

⑨[宋]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答王伯禮》卷54,載《朱子全書(shu) 》第23冊(ce)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2570頁。

⑩[明]董守瑜《卦變考略,坎》卷上,載《四庫易類叢(cong) 書(shu) 》第29冊(ce)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664頁。

(11)[清]王懋竑《白田雜著·〈易本義(yi) 〉九圖論》卷1,文淵閣《四庫全書(shu) 》本。

(12)白壽彝《周易本義(yi) 考》,載《國立北平研究院史學集刊》第1期,1936年,第268頁。

(13)參見拙作《朱熹易學思想研究》之《〈易學啟蒙〉與(yu) 〈本義(yi) 〉卷首九圖考》,山東(dong) 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10年。

(14)《朱子語類》雲(yun) :“此訟卦變自遯而來,為(wei) 剛來居二,此是卦變中二爻變者。蓋四陽二陰自遯來者十四卦,訟即初變之卦。”(卷七十,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6年,第1749頁)由所謂“訟即初變之卦”可知,朱熹《卦變圖》依先天卦序推排,當有初變、再變、三變……之分,乃是節節相推,因此非初變之卦則不由消息卦直接變來。

(15)[明]魏濬《易義(yi) 古象通·總論》,載《四庫易類叢(cong) 書(shu) 》第28冊(ce)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117頁。

(16)[宋]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答王伯禮》卷54,載《朱子全書(shu) 》第23冊(ce)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2570頁。

(17)[宋]程頤《周易程氏傳(chuan) 》卷2,載《二程集》第2冊(ce) ,北京:中華書(shu) 局,2005年,第809頁。

(18)[唐]李鼎祚《周易集解》,載《四庫易學叢(cong) 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84-85頁。

(19)[魏]王弼著,樓宇烈校釋《王弼集校釋·周易注》,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0年,第326頁。

(20)[宋]程頤《周易程氏傳(chuan) 》卷2,載《二程集》第2冊(ce) ,北京:中華書(shu) 局,2005年,第808頁。

(21)[宋]朱震《漢上易傳(chuan) ·卦圖》,載《四庫易學叢(cong) 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318-322頁。

(22)[清]黃宗羲《易學象數論》卷1,載《黃宗羲全集》第9冊(ce) ,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60-61頁。

(23)王新春《也論虞氏易學的卦變說》,載《象數易學研究》第3輯,成都:巴蜀書(shu) 社2003年,第144頁。

 

責任編輯:葛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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