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光勝】從清華簡《筮法》看早期易學轉進

欄目:經學新覽
發布時間:2016-06-03 21:4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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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cong) 清華簡《筮法》看早期易學轉進

作者:劉光勝(上海師範大學人文與(yu) 傳(chuan) 播學院副教授)

來源:《曆史研究》2015年第5期

時間:孔子二五六七年歲次丙申四月廿七日乙卯

           耶穌2016年6月2日

 

 

 

Study on the Early Evolution of Yi-ology Based on the Shi Fa Bamboo Manuscript of Tsinghua University

 

內(nei) 容提要:清華簡《筮法》八卦卦名、卦序與(yu) 輯本《歸藏》密合,具有鮮明的《歸藏》特征。但它占筮隻依據八經卦,不用六十四卦係統,其占筮形式與(yu) 方法又與(yu) 《歸藏》表現出顯著差異。《左傳(chuan) 》、《國語》某卦之“八”是指筮數八,韋昭“八為(wei) 不動陰爻”說,存在明顯誤讀。數字卦向符號卦的過渡,為(wei) 先秦易學表現形式的一次重要轉型。清華簡《筮法》所反映的數字爻與(yu) 符號爻的分工,可能是數字卦向符號卦轉型的重要原理與(yu) 依據。殷周揲蓍法乙與(yu) 以清華簡《筮法》為(wei) 代表的楚地筮法形式最為(wei) 接近,如果尋找楚地筮法的最初源頭,揲蓍法乙是頗值得注意的對象。清華簡《筮法》重要的學術意義(yi) 在於(yu) :六個(ge) 筮數聯用,不是判定殷墟易卦為(wei) 重卦的充分條件。如果沒有筮法作支撐,不知時人對筮數如何分析,單據六個(ge) 筮數聯用,依然不能斷言重卦在商代晚期已經出現。

 

關(guan) 鍵 詞:清華簡 《筮法》 揲蓍法乙 符號爻 含“八”筮例

 

標題注釋:本文撰寫(xie) 得到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清華簡《係年》與(yu) 古史新探”(10&ZD091),中國博士後基金(2013M540925)及上海市教委科研創新項目“《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整理研究”(12YS048)的資助。

 

目前易學的考古發現成果,多是一些占筮實例,如殷墟易卦、包山簡、葛陵簡等。2013年12月,《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第4輯出版,其中《筮法》一篇分十七命、三十節,不僅(jin) 有五十七個(ge) 揲蓍實例,更係統介紹占筮的理論與(yu) 方法,為(wei) 我們(men) 解讀、研究早期易學演進曆程,提供了難得契機(以下簡稱清華簡《筮法》或《筮法》)。清華簡《筮法》八經卦卦名、卦序,與(yu) 輯本《歸藏》皆同,那麽(me) 《筮法》與(yu) 《歸藏》的關(guan) 係如何?先秦秦漢,是早期易學數字卦向符號卦轉型的重要時期。清華簡《筮法》六、七爻的符號化,為(wei) 我們(men) 觀察早期數字卦向符號卦的演進,提供了怎樣的參照?《左傳(chuan) 》、《國語》說“《艮》之八”、“《泰》之八”,為(wei) 何隻有某卦之“八”,沒有某卦之“七”?包山簡、葛陵簡作為(wei) 卜筮祈禱簡,其筮法的源頭究竟何在?本文試圖以《筮法》為(wei) 線索,結合其他考古發現,對以上問題加以探究。不當之處,敬請方家批評指正。

 

一、《筮法》、《別卦》與(yu) 《歸藏》的異同

 

清華簡《筮法》、《別卦》與(yu) 《歸藏》之間關(guan) 係非常密切,李學勤教授敏銳地指出:一是八經卦的卦名彼此一致;二是占筮之例都為(wei) 六畫卦;三是八卦卦序按乾坤六子少、中、長排列。①《筮法》坤卦寫(xie) 作“臾”,見於(yu) 《汗簡》、《碧落碑》等,是《歸藏》特有的寫(xie) 法。坎卦作“(勞)”,見於(yu) 秦簡《歸藏》。震卦作“來”,與(yu) 輯本《歸藏》“厘”都是來母之部字。可以說,《筮法》八卦卦名與(yu) 《歸藏》密合。

 

關(guan) 於(yu) 第二點,李先生說《筮法》全篇占筮之例都是六畫卦,值得進一步討論。《筮法》表麵上看是兩(liang) 組六畫卦,實際卻由四個(ge) 三畫卦,分居右上、右下、左上、左下之位組成。《筮法》第二十四節《卦位圖、人身圖》、第二十五節《天幹與(yu) 卦》八卦所用卦畫,皆為(wei) 三畫。清華簡《別卦》雖為(wei) 六十四卦係統(重卦),但觀察其八經卦所用卦畫,依然是三畫。據朱震《漢上易集傳(chuan) 》的說法,傳(chuan) 本《歸藏》八經卦皆為(wei) 六畫卦,②所以《筮法》、《別卦》與(yu) 《歸藏》八卦的卦畫並不相同。

 

清華簡《筮法·仇》:“三男同女,女在上。”此卦兌(dui) 在左上之位,兌(dui) 為(wei) 少女,所以整理者把“”釋讀為(wei) “”,③是很正確的。《說文·卜部》:“,易卦之上體(ti) 也。《商書(shu) 》曰:‘貞曰。’”④據傳(chuan) 統說法,《歸藏》為(wei) 商代筮法。貞悔之說見於(yu) 《尚書(shu) ·洪範》,商人稱上卦為(wei) “”,與(yu) 《筮法》合。占筮術語的相同,說明清華簡《筮法》與(yu) 《歸藏》之間確實存在某種聯係。

 

判斷三易之間的區別,卦序是最重要的參照。清華簡《筮法》第二十五節講八經卦與(yu) 天幹相配,第二十六節講各卦之祟,所用的卦序是乾、坤、艮、兌(dui) 、坎、離、震、巽,正與(yu) 輯本《歸藏·初經》同。清華簡《別卦》上卦卦序是乾、艮、坎、震、坤、兌(dui) 、離、巽,下卦卦序是乾、坤、艮、兌(dui) 、坎、離、震、巽,實質都是分為(wei) 純陽卦和純陰卦兩(liang) 組,然後六子卦按少、中、長順序排列。《歸藏》六子卦按照少、中、長排列,而《周易》則按照長、中、少排列,清華簡《筮法》、《別卦》卦序明顯與(yu) 《歸藏》更為(wei) 接近。可以說,清華簡《筮法》、《別卦》與(yu) 《歸藏》有著相同的八卦卦序。

 

清華簡《筮法》、《別卦》與(yu) 《歸藏》的差異也很明顯。《歸藏》既有八卦卦序,又有六十四卦卦序。對於(yu) 《歸藏》六十四卦的卦序,異說有二:一是朱元升《三易備遺·中天〈歸藏〉易》保存了《歸藏》首尾四卦卦序:“始於(yu) 坤、乾,終於(yu) 比、剝。”⑤清華簡《別卦》稍加調整,卦序可以是首坤,但第二卦卻不能再是乾卦。剝卦為(wei) 艮卦統領,排序第二,因此“終於(yu) 比、剝”更不可能。二是李過《西溪易說·原序》所記:“《歸藏》易……與(yu) 《周(易)》卦名同者三之二,曰屯、蒙、訟、師、比、畜、履,次序大略亦同。”⑥據李過所言,《歸藏》與(yu) 《周易》卦名次序略同,但《別卦》訟卦後為(wei) 同人,蒙卦後為(wei) 賁卦,師卦後為(wei) 明夷,其次序與(yu) 《周易》絕不相同。李過對《歸藏》卦序的描述,有些內(nei) 容或不可信,但不管從(cong) 以上哪種說法看,清華簡《筮法》、《別卦》與(yu) 《歸藏》相同的隻是八卦卦序,六十四卦卦序卻存在著顯著差異。

 

按照傳(chuan) 統說法,爻辭為(wei) 周人的發明。在輯本《歸藏》中隻有卦辭、卦象,並無爻辭、爻象。《筮法》未見卦爻辭,卻出現了爻象。《筮法》第二十九節專(zhuan) 講諸爻之象,比如說五爻之象“為(wei) 天、為(wei) 日、為(wei) 貴人,為(wei) 兵,為(wei) 血”,四爻之象“為(wei) 地,為(wei) 圓”。⑦朱震《易叢(cong) 說》、羅蘋《路史》注引《歸藏》:“乾為(wei) 天,為(wei) 君,為(wei) 父,又為(wei) 辟,為(wei) 卿,為(wei) 馬,為(wei) 禾,又為(wei) 血卦。”⑧傳(chuan) 本《歸藏》以乾卦為(wei) 天,為(wei) 血(卦),以坤卦為(wei) 地,而《筮法·爻象》以五爻代表天、血,以四爻代表地,則與(yu) 傳(chuan) 本《歸藏》在易象歸屬上存在明顯矛盾。

 

唐人賈公彥認為(wei) :“《歸藏易》以純坤為(wei) 首,坤為(wei) 地,故萬(wan) 物莫不歸而藏於(yu) 中,故名為(wei) 歸藏也。”⑨《歸藏》所謂“藏”,是指以坤卦為(wei) 首,萬(wan) 物皆藏於(yu) 地坤之中。《筮法》第二十四節:“奚故謂之兌(dui) ?司收,是故謂之兌(dui) 。奚故謂之羅?司藏,是故謂之羅。”⑩《筮法》以離(羅)卦司藏,已與(yu) 《歸藏易》有所差異。《說卦》第九章:“坤為(wei) 腹。”第十一章又說:“(離)其於(yu) 人也,為(wei) 大腹。”在《說卦》中,離卦、坤卦皆可指人的腹部。從(cong) 《筮法》人身八卦圖看,它將坤卦、離卦同時置於(yu) 人的腹部,似皆有收藏之意。(11)坤卦收藏,保存的是《歸藏》的古義(yi) ,而《筮法》離卦同時也兼具收藏之義(yi) ,已表現出了自己的易學特征。

 

《歸藏》既有八卦係統,又有六十四係統。由王家台秦簡看,《歸藏》主要是以六十四卦卦辭占斷吉凶,而《筮法》是四位八卦分析法,占筮的載體(ti) 主要是靠八經卦,而與(yu) 六十四別卦無關(guan) 。更重要的是,《筮法》說:“凡爻,如大如小,作於(yu) 上,外有吝;作於(yu) 下,內(nei) 有吝。”(12)《筮法》以八、五、九、四爻的出現,作為(wei) 吉凶悔吝的征兆,其對禍福的預示,已由卦體(ti) 轉向爻體(ti) 。《筮法》宣揚乾坤運轉,以八卦對八方,以天幹地支配八卦、六爻,其對吉凶的判定,綜合分析歲時、卦祟、丁數等多種因素,同樣也是《歸藏》所沒有的思想觀念。

 

總之,清華簡《筮法》與(yu) 《別卦》之間的聯係並不緊密:一是形製明顯不同。《筮法》簡長35cm,三道編繩,每支簡背後皆有編序符號,除編繩外,背後皆用絲(si) 帶粘貼,而《別卦》簡長隻有16cm,兩(liang) 道編繩,簡背沒有編號。二是《筮法》隻用八卦分析係統,就能獨立完成占筮任務,根本不用《別卦》的六十四卦係統。但兩(liang) 者都有《歸藏》特有的卦名,如《筮法》坤卦作“臾”,坎卦作“(勞)”,《別卦》剝卦作“僂(lou) ”,豫卦作“介”等,明顯拉近了它們(men) 與(yu) 《歸藏》之間的距離。貞悔之說見於(yu) 《尚書(shu) ·洪範》,《筮法》稱上卦為(wei) “”,與(yu) 商人占筮用語合,且清華簡《筮法》、《別卦》與(yu) 《歸藏》八卦卦序密合,因此可以說它們(men) 是具有明顯《歸藏》特征的易學係統。同時必須指出的是,《歸藏》的占筮形式、方法,又與(yu) 清華簡《筮法》有顯著不同:輯本《歸藏》、秦簡《歸藏》皆有卦辭,六十四卦都有卦名,而清華簡《筮法》沒有卦辭,隻有八經卦之名,沒有六十四卦之名;《歸藏》陰陽爻之數為(wei) 八、七,而《筮法》為(wei) 六、七;《歸藏》既有八卦係統,又有六十四卦係統,它依據卦辭、卦象占斷,而《筮法》隻有八卦係統,沒有六十四卦係統,它占筮隻依據八經卦,吉凶的征兆由卦體(ti) 轉向爻體(ti) ,八、五、九、四的爻象成為(wei) 占斷的重要依據。鑒於(yu) 以上差異,筆者懷疑兩(liang) 者可能分屬於(yu) 不同的易學係統。

 

二、符號爻與(yu) 數字爻的功能分工

 

殷墟數字卦,常見的符號是“一”、“五”、“六”、“七”、“八”、“九”,使用頻率高的是“六”、“七”、“八”,然後是“一”、“五”、“九”。西周數字卦使用頻率高的是“一”、“六”、“八”,然後是“七”、“五”、“九”。和殷周之際廣泛流行數字卦相比,春秋戰國時期則是符號卦大量湧現:《左傳(chuan) 》、《國語》皆是符號卦;上博簡《周易》陽爻用“—”,陰爻用“”;馬王堆帛書(shu) 《周易》陽爻用“—”,陰爻用“”;王家台秦簡《歸藏》陽爻皆用“—”,陰爻用“”。(13)可以說,數字卦向符號卦的過渡,是先秦易學表現形式的一次重要轉型。雖有學者發現戰國秦漢時期易卦筮數有不斷減少的趨勢,(14)但筮數如何變為(wei) 卦畫,數字卦如何變為(wei) 符號卦,依然是學界尚未解開的謎。台灣地區學者李宗焜曾有一個(ge) 富有啟發性的提問:是什麽(me) 方式讓數字向一、六、八集中的?集中的根據或標準究竟是什麽(me) ?(15)

 

清華簡《筮法》為(wei) 解開數字卦向符號卦過渡之謎,提供了難得契機。《筮法》中出現的卦畫有“”、“”、“”、“”、“”、“”六種,簡文以十二地支配卦畫,“地支與(yu) 爻”的關(guan) 係如下表:

 

  

 

從(cong) “四”、“五”、“六”、“—”、“八”、“九”的順序看,《筮法》“”、“—”代表的筮數實際就是六、七。(16)清華簡《筮法》684爻,“六”、“七”出現六百多次,出現頻率明顯比“四”、“五”、“八”、“九”高。《筮法·爻象》一節隻論述“四”、“五”、“八”、“九”的爻象,而不說“六”、“七”的爻象,說明“六”、“七”與(yu) “四”、“五”、“八”、“九”性質不同,已經上升為(wei) 一般的陽爻和陰爻。(17)在《筮法》人身八卦圖中,一個(ge) 驚人的發現是出現了全部由“”、“—”兩(liang) 個(ge) 數字構成的卦畫。(18)乾坤八卦卦畫清一色地用“”、“—”表示,不再用“四”、“五”、“八”、“九”諸爻。“”、“—”已由六、七兩(liang) 個(ge) 筮數,轉變為(wei) 八、五、九、四等全部筮數陰陽屬性的代表,這標誌著“六”、“七”爻的符號化已經實現。

 

“六”、“七”上升為(wei) 一般的陰、陽爻之後,對於(yu) “八”、“五”、“九”、“四”的作用,《筮法》說得很清楚。《筮法·爻象》:“凡爻……作於(yu) 上,外有吝;作於(yu) 下,內(nei) 有吝;上下皆作,邦有兵命、燹怪。”(19)這裏的爻,僅(jin) 指“八”、“五”、“九”、“四”。“八”、“五”、“九”、“四”在上卦或下卦出現,內(nei) 、外就有悔吝之憂。上下皆作,國家就可能麵臨(lin) 外敵入侵。《筮法·祟》一節更是詳列“八”、“五”、“九”、“四”在八卦各卦出現,會(hui) 發生溺死、為(wei) 奴而死、為(wei) 妾而死等各種災禍。這表明《筮法》對諸爻功能已有所分工:“六”、“七”成為(wei) 陰爻、陽爻的符號標誌,而對吉凶的判定,更多地轉向那些出現概率較低的爻——“八”、“五”、“九”、“四”。《筮法》“八”、“五”、“九”、“四”有爻象,而“六”、“七”沒有爻象,說明在占筮過程中,低概率的爻已成為(wei) 預測吉凶的主要手段,其預測功能得到顯著強化、凸顯。

 

《周易》“大衍筮法”揲蓍之後,得到的筮數是六、九、七、八。據董光璧推算,六、九、七、八出現的概率依次是1/16,3/16,5/16,7/16。(20)七、八出現的概率高,為(wei) 少陽、少陰,其爻不變。六、九出現的概率低,為(wei) 老陰、老陽,其爻易變。《周易》七、八符號化,(21)而九、六則成為(wei) 預測吉凶的主要征兆。我們(men) 猜測,七、八爻與(yu) 九、六爻的功能分工,或許在《周易》中也同樣存在。

 

清華簡《筮法》六、七上升為(wei) 陰、陽爻符號的,我們(men) 稱之為(wei) 符號爻。而四、五、八、九依然是數字的,我們(men) 稱之為(wei) 數字爻。現在看來,出現概率高的筮數符號化,上升為(wei) 陰爻、陽爻,占筮功能降低。而概率低的筮數出現次數少,地位特殊,反而成為(wei) 吉凶預測的主要風向標。數字卦轉變為(wei) 符號卦的過程,可以清楚描述如下:一是早期數字卦廣泛流行。當時數字卦筮數為(wei) 三個(ge) 、六個(ge) ,甚至為(wei) 四個(ge) ,組合形式並不固定,常見於(yu) 甲骨、金文筮例之中。二是爻的符號化。出現頻率最高的兩(liang) 個(ge) 筮數(一奇一偶)符號化,(22)上升為(wei) 一般的陽爻、陰爻,而出現頻率低的爻更多承擔占筮功能,不同爻之間出現了功能分工。清華簡《筮法》展現的便是數字爻與(yu) 符號爻並存的圖景。(23)三是卦的符號化。出現頻率低的筮數按陰陽屬性,各自歸並至陰爻、陽爻之中,這樣數字卦就轉變為(wei) 純粹的符號卦。四是數字卦的消亡。為(wei) 何《左傳(chuan) 》、《國語》中的春秋筮例為(wei) 符號卦,包山簡、葛陵簡中的戰國筮例卻依然是數字卦?符號卦產(chan) 生之後,數字卦並未立刻消亡,二者並存過一段時期。至秦漢之際,如帛書(shu) 《易傳(chuan) 》、秦簡《歸藏》、阜陽漢簡《周易》等皆為(wei) 純粹的符號卦,數字卦逐漸消失,並入符號卦之中。

 

從(cong) 出土材料看,商周之際流行的數字卦逐漸被符號卦取代,順應了“易道尚簡”的趨勢。張政烺先生說筮數“二、三、四、五、七已被取消,集中到一、六兩(liang) 項下”,(24)但筮數為(wei) 何要集中到一(七)、六那裏,而不集中到其他筮數那裏,是學界尚未解決(jue) 的易學難題。符號卦的形成始於(yu) 爻的符號化,以出現頻率高的兩(liang) 個(ge) 筮數上升為(wei) 陰爻、陽爻為(wei) 重要標誌,清華簡《筮法》所展現的這種符號爻與(yu) 數字爻之間的功能分工,很可能是筮數八、五、九、四向六、七集中的原理與(yu) 依據。

 

三、《筮法》與(yu) 《左傳(chuan) 》、《國語》含“八”筮例

 

對於(yu) 《左傳(chuan) 》、《國語》中含“八”筮例的闡釋,從(cong) 杜預至孔穎達,從(cong) 韋昭至高亨,雖經無數學者精心研究,但至今尚未取得令人信服的答案。(25)究其根源,就是《左傳(chuan) 》、《國語》記錄筮例時,偏重義(yi) 理闡發,隻簡單錄入占筮結果,而忽略揲蓍的具體(ti) 過程。清華簡《筮法》以筮例為(wei) 證,詳細敘述占筮的原則與(yu) 方法,為(wei) 準確解釋《左傳(chuan) 》、《國語》含“八”筮例內(nei) 涵,提供了新線索。

 

最早注意到清華簡《筮法》與(yu) 《左傳(chuan) 》、《國語》含“八”筮例關(guan) 係的是程浩,他說在《筮法》卦例中,九、八、五、四等“惡爻”出現,會(hui) 使卦象由吉轉凶。觀《左傳(chuan) 》、《國語》諸例,遇八之後卦象大多是不利的。《左傳(chuan) 》穆薑筮卦之例,很有可能最初就是用《筮法》一係的古易占筮得來。在其“四位”的某一位《艮》卦中包含惡爻“八”,就出現杜預所說的“史疑古易遇八為(wei) 不利,故更以《周易》占”的情況。(26)

 

《左傳(chuan) 》、《國語》含“八”筮例共三例,晉國有其二。清華簡雖屬楚文字係統,但帶有明顯的晉係文字特征(字例見表2),《筮法》“夕”作“”,見於(yu) 《古璽匯編》1723;“返”作“”,見於(yu) 中山圓壺。(27)這些例證為(wei) 《筮法》與(yu) 《左傳(chuan) 》、《國語》含“八”筮例之間的密切聯係,提供了文字學方麵的證據支撐。


  

 

《左傳(chuan) 》、《國語》所記筮例,一向被視為(wei) 研究《周易》的範例,唯含“八”筮例有所不同。《左傳(chuan) 》襄公九年史官占斷卦變之後,穆薑說“是於(yu) 《周易》曰”;《國語·晉語四》重耳揲蓍後,司空季子換用《周易》解卦,這些都說明《左傳(chuan) 》、《國語》含“八”筮例所用揲蓍之法,一定不屬於(yu) 《周易》係統。《筮法·死生》說:“三吉同凶,惡爻處之,今焉死。三凶同吉,惡爻處之,今焉死。”(28)《筮法》中的惡爻,指的是八、九、五、四。《筮法》說“天之道,男勝女,眾(zhong) 勝寡”,三卦為(wei) 吉祥,一卦為(wei) 凶,揆諸天道,吉卦占優(you) 。但三吉卦不如一惡爻,一旦有惡爻出現,則卦兆由生轉死。《左傳(chuan) 》、《國語》所選筮例,皆能在現實生活中得到印證。惡爻八在《艮》六二位置出現,據《筮法·四位表》當宮廷之位(見表3),而宮廷有吝,恰是穆薑薨於(yu) 東(dong) 宮的征兆,因此程浩定《左傳(chuan) 》、《國語》含“八”筮例,為(wei) 《筮法》一係古易揲蓍的結果,是非常有見地的。

 

   

 

必須指出的是,程浩隻注意到《左傳(chuan) 》、《國語》含“八”筮例與(yu) 清華簡《筮法》相同的一麵,但對於(yu) 二者的差異並未細致梳理。一是《筮法》“八”為(wei) 惡爻,但為(wei) 何《國語》“遇《泰》之八”卻是吉兆?《國語·晉語四》:“董因迎公於(yu) 河,公問焉,曰:‘吾其濟乎?’對曰:‘……臣筮之,得《泰》之八。曰:是謂天地配亨,小往大來。今及之矣,何不濟之有?’”春秋時期,史官占筮碰到慳吝之象,為(wei) 避諱會(hui) 換用其他筮法解卦。《國語》重耳遇“《屯》、《豫》皆八”,司空季子改用《周易》解釋;《左傳(chuan) 》穆薑遇“《艮》之八”,史官換用《周易》變卦。需要特別說明的是,“小往大來”,為(wei) 《周易·泰》卦辭,便是史官遇惡爻“八”之後,換用《周易》解卦的例證。雖然按照《筮法》,“《泰》之八”為(wei) 惡兆,但董因等巧妙地換用《周易》卦辭解卦,所以為(wei) 吉。

 

二是《筮法》為(wei) 八卦係統,沒有六十四卦名及卦爻辭,但為(wei) 何《左傳(chuan) 》、《國語》占筮卻出現《屯》、《豫》等別卦之名?《左傳(chuan) 》襄公九年:“穆薑薨於(yu) 東(dong) 宮。始往而筮之,遇《艮》之八。史曰:‘是謂《艮》之《隨》。《隨》,其出也。君必速出。’薑曰:‘亡!是於(yu) 《周易》曰:《隨》,元、亨、利、貞,無咎。’”《筮法》不用六十四卦係統,沒有別卦之名。根據《筮法》,《隨》卦是無法稱呼的。史官此處將《筮法》一係古易轉換為(wei) 《周易》,所以《隨》卦的出現,實際是借用的《周易》卦名。

 

上文講過,清華簡《筮法》可以脫離《別卦》,獨立進行占筮,但它們(men) 為(wei) 何在一起出現?整理者認為(wei) 《別卦》是經卦衍生譜,對於(yu) 《周易》卦象、卦名及經卦的衍生研究都有一定參考價(jia) 值。(29)八經卦為(wei) 三畫卦,六十四卦為(wei) 重卦、六畫卦,二者卦畫的數量不同。但清華簡《別卦》獨特之處是卦象為(wei) 經卦,與(yu) 《筮法》同屬八卦係統,但其卦名為(wei) 別卦,屬六十四卦係統。質言之,《別卦》是八卦係統與(yu) 六十四卦係統的合體(ti) 。《筮法》沒有別卦,別卦之名見於(yu) 《別卦》。《筮法》占筮隻用八卦係統,《別卦》既有八卦係統,又有四十卦係統。《別卦》既無經文,又無傳(chuan) 文,隻是一個(ge) 卦序,不能占筮,又無實際內(nei) 容。戰國之際,三易皆是六十四卦係統,我們(men) 懷疑清華簡《別卦》與(yu) 《筮法》同地出土,可能是因為(wei) 它是《筮法》八卦係統,與(yu) 其他易學六十四卦係統轉換時的輔助材料。

 

三是《筮法》兩(liang) 卦為(wei) 一組,一個(ge) 六畫卦不能占筮。但穆薑得《艮》卦,董因得《泰》卦,為(wei) 何他們(men) 占筮僅(jin) 得一卦?《左傳(chuan) 》史官據《周易》卦變,由《艮》卦之《隨》卦,說明當時隻筮得一卦。如果有兩(liang) 卦,為(wei) 何隻言《艮》卦的卦變,不言後一卦的卦變?《左傳(chuan) 》、《國語》解卦隻用卦象,從(cong) 不用爻象,為(wei) 何《筮法》中卻有爻象?這就說明《左傳(chuan) 》、《國語》含“八”筮例所用揲蓍法,與(yu) 清華簡《筮法》顯然存在差異。對此又該如何解釋呢?

 

我們(men) 以周原扶風卜骨為(wei) 例,卜骨正麵有一組筮數(單卦一組):

 

一六一六六八。

背麵有六組筮數(兩(liang) 卦一組):

六九八一八六;

九一一一六五。

一八六八五五;

六八一一一一。

六八一一一八;

八八六六六六。(30)

灃西張家坡卜骨一組是:

一一六一一一;

另一組是:

六六八一一六;

六一六六六一。(31)

 

李學勤先生研究數字卦,有個(ge) 非常重要的發現:殷周數字卦揲蓍法,可以分為(wei) 甲、乙兩(liang) 種。(32)扶風卜骨、灃西張家坡卜骨為(wei) 西周時期,皆屬於(yu) 李先生所說的揲蓍法乙,可見當時揲蓍法乙有兩(liang) 種占筮形式:一是單卦一組占筮,二是兩(liang) 卦一組占筮。《左傳(chuan) 》、《國語》含“八”筮例一種是穆薑得單卦,與(yu) 扶風卜骨正麵單卦占筮同;一種是重耳得《屯》、《豫》兩(liang) 卦,與(yu) 扶風卜骨背麵兩(liang) 卦對占同。因此,《左傳(chuan) 》、《國語》含“八”筮例所用筮法,正是西周時期扶風卜骨、灃西張家坡卜骨所用的筮法。程浩說的“《筮法》一係古易”,很可能是殷周揲蓍法乙。清華簡《筮法》必須以兩(liang) 卦一組為(wei) 占筮,因此《左傳(chuan) 》、《國語》含“八”筮例,真正和清華簡《筮法》相同的是重耳得《屯》、《豫》兩(liang) 卦,而穆薑、董因得單卦,與(yu) 《筮法》隻是近似。

 

《左傳(chuan) 》、《國語》含“八”筮例之所以成為(wei) 千古不解之謎,其難點主要表現在:一是上六爻也不變,為(wei) 何不說“之八”?二是為(wei) 何隻說陰之八,不說陽之七?《國語·晉語四》說:“公子親(qin) 筮之,曰:‘尚有晉國。’得貞《屯》、悔《豫》,皆八也。筮史占之,皆曰:‘不吉。閉而不通,爻無為(wei) 也。’”韋昭注曰:“內(nei) 曰貞,外曰悔,震下坎上,《屯》。坤下震上,《豫》。得此兩(liang) 卦,震在《屯》為(wei) 貞,在《豫》為(wei) 悔。八,謂震兩(liang) 陰爻,在貞在悔皆不動,故曰皆八,謂爻無為(wei) 也。”(33)《屯》卦變為(wei) 《豫》卦時,六二、六三兩(liang) 陰爻不動,仍為(wei) “八”,因此韋昭稱之為(wei) “皆八”,並把史官所說的“爻無為(wei) ”,解釋為(wei) “陰爻不動”。韋昭之說影響深遠,劉禹錫、錢大昕、尚秉和等學者皆采其說。

 

但劉大鈞對此反駁說,《屯》上六爻亦為(wei) 筮數八而未變,何以獨指六二、六三兩(liang) 爻,而不及上六爻?(34)八,過去學者或訓為(wei) “半”,(35)或訓為(wei) “別”、“背”等。(36)現在由清華簡《筮法》看,“八”即指筮數八,音近通假之說並不可信。“之八”是說卦中某筮數為(wei) 八,“皆”的意思是“都”,“皆八”是說《屯》內(nei) 卦、《豫》外卦皆為(wei) 筮數八。長安西仁村陶拍數字卦“八八六八一八”,是目前所知出土材料中占得“八”最多的一卦,有四個(ge) “八”,即是內(nei) 卦、外卦皆有“八”的例證。過去的研究,如程迥《周易古占法》、錢大昕《潛研堂文集·答問》、高亨《周易古經通說》等,皆把“貞《屯》、悔《豫》”視為(wei) 本卦與(yu) 之卦。今以清華簡《筮法》為(wei) 參照,可知它可能是由兩(liang) 個(ge) 重卦構成的一組卦,並非本卦與(yu) 之卦的關(guan) 係。

 

《左傳(chuan) 》襄公九年“《艮》之八”,杜預注:“《周禮》大卜掌三《易》,然則雜用《連山》、《歸藏》、《周易》。二《易》皆以七八為(wei) 占,故言遇《艮》之八。”(37)《歸藏》以不變為(wei) 占,占七、八之爻;《周易》以變為(wei) 占,占九、六之爻。此處占筮遇“《艮》之八”,所以杜預懷疑是《歸藏》易。但杜預之說不能解釋的是,既然《歸藏》以七、八為(wei) 占,為(wei) 何《左傳(chuan) 》、《國語》中隻言“遇八”,卻不提及“遇七”的筮例?(38)吳曾祺說:“此當以《連山》、《歸藏》占之,故有‘皆八’之語。觀下‘是在《周易》雲(yun) 雲(yun) ’,其義(yi) 自見。”(39)其下《周易》雲(yun) 雲(yun) ,隻能說明此處所用筮法並非《周易》。但不是《周易》,並不意味著一定就是《歸藏》。

 

清華簡《筮法》卦畫由四、五、六、七、八、九組成,六、七出現的頻率非常高,且有符號化的趨勢,真正能預測吉凶的是八、五、九、四。《筮法·祟》:“坤祟:門、行。純乃母。八乃奴以死。”(40)《坤》卦雖有六爻,但隻有八爻出現,男子才會(hui) 為(wei) 奴而死。《歸藏》七爻、八爻共同擔負占筮職責,言八爻必言七爻。而清華簡《筮法》的獨特之處在於(yu) 七爻符號化,占筮功能削弱,隻要八爻單獨出現,便能兆示吉凶,此正能解釋《左傳(chuan) 》、《國語》隻言八爻、不言七爻的疑難。

 

對於(yu) 筮史所說“不吉。閉而不通,爻無為(wei) 也”的含義(yi) ,劉大鈞解釋為(wei) ,《屯》內(nei) 卦震為(wei) 車,外卦坎為(wei) 險陷,有震車遇坎險之象,不是有作為(wei) 的卦爻。(41)廖名春說《屯》為(wei) “難生”之義(yi) ,豫有“猶豫”之義(yi) 。(42)清華簡《筮法·爻象》:“凡爻……作於(yu) 上,外有吝;作於(yu) 下,內(nei) 有吝;上下皆作,邦有兵命、燹怪。”八作為(wei) 惡爻,出現在上卦,則國外有吝;出現在下卦,則國內(nei) 有吝;上下卦皆出現,則整個(ge) 國家將有外敵入侵等禍災。我們(men) 據此推測,重耳貞問“是否得國”,占筮的結果是上下卦皆有八,即上下皆有吝,國家有災,所以巫史占斷為(wei) “不吉”。重耳問能否主政晉國,占筮的結果是左下、右上皆八。據《筮法·四位表》左下之位為(wei) 宮廷之位,右上為(wei) 門之位(見表3)。重耳之筮,八在《屯》居宮廷之位,在《豫》居門之位。內(nei) 不得於(yu) 宮廷之位,外不得於(yu) 門之位,不得其門而入,正合史官所說的“閉而不通”。葛陵簡乙二·2:“一六六六六一;六八六一六六。”(43)學者已注意到此筮例中兩(liang) 個(ge) “六”之間的“八”,寫(xie) 得比一般數字大,說明其為(wei) 吉凶的重要征兆。八為(wei) 惡爻,它出現之後,宮廷之位與(yu) 門之位閉塞不通,其他爻雖有吉兆,亦不能有所作為(wei) ,因此史官說“爻無為(wei) 也”。

 

四、《筮法》與(yu) 殷周揲蓍法乙

 

與(yu) 以先秦諸子為(wei) 代表的精英文化相比,《筮法》屬於(yu) 一般的知識、思想與(yu) 信仰世界,其特點是曆史悠久,穩定性強,在民間影響久遠。《筮法》揲蓍之法與(yu) 包山簡、葛陵簡相同,(44)可見其在楚地流傳(chuan) 極廣。《筮法》是楚人所創,還是另有來源?由於(yu) 文獻記載缺乏,對《筮法》源頭的追溯,是一件極其困難的事情。《楚辭·離騷》:“巫鹹將夕降兮,懷椒糈而要之。”王逸《章句》雲(yun) :“巫鹹,古神巫也,當殷中宗之世。”(45)清華簡《楚居》說:“麗(li) 不從(cong) 行,潰自脅出,妣賓於(yu) 天,巫(鹹)該其脅以楚。”(46)妣難產(chan) ,巫鹹以荊條包紮其肋骨。巫鹹為(wei) 商朝太戊時期大臣,與(yu) 妣所處時代相去甚遠,古代職業(ye) 世襲,因此《楚居》中的巫鹹,我們(men) 懷疑是巫鹹的後裔或族眾(zhong) 。巫鹹作為(wei) 商代名臣,而屢見於(yu) 楚文獻,似可證明楚文化與(yu) 殷商文化之間,有著深厚淵源。(47)巫鹹精通占筮之術,其後人遠涉楚地,特別是《商書(shu) 》的占筮用語“貞曰”,亦見於(yu) 《筮法》,這使我們(men) 猜測,清華簡《筮法》與(yu) 殷周早期數字卦之間,是否存在著某種程度的關(guan) 聯?

殷商甲骨易卦有兩(liang) 種類型,一是奇數卦組合,主要為(wei) 一組或為(wei) 三組。如劉家橋村北卜骨:一一六六一五;九七七;六八八八六六。(48)二是偶數卦組合,常見於(yu) 殷商陶片或銅戈,以兩(liang) 卦一組為(wei) 多。最典型的是殷墟苗圃北地80號墓出土一件筮數礪石,正麵易卦有三組:

 

七六六六六七;

七六八七六七;

六六五七六八。

側(ce) 麵有一組:

六六七六六八。

背麵有兩(liang) 組:

八一一一六六;

八一一一一六。(49)

 

《尚書(shu) ·洪範》:“立時人作卜筮,三人占,則從(cong) 二人之言。”同一件事三個(ge) 人分別占筮,聽從(cong) 占筮結果相同或相近的二人之言。殷墟易卦中的三卦一組,可以理解為(wei) “乃卜三龜”,即三人分別占筮。但一組兩(liang) 卦是不是一事占兩(liang) 次?如果兩(liang) 人占卜結果互相矛盾,以誰的占筮結果為(wei) 準?張朋說,這是兩(liang) 次占筮相同或相近,所以不再進行第三次占筮。(50)但以西周淳化陶罐兩(liang) 卦一組為(wei) 例:八一一八一六;六八五六一八。(51)一爻相同,不同的多達五爻,怎麽(me) 能說是兩(liang) 次占筮結果相近呢?出土資料中,甚至出現四卜乃至六卜的情況。如長安西仁村陶拍:

 

八八六八一八;

八一六六六六。

一一六一一一;

一一一六一一。(52)

周原扶風卜骨背麵有六組筮數:

六九八一八六;

九一一一六五。

一八六八五五;

六八一一一一。

六八一一一八;

八八六六六六。(53)

 

《禮記·曲禮》說:“卜筮不過三。”對一件事的占卜,最多不能超過三次,超過則是褻(xie) 瀆神靈。而清華簡《筮法》為(wei) 我們(men) 提供了兩(liang) 個(ge) 六畫卦同時對占的例證,因此西仁村陶拍、扶風卜骨明顯不是一件事連續卜四次,乃至六次,很可能是一次占筮得兩(liang) 卦,是兩(liang) 卦一組的對占,才符合“卜筮不過三”的古禮。

 

李學勤先生指出,殷周揲蓍法分為(wei) 兩(liang) 種:一種是殷墟甲骨、陶器、岐山卜甲和金文筮數所代表的揲蓍法甲,另一種是淳化陶罐、扶風和灃西卜骨筮數所代表的揲蓍法乙。(54)清華簡《筮法》是否源於(yu) 甲種呢?揲蓍法甲有時會(hui) 有卦名或卦辭,如殷墟四盤磨卜骨:“七五七六六六,曰:囟(斯)□。七八七六七六,曰:囟(斯)□。”(55)而清華簡《筮法》占筮不使用卦名、卦爻辭。揲蓍法甲筮數“一”與(yu) “七”並存,以安陽殷墟卜甲為(wei) 例:“六七一六七九。”(56)清華簡《筮法》“一”代表“七”,因此一卦筮數之中,“一”與(yu) “七”不可能同時共存。鑒於(yu) 以上兩(liang) 點顯著差異,清華簡《筮法》出自揲蓍法甲的可能性並不大。

 

考察清華簡《筮法》與(yu) 殷周易卦的關(guan) 係,關(guan) 鍵一點是將揲蓍法甲與(yu) 揲蓍法乙分開。關(guan) 於(yu) 扶風卜骨,李學勤先生曾說“值得注意的是完全沒有七”,(57)李先生的解釋是揲蓍法乙中七極難或不能產(chan) 生之故。(58)但五、六、八、九都能依次揲蓍出來,為(wei) 何中間唯獨缺少七?從(cong) 先秦唯一尚存的筮法——大衍筮法看,這種可能性幾乎不存在。清華簡《筮法》“七”寫(xie) 作“一”,有兩(liang) 個(ge) 重要特征。一是清華簡《筮法》隻有一,沒有七。殷周揲蓍法甲一、七並存,則七不可能寫(xie) 作一。而殷周揲蓍法乙隻有一,沒有七,才是七被一代替的前提。二是《筮法》“一”(七)概率特別高。“一”在殷墟礫石概率是58%,在扶風卜骨是33%,在灃西張家坡卜骨是58%,在西仁村陶拍是50%,在淳化陶罐是62%。(59)不必再多舉(ju) 例,按照清華簡《筮法》“一”(七)出現頻率高的情況推測,殷周揲蓍法乙的“一”,可能就是“七”。清華簡《筮法》“七”寫(xie) 作“一”的發現,正好能解決(jue) 殷周揲蓍法乙沒有七的疑難。殷周揲蓍法乙不是不能產(chan) 生“七”,而把“七”寫(xie) 作“一”,或許才是它獨有的特征。

 

殷周揲蓍法乙與(yu) 楚地筮法的相同之處,(60)可以歸結為(wei) 以下五點:一是筮數分布基本相同。清華簡《筮法》所用筮數為(wei) 四、五、六、一(七)、八、九,唯獨四不見於(yu) 揲蓍法乙。但從(cong) 《筮法》看,筮數四出現的概率極低,僅(jin) 為(wei) 1%,四不見於(yu) 揲蓍法乙,是由於(yu) 它出現概率低的緣故。葛陵簡、包山簡、天星觀簡同樣不見筮數四,四少見甚至是不見,反而是揲蓍法乙與(yu) 楚地筮法相同的明證。

 

二是筮數出現頻率的規律。揲蓍法乙六、七出現的概率最高,概率之和一般在60%以上,如灃西張家坡卜骨竟高達96%,而其他筮數概率明顯偏低。《筮法》亦是如此,六、七概率之和高達92%。清華簡《筮法·爻象》說:“八為(wei) 風,為(wei) 水,為(wei) 言……五象為(wei) 天,為(wei) 日,為(wei) 貴人,為(wei) 兵……九象為(wei) 大獸(shou) ,為(wei) 木,為(wei) 備戒……四之象為(wei) 地,為(wei) 圓,為(wei) 鼓。”(61)除六、七外,《筮法》其他筮數按照八、五、九、四順序排列。為(wei) 何八、五、九、四的順序排列,目前的解釋有兩(liang) 種:一是筮數出現的概率由高到低。但《筮法》筮數出現的概率,八是1.5%,五是2%,九是3%,四是1%。九的概率高於(yu) 八和五,五高於(yu) 八,似乎不支持這種說法。二是時間先後。《筮法·得》:“春見八,乃亦得。夏見五,乃亦得。秋見九,乃亦得。冬見四,乃亦得。”(62)八、五、九、四與(yu) 春夏秋冬對應,似乎是時間的順序。對此,我們(men) 該如何取舍?

 

《筮法》是介紹占筮原則與(yu) 方法的“說明書(shu) ”,為(wei) 更加詳細地介紹占筮的原理,可能對無關(guan) 或重複筮例進行了剔除、淘汰。葛陵簡、包山簡、天星觀簡與(yu) 清華簡《筮法》揲蓍之法相同,是筮占的真實例證,未經筮人的篩選,更能反映當時筮占的原貌。葛陵簡筮數概率,八是4%,五是3%,九是1%,四是0%。(63)包山簡筮數概率,八是9%,五是1%,九是0%,四是0%。天星觀簡筮數概率,八是6%,五是1%,九是1%,四是0%。從(cong) 葛陵簡、包山簡等看,八、五、九、四按照概率由高到低排列,依然是楚地筮法筮數排列的一般規律。(64)

 

殷墟礫石(背麵)、灃西張家坡卜骨及西仁村陶筮數隻有八,沒有五、九、四,無法考察。扶風卜骨筮數概率,八是24%,五是7%,九是5%,四是0%。淳化陶罐筮數概率,八是15%,五是5%,九是3%,四是0%。從(cong) 扶風卜骨和淳化陶罐看,殷周揲蓍法乙八、五、九、四按照概率由高到低排列,依然成立。從(cong) 一般情況看,殷周揲蓍法乙筮數概率七高於(yu) 六,戰國楚簡筮數六高於(yu) 七(包山簡七高於(yu) 六)。除了六、七之外,八、五、九、四按照概率由高到低排列,是殷周揲蓍法乙與(yu) 楚地筮法的共同特點。

 

三是都存在兩(liang) 卦並占的占筮形式。清華簡《筮法》占筮全部是兩(liang) 卦一組,格式如下:

 

 

這種兩(liang) 組卦並占的形式,亦見於(yu) 揲蓍法乙,如長安西仁村陶拍、周原扶風卜骨等。四是筮數沒有“一”與(yu) “七”共存的現象,一”的出現概率特別高,如殷墟礫石背麵易卦為(wei) 58%,包山簡為(wei) 47%。五是殷周揲蓍法乙與(yu) 《筮法》都不使用卦爻辭,吉凶預測主要借助筮數及其位置對應關(guan) 係。

 

以上五點,占筮都不使用卦爻辭,占筮形式都存在兩(liang) 卦並占的例證,筮數分布相同,一、七不共存,八、五、九、四的概率順序基本一致,(65)特別是包山簡筮數七、六、八、五的排列順序,與(yu) 揲蓍法乙完全相同,明顯拉近了清華簡《筮法》與(yu) 殷周揲蓍法乙之間的距離。

 

《連山》、《歸藏》、《周易》皆是六十四卦係統,而清華簡《筮法》隻有八卦係統,沒有六十四卦係統,它獨立於(yu) 三易之外。殷周揲蓍法甲一、七並存,與(yu) 《筮法》筮數組合明顯不同。《左》、《國》易卦多本卦、之卦之變,大都不見於(yu) 《筮法》。(66)因此,揲蓍法乙是目前所知與(yu) 楚地筮法形式最為(wei) 接近的早期數字卦。清華簡《筮法》涵蓋十七命,內(nei) 容豐(feng) 富,布局嚴(yan) 謹,自成一係,其形成可能有一個(ge) 比較漫長的過程。如果尋找楚地筮法的最初源頭,揲蓍法乙是頗為(wei) 值得注意的對象。

 

需要說明的是,揲蓍法乙與(yu) 楚地筮法存在不少差別:一是揲蓍法乙有兩(liang) 種形式,一組一卦與(yu) 一組兩(liang) 卦,而楚地筮法隻有一組兩(liang) 卦。二是揲蓍法乙筮數概率七高於(yu) 六,而楚地筮法一般則是六高於(yu) 七。三是筮數概率取值範圍差異。揲蓍法乙筮數五的取值範圍是5%—7%,而楚地筮法隻有1%—3%。揲蓍法乙筮數六的取值範圍是15%—38%,而楚地筮法高達43%—56%。(67)鑒於(yu) 以上差異,說楚地筮法源於(yu) 揲蓍法乙,目前似乎尚不能完全論定。

 

  

 

推斷殷墟卜骨上的奇異數字是易卦,是張政烺卓越的學術貢獻,他對數字卦的破解,是按照“偶數為(wei) 陰,奇數為(wei) 陽”的原則,把數字卦轉換成《周易》卦畫。(68)受其影響,學界卻走入把數字卦等同《周易》的誤區。淳化陶罐的一組筮數是:“八一一八一六;六八五六一八。”前者相當於(yu) 《周易》的困卦,後者相當於(yu) 《周易》的解卦。李學勤認為(wei) 是一爻不動,恰好是五爻陰陽互變。(69)長安西仁村陶拍采集:2的筮數組合依次是:

 

八八六八一八;

八一六六六六。

一一六一一一;

一一一六一一。

采集:1的筮數組合是:

六一六一六一;

一六一六一六。

 

李學勤先生說按照奇陽陰偶的原則,采集:2分別對應《周易》的《師》、《比》、《小畜》、《履》四卦,采集:1對應的《既濟》、《未濟》兩(liang) 卦,與(yu) 《周易》卦序高度吻合。由《師》至《履》、《既濟》至《未濟》兩(liang) 處局部卦序,可知當時《周易》卦序基本同於(yu) 今傳(chuan) 本卦序,《周易》在那時已經存在。(70)梁韋弦認為(wei) ,陶拍上的數字卦已能體(ti) 現出六十四卦之間“非覆即變”的關(guan) 係。(71)其他學者,如史善剛、董延壽等,也都以此立說。(72)

 

淳化陶罐、西仁村陶拍是殷周揲蓍法乙的典型筮例,而揲蓍法乙與(yu) 《周易》的不同,可以歸結為(wei) 以下五點:一是筮數不同。揲蓍法乙有五、六、一(七)、八、九,至少5個(ge) 筮數,而《周易》隻有六、七、八、九4個(ge) 筮數。《周易》筮數九不可或缺,而淳化陶罐、西仁村陶拍隻用六、一(七)、八,無九亦能成卦。二是概率不同。揲蓍法乙筮數概率自高到低依次是一(七)、六、八、五、九,而《周易》是八、七、九、六。(73)三是筮數概率取值範圍不同。揲蓍法乙筮數八概率最高為(wei) 24%,而《周易》高達44%。筮數九的概率,《周易》高達19%,而揲蓍法乙最高隻有5%。四是《周易》有卦名、卦爻辭,而揲蓍法乙不見卦名及卦爻辭。五是爻變不同。《周易》卦變是九、六變,六變七,九變八,但七、八不變。即“老變少不變”。淳化陶罐是八變六,一(七)變八,西仁村陶拍是八變一(七),八變六,一(七)變六。不僅(jin) 七、八變,六與(yu) 八皆是偶數,均為(wei) 陰爻,竟然互變。試問這種卦變,在《周易》係統內(nei) 如何解釋?上述研究者以西仁村陶拍、淳化陶罐兩(liang) 卦一組筮例,討論兩(liang) 組筮數之間的卦變關(guan) 係,推論今本《周易》卦序問題,把非《周易》係統當作《周易》係統討論,所得出的結論,恐難以令人信服。

 

先秦時期,占筮是每個(ge) 易學係統的主要功能。殷周揲蓍法乙中兩(liang) 兩(liang) 並列的數字卦,如殷墟苗圃北地筮數礪石(隻限背麵)、西周扶風卜骨及灃西張家坡卜骨等沒有卦名,不能像《周易》那樣依據卦辭、爻辭進行占筮,它們(men) 隻有一組或兩(liang) 組數字,試問是如何預測吉凶的呢?從(cong) 揲蓍法乙與(yu) 清華簡《筮法》多重相似性來看,揲蓍法乙占筮也有可能是根據小概率的筮數,依據不同筮數之間的位置關(guan) 係,來預測吉凶悔吝的。

 

《周易》古經的形成,與(yu) 文王緊密相關(guan) 。《易傳(chuan) ·係辭下》說:“《易》之興(xing) 也,其當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當文王與(yu) 紂之事邪?”《史記·周本紀》:“西伯蓋即位五十年,其囚羑裏,蓋益《易》之八卦為(wei) 六十四卦。”(74)《易傳(chuan) ·係辭》、《史記·周本紀》明確肯定文王演《周易》的貢獻,是將八卦推演為(wei) 六十四卦。但近幾十年來,殷周易卦的發現,導致學界對文王重卦說的直接否定。張亞(ya) 初、劉雨指出,在文王之前或同時,從(cong) 商都王城到邊遠地區都廣泛流行著重卦符號,因此說“重卦”是文王發明的,是不太可能的。(75)薑廣輝、林忠軍(jun) 、邢文等學者,皆從(cong) 此說。

 

既然殷周揲蓍法乙不屬於(yu) 《周易》係統,而和楚地筮法有諸多相似,那麽(me) 它也有可能像《筮法》一樣,從(cong) 屬於(yu) 四位八卦分析係統。揲蓍法乙中六個(ge) 筮數聯用的易卦,就不一定是別卦,而有可能是兩(liang) 個(ge) 彼此獨立的單卦。(76)清華簡《筮法》重要的學術意義(yi) ,就是告訴我們(men) :六個(ge) 筮數聯用,不是斷定殷墟易卦為(wei) 重卦的充分條件。殷墟出土的六個(ge) 筮數聯用的易卦,有可能是重卦,也有可能是兩(liang) 個(ge) 互不隸屬的單卦,如殷墟筮數礫石背麵:八一一一六六,就有可能是兩(liang) 個(ge) 單卦。在兩(liang) 種可能性並存的情況下,如果不知其筮法,不知筮者對六個(ge) 筮數如何規定、分析,我們(men) 依然無法斷言重卦在當時已經產(chan) 生。殷周之際,筮法流變複雜,我們(men) 能確定的內(nei) 容卻極其有限。學者看到六個(ge) 筮數在文王之前已經聯用,便斷言文王不曾推演六十四卦,現在看來,六個(ge) 筮數聯用,與(yu) 六十四卦係統形成並不能畫等號,“重卦的筮法首先出現於(yu) 商,後來才推廣到周”,也未必是鐵板釘釘的結論。

 

綜上所述,清華簡《筮法》八卦卦名、卦序與(yu) 《歸藏》密合,具有鮮明的《歸藏》特征。但它占筮隻依據八經卦,不用六十四卦係統,其占筮方法與(yu) 原則,又與(yu) 《歸藏》表現出顯著的差異。《筮法》六、七符號化,筮數八可獨立兆示吉凶,使《左傳(chuan) 》、《國語》不言陽之七、隻言陰之八的學術公案,獲得了合理的解釋。《左傳(chuan) 》、《國語》某卦之“八”,即是筮數八。韋昭“八為(wei) 不動陰爻”說法,存在明顯的誤讀。數字卦向符號卦轉型,是先秦易學表現形式的重大調整。清華簡《筮法》為(wei) 我們(men) 提供了數字卦向符號卦過渡的生動樣板,它所反映的數字爻與(yu) 符號爻的分工,很可能是先秦時期數字卦向符號卦轉型的重要原理與(yu) 依據。

 

殷周揲蓍法乙與(yu) 楚地筮法都不使用卦爻辭,占筮形式都存在兩(liang) 卦並占的例證,筮數分布相同,一、七不共存,特別是包山簡七、六、八、五的筮數概率排列順序,與(yu) 揲蓍法乙完全相同,因此揲蓍法乙是目前所知與(yu) 楚地筮法形式最為(wei) 接近的早期數字卦。如果尋找楚地筮法的最初源頭,揲蓍法乙是頗為(wei) 值得關(guan) 注的對象。殷墟易卦有六個(ge) 筮數聯用的情形,學者據此認為(wei) 重卦在文王之前已經產(chan) 生,文王不曾重六爻。而清華簡《筮法》告訴我們(men) ,僅(jin) 靠一組六個(ge) 筮數相聯,如果不知其筮法,並不能斷定其必然是重卦。殷墟卜骨上六個(ge) 筮數相聯的易卦,有可能是重卦,也有可能是兩(liang) 個(ge) 彼此獨立的單卦。六個(ge) 筮數聯用,與(yu) 六十四卦係統形成不能畫等號。如果不知其筮法,單據六個(ge) 筮數在商代晚期聯用的情形,斷言重卦在當時已經出現,似乎依然難以成為(wei) 定讞。

 

承蒙兩(liang) 位匿名審稿專(zhuan) 家提出寶貴修改意見,謹致謝忱。

 

①李學勤:《〈歸藏〉與(yu) 清華簡〈筮法〉、〈別卦〉》,《吉林大學社會(hui) 科學學報》2014年第1期。

 

②孔穎達說:“世有《歸藏易》者,偽(wei) 妄之書(shu) ,非殷易也。”孔穎達斥《歸藏》為(wei) 偽(wei) 書(shu) ,此後馬端臨(lin) 、吳萊、皮錫瑞等皆持此說。1993年,湖北省江陵縣荊州鎮郢北村發掘清理出一批墓葬群,出土大批秦代“易占”文獻,有數條內(nei) 容,如“昔者羿善射,畢十日,果畢之”等,與(yu) 今傳(chuan) 《歸藏》直接對應或相似,證明傳(chuan) 本《歸藏》確非偽(wei) 書(shu) 。《歸藏》亡佚,馬國翰《玉函山房輯佚書(shu) 》有輯佚本,本文所論即據此書(shu) 。(參見杜預注,孔穎達疏:《春秋左傳(chuan) 正義(yi) 》卷30,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0年,第1942頁;馬國翰:《玉函山房輯佚書(shu)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31—43頁;王明欽:《王家台秦墓竹簡概述》,艾蘭(lan) 、邢文編:《新出簡帛研究——新出簡帛國際學術研討會(hui) 文集》,北京:文物出版社,2004年,第26—39頁)

 

③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肆)》,上海:中西書(shu) 局,2013年,第89頁。

 

④許慎:《說文解字》,北京:中華書(shu) 局,1963年,第69頁。

 

⑤朱元升:《三易備遺》卷5,文淵閣《四庫全書(shu)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20冊(ce) ,第811頁。

 

⑥李過:《西溪易說·原序》,文淵閣《四庫全書(shu) 》,第17冊(ce) ,第625頁。

 

⑦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肆)》,第120頁。

 

⑧朱震:《易叢(cong) 說》,文淵閣《四庫全書(shu) 》,第11冊(ce) ,第362頁;羅泌撰:《路史》卷32,羅蘋注,文淵閣《四庫全書(shu) 》,第383冊(ce) ,第458頁。

 

⑨鄭玄注,賈公彥疏:《周禮注疏》卷24,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第803頁。

 

⑩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肆)》,第112頁。

 

(11)廖名春以帛書(shu) 《係辭》為(wei) 據,認為(wei) 清華簡《筮法》“離”作“羅”,當訓為(wei) “藏”。(參見廖名春:《清華簡〈筮法〉篇與(yu) 〈說卦傳(chuan) 〉》,《文物》2013年第8期)

 

(12)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肆)》,第120頁。

 

(13)王明欽:《王家台秦墓竹簡概述》,艾蘭(lan) 、邢文編:《新出簡帛研究——新出簡帛國際學術研討會(hui) 文集》,第35頁。

 

(14)參見韓自強:《〈周易〉卦畫演變考》,《傳(chuan) 統文化與(yu) 現代化》1997年第1期;季旭升:《古文字中的易卦材料》,劉大鈞主編:《百年易學菁華集成·易學史》,上海:上海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2010年,第222頁。

 

(15)李宗煜;《數字卦與(yu) 陰陽爻》,《“中央”研究院曆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77本第2分,2006年,第287頁。

 

(16)參見廖名春:《清華簡〈筮法〉篇與(yu) 〈說卦傳(chuan) 〉》,《文物》2013年第8期;馬楠:《清華簡〈筮法〉二題》,《深圳大學學報》2014年第1期。另韓自強論及天星觀楚簡時,亦有“一”為(wei) “七”的說法。(參見韓自強:《阜陽漢簡〈周易〉研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91頁)

 

(17)廖名春已指出這點,參見氏著:《清華簡〈筮法〉篇與(yu) 〈說卦傳(chuan) 〉》,《文物》2013年第8期。

 

(18)人身八卦圖圖版參見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肆)》,第4—5頁。

 

(19)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肆)》,第120頁。

 

(20)董光璧編著:《易學科學史綱》,武漢:武漢出版社,1993年,第66頁。

 

(21)我們(men) 認為(wei) ,上博簡《周易》陽爻“”是筮數七,陰爻“”為(wei) 筮數八。濮茅左以為(wei) 上博簡《周易》陰爻為(wei) 六,陽爻為(wei) 九,字形與(yu) 戰國文字“九”明顯不合,恐非。(參見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shu) 》(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第134頁)

 

(22)不同揲蓍法,概率高的筮數不同。

 

(23)我們(men) 隻是借清華簡《筮法》揭示筮數轉換為(wei) 卦畫的原理,並不是說卦畫的出現晚至戰國、秦漢之際。

 

(24)張政烺:《試釋周初青銅器銘文中的易卦》,《考古學報》1980年第4期。

 

(25)相關(guan) 研究成果參見劉大鈞:《周易概論》,濟南:齊魯書(shu) 社,1986年,第127—133頁。

 

(26)程浩:《清華簡〈筮法〉與(yu) 周代占筮係統》,《周易研究》2013年第6期。

 

(27)參見李守奎:《清華簡〈筮法〉文字與(yu) 文本特點略說》,《深圳大學學報》2014年第1期。

 

(28)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肆)》,第79頁。

 

(29)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肆)》,第128頁。

 

(30)羅西章、王均顯:《周原扶風地區出土西周甲骨的初步認識》,《文物》1987年第2期。

 

(31)張亞(ya) 初、劉雨:《從(cong) 商周八卦數字符號談筮法的幾個(ge) 問題》,《考古》1981年第2期。

 

(32)李學勤:《周易溯源》,成都:巴蜀書(shu) 社,2006年,第231頁。

 

(33)徐元誥:《國語集解》(修訂本),北京:中華書(shu) 局,2002年,第340頁。

 

(34)劉大鈞:《周易概論》,第125頁。

 

(35)俞誌慧:《〈國語·晉語四〉“貞屯悔豫皆八”為(wei) 宜變之爻與(yu) 不變之爻皆半說》,《中國哲學史》2007年第4期。

 

(36)廖名春:《〈左傳(chuan) 〉〈國語〉易筮言“八”解》,方銘主編:《〈春秋〉三傳(chuan) 與(yu) 經學文化》,長春:長春出版社,2010年,第6—13頁。

 

(37)杜預注,孔穎達疏:《春秋左傳(chuan) 正義(yi) 》卷30,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第1942頁。

 

(38)參見李道平:《周易集解纂疏》,北京:中華書(shu) 局,1994年,第756頁;尚秉和:《周易古筮考通解》,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293—294頁。

 

(39)參見徐元誥:《國語集解》(修訂本),第340頁。

 

(40)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肆)》,第115頁。

 

(41)劉大鈞:《周易概論》,第122頁。

 

(42)廖名春:《〈左傳(chuan) 〉〈國語〉易筮言“八”解》,方銘主編:《〈春秋〉三傳(chuan) 與(yu) 經學文化》,第6—13頁。

 

(43)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新蔡葛陵楚墓》圖版一三○,鄭州:大象出版社,2003年。

 

(44)參見馬楠:《清華簡〈筮法〉二題》,《深圳大學學報》2014年第1期。

 

(45)黃靈庚:《楚辭章句疏證》,北京:中華書(shu) 局,2007年,第443—444頁。

 

(46)鹹字釋讀,參見複旦大學出土文獻與(yu) 古文字研究中心研究生讀書(shu) 會(hui) :《清華簡〈楚居〉研讀劄記》,複旦大學出土文獻與(yu) 古文字研究中心網,https://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ID=1353,2011年1月5日。

 

(47)清華簡《楚居》說季連娶盤庚之子妣隹,血統淵源的存在,亦證明楚、商關(guan) 係非同一般。

 

(48)安陽市文物工作隊:《1995-1996年安陽劉家莊殷代遺址發掘報告》,《華夏考古》1997年第2期。

 

(49)中國社會(hui) 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安陽工作隊:《1980-1982年安陽苗圃北地遺址發掘簡報》,《考古》1986年第2期。

 

(50)張朋:《數字卦與(yu) 占筮——考古發現中的筮法及相關(guan) 問題》,《周易研究》2007年第4期。

 

(51)姚生民:《淳化縣發現西周易卦符號文字陶罐》,《文博》1990年第3期。

 

(52)曹瑋:《陶拍上的數字卦研究》,《文物》2002年第11期。

 

(53)羅西章、王均顯:《周原扶風地區出土西周甲骨的初步認識》,《文物》1987年第2期。

 

(54)李學勤:《周易溯源》,第231頁。

 

(55)此處文字釋讀,采李學勤之說。參見李學勤:《周易溯源》,第205頁。

 

(56)肖楠:《安陽殷墟發現“易卦”卜甲》,《考古》1989年第1期。

 

(57)李學勤:《周易溯源》,第228頁。

 

(58)李學勤:《周易溯源》,第231頁。

 

(59)以下數據皆見表4,不再一一注明。

 

(60)由於(yu) 清華簡《筮法》與(yu) 葛陵簡、包山簡、天星觀簡揲蓍之法相同,所以筆者把它們(men) 統稱為(wei) 楚地筮法。

 

(61)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肆)》,第120頁。

 

(62)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肆)》,第84頁。

 

(63)某筮數未出現,按照0%計算。下同。

 

(64)之所以說是一般規律,並不排除個(ge) 別例外存在。另八、五、九、四如果既是時間順序,同時也是概率順序,似乎也並不矛盾。

 

(65)殷周揲蓍法乙筮數概率順序,自高到低依次是七、六、八、五、九、四。楚地筮法則有六、七、八、五、九、四與(yu) 七、六、八、五、九、四兩(liang) 種,後者與(yu) 揲蓍法乙順序同。

 

(66)《左傳(chuan) 》、《國語》含“八”筮例除外,所以我們(men) 用“大都”加以限定。

 

(67)殷周之際,揲蓍法乙占筮形式是一組一卦與(yu) 一組兩(liang) 卦。春秋時期,《左》、《國》含“八”筮例也是一組一卦與(yu) 一組兩(liang) 卦,而戰國時期,楚地筮法皆變為(wei) 一組兩(liang) 卦,一個(ge) 合理的猜測是,楚地筮法對揲蓍法乙有所改革,有所損益。

 

(68)張政烺:《試釋周初青銅器銘文中的易卦》,《考古學報》1980年第4期。

 

(69)李學勤:《西周筮數陶罐的研究》,《人文雜誌》1990年第6期。

 

(70)參見李學勤:《周易溯源》,第237頁。

 

(71)梁韋弦:《關(guan) 於(yu) 數字卦與(yu) 六十四卦符號體(ti) 係之形成問題》,《周易研究》2007年第1期。

 

(72)史善剛、董延壽:《王家台秦簡〈易〉卦非“殷易”亦非〈歸藏〉》,《哲學研究》2010年第3期。

 

(73)《周易》筮數概率,八為(wei) 44%,七為(wei) 31%,九為(wei) 19%,六為(wei) 6%。參見董光璧:《易學科學史綱》,第66頁。

 

(74)《史記》卷4《周本紀》,北京:中華書(shu) 局,1959年,第119頁。

 

(75)張亞(ya) 初、劉雨:《從(cong) 商周八卦數字符號談筮法的幾個(ge) 問題》,《考古》1981年第2期。

 

(76)由於(yu) 篇幅所限,本文討論的對象僅(jin) 限揲蓍法乙。對於(yu) 揲蓍法甲中兩(liang) 卦一組的筮例,我們(men) 將另文討論。

 

責任編輯:葛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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