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式“半政黨(dang) 政治”:地區政黨(dang) 的一種發展形態
作者:黎沛文(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講師,法學博士)
來源:《原道》第27輯,東(dong) 方出版社,2016年3月出版
時間:孔子二五六七年歲次丙申三月二十日戊寅
耶穌2016年4月26日
內(nei) 容提要:香港政黨(dang) 屬於(yu) 地區政黨(dang) 的一種類型,由於(yu) 發展曆史較短且普遍尚不成熟,對其應采取一種“適度的定義(yi) ”,以使現存的一些自詡為(wei) 政黨(dang) 的政治團體(ti) 能夠被算作為(wei) 政黨(dang) 。回顧香港政黨(dang) 的整個(ge) 發展曆程,主要曆經了前政黨(dang) 年代(1843—1979年)、政黨(dang) 產(chan) 生的醞釀階段(1979—1989年)以及政黨(dang) 的產(chan) 生和穩步發展階段(20世紀90年代初至今)三個(ge) 大的階段。目前香港雖然尚未出現成熟的大型政黨(dang) ,但卻已經形成了頗具特色的港式“半政黨(dang) 政治”發展形態。
關(guan) 鍵詞:香港政黨(dang) 地區政黨(dang) 半政黨(dang) 政治 政黨(dang) 體(ti) 係
以政黨(dang) 的活動地域作為(wei) 劃分標準,我們(men) 可以將政黨(dang) 劃分為(wei) 地區政黨(dang) 、全國政黨(dang) 和國際政黨(dang) 。所謂的地區政黨(dang) ,主要是指以一國中的某一地區為(wei) 其活動地域的政黨(dang) ;在通常情況下地區政黨(dang) 的組織發展和政治影響主要是在其活動地域。[1]目前,地區性政黨(dang) 在世界範圍內(nei) 為(wei) 數並不少,不過多半規模不大。但也有一部分地區政黨(dang) 力量較為(wei) 雄厚,影響較大,同其他政黨(dang) 聯盟參與(yu) 執政,或在本地區執政,如德國的巴伐利亞(ya) 基督教社會(hui) 聯盟。[2]
香港從(cong) 來不是一個(ge) 主權獨立的政治體(ti) 。無論是回歸前的英國殖民地,抑或是回歸後直轄於(yu) 中央政府下的特別行政區,它始終都隻是以一種在內(nei) 部治理上相對自主、兼且內(nei) 部秩序較為(wei) 自成體(ti) 係化,但在整體(ti) 政治地位上又不是完全獨立的身份存在的。尤其是回歸後,從(cong) 劃分國家結構形式的主要標準來看,“一國兩(liang) 製”下的我國國家結構仍屬於(yu) 單一製國家結構,香港僅(jin) 僅(jin) 是作為(wei) 一個(ge) 享有高度自治權而直轄於(yu) 中央人民政府之下的地方行政區域。而生發於(yu) 香港的政黨(dang) ,基本上都是以香港為(wei) 其活動領域,而在絕對多數的情況下香港政黨(dang) 的組織發展和政治影響主要都是發生在香港本地區的範圍內(nei) 。因此,香港的本土政黨(dang) 乃符合上文所定義(yi) 的“地區政黨(dang) ”,其發展形態亦可歸類為(wei) 地區政黨(dang) 發展形態的類型之一。此外,相對於(yu) 西方民主社會(hui) ,香港的政黨(dang) 政治是20世紀90年代初才正式起步的,處於(yu) 相對初級的發展階段,而香港目前亦尚未出現成熟的大型政黨(dang) 。
由此可以想見的是,香港政黨(dang) 作為(wei) 地區政黨(dang) 的一種類型,其發展形態自然也是具有相當的自身特點的。而此種特點,則可被概括為(wei) 港式“半政黨(dang) 政治”。本論文將立足於(yu) 香港自身的特殊情況,考察和分析香港政黨(dang) 在現行憲製秩序下之發展概況以及港式“半政黨(dang) 政治”的具體(ti) 展現形態。
一、政黨(dang) 在香港的定義(yi) 問題
對於(yu) 中國人來說,“政黨(dang) ”是近代西風東(dong) 漸過程中所引進的舶來品之一。現代意義(yi) 上的政黨(dang) 概念,自19世紀末20世紀初才傳(chuan) 入中國。當今學界有關(guan) 政黨(dang) 概念的論述無論在東(dong) 西方均早已是汗牛充棟,筆者在此並無意對政黨(dang) 概念作重複冗長論述,隻是希望基於(yu) 論文論述需要就香港政黨(dang) 定義(yi) 問題作簡要敘述。實際上,在香港這樣的民主政治後發展地區,直至上世紀九十年代之前“狹義(yi) 的政黨(dang) 政治仍未誕生,已是眾(zhong) 所熟知的事實。即使廣義(yi) 的政治參與(yu) ——通過群眾(zhong) 動員影響政治決(jue) 策——起碼到七十年代壓力集團政治出現之前,亦乏善足陳”。[3]正由於(yu) 政黨(dang) 政治起步較晚,而政黨(dang) 的發展也處於(yu) 較為(wei) 初階的水平,直至回歸後亦很難找到幾個(ge) 符合嚴(yan) 格定義(yi) 的成熟政黨(dang) 。[4]時至今日,如嚴(yan) 格地按照上述定義(yi) 來考察香港的政黨(dang) ,那麽(me) 恐怕香港的很多的所謂“政黨(dang) ”都未必能符合。
為(wei) 此,盡管政治學界對政黨(dang) 通常采用狹義(yi) 的定義(yi) ,香港一般“傾(qing) 向於(yu) 接受在廣義(yi) 定義(yi) 上的政黨(dang) ”。[5]鑒於(yu) 香港民主政治發展曆程以及政製安排的特殊性,筆者亦認同對香港政黨(dang) 應采取一種相對寬鬆的定義(yi) 。事實上,回歸後香港特區法律對政黨(dang) 所作的界定就采取了較為(wei) 廣義(yi) 的定義(yi) 。根據《行政長官選舉(ju) 條例》第31條第2款的規定,“政黨(dang) ”是指宣稱是政黨(dang) 的政治性團體(ti) 或組織(不論是在香港或其他地方運作者),或其主要功能或宗旨是為(wei) 參加選舉(ju) 的候選人宣傳(chuan) 或作準備的團體(ti) 或組織,而候選人所參加的選舉(ju) 須是選出立法會(hui) 的議員或任何區議會(hui) 的議員的選舉(ju) 。也就是說,任何政治團體(ti) 隻要符合上述任一個(ge) 條件,都屬於(yu) 香港現行立法所規定的政黨(dang) 。而且,即使是一些從(cong) 不以“政黨(dang) ”名號自居的政治團體(ti) ,隻要其主要功能和宗旨是符合上述第二項規定的,都可被歸類為(wei) 政黨(dang) 。
二、香港政黨(dang) 發展曆程回顧:基於(yu) 三階段論的考察
在香港,政製的民主化與(yu) 政黨(dang) 的發展可謂有著不可分割的關(guan) 係,本地政黨(dang) 自港英政府於(yu) 20世紀80年代起逐步引進代議政製之後才逐漸出現的。從(cong) 20世紀90年代初香港第一個(ge) 本地政黨(dang) 香港民主同盟成立至今,香港政黨(dang) 的發展曆史才區區二十幾年。目前學界關(guan) 於(yu) 香港政黨(dang) 發展曆程的階段劃分,比較有代表性的劃分模式主要有三種,提出者分別是香港中文大學馬嶽博士、澳門科技大學朱世海副教授和深圳大學張定淮教授。[6]應該說,上麵所列舉(ju) 的三位學者就香港政黨(dang) 發展曆程所提出之不同劃分類型間的差異可謂是並不大的。首先,他們(men) 都承認香港自20世紀80年代起進入了政團的迅速發展階段。其次,他們(men) 都認可20世紀90年初是香港政黨(dang) 發展的曆史性跨越時期,自此香港的政黨(dang) 政治開始起步發展。因此,綜合上述三位學者的觀點並結合香港的政黨(dang) 的實際發展進程,可以以回歸前香港的曆次重大政治事件作為(wei) 標誌,將香港政黨(dang) 的發展曆程劃分為(wei) 前政黨(dang) 年代、政黨(dang) 產(chan) 生的醞釀階段以及政黨(dang) 的產(chan) 生和穩步發展階段三個(ge) 大的階段。
(一)前政黨(dang) 年代(1843-1979年)
真正意義(yi) 上的香港本土政黨(dang) 產(chan) 生於(yu) 20世紀90年代初。回顧於(yu) 香港的殖民政製史,英國自1843年起對香港實行殖民統治,並“將香港編入為(wei) 皇屬殖民地,但對當地的住民,並未給予參政權,其殖民政策之要點,亦秘而不宣”。[7]在所謂皇屬殖民地的建製基礎上,香港的立法、司法、行政的政務均由英國政府監督下的官吏執行,其中行政權由英皇及英殖民部長所任命的總督行使,同時設立行政會(hui) 議作為(wei) 總督的輔助機關(guan) ,並且總督又負有立法權的一部分責任,設立立法局作為(wei) 其輔助機關(guan) 。[8]根據《殖民地規例》第105條的規定,總督是向女王負責並代表女王的唯一的最高權威。這正如第22任港督葛量洪在其回憶錄中所說的,“在這個(ge) 英國直轄殖民地,總督的地位僅(jin) 次於(yu) 上帝”。[9]在上述的製度安排下,香港可謂毫無民主可言。以立法局議員的選任為(wei) 例,除總督擔任立法局主席及22名官守議員外,23名非官守議員均由總督從(cong) 社會(hui) 各方廣泛選任的。這種狀況維持了至少有100多年。由此可見,香港作為(wei) 一個(ge) 殖民地,百年以來基本上是毫無真正的民主可言。在本階段,英國在香港可謂極少積極推進政治民主化,其立法機構和政府均不由選舉(ju) 產(chan) 生。在這種情況底下,政黨(dang) 的產(chan) 生根本就是無從(cong) 談起,在本階段香港本地主要存在一些參政團體(ti) 。盡管在80年代以前,包括中國國民黨(dang) 、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以及眾(zhong) 多的民主黨(dang) 派已經在香港進行活動。尤其是解放戰爭(zheng) 時期,香港曾是在國民黨(dang) 一黨(dang) 獨裁之下難以生存的中國各民主黨(dang) 派的活動基地——在1948年初,香港集中了民革、民盟、農(nong) 工、民促、救國會(hui) 、民進、致公黨(dang) 等民主黨(dang) 派的總部及其主要領導人,成為(wei) 中國南方民主運動的中心。[10]但這些政黨(dang) ,均不是產(chan) 生於(yu) 香港本地的政黨(dang) 組織。不過,在本階段香港社會(hui) 卻是存在著大量的社團組織,以及“三合會(hui) ”等秘密會(hui) 社組織。[11]當然,香港在本階段也存在其他的一些政團,如香港革新會(hui) 和香港公民協會(hui) 等早在80年代之前就已經成立,並參與(yu) 市政局的政製改革和選舉(ju) 選舉(ju) ,但它們(men) 並未取得實質性的政治權力。[12]
(二)香港政黨(dang) 產(chan) 生的醞釀階段(1979-1989年)
自香港總督麥理浩訪問北京後,中英雙方於(yu) 1979年3月和4月舉(ju) 行雙邊會(hui) 談,經過艱苦談判就香港問題的前途達成初步協議。其後英國首相瑪格麗(li) 特·撒切爾於(yu) 1982年9月訪華,正式揭開了中英雙方關(guan) 於(yu) 香港問題的談判序幕。可以說,自1979年中英雙方就香港問題的前途達成基本協議起,到香港首個(ge) 政黨(dang) 成立的前一年1989年,可被視為(wei) 香港政黨(dang) 產(chan) 生的醞釀階段。
1982年中英談判的意義(yi) 在於(yu) ,在英國管治香港的150多年時間裏,它將香港的“民主發展”進程分為(wei) 前後兩(liang) 個(ge) 時期——之前的140年為(wei) 禁止民主發展時期,而之後的15年則為(wei) 超速民主發展時期。[13]就後者而言,英國在其即將撤出香港的前15年一反常態,積極催穀香港超速的“民主發展”,使香港出現了“忽然民主”現象。[14]此後,隨著港英政府代議政製改革的推進,尤其是立法局、市政局以及區議會(hui) 這個(ge) 三級議會(hui) 架構開放之後,更有組織的政治參與(yu) 逐漸成為(wei) 一種需求,而與(yu) 此同時有關(guan) “政權回歸的前途談判也帶來更高層的政治投入與(yu) 思考”。[15]
自1980年6月發布《香港地方行政改革的模式綠皮書(shu) 》始,港英政府就開始按照其既定步驟有計劃地“在區域及地區層麵推展代議政製”。1981年1月港府又發布了《香港地方行政白皮書(shu) 》,宣布在當時的18個(ge) 行政區內(nei) 推行地方行政改革,每個(ge) 區設立一個(ge) 區議會(hui) 和一個(ge) 地區管理委員會(hui) 。此後推行“代議政製”的內(nei) 容包括:1.1982年首次舉(ju) 行直接的區議會(hui) 選舉(ju) ,選民資格甚寬;2.1983年市政局議員人數進一步增至30名,其中半數由各個(ge) 以地區劃分的選區選出,選民資格甚寬;3.委任市政局議員及區議會(hui) 民選議員為(wei) 立法局議員,今後仍會(hui) 繼續這種委任方式。1984年7月發表《代議政製綠皮書(shu) ——代議政製在香港的進一步發展》谘詢代議政製發展方麵的意見後,1985年於(yu) 立法局中引入間接選舉(ju) 機製,並且後來在1991年立法局選舉(ju) 中首次加入直選議席。
在中英談判以及港英政府政製改革的刺激下,香港社會(hui) 整體(ti) 的參政意欲明顯提升。本階段,香港產(chan) 生了大量的參政團體(ti) ,從(cong) 而為(wei) 下一階段政黨(dang) 的萌芽和發展作了鋪墊。本階段的政團主要分為(wei) 兩(liang) 波集中湧現。
第一波政治團體(ti) 發展潮(1982-1984年):“第一波”的政治團體(ti) 發展潮是因為(wei) 中英兩(liang) 國就香港前途展開談判而觸發的,這股熱潮從(cong) 1982年起,一直持續至1984年年底。[16]1982年在英國首相瑪格麗(li) 特·撒切爾訪問北京後,中英開始就香港前途問題進行談判,至1984年中英簽署聯合聲明前後,隨著香港政製改革步伐的加快,香港社會(hui) 上一些有誌從(cong) 政的人士紛紛組團結社,整備趁這一“曆史契機”有所作為(wei) 。[17]而且,就在這一年香港邁出民主進程中的重要一步——在今年首次舉(ju) 行的區議會(hui) 選舉(ju) 中,全港有三分之一的區議會(hui) 議員合共132人由選舉(ju) 產(chan) 生。結果,這大為(wei) 刺激了香港本地政治團體(ti) 的發展,本階段成立了多個(ge) 政治團體(ti) ,主要包括匯點、太平山學會(hui) 及港人協會(hui) 等。應該說,雖然上述團體(ti) 代表了當時香港不同的政治立場——它們(men) 分別致力於(yu) 推動民族主義(yi) 、民主和福利資本主義(yi) 等目標,但卻有一些共同特質,即他們(men) 的組織者通常是前學運分子,後來則成為(wei) 了從(cong) 事社會(hui) 服務的專(zhuan) 業(ye) 人士,在工作上與(yu) 社會(hui) 低下層有密切聯係。[18]
第二波政治團體(ti) 發展潮(1985-1989年):1985年至1989年可算為(wei) 香港第二波的政團發展潮時期。在本階段,港英政府開始引入代議政製並積極推進地方行政改革,大大增強了本地社團的參政熱情。而1989年的“六四事件”亦“進一步提高了群眾(zhong) 的社會(hui) 意識和對政治參與(yu) 熱情”,進而也推動了香港“政治力量的重新整合”。[19]隨著如香港勵進會(hui) 、香港民主民生協進會(hui) 、新香港聯盟等一批新興(xing) 團體(ti) 的出現,香港社會(hui) 的整體(ti) 參政氣氛變得相當熱烈。當然,需要留意的是,盡管在這短短幾年的政治發展過程中,香港迎來了一波又接一波的政團發展熱潮,但這些政團在後來能夠真正發展壯大的畢竟是居於(yu) 少數。其中,大多數都是“急起暴跌,就像煙花那樣,雖曾一度惹人注目,但瞬間即沉寂下來”。[20]而且,相較於(yu) 後來出現的政黨(dang) ,這些政團大多組織較鬆散、資源較匱乏,同時亦缺乏明確而完整的參政綱領,僅(jin) 是香港政黨(dang) 政治產(chan) 生之前的一種過渡性現象。
(三)政黨(dang) 的產(chan) 生和穩步發展階段(20世紀90年代至今)
隨著政權移交的臨(lin) 近,港英政府加大了本地代議政製的推進力度,並於(yu) 1991年的立法局的組成方式中引入了直選的機製。這對於(yu) 香港的民主發展來說是具有標誌性的事件。至此,香港的政治權力之門便在立法局、市政局和區域市政局、區議會(hui) 等三個(ge) 層麵上向社會(hui) 全麵打開了。這對香港政黨(dang) 的形成具有重要意義(yi) :它是香港政黨(dang) 形成的一個(ge) 契機,刺激各派政治團體(ti) 轉型走向政黨(dang) 化。[21]
在1991年直選的刺激下,香港曆史上首次出現了政黨(dang) 組織的熱潮。香港第一個(ge) 具規模的政黨(dang) “香港民主同盟”於(yu) 1990年4月7日正式宣布成立,時任立法局首席議員李柱銘獲選該黨(dang) 第一屆中央委員會(hui) 主席。可以說,香港民主同盟的成立是香港本地區政黨(dang) 發展史上的一個(ge) 裏程碑。它的注冊(ce) 成立標誌著香港本地第一個(ge) 真正意義(yi) 上之政黨(dang) 的產(chan) 生,並開啟了本地區的政黨(dang) 政治時代。[22]其在規範層麵的意義(yi) 為(wei) ,作為(wei) 本地區首個(ge) 政黨(dang) ,其產(chan) 生和運作均得到公權力認可,預示著香港特區正式步入德國學者杜禮培所說的“法律承認政黨(dang) ”階段。同盟號稱由香港社會(hui) 各界別及階層組成,是一個(ge) 植根於(yu) 香港,爭(zheng) 取民主的獨立政治組織;認為(wei) 香港的前途有賴中英聯合聲明、一國兩(liang) 製、港人治港及高度自治的落實,而“自由”“民主”“法治”和“社會(hui) 公義(yi) ”更是人民應有的基本權利,穩定社會(hui) 的重要基礎。[23]同盟的出現,不僅(jin) “標誌著民主派人士在議政和參政的路途上,逐漸走向成熟的階段”,[24]而且亦預示了政黨(dang) 政治的出現和發展乃是香港代議民主發展不可避免的必然趨勢。直選議席公布之後,香港熱心政治的人士積極組織政治團體(ti) ,預備參加選舉(ju) ,當時已經“埋堆”成形的“半政黨(dang) ”或決(jue) 誌“政黨(dang) 化”的政治團體(ti) ,至低限度有:1.由“民主派”激進派(主流派)人士組成的“香港民主同盟”;2.由部分工商界、專(zhuan) 業(ye) 人士及“少數民族”(英裔人士、印裔人士等)組成的“香港民主促進會(hui) ”;3.由過往所謂“八十九人集團”的工商界、專(zhuan) 業(ye) 人士做骨幹組成的“香港自由民主聯盟”;4.由“民主派”溫和派(非主流派)人士掌握過往“民主派”所謂“三大門派”之一的“香港民主民生協進會(hui) ”。[25]
此後,港英政府進一步擴大了直接選舉(ju) 的範圍,1994年9月的區議會(hui) 選舉(ju) 取消了委任議席,實行全麵直選,1995年所有立法局議席由選舉(ju) 產(chan) 生。政治生態的轉變及政治參與(yu) 的興(xing) 起加速了香港政黨(dang) 的形成,尤其是1991年的立法局直選前後,香港本地催生了民主黨(dang) 、民建聯、自由黨(dang) 等一大批政黨(dang) 。在這次選舉(ju) 角逐9個(ge) 雙議席選區共18個(ge) 席位的54位候選人當中,有34位是由政治團體(ti) 提名或者公開宣稱是獲得政治團體(ti) 支持的。據馬嶽博士的考察,在“九一直選”後“保守陣營”和“民主派陣營”均有了不同的發展變化:一方麵,保守陣營自“九一直選”慘敗後,明白必須政黨(dang) 化,集結力量才能在直選中與(yu) 民主派政黨(dang) 較量;1992年,本地左派組織——主要包括左派工會(hui) 和地區左派組織骨幹成員——組成民主建港聯盟(民建聯),從(cong) 此成為(wei) 保守陣營最強大的政黨(dang) ;1994年,親(qin) 北京的商界人士組成香港協進聯盟(港進聯),並於(yu) 1997年與(yu) 自民聯合並,成為(wei) 主要親(qin) 中商界政黨(dang) 。另一方麵,民主派陣營亦在此後數年間有分有合:1994年,匯點與(yu) 港同盟合並為(wei) 民主黨(dang) ,成為(wei) 民主派的主力政黨(dang) ;同年,親(qin) 國民黨(dang) 人士組成一二三民主聯盟;1996年,劉慧卿跟部分民主派人士如劉千石、李卓人和梁耀忠等組成了鬆散的政治聯盟前線,在爭(zheng) 取民主的立場上甚至比民主黨(dang) 更加進取;1997年,陸恭惠成立民權黨(dang) ,以關(guan) 注民權及環保等議題為(wei) 主。[26]
總括而言,在香港回歸後,本地政黨(dang) 的發展從(cong) 回歸前由彭定康政改方案所導致的混亂(luan) 秩序中得到逐漸恢複,正式步入穩步的發展壯大階段。直到如今,盡管香港政黨(dang) 尚在發展,但已相對成熟並逐漸定型,並在現行憲製所允許的範圍內(nei) 有效地參與(yu) 和影響了公共政治的運作過程。
三、回歸後香港政黨(dang) 的發展現狀
美國政治學者認為(wei) ,在政治秩序急劇變革的社會(hui) ,“隨著革命的完成,為(wei) 政黨(dang) 發展的舞台就打造好了”。[27]而具體(ti) 到香港,回歸所帶來的無異於(yu) 一場沒有硝煙的憲製意義(yi) 上的革命。這場“革命”為(wei) 香港帶來“最大的變化就是‘法統’和憲法體(ti) 製的根本性改變”,[28]而《基本法》規範框架下所建立起來的代議政製亦為(wei) 香港政黨(dang) 提供了史無前例的發展空間。回歸後,香港政黨(dang) 經過十多年的發展,已經具備了一定的規模。根據香港特區現行《行政長官選舉(ju) 條例》第31條第2款針對“政黨(dang) ”所作的界定,所謂“政黨(dang) ”是指:宣稱是政黨(dang) 的政治性團體(ti) 或組織(不論是在香港或其他地方運作者),或其主要功能或宗旨是為(wei) 參加選舉(ju) 的候選人宣傳(chuan) 或作準備的團體(ti) 或組織,而候選人所參加的選舉(ju) 須是選出立法會(hui) 的議員或任何區議會(hui) 的議員的選舉(ju) 。從(cong) 《行政長官選舉(ju) 條例》為(wei) 政黨(dang) 所下的法定定義(yi) 可知,香港特區目前在法律規範層麵對政黨(dang) 采取極為(wei) 寬泛的定義(yi) 。事實上,此亦係基於(yu) 香港政黨(dang) 和民主政治的現實而不得不采取的折衷辦法。然而,不得不說的是,在這樣的寬泛定義(yi) 下,香港的政黨(dang) 數量會(hui) 變得很龐大,是不利於(yu) 有針對性地展開學術討論的。因此,為(wei) 了便於(yu) 本文相關(guan) 論述的進行,筆者嚐試為(wei) 香港的政黨(dang) 劃定一個(ge) 統計門檻,以便於(yu) 確定本文所探討之對象的範圍。
需要指出的是,這種所謂的為(wei) 政黨(dang) 劃定身份門檻的行為(wei) ,在政治實務中其實並不鮮見,例如日本就有相關(guan) 法例為(wei) 其本國之政黨(dang) 設置了類似的身份門檻。[29]考慮到香港特區目前政黨(dang) 政治尚處於(yu) 初階的發展水平、本地仍然缺乏成熟的政黨(dang) ,而且本文設置所謂政黨(dang) 身份門檻之目的僅(jin) 在於(yu) 為(wei) 論文研究對象劃定一個(ge) 較為(wei) 具體(ti) 的範圍,因此筆者決(jue) 定為(wei) 香港政黨(dang) 設置一個(ge) 分類簡易且要求不高的身份門檻。該門檻具體(ti) 的設置為(wei) :凡宣稱是政黨(dang) ,或主要功能或宗旨是為(wei) 參加選舉(ju) 的候選人宣傳(chuan) 或作準備,並且在上一屆立法會(hui) 選舉(ju) 至少有1名成員成功當選為(wei) 立法會(hui) 議員的香港本地政治團體(ti) 或組織。按此計算,在香港特區現有的數十個(ge) 政治團體(ti) 中,能夠符合條件的香港政黨(dang) 大致有9個(ge) 。[30]通常,香港各政黨(dang) 在民生問題上都屬於(yu) 中間派,不存在太大的差別。而香港不同政黨(dang) 之間的基本分歧主要是“源於(yu) 它們(men) 在政治立場上的巨大差異,尤其是對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對中央、對‘一國兩(liang) 製’、對民主改革和特區政府的態度”。[31]按此基準,香港政黨(dang) 的政治光譜通常會(hui) 被劃分為(wei) :1.建製派政黨(dang) ,是“泛指通常在基本政治原則上與(yu) 特區政府及中央政府立場一致的或接近”的政黨(dang) ,如民建聯、工聯會(hui) 等;2.反對派政黨(dang) ,或稱泛民主派政黨(dang) ,是泛指那些“基於(yu) 站在特區政府及中央對立麵的政治立場而走到一起的”形成鬆散政治聚合的政黨(dang) ,如民主黨(dang) 、公民黨(dang) 、工黨(dang) 等;3.中間派政黨(dang) ,是指“在兩(liang) 極劃分中未被標簽化的中間”政黨(dang) ,如自由黨(dang) 等。[32]經常活躍於(yu) 香港特區政壇,具有明確的政治綱領、以參政議政為(wei) 主要目的、有完整的組織架構以及有相對穩定數量的成員和有較大的影響力的政黨(dang) 主要有民建聯、民主黨(dang) 、自由黨(dang) 傳(chuan) 統三大黨(dang) 以及公民黨(dang) 、社民連、工黨(dang) 等新生政黨(dang) 。
值得一提的是,根據香港中文大學香港亞(ya) 太研究所於(yu) 2013年7月就香港市民對本港政黨(dang) 的印象和評價(jia) 進行民意調查。調研的結果顯示,在多個(ge) 本港政黨(dang) 中,最多受訪市民表示支持的首五位是民建聯(11.2%)、民主黨(dang) (7.6%)、公民黨(dang) (5.7%)、人民力量(2.1%)和工聯會(hui) (1.8%);而且,調查數據還反映了政黨(dang) 排名出現的波動情況,如工黨(dang) 就由上次的第六位下降至第九位,自由黨(dang) 則由第七位下降至第八位;此外,仍有高達58.1%的受訪市民表示,沒有任何本地政黨(dang) 或政團值得支持。[33]盡管香港特區還沒有出現成熟的政黨(dang) 政治,但政黨(dang) 格局已是漸趨穩定。1991年隻有一半立法局議員有政黨(dang) 、政團背景,時至今日,已有三分之二的議員有政黨(dang) 、政團背景。[34]各政黨(dang) 在最近的兩(liang) 屆立法會(hui) 選舉(ju) 中占有議席比例,大致可以反映出當前香港的政黨(dang) 格局及各政黨(dang) 的政治影響力。
四、香港政黨(dang) 發展概況之特征分析:港式“半政黨(dang) 政治”
自上世紀90年代已降,以立法局“九一直選”為(wei) 標誌,香港的政黨(dang) 政治正式邁上發展的軌道。然而,香港目前的政黨(dang) 政治僅(jin) 是一種半成品,即所謂的“半政黨(dang) 政治”。考查筆者所掌握的研究資料,在漢語學界較早將“半政黨(dang) 政治”作為(wei) 一個(ge) 本土政治學名詞進行提出並運用的是香港的魯凡之研究員。他在1990年4月11日的文章中首次將香港政黨(dang) 政治的發展形態概括為(wei) “半政黨(dang) 政治”。此後,他又發表論文對港式“半政黨(dang) 政治”作了進一步的闡釋。他認為(wei) ,盡管在立法局直選的刺激下“香港開啟朝向政黨(dang) 政治之門,但香港這種向政黨(dang) 政治發展的進程,在相當長的時間內(nei) 隻能表現為(wei) 某種香港特有的‘半政黨(dang) 政治’”,“需要多方努力及條件配合,才可能在日後發展出充分的政黨(dang) 政治”。[35]而事實上,時至今日,這種“半政黨(dang) 政治”的發展形態仍然是香港政黨(dang) 的一大特色。根據魯氏在其文章中的論述,港式“半政黨(dang) 政治”主要體(ti) 現在四個(ge) 方麵:1.立法機關(guan) 難有“多數黨(dang) ”;2.政府沒有“執政黨(dang) ”;3.政黨(dang) 缺乏群眾(zhong) 基礎;4.“政黨(dang) 化”存在客觀局限。然而,魯氏所提出“半政黨(dang) 政治”仍然僅(jin) 是對香港政黨(dang) 政治特殊發展形態的一種現象概括,而且在後來較長的一段時間裏,“半政黨(dang) 政治”的概念並沒有在學界討論香港政黨(dang) 政治問題時獲得較多的沿用。2013年,內(nei) 地學者曹旭東(dong) 博士重新使用了“半政黨(dang) 政治”這一概念。他認為(wei) ,所謂“半政黨(dang) 政治”即政黨(dang) 政治的不“全麵的”狀態,具體(ti) 是指某個(ge) 政治體(ti) 製在“製度設計層麵否認政黨(dang) 有資格透過選舉(ju) 染指全部的公權力,或者在政黨(dang) 獲得部分公權力的道路上設置障礙”,使政黨(dang) 政治“受限於(yu) 製度劃定的範圍”。[36]由此看來,曹旭東(dong) 博士通過對“半政黨(dang) 政治”的內(nei) 涵加以進一步的理論凝煉,加上有效的抽象化概括,已然使“半政黨(dang) 政治”發展成為(wei) 了一個(ge) 相對嚴(yan) 謹的學術概念。然而,其不足之處在於(yu) ,經過提煉後的概念變得過於(yu) 狹窄化,並不足以有效概括港式“半政黨(dang) 政治”的特殊性。
綜合上述二位論者的見解,並結合筆者對該問題的認識,所謂的港式“半政黨(dang) 政治”主要體(ti) 現為(wei) 如下幾個(ge) 方麵:
第一,政黨(dang) 尚處於(yu) 較為(wei) 初級的發展階段。由於(yu) 香港引入代議政製的時間尚短,政黨(dang) 的出現不過是近二十多年來的事情,因而香港政黨(dang) 在的諸多方麵仍處於(yu) 較為(wei) 初階的發展水平。目前,“香港政黨(dang) 的規模都不大,而且絕大多數政黨(dang) 的組織都很鬆懈,缺乏紀律性”。[37]這正如不少香港學者所曾直接指出的,香港政黨(dang) 目前尚處於(yu) “低度發展”的狀態,政黨(dang) 政治的整體(ti) 水平仍不甚發達。[38]申言之,香港政黨(dang) 的這種初階發展水平主要體(ti) 現在如下幾個(ge) 方麵:
首先,香港政黨(dang) 的規模普遍比較小。在香港由於(yu) 本地區各類型政黨(dang) 的數量眾(zhong) 多,經常被學者評價(jia) 為(wei) “彈丸之地而政黨(dang) 林立”——關(guan) 於(yu) 具體(ti) 的數量,據筆者統計目前香港可稱之為(wei) 政黨(dang) 的政治組織有9個(ge) ,而據內(nei) 地學者周建華、陳麗(li) 君等人的統計,香港的政黨(dang) 數量則更多。[39]然而,實際情況是,香港目前這種所謂政黨(dang) 林立的現象充其量隻不過是小黨(dang) 林立。原因在於(yu) ,香港缺乏大眾(zhong) 型政黨(dang) ,目前活躍於(yu) 本地政壇之主要政黨(dang) 均屬於(yu) 幹部型政黨(dang) ,[40]規模普遍不大。以黨(dang) 員的數量為(wei) 例,除民建聯已登記之黨(dang) 員人數突破兩(liang) 萬(wan) 人、工聯會(hui) 號稱有成員人數超過35萬(wan) 之外;其餘(yu) 政黨(dang) 中少者隻有百餘(yu) 人,如民協即僅(jin) 由百多名成員組成,而多者亦不過幾百人,如香港泛民主派龍頭政黨(dang) 民主黨(dang) ,自其前身香港民主同盟於(yu) 1990年創黨(dang) 以來,經曆了多次的分組合並,現時黨(dang) 員僅(jin) 有600餘(yu) 名。又,香港政黨(dang) 規模有限的另一表現,是資源的相對缺乏。尤其是泛民主派的政黨(dang) ,由於(yu) 得不到中央和香港政府的支持,在資源上相對建製派政黨(dang) 更形匱乏。
其次,香港政黨(dang) 的意識形態不明顯。香港是個(ge) 利益多元分化的社會(hui) ,加上多年來的持續發展,令港人有廣大的空間和機會(hui) ,而社會(hui) 流動亦很容易,所以階級利益和意識並不明顯。[41]而且,香港社會(hui) 的主流價(jia) 值是具有功利主義(yi) 傾(qing) 向的,這每每使得“香港人的普遍信念流於(yu) 模糊、重實際、工具取向、多元化和投機,難以作為(wei) 政治思想或行動的指引”。[42]而且基於(yu) 香港的社會(hui) 條件,“政黨(dang) 為(wei) 了爭(zheng) 取最多群眾(zhong) 的支持,其綱領必然是包容性很高,含糊不清和抽象,以期在一些大原則如“民主”“自由”“法治”“合理運用資源”下吸引群眾(zhong) ”。[43]又,正如香港學者李南雄博士所指出的,由於(yu) 香港政黨(dang) 最大功能僅(jin) 在於(yu) 收集選票,故政黨(dang) 的意識形態色彩並不需要太過濃厚。[44]因此,“香港政黨(dang) 在意識形態的問題上一直處於(yu) 模糊狀態,沒有完整的政治綱領,沒有明確政治理論基礎,使它們(men) 難以製訂長遠的政治目標和政策研究,很容易搖擺不定”。[45]
再次,政黨(dang) 的組織普遍比較鬆散,黨(dang) 內(nei) 派係分立。由於(yu) 香港發展時間尚短,本地區缺乏大規模的群眾(zhong) 型政黨(dang) ,現有政黨(dang) 多為(wei) 一些規模較小的幹部型政黨(dang) ,因此香港政黨(dang) 多數組織較為(wei) 鬆散,內(nei) 部派係分立,凝聚力不足。而且,由於(yu) 香港政黨(dang) 是典型的為(wei) 選舉(ju) 而生的政黨(dang) ,不少政黨(dang) 的重要職能都僅(jin) 限於(yu) 組織選舉(ju) ,更確切地說是為(wei) 其黨(dang) 內(nei) 核心成員進行助選。為(wei) 此,香港政黨(dang) 政治中的政治明星現象尤其突出,事實上不少政黨(dang) 僅(jin) 僅(jin) 圍繞著一個(ge) 或幾個(ge) 黨(dang) 內(nei) 的政治明星而運作。以早期的民主黨(dang) 為(wei) 例,李柱銘不僅(jin) 是該黨(dang) 的創黨(dang) 主席,而且是該黨(dang) 重量級的政治明星。李柱銘在香港的知名度達到了幾乎每一位市民都認識他。[46]因此,他毫無疑問地成為(wei) 了民主黨(dang) 的核心靈魂人物,在很長的時間裏民主黨(dang) 在某程度上就是圍繞著以他為(wei) 代表的幾個(ge) 政治明星而運作的。
第二,香港現行政黨(dang) 體(ti) 係並不完整,在某程度上甚至帶有一定的“殘缺”性。所謂政黨(dang) 體(ti) 係,又稱政黨(dang) 體(ti) 製,在漢語學界也被慣常地譯為(wei) 政黨(dang) 製度;而在以下論述中所討論的政黨(dang) 體(ti) 係應區別於(yu) 廣義(yi) 的政黨(dang) 製度,主要指的是隨著政黨(dang) 的出現而逐漸發展起來的一種政治係統,它不僅(jin) 涵括了各黨(dang) 派之間相互關(guan) 係的總和,也反映了政黨(dang) 與(yu) 政權之間的關(guan) 係網絡或結構。[47]如上文所述,香港正式引入代議政製的曆史並不長,本地政黨(dang) 的產(chan) 生和發展隻經曆了很短的時間。因此,香港政黨(dang) 政治的發展水平僅(jin) 處於(yu) 初階水平,而現有政黨(dang) 體(ti) 係更是既不完整也不成熟。針對香港政黨(dang) 體(ti) 係的這種實際現狀,劉兆佳教授將之概括為(wei) “一種頗為(wei) 獨特的政治現象”,並認為(wei) 香港的政黨(dang) 體(ti) 係是“一個(ge) 不完整的、甚至是‘殘缺’(Stunted)的政黨(dang) 體(ti) 係”。[48]據筆者的理解,劉兆佳教授所提出的“‘殘缺’的政黨(dang) 體(ti) 係”,在內(nei) 涵上與(yu) 美國學者邁克爾·G·羅斯金教授等人所提出的“易變或不發達的政黨(dang) 體(ti) 係”是具有實際指向的一致性的。[49]而回到香港的政治現實,可以發現香港的這種被稱為(wei) “‘殘缺’的政黨(dang) 體(ti) 係”具有其自身特點的表現形態,以下分述之。
首先,香港政黨(dang) 在現時的政治體(ti) 製下無法取得執政黨(dang) 的地位。根據香港特區《行政長官選舉(ju) 條例》第31條的規定,在行政長官選舉(ju) 中“勝出的候選人須聲明他不是政黨(dang) 的成員”。[50]在此種政製設計下,行政長官不能有任何的政黨(dang) 背景,甚至行政長官公開表示支持某個(ge) 黨(dang) 派亦是被嚴(yan) 格禁止的。應該說,《行政長官選舉(ju) 條例》所設置的這種禁止性規定在實際上已經排除了香港本地政黨(dang) 奪得最高執政權,進而成為(wei) 執政黨(dang) 的可能性。因此,香港目前實行的是一種“無執政黨(dang) 的政黨(dang) 製”。這種所謂“無執政黨(dang) 的政黨(dang) 製”,主要是指允許政黨(dang) 存在,並對其開放政治參與(yu) 途徑,但政黨(dang) 不能奪取最高值政權成為(wei) 執政黨(dang) 。香港在這種“無執政黨(dang) 的多黨(dang) 製”下所形成的政黨(dang) 政治,又被稱為(wei) “沒有執政黨(dang) 的政黨(dang) 政治”,即“在執政黨(dang) 缺位的情況下,由眾(zhong) 多政黨(dang) 在發展、互動和競爭(zheng) 過程中所衍生的各種政治形象”。[51]實際上,“無執政黨(dang) 的政黨(dang) 政治”與(yu) “隻有執政黨(dang) 的政黨(dang) 政治”一樣,在世界上均較為(wei) 少見。從(cong) 國家的政治結構及其實際運行的情況考察,在普京出任總統初期的俄羅斯,可算作屬於(yu) “無執政黨(dang) 的多黨(dang) 製”的國家。在俄羅斯當時的國家政治生活中,政黨(dang) 和政黨(dang) 體(ti) 係為(wei) 憲法所承認並的確存在,但政黨(dang) 在俄羅斯的政治生活中又處於(yu) 邊緣地位,發揮著有限的作用,而且沒有任何一個(ge) 政黨(dang) 可以被冠以執政黨(dang) 的稱號:首先,執掌國家最高行政權力的總統是超黨(dang) 派的;其次,俄羅斯的政府也是超黨(dang) 派的,在議會(hui) 中獲勝的政黨(dang) 沒有組閣權。[52]綜上可知,在香港當前的政黨(dang) 體(ti) 係下,所有的政黨(dang) 都是在野黨(dang) 。執政黨(dang) 的缺失,導致了行政長官在現行體(ti) 製下往往不能足夠地獲取本應可以基於(yu) 其政黨(dang) 背景而能得到的政治支援,進而在一定程度上加劇了行政機關(guan) 的弱勢地位。因此,自回歸以來,不論是董建華政府、曾蔭權政府又或者是梁振英政府,在‘推動立法’時都麵對不少阻力;“而這些反對聲音不單來自被視為(wei) 反對派的泛民政黨(dang) ,也包括各大建製派政黨(dang) ”,並且,“由於(yu) 無法確保在立法會(hui) 取得足夠支持,特區政府往往傾(qing) 向回避處理爭(zheng) 議政策,結果導致每年都有大量法案被擱置及押後”。[53]
其次,政黨(dang) 體(ti) 係呈現“碎片化”的狀態。一般而言,所謂“碎片化”,指的是“進入議會(hui) 的政黨(dang) 越來越多”,[54]主要表現為(wei) 議席的碎片化及選票的碎片化,它往往反映政治體(ti) 內(nei) 部由於(yu) 尚未形成多數黨(dang) 而導致了政黨(dang) 體(ti) 係的不穩定。相關(guan) 研究顯示,在如比利時、奧地利、丹麥、意大利、挪威、瑞士等國家,政黨(dang) 體(ti) 係都普遍呈現出向更顯著的多黨(dang) 製發展的趨勢。[55]而通常認為(wei) ,當“碎片化”的程度不高時,這種政黨(dang) 體(ti) 係的模式就可以被定義(yi) 為(wei) 有限的或者適度的多黨(dang) 製。[56]基於(yu) 上述認識,並結合美國著名政治學者哥倫(lun) 比亞(ya) 大學G.薩托利教授所提出的政黨(dang) 製度分類標準,筆者認為(wei) 香港目前的政黨(dang) 體(ti) 係應屬於(yu) 有限的多黨(dang) 製。所謂有限的多黨(dang) 製,是相對“極端多黨(dang) ”而言的,主要指處於(yu) “兩(liang) 黨(dang) 製”和“數目多而兩(liang) 極化的多黨(dang) 製”之間,它基本上包括三至五個(ge) 相關(guan) 性政黨(dang) 。[57]在港式“半政黨(dang) 政治”的範疇內(nei) ,“香港自從(cong) 八十年代初以來,特別在各級議員選舉(ju) 活動及《基本法》爭(zheng) 論、政製改革爭(zheng) 論裏形成的各個(ge) 政治派別和團體(ti) ,也紛紛出現了嚴(yan) 重分化和重再改組的新局麵,以適應由過往的‘壓力團體(ti) 政治’、‘政團政治’過渡為(wei) ‘半政黨(dang) 政治’的需要”。[58]而事實上,在當下的香港政壇,政黨(dang) 體(ti) 係仍然未有出現趨於(yu) 穩定的跡象,目前各政黨(dang) 的分化、改組等情況仍時有出現。應該說,香港政黨(dang) 體(ti) 係所呈現的“碎片化”狀態,“一方麵反映社會(hui) 上矛盾分化越趨嚴(yan) 重,另方麵則反映‘香港式’比例代表製和功能選舉(ju) 辦法的政治效果”。[59]總體(ti) 來說,香港政黨(dang) 體(ti) 係離成熟定型尚有一段不小的距離。
第三,香港政黨(dang) 的社會(hui) 基礎較為(wei) 薄弱,政黨(dang) 在市民中所能獲得的認可度普遍不高。香港並不存在一個(ge) 相對成熟政治社會(hui) ,甚至不少作為(wei) 建構政治社會(hui) 的關(guan) 鍵性條件都尚不具備。基於(yu) 這樣的社會(hui) 現實,政黨(dang) 在香港很難獲得廣泛的社會(hui) 支持。而事實上,就目前的實際情況而言,政黨(dang) 在香港市民社會(hui) 所能獲得的認可和支持度並不高。有較近期的針對政黨(dang) 在香港社會(hui) 所能獲得的認可程度的社會(hui) 調研報告顯示,香港市民對本港政黨(dang) 的印象和評價(jia) 仍偏向負麵。[60]從(cong) 中大亞(ya) 太所的調研數據以及前述有關(guan) 香港政黨(dang) 的實際發展情況可知,政黨(dang) 在香港的社會(hui) 基礎是較為(wei) 薄弱的。究其原因,很重要的就是因為(wei) 香港目前並沒有形成一個(ge) 相對成熟的政治社會(hui) ,而且,香港的大多數普通民眾(zhong) 往往偏向對政治表現出得比較“冷漠”。[61]
五、結語
現代民主政治的一個(ge) 重要特點就是政黨(dang) 政治的充分發展,政黨(dang) 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越來越突出,其重要性可以概括為(wei) :沒有政黨(dang) 就沒有現代政治。在香港,政黨(dang) 從(cong) 上世紀90年代初正式產(chan) 生,曆經25年的發展,至今已形成了一個(ge) 初具規模的政黨(dang) 體(ti) 製。然而,由於(yu) 香港從(cong) 來都隻是以一種在內(nei) 部治理上相對自主、兼且內(nei) 部秩序較為(wei) 自成體(ti) 係化,但在整體(ti) 政治地位上又不是完全獨立的身份存在的,因此生發於(yu) 香港的政黨(dang) 基本上都是以香港為(wei) 其活動地域,在絕對多數的情況下香港政黨(dang) 的組織發展和政治影響主要都是發生在香港本地區的範圍內(nei) ,係屬於(yu) 地區政黨(dang) 的一種類型。而且,相對於(yu) 在西方的民主社會(hui) 的政黨(dang) 被視為(wei) 現代民主製度的核心,並對民主政府的成功建構起著“關(guan) 鍵性的作用”,[62]香港政黨(dang) 隻是本地區選舉(ju) 政治發展的附屬產(chan) 品,而香港的政黨(dang) 政治更是以一種半成品的形態呈現——所有政黨(dang) 僅(jin) 能在本地區政治運作以及公共政策形成的過程中“扮演一個(ge) 低度參與(yu) 的角色”。[63]目前,香港的整個(ge) 政黨(dang) 體(ti) 製所展現出來的是一種“半政黨(dang) 政治”的特征,政黨(dang) 在過往所形成的這個(ge) 不甚成熟的政治體(ti) 製中始終僅(jin) 能對本地政治過程保持著低度的政治參與(yu) ,發揮相對有限的政治功能。
【注釋】
[1] 參見趙曉呼主編:《政黨(dang) 論》,天津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77、92-93頁。
[2] 牛旭光:《當代世界政黨(dang) 概況》,《政黨(dang) 政治與(yu) 民主問題研究》,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4年版,第75頁。
[3] 李明堃:《從(cong) 身份團體(ti) 看香港政治的發展》,香港《信報財經月刊》1985年第9卷第4期,第76頁。
[4] 事實上,這種情況在香港政黨(dang) 產(chan) 生的初期就曾被廣泛地指出。詳見程介南:《政黨(dang) 發展應順其自然》,香港《經濟日報》1991年2月22日;葉建民:《政黨(dang) 難在港冒起》,香港《信報》1991年3月20日。
[5] 簡福飴:《特區政黨(dang) 與(yu) 政黨(dang) 政治前瞻》,香港《大公報》1989年1月9日。
[6] 以上內(nei) 容詳見馬嶽:《香港政治:發展曆程與(yu) 核心課題》,香港中文大學香港亞(ya) 太研究所2010年版,第57-65頁;朱世海:《香港政黨(dang) 研究》,時事出版社2011年版,第17-58頁;張定淮:《香港政黨(dang) 的產(chan) 生、發展、功能與(yu) 定位》,《基本法研究》第4期,澳門濠江法律學社2013年版,第14-43頁。
[7] 參見[日]植田捷雄:《香港政治之史的考察》,石楚耀譯,上海國立暨南大學海外文化事業(ye) 部1936年版(清華大學圖書(shu) 館影印本),第61、87頁。
[8] 參見[日]植田捷雄:《香港政治之史的考察》,第62頁。
[9] 參見餘(yu) 繩武、劉蜀永主編:《20世紀的香港》,香港麒麟書(shu) 業(ye) 有限公司1995年版,第6頁。
[10] 參見餘(yu) 繩武、劉蜀永主編:《20世紀的香港》,第167、169頁。
[11] 詳見葉勇勝:《香港三合會(hui) ——來曆、堂口與(yu) 掌故》,香港藝苑出版社2011年版,第13-60頁。
[12] See Norman Miners, The Government and Politics of Hong Kong (Fifth edition), Hong Kong: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1, p. 197. 轉引自盧兆興(xing) :《議會(hui) 派係、政黨(dang) 、政治組合和選舉(ju) 製度》,鄭宇碩、盧兆興(xing) 編:《九七過渡:香港的挑戰》,第61頁。
[13] 參見劉曼容:《港英政治製度與(yu) 香港社會(hui) 變遷》,廣東(dong) 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19頁。
[14] 參見劉曼容:《港英政治製度與(yu) 香港社會(hui) 變遷》,第135頁。
[15] 參見葉健民:《政黨(dang) 與(yu) 政製改革》,《創建民主:締造一個(ge) 優(you) 良的香港特區政府》,第49頁。
[16] 參見方華:《香港政治團體(ti) 易生難長》,香港《明鏡月刊》1991年4月號。
[17] 周建華:《香港政黨(dang) 與(yu) 選舉(ju) 政治(1997-2008)》,中山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第2頁。
[18] 參見高馬可:《香港簡史——從(cong) 殖民地至特別行政區》,林立偉(wei) 譯,香港中華書(shu) 局2013年版,第231頁。
[19] 葉健民:《政黨(dang) 與(yu) 政製改革》,《創建民主:締造一個(ge) 優(you) 良的香港特區政府》,第49頁。
[20] 參見方華:《香港政治團體(ti) 易生難長》,香港《明鏡月刊》1991年4月號。
[21] 張定淮:《香港政黨(dang) 的產(chan) 生、發展、功能與(yu) 定位》,《基本法研究》第4期,第21-22頁。
[22] 參見劉成漢:《港人的政治醒覺與(yu) 組黨(dang) 去向》,香港《南北極》1985年9月號。
[23] 《爭(zheng) 取民主政治組織“香港民主同盟”昨創會(hui) 會(hui) 議討論成立宣言》,香港《成報》1990年4月8日。
[24] 《朝向政黨(dang) 政治發展》,香港《信報》1990年4月23日。
[25] 魯凡之:《港人治港的新形勢——“半政黨(dang) 政治”在香港》,香港《廣角鏡月刊》1990年5月號。
[26] 馬嶽:《香港政治:發展曆程與(yu) 核心課題》,第59-60頁。
[27] [美]史蒂芬·E.弗蘭(lan) 澤奇:《技術年代的政黨(dang) 》,李秀梅譯,商務印書(shu) 館2010年版,第37頁。
[28] 王振民:《論港澳回歸後新憲法秩序的確立》,《港澳研究》2013年第1期。
[29] [日]蘆部信喜:《憲法》,[日]高橋和之增訂,林來梵等譯,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第254頁。
[30] 其他學者所采取之不同類型的政黨(dang) 定義(yi) 標準,參見周建華:《香港政黨(dang) 與(yu) 選舉(ju) 政治(1997-2008)》,第11-31頁;朱世海:《香港政黨(dang) 研究》,第45-58頁;張宏任:《香港發展前景與(yu) 政爭(zheng) 困境》,香港和平圖書(shu) 有限公司2011年版,第230頁。
[31] 劉兆佳:《回歸後的香港政治》,香港商務印書(shu) 館2013年版,第179-180頁。
[32] 詳見李曉惠:《邁向普選之路——香港政製發展進程與(yu) 普選模式研究》,香港新民主出版社有限公司2013年版,第343-345頁。
[33] 參見香港中文大學香港亞(ya) 太研究所:《香港亞(ya) 太研究所民調:市民對政黨(dang) 評價(jia) 仍然欠佳》,https://www.cuhk.edu.hk/hkiaps/tellab/pdf/telepress/13/Press_Release_20130731.pdf。
[34] 《2006年12月6日下午在立法會(hui) 的會(hui) 議上就“促進政黨(dang) 政治發展”議案的致辭全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網:https://www.cpu.gov.hk/tc/documents/csd/csd_press061206.pdf。
[35] 魯凡之:《香港式的“半政黨(dang) 政治”》,香港《明報》1990年4月11日。
[36] 詳見曹旭東(dong) :《香港政黨(dang) 政治的製度空間》,《法學》2013年第2期。
[37] 林媛:《香港特區行政主導體(ti) 製與(yu) 政治發展探討》,澳門《行政》2007年第20卷。
[38] 參見葉健民:《政黨(dang) 與(yu) 政製改革》,《創建民主:締造一個(ge) 優(you) 良的香港特區政府》,第48-49頁;馬嶽:《香港政治:發展曆程與(yu) 核心課題》,第60-62頁。
[39] 參見周建華:《香港政黨(dang) 與(yu) 選舉(ju) 政治:1997-2008》,第260-261頁;陳麗(li) 君:《香港政黨(dang) 政治的特點研究》,《當代港澳研究》2011年第5輯。
[40] 最早將政黨(dang) 模式歸納劃分為(wei) 群眾(zhong) 型、幹部型、信徒型三種模式的是法國政治學家迪韋爾熱教授。參見[美]邁克爾·G·羅斯金等:《政治科學》,林震等譯,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4年版,第202頁。
[41] 陳民正:《香港政黨(dang) 化的困境》,香港《經濟日報》1989年7月18日。
[42] 參見關(guan) 信基、劉兆佳:《中英協議後的香港》,劉兆佳編:《過渡期香港政治》,香港廣角鏡出版社有限公司1996年版,第41頁。
[43] 陳民正:《香港政黨(dang) 化的困境》,香港《經濟日報》1989年7月18日。
[44] 參見:《雖無政黨(dang) 之名·卻有政黨(dang) 之實 香港政黨(dang) 由來已久》,香港《快報》1989年1月22日。
[45] 曾平輝:《香港政黨(dang) 的特點、功能探析》,《學術論壇》2008年第12期。
[46] 參見:《明星議員與(yu) 隱形黨(dang) 現象的探討》,香港《星島日報》1991年6月4日。
[47] 參見王長江:《政黨(dang) 論》,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30頁;李金河主編:《當代世界政黨(dang) 製度》,中國編譯出版社2011年版,第1頁;梁琴、鍾德濤:《中外政黨(dang) 製度比較》,商務印書(shu) 館2013年版,第11-12頁;[美]邁克爾·G·羅斯金等:《政治科學》,第203頁。
[48] 參見劉兆佳:《回歸後的香港政治》,香港商務印書(shu) 館2013年版,第160頁。
[49] 參見[美]邁克爾·G·羅斯金等:《政治科學》,第204、207頁。
[50] 相關(guan) 討論可參見馬嶽、蔡子強:《選舉(ju) 製度的政治效果——港式比例代表製的經驗》,香港城市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第3頁;朱世海:《香港政黨(dang) 與(yu)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關(guan) 係取向》,《嶺南學刊》2010年第3期;劉兆佳:《回歸十五年以來香港特區管治及新政權建設》,香港商務印書(shu) 館2013年版,第174-191頁。
[51] 劉兆佳:《回歸後的香港政治》,第160頁。
[52] 參見李金河主編:《當代世界政黨(dang) 製度》,第168頁。
[53] 香港新力量網絡:《2012年度香港特區管治評估報告》,2012年6月發布,第8頁。
[54] [美]理查德·岡(gang) 瑟、拉裏·戴蒙德:《政黨(dang) 與(yu) 民主》,徐琳譯,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260頁。
[55] 參見[美]阿倫(lun) ·利普哈特:《民主的模式:36個(ge) 國家的政府形式和政府績效》,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第54頁。
[56] [美]理查德·岡(gang) 瑟、拉裏·戴蒙德:《政黨(dang) 與(yu) 民主》,第260頁。
[57] [意]Giovanni Sartori:《最新政黨(dang) 與(yu) 政黨(dang) 製度》,雷飛龍譯,台北韋伯文化國際出版有限公司2003年版,第200-201頁。所謂“數目多而兩(liang) 極化的多黨(dang) 製”應該係指極化的多黨(dang) 製,見該書(shu) 第147-166頁。
[58] 魯凡之:《港人治港的新形勢——“半政黨(dang) 政治”在香港》,香港《廣角鏡月刊》1990年5月號。
[59] 劉兆佳:《回歸後的香港政治》,第187頁。
[60] 參見香港中文大學香港亞(ya) 太研究所:《香港亞(ya) 太研究所民調:市民對政黨(dang) 評價(jia) 仍然欠佳》,https://www.cuhk.edu.hk/hkiaps/tellab/pdf/telepress/13/Press_Release_20130731.pdf。
[61] See Ambrose Yeo-chi King, The Political Culture of Kwun Tong: A Chinese Community in Hong Kong, in A. King and R. Lee (Eds.), Social Life and Development in Hong Kong, Hong Kong: The Chinese University Press, 1981, pp. 147-168.
[62] Political parties are the core of the democratic system, its alpha and omega, and their nature and organization determine the success or failure of democratic government. See Robert G. Neuman, European and Comparative Government (Third Edition), New York: McGraw-Hill Book Company, 1960, p.740.
[63] 馬嶽:《香港政治:發展曆程與(yu) 核心課題》,第64頁。
責任編輯:葛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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