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玉順】孔子怎樣解構道德——儒家道德哲學綱要

欄目:思想探索
發布時間:2016-01-18 16:4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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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玉順

作者簡介:黃玉順,男,西元一九五七年生,成都人,中國社會(hui) 科學院哲學博士。曾任四川大學哲學係教授,現任山東(dong) 大學儒學高等研究院教授。著有《易經古歌考釋》《超越知識與(yu) 價(jia) 值的緊張——"科學與(yu) 玄學論戰"的哲學問題》《麵向生活本身的儒學--黃玉順"生活儒學"自選集》《愛與(yu) 思——生活儒學的觀念》《儒學與(yu) 生活——"生活儒學"論稿》《儒家思想與(yu) 當代生活——"生活儒學"論集》《生活儒學講錄》等。


 

 

孔子怎樣解構道德

——儒家道德哲學綱要

作者:黃玉順

來源:作者授權 伟德线上平台 發布

           原載《學術界》2015年第11期

時間:孔子二五六六年歲次乙未十二月初九日己亥

           耶穌2016年1月18日

 

 

 

【摘  要】孔子沒有後儒那種形而上學的“德性”概念。孔子所謂“德”有兩(liang) 種用法,一是“至德”,是比道德更根本的精神與(yu) 原則;二是現代漢語“道德”的涵義(yi) ,就是對既有的倫(lun) 理規範的認同與(yu) 遵行。換言之,道德的前提是社會(hui) 規範,也就是“禮”。但在孔子看來,“禮”並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可以“損益”變革的;道德體(ti) 係隨社會(hui) 基本生活方式的轉換而轉換。這就是孔子對道德的解構,其目的是建構新的道德體(ti) 係。這種轉換的價(jia) 值根據是“義(yi) ”,即正義(yi) 原則:道德轉換必須順應社會(hui) 基本生活方式,這就是適宜性原則;同時,道德轉換根本上是出於(yu) 仁愛精神,而且不是“差等之愛”,而是“一體(ti) 之仁”的“博愛”,這就是正當性原則。由此,儒家道德哲學原理的核心理論結構是:仁→義(yi) →禮。根據這套原理,現代生活方式所要求的絕不是恢複前現代的舊的道德規範,而是建構新的現代性的道德體(ti) 係。

 

【關(guan) 鍵詞】孔子;解構;重建;道德;儒家道德哲學

 

古有“以理殺人”[①],今則有“以道德殺人”。並不是說社會(hui) 不應該有道德,而是說必須追問:究竟應當有怎樣的道德?以“道德”殺人者,其所謂“道德”雲(yun) 雲(yun) ,實為(wei) 人性之桎梏,自由之枷鎖,而非現代人應有的道德。尤可歎者,以“道德”殺人者往往還打著“孔子”的旗號。故有必要正本清源:何謂“道德”?孔子究竟如何看待道德?

 

讀者一看到本文標題“孔子解構道德”,或許會(hui) 感到詫異:怎麽(me) 會(hui) !孔子難道不是主張道德至上的嗎?這不是儒學常識嗎?本文正是要矯正這種“常識”,還原儒家道德哲學的真相,以揭穿“以道德殺人”的本質。而所謂“解構”(deconstruction)並非徹底否定,而是破除迷信,理解其“何以可能”,以便還原、重建。這是當代哲學“解構”一詞的本義(yi) 。簡言之,一個(ge) 社會(hui) 的道德體(ti) 係,源於(yu) 這個(ge) 社會(hui) 形態的基本生活方式;因此,當基本生活方式發生時代轉換之際,這個(ge) 道德體(ti) 係就麵臨(lin) 著“解構→還原→重建”問題。

 

一、儒家“道德”的語義(yi) 分析

 

現代漢語“道德”這個(ge) 詞,或其簡化用法“德”,諸如德性、德行、有德、無德、德才兼備、以德治國、德治等,使用頻率極高,方方麵麵的人都喜歡拿它說事,用以標榜自我,臧否人物。然而首先必須指明:這是現代漢語的“道德”概念,它所對應的西語就是“morality”或“moral”。這也是本文要討論的“道德”概念。

 

人們(men) 正是在這樣的語義(yi) 下討論儒家的“道德”觀念。例如牟宗三的現代新儒家哲學,即“道德底形上學”(metaphysic of morals)與(yu) “道德的形上學”(moral metaphysics),就是這種“道德”概念的一種典型。[②] 然而,這樣的“道德”與(yu) 古代儒家所說的“道德”或“道-德”並不是一回事,正如韓愈所說:“其所謂‘道’,非吾所謂‘道’也;其所謂‘德’,非吾所謂‘德’也。”(《原道》)[③] 人們(men) 之所以誤解孔子和儒家的道德觀念,一個(ge) 重要原因就是將現代漢語的“道德”和孔子及儒家所說的“道德”混為(wei) 一談。

 

說到漢語“道德”二字的最初連用,很容易想到《道德經》,即《老子》。然而《老子》稱《道德經》始於(yu) 漢代,該書(shu) 正文亦無“道德”連用之例。[④] 在道家文本中,“道德”連用最初見於(yu) 《莊子》,其內(nei) 涵也絕不是現代漢語的“道德”概念,毋寧是對道德的否定。至於(yu) 儒家文獻中“道德”連用的例證,則最早出現於(yu) 《荀子》文本中。例如:

 

君子言有壇宇,行有防表,道有一隆。言道德(楊倞注:此處“道德”乃“政治”之訛)之求,不下於(yu) 安存;言誌意之求,不下於(yu) 上;言道德之求,不二後王。道過三代謂之蕩,法二後王謂之不雅。(《儒效》)[⑤]

 

這裏有幾點是值得注意的:

 

(1)“道德”顯然不是一個(ge) 單詞,而是“道”與(yu) “德”兩(liang) 個(ge) 詞的短語。其上下文“道有一隆”、“道過三代”皆單稱“道”,可以為(wei) 證。這其實是中國古代哲學通行的“道→德”架構,即“形上→形下”的架構。其中唯有“德”略相當於(yu) 現代漢語的“道德”,即指道德規範或社會(hui) 倫(lun) 理規範;而“道”,盡管荀子哲學的形而上學色彩不濃,但仍然是比“德”更具形上意義(yi) 的範疇,即屬“形上→形下”的架構。

 

(2)此處“德”顯然指“法”,故“道德之求,不二後王”與(yu) 下文“道過三代”、“法二後王”相對應,即“德”與(yu) “法”相對應。此“法”或“德”就是上文的“言有壇宇,行有防表”,即言行的規範。王念孫注:“‘言有壇宇’猶曰‘言有界域’。”楊倞注:“‘行有防表’謂有標準也。”“界域”“標準”都是說的言行的準則,即“修身、正行、積禮義(yi) 、尊道德”(《議兵》)的倫(lun) 理規範。此處的“道德”即“道→德”,而其落腳點在“德”,即“修身正行”的行為(wei) 規範。由此可見,荀子的“道德”這個(ge) 短語,有時是說的“道→德”觀念架構;有時的重心則在“德”,即是與(yu) 現代漢語“道德”一致的概念。

 

在儒家話語中,這種行為(wei) 規範屬於(yu) 廣義(yi) 的“禮”範疇,即荀子常稱的“禮法”。區別在於(yu) :“禮法”或“禮”是外在的社會(hui) 規範,而“德”則是對這種規範的內(nei) 在認同。所以,“法”“禮”或“禮法”與(yu) “德”的關(guan) 係,其實就是現代漢語“倫(lun) 理”(ethic)與(yu) “道德”(morality)的關(guan) 係,即:倫(lun) 理是外在的社會(hui) 規範,道德則是對這種規範的內(nei) 在認同。

 

(3)荀子主張,道德規範的建構應當“不二後王”,即他常講的“法後王”;楊倞注稱,這是注重“當時之所切宜施行之事”。這就涉及荀子“道→德”理論體(ti) 係的整體(ti) 了。

 

荀子時而講“法後王”,時而講“法先王”,似乎自相矛盾,其實不然:凡講“法後王”,都隻是從(cong) “德”或“禮法”層麵來講的,是講的“當時所宜施行之事”,即是當時社會(hui) 應有的規範建構,荀子當時所麵對的是從(cong) 王權封建社會(hui) 向皇權專(zhuan) 製社會(hui) 的轉型;凡講“法先王”,則是從(cong) “道”或“道→德”的層麵來講的,即是從(cong) 原理上來講的。荀子所謂“道”,是指的儒家倫(lun) 理學的一整套原理:“道者,非天之道,非地之道,人之所以道也,君子之所道也。”(《儒效》)這套原理是“仁→利→義(yi) →禮”的理論體(ti) 係,即他在追溯性表達“禮樂(le) 則修,分義(yi) 則明,舉(ju) 錯則時,愛利則形,……夫是之謂道德之威”(《彊國》)之中所說的“道德”。[⑥]“德”或“禮法”與(yu) 這套原理“道”或“道→德”之間的關(guan) 係,猶如《莊子》所說的“跡”與(yu) “所以跡”的關(guan) 係(《天運》)[⑦]。

 

總之,“德”大致對應現代漢語的“道德”(morality),是指的對社會(hui) 規範的內(nei) 在認同;而其前提是社會(hui) 規範的存在,即所謂“倫(lun) 理”(ethic)。於(yu) 是,我們(men) 可以給現代漢語的“道德”下一個(ge) 定義(yi) :所謂道德,就是遵行並認同既有的倫(lun) 理或社會(hui) 規範。顯然,僅(jin) 僅(jin) 遵守規則是不夠的,因為(wei) 他或她可能心裏並不認同這些規範,而隻是害怕遭到譴責或懲罰才遵行之,即孔子講的“免而無恥”(《為(wei) 政》)[⑧]。所以,道德往往需要通過教化或說教來進行灌輸,使人認同;而將道德形而上學化就是教化或說教的一種傳(chuan) 統方式。

 

這就表明,“道德”是一個(ge) 形而下的概念。古今中外不少哲學家、宗教家力圖尋求道德在人性論、本體(ti) 論上的形而上學根據;但無論如何,道德本身並不是形而上的東(dong) 西,而隻是形而下的東(dong) 西。撇開那些玄之又玄的理論,生活實情是很簡單明瞭的:如何判斷一個(ge) 人是不是“道德”的?就看這個(ge) 人是不是遵行、並認同既有的社會(hui) 規範。如此而已。

 

二、孔子“德”的道德涵義(yi)

 

荀子的“德”概念大致與(yu) 孔子一致,即:“德”是一個(ge) 形而下的概念,是指的對社會(hui) 規範的認同與(yu) 遵行。孔子的“德”概念盡管並不完全是今天的“道德”概念(詳下),但仍不是形而上學的概念。然而,孔子之後,思孟學派以來,尤其是在宋明理學那裏,“德”被形而上學化,形成了“德性→德目”的模式,即“形上→形下”的模式。所謂“德性”是說的至善的人性,它既是相對的主體(ti) 性,即人的先天的或先驗的本性;又是絕對的主體(ti) 性,即宇宙的本體(ti) 、形而上者。這種本性是從(cong) “天”那裏“得”來的,即《中庸》所謂“天命之謂性”[⑨],故稱“德性”(德者得也:acquirement)。而所謂“德目”則是說的道德條目,即社會(hui) 規範的具體(ti) 條款,它們(men) 是德性在形而下的層級上的具體(ti) 體(ti) 現。這種“德性→德目”的架構也是典型的“形上→形下”模式,但未必是孔子的思想。

 

(一)“德性”的解構:“習(xi) 與(yu) 性成”

 

眾(zhong) 所周知,孔子並無形而上學的“德性”概念。在孔子那裏,“德”與(yu) “性”是分別使用的。而且孔子極少談“性”,所以子貢感歎:“夫子之言性與(yu) 天道,不可得而聞也。”(《公冶長》)這並不是說孔子、儒家不講人性,而是說:不同的儒家學派對人性有頗為(wei) 不同的看法;許多看法未必切合孔子的思想。

 

據《論語》載,孔子談“性”隻有一例:“性相近也,習(xi) 相遠也。”(《陽貨》)這是將“性”與(yu) “習(xi) ”聯係起來。但後儒對這種聯係的理解卻大相徑庭。例如,孟子認為(wei) ,“性”是先天的善的本性,而“習(xi) ”可能正是對這種“性”的背離;而荀子則相反,認為(wei) “性”是先天的惡的本性,而“習(xi) ”則是對這種“性”的人為(wei) 矯正,即“偽(wei) ”(《性惡》)。兩(liang) 種看法都將“性”與(yu) “習(xi) ”對立起來;而王船山則認為(wei) “性”與(yu) “習(xi) ”是一致的。如果我們(men) 不承認先驗論或先天論,那麽(me) ,王船山的人性論可能更切合於(yu) 孔子的原意。他通過解釋《尚書(shu) ·太甲》的命題“習(xi) 與(yu) 性成”[⑩],指出“性”乃“日生而日成之”(《尚書(shu) 引義(yi) ·太甲二》)[11],即“性”是在日常生活中生成而變化的。

 

按王船山的理解,那麽(me) ,孔子所說的“性近習(xi) 遠”是說:人們(men) 的“天性”固然本來是差不多的(孟子也有這種觀念,如《盡心上》所說的“形色,天性也”)[12];但人們(men) 在生活中養(yang) 成的“習(xi) 性”卻存在著巨大差異。顯然,這裏的“人性”概念涵蓋了天性和習(xi) 性,所以,人性並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在生活中“日生日成”的。據此,孔子“性近習(xi) 遠”那句話可譯為(wei) :“人性本來大致一樣;但人性亦隨生活習(xi) 俗之不同而相去甚遠。”

 

這就涉及“德”、即“得”(acquirement)的問題了。“德”與(yu) “得”是同源詞,“德性”是說的這個(ge) 問題:“性”是從(cong) 哪兒(er) “得”來的?這至少有兩(liang) 種解釋:其一,按王船山的解釋,人性得自生活習(xi) 俗。這也正如許慎的說法:“得:行有所得也。”(《說文解字·彳部》)[13] 其二,按心學的先驗解釋,“德性”得自“天道”。

 

表麵看來,後者似乎更符合孔子的觀點,因為(wei) 孔子說“天生德於(yu) 予”(《述而》),明確指出了“德”是“天生”的。然而問題在於(yu) :“天”是什麽(me) 意思?漢語的“天”實在是一個(ge) 涵義(yi) 異常豐(feng) 富的詞語,無法給出一個(ge) 定義(yi) 。如果一定要找到這些複雜涵義(yi) 之間的一個(ge) 共同點,那恐怕就是《莊子·天地》所說的“無為(wei) 為(wei) 之之謂天”。所謂“無為(wei) 為(wei) 之”,就是自然而然。據此,生而有之的天性固然是自然而然的“天”,然而在生活中養(yang) 成的習(xi) 性同樣是自然而然的“天”。

 

孔子一如其常,沒有給“天”下一個(ge) 簡單化的定義(yi) 。他關(guan) 於(yu) “天”的一些說法給人一種印象,似乎“天”是有人格意誌的東(dong) 西。其實不然,孔子說:“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陽貨》)這顯然正是“無為(wei) 為(wei) 之”的意思:四時行,百物生,一切都是如此地自然而然、不假安排。

 

所以,顯然不能將孔子所說的“天生德於(yu) 予”簡單化地理解為(wei) 後儒那種先天的或先驗的所謂“德性”。如果一定要用“德”來講“性”,那麽(me) ,下文將會(hui) 說明:孔子之所謂“德”,乃是“得”之於(yu) “行”,即生活中的踐行,也就是“習(xi) ”,亦即“德行”的概念。《論語》開篇就講“學而時習(xi) 之”,絕非偶然:“德”或“性”在“時習(xi) ”之中“習(xi) 相遠”。

 

那麽(me) ,孔子所說的“德”到底具有怎樣的內(nei) 涵?

 

(二)孔子之“德”的道德涵義(yi) :“知禮-好禮”

 

孔子常提到“德”,仍然沒有什麽(me) 定義(yi) ,甚至很少有那種帶有一定解釋性的論述。這是因為(wei) :在他與(yu) 人的對話中,對話雙方關(guan) 於(yu) “德”的涵義(yi) 已有共同的語義(yi) 預設(semantic presupposition)[14],即知道對方在談什麽(me) 問題,無須解釋。我們(men) 這裏選擇孔子關(guan) 於(yu) “德”的那種多多少少隱含著某種解釋性的言論,加以分析。

 

1、“德”並不是“德性”概念。孔子說過:“中庸之為(wei) 德也,其至矣乎!”(《雍也》)這裏談到“中庸”是一種“德”,容易誤解。因此,必須明確:絕不能將孔子所講的“中庸”等同於(yu) 《禮記·中庸》所謂“中庸”。(1)後者是形而上學化的“中庸之道”,即一種“道”;而孔子講的是“中庸之德”,即一種“德”。(2)後者所謂“中”即其開篇所說的“天命之謂性”,亦即上文已討論過的形而上學的“德性”觀念;而孔子所說的“中庸之德”作為(wei) 道德概念,顯然隻是將“中庸”視為(wei) 一條“德目”,即注疏所說的:“中,謂中和;庸,常也。……言中和可常行之德也。”這就是說:

 

2、“德”是形下概念。孔子曾說:“誌於(yu) 道,據於(yu) 德;依於(yu) 仁,遊於(yu) 藝。”(《述而》)這裏的“誌於(yu) 道,據於(yu) 德”,顯然正是上文談過的“道→德”的觀念架構。這就是說,“德”並不是一個(ge) 形而上的範疇,而是一個(ge) 形而下的概念。注疏的解釋雖有太多的過度詮釋,但有的說法還是可取的,例如:“在心為(wei) 德,施之為(wei) 行。”“施之為(wei) 行”意味著“德”關(guan) 乎行為(wei) 規範;“在心為(wei) 德”是說“德”是心中對行為(wei) 規範的內(nei) 在認同。

 

3、道德之“德”。孔子所說的“德”到底是什麽(me) 意思?

 

子曰:“道(導)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導)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為(wei) 政》)

 

邢昺疏雲(yun) :“德,謂道德;格,正也。言君上化民,必以道德;民或未從(cong) 化,則製禮以齊整,使民知有禮則安,失禮則恥。”這裏的“道德”顯然不是“道→德”,而是對孔子所講的“德”的解釋,也就是“德”。“格”之為(wei) “正”,是對行為(wei) 的匡正,顯然是指的行為(wei) 規範,這是“齊之以禮”的事情,即是建構社會(hui) 規範的問題。

 

孔子將“德”與(yu) “政”相對而言,而與(yu) “禮”相提並論。“政”指治理,是對臣民而言,對於(yu) 國君來說則是外在的;而“德”對於(yu) 國君來說卻是內(nei) 在的。“德”是內(nei) 在的,而“禮”(社會(hui) 規範)是外在的,這正是上文講過的:道德是對外在社會(hui) 規範的內(nei) 在認同。這就表明:孔子所講的“德”大致就是現代漢語“道德”的涵義(yi) 。

 

4、道德即“知禮”且“好禮”。孔子所說的“德”盡管與(yu) “禮”在同一層麵上,即都是形而下的概念,但“德”並不就是“禮”。上文說過,“禮”是外在的社會(hui) 規範,而“德”是對社會(hui) 規範的內(nei) 在認同;這兩(liang) 者正好對應於(yu) 孔子所講的“知禮”而且“好禮”。

 

“知禮”是說的遵行外在的社會(hui) 規範:

 

子入太廟,每事問。或曰:“孰謂鄒人之子知禮乎?入太廟,每事問。”子聞之,曰:“是禮也。”(《八佾》)

 

或曰:“……然則管仲知禮乎?”曰:“邦君樹塞門,管氏亦樹塞門;邦君為(wei) 兩(liang) 君之好,有反坫,管氏亦有反坫。管氏而知禮,孰不知禮!”(《八佾》)

 

不知禮,無以立也。(《堯曰》)

 

“好禮”是說的對於(yu) 社會(hui) 規範不僅(jin) 遵行,而且發自內(nei) 心地認同:

 

子貢問曰:“貧而無諂,富而無驕,何如?”子曰:“可也。未若貧而樂(le) 道、富而好禮者也。”(《學而》)

 

子曰:“……上好禮,則民莫敢不敬;……”(《子路》)

 

子曰:“上好禮,則民易使也。”(《憲問》)

 

這樣的“好禮”,當然也就意味著“好德”,所以,孔子曾感歎道:“已矣乎!吾未見好德如好色者也。”(《衛靈公》)

 

5、所謂“德目”

 

後世所謂“德目”,即道德條目,也就是社會(hui) 規範的條款,即“禮”的具體(ti) 內(nei) 容。要注意的是,《論語》中所謂“目”不是這個(ge) 意思:“顏淵問仁。子曰:‘克己複禮為(wei) 仁。……’顏淵曰:‘請問其目。’子曰:‘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顏淵》)顏淵所問的“目”並不是指的道德條目。道德條目是指的社會(hui) 規範的具體(ti) 條款,那是非常多的。例如:

 

子曰:“居處恭,執事敬,與(yu) 人忠,雖之夷狄,不可棄也。”(《子路》)

 

子張問仁於(yu) 孔子。孔子曰:“能行五者於(yu) 天下,為(wei) 仁矣。”請問之。曰:“恭、寬、信、敏、惠。恭則不侮,寬則得眾(zhong) ,信則人任焉,敏則有功,惠則足以使人。”(《陽貨》)

 

子貢曰:“夫子溫、良、恭、儉(jian) 、讓以得之。”(《學而》)

 

這裏提及的恭、敬、忠、寬、信、敏、惠、溫、良、讓等等,均屬社會(hui) 規範的“德目”。須注意的是:這些道德條目決(jue) 不能與(yu) “仁、義(yi) 、禮、智”混為(wei) 一談,它們(men) 並不在一個(ge) 層麵上。“禮”涵蓋所有這些道德規範;而“仁”“義(yi) ”“智”既然不屬於(yu) “禮”,顯然也就不是道德條目。人們(men) 常將“仁義(yi) 禮智”視為(wei) 道德,例如朱熹所謂“四德”[15],大謬不然。實際上,“仁、義(yi) 、禮、智”並不屬於(yu) “德”的範疇,而是上文討論過的“道→德”範疇,亦即儒家倫(lun) 理學的一整套原理。如果暫時撇開“智”的問題,則其關(guan) 係如下表:

 

  

 

這就是說,“道”是統攝一切的,其原理的核心結構就是“仁→義(yi) →禮”;而“德”,亦即現代漢語的“道德”,隻是說的對“禮”即社會(hui) 規範的內(nei) 在認同。

 

三、道德的解構

 

既然道德(morality)是對社會(hui) 規範的認同,那麽(me) ,社會(hui) 規範就是道德的前提。社會(hui) 規範(social norms)也稱“行為(wei) 規範”,就是一個(ge) 共同體(ti) 中的人們(men) 共同遵行的一套行為(wei) 規則,猶如今天常說的“遊戲規則”。這套規範,其實就是所謂“倫(lun) 理”(ethics)。人們(men) 常說“倫(lun) 理道德”,卻從(cong) 來沒有把“倫(lun) 理”與(yu) “道德”的關(guan) 係講清楚。其實,所謂倫(lun) 理,就是關(guan) 於(yu) 人際關(guan) 係的一套行為(wei) 規範,儒家謂之“禮”;而所謂道德,則是對這套社會(hui) 規範的認同與(yu) 遵行,儒家謂之“德”。因此,對“禮”——社會(hui) 規範的解構,也就意味著對“德”——道德的解構。那麽(me) ,孔子究竟怎樣解構社會(hui) 規範、從(cong) 而解構道德?

 

(一)道德並非先驗之物:“德行”概念

 

首先,正如上文所指出的,孔子並不認為(wei) 道德是先驗的東(dong) 西。《論語》記載:

 

德行:顏淵、閔子騫、冉伯牛、仲弓;言語:宰我、子貢;政事:冉有、季路;文學:子遊、子夏。(《先進》)

 

作為(wei) “孔門四科”之一的“德行”,將“德”與(yu) “行”聯係起來,正是上文談過的道理:“德”乃“行有所得”,也就是說,道德乃是在生活實踐中養(yang) 成的,而不是什麽(me) 先驗的或先天的東(dong) 西。

 

關(guan) 於(yu) “孔門四科”,《論語·述而》記載:“子以四教:文、行、忠、信。”邢昺解釋:“行謂德行,在心為(wei) 德,施之為(wei) 行。”這個(ge) 解釋不無道理,但也失之偏頗,隻談到了“德”是“行”的前提這一層意思。其實,對於(yu) “德”來說,“行”具有雙重意義(yi) :既是道德的前提,即道德“得”之於(yu) “行”(此“行”讀xìng,“德行”即是“德性”);亦是道德的踐行,即道德“施”之於(yu) “行”(此“行”讀xíng,“德行”是指道德行為(wei) )。這就是說,道德既源於(yu) 生活,亦歸於(yu) 生活。

 

(二)道德並非不可逾越:“至德”概念

 

子夏說:“大德不逾閑,小德出入可也。”(《子張》)其實,這與(yu) 孔子的看法並不一致。在孔子看來,即使“大德”也未必不可逾越,因為(wei) 沒有任何社會(hui) 規範具有永恒的絕對價(jia) 值。

 

舉(ju) 例來說,孔子曾讚歎道:“泰伯,其可謂至德也已矣!三以天下讓,民無得而稱焉。”(《泰伯》)這裏討論的是泰伯讓位之事,其重大意義(yi) ,人們(men) 尚未注意。泰伯乃是長子,按照嫡長子繼承製,他繼位乃是理所當然的,這正是關(guan) 乎國家大事的“大德”;而他的讓位,意味著背離了嫡長子繼承製,這在當時反而是不道德的,人們(men) 可以指責他不負責任,更缺乏擔當精神。然而,孔子卻許之以“至德”。

 

顯然,在孔子看來,嫡長子繼承製未必不可逾越;存在著比社會(hui) 規範及其製度(禮)更根本的原則。根據孔子的正義(yi) 論,我們(men) 知道,那就是正義(yi) 原則(義(yi) )。[16] 在孔子心目中,如果說,對社會(hui) 規範(禮)的認同是“德”(道德),那麽(me) ,對正義(yi) 原則(義(yi) )的堅持則是更高的“至德”。“至德”(the best acquirement)顯然比道德、包括子夏所謂“大德”更高、更具根本意義(yi) 。這也是孔子對道德的一種解構。

 

這不禁讓人想起荀子的著名命題:“從(cong) 道不從(cong) 君,從(cong) 義(yi) 不從(cong) 父。”(《子道》)在當時的父權宗法社會(hui) 條件下,“從(cong) 君”“從(cong) 父”固然是道德行為(wei) ;但當“君”“父”的行為(wei) 與(yu) “道”“義(yi) ”發生衝(chong) 突時,唯有“從(cong) 道”“從(cong) 義(yi) ”才是正義(yi) 的“道義(yi) ”行為(wei) ,這就是孔子所說的“至德”。顯然,“至德”不是一般的道德概念,毋寧是對道德的一種揚棄。

 

這表明,在孔子那裏,“德”有兩(liang) 種用法:有時是指的道德(morality);有時則是指的“至德”,亦即“道義(yi) ”,或“道”、“道→德”,涵蓋了以“仁→義(yi) →禮”為(wei) 核心結構的一整套原理。在孔子看來,這套原理是永恒的道理;而具體(ti) 的道德體(ti) 係則是可以改變的。

 

(三)道德體(ti) 係的變革:“損益”概念

 

關(guan) 於(yu) 道德體(ti) 係的變革,孔子提出了“禮有損益”的重要思想:

 

子張問:“十世可知也?”子曰:“殷因於(yu) 夏禮,所損益可知也;周因於(yu) 殷禮,所損益可知也;其或繼周者,雖百世可知也。”(《為(wei) 政》)

 

這裏,孔子明確指出:夏、商、周三代的禮製是不同的;將來百代之間的禮製也將會(hui) 是不同的。所謂“損益”,就是在既有的社會(hui) 規範係統、道德體(ti) 係的基礎上,去掉一些舊的規範(損),增添一些新的規範(益);其結果就是形成了一套新的社會(hui) 規範係統、道德體(ti) 係。這就是孔子對“禮”(社會(hui) 規範)、“德”(道德體(ti) 係)的解構。顯然,在孔子心目中,沒有任何社會(hui) 規範、社會(hui) 製度、道德體(ti) 係具有永恒的存在價(jia) 值。

 

問題在於(yu) :“禮”“德”為(wei) 什麽(me) 要變革?那是因為(wei) :社會(hui) 規範的本源乃是生活,即社會(hui) 共同體(ti) 的基本生活方式。不同時代的生活方式,要求不同的社會(hui) 規範、道德體(ti) 係,諸如:王權社會(hui) (夏商西周)宗族生活方式的宗族主義(yi) 倫(lun) 理;皇權社會(hui) (自秦至清)家族生活方式的家族主義(yi) 倫(lun) 理;現代社會(hui) 的市民生活方式的公民倫(lun) 理。正是由於(yu) 主張對不同時代之“禮”進行“損益”變革,孔子才成為(wei) “聖之時者”(《孟子·萬(wan) 章下》),即是特別具有時代精神的聖人。

 

如今有一種普遍的看法,認為(wei) 今天是“道德淪喪(sang) ”。所謂“淪喪(sang) ”的意思是:我們(men) 曾經有一套很好的道德,而現在喪(sang) 失了。於(yu) 是,一些人主張恢複傳(chuan) 統道德,乃至於(yu) 主張恢複“三綱”——君為(wei) 臣綱,父為(wei) 子綱、夫為(wei) 妻綱的道德規範。這不僅(jin) 是極為(wei) 危險的傾(qing) 向,而且也是根本就不懂得孔子的道德哲學原理的表現。我們(men) 現在麵臨(lin) 的問題,不是既有的道德體(ti) 係“淪喪(sang) ”了,因為(wei) 這種“淪喪(sang) ”不僅(jin) 不可抗拒,而且理所當然;而是舊的前現代的道德體(ti) 係被解構以後,新的現代性的道德體(ti) 係尚未建構起來。我們(men) 真正淪喪(sang) 了的不是“德”,而是“道”。這就是今天的中國人在國際上形象糟糕的原因所在。

 

四、道德的還原與(yu) 重建

 

那麽(me) ,社會(hui) 規範及其製度怎樣變革?道德體(ti) 係被解構以後,怎樣還原和重建?

 

(一)道德體(ti) 係變革的價(jia) 值原則:正義(yi)

 

從(cong) 孔子開始,儒家提出了一套倫(lun) 理學原理,其核心是“義(yi) →禮”理論結構,即“正義(yi) 原則→社會(hui) 規範及其製度”的結構,也就是孔子明確指出的“義(yi) 以為(wei) 質,禮以行之”(《衛靈公》)。[17] 因此,道德的根據是“義(yi) ”,即社會(hui) 正義(yi) 論中的正義(yi) 原則。麵對舊時代的“禮壞樂(le) 崩”,需要新時代的“製禮作樂(le) ”;這種“製作”的價(jia) 值尺度,就是正義(yi) 原則。

 

孔子曾經表示:“德之不修,學之不講,聞義(yi) 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憂也。”(《述而》)這裏有兩(liang) 點很值得注意:

 

(1)“德”需要“修”,即道德乃是由“修”而“得”來的。這也就是上文講過的“德行”在生活實踐中養(yang) 成。此即道德的“還原”(reduction)。生活方式的時代轉換,意味著社會(hui) 規範係統、道德體(ti) 係需要進行時代轉換。

 

(2)“修德”意味著在“講學”中“聞義(yi) ”“徙義(yi) ”,從(cong) 而“改善”。改善什麽(me) ?改善道德境界;而為(wei) 此則首先必須改善社會(hui) 規範及其製度。如何改善?不是認同既有的“禮”即社會(hui) 規範本身,而是堅持“禮”背後的“義(yi) ”,即正義(yi) 原則。所以,孔子說:“徙義(yi) ,崇德也。”(《顏淵》)這正是儒家倫(lun) 理學的“義(yi) →禮”理論結構的體(ti) 現。

 

這裏所說的“崇德”之“德”,顯然不是通常的道德概念,而是上文談到的孔子提出的“至德”。“崇德”並非“崇尚道德”,而是崇尚“道義(yi) ”、從(cong) 而“徙義(yi) ”。所謂“崇德”也叫“尚德”:

 

南宮適問於(yu) 孔子曰:“羿善射,奡蕩舟,俱不得其死然;禹稷躬稼,而有天下。”夫子不答。南宮適出。子曰:“君子哉若人!尚德哉若人!”(《憲問》)

 

孔子之所以讚揚南宮適“尚德”,正如何晏注、邢昺疏正確地指出的:這是“賤不義(yi) 而貴有德”。疏雲(yun) :“賤奡、羿之不義(yi) ,貴禹、稷之有德。”顯然,在孔子心目中,“尚德”並非崇尚“禮”——既有的社會(hui) 規範,而是崇尚“義(yi) ”——正義(yi) 原則。

 

根據孔子的倫(lun) 理學——正義(yi) 論的原理,社會(hui) 規範係統、道德體(ti) 係的變革,其價(jia) 值根據是正義(yi) 原則,包括以下兩(liang) 條原則:

 

(1)適宜性原則。為(wei) 什麽(me) 社會(hui) 規範及其製度、道德體(ti) 係需要變革?是因為(wei) 既有的舊的社會(hui) 規範及其製度、舊的道德體(ti) 係已經不適合於(yu) 當下的基本生活方式,例如君主專(zhuan) 製時代的道德體(ti) 係已經不適合於(yu) 現代的基本生活方式;社會(hui) 基本生活方式發生了轉換,“禮”“德”就需要通過“損益”來加以變革。舉(ju) 個(ge) 簡單的例子:陌生男女見麵握手,這在“男女授授不親(qin) ”(《孟子·離婁上》)的時代是很不道德的行為(wei) ,然而今天誰會(hui) 認為(wei) 它不道德?

 

(2)正當性原則。在孔子、儒家的思想中,社會(hui) 規範係統、道德體(ti) 係的變更,必須出於(yu) 仁愛情感的動機;否則,其變更就是不正當的。這其實也就是儒家“仁→義(yi) ”的觀念結構。所以:

 

(二)道德體(ti) 係變革的根本精神:仁愛

 

儒家倫(lun) 理學的核心原理不僅(jin) 是“義(yi) →禮”,而是“仁→義(yi) →禮”,其根本精神就是仁愛。《孟子》開宗明義(yi) 就講“仁義(yi) 而已”(《梁惠王上》),其實,更透徹地講,可謂“仁而已”,正如程顥所說:“義(yi) 禮智信皆仁也。”(《識仁篇》)[18] 這就是說,儒家倫(lun) 理的根本精神就是仁愛。

 

關(guan) 於(yu) 仁愛與(yu) “德”的關(guan) 係,據《論語》載:“或曰:‘以德報怨,何如?’子曰:‘何以報德?以直報怨,以德報德。’”(《憲問》)孔子這番議論,根本上乃是對仁愛精神的揭示。何晏注:“德,恩惠之德。”邢昺疏:“以恩德報德也。”所謂“恩”“恩惠”,即是仁愛,故有“恩愛”“惠愛”之說。正如《說文解字》的解釋:“恩:惠也”(心部);“惠:仁也”(叀部)。孔子的意思:不論對於(yu) 怨、還是對於(yu) 德,皆報之以仁愛。

 

但這裏有兩(liang) 點需要注意:

 

(1)孔子所說的“以德報德”,何晏所說的“恩惠之德”,邢昺所說的“恩德”,都不是說的道德,因為(wei) :道德是對社會(hui) 規範、即“禮”的認同;而根據“仁→義(yi) →禮”的結構,仁愛並不屬於(yu) “禮”的範疇,而是比“禮”、甚至比“義(yi) ”更為(wei) 根本的精神。顯然,孔子“以德報德”之所謂“德”,乃是上文談過的“至德”,而非道德概念。

 

(2)關(guan) 於(yu) “仁愛”觀念,存在著一種嚴(yan) 重的誤解,以為(wei) 儒家的仁愛基於(yu) 血親(qin) 倫(lun) 理,以親(qin) 疏關(guan) 係為(wei) 轉移,主張“愛有差等”,反對“愛無差等”(《孟子·滕文公上》)。誠然,儒家承認這樣的差等之愛,如孟子講:“君子之於(yu) 物也,愛之而弗仁;於(yu) 民也,仁之而弗親(qin) 。親(qin) 親(qin) 而仁民,仁民而愛物。”(《盡心上》)但是,儒家所說的仁愛不僅(jin) 有“差等之愛”的一麵,更有“一體(ti) 之仁”、一視同仁的一麵。不僅(jin) 如此,在倫(lun) 理學上,儒家認為(wei) ,社會(hui) 規範建構的根本精神並非差等之愛,而是一體(ti) 之仁,這就是儒家正義(yi) 論中的正當性原則的基本內(nei) 涵。為(wei) 此,孔子明確指出:“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雍也》);“己所不欲,勿施於(yu) 人”(《顏淵》)。這種一視同仁的仁愛觀念,其實就是“博愛”;但並不是西語漢譯的“博愛”(fraternity)(應當譯作“兄弟情誼”),而是儒家的“博愛”(應當譯作“universal love”),即韓愈所說的“博愛之謂仁”(《原道》)。

 

(三)原教旨的道德觀:鄉(xiang) 原

 

以上討論表明,在孔子心目中,顯然有兩(liang) 種不同意義(yi) 的“德”(acquirement):一種是上文所說的現代漢語的“道德”(morality),即是對既有的社會(hui) 規範的認同與(yu) 遵行,並不追問道德規範背後的正義(yi) 原理之“道”,可謂“無道之德”(the acquirement without Tao);另一種則是孔子所說的“崇德”“尚德”之“德”,要追問既有道德背後之“道”,即追溯到“仁→義(yi) →禮”的原理,可謂“有道之德”(the acquirement with Tao),這就是上文談到的比一般道德甚至“大德”更高的“至德”。

 

因此,在孔子看來,有德並不意味著就是君子,因為(wei) :不僅(jin) 君子有其“德”,小人亦有其“德”。他說:“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風,必偃。”(《顏淵》)試想:假如既有的社會(hui) 規範及其製度本身就是不正義(yi) 的,或者曾經是正義(yi) 的、而現在不再正義(yi) 了,而人們(men) 卻還認同而遵行,那麽(me) ,這不正是“小人之德”、“無道之德”嗎?

 

小人之德、無道之德的一種表現,就是孔子所說的“鄉(xiang) 原”。他說:“鄉(xiang) 原,德之賊也!”(《陽貨》)那麽(me) ,何為(wei) “鄉(xiang) 原”?孟子曾有明確的解釋:

 

同乎流俗,合乎汙世;居之似忠信,行之似廉潔;眾(zhong) 皆悅之;自以為(wei) 是,而不可與(yu) 入堯舜之道,故曰“德之賊”也。孔子曰:“……惡鄉(xiang) 原,恐其亂(luan) 德也。”君子反經而已矣。經正,則庶民興(xing) ;庶民興(xing) ,斯無邪慝矣。(《盡心下》)

 

所謂“流俗”“汙世”,當然是指的汙濁的社會(hui) 現實,包括不正義(yi) 的社會(hui) 規範和製度。一個(ge) 人在這種世道裏居然表現出“忠信”,這並不是有德的表現,倒恰恰是“德之賊”,即是在“亂(luan) 德”,是對道義(yi) 的背叛。事實上,這正是以“理”殺人、以“道德”殺人的本質。所以,不難發現:“真道學”往往比“偽(wei) 道學”更可怕。

 

真正有德之人,該做的事情乃是“反經”。所謂“反經”,就是返回比道德規範、社會(hui) 規範(禮)更優(you) 先的仁愛精神、正義(yi) 原則(義(yi) ),以便重建社會(hui) 規範及其製度,改造社會(hui) 。[19] 這種“反經”就是“反本”。例如,孟子曾說:

 

王欲行之,則盍反其本矣:五畝(mu) 之宅,樹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雞豚狗彘之畜,無失其時,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畝(mu) 之田,勿奪其時,數口之家可以無饑矣;謹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義(yi) ,頒白者不負戴於(yu) 道路矣。(《梁惠王上》)

 

 

一言以蔽之,這個(ge) “本”就是能夠“製民之產(chan) ”的“仁政”(同上)。按照儒家道德哲學原理,所謂“德治”絕非用道德說教來統治人民,而是以“至德”來治理國家,即孟子所說的“反經”與(yu) “反本”。

 

總而言之,儒家道德哲學是要回答“道德何以可能”的問題,其原理是:根據一視同仁的仁愛精神,按照正當性、適宜性的正義(yi) 原則,順應時代的基本生活方式,選擇或建構新的社會(hui) 規範和製度,從(cong) 而建立新的道德體(ti) 係。顯而易見,我們(men) 今天所麵臨(lin) 的時代課題是:建構新的、現代性的社會(hui) 規範及其製度,從(cong) 而建立新的、現代性的道德體(ti) 係。

 

【參考文獻】

 

[①] 戴震:《與(yu) 某書(shu) 》,見戴震《孟子字義(yi) 疏證》,中華書(shu) 局1982年版。

 

[②] 牟宗三:《心體(ti) 與(yu) 性體(ti) 》,引自《道德理想主義(yi) 的重建——牟宗三新儒學論著輯要》,鄭家棟編,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1992年版第229頁。

 

[③] 韓愈:《原道》,見《韓昌黎文集校注》,馬其昶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

 

[④]《老子》:王弼本,《王弼集校釋》,樓宇烈校釋,中華書(shu) 局1980年版。

 

[⑤]《荀子》:王先謙《荀子集解》,《新編諸子集成》本,中華書(shu) 局1988年版。

 

[⑥] 黃玉順:《荀子的社會(hui) 正義(yi) 理論》,《社會(hui) 科學研究》2012年第3期;《中國社會(hui) 科學文摘》2012年第8期轉載。

 

[⑦]《莊子》:王先謙《莊子集解》,《諸子集成》本,中華書(shu) 局1957年版。

 

[⑧]《論語》:《十三經注疏·論語注疏》,中華書(shu) 局1980年影印本。

 

[⑨]《禮記》:《十三經注疏·禮記正義(yi) 》,中華書(shu) 局1980年影印本。

 

[⑩]《尚書(shu) 》:《十三經注疏·尚書(shu) 正義(yi) 》,中華書(shu) 局1980年影印本。

 

[11] 王夫之:《尚書(shu) 引義(yi) 》,中華書(shu) 局1976年版。

 

[12]《孟子》:《十三經注疏·孟子注疏》,中華書(shu) 局1980年影印本。

 

[13] 許慎:《說文解字》(大徐本),[宋]徐鉉等校定,中華書(shu) 局1963年版。

 

[14] 參見Bussmann、Yule:《預設的概念》,黃玉順譯,收入《儒教問題研究》,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

 

[15] 朱熹:《周易本義(yi) ·乾文言傳(chuan) 》,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

 

[16] 參見黃玉順:《孔子的正義(yi) 論》,《中國社科院研究生院學報》2010年第2期。

 

[17] 黃玉順:《中國正義(yi) 論的形成——周孔孟荀的製度倫(lun) 理學傳(chuan) 統》,東(dong) 方出版社2015年版。

 

[18] 程顥:《識仁篇》,見《二程集》,中華書(shu) 局1981年版。

 

[19] 參見黃玉順:《中國正義(yi) 論的形成——周孔孟荀的製度倫(lun) 理學傳(chuan) 統》,東(dong) 方出版社2015年版,第六章第一節,“二、‘權’對‘經’的優(you) 先性”,第266-268頁。

 

責任編輯:葛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