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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東海作者簡介:餘(yu) 東(dong) 海,本名餘(yu) 樟法,男,屬龍,西元一九六四年生,原籍浙江麗(li) 水,現居廣西南寧。自號東(dong) 海老人,曾用筆名蕭瑤,網名“東(dong) 海一梟”等。著有《大良知學》《儒家文化實踐史(先秦部分)》《儒家大智慧》《論語點睛》《春秋精神》《四書(shu) 要義(yi) 》《大人啟蒙讀本》《儒家法眼》等。 |
“二十四孝”批判
作者:餘(yu) 東(dong) 海
來源:作者授權伟德线上平台發表
時間:孔子二五六六年歲次乙未十二月初三日癸巳
耶穌2016年1月12日
【1】“二十四孝”有正常也有反常,非儒書(shu) 也。其故事來源,有劉向的《孝子傳(chuan) 》,有古代神怪小說,還有佛教故事改編。如郭巨埋兒(er) 、臥冰求鯉出自幹寶的《搜神記》,前者反常情,後者反常識,都違反儒家精神;鹿乳奉親(qin) 故事史籍沒有記載,《佛說睒子經》《六度集經》則有,主人公不同而已。
【2】“埋兒(er) 奉母”的故事最邪。因擔心三歲之子“分母之食”,居然要殺子,違常情,悖倫(lun) 理,反孝道,莫此為(wei) 甚。他們(men) 沒想到,母親(qin) 得知孫子被埋,會(hui) 傷(shang) 心死。俗話說虎毒不食子,孟子言“無後為(wei) 大”。縱然母親(qin) 不傷(shang) 心,奈列祖列宗何?奈天理人倫(lun) 何?殺子比一般殺人更違天悖理。
【3】儒家不戒殺,義(yi) 刑義(yi) 殺義(yi) 戰都離不開殺戮,但絕不允許殺害無辜。這是儒家厲禁,沒有任何通融餘(yu) 地。孟子荀子都說:殺一無辜而得天下不為(wei) 也。三歲之子何辜,郭巨欲殺,喪(sang) 心病狂,雖未殺成,其心可誅。郭巨埋兒(er) 的故事誤導世人匪淺,且為(wei) 反儒派提供了最好的彈藥,故必須端本正源。
【4】戲彩娛親(qin) ,恣蚊飽血,有違常情,都不著調;孝感動天,刻木事親(qin) ,哭竹生筍,湧泉躍鯉,更不靠譜,怪力亂(luan) 神,子不語也,無儒家範,有宗教味。蓋現行版本的二十四孝,是元朝郭居敬對曆代流傳(chuan) 的二十四孝增刪而成,二十四孝最早版本是出自五代的佛教變文《二十四孝押座文》。
【5】孝感動天,沒錯,感動禽獸(shou) 感天動地都完全可能。但說感來“象耕鳥耘”,則無經典史籍依據,也顯然非事實。除非人力驅使,象鳥縱然感動,不能為(wei) 人耕耘。又如哭竹生筍、刻木事親(qin) 故事中的神跡記載,若是宗教,自然可以,非儒家所宜也。
【6】破冰驅蚊,辦法種種,臥冰求鯉,恣蚊飽血,用身體(ti) 的熱量去融冰和喂蚊,最不可行,既違反常識,也違反聖訓,如此行孝,實為(wei) 不孝。《孝經》雲(yun) :“身體(ti) 發膚,受之父母,不可毀傷(shang) ,孝之始也。”臥冰恣蚊,行為(wei) 愚蠢,自傷(shang) 其身,無益於(yu) 事,不足為(wei) 訓也。
【7】或說:“事實是一回事,理念是一回事;是否合乎常情是一回事,能否表達價(jia) 值是一回事。”雲(yun) 雲(yun) ,此言大謬。儒家是中道、常道,理念價(jia) 值,貴在中正,必須中正,不允許反常。同時特別尊重事實,不許虛構,不語怪力亂(luan) 神。若非事實或有乖常情,即使“表達的理念和價(jia) 值可取”,吾儒不取也。
【8】或以易經“神道設教”說為(wei) “二十四孝”中的宗教性神跡辯護,這是對易經之言的誤讀。“神道” 的神不是指神祗,而是形容天道四時運行從(cong) 無差錯。神道設教,意謂以天道教化天下。馬一浮說:“易言神道者,皆指用也。如言顯道神德行,謂其道至神耳。豈有聖人而假托鬼神之事以罔民哉?”
【9】天人感應、因果報應及心轉物,都是正理。天人不二自有感應,因果不昧自有報應;心物不二,人之智慧和潛能無限,心能轉物,理所當然。但轉物、報應和感應都有一定規律在。天人感應說又稱災異說,《春秋》記載了大量災異之事。然災異現象有其自然性和合理性,與(yu) 宗教神跡大不同。
【10】世愈亂(luan) 災異愈多,這就是天人感應。隻不過災異與(yu) 人事的對應聯係,未必如董仲舒“聯想”的那樣刻板。如定元年冬十月《春秋》書(shu) 曰“隕霜殺菽”。董氏說:“菽,草之強者。天戒若曰加誅於(yu) 強臣。言菽,以微見季氏之罰也。”說這個(ge) 現象是上天提醒定公應該及早誅殺季氏。其然,豈其然乎。
【11】子不語怪力亂(luan) 神,意謂聖人語常不語怪,語德不語力,語治不語亂(luan) ,語人不語神。《春秋經》所書(shu) 災異一百二十二,如日食三十六,隕石一,不雨七,無冰三,大雨震電一,雨雪三,大雪雷三,地震五,山崩二,大水九,大旱二,饑二,無麥苗一…諸如此類,沒有任何怪力亂(luan) 神。
【二十四孝12】〔日〕福澤諭吉在《勸學篇》中對“二十四孝”提出嚴(yan) 厲批判。他說:從(cong) 古以來,在中國和日本,勸人行孝的故事很多,以“二十四孝”為(wei) 最著名,這類書(shu) 籍,不勝枚舉(ju) 。但其中十之八九,是勸人做世間難以作到的事情,或者敘述得愚昧可笑,甚至是把違背道理的事情譽為(wei) 孝行。”
【二十四孝13】“比如在嚴(yan) 寒中,裸體(ti) 臥在冰上,等待融解,這是人們(men) 所不能做到的;又如在夏天的夜裏,把酒灑在自己的身體(ti) 上,以飽蚊蚋,免得蚊子再去咬他父母的身體(ti) 。如將沽酒的代價(jia) 來置備蚊帳,豈不更為(wei) 明智?”
【二十四孝14】“再如不從(cong) 事可以奉養(yang) 父母的勞動,到了無法可施時,卻將毫無罪過的赤子挖洞活埋,象這樣的人直當認為(wei) 是魔鬼、蛇蠍,其傷(shang) 害天理人情,達於(yu) 極點。前引“不孝有三”之論中既認為(wei) 不生子是大不孝,現在卻又將生下的兒(er) 子挖洞活埋以絕其後,究竟怎樣做才算是孝行,這豈非前後矛盾的讕言?”2014-1-1餘(yu) 東(dong) 海
責任編輯:葛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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