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斌】儒家內核:理神論、自然法與保守主義

欄目:思想探索
發布時間:2015-10-10 10:3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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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內(nei) 核:理神論、自然法與(yu) 保守主義(yi)

作者:陳斌(南方周末評論員)

來源:南方周末

時間:孔子二五六六年歲次乙未年八月廿六日丁巳

            耶穌2015年10月8日


    

 

 

(朱宇宙/圖)



誰都可以努力成為(wei) 君子,由於(yu) 知識、能力與(yu) 德行出眾(zhong) ,君子對周圍的人就有影響力,成為(wei) 自發權威。這樣的君子,是自發秩序的社會(hui) 凝結核。宋代的理學家,創鄉(xiang) 約、興(xing) 義(yi) 倉(cang) 、辦學校,實踐社會(hui) 自治,造福一方,減少了對政府的需求。經濟自由與(yu) 社會(hui) 自治合起來,導向小政府主義(yi) 。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經濟自由的擴展及物質生活的提高,國人精神生活日益豐(feng) 富,有兩(liang) 大趨勢:一更世界了,鼠標一點,即可欣賞最流行的歐美音樂(le) ,或跟進最新播出的美劇;二更傳(chuan) 統了,儒家及傳(chuan) 統文化正在複興(xing) ,國人正在接續被中斷的模因(Meme)。

 

儒家是中國傳(chuan) 統的主體(ti) ,從(cong) 孔子算起,這是一個(ge) 2500年曆史的大傳(chuan) 統。肇始於(yu) 1915年的新文化運動,要“打倒孔家店”、反傳(chuan) 統,這是一個(ge) 100年的小傳(chuan) 統。在服膺小傳(chuan) 統的自由派看來,儒家複興(xing) 是開曆史倒車。但一個(ge) 數千年的連續文明,在時間的披沙揀金之下,留存下來的內(nei) 核必定是靠譜的。這就是服膺大傳(chuan) 統的基本理由。

 

不過,次生的新儒家,有把儒家樹為(wei) 儒教的,有把儒家等同於(yu) 社民黨(dang) 的。這些闡釋沒有抓住儒家學說的主流與(yu) 內(nei) 核:基於(yu) 理神論與(yu) 自然法的保守主義(yi) (經濟自由主義(yi) +社會(hui) 保守主義(yi) )。

 

孔子是“述而不作”的,服膺周文明,“鬱鬱乎文哉,吾從(cong) 周”。儒家堅信文明與(yu) 野蠻之間不可調和,孔子說:“夷狄之有君,不如諸夏之亡也”。文明對野蠻要保持進攻的態勢,拒斥文化相對主義(yi) ,孟子說:“吾聞用夏變夷者,未聞變於(yu) 夷者也”。這是一種非常強悍的保守主義(yi) 。

 

理神論與(yu) 世俗主義(yi)

 

某些人對儒家的一個(ge) 批判是:“子不語怪力亂(luan) 神”,由此儒家拒斥了一個(ge) 彼岸世界。在這些人看來,一神論最高級。從(cong) 曆史發生序列看,確是萬(wan) 物有靈論→多神論→一神論。但這隻是人格神階段,神像人一樣思想、說話與(yu) 行事。在人格神論之後,有理神論。

 

古希臘宗教處在多神論向一神論過渡階段,主神宙斯有父母、妻子與(yu) 子女,會(hui) 搞婚外戀,有人的七情六欲。古希臘哲人詰問:這樣的神哪像最高的存在?柏拉圖提出永恒不變的“理念世界”,亞(ya) 裏士多德提出“不動的第一推動者”,佛教有“法身”之說,這些都是“理神”。

 

“理神”,一可解為(wei) “理之神”,即儒家的“義(yi) 理之天”,是非人格化的存在;二可解為(wei) “以理識神”,神作為(wei) 一種最完美、永恒的存在,是可以被人的理性認識的。佛家證法身,儒家成賢成聖,即是此意。可見,儒家的基本世界觀是理神論,在段位上要高於(yu) 人格神論。

 

理神論通往世俗主義(yi) 、理性主義(yi) 。傳(chuan) 統有儒家,是中國之大幸。中國曆史上沒有殺人盈野、血流成河的宗教戰爭(zheng) ,沒有宗教惡鬥撕裂社會(hui) 的暗黑曆史,領先同時期的歐洲太多。

 

猶太人在歐洲一直飽受迫害,這反而塑造了其對猶太教的強烈認同。有一支猶太人到了開封,起初也信奉“一賜樂(le) 業(ye) (以色列)教”。但中國沒有宗教迫害,想科舉(ju) 可以,想置業(ye) 也可以,他們(men) 慢慢融合了。除了長著一張猶太人的臉之外,在思想行為(wei) 上與(yu) 中國人無異。這就是儒家世俗主義(yi) 主流文明的強大同化力量。

 

在美國,保守派篤信宗教,那是因為(wei) 其傳(chuan) 統與(yu) 宗教彼此糾纏,並不能據此認定篤信宗教才是保守主義(yi) 。在中國,大傳(chuan) 統是儒家的世俗主義(yi) ,這構成了傳(chuan) 統習(xi) 俗的大前提,“把儒家變成儒教或引入外來宗教才算保守主義(yi) ”是謬論。

 

義(yi) 與(yu) 權利

另一個(ge) 批評是儒家沒有“權利”概念。權利本質上是對行為(wei) 正當性的界定。權利即正當(Right)。儒家不可能忘記追問:什麽(me) 樣的行為(wei) 是正當的/不正當的?對這個(ge) 問題的唯一最優(you) 解是自然法/自然權利。儒家講的天理/天道就是自然法,“有道”就是合乎自然法的治理。


在孟子看來,羞惡之心(義(yi) )與(yu) 是非之心(智)均“非由外鑠我也,我固有之也”。前者指區分善惡的正義(yi) 感,後者指鑒別是非的道德判斷力。《中庸》說:義(yi) 者,宜也。《說文》段玉裁注:義(yi) 之本訓謂禮容各得其宜。無獨有偶,柏拉圖把正義(yi) 定義(yi) 為(wei) “給每個(ge) 人其所應得”或“各得其所”。合乎義(yi) 就是權利。拉丁文jus兼有正義(yi) 、權利與(yu) 法多個(ge) 意義(yi) 。


以德報德、以直報怨是ESS


自然法/自然權利的本質,是自然選擇或進化博弈優(you) 勝出來的ESS(Evolutionarily Stable Strategy, 進化穩定策略)。ESS是一個(ge) 種群/社會(hui) 的大部分成員所采取的策略,這種策略優(you) 於(yu) 任何其他策略,因而具有穩定性。


孔子說: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死亡貧苦,人之大惡存焉。是說生存與(yu) 繁衍(保存與(yu) 傳(chuan) 播自己的基因)是寫(xie) 入基因的本能。道金斯有“自私的基因”之說。為(wei) 此,人必須獲取生存資源。方式有二:一是通過掌握生產(chan) 要素,先占、生產(chan) 與(yu) 交易,二是通過掌握破壞要素,掠奪、寄生。


一個(ge) 社會(hui) ,有生產(chan) 者,有掠奪者、寄生者。對於(yu) 掠奪行為(wei) ,生產(chan) 者有兩(liang) 種應對策略:和平主義(yi) 與(yu) 防衛。


一個(ge) 社會(hui) 所有生產(chan) 者都奉行和平主義(yi) 似乎很好,但此時掠奪、寄生有利可圖,隨著掠奪者越來越多,和平主義(yi) 者生存優(you) 勢越來越少。可見,生產(chan) 者和平主義(yi) 不具有穩定性,不是ESS。但掠奪者數量達到一個(ge) 臨(lin) 界點,掠奪速率超過生產(chan) 速率,整個(ge) 社會(hui) 都會(hui) 滅亡。所以,掠奪、寄生策略就社會(hui) 存續之目的而言,也不是ESS。


再看生產(chan) 者防衛策略,別人不掠奪你,你也不掠奪別人,由此催生更多的信任與(yu) 合作,這就形成了對信任與(yu) 合作的正反饋;別人掠奪你,你防衛與(yu) 報複,這就形成了對掠奪的負反饋,抑製了掠奪。相比和平主義(yi) ,防衛與(yu) 報複能夠壓製掠奪;相比掠奪,生產(chan) 有利於(yu) 社會(hui) 存續。因此,這個(ge) 策略是由於(yu) 其他策略,會(hui) 被社會(hui) 大多數成員所采用,是ESS。


生產(chan) 者防衛策略就是孔子說的“以德報德,以直報怨”。《論語·憲問》:或曰:以德報怨,何如?子曰:何以報德?以直報怨,以德報德。孔子直覺地意識到這是自然選擇出來的ESS。以德報怨是道家觀點,《老子》說:報怨以德。


仁道與(yu) 恕道


孔子提出仁道(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和恕道(己所不欲,勿施於(yu) 人)極高明。一是與(yu) “以德報德,以直報怨”無縫對接:仁道是說你主動發出善意,如果對方回以善意,那就適用“以德報德”,如果對方回以惡意,那就適用“以直報怨”;恕道是說你不能主動發出惡意。二是確立了檢驗自然權利的普遍法則,這等同於(yu) 康德的實踐理性普遍法則:“這樣行動,你意誌的準則始終能夠用作普遍立法的原則”。


自然權利包括:自我所有權,無主物先占先得,有主物自願交易,不掠奪別人的生存資源,如果別人掠奪你就防衛與(yu) 報複。這些規則均可以接受仁道恕道標準的檢驗。


你不想被人奴役,不想別人無償(chang) 占用你的勞動成果,那推己及人,你也別想奴役別人、無償(chang) 占用別人的勞動成果,這就確立了自我所有權。要是掠奪、寄生或要別人埋單的福利,就通不過恕道的檢驗,因而不是自然權利。


可見,有兩(liang) 種檢驗自然權利的標準。ESS標準適用於(yu) 一個(ge) 社會(hui) ,仁道恕道適用於(yu) 人與(yu) 人之間。這兩(liang) 者不僅(jin) 相互印證,而且有同構性。社會(hui) 是人與(yu) 人之間關(guan) 係的總和。仁道恕道從(cong) 中抽取任意兩(liang) 個(ge) 人來檢驗,既然對人際關(guan) 係的抽樣是任意的、隨機的,則已經遍曆了所有的人際關(guan) 係即整個(ge) 社會(hui) 。在這個(ge) 意義(yi) 上,仁道恕道與(yu) ESS標準是同構的。


經濟自由主義(yi)


總之,以德報德、以直報怨的ESS與(yu) 仁道恕道劃定了自然權利或曰行為(wei) 正當性的界限:你擁有自己的身體(ti) 及內(nei) 蘊的體(ti) 力腦力(√),擁有自己體(ti) 力腦力產(chan) 出的勞動成果(√),無主物先占(√),有主物自由交易(√),對掠奪行為(wei) 實施防衛與(yu) 報複(√),掠奪(×)。儒家尊重這些規則,通向經濟自由主義(yi) 。


先占。《禮記·月令·仲冬之月》:是月也,農(nong) 有不收藏積聚者,馬牛畜獸(shou) 有放佚者,取之不詰。《周禮·秋官》:凡得獲貨賄、人民、六畜者,委於(yu) 朝,告於(yu) 士,旬而舉(ju) 之,大者公之,小者庶民私之。儒家典籍承認一定條件下的先占。


這條規則在後來法律中越來越精細合理。《唐律疏議》:諸山野之物,已加功力割伐積聚,而輒取者,各以盜論;凡人於(yu) 他人地內(nei) 得宿藏物者,依令合與(yu) 地主中分。對無主地與(yu) 有主地上的無主物分別適用與(yu) 發現者先占50%。


儒家認為(wei) 獲得財富要遵循自然法。孔子說:“富而可求也,雖執鞭之士,吾亦為(wei) 之。”如果能發財,那開專(zhuan) 車也願意。“不義(yi) 而富且貴,於(yu) 我如浮雲(yun) 。”“富與(yu) 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貧與(yu) 賤,是人之所惡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邦有道,貧且賤焉,恥也;邦無道,富且貴焉,恥也。”主張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通過先占、生產(chan) 與(yu) 交易而來的財物,符合自然法,構成私有產(chan) 權。孟子認為(wei) :民之為(wei) 道也,有恒產(chan) 者有恒心,無恒產(chan) 者無恒心。苟無恒心,放辟邪侈,無不為(wei) 已。認為(wei) 私產(chan) 是民眾(zhong) 有道德的充要條件。


儒家認為(wei) 國家要施行合乎自然法的治理,以先進的治理與(yu) 製度來吸引人民用腳向你投票,然後人力與(yu) 土地等資源結合,走向富裕與(yu) 繁榮。《大學》:道得眾(zhong) 則得國,失眾(zhong) 則失國,是故君子先慎乎德。有德此有人,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財,有財此有用。


儒家反對政府聚斂及與(yu) 民爭(zheng) 利。《大學》:(1)德者本也,財者末也。外本內(nei) 末,爭(zheng) 民施奪,是故財聚則民散,財散則民聚;(2)百乘之家,不畜聚斂之臣。與(yu) 其有聚斂之臣,寧有盜臣;(3)國不以利為(wei) 利,以義(yi) 為(wei) 利。孔子認為(wei) “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是惠而不費的。


《大學》提出了儒家版的“國富論”:生財有大道,生之者眾(zhong) ,食之者寡,為(wei) 之者疾,用之者舒,則財恒足矣。


一個(ge) 社會(hui) 如何才能富裕與(yu) 繁榮?一是取決(jue) 於(yu) 生產(chan) 者/納稅人與(yu) 食稅人的相對比例,“生之者眾(zhong) ,食之者寡”,食稅人(公職人員)占比越低,政府規模越小,社會(hui) 就越富裕,這是儒家的小政府主義(yi) 。


二是取決(jue) 於(yu) 投資/儲(chu) 蓄與(yu) 消費的相對比例。國家有道→民眾(zhong) 對未來會(hui) 有穩定樂(le) 觀的預期→折現率/利率低,未來商品的現值高→在消費的時際抉擇上,民眾(zhong) 調高未來消費(儲(chu) 蓄/投資)比例,壓低現在消費比例,“為(wei) 之者疾,用之者舒”,增加社會(hui) 資本存量,社會(hui) 越來越富裕。


一個(ge) 社會(hui) ,大家朝不保夕,有今天沒明天,折現率非常高,在物品生產(chan) 上就會(hui) 表現為(wei) :消費品的比例劇增,資本品的比例劇減;易耗消費品的比例劇增,耐用消費品的比例劇減。


社會(hui) 保守主義(yi) :男女居室,人之大倫(lun)


自然權利/自然法的出發點是沒有性別的個(ge) 人,但人有男女之別,通過兩(liang) 性繁殖實現基因綿延與(yu) 社會(hui) 存續。男女自由結合生育後代是自然權利的題中應有之義(yi) ,婚姻與(yu) 家庭製度也是自然法。孟子說:男女居室,人之大倫(lun) 也。


有趣的是,婚姻與(yu) 家庭主要滿足了女性的需求。如果女性不需要婚姻,那婚姻根本不會(hui) 存在。漢字“婚姻”部首均為(wei) “女”字,包含著深刻的智慧。


此話怎講?人是哺乳動物,女性有漫長的孕期與(yu) 哺乳期,在這段時間,由於(yu) 行動不便,女性取得生存資源的能力下降並且麵臨(lin) 安全保障問題。而且,由於(yu) 人類是社會(hui) 化生存,競爭(zheng) 優(you) 勢更多地體(ti) 現在認知能力與(yu) 人際互動能力上,從(cong) 哺乳期結束到性成熟之前有長達十幾年的幼兒(er) 期用於(yu) 習(xi) 得相關(guan) 的技能。


在男性競爭(zheng) 女性稀缺生殖資源的態勢下,那些生存能力強、有能力與(yu) 意願提供更多生存資源與(yu) 更好保護及願意與(yu) 女性共同撫養(yang) 教育後代的男性,將會(hui) 獲得女性的青睞。但男性有親(qin) 子不確定性,女性能確定孩子一定是自己的,男性就不能,所以女性得讓男性相信其所投資與(yu) 保護的孩子是己出。


這樣,一男一女婚姻製度應運而生:女性通過婚姻獲得了撫育後代的生存資源,男性通過婚姻降低了親(qin) 子不確定性。如果女性不需要男性的投資與(yu) 保護,婚姻有何必要?儒家婚姻有六個(ge) 步驟: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qin) 迎,本質是男方付出巨大代價(jia) 並以名譽為(wei) 抵押品向女方展示誠意。


由於(yu) 女性擇偶首要考量男方的生存資源,這就導致了有兒(er) 有女的家庭,會(hui) 較多地補貼兒(er) 子,以提高其兒(er) 子在婚姻市場上的競爭(zheng) 力,這就是“重男輕女”的由來。如果女性希望父母把資源在自己與(yu) 弟弟之間平均分配,但同時又希望上嫁經濟實力遠優(you) 於(yu) 己的男性,所有女性都這麽(me) 想,在整個(ge) 社會(hui) 層麵是加不起來的。


很多人誤以為(wei) 傳(chuan) 統中國是一夫多妻製,其實是一夫一妻多妾製,妾的法律地位相當於(yu) 財產(chan) ,而不是妻。至於(yu) 子女隨父姓,中國與(yu) 歐洲均有,是跨文化的習(xi) 俗,那是女性發給男性的勳章,可以降低男性的親(qin) 子不確定性、提高男性親(qin) 子投資積極性,對女性來說惠而不費。對女性貞潔的要求也同此。


儒家說“不孝有三,無後為(wei) 大”,是一種強大的生育文化。儒家強調“孝”,那是因為(wei) 家庭有養(yang) 老功能,“孝”作為(wei) 一種道德,是為(wei) 了降低家庭保障的製度成本,讓父母老有所養(yang) 。


儒家作為(wei) 保守主義(yi) 者,重視婚姻與(yu) 家庭,那是因為(wei) 家庭是一種基本的社會(hui) 凝結核。以家庭為(wei) 基礎,可以形成宗族。宗族作為(wei) 一種小共同體(ti) ,有製度,有內(nei) 部權威,有家族保險與(yu) 風險投資等金融功能,亦有主持公道、調節糾紛的司法功能,判決(jue) 的依據是社會(hui) 與(yu) 小共同體(ti) 的習(xi) 慣法。習(xi) 慣法的內(nei) 核是自然法。


自由派敵視宗族,認為(wei) 打破一些傳(chuan) 統束縛才是自由,殊不知小共同體(ti) 是社會(hui) 自組織,是自由的基本保障。打碎一切社會(hui) 凝結核,讓每個(ge) 人回到原子狀態,把整個(ge) 社會(hui) 格式化,隻會(hui) 走向法家式的極權主義(yi) 。


社會(hui) 保守主義(yi) :尊重等級、尊重權威


許多人對儒家的一大批評是儒家搞等級製度、違反平等原則。殊不知黑猩猩社會(hui) 就是等級社會(hui) ,人類也是從(cong) 封建等級社會(hui) 走過來的。但走出了封建社會(hui) ,並不意味著一切等級與(yu) 權威都消失了。再扁平化的公司管理,也有上下級,也有命令鏈。任何一個(ge) 組織要正常有效率運作,尊重等級、權威與(yu) 秩序是必不可少的,本質上是尊重規則的一種體(ti) 現。


儒家講求尊重等級、尊重權威,有兩(liang) 個(ge) 重要特點。其一,上下級之間是一種契約關(guan) 係。孔子說: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孟子主張,貴戚之卿,“君有大過則諫,反覆之而不聽,則易位”;異姓之卿,“君有過則諫,反覆之而不聽,則去”。


孟子說:君之視臣如手足;則臣視君如腹心;君之視臣如犬馬,則臣視君如國人;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讎。齊宣王問:臣弒其君,可乎?孟子答:“賊仁者謂之賊,賊義(yi) 者謂之殘,殘賊之人謂之一夫。聞誅一夫紂矣,未聞弒君也。”


儒家認為(wei) 尊重等級、尊重權威是符合自然法的,打破一些等級、權威、秩序與(yu) 邊界的“平權”與(yu) “進步”主張,是違反自然法的。孟子說:天下有道,小德役大德,小賢役大賢;天下無道,小役大,弱役強。


其二,儒家對“君子”概念進行了創造性轉化。君子的本義(yi) 是貴族、領主及有爵有位之人,儒家賦予君子新的含義(yi) :有知識有能力有德行的自發權威。《論語》凡11705字,“君子”出現了107次。每百字就有一個(ge) “君子”,可見孔子對“君子”有多看重。


君子的內(nei) 涵包括但不限於(yu) (1)有知識。子曰:君子博學於(yu) 文,約之以禮。(2)與(yu) 人為(wei) 善而有原則。子曰:君子和而不同。(3)做好本分。子曰:不在其位,不謀其政。曾子曰:君子思不出其位。(4)能力出眾(zhong) 。曾子曰: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裏之命,臨(lin) 大節而不可奪也。君子人與(yu) ?君子人也。(5)躬行仁道與(yu) 恕道。(6)爭(zheng) 之有道。子曰:“君子無所爭(zheng) ,必也射乎。揖讓而升,下而飲。其爭(zheng) 也君子。(7)要有美名。子曰:君子疾沒世而名不稱焉。(7)尊重權威。孔子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


《大學》闡釋了個(ge) 人追求事功的次序: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如果打破這個(ge) 序列,個(ge) 人事業(ye) 不成功,老婆孩子過得不幸福,卻大言炎炎要救國家救社會(hui) ,要為(wei) 世界和平而奮鬥,就是妄人,絕不是儒家倡導的君子。當然,妄人可能也是“理性”的,自己無一技之長,在商業(ye) 社會(hui) 被邊緣化,隻能寄希望於(yu) 在社會(hui) 大洗牌中贏得權力、金錢、美女與(yu) 名譽。


誰都可以努力成為(wei) 君子,但成為(wei) 君子的必定是少數精英,由於(yu) 知識、能力與(yu) 德行出眾(zhong) ,君子對周圍的人就有影響力,成為(wei) 自發權威。這樣的君子,是自發秩序的社會(hui) 凝結核。宋代的理學家,創鄉(xiang) 約、興(xing) 義(yi) 倉(cang) 、辦學校,實踐社會(hui) 自治,造福一方,減少了對政府的需求。經濟自由與(yu) 社會(hui) 自治合起來,導向小政府主義(yi) 。

 


責任編輯:梁金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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