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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飛龍作者簡介:田飛龍,男,西元一九八三年生,江蘇漣水人,北京大學法學博士。現任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副教授、全國港澳研究會(hui) 理事。著有《中國憲製轉型的政治憲法原理》《現代中國的法治之路》(合著)《香港政改觀察》《抗命歧途:香港修例與(yu) 兩(liang) 製激變》,譯有《聯邦製導論》《人的權利》《理性時代》(合譯)《分裂的法院》《憲法為(wei) 何重要》《盧梭立憲學文選》(編譯)等法政作品。 |
統一戰線、聯合政府與(yu) 抗戰政體(ti) 建構(現場版)
作者:田飛龍
來源:作者授權 伟德线上平台 發布
時間:孔子二五六六年歲次乙未七月廿四日乙酉
耶穌2015年9月6日
(本文係作者參加2015年8月22日弘道書(shu) 院“浴火重生:抗戰中的國家精神”學術研討會(hui) 的專(zhuan) 題發言,根據現場記錄整理而成。)
非常高興(xing) 參加弘道書(shu) 院今天這個(ge) 會(hui) ,我的發言主題是“統一戰線、聯合政府與(yu) 抗戰政體(ti) 建構”,側(ce) 重從(cong) 政治憲法學角度解釋國共兩(liang) 黨(dang) 在這一階段的建國競爭(zheng) 與(yu) 抗戰正義(yi) 問題。姚中秋教授在開幕導言中指出抗戰史宏大敘事中儒家的缺位,希望這個(ge) 會(hui) 對此有所補充和建構,而前一單元諸多發言人也確實在細致呈現抗戰時期典型知識分子的精神世界。這種以知識分子為(wei) 中心的抗戰精神史鉤沉甚至重構當然是有重要意義(yi) 的,但我認為(wei) 對政治精英的聚焦以及對政治史與(yu) 憲政史的重新解釋可能更加貼近“抗戰中的國家精神”這一主旨。當然,精神史的焦慮反映了一個(ge) 關(guan) 於(yu) 抗戰思考的焦點性問題,即在一場不對稱的現代侵略與(yu) 反侵略戰爭(zheng) 中,到底是什麽(me) 樣的精神元素在支撐中國人民的抗戰?抗戰中的國家精神或抗戰精神的基底是什麽(me) ?是民族主義(yi) ?儒家的大一統精神與(yu) 家國傳(chuan) 統?國民黨(dang) 的三民主義(yi) ?共產(chan) 黨(dang) 的新民主主義(yi) ?一元論的解釋必然偏頗,而合力論又可能顯得和稀泥。
研討至此,我們(men) 有一個(ge) 基本共享的問題意識:抗戰慘勝,建國慘敗,到底為(wei) 什麽(me) ?這裏的建國慘敗指的是戰後舊政協的失敗、內(nei) 戰的爆發及延續至今的兩(liang) 岸政治分裂,抗戰未能為(wei) 戰後民主建國奠定堅實根基。回望70年前那樣一次非常偉(wei) 大又非常令人惋惜的製憲建國機遇,我們(men) 可以看到其中的國家精神並沒有生成,製憲共識根基不牢,終於(yu) 破裂。我的發言試圖從(cong) 政治憲法學和憲政史的角度,更多是從(cong) 內(nei) 部國家建構和製憲的視角觀察抗戰八年對於(yu) 中國立憲建國的結構性或者樞紐性的影響。
我基本的結論是:抗戰八年是在抗戰之前已經存在的、以國共兩(liang) 黨(dang) 為(wei) 主要政治軍(jun) 事集團力量所進行的長程建國競爭(zheng) 的繼續,為(wei) 二者提供了客觀上更加公平或者更加具有曆史檢驗性的建國機會(hui) ,是國民黨(dang) 的訓政政體(ti) 與(yu) 共產(chan) 黨(dang) 的統戰政體(ti) 之間的博弈,結果是共產(chan) 黨(dang) 取得了政治、軍(jun) 事和文化上的相對優(you) 勢,奠定了其在戰後舊政協、解放戰爭(zheng) 、新政協的政治參與(yu) 和主導性根基。
八年之後,我們(men) 發現共產(chan) 黨(dang) 從(cong) 起點上的新四軍(jun) 、八路軍(jun) 總數不過四萬(wan) 、裝備很差、偏安西北的局促狀態發展成橫跨大江南北、人口過億(yi) 、軍(jun) 隊過百萬(wan) 、政治上有很強的戰後建國的理論儲(chu) 備包括毛澤東(dong) 的《聯合政府論》以及跟民主人士通過統戰管道建立的政治合作關(guan) 係的新興(xing) 政治。國民黨(dang) 同期的國家能力、黨(dang) 政軍(jun) 協同能力、敵後根據地的政權建構等反而處於(yu) 相對下降的狀態,從(cong) 而在戰後實力對比上盡管有大量美式裝備支撐,實際上仍是在走下坡路。我覺得共產(chan) 黨(dang) 抗戰前跟抗戰後八年的蛻變,原因上可能很複雜,但是你不能簡單地說是它鑽了空子,是曆史僥(jiao) 幸,而要客觀看待在抗戰條件下國共兩(liang) 黨(dang) 實際進行的建國競爭(zheng) 與(yu) 根據地政體(ti) 建構博弈。當然,共產(chan) 黨(dang) 在抗戰中肯定有著抗日和自我發展兩(liang) 個(ge) 麵向,二者是相互聯係,不可分割的,而共產(chan) 黨(dang) 自身似乎也始終存在這樣一個(ge) 內(nei) 部共識:隻有抗日才能求發展,隻有發展才能更好地抗日。當然,這裏還有一個(ge) 潛台詞,就是隻有真正發展了,才能應對戰時摩擦風險和戰後內(nei) 戰風險。從(cong) 一個(ge) 革命黨(dang) 的政治生存理性而言,這似乎又是頗可理解的。為(wei) 了更好地尋求政治發展,共產(chan) 黨(dang) 在抗戰時期亦適度擱置了前抗戰階段相對嚴(yan) 酷的教義(yi) 和敵我區分原則,以“抗戰正義(yi) ”為(wei) 戰時的政治指導原則,在根據進行了相對紮實的民主政權建設,比如三三製等,而且為(wei) 應對戰時輿論戰和戰後建國方案競爭(zheng) ,共產(chan) 黨(dang) 從(cong) 根據地建政經驗到理論論述上都較為(wei) 相對聚焦於(yu) 民族國家利益和民主憲政原則,形成了抗戰中獨具特色的、具有一定民主性質的抗戰政體(ti) ,與(yu) 同期國民黨(dang) 的訓政政體(ti) 形成鮮明對比,客觀上深遠影響到民心向背和戰後政治對決(jue) 之前途。可以說,沒有抗戰提供的建政經驗,所謂共產(chan) 黨(dang) 的黨(dang) 政軍(jun) 建設,所謂馬克思主義(yi) 中國化,可能一直是一種邊緣性政治現象。抗戰真正使共產(chan) 黨(dang) 從(cong) 中國政治的邊緣走向中心,這是中國現代史的重要轉折點。
在這裏,我試圖從(cong) 時間意識的角度定位8年抗戰史與(yu) 22年的國共建國競爭(zheng) 史的關(guan) 係,1927—1949年是嚴(yan) 格的國共競爭(zheng) 史。1927年之前,共產(chan) 黨(dang) 在政治上並沒有非常強烈的以黨(dang) 政軍(jun) 協同的方式與(yu) 國民黨(dang) 一爭(zheng) 天下之意誌,而是成功地被孫中山改造之後的國民黨(dang) 吸收到體(ti) 製之內(nei) ,進行所謂的國民大革命。國共兩(liang) 黨(dang) 分裂是以“四一二事件”作為(wei) 分界線。“四一二”意味著國民黨(dang) 從(cong) 原則上吸納、整合共產(chan) 黨(dang) 的民族性政黨(dang) 變成了一個(ge) 排斥共產(chan) 黨(dang) 及其他左翼力量的階級性政黨(dang) ,是政治整合上的一種倒退。兩(liang) 黨(dang) 從(cong) 此分道揚鑣,各樹旗幟,長程而全麵的內(nei) 戰和競爭(zheng) 由此展開。抗戰8年便鑲嵌在這一長達22年的國共競爭(zheng) 周期中。這種競爭(zheng) 不因抗戰而打斷,實際上以一種全新的方式更加激烈地開展著。中國現代史上存在兩(liang) 個(ge) 黨(dang) 國,其中國民黨(dang) 的這個(ge) 黨(dang) 國傳(chuan) 統或建國路線是非常清晰而穩定的,從(cong) 早期孫中山的《建國大綱》到1931年的《訓政約法》到1936年的“五五憲草”,再到1943年的《中國之命運》,軍(jun) 政為(wei) 背景與(yu) 支撐,訓政為(wei) 政治主調,國民黨(dang) 一黨(dang) 法統為(wei) 政權結構內(nei) 核,直到1947年憲法才在法律文本意義(yi) 上結束了訓政政體(ti) 。訓政以及訓政框架下國民黨(dang) 政治主導權是一以貫之的,而且非常坦率地寫(xie) 在《訓政約法》裏。我把國共兩(liang) 黨(dang) 抗戰時期的政治競爭(zheng) 概括為(wei) 訓政政體(ti) 與(yu) 統戰政體(ti) 的競爭(zheng) 。。
訓政政體(ti) 以國民黨(dang) 政治主導權作為(wei) 核心特征的。即便在戰後的舊政協談判中,本來是修改“五五憲草”,後來說製定新的“憲草原則”,其中《建國大綱》是否要被拋棄或終結是一個(ge) 很大的爭(zheng) 議性議題。共產(chan) 黨(dang) 方麵,我覺得抗戰給共產(chan) 黨(dang) 一個(ge) 曆史機會(hui) ,使得它能夠暫時擺脫原來狹隘的、由拿來主義(yi) 的列寧主義(yi) 加上階級革命的左翼政治路線所帶來的前抗戰的“建國綱領”(體(ti) 現於(yu) 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的嚴(yan) 酷實踐中),開始嚐試著或者體(ti) 驗性地、實際也不得不為(wei) 政治生存而進行的民族性的政治建構,即根據地的民主政體(ti) 建構。所以我們(men) 會(hui) 發現,抗戰八年裏共產(chan) 黨(dang) 較少調用共產(chan) 主義(yi) 的政治教條以及原來在蘇區所嚴(yan) 格進行的敵我區分的原則和操作,而較多地采取一種更加適合抗戰大局的、同時跟國民黨(dang) 進行民主政治競爭(zheng) 的策略,包括根據地的三三製建設。這兩(liang) 天我偶然看到中央電視台的《太行山上》,講129師東(dong) 下太行山,進入被日軍(jun) 掃蕩過之後的空白地帶,在冀南建立一個(ge) 抗日民主政權,政權掛的牌子叫什麽(me) ?——中共冀南行政主任公署。這個(ge) 主任公署不是共產(chan) 黨(dang) 委任的,而是三三製原則下民主選舉(ju) 產(chan) 生的。作為(wei) 地方行政組織,它的合法性何在呢?顯然不是來自於(yu) 國民黨(dang) 的中央政府的委任,否則後者就不會(hui) 另行委任鹿鍾麟為(wei) 河北省主席並一一指派各縣縣長了。根據地政權的合法性在於(yu) :第一,這是抗日政權,而抗日是當時具有最高合法性的政治憲法原則;第二,政權產(chan) 生形式是民主選舉(ju) ,具有正當性和民意基礎。這裏有“一國兩(liang) 製”的雛形。共產(chan) 黨(dang) 以這樣的方式與(yu) 國統區或者國防政府之下國民黨(dang) 的訓政模式形成了鮮明對比。這個(ge) 對比效果,在當時抗戰大的氛圍中,包括知識分子、底層民眾(zhong) 、兩(liang) 黨(dang) 軍(jun) 隊甚至一個(ge) 家庭分別在國共軍(jun) 隊裏服役的兄弟,都會(hui) 產(chan) 生直接對比和影響。這也是抗戰結束之後人心向背的經驗性根源。
本來,八路軍(jun) 作為(wei) 一個(ge) 外來性的軍(jun) 隊進入冀南之後怎麽(me) 樣建立在當地的主導權,以及為(wei) 什麽(me) 當地地方勢力服從(cong) 共產(chan) 黨(dang) 、接受它的政治架構或者地方性的憲製建構呢?我概括為(wei) 一種抗戰正義(yi) 策略:第一,高揚抗戰原則,占據道德製高點;第二,穩定提供秩序公共品,如麵對當地矛盾,剿滅頑固不化的土匪,嚴(yan) 厲打擊漢奸,武裝調停不同派係的矛盾,提供地方性和平生活秩序。當時各種抗日的義(yi) 勇軍(jun) 、建國軍(jun) 等,以抗日為(wei) 名大發橫財,分割地產(chan) ,局部陷入無政府狀態,屬於(yu) 政治上的極惡情形。八路軍(jun) 通過這種抗戰正義(yi) 的多種策略的運用,並且適當地加入一定的軍(jun) 事行動,不服的就武裝收編,以這種方式很快打開了局麵,穩定了秩序,自然為(wei) 民眾(zhong) 所信服。後來到根據地時期,由共產(chan) 黨(dang) 主導的“三三製”的開放的抗戰政體(ti) 或者抗戰政權、抗戰根據地的建構,尤其毛澤東(dong) 中共七大報告《論聯合政府》以及舊政協和新政協,是共產(chan) 黨(dang) 開辟之“統戰政體(ti) ”的延續和發揚。
我覺得舊政協、新政協之間有連續關(guan) 係。在舊政協框架之下,是由國民黨(dang) 主導戰後建國的秩序,因此在政協即便達成了憲草修改原則,蔣介石仍然可以宣布其不是製憲會(hui) 議,因此通過的決(jue) 議不具有正式的法律效力。三年之後的1949新政協是什麽(me) 意思?由共產(chan) 黨(dang) 主導的建國路線,是抗日根據地“統戰政體(ti) ”在經驗上的擴展與(yu) 提升,毛澤東(dong) 在他的理論儲(chu) 備裏概括為(wei) “新民主主義(yi) ”,陳端洪教授概括為(wei) “第三種形式的人民共和國”,介乎原來嚴(yan) 格的無產(chan) 階級專(zhuan) 政(馬克思主義(yi) 教義(yi) 政體(ti) )與(yu) 國民黨(dang) (含第三條道路)資產(chan) 階級共和國路線之間的中間路線,實際上是從(cong) 抗日民族統一戰線轉變為(wei) 人民民主統一戰線之下各革命階級的聯合專(zhuan) 政,不是單一階級專(zhuan) 政。這裏的“革命階級”之正當性資格來自於(yu) 抗戰,你不參加抗戰,你就不是革命階級。抗戰之後,你必須承認人民民主。這裏麵,人民民主並不是一般所理解的西方自由民主,而是寬泛的大民主,在毛1940年代的政治理念創作中有所表達。1940—1945年是毛進行民主憲政思考最集中的時期。他能夠在抗戰中後期依賴較為(wei) 成功的根據地經驗以及戰後競爭(zheng) 的需要,提煉出適合中國本身階段性的民主憲法綱領,這個(ge) 綱領集中論述於(yu) 1945的《論聯合政府》,實現於(yu) 1949年作為(wei) 臨(lin) 時憲法的《共同綱領》。
因為(wei) 有這樣的準備和經曆,我們(men) 會(hui) 發現抗戰八年的建國成敗不能一概而論,不能以1945年國共談判分裂和解放戰爭(zheng) 兩(liang) 岸分治而簡單否定抗戰八年對中國建國路線探索的意義(yi) 。我覺得仍然有可以肯定和發掘的地方。抗戰八年到底靠什麽(me) 能夠成功?以及對政治建構和製憲產(chan) 生了什麽(me) 影響?如果沒有抗戰八年根據地民主政權建設的基本經驗,“舊政協、新政協”這條路是走不通的。至於(yu) 新政協權力鞏固之後又共產(chan) 黨(dang) 重新回歸傳(chuan) 統教義(yi) ,在新的政治條件與(yu) 處境之下進行新的憲製選擇,那是另外一回事,但並不能由此回去否定這樣的一種過程探索的積極意義(yi) 。所以近些年頗有一些學者、與(yu) 體(ti) 製內(nei) 有淵源的人提出要回歸中共的七大路線,是其來有自的。成敗與(yu) 可能性姑且不論,但這一主張是有曆史淵源和基礎的。所謂七大路線指的就是新民主主義(yi) 與(yu) 聯合政府。七大路線不是拍腦袋出來的,不是一個(ge) 純粹的理論建構,而是抗戰八年根據地民主政權建設的基本經驗,而我們(men) 發現這個(ge) 經驗是抗戰八年給共產(chan) 黨(dang) 留下的最寶貴的政治遺產(chan) 。一定要推定是什麽(me) 樣的淵源導致它取得政權的成就,走上了中國政治舞台中心的話,我們(men) 會(hui) 發現不能簡單地推歸馬克思主義(yi) 與(yu) 列寧主義(yi) ,因為(wei) 這種成就的取得是以更加實事求是的服務於(yu) 抗戰大局、以政治生存理性在中國所獲得的實際理論成果和製度成果,是以對前抗戰時期教條化的馬列主義(yi) 的超越作為(wei) 前提的。當然,這一成就也很難說是儒家或三民主義(yi) 的。
另外,同期對比意義(yi) 上,國民黨(dang) 的抗戰建國之路就沒有走通。1937年所實現的國民政府統一領導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我解釋為(wei) 不完全的政治契約,指的是國共兩(liang) 黨(dang) 僅(jin) 僅(jin) 在抗戰意義(yi) 上達成政治共識,沒有任何製憲或者政治重組的其他共識,所以才導致戰後重新通過契約方式製憲建國的失敗。淪陷區雙方的政治競爭(zheng) 與(yu) 摩擦充分體(ti) 現了這一契約的不完全性。國民黨(dang) 在政治競爭(zheng) 上的相對劣勢可以這樣來看:首先,國民黨(dang) 正麵戰場早期的表現不好;其次在政治上,黨(dang) 政係統被摧毀之後重建的方式,有的時候是非常被動的,大量啟用在政治軍(jun) 事上不太合格的人員;再次,有些方麵還在模仿共產(chan) 黨(dang) ,比如搞遊擊戰術,搞政權建設等;最後,與(yu) 根據地人民的關(guan) 係沒有實質性改善,提供秩序公共品的能力相對薄弱。當時出現過根據地一個(ge) 縣有三個(ge) 縣長,共產(chan) 黨(dang) 概括為(wei) 敵、我、頑三方。抗戰早期國民黨(dang) 也有過向共產(chan) 黨(dang) 軍(jun) 隊派遣政治工作人員以及發放軍(jun) 餉的工作,但這種軍(jun) 隊國家化的工作沒有進行下去,這裏有複雜的政治因素。共產(chan) 黨(dang) 軍(jun) 隊利用敵占區更加公平地與(yu) 蔣戰區進行政治模式的競爭(zheng) ,都舉(ju) 抗戰大旗。最後變成共產(chan) 黨(dang) 人的路線延續下來了。國民黨(dang) 的路線沒有很大的起色,而且受到當時學生、兩(liang) 地分別建政結果的影響。因此,經過抗戰八年,兩(liang) 種政體(ti) 的競爭(zheng) ,整體(ti) 上以共產(chan) 黨(dang) 紮紮實實在根據地進行抗戰所形成的聯合政府、“三三製”基礎上的人民民主的模式,對國民黨(dang) 訓政政體(ti) 的勝利而告終。而這樣的告終,對未來中國發展的影響是非常深刻的。
一切曆史都是當代史。回到當下,當我們(men) 檢討未來兩(liang) 岸統一的前景或者“一國兩(liang) 製”的時候,會(hui) 發現“一國兩(liang) 製”的概念或者實踐存在著非常大的問題。“一國兩(liang) 製”在香港的問題已經出現了。“一國兩(liang) 製”缺乏關(guan) 於(yu) 一國內(nei) 涵及其製度落實機製的審慎思考。我在香港大學做過訪問學者,發現當初設計香港基本法的時候,偏離了最低限度的主權原理,包括財政、司法終審權等,這些安排不妥當,導致了非常艱難的97年後的心理回歸危機,然後認同問題出現了,占中與(yu) 港獨出現了。今天台灣問題也會(hui) 非常大,李登輝的過激言論,反課綱學生的曆史無知與(yu) 政治幼稚。所以用一國兩(liang) 製這樣大而無當的框架建構將來的兩(liang) 岸秩序是很難的。那麽(me) 有人提出“一國良製”,是看到了問題所在。“良”到底是什麽(me) ,這個(ge) 實質性的社會(hui) 契約或者政治協商的原則問題不解決(jue) ,即便統一框架搭建起來了,兩(liang) 邊仍然一樣如同分離。這可以得到抗戰當中國共兩(liang) 黨(dang) 關(guan) 係嬗變的印證。我覺得一國兩(liang) 製並不是一個(ge) 特別有原創性的憲法原則,抗戰早期也曾被用於(yu) 處理一種暫時性的一國之內(nei) 多種治理體(ti) 係對立和並存的問題。當時國共分別有自己的占領區和黨(dang) 政軍(jun) 係統,中共自己在根據地進行憲法創製,包括法律合法性何在,沒人去關(guan) 注。國民黨(dang) 想來顛覆這個(ge) 政權,前提是軍(jun) 事力量足夠大。實際上兩(liang) 黨(dang) 之間是武裝和平,在抗戰大義(yi) 的籠統的一個(ge) 中國原則和中國人意識之下分別進行憲法和國家的建構實驗,這也叫抗戰中的一國兩(liang) 製。未來“一國兩(liang) 製”在台海之間,如果兩(liang) 岸之間沒有共識,不能寫(xie) 入實質性籠罩兩(liang) 岸的憲法原則及調控機製,可能也會(hui) 出現香港的問題,會(hui) 更嚴(yan) 重,可能統一的質量是比較低的,可能長遠的國家整合和憲法的整合都會(hui) 出現非常大的問題。
最後總結一下我的發言。抗戰是傳(chuan) 統中國社會(hui) 與(yu) 中國人個(ge) 體(ti) 實現政治成熟與(yu) 國家、國族雙重建構的主要政治過程。政治憲法學關(guan) 注國家建構的原理與(yu) 正當程序,對抗戰政體(ti) 的研究是中國政治憲法學的重要課題。抗戰時期的政體(ti) 建構,以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為(wei) 地點,以聯合政府與(yu) 舊政協為(wei) 終點,呈現出戰爭(zheng) 狀態下複雜的人民、政黨(dang) 與(yu) 國家關(guan) 係。人民在政治上組織起來的理由和方式是抗戰政體(ti) 的焦點所在。抗戰政體(ti) 建構的成敗得失直接決(jue) 定了戰後中國的政治格局與(yu) 憲政走向。
具體(ti) 而言,抗戰政體(ti) 建構及其競爭(zheng) 具有突出的政治憲法意義(yi) ,可歸結為(wei) 以下八點:第一,抗戰在國內(nei) 憲法意義(yi) 上是國共兩(liang) 黨(dang) 的政體(ti) 建構競爭(zheng) ;第二,統戰政體(ti) 取代訓政政體(ti) 符合民族國家整體(ti) 利益;第三,共產(chan) 黨(dang) 及其政體(ti) 建構在統戰框架下取得重大突破,構成戰後政治對決(jue) 的實力基礎;第四,國民黨(dang) 在統戰框架下對抗戰做出了實質性貢獻,但政體(ti) 建構與(yu) 黨(dang) 政軍(jun) 協同缺乏突破和成效,滯後於(yu) 共產(chan) 黨(dang) 。;第五,抗戰八年以戰爭(zheng) 過程而非自治過程基本完成了中國人民初步的政治成熟,是中華民族的曆史政治大熔爐,所謂“浴火重生”。民族的新政治生命構成對國民黨(dang) 之黨(dang) 國體(ti) 製的嚴(yan) 正製約,並限定和推動了戰後的民主建國;第六,聯合政府本可作為(wei) 先前之訓政政體(ti) 和統戰政體(ti) 的憲法“合題”,但因國共兩(liang) 黨(dang) 的根本政治分歧及黨(dang) 國精英的政治妥協精神匱乏而失敗,標誌著抗戰政體(ti) 建構從(cong) “政黨(dang) ”向“國家”層麵和平有序擴展的失敗;第八,具有儒家和民主主義(yi) 者雙重背景的第三勢力在統戰與(yu) 舊政協框架下發揮了重要的參與(yu) 和凝聚作用,但未能成為(wei) 抗戰建國的主導性力量;第八,解放戰爭(zheng) 、新政協及共同綱領是對國民黨(dang) 主導戰後製憲作用的否定與(yu) 排斥,也是對共產(chan) 黨(dang) 領導之抗日民族統一戰線及其聯合政府路線的延續,抗戰同樣是共產(chan) 黨(dang) 的政治熔爐,其在根據地的憲法政治理論建設、政體(ti) 建構、黨(dang) 政軍(jun) 協同框架及其與(yu) 民族主義(yi) 的深度融合,皆完成於(yu) 這一過程。
關(guan) 於(yu) 施展講的東(dong) 亞(ya) 秩序我想略作補充。近來坊間經常有人說“中日必有一戰”。這個(ge) 論點早就有過,1910年代蔡鍔等人就推演過“中日必有一戰”,包括蔣介石心裏也非常清楚。我看戴季陶的《日本論》,裏麵有一些章節講到,1910年代孫跟日本政界政要溝通的書(shu) 信裏談到中日共同締造大東(dong) 亞(ya) 共同體(ti) 的意思。大意是說大日本帝國憲法已經建構起來了,中國辛亥革命也成功了,如果中國當時能夠HOLD得住,國家建設能夠順利地進行,現代與(yu) 傳(chuan) 統之間的過渡不會(hui) 長期受到激進主義(yi) 的困擾,成為(wei) 一個(ge) 像樣的強國,哪怕是一個(ge) 二等強國,那麽(me) 在東(dong) 亞(ya) 秩序的規劃裏,我相信在大體(ti) 實力均衡的基礎上,東(dong) 亞(ya) 會(hui) 有不同的曆史。但是因為(wei) 後來辛亥革命之後軍(jun) 閥混戰以及國共競爭(zheng) 史,導致日本跟中國不在一個(ge) 層次上,就沒辦法進行共同規劃,沒辦法提煉類似超國家憲法秩序的建構問題。抗戰某種意義(yi) 上也是中國現代化進程相對滯後與(yu) 落伍的一個(ge) 結果。當然,即便中國在辛亥革命之後穩定地發展強大,中日政界的和平派力量也未必就一定獲勝,兩(liang) 國必有一戰也未必就能避免。況且也不是所有日本精英都能理解到並支持中國的強大具有何種意義(yi) 。追求和平的願望必須輔助以嚴(yan) 肅的政治努力,尤其是精英共識和行動。而這種超國家的區域建構,今日仍顯必要。任何一個(ge) 非西方包括西方民族國家要想在競爭(zheng) 激烈的全球化世界體(ti) 係裏保持安全和發展,必須有一個(ge) 區域的秩序基礎。中國今天講一帶一路和亞(ya) 投行,頗有一種“亞(ya) 洲命運共同體(ti) 締造”的偉(wei) 大使命在身上。但是我仍然擔心的一點是,因為(wei) 日本並沒有衰落,也在崛起成為(wei) 真正的世界大國。那麽(me) 1910年代孫中山跟日本友人通信裏關(guan) 於(yu) 中日共同締造東(dong) 亞(ya) 共榮或者東(dong) 亞(ya) 和平的理想,在21世紀的當下,仍然是一個(ge) 要嚴(yan) 肅思考的問題。因此中日兩(liang) 國是否能夠真正成為(wei) 世界上負責任的大國,中日的和解以及中日對東(dong) 亞(ya) 的共同理解與(yu) 責任,包括對抗戰遺產(chan) 的處理,要不要道歉,怎麽(me) 紀念,都深深影響到兩(liang) 國將來的關(guan) 係和前途。紀念不是為(wei) 了記住仇恨,紀念是向前看的。既然是向前看的,那麽(me) 兩(liang) 國管理或者處理曆史的時候都要非常審慎,著眼於(yu) 未來,著眼於(yu) 東(dong) 亞(ya) 和世界,因為(wei) 隻有中日和解,兩(liang) 國才共同有世界曆史的前途,因為(wei) 天堂太遠,中日太近。
最後以一段話結束我的主題發言。抗戰擠壓出了中華民族的民族主義(yi) ,國共兩(liang) 黨(dang) 在適應和利用這一擠壓過程進行政體(ti) 建構與(yu) 政治競爭(zheng) 中分別循“訓政政體(ti) ”和“統戰政體(ti) ”的路線開展,結果是戰後建國與(yu) 內(nei) 戰競爭(zheng) 中共產(chan) 黨(dang) 獲勝,其經驗來源和製度基礎即在於(yu) 抗戰時期對馬列主義(yi) 教條的暫時擱置和對民族國家利益、民主憲政原則的創造性實踐。1949年新政協與(yu) 共同綱領代表了新民主主義(yi) 的勝利,是中共抗戰政體(ti) 建構實驗的成就高峰,亦是其終結,與(yu) 建國後的激進社會(hui) 主義(yi) 建構屬於(yu) 不同的故事和教義(yi) 係統。嚴(yan) 格回到七大路線固然有觀念障礙和既得利益及體(ti) 製阻撓,但重溫抗戰八年中根據地的政體(ti) 建構、民主憲政理論與(yu) 實踐競爭(zheng) ,亦構成一種有意義(yi) 的曆史紀念方式和本於(yu) 當下憲政轉型焦慮的曆史資源搜尋方式。這種政治憲法學與(yu) 憲政史層麵的探索,筆者認為(wei) 要比尋求單一政治意識形態的曆史觀與(yu) 正義(yi) 觀更有意義(yi) ,無論這種單一性落實於(yu) 正統黨(dang) 史、民國史、儒學精神史抑或民間自由史觀。
【附】研討辯論中的簡要回應
田飛龍:我必須做出澄清,因為(wei) 有誤解:第一點,我發言中尤其點出了一句,即共產(chan) 黨(dang) 抗戰八年的政治成就之直接延展僅(jin) 限於(yu) 1949年共同綱領,之後的社會(hui) 主義(yi) 激進改造,是在新的政治條件下的作為(wei) 或者回歸前抗戰教義(yi) 的行為(wei) ,不以抗戰之政體(ti) 建構經驗和路線為(wei) 直接基礎。我隻是就抗戰政體(ti) 建構競爭(zheng) 這一主題從(cong) 政治憲法學和憲政史角度進行客觀分析,無意於(yu) “左右”的浮泛立場或標簽。
第二點,回到七大路線,我說是有些人這麽(me) 提出來,至於(yu) 遭遇什麽(me) 結果,在當代政治和思想格局當中如何取得地位是另外一回事,不代表我讚成。但我在這裏想提供一種解釋,為(wei) 什麽(me) 回到七大不可能?因為(wei) 這一路線在根本是一個(ge) 中間產(chan) 物,不是純粹的左也不是純粹的右,這也就是為(wei) 什麽(me) 49年的《共同綱領》隻能是一個(ge) 臨(lin) 時憲法和臨(lin) 時綱領,是一個(ge) 暫時性的共識,在新的政治情勢出現之後,共產(chan) 黨(dang) 本身就回歸了傳(chuan) 統政治教義(yi) 。這種回歸是在外部約束條件變化之後包括冷戰體(ti) 係下發生的,超出了我的發言聚焦的時間段和效力範圍,我會(hui) 加以另外研究和解釋。
第三點是你提出的第二點觀點,能不能以內(nei) 戰定輸贏,反推回去,就是說抗戰中國民黨(dang) 的成敗分析。我覺得要分層麵講。第一,國民黨(dang) 承擔國防責任,尤其是蔣介石承擔遠東(dong) 戰區的責任上麵,我覺得他做出了國家性的犧牲與(yu) 貢獻。正因為(wei) 有國家性的犧牲,才有二戰之後盟國補償(chang) 性地給中國一個(ge) 不是強國的強國地位,即五大常任理事國之一。這是國家對人類的犧牲,是蔣介石領導的,這一點必須要肯定。第二,必須要看出來,抗戰八年裏麵,國民黨(dang) 的國家能力受到了嚴(yan) 重削弱,無論是軍(jun) 事的消耗還是政治上的消耗,包括它並沒有利用抗戰八年緊急狀態完成黨(dang) 政軍(jun) 的強化協調,反而更加分散。第三,與(yu) 共產(chan) 黨(dang) 在淪陷區的競爭(zheng) 失利,淪陷區產(chan) 生新的自然狀態,在自然狀態裏三方甚至四方都在進行政治競爭(zheng) ,從(cong) 中國為(wei) 主體(ti) 的憲法框架來講,國共兩(liang) 黨(dang) 以抗戰大旗為(wei) 標誌展開競爭(zheng) ,而非抗戰性的一些漢奸政權、汪偽(wei) 和日本人的政權也在進行敵占區的建設。在這多重競爭(zheng) 格局中,敵我三方或者四方加上漢奸,共產(chan) 黨(dang) 是相對勝出的。這種相對勝出提供了思考戰後聯合政府方案、政協方案以及新民主主義(yi) 的建國方案的直接經驗來源和製度基礎。至於(yu) 在進一步新的製度約束條件下或者冷戰體(ti) 係裏,共產(chan) 黨(dang) 回歸傳(chuan) 統教義(yi) 及其挫敗或者重新開放則是另外一個(ge) 政治故事,或許可以放在另外一場研討會(hui) 中進行。
責任編輯:葛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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