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鉤】在宋朝,點翠不是時尚是犯禁

欄目:快評熱議
發布時間:2015-04-27 22:39:58
標簽:
吳鉤

作者簡介:吳鉤,男,西曆一九七五年生,廣東(dong) 汕尾人。著有《宋:現代的拂曉時辰》《知宋:寫(xie) 給女兒(er) 的大宋曆史》《宋仁宗:共治時代》《風雅宋:看得見的大宋文明》《宋神宗與(yu) 王安石:變法時代》等。

  

 

 

在宋朝,點翠不是時尚是犯禁

作者:吳鉤(騰訊《大家》專(zhuan) 欄作者)

來源:騰訊《大家》欄目

時間:孔子二五六六年歲次乙未年三月初八日壬申

           耶穌2015年4月26日

 

 

 

先提個(ge) 問題:成書(shu) 於(yu) 西漢的《淮南子》記載:“越之犀角、象齒、翡翠、珠璣。”請問這四種寶物中,哪一種跟動物無關(guan) ?

 

如果你答“翡翠”,那麽(me) 恭喜你,你答錯了。在古漢語中,翡翠並非指玉石,這兩(liang) 個(ge) 字均從(cong) 羽旁,原義(yi) 肯定跟鳥有關(guan) ,《說文解字》稱:“翡,赤羽雀也;翠,青羽雀也。”原來,翡翠就是漂亮的羽毛。大自然中,有些鳥類的羽毛,絢麗(li) 多彩、光華奪目。而古人捕捉這種美麗(li) 的小鳥又極不容易,因而一根翡翠羽毛,價(jia) 同黃金。這些羽毛經能工巧匠之手,又可以製成華麗(li) 而貴重的飾品——這就是“點翠”,一門已退出江湖很多年的古老工藝(1933年,中國最後一家點翠工場關(guan) 閉)。

 

今天的網友,如果不是看到京劇程派大青衣劉桂娟曬點翠頭飾的微博:“這一頭點翠頭麵,十幾年前買(mai) 的,花了12萬(wan) 銀兩(liang) ,今天即使是40多萬(wan) 人民幣也買(mai) 不到了,80隻翠鳥翅膀下的一點點羽毛,經過點翠師傅的加工,變成有流動光澤的頭麵,永不褪色。每次演出,後台總會(hui) 有化妝師或同行愛好者,專(zhuan) 注的看它,讚不絕口。”恐怕很少人會(hui) 知道原來還有“點翠”這玩意兒(er) 。

 

當然,一部分《甄嬛傳(chuan) 》的粉絲(si) 可能例外,心細的觀眾(zhong) 應該注意到了,在電視劇《甄嬛傳(chuan) 》中,華妃娘娘與(yu) 甄嬛都是一頭閃耀的點翠首飾。清代是點翠工藝的興(xing) 盛期,鈿子、簪釵、頭花、耳環都時興(xing) 采用點翠工藝,從(cong) 宮廷到演藝界都風行點翠首飾。不過,甄嬛應該慶幸自己生活在清朝,如果在宋代,嬪妃宮女使用點翠首飾就要受到責罰了,因為(wei) 宋朝是禁用點翠的。



(圖注:《甄嬛傳(chuan) 》中華妃的點翠首飾,據說頭頂中間的大鳳是當年的真品,如今市價(jia) 一套點翠售價(jia) 將近100萬(wan) 元。)

 

那麽(me) 宋政府為(wei) 什麽(me) 要禁用點翠呢?我們(men) 先來看一個(ge) 小故事:宋初,永慶公主一日“衣貼繡鋪翠襦入宮”,鋪翠即點翠。宋太祖看到了,對她說:“汝當以此與(yu) 我,自今勿複為(wei) 此飾。”你將這件點翠飾品交給我,以後不要再用點翠了。公主笑著說:“此所用翠羽幾何!”不就一件飾品嗎?能用多少翠羽?太祖說:“不然,主家服此,宮闈戚裏必相效。京城翠羽價(jia) 高,小民逐利,輾轉販易,傷(shang) 生浸廣。汝生長富貴,當念惜福,豈可造此惡業(ye) 之端!”

 

宋太祖為(wei) 什麽(me) 會(hui) 認為(wei) 公主用了點翠就是“造惡業(ye) ”呢?這是不是上綱上線?不是。因為(wei) 點翠必須使用翠鳥的羽毛,據說一隻翠鳥身上可供采用的羽毛隻有二十八根,而且要活鳥取毛,才可保證翠羽的鮮豔顏色。一枚光彩照人的點翠飾品,背後其實沾滿無數隻翠鳥的血跡。而以公主的身份,佩戴點翠飾品,很容易造成示範效應,引發時尚潮流,結果必然是“傷(shang) 生浸廣”,不知有多少翠鳥因此遭殃。今天人們(men) 希望女明星帶頭拒穿皮草,理由也差不多。



(圖注:宋人《瑤台步月圖》中的仕女服飾)

 

因而,宋太祖於(yu) 開寶五年(972年)六月,下詔“禁鋪翠”。大觀元年(1107年),宋徽宗重申“禁鋪翠”的禁令:“今後中外並罷翡翠裝飾。”宋徽宗說:“先王之政,仁及草木禽獸(shou) ,皆在所治。今取其羽毛,用於(yu) 不急,傷(shang) 生害性,非先王惠養(yang) 萬(wan) 物之意。可令有司立法聞奏。”在宋人看來,殺翠鳥取其羽毛,跟宰羊取肉的性質並不一樣,人們(men) 吃肉是為(wei) 了維持生命,而點翠是奢侈消費,是“不急”之事,為(wei) “不急”之事而“傷(shang) 生害性”,顯然有悖於(yu) 傳(chuan) 統的“仁政”理念。

 

宋政府出於(yu) “惠養(yang) 萬(wan) 物之意”,立法禁用“翡翠裝飾”,正如今天有的國家(如斯洛文尼亞(ya) )基於(yu) 動物保護的人道主義(yi) 立場,立法禁止皮草養(yang) 殖、毛皮狩獵。動物保護者應該能理解“禁鋪翠”的立法。

 

不過宋政府之所以“禁鋪翠”,還有另外一個(ge) 考慮,那就是反對奢侈消費風尚。南宋初年,民間奢華之風競起,“士庶家競以胎鹿皮製婦人冠,山民采捕胎鹿無遺。時去宣和未遠,婦人服飾猶集翠羽為(wei) 之”。胎鹿,即懷孕母鹿的胎胞。以胎鹿製成女性的皮帽,竟被當時的上流社會(hui) 視為(wei) “高大上”的時尚表現。宋高宗很看不慣這種侈靡之風,他說:“銷金翠羽為(wei) 婦人服飾之類,不惟麇損貨寶,殘殺物命,而侈靡之習(xi) 實關(guan) 風化,朕甚矜之。”

 

為(wei) 刹住這股以侈靡為(wei) 榮的審美風氣,宋高宗時代的法律出現了一條罪名,叫做“銷金為(wei) 服罪”,以黃金裝飾衣服是觸犯法律的。“采捕翡翠及販賣並為(wei) 服飾”,則依“銷金為(wei) 服罪”處置。紹興(xing) 年間,有關(guan) 部門還建議:“應士庶貴戚之家,限三日毀棄(點翠服飾)。如違,並徒二年。”高宗批準了建議。

 

以今天的立場來看,政府出手禁止民間的侈靡時尚,恐怕有多管閑事之嫌。不過,考慮到那是八百年前,那時候的政府還未確立“侈靡也是消費權利”之類的觀念,所以時有“禁奢”之舉(ju) ,今人不妨同情理解之。

 

而我想特別指出的是,宋政府的“禁用銷金鋪翠”,有一點卻值得稱道:率先施行於(yu) 宮廷,以帶動民間風氣;從(cong) 嚴(yan) 要求貴戚之家,從(cong) 寬要求一般平民。

 

紹興(xing) 二十七年(1157年)三月,高宗下詔:“朕惟崇尚儉(jian) 素,實帝王之先務,祖宗之盛德。比年以來,中外服飾過為(wei) 侈靡,雖累行禁止,終未盡革。朕躬行敦樸以先天下,近外國所貢翠羽六百餘(yu) 隻,可令焚之通衢,以示百姓。行法當自近始,自今後,宮中首飾衣服並不許鋪翠銷金。”為(wei) 垂範百姓、展現決(jue) 心,宋高宗叫人將外國進貢的六百多尾翠羽,拉到鬧市上銷毀掉。

 

同年八月十九日為(wei) 懿節皇後生日,按以往的儀(yi) 式,需要用到“翠毛浮動羅花五十枝,係鋪翠鏤金,真金紙製造”。現在因為(wei) 禁用鋪翠、銷金,高宗批準用“藥玉假翠葉、漆金紙充代”,類似於(yu) 用琉璃仿製替代點翠製品、用鍍金紙替代真金葉。又立為(wei) 慣例:今後慶賀皇後生辰,“並依此例”。

 

後來宋寧宗時,皇帝也下詔書(shu) 說,“銷金鋪翠,並不許服用。除先將宮中首飾衣服等令內(nei) 東(dong) 門司日下拘收,焚之通衢。其中外士庶之家,令有司檢照前後條法,嚴(yan) 立罪賞禁止。貴近之家,尤當遵守。如有違犯,必罰無赦。”還是先燒宮內(nei) 的點翠首飾衣服,還是強調“貴近之家,尤當遵守”。

 

在“禁用鋪翠”一事上,宋政府的治理邏輯是這樣的:“宮中禁之甚急,久當民俗自化,不必過為(wei) 刑禁也。”對民間侈靡風尚,不必太苛嚴(yan) ,皇室、政府與(yu) 官員先帶個(ge) 頭禁奢,老百姓自然會(hui) 跟隨。盡管事實上,南宋民間的鋪翠工藝品是屢禁不絕的,如杭州城中,製作點翠飾品的“鋪翠作”,已經發展成為(wei) 一個(ge) 專(zhuan) 門的行業(ye) 。宋政府也承認“雖屢有約束,終未盡革”。但比起清代,宋朝的點翠還未泛濫成災。

 

如果禁用點翠確實有必要,那麽(me) 我覺得應該讚同宋政府的做法:從(cong) 自身禁起。曆史上,諸多盛行一時的服飾時尚,通常都始於(yu) 宮廷,然後波及上層社會(hui) ,最後被全民所競相仿效。晚清—民國之時,幾乎所有女性都以點翠為(wei) 榮,這跟清朝皇室的示範脫不了幹係。清宮內(nei) 務府設有“皮庫”,負責收集、管理翠羽,又置“點翠匠”三名,專(zhuan) 門承造宮中點翠物件。所以甄嬛才能夠佩戴點翠頭飾。由於(yu) 點翠飾品的需求量太大,到了民國時,用於(yu) 點翠的翠羽終於(yu) 絕市,點翠工藝遂被燒藍工藝取代。

 

不能不承認,點翠工藝有著難以替代的華麗(li) 色彩。據說翠羽在不同光線下,可以呈現出皎月、湖色、深藏藍等不同色澤。這是再精湛的燒藍工藝也無法替代的。然而,那終究是一種殘忍的華麗(li) 。那麽(me) 像宋政府那種幹脆禁了它,也未嚐沒有道理。

 


(圖注:宋人《四美圖》,形象衣飾仿唐製,發髻花冠式樣,則具宋代特色)

 

責任編輯:葛燦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