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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吹劍作者簡介:任重,曾用網名“讀書(shu) 吹劍”,筆名杜吹劍,伟德线上平台創辦人暨主編。 |
如何重建城市社區自治
作者:杜吹劍
來源:《南方周末》2014年7月3日
時間:2014年7月3日

(照片說明:社區網格化管理)
近年來,中國城市中發生的群體(ti) 事件越來越多,部分事件甚至演變成流血衝(chong) 突。事後發現,很多事件並非不可避免,主要是政府與(yu) 民眾(zhong) 缺乏有效溝通所致。遍布在全國所有城市社區的基層群眾(zhong) 自治組織居委會(hui) ,為(wei) 何沒能發揮“黨(dang) 和政府與(yu) 群眾(zhong) 的橋梁與(yu) 紐帶作用”?居委會(hui) 發揮的作用為(wei) 何與(yu) 法律對其越來越高的定位極不相應?值得深思。
1949年後,許多地方相繼建立居委會(hui) 。1954年全國人大通過《城市居民委員會(hui) 組織條例》,正式將居委會(hui) 定位為(wei) 基層群眾(zhong) 性自治組織。“八二憲法”將城市居委會(hui) 和農(nong) 村村委會(hui) 會(hui) 納入第三章(國家機構),確立了城市居民自治製度的憲法地位。1989年,全國人大通過《城市居民委員會(hui) 組織法》。1991年,民政部提出“社區建設”概念,並在2000年由中共中央下發文件正式確認並全國推行。2007年,中共中央將基層群眾(zhong) 自治製度確立為(wei) 政治建設的四項製度之一。可見,居委會(hui) 的“自治組織性質”這一定位很明確,執政者對基層自治也越來越重視,可實際效果卻未如人意,原因何在?
計劃體(ti) 製時代,城市社區由一個(ge) 個(ge) “單位”組成,幾乎所有城市人都是“單位人”,城市社區居民自治屬於(yu) “拾遺補闕”,社區自治無從(cong) 談起。改革開放後,單位製逐漸解體(ti) ,如何加強對無單位的流動人口的管理,是城市基層政府麵臨(lin) 的新問題,於(yu) 是,從(cong) 便於(yu) 管理的角度,塊狀網格人為(wei) 劃分社區,“社區化管理”便應運而生,而舊有的由小腳老太太組成的居委會(hui) ,在某種意義(yi) 上也被“激活”和換代,基層政府對社區建設的熱情高漲。
但政府的高漲熱情與(yu) 社區居民的冷漠不參與(yu) ,形成鮮明對比。人們(men) 不滿的是,號稱是社區居民自治組織的居委會(hui) ,其行政化色彩極其濃重。政府通過工資、經費、考核等等手段,將居委會(hui) 變成自己的下屬組織,把法律規定的指導關(guan) 係變為(wei) 領導關(guan) 係。居委會(hui) 唯上是從(cong) ,疲於(yu) 應付,無心也無力組織居民開展自治,隻有上傳(chuan) 下達,沒有下情上通,更不敢為(wei) 民請命,居民對其信任也就無從(cong) 談起。
究其實質,政府對社區建設的主導理念仍是政治化的,主要著力於(yu) 所謂“管理和服務”,試圖對居民“以利誘之”,獲取民心,增強居民對居委會(hui) 的認同感和對社區的歸屬感。不得不說,這種認識和做法存在根本缺陷。行政化的居委會(hui) 對居民的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再好,居民也認為(wei) 這是政府應該做的,居委會(hui) 不過是代表政府履行職責。事實也證明,居委會(hui) 被絕大多數居民當成政府機構。社區居民的確需要管理和服務,但這並不是社區建設的全部,也不是社區居民的核心需求,更不是社區建設最終目的。
何謂社區?被共同的文化價(jia) 值觀所連接,有著密切生活聯係的一定數量的社會(hui) 人居住在一定區域,形成的社會(hui) 生活共同體(ti) 即社區。要使居民對社區有認同感和歸屬感,必須以價(jia) 值為(wei) 核心,以文化為(wei) 紐帶,以福利為(wei) 保障。可是,目前的社區建設,徒有其表,不明所以,僅(jin) 僅(jin) 隻是對居民“以利誘之”,甚至借重政府力量以“以力製之”,卻不大懂“以情感之”、“以義(yi) 合之”。
實際上,古今中外的社區治理成功經驗,都有力說明“情”、“義(yi) ”的重要性。在中國古代,鄉(xiang) 村就是成熟社區,凝聚人心的是忠孝仁義(yi) 諸價(jia) 值觀,聯結人們(men) 的是宗族祠堂、城隍土地等等宗教性場所。而在西方很多國家,基本上都以教堂為(wei) 核心,形成教區,每個(ge) 教區自然形成一個(ge) 社區。
中國的城市化進程已不可逆轉,城市社區若要繼承傳(chuan) 統自治經驗,使當下的社區建設走出困境,最根本是要重建社區文化,將原子化、疏離感的陌生人社會(hui) 打造成德業(ye) 相勸、過失相規、守望相助、患難相恤的熟人社會(hui) 。
這就需要調整原有的管控思路,從(cong) 政治轉向文化,將社區還給居民,要以文化為(wei) 紐帶,放開自治空間,讓有熱情、有資源、有責任心的退休名宦、社會(hui) 賢達發揮作用,讓各種健康的社會(hui) 組織自由生長,重視社區的神聖空間建設,打造社區居民信仰歸屬、情感交流的平台,培育居民信任且與(yu) 政府有溝通談判能力的自治組織。
諸如,可以利用傳(chuan) 統的資源,以區(市、縣)為(wei) 中心恢複文廟,使之成為(wei) 大社區的文教中心;基於(yu) 對傳(chuan) 統與(yu) 曆史的尊重,讓小區居民自願探索建立社區公共祠堂,供奉古聖先賢,辦開筆禮、成人禮,研讀國學,修習(xi) 琴棋書(shu) 畫等等,使之成為(wei) 社區活動中心。總之,要信任居委會(hui) 等居民自治組織,還其自由生長空間。
如此,才能真正使居民對社區有歸屬感,對居民自治組織有認同感,才能使居民自治組織能夠代表居民與(yu) 政府理性溝通,成為(wei) 社會(hui) 與(yu) 政府之間的減震器和緩衝(chong) 閥,避免衝(chong) 突升級。以此為(wei) 起點,重塑君子社會(hui) ,再造文明之邦。
(作者是首都師範大學儒教文化研究中心研究員。郵箱:duchuijian@126.com)
責任編輯:李泗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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