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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維明作者簡介:杜維明,男,祖藉廣東(dong) 南海,西元一九四〇年生於(yu) 雲(yun) 南省昆明市。先後求學東(dong) 海大學、哈佛大學,受教於(yu) 牟宗三、徐複觀、帕森斯等中外著名學者,一九六六年哈佛博士畢業(ye) 後,先後執教於(yu) 普林斯頓大學和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一九八一年回哈佛大學任教,後擔任東(dong) 亞(ya) 係主任,一九九六年擔任哈佛燕京學社社長,二〇〇八年受北京大學邀請,創立北京大學高等人文研究院。 |
儒學與(yu) 人權研究的新進展
作者:杜維明
來源:梁濤先生 惠賜本站
時間:2013年4月10日
儒學與(yu) 人權、民主的議題越來越受到人們(men) 的關(guan) 注,成為(wei) 國際學術界的熱點問題。盡管我並不讚同白魯恂(Lucian Pye)的如下觀點——伊斯蘭(lan) 教的民主尚屬可能,而“儒家民主”完全是不可能的,但我很重視他的詮釋立場。作為(wei) 傑出的政治學家,他對我們(men) 理解亞(ya) 洲特別是中國的政治文化做出了重大貢獻,他深思熟慮的觀點必須被提及。他通過對中國人精神—文化的社會(hui) 化與(yu) 政治行為(wei) 之間關(guan) 係的分析,認為(wei) 獨裁心態——他視之為(wei) 儒家學說的典型特征的——在中國人的“心靈習(xi) 性”中根深蒂固,以至於(yu) 即使有建立親(qin) 近民主製度的良好意圖,也會(hui) 不可避免地失敗。然而,薩繆爾·亨廷頓(Samuel Huntington)相信,有利的外部條件能使情況有所改觀,而且沒有理由認為(wei) 文化不會(hui) 改變。
既然在一些儒家社會(hui) ,包括那些文化中國的社會(hui) ,例如台灣,事實上已經發生了,因此經驗已經證明,儒家文化圈內(nei) 的社會(hui) 絕不是不可能實現完全的民主。誠然,香港和新加坡都還不是完全意義(yi) 的民主國家(地區),但法律規則在這兩(liang) 地都得到了堅決(jue) 貫徹。在這些地區,伴隨著出現公民社會(hui) 的可能性,民主化進程在我看來十分順利。諷刺的是,台灣的民主糾纏於(yu) 毫無基本優(you) 雅可言的黨(dang) 派政治,被大陸的大眾(zhong) 媒體(ti) 廣泛報道,成為(wei) 了中國公眾(zhong) 的反例。即使是深謀遠慮的知識分子,除了日益減少的自由主義(yi) 者,都對台灣的民主經驗表達了保留意見。然而隨著台灣民主實踐逐漸走向成熟,人們(men) 有理由對其抱有更大的期望。
更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國海內(nei) 外似乎出現了一批聲音漸強的學者,在明顯沒有政府審查或鼓勵的情況下,出版了許多論著,探討西方特別是美國的民主製度和實踐與(yu) 中國的治理方式並不相適宜。這暗示了無論是一種不同的民主形式或者甚至是一種非民主體(ti) 係都更加適合中國國情。羅思文(Henry Rosemont)、安樂(le) 哲(Roger Ames),特別是丹尼爾·貝爾(Daniel Bell)等學者做了很多工作,探詢“人權”對中國的社會(hui) 幸福的有效性,以及就這點而言美國的情況。當然,質疑的目標並非人權本身,而是將個(ge) 人主義(yi) 作為(wei) 人權的前提條件的自由主義(yi) 觀點。一個(ge) 顯著的例子是丹尼爾·貝爾支持“非自由民主”的觀點。
我個(ge) 人的立場則有本質不同。我自忖為(wei) 儒學複興(xing) 運動中第一代和第二代思想家和實踐者之儒家精神的傳(chuan) 遞者。張君勱的儒家憲政主義(yi) 和徐複觀的儒家自由主義(yi) 並非對西方模式的被動接受。誠然,這兩(liang) 種觀點是根據西方啟蒙運動最優(you) 秀的遺產(chan) ——自由,理性,法治,人權和個(ge) 人的尊嚴(yan) ——而進行的創造性轉化。他們(men) 提倡一種新的儒家政治,反對獨裁主義(yi) 、因循守舊和集體(ti) 主義(yi) 。他們(men) 從(cong) 未懷疑,在西方的影響下和根據啟蒙精神,現代儒家人格應當是思想自由、理性、遵守法律、尊重和改善人權,和有力地保衛個(ge) 人的尊嚴(yan) 。畢竟,儒家為(wei) 了“成為(wei) 君子”或“成聖成賢”的“為(wei) 己之學”、“身心之學”、“天道性命之學”,與(yu) 作為(wei) 現代人類繁榮基礎的價(jia) 值觀可能存在緊張與(yu) 衝(chong) 突。
換言之,沒有理由預設儒家民主在原則上是非民主或反民主的。此外,我們(men) 可以質疑基於(yu) 個(ge) 人的自由思想的普遍性,但我們(men) 必須承認,對分配正義(yi) 、機會(hui) 平等以及言論、出版、集會(hui) 、宗教自由的自由關(guan) 注,本著時代的精神,即使不是抽象的普遍性倫(lun) 理,也是世界性的倫(lun) 理。誠然,正是在儒家批評精神的偉(wei) 大傳(chuan) 統下,徐複觀將他自己定義(yi) 為(wei) 一個(ge) 儒家自由主義(yi) 者。
總而言之,新儒家公共批判的自覺意識已完全是民主的。中國整體(ti) 是“現代民主”一種變體(ti) 的宣稱至少在今天看來,無法僅(jin) 僅(jin) 由簡單的經驗觀察所證實。對“中國模式”的主張不僅(jin) 無知,而且顯得傲慢。儒學複興(xing) 是一柄雙刃劍,成為(wei) 獨裁主義(yi) 的借口和對侵略性民族主義(yi) 的盲目支持的危險都確實存在。然而,儒家民主並非臆想,而是一種美好的願景;中國向功能上等同於(yu) 一種新形式的自由民主的改革,不僅(jin) 確實可能,而且在道德上也勢在必行。
二十年前,我與(yu) 哥倫(lun) 比亞(ya) 大學狄百瑞教授共同推動北美地區儒學與(yu) 人權的研究,其成果最後匯集在Confucianism And Human Rights(哥倫(lun) 比亞(ya) 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一書(shu) 中。近些年來,梁濤教授在推出思孟學派高水平研究成果的同時,也積極致力於(yu) 儒學與(yu) 人權的研究,我與(yu) 他在北大高研院曾先後舉(ju) 行過兩(liang) 次“儒學與(yu) 人權”研討會(hui) ,集中一批搞中國哲學和政治哲學的學者,對此問題作出深入探討。《中華讀書(shu) 報》2010年09月30日曾以《學界熱議儒學發展新路向,用人權激活傳(chuan) 統儒學》為(wei) 題做了報道,引起學界的關(guan) 注。現梁濤教授將其在哈佛燕京學社訪問時搜集到的西方學者的相關(guan) 成果翻譯編輯成書(shu) ,將以《美德與(yu) 權利——跨文化視域下的儒學與(yu) 人權》為(wei) 名由北京大學出版社下半年出版。這些成果均在海外產(chan) 生過一定的影響,相信對大陸學者也會(hui) 有一定借鑒、參考作用。現《江漢論壇》願意在該書(shu) 正式出版前發表其中的部分文章,我認為(wei) 是一件很好的事情,特對《江漢論壇》表示感謝!也願意對梁濤教授將要出版的新書(shu) 做出鄭重推薦。
責任編輯:泗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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