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合林】樂學的“顯”與“微”

欄目:文化雜談
發布時間:2026-04-12 13:5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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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le) 學的“顯”與(yu) “微”

作者:楊合林(湖南師範大學文學院教授)

來源:中國社會(hui) 科學網

時間:孔子二五七七年歲次丙午二月廿一日壬子

          耶穌2026年4月8日

 

樂(le) 學是一門古老的學問,其地位一度十分尊顯,但後來式微了。樂(le) 學之樂(le) ,指作為(wei) 中華文明基本形態的“禮樂(le) ”之樂(le) 。中國古人認為(wei) :“樂(le) 者天地之和也,禮者天地之序也。”程頤說:“天下無一物無禮樂(le) 。”禮樂(le) 體(ti) 現的是宇宙的秩序與(yu) 和諧,是萬(wan) 物存在與(yu) 運行的根據,具有普遍的價(jia) 值和意義(yi) 。

 

樂(le) 學的顯達

 

清代學者俞正燮有言:“通檢三代以上書(shu) ,樂(le) 之外無所謂學。”由此可見樂(le) 學在上古三代發達的程度。樂(le) 學的發達,我們(men) 可以從(cong) 本源性、統領性和總攝性三個(ge) 方麵來理解和說明。

 

先說本源性。樂(le) 的發生是中華文明出現的重要標誌。早在巫術時代,樂(le) 就已是原始先民生存與(yu) 生活的一種基本方式。巫與(yu) 舞的共生關(guan) 係至今仍可從(cong) 文字上見出。據《說文解字》:“巫,祝也。女能事無形,以舞降神者也。象人兩(liang) 袖舞形。”陳夢家《商代的神話與(yu) 巫術》更是直接將甲骨卜辭的“巫”釋為(wei) “舞”。龐樸論巫、無、舞,認為(wei) 三者是一體(ti) 三麵的關(guan) 係:“巫是主體(ti) ,無是對象,舞是聯結主體(ti) 與(yu) 對象的手段。”巫的職能是交通鬼神(無),交通的基本方式則是載歌載舞,即“歌舞事神”。

 

在禮樂(le) 發生的過程中,禮出現之時,就已有了樂(le) 。王國維將卜辭中禮之初文“豊”下部之字釋為(wei) “豆”——一種放置祭祀品的容器,也即禮器。但郭沫若認為(wei) ,此字並非“豆”,而是“鼓”之初文“壴”。這就是說,“禮”是以樂(le) (樂(le) 器)作為(wei) 基本構件。在先民們(men) 看來,禮須由樂(le) 構成,無樂(le) 便不成其為(wei) 禮。徐複觀在《中國藝術精神》中也說:“樂(le) 比禮出現得更早。”

 

次說統領性。從(cong) 上古到殷商,樂(le) 的地位一直比禮突出。《禮記》說殷人“尚聲”,又說“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後禮”。“周人尊禮尚施,事鬼敬神而遠之。”“尚聲”即尚樂(le) ,“先鬼而後禮”也即先樂(le) 而後禮。也就是說,直到周代,禮、樂(le) 二者的地位才發生轉移,從(cong) 樂(le) 先禮後轉向禮先樂(le) 後。這說明,在夏商以前,中國古人的各種文化活動都是以“樂(le) ”為(wei) 中心而展開的。

 

《禮記·王製》:“樂(le) 正崇四術,立四教,順先王《詩》《書(shu) 》、禮、樂(le) 以造士。”用《詩》《書(shu) 》、禮、樂(le) “四教”培養(yang) 人才,是周代才有的。但在“四教”成立之前,“樂(le) 教”已經長期存在並流行。清人孫希旦指出:“唐虞時,《詩》《書(shu) 》未興(xing) ,禮亦未備,故舜命夔以教胄子,但言和聲作樂(le) 之事,至周以《詩》《書(shu) 》、禮、樂(le) 並列為(wei) 四教。”在夏商以前,樂(le) 學不止是顯學,也可以說是唯一之學。

 

《尚書(shu) ·堯典》載舜命夔“典樂(le) ,教胄子”,典樂(le) 之官同時總掌教育之職。此傳(chuan) 統在周代被延續下來。《周禮·春官》:“樂(le) 師掌國學之政。”相對於(yu) 教《詩》《書(shu) 》、禮的三類教官而言,樂(le) 官地位最高,居於(yu) 統領“四教”的地位。對此,後來學者有不同解釋。明人王樵說:“樂(le) 之為(wei) 教,所以入人深而見功速,非他教之所及者”,認為(wei) 樂(le) 教在“四教”中入人最深、見效最快。孫希旦則解釋說:“四術之教,惟樂(le) 為(wei) 尤深,其聲容舞蹈,審音識微,非專(zhuan) 其業(ye) 者不能精,而亦非一人所能盡,故使樂(le) 官之長率其屬以掌學政,而專(zhuan) 司教樂(le) 之事焉”,認為(wei) 樂(le) 學最為(wei) 精深,其專(zhuan) 業(ye) 性最強,故而樂(le) 官的地位最為(wei) 尊顯。盡管說法不一,但都承認樂(le) 學在“四教”中地位最高這一事實。

 

再說總攝性。上古三代之樂(le) 一直處於(yu) 人們(men) 社會(hui) 生活的核心,它涵蓋上自軍(jun) 國大事,下至人倫(lun) 日用的方方麵麵,與(yu) 宗教學(“神人以和”“殷薦之上帝”)、教育學(“教胄子”“成於(yu) 樂(le) ”)、倫(lun) 理學(“作樂(le) 崇德”“樂(le) 象德”)、政治學(“政象樂(le) ”“樂(le) 與(yu) 政通”)、軍(jun) 事學(“師出以律”“執同律以聽軍(jun) 聲”)、外交學(“歌詩必類”“不學詩無以言”)、物候學(“以音律省土風”)、醫藥學(“人而無恒,不可以作巫醫”)等,息息相關(guan) 。如所周知,醫藥的“藥”,其構成的要件就是“樂(le) ”。

 

從(cong) 今天的眼光看,樂(le) 是以音樂(le) 為(wei) 核心,以詩歌、舞蹈、戲劇為(wei) 主體(ti) ,兼攝其他多種藝術形式的一種意識形態。如朱光潛所說:“樂(le) 是各門藝術的總稱,除聲樂(le) 、器樂(le) 以外,還包括詩歌、舞蹈、傳(chuan) 說故事和雛形的戲劇。”據此,人們(men) 比較容易將“樂(le) 學”理解為(wei) “藝術學”,而實際上,樂(le) 學在中國曆史上是一種極為(wei) 特殊的存在,它輻射深廣,包羅宏富。樂(le) 學的功能不是今天的藝術可比擬的,我們(men) 很難在今天找出一個(ge) 與(yu) 之相對應的概念。

 

樂(le) 學的衰微

 

樂(le) 學的衰微是從(cong) “周衰”開始的。《漢書(shu) ·藝文誌》說:“《易》曰:‘先王作樂(le) 崇德,殷薦之上帝,以享祖考。’故自黃帝下至三代,樂(le) 各有名。孔子曰:‘安上治民,莫善於(yu) 禮;移風易俗,莫善於(yu) 樂(le) 。’二者相與(yu) 並行,周衰俱壞。樂(le) 尤微眇,以音律為(wei) 節;又為(wei) 鄭衛所亂(luan) ,故無遺法。”春秋戰國時期,隨著周天子權威的下降與(yu) 逐漸喪(sang) 失,作為(wei) 社會(hui) 治理基本框架的禮樂(le) 製度呈現出土崩瓦解之勢。由於(yu) 樂(le) 存在與(yu) 表現的特殊性(“以音律為(wei) 節”),又受到“新樂(le) ”(“鄭衛”)的衝(chong) 擊,因此樂(le) 學在當時遭受的破壞比禮學要嚴(yan) 重得多,幾乎是徹底消失了(“故無遺法”)。

 

樂(le) 學的衰微有多方麵原因,首先是樂(le) 學經典的失傳(chuan) 。這裏所說的樂(le) 學經典包括《樂(le) 經》、六代樂(le) 舞和《詩經》樂(le) 譜。關(guan) 於(yu) 《樂(le) 經》,後世有不少人質疑它的存在,但我還是相信它存在過,隻是失傳(chuan) 了。《樂(le) 經》的失傳(chuan) 直接導致了樂(le) 學在中國古代學術中長期居於(yu) 核心和主導地位的經學中位置的喪(sang) 失。後世言經學,主要是指“五經”之學。“五經”之學的成立與(yu) 發達,首先在於(yu) 有“五經”作為(wei) 基本的依托。禮學在古代一直長盛不衰,一個(ge) 重要的原因就在於(yu) 有《儀(yi) 禮》以及後來同樣被視為(wei) 經典的《周禮》《禮記》的存在,樂(le) 學則沒有這樣一種依托。

 

從(cong) 黃帝、堯、舜到夏、商、周,各有自己時代的樂(le) 舞,史稱“六代樂(le) 舞”。在孔子之時,六代樂(le) 舞還存在。因此,孔子得以“聞《韶》”,並評價(jia) 過《韶》和《武》兩(liang) 種經典樂(le) 舞。但《武》的傳(chuan) 承已出現問題,《樂(le) 記·賓牟賈》就記載了孔子與(yu) 賓牟賈討論《武》表演中出現的各種問題。這些問題基本上都是因為(wei) “有司失其傳(chuan) ”造成的。

 

《詩經》本是篇篇入樂(le) 、可歌可弦的,但自從(cong) 作為(wei) 歌詞而單獨編輯成書(shu) 的《詩經》出現之後,詩與(yu) 樂(le) 就有了分離之勢。據王國維的考證,《詩經》樂(le) 譜在漢代隻剩下26篇,至兩(liang) 晉之際,則全部消失了。《樂(le) 經》、六代樂(le) 舞和《詩經》樂(le) 譜的消失極大地削弱了樂(le) 學發展的根基,也動搖了樂(le) 學在經學中的地位。

 

樂(le) 學的衰微還與(yu) 樂(le) 學遭遇的兩(liang) 次大的“分割”直接相關(guan) 。這兩(liang) 次“分割”,一在古代,一在現代。古代的“分割”始於(yu) 孔子的“雅鄭”之辨,而總成於(yu) 《四庫全書(shu) 》的樂(le) 學三分。《四庫全書(shu) 》編纂者有感於(yu) 樂(le) 學的“駁雜不純”,於(yu) 是將它一分為(wei) 三,將樂(le) 學的內(nei) 容分置於(yu) 經部、子部和集部之中。四庫館臣論列經部“樂(le) ”類說:“區別諸書(shu) ,惟以辨律呂、明雅樂(le) 者仍列於(yu) 經。其謳歌末技,弦管繁聲,均退列‘雜藝’‘詞曲’兩(liang) 類中。”被“退列”到子部“藝術”類的有唐段安節《樂(le) 府雜錄》、宋朱長文《琴史》等,集部“詞曲”類的則有宋薑白石《白石道人歌曲》、王灼《碧雞漫誌》等。這就意味著,後世文學藝術史家特別看重的那些活力四射的內(nei) 容被從(cong) 樂(le) 學“正宗”行列中剝離了。

 

現代對樂(le) 學的“分割”則源於(yu) 西學影響下的學科分立。在建立現代學科的過程中,傳(chuan) 統樂(le) 學成了音樂(le) 學、詩學(文藝學)、舞蹈學、戲劇學等取資的對象。如《尚書(shu) ·堯典》舜“命夔典樂(le) ”一節,就分別是音樂(le) 史、詩歌史、舞蹈史、戲劇史研究的最早資料。不同的學科各取所需,各有自己的闡釋路徑和言說策略,而那個(ge) 以“混沌”形式存在的樂(le) 學則不見蹤影了。

 

樂(le) 學是中國學術文化的源頭,它本身是一種包孕深廣、特色鮮明的話語體(ti) 係和知識體(ti) 係。在構建現代中國自主知識體(ti) 係的當下,重新梳理樂(le) 學的概念,回顧樂(le) 學從(cong) “顯”至“微”的發展曆程,對於(yu) 我們(men) 從(cong) 源頭上發掘和提取本土學術資源,無疑是有意義(yi) 的。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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