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芸蝶 何光順】先秦儒家音樂中“南風”意象的哲學詮釋

欄目:文化雜談
發布時間:2026-04-12 13: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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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儒家音樂(le) 中“南風”意象的哲學詮釋

作者:李芸蝶 何光順(廣州大學音樂(le) 舞蹈學院博士後;四川大學古籍整理研究所教授)

來源:中國社會(hui) 科學網

時間:孔子二五七七年歲次丙午二月廿一日壬子

          耶穌2026年4月8日

 

在儒家哲學思想中,音樂(le) 是一種高階語言形式或審美形式。所謂“興(xing) 於(yu) 詩,立於(yu) 禮,成於(yu) 樂(le) ”,這段話道出了作為(wei) 主體(ti) 的君子的生命修行的三個(ge) 層次,即君子的生命從(cong) 情感體(ti) 驗開始,以詩歌來感發;借倫(lun) 理法則立身,以禮儀(yi) 來規範;塑造審美人格,以音樂(le) 來成就。這裏,“成於(yu) 樂(le) ”被放到最高層次,可以被看作人的本質力量的實現和確證,是人在音樂(le) 引起的情感興(xing) 發中覺知和領會(hui) 到自我生命的本真存在。這種本真存在不是唯我論的孤立的單子狀態,而是儒家君子從(cong) 親(qin) 親(qin) 之仁出發領悟到的特殊的親(qin) 緣生存狀態。

 

這種親(qin) 緣生存並不將人之處身的周遭之物看作純客觀的外在存在,而是始終視其為(wei) 與(yu) 自我生存的時間體(ti) 驗和空間感受密切關(guan) 聯的生存論存在。自我的生存或存在,不是孤立的,而是本於(yu) 父母,源於(yu) 祖先,是“我”從(cong) 父母和祖先之“生生”而來;“我”要報本返始,就是要將父母親(qin) 的生生之命予以延續,這就構成了“我”之生存的曆史與(yu) 未來向度。但“我”要延續父母的生生之命,最重要的是在當下處身的空間性世界去結成婚姻,實現與(yu) 妻子的聯合。這樣,個(ge) 體(ti) 成長,生兒(er) 育女,延續父母生命,就是親(qin) 親(qin) 之仁的成就。

 

故儒家所談“興(xing) 於(yu) 詩”,就不是一般化的個(ge) 人情性感發,而往往是從(cong) 歌詠男女、夫妻開始。《詩經》三百篇以《國風·關(guan) 雎》始,毛詩傳(chuan) 雲(yun) :“關(guan) 雎,後妃之德也。風之始也,所以風天下而正夫婦也。故用之鄉(xiang) 人焉,用之邦國焉。”《周易》上經以乾、坤兩(liang) 卦開篇,乾為(wei) 天、為(wei) 父,坤為(wei) 地、為(wei) 母,也是從(cong) 天地生萬(wan) 物和父母生育子女開篇;《周易》下經以鹹卦開篇,鹹者,感也,是少男求少女之象,同樣是男女之結合。“立於(yu) 禮”,並非普通的禮儀(yi) 規範,而是從(cong) 夫妻、父子、兄弟的齊家之禮延及君臣、師友的具有規範社會(hui) 關(guan) 係意義(yi) 的人倫(lun) 禮儀(yi) ,是“經夫婦,成孝敬,厚人倫(lun) ,美教化,移風俗”;“成於(yu) 樂(le) ”,也不是一般性的歌舞演唱,而是從(cong) 夫妻、父子、兄弟的家庭之愛延及社會(hui) 之愛的“盡美又盡善”的藝術形式和精神內(nei) 容的統一。孔子聞《韶》樂(le) 而“三月不知肉味”,在於(yu) 它表達的是孝子感念父母生養(yang) 之恩。《韶》樂(le) 即舜樂(le) ,是舜之仁孝情感的表達,其內(nei) 容是生生之命與(yu) 親(qin) 親(qin) 之情。

 

舜樂(le) 或《韶》樂(le) ,就是後人比較熟悉的《南風》之歌。《禮記·樂(le) 記》載:“昔者,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風》,夔始製樂(le) 以賞諸侯。”鄭玄箋:“夔欲舜與(yu) 天下之君共此樂(le) 也。”孔穎達疏:“《南風》,詩名,是孝子之詩。南風,長養(yang) 萬(wan) 物,而孝子歌之,言己得父母生長,如萬(wan) 物得南風生也。舜有孝行,故以此五弦之琴以歌《南風》之詩,而教天下之孝也。”中國古人以“南風”為(wei) 滋養(yang) 萬(wan) 物之春日和風,子女歌詠南風,即為(wei) 表達孝子思念父母生養(yang) 之恩情。故此,《南風》之歌就不隻是歌詠自然之風或某種外在物理元素,而是蘊含著舜所理解的人作為(wei) 社會(hui) 關(guan) 係存在的本質,就讓舜對父母之孝心升華為(wei) 可普遍化的人類精神形式。舜借助南風的這樣一個(ge) 獨特喻象將人的親(qin) 緣化生存關(guan) 係綻現出來,其借“南風”歌讚的就是“天地之大德曰生”,是“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長我育我,顧我複我,出入腹我”。

 

孔子稱讚《韶》“盡美又盡善”,不是稱讚一般性的美感體(ti) 驗或某種善好行為(wei) ,而是歌讚父母“生生”大德與(yu) 子女欲報之父母的“親(qin) 親(qin) ”仁孝,是華夏先民統一審美與(yu) 倫(lun) 理的最初實踐。這種以“南風”表達父母的生生之德與(yu) 子女的“親(qin) 親(qin) ”仁孝之情,在後世延續為(wei) 華夏文化的傳(chuan) 統。如《詩經·國風》中的《凱風》篇,同樣是詠誦生生之意與(yu) 孝親(qin) 之道。鄭玄箋:“作凱風詩者,美孝子也。”釋“凱風自南”句,毛詩序:“南風謂之凱風,樂(le) 夏之長養(yang) ,棘難長養(yang) 者。”鄭玄箋:“興(xing) 者,以凱風喻寬仁之母。”以南風喻母生養(yang) 子女之德,這樣人們(men) 對南風的體(ti) 驗就具有了生存論意義(yi) 和審美性價(jia) 值。

 

從(cong) 《南風》到《凱風》都是孝子借南風滋養(yang) 萬(wan) 物意象,感念父母的生生之德與(yu) 子女思念的親(qin) 親(qin) 之愛。舜所作《南風》之歌辭已不可見,但後出傳(chuan) 為(wei) 舜歌的《南風》:“南風之熏兮,可以解吾民之慍兮;南風之時兮,可以阜吾民之財兮”,則可看作從(cong) 親(qin) 親(qin) 為(wei) 仁的孝親(qin) 之道向儒家推崇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泛愛”方向的發展,它也是天地的好生之德的擴展。《論語·雍也》篇子貢問:“如有博施於(yu) 民而能濟眾(zhong) ,何如?”孔子回答說:“何事於(yu) 仁,必也聖乎!堯、舜其猶病諸!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能近取譬,可謂仁之方也已。”故《禮記·樂(le) 記》闡述舜作《南風》之深義(yi) :“故天子之作樂(le) 也,以賞諸侯之有德者也。德盛而教尊,五穀時熟,然後教之以樂(le) 。故其治民勞者,其舞行綴遠。其治民逸者,其舞行綴短。”舜為(wei) 天子,把己之孝親(qin) 之道推廣為(wei) 治民之道。由此,個(ge) 體(ti) 化的親(qin) 緣關(guan) 係就向普遍化的社會(hui) 關(guan) 係擴展。

 

故而,在儒家的禮樂(le) 秩序中,天地萬(wan) 物都非純自然的。《禮記·樂(le) 記》雲(yun) :“故聖人作樂(le) 以應天,製禮以配地。禮樂(le) 明備,天地官矣。”天地萬(wan) 物作為(wei) 對象,對於(yu) 主體(ti) 的意義(yi) ,都是以人的感覺所及的程度為(wei) 限。這種由生存體(ti) 驗而來的感覺,不是純自然或客觀外在的,而是人之生命體(ti) 驗的對象化和客觀化的結果,是主體(ti) 在實踐中確證自我與(yu) 世界同一的形式,此即謂“大樂(le) 與(yu) 天地同和,大禮與(yu) 天地同節”,“樂(le) 者,天地之和也。禮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別”。由此,《禮記·樂(le) 記》把舜所作《南風》之歌這樣一個(ge) 孝親(qin) 的具體(ti) 節目,推廣為(wei) 人與(yu) 天地相應和,並構建和諧人際關(guan) 係的普遍性法則。這也是宋儒張載引申出的原則“民吾同胞,物吾與(yu) 也”。人間的秩序要仿效天地秩序,這就是音樂(le) 的正聲、和合之效用,它以全部的感覺在對象世界中肯定自己,“故聖人作樂(le) 以應天”。也就是說,音樂(le) 是個(ge) 體(ti) 借其有意識的活動建立的天道秩序的象征。

 

從(cong) 舜作《南風》之歌,我們(men) 可延伸出儒家君子從(cong) 個(ge) 體(ti) 生命到家國天下的學以用世的次第。這個(ge) 次第可概括為(wei) 孔子說的“修己以敬”“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這樣一個(ge) 從(cong) 內(nei) 到外的擴展路線。儒家君子從(cong) 感念父母生生之德與(yu) 子女孝親(qin) 之道開始,推己及人,協和鄰裏友朋關(guan) 係,再到得其位則安邦濟國、協和萬(wan) 邦,這樣一個(ge) 從(cong) 內(nei) 到外的漸次擴展過程是人作為(wei) 社會(hui) 性存在與(yu) 本體(ti) 性存在相互成就的過程。人的生命本體(ti) 就在這朝向社會(hui) 關(guan) 係的擴展中實現出來,把那種本己的朝向生命自身的良知與(yu) 自愛擴展於(yu) 世界。舜作《南風》之歌,中國哲學從(cong) 其中的孝親(qin) 之道延伸出的君子修己、利民、安人之道,完整地展現了人的自我實現過程。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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