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斌】論“禮”的學派屬性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26-03-05 18:42:05
標簽:

“禮”的學派屬性

作者:潘斌(西南財經大學社會(hui) 發展研究院教授)

來源:《中華文化論壇》2026年第1期


摘要:總體(ti) 來說,禮起源於(yu) 新石器時代,經夏、商兩(liang) 代的長足發展,到西周時期得以成型。禮的初始義(yi) 涵主要是在祭祀等活動中所體(ti) 現的樸素的秩序觀念,與(yu) 神聖空間、禮器、儀(yi) 節的演變過程密切相關(guan) 。春秋末年,孔子對周禮作了創造性的改造和發展,豐(feng) 富了禮的內(nei) 涵。禮的儒家屬性得以確立,並進而影響了兩(liang) 千多年以來中國社會(hui) 的各個(ge) 方麵。現代學術分科而治,不同學科領域的學者對禮的認識有所不同,對禮的學派屬性的認識也多樣化。相關(guan) 研究中禮的範疇與(yu) 傳(chuan) 統意義(yi) 上的“禮學”已有很大的差異,他們(men) 所理解的禮也比儒禮的範圍更加寬泛。


關(guan) 鍵詞:禮禮學儒家學派屬性


 

禮與(yu) 中國古代的政治、文化、教育、風俗和社會(hui) 治理有極為(wei) 密切的關(guan) 係。要研究中國曆史、理解中國社會(hui) ,如果不知中國的禮,就難得其門而入。百年以來,除了一些傳(chuan) 統禮學、文獻學的學者積極從(cong) 事禮的研究以外,還有不少其他學科的學者也在中國社會(hui) 史的研究中對禮、禮儀(yi) 有所關(guan) 注,這是可喜的現象。不過,由於(yu) 學科的差異和知識背景的不同,學者們(men) 對禮的認識存在很大的差異,從(cong) 而導致不同學科的學者在從(cong) 事禮的討論時各說各話,不能有效地溝通和交流。鑒於(yu) 此,筆者不揣淺陋,擬通過對禮的原始義(yi) 涵、儒家化以及現代學者關(guan) 於(yu) 禮的學派屬性的認知進行梳理,力圖呈現禮的形態和義(yi) 涵的曆史演變過程,並對當前的相關(guan) 研究提出自己的看法,以就教於(yu) 方家。

 

一、“禮”的原始義(yi) 涵


禮的本質是秩序,而這種秩序觀念的形成是一個(ge) 長期的過程。從(cong) 新石器時代到夏、商、周三代,神聖空間、禮器、儀(yi) 節的演變過程中有秩序觀念之形成。我們(men) 以考古發掘所見神聖空間所體(ti) 現的秩序觀念為(wei) 考察的重點,以見禮的初始義(yi) 涵。

 

神聖空間作為(wei) 人與(yu) 崇拜對象的溝通之地,是人之信仰的重要載體(ti) 。空間的神聖性和隱喻性,可以使人與(yu) 神靈實現深度的“溝通”。“三代”以前,人們(men) 的儀(yi) 式、精神生活與(yu) 祭祀活動息息相關(guan) ,因此與(yu) 祭祀相關(guan) 的空間演變過程,就成為(wei) 古禮起源研究的重要內(nei) 容。據考古發掘可知,在中國新石器時代,人們(men) 已將墓地、神廟、祭壇等空間與(yu) 一般的生活空間相對應,從(cong) 而有了神聖與(yu) 世俗之別。在神聖空間中,人們(men) 通過祭祀活動與(yu) 神秘世界相感通,並希望獲得神靈的庇佑。在此我們(men) 以紅山文化的女神廟和良渚文化的祭壇為(wei) 例來加以說明。

 

1983年,考古工作者在遼寧淩源、建平兩(liang) 縣交界處的牛河梁發現了積石塚(zhong) 和一處祭祀建築遺址,考古學界將這處祭祀遺址稱為(wei) “女神廟”。在此祭祀遺址出土的泥塑造像殘塊中,人物像的頭、肩、臂、乳房、手等均具女性特征。在女神廟主室西側(ce) 發現的群像中,有一尊基本接近真人大小的彩塑女神像,其肢體(ti) 雖已殘缺,但是頭部基本完好。不過這尊女神並非此廟的主神,在神廟主室的中心位置出土的相當於(yu) 真人器官三倍的大鼻、大耳,應當是主神塑像的殘件。主神塑像的缺失,很可能說明主神像被破壞了。由此可知,整座神廟裏本來應該有女神群像,其中既有與(yu) 一般人等大的女神塑像,也有遠超真人大小的女神塑像。女神廟以南九百米處有四座積石塚(zhong) ,呈東(dong) 西向排成一行,總長110餘(yu) 米。積石塚(zhong) 內(nei) 結構複雜,塚(zhong) 內(nei) 大、小墓有別,墓內(nei) 隨葬玉器,墓外排列彩陶筒形器[1]。牛河梁紅山文化女神廟的主體(ti) 建築既有單室,也有多室,同時以中軸線左右對稱排列。多室包含一個(ge) 主室和幾個(ge) 相連的側(ce) 室、前後室。由此可見,女神廟是一個(ge) 有中心、由多單元組成而又富於(yu) 變化的殿堂雛形。由中軸線分開的單室和多室,很可能供奉的是不同層級的祭祀對象。單室內(nei) 供奉的很可能是在“神統”中地位較高的女神,而多室內(nei) 供奉的則是眾(zhong) 多地位較低的女神。女神廟中的“女神”,既可能是紅山人的遠祖,又可能是對部族有重要貢獻的英雄,甚至還可能是人們(men) 幻化出來的天神。

 

良渚文化祭壇遍及整個(ge) 環太湖地區,如杭州餘(yu) 姚瑤山、匯觀山、反山,奉化名山後,海寧大墳墩,江蘇趙陵山,上海青浦福泉山等,這些遺址皆有祭壇,其中以瑤山和匯觀山的祭壇最具代表性。1987年,考古工作者通過對浙江餘(yu) 杭縣瑤山遺址的考古發掘確認了良渚文化的祭壇。瑤山祭壇遺跡平麵呈方形,由裏外三重土色組成。最裏麵是一座紅土台,略呈方形;在紅土台的四周是一條“回”字形灰土溝,與(yu) 中央的紅土台形成強烈的色彩對比。灰土溝的西、北、南三麵是用黃褐色斑土築成的土台。整個(ge) 祭壇外圍邊長約20米,麵積約400平方米。祭壇南部範圍內(nei) 分布著12座墓葬,呈東(dong) 西向南北兩(liang) 列排列,其中北列5座,南列7座。兩(liang) 列墓排列有序,墓與(yu) 墓之間排列緊湊,墓坑均呈南北向[2]。1991年,考古工作者在餘(yu) 杭縣瓶窯鎮匯觀山又發現一座良渚文化祭壇。此祭壇的形製與(yu) 瑤山祭壇非常相似。祭壇位於(yu) 土山的頂部,呈長方形,總麵積約1600平方米。在祭壇中部偏西南,以挖溝填充的灰色土將祭壇平麵分割成內(nei) 外套合的三重土色。在該台麵東(dong) 西兩(liang) 側(ce) 低於(yu) 頂層平麵1.5米處,開鑿有四條南北向水溝,可以看作是第二級台麵。在低於(yu) 山頂2米多的地方,出現向外平伸的地麵,屬於(yu) 祭壇的第三層台階地。在山頂祭壇的西南部,分布有四座良渚文化大墓[3]。由於(yu) 年代久遠,良渚文化祭壇的被祭者今已不可確知。不過可以想見,在精心選擇的高地上築祭壇,被祭者一定不是一般人。這些被祭者很可能是良渚人的英雄、祖先,或者是由他們(men) 幻化出來的最高神靈。

 

牛河梁紅山文化女神廟、積石塚(zhong) 和良渚文化祭壇、大墓在建築的設計和排列方麵都給人以一種嚴(yan) 格的秩序感。比如牛河梁女神廟祭祀對象和積石塚(zhong) 墓葬的排列秩序,與(yu) 受祭者和被埋葬者的身份、地位密切相關(guan) 。在瑤山良渚文化祭壇遺址,墓葬集中分布在祭壇的南半部,東(dong) 西向南北兩(liang) 列分布,南邊的7座墓,3座自東(dong) 向西打破紅土台和灰土圍溝,隨葬品較其他墓葬多。而在這3座墓中,居中者隨葬品最多,僅(jin) 玉琮就達7件,琢有獸(shou) 麵紋的琮式管多至38件。在北列5座墓中,最大的墓的東(dong) 壁也打破了紅土台,隨葬品也最多。由此可見,離神聖區越近的墓,隨葬品越多,埋葬者的地位也越高。

 

早期神廟、祭壇所呈現的自然崇拜、英雄崇拜和祖先崇拜是“三代”之前的原始宗教形態,也是發展到“三代”祖先崇拜的關(guan) 鍵一環。而早期神廟和祭壇中的尊卑有序、上下有等的觀念成為(wei) 後世宗廟製度重要的思想淵源。隨著早期國家的出現,宗廟逐漸成為(wei) 國家祭祀和重大政治活動的場所。由於(yu) 後來的儒家特別重視宗廟製度,因此與(yu) 士相關(guan) 的家廟也逐漸興(xing) 起。《儀(yi) 禮》中的《士冠禮》《士昏禮》所說“廟”就是家廟。宗廟、家廟祭祀遂成為(wei) 中國古代政治、禮製、倫(lun) 理、宗教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

 

中國古代君臣上下的稱謂、居所、服飾、食器、酒器、車製皆有等級。如《禮記·王製》曰:“天子七廟,三昭三穆,與(yu) 太祖之廟而七。諸侯五廟,二昭二穆,與(yu) 太祖之廟而五。大夫三廟,一昭一穆,與(yu) 太祖之廟而三。士一廟。庶人祭於(yu) 寢。”《禮記·曲禮下》說:“天子死曰崩,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祿,庶人曰死。”《曲禮上》說:“國君撫式,大夫下之;大夫撫式,士下之。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刑人不在君側(ce) 。”禮的等級之嚴(yan) 格,規定之細密,涉及麵之廣泛,令人歎為(wei) 觀止。而《大唐開元禮》《大明集禮》《大清通禮》等國家禮典也以製度的形式對各個(ge) 階層的衣食住行進行嚴(yan) 格的規定。可以說,對於(yu) 等級製度的維護是禮之核心要義(yi) 。禮與(yu) 等級製度相輔相成。早期祭祀中的等級意識的出現,方有禮的形成,而禮的出現,則進一步對等級製度起到了維護和強化的作用[4]。

 

由此可見,禮的初始義(yi) 涵主要是在祭祀等活動中所體(ti) 現的樸素的秩序觀念。此階段的“禮”屬於(yu) 人類社會(hui) 早期在祭祀等活動中的儀(yi) 式,這些儀(yi) 式的意義(yi) 大致相同,並且沒有文化流派之分。以至於(yu) 有的學者說:“禮不是階級社會(hui) 裏才有的。自從(cong) 地球上有了人類社會(hui) ,禮就跟著產(chan) 生了。隻要地球上還存在著人類社會(hui) ,隻要別的星球上存在人類社會(hui) ,禮就總是一個(ge) 客觀的存在,不過內(nei) 容會(hui) 有變化而已。”[5]不過當春秋戰國時期的儒家對禮作了新的詮釋之後,特別是禮在西漢被官方意識形態化之後,中國之禮就與(yu) 其他文明中的儀(yi) 式有了不同的義(yi) 涵。

 

二、“禮”的儒家化


春秋末年,孔子對周禮作了創造性地改造和發展,豐(feng) 富了禮的內(nei) 涵。從(cong) 此以後,禮的儒家屬性得以確立,進而影響了兩(liang) 千多年以來中國社會(hui) 的各個(ge) 方麵。

 

(一)儒家對禮的新詮及禮治主義(yi) 的形成


西周初期,周公在政治、經濟、文化等各個(ge) 領域多有經略。周公“製禮作樂(le) ”是中國文化史上的重大事件,影響至為(wei) 深遠。《尚書(shu) 大傳(chuan) 》說:“周公攝政……六年製禮樂(le) 。”從(cong) 今天來看,“周公製禮”是一個(ge) 具有符號性的文化事件,反映的是西周統治者在文化建設方麵的創舉(ju) 。“周公製禮”的重要貢獻就是對夏、商神權統治之下的禮儀(yi) 賦予了更多的道德義(yi) 涵,從(cong) 而削減了“上帝”的權威。《左傳(chuan) ·文公十八年》載:“先君周公製周禮,曰:‘則以觀德,德以處事,事以度功,功以食民。’”周公綱紀天下的宗旨是納上下於(yu) 道德,而合天子、諸侯、卿大夫、士、庶民以成一道德的團體(ti) 。“周公製禮”與(yu) 周代的分封製、井田製和宗法製一起,對於(yu) 西周社會(hui) 的穩定起到了至關(guan) 重要的作用,同時也為(wei) 儒家的創立及孔子對禮的新詮做了預備工作。

 

在中國曆史上,孔子創立儒家對中國社會(hui) 產(chan) 生了極其深遠的影響,而孔子創立儒家的主要思想文化資源就是西周以來的禮樂(le) 傳(chuan) 統。孔子說“鬱鬱乎文哉,吾從(cong) 周”,對於(yu) 周公頗為(wei) 推崇,以至於(yu) 做夢都要夢見周公。孔子主張“複禮”(《論語·顏淵》),認為(wei) 禮對於(yu) 個(ge) 人的修養(yang) 和國家的治理都非常重要。他說:“不學禮,無以立。”(《論語·季氏》)“非禮毋視,非禮毋聽,非禮毋言,非禮毋動”(《論語·顏淵》)。對於(yu) 父母,“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論語·為(wei) 政》)。孔子主張“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論語·顏淵》),從(cong) 而勾勒出一幅井然有序的禮治社會(hui) 圖景。不過孔子並不是簡單地恢複周禮,而是對周禮做了創造性地改造。孔子對隻看重禮儀(yi) 的做法表示反對,他說:“禮雲(yun) 禮雲(yun) ,玉帛雲(yun) 乎哉?樂(le) 雲(yun) 樂(le) 雲(yun) ,鍾鼓雲(yun) 乎哉?”(《論語·陽貨》)當時的統治者隻在乎禮器和儀(yi) 式,而置禮之本義(yi) 於(yu) 不顧,這是舍本逐末的做法。孔子以宗廟祭祀為(wei) 例以明禮之內(nei) 涵的重要性。他說:“春秋修其祖廟,陳其宗器,設其裳衣,薦其時食。宗廟之禮,所以序昭穆也;序爵,所以辨貴賤也;序事,所以辨賢也;旅酬下為(wei) 上,所以逮賤也;燕毛,所以序齒也。踐其位,行其禮,奏其樂(le) ,敬其所尊,愛其所親(qin) ,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郊社之禮,所以事上帝也。宗廟之禮,所以祀乎其先也。明乎郊社之禮,禘嚐之義(yi) ,治國其如示諸掌乎?”(《禮記·中庸》)宗廟祭祀既有維護尊卑上下之義(yi) ,亦有敬親(qin) 、愛親(qin) 、孝親(qin) 之義(yi) ,理解了宗廟祭祀之真義(yi) ,國家治理就變得十分簡單。

 

孔子所言禮的核心內(nei) 涵就是其所說的“仁”。其所謂的仁之義(yi) 涵豐(feng) 富。在家庭倫(lun) 理方麵,“孝弟也者,其為(wei) 仁之本與(yu) ”(《論語·學而》)。在人際關(guan) 係方麵,樊遲問仁,孔子說“愛人”(《論語·顏淵》);孔子還說:“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論語·雍也》)在孔子的思想體(ti) 係中,仁是最高的德,也是禮之基礎和核心。孔子說:“人而不仁,如禮何?”(《論語·八佾》)禮是製度、儀(yi) 式性的存在,而仁是禮的內(nei) 在支撐。仁所具有的豐(feng) 富義(yi) 涵,使得西周以來的禮被賦予了更加深厚和具體(ti) 的道德內(nei) 容。經過孔子的再詮釋,禮重新擁有了活力,成為(wei) 後人在國家治理、立身行事等方麵的重要依據。也正是經過孔子對禮的提倡和再詮釋,從(cong) 而使禮從(cong) 春秋末年開始就被打上了鮮明的儒家烙印,儒家強調道德教化的禮教,與(yu) 重視刑法的法家和倡導無為(wei) 而治的道家等學派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秦朝統治者以法家思想治國,從(cong) 而激化了社會(hui) 矛盾,導致秦朝的覆滅。西漢初年,統治者鑒於(yu) 秦亡之教訓,推行黃老之學以休養(yang) 生息。到了漢武帝時代,國力日強,主張清靜無為(wei) 的黃老之學已不適應當時的需要,而崇尚“內(nei) 聖外王”的儒家被定為(wei) 一尊,儒學遂成為(wei) 官方意識形態。伴隨著儒家地位的提升,中國以禮為(wei) 治的思潮在西漢時期興(xing) 起。

 

在儒家被定為(wei) 一尊的過程中,西漢大儒董仲舒是需要提到的重要人物。董仲舒主張德治,他說:“王者欲有所為(wei) ,宜求其端於(yu) 天。天道之大者在陰陽。陽為(wei) 德,陰為(wei) 刑;刑主殺而德主生。……王者承天意以從(cong) 事,故任德教而不任刑。”[6]德屬天道之陽,陽主生,因此統治者應當順應德治而非刑法。而任德教之關(guan) 鍵在於(yu) “崇本”,董仲舒說:“夫為(wei) 國,其化莫大於(yu) 崇本。……何謂本?曰:天、地、人,萬(wan) 物之本也。天生之,地養(yang) 之,人成之。天生之以孝悌,地養(yang) 之以衣食,人成之以禮樂(le) ,三者相為(wei) 手足,合以成體(ti) ,不可一無也。”[7]董仲舒認為(wei) ,除了物質層麵的需求之外,治國的根本還有“孝悌”和“禮樂(le) ”。“孝悌”之行可歸於(yu) 禮樂(le) ,因此治國之本可以禮樂(le) 概之。董仲舒特別重視禮樂(le) 的教化功能,他說:“道者,所繇適於(yu) 治之路也,仁義(yi) 禮樂(le) 皆其具也。故聖王已沒,而子孫長久安寧數百歲,此皆禮樂(le) 教化之功也。王者未作樂(le) 之時,乃用先王之樂(le) 宜於(yu) 世者,而以深入教化於(yu) 民。教化之情不得,雅頌之樂(le) 不成,故王者功成作樂(le) ,樂(le) 其德也。樂(le) 者,所以變民風,化民俗也;其變民也易,其化人也著。故聲發於(yu) 和而本於(yu) 情,接於(yu) 肌膚,臧於(yu) 骨髓。故王道雖微缺,而管弦之聲未衰也。夫虞氏之不為(wei) 政久矣,然而樂(le) 頌遺風猶有存者,是以孔子在齊而聞《韶》也。”[8]董仲舒反複提及“教化”,因為(wei) 禮樂(le) 為(wei) 治是通過“變民風”“化民俗”等潛移默化的“藏於(yu) 骨髓”的形式來實現,這與(yu) 法家以嚴(yan) 苛刑法為(wei) 治的取向大異其趣。

 

董仲舒建議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他說:“諸不在六藝之科、孔子之術者,皆絕其道,勿使並進。邪辟之說滅息,然後統紀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從(cong) 矣。”[9]漢武帝采納了董仲舒的建議,罷黜不治經的太常博士,排斥百家之言於(yu) 官學之外,擢布衣出身的公孫弘為(wei) 丞相,優(you) 禮延攬儒生數百人,還為(wei) 博士官置弟子五十人。我們(men) 從(cong) 《史記》中可以看到西漢武帝時期儒學獨尊之盛況。在《史記》中,孔子與(yu) 諸侯並列,出現在世家中;孔門弟子有《仲尼弟子列傳(chuan) 》,儒學的研究和傳(chuan) 承有《儒林列傳(chuan) 》。這些都是其他學派所沒有的。

 

漢武帝接受董仲舒“立太學以教於(yu) 國,設庠序以化於(yu) 邑”的建議,在中央設立太學,地方設郡國學校。太學內(nei) 設博士,以儒家經典教授諸生。太學和郡國學校教育的核心內(nei) 容是儒家的“六經”(又稱“六藝”)之學。在經學家的眼中,“六經”已經不是上古文獻資料之匯編,而是蘊含聖人微言大義(yi) 的神聖寶典,所謂“六藝者,王教之典籍,先聖所以明天道,正人倫(lun) ,致至治之成法也”[10]。儒家經典被神聖化,經學成為(wei) 漢代治國理政的重要依據,以至於(yu) “以《禹貢》治河,以《洪範》察變,以《春秋》決(jue) 獄,以三百五篇當諫書(shu) ”[11]。由於(yu) “六經”與(yu) 禮相表裏[12],因此在儒家崇尚德治的觀念之下,禮成為(wei) 製度和行為(wei) 的規範。到了東(dong) 漢,班固根據白虎觀會(hui) 議而成《白虎通義(yi) 》,此書(shu) 中的“三綱六紀”“三綱五常”成為(wei) 後世基本的政治和生活倫(lun) 理,而其本質卻是儒家的禮和禮教。可以說,從(cong) 漢代開始,禮教已經成為(wei) 國家治理的基本方式,而其所承載的儒家思想則是曆代統治者所標榜的理想政治的具體(ti) 內(nei) 容。

 

漢代以來,尊奉儒家被統治者奉為(wei) 傳(chuan) 統,而以禮治國是尊奉儒家的直接體(ti) 現。以漢代為(wei) 例,漢武帝時期,隨著儒家被定為(wei) 一尊,以禮治國成為(wei) 主流。武帝改正朔、易服色、封禪、巡守、興(xing) 禮樂(le) ,皆屬於(yu) 禮治之範疇。元朔五年(前124)六月,武帝下詔曰:“其令禮官勸學,講議洽聞,舉(ju) 遺興(xing) 禮,以為(wei) 天下先。”[13]兩(liang) 漢帝王皆“以孝治天下”,禮治成為(wei) 漢代國家治理的重要方式。有學者認為(wei) “西漢是中國曆史上真正實行以禮治國的開始”[14],是很有道理的。

 

漢代以後,曆代統治者皆奉行禮治,即便是以性格暴烈、多疑猜忌而聞名的明太祖,也十分重視禮在國家治理中的作用。洪武年間,明太祖對祭天、祭孔以及其他禮儀(yi) 活動皆傾(qing) 注了極大的熱情,在禮書(shu) 編訂、禮製製定以及禮教推廣方麵皆做了大量的工作。明太祖認為(wei) :“禮者,所以美教化而定民誌。成周設大司徒以定五禮,防民之偽(wei) ,而教之中。夫製中莫如禮,修政莫如禮,故有禮則治,無禮則亂(luan) ,居家有禮則長幼序而,宗族和,朝廷有禮則尊卑定而等威辨。”[15]清代官修《明史·太祖紀》讚曰:“(明太祖)崛起布衣,奄奠海宇,西漢以後所未有也。懲元政廢弛,治尚嚴(yan) 峻。而能禮致耆儒,考禮定樂(le) ,昭揭經義(yi) ,尊崇正學,加恩勝國,澄清吏治,修人紀,崇風教,正後宮名義(yi) ,內(nei) 治肅清,禁宦豎不得幹政。……武定禍亂(luan) ,文致太平,太祖實身兼之。”[16]在“懲元政廢弛”“禮致耆儒”“考禮定樂(le) ”“修人紀”等方麵,皆反映了明太祖重視禮治、禮教在社會(hui) 控製方麵的意義(yi) 和作用。禮治還影響到中國古代少數民族建立的政權,如遼興(xing) 宗重熙十五年(1046)蕭韓家奴與(yu) 耶律庶成修禮書(shu) ,詔書(shu) 曰:“古之治天下者,明禮義(yi) ,正法度。我朝之興(xing) ,世有明德,雖中外向化,然禮書(shu) 未作,無以示後世。卿可與(yu) 庶成酌古準今,製為(wei) 禮典。事或有疑,與(yu) 北、南院同議。”[17]女真人建立的金國也重視禮的推行,金世宗說:“本國拜天之禮甚重。……我國家絀遼、宋主,據天下之正,郊祀之禮豈可不行!”[18]由此可見,遼、金政權的統治者對禮的認同是積極和主動的,這促進了儒家文化在少數民族地區的廣泛傳(chuan) 播。

 

(二)傳(chuan) 統經學和禮學視閾中的“禮”


中國古代多有言“禮學”者,然而“禮學”之“禮”的內(nei) 涵和外延為(wei) 何,卻少有人反思。古有以“禮學”為(wei) 名的文獻,清代應㧑謙《禮學匯編》、孔廣森《禮學卮言》皆如此。應氏《禮學匯編》仿朱熹《禮儀(yi) 經傳(chuan) 通解》之例,而稍加變通。他說:“人道之大,當如朱子以《禮儀(yi) 》為(wei) 經,《禮記》為(wei) 傳(chuan) ,平時熟玩,臨(lin) 事時省而行之,其朝聘喪(sang) 祭,國家之大禮,《禮記》所闕,則以《周禮》補其闕略。”[19]“本經之中,聖賢經訓雖不關(guan) 於(yu) 禮者,莫非行禮之本,則合大小戴《記》《家語》,凡聖門之言不悖於(yu) 《論語》者,類為(wei) 一編,曰《論語外篇》,列之篇中,而其有附會(hui) 聖言,顯倍經理,則辯而置之。”[20]由此可見,應氏所言“禮學”,與(yu) 禮經密切相關(guan) 。孔廣森《禮學卮言》一書(shu) 的內(nei) 容包括禮儀(yi) 廟寢、匠人世室明堂圖解、辟雍四學解、論禘、論祫以及“三禮”所記名物製度之考釋[21]。盡管《禮學卮言》中的部分內(nei) 容遊離於(yu) 禮經之外,但是皆與(yu) 儒禮相關(guan) 而不及其他,可見孔氏所言“禮學”也是圍繞禮經展開。結合應氏、孔氏之書(shu) 的書(shu) 名及內(nei) 容,我們(men) 可管窺古之學者所言“禮學”之“禮”為(wei) 禮經或儒禮,其學派屬性不言而喻。

 

中國古代“禮學”之“禮”為(wei) 禮經、儒禮,是先秦兩(liang) 漢以來的傳(chuan) 統。正如前已論及的,孔子及其弟子整理、製作禮經並賦予禮以新內(nei) 涵,從(cong) 而使禮擁有了儒家屬性。而儒家在漢代地位的提升,使儒家典籍獲得了神聖性,並擁有了各自的傳(chuan) 承譜係。就禮經而言,武帝設五經博士以後,以《儀(yi) 禮》為(wei) 核心的禮經學成為(wei) 官學,大戴(德)、小戴(聖)、慶氏(普)三家皆被立為(wei) 禮經博士。到了東(dong) 漢,曹褒、董鈞、鄭眾(zhong) 、馬融、盧植、鄭玄等皆因習(xi) 禮經而名重當時。東(dong) 漢末年,鄭玄遍注群經,而尤精於(yu) 禮。其推崇“五禮”(吉、凶、軍(jun) 、賓、嘉)體(ti) 係,並使儒家道德和政治倫(lun) 理蘊含在經注之中,對於(yu) 後世的議禮、製禮有深遠影響,以至於(yu) “自魏晉以後至於(yu) 明清,曆代的禮儀(yi) 製度建設大多是以‘三禮’為(wei) 依據的,於(yu) 是有許多方麵都歸結到了對鄭玄《三禮注》的認同與(yu) 否上”[22]。東(dong) 漢以降,以鄭玄為(wei) 代表的禮經詮釋傳(chuan) 統成為(wei) “禮學”最核心的內(nei) 容,以至於(yu) 唐人孔穎達有“禮是鄭學”之歎。

 

“禮學”之“禮”與(yu) 禮經和儒家之密切關(guan) 係,還可以從(cong) 中國古代目錄書(shu) 的著錄方式中得到印證。《四庫全書(shu) 》“經部”將“禮類”文獻分為(wei) 《周禮》《儀(yi) 禮》《禮記》,“三禮總義(yi) ”“通禮”“雜禮”六大類。前四類文獻與(yu) “三禮”相關(guan) ,是儒家的核心經典,其儒家屬性自不待言。至於(yu) “通禮”,四庫館臣說:“注‘三禮’則發明經義(yi) ,輯通禮則曆代之製皆備焉。”[23]“通禮”類所列文獻是陳祥道《禮書(shu) 》、朱熹《儀(yi) 禮經傳(chuan) 通解》、江永《禮書(shu) 綱目》、秦蕙田《五禮通考》等。其所謂“雜禮”就是“私家儀(yi) 注”[24],如司馬光《書(shu) 儀(yi) 》、朱熹《家禮》、黃佐《泰泉鄉(xiang) 禮》等。“通禮”“雜禮”雖然不如前四類文獻與(yu) 禮經的關(guan) 係那樣密切,但是其仍屬於(yu) 禮經的衍生文獻,因此四庫館臣仍將其列於(yu) “經部”。經部乃四部之首,因為(wei) 經籍在古人的眼中擁有崇高的地位。《隋書(shu) ·經籍誌》曰:“夫經籍也者,機神之妙旨,聖哲之能事,所以經天地,緯陰陽,正紀綱,弘道德,顯仁足以利物,藏用足以獨善,學之者將殖焉,不學者將落焉。大業(ye) 崇之,則成欽明之德,匹夫克念,則有王公之重。其王者之所以樹風聲,流顯號,美教化,移風俗,何莫由乎斯道?”[25]當然,禮學不限於(yu) 禮經學,如禮製也屬於(yu) 禮學的範疇。在經學彌漫的時代,從(cong) 叢(cong) 書(shu) 編纂者的立場來看,禮製文獻與(yu) 經部禮類文獻的重要性不可等量齊觀。這也從(cong) 一個(ge) 側(ce) 麵告訴我們(men) ,在傳(chuan) 統的禮學觀裏,禮與(yu) 經學、儒學有著密切的關(guan) 係,遊離於(yu) 經學、儒學之外者,隻能冠之以“禮俗”“禮法”等稱謂了。

 

(三)傳(chuan) 統士人的儒家立場以及對援佛道入禮的拒斥


在中國傳(chuan) 統文化中,雖然儒、佛、道三家並立,但由於(yu) 官方意識形態和經學教育的影響,絕大多數士人還是以儒學作為(wei) 安身立命之本。因此,很多士人在麵對佛、道二教時,本能地以衛道士的身份來捍衛儒禮的純正性。茲(zi) 以中國古代的一些士人的相關(guan) 論說為(wei) 例,以見文化精英對禮的屬性的認知。

 

北宋司馬光在撰《書(shu) 儀(yi) 》時,對當時民間喪(sang) 禮中的佛道元素加以批判。首先,其從(cong) 經驗的角度認為(wei) 佛教所說地獄中的種種折磨並不存在。比如佛教為(wei) 了警醒世人遠離惡行,宣揚有充滿痛苦與(yu) 磨難的地獄。司馬光駁曰:“世俗信浮屠誑誘,於(yu) 始死及七七日、百日、期年、再期、除喪(sang) 、飯僧,設道場,或作水陸大會(hui) ,寫(xie) 經造像,修建塔廟,雲(yun) 為(wei) 此者滅彌天罪惡,必生天堂,受種種快樂(le) ,不為(wei) 者必入地獄,剉燒舂磨,受無邊波吒之苦。殊不知人生含氣血、知痛癢,或剪爪剃發,從(cong) 而燒斫之,已不知苦,況於(yu) 死者,形神相離,形則入於(yu) 黃壤,朽腐消滅,與(yu) 木石等。神則飄若風火,不知何之,假使剉燒舂磨,豈複知之?”[26]司馬光認為(wei) ,人死後便失去了意識,因此地獄的折磨對無意識的人來說毫無意義(yi) 。對於(yu) 佛教行善升天堂、作惡下地獄之說,司馬光從(cong) 邏輯理性的角度加以批判。在其看來,生者飯僧、設道場、作水陸大會(hui) 以及寫(xie) 經造像、修建廟塔,皆是為(wei) 了讓死者免受地獄之苦,“是不以其親(qin) 為(wei) 君子而為(wei) 積惡有罪之小人也,何待其親(qin) 之不厚哉!”[27]若親(qin) 人本來就積惡有罪,“豈賂浮屠所能免乎?”[28]由此可見,司馬光是從(cong) 儒家的角度對佛教影響下的喪(sang) 禮進行批判,意在純化儒禮和維護儒家的道統。

 

受司馬光的影響,朱子《家禮》“喪(sang) 禮”部分明確規定“不作佛事”[29]。因為(wei) 《家禮》是明清時期家禮學之藍本,所以明清時期的家禮學文獻對於(yu) 佛、道也持拒斥態度。明代武英殿大學士丘濬雲(yun) :“夫儒教所以不振者,異端亂(luan) 之也。異端能肆行者,以儒者失禮之柄也。世之學儒者,徒知讀書(shu) 而不能執禮,而吾禮之柄遂為(wei) 異教所竊弄而不自覺。自吾失吾禮之柄,而彼因得以乘間陰竊吾喪(sang) 祭禮之土苴以為(wei) 追薦禱禳之事,而吾之士大夫名能文章、通經術者,亦且甘心隨其步趣,遵其約束,而不以為(wei) 非,無怪乎舉(ju) 世之人靡然從(cong) 之,安以為(wei) 常也。世儒方呶呶然,作為(wei) 文章以攻擊異端為(wei) 事。噫!吾家之禮為(wei) 彼家所竊去而不知所以反求,顧欲以口舌爭(zheng) 之哉,失其本矣!”[30]丘濬認為(wei) ,禮受“異端”(佛、道)的滲透,以至於(yu) 儒教不振。其《家禮儀(yi) 節》拒斥佛、道,推崇儒禮,對明清時期的移風易俗有深遠影響‌。到了清代,不少理學家對喪(sang) 祭禮中的佛、道元素多有批判,如朱軾認為(wei) “佛事之斷斷不可作者”[31]。對於(yu) 當時喪(sang) 祭禮中的佛教元素,朱軾說:“吾不知修佛事者將廢殮、殯、虞、祔、練、祥之奠祭乎?假而不廢,而酒、醴、脯、醢、牲牢之陳設,佛事所禁,又安敢違而用之?即親(qin) 朋之致祭者,亦必不敢以酒、醴、牲牢獻,是使其親(qin) 不血食也。忍乎?不忍乎?”[32]朱軾認為(wei) ,喪(sang) 祭禮中作佛事,血食其親(qin) 之目的將難以實現,儒禮之宗旨將得不到貫徹。

 

在晚明三教合一的學術風氣之下,禮受到佛教和道教的浸染,儒家的正統地位受到挑戰。在此背景下,有些以儒家正統自居的士人頗為(wei) 警覺,他們(men) 主張將禮與(yu) 佛教、道教的儀(yi) 式區別開來,以此光大儒禮,恢複以儒家為(wei) 主導的禮治社會(hui) 。於(yu) 是,明清之際出現了一些恪守儒家義(yi) 理,批判佛、道的士人,陳確、王夫之就是其中的代表。陳確力辟佛老,因為(wei) “佛之為(wei) 異端審矣”[33]。對於(yu) 滲透入佛、道元素的禮儀(yi) ,其也多有批判。他說:“中元之施食,尤非禮也。禱賽,非禮也。祭梓潼、關(guan) 帝,及朔望獻佛之類,皆非禮也。設齋供僧,縱婦女入廟燒香,非之非者也。”[34]祭梓潼、關(guan) 帝、朔望獻佛、設齋供僧皆流行於(yu) 當時,陳確視之為(wei) “非禮”而加以反對。明清之際的王夫之甚至將佛、道與(yu) 夷狄、盜賊並提,他說:“夫禮之為(wei) 教,至矣大矣,天地之所自位也,鬼神之所自綏也,仁義(yi) 之以為(wei) 體(ti) ,孝弟之以為(wei) 用者也,五倫(lun) 之所經緯,人禽之所分辨,治亂(luan) 之所司,賢不肖之所裁者也;舍此而道無所麗(li) 矣。故夷狄蔑之,盜賊惡之,佛老棄之,其節可懼也。”[35]王夫之認為(wei) ,佛、道之所以堪稱夷狄、盜賊,是因為(wei) 佛、道、夷狄和盜賊皆不事禮教。

 

受《家禮》的影響,明清時期的地方精英在禮儀(yi) 製作時對佛、道亦多有拒斥。如康熙年間的徽州士人吳翟說:“浮圖之說,先儒辯之甚詳。後世之士,宜其尊守禮法,不致陷親(qin) 於(yu) 不義(yi) 矣。乃邪說惑人,牢不可破,凡有喪(sang) 事,無不供佛飯僧,念經禮懺。有不為(wei) 者,則恐致鄉(xiang) 人非議。此在流俗溺於(yu) 僧佛,聽其蠱惑,或不足責。若讀聖賢之書(shu) ,講明生死之理,而猶悖禮從(cong) 俗,為(wei) 邪說所誘,其亦庸劣鄙陋之甚矣。”[36]吳翟認為(wei) 喪(sang) 禮中的佛教元素是“邪說”,而喪(sang) 禮雜入佛教儀(yi) 式是“悖理從(cong) 俗”“庸劣鄙陋”之舉(ju) 。在其看來,喪(sang) 禮用佛事對於(yu) 風俗人心有百害而無一益。他說:“治喪(sang) 而用浮圖,無論喪(sang) 禮不足觀,就使衰麻哭泣,備物祭奠,一一稟禮,而其陷親(qin) 不義(yi) 不孝之罪,上通於(yu) 天,已無可逭者。又況從(cong) 其教,棄禮滅義(yi) ,事事無理,無一可觀者乎!有心世道者,不深惡而痛絕之,永斷其根本,是又與(yu) 不孝之甚者也。亦烏(wu) 足以正人心、挽風俗於(yu) 隆古也哉。”[37]正是在這樣的觀念下,吳翟輯撰《茗洲吳氏家典》,並欲使之成為(wei) 家族禮儀(yi) 之依據。

 

三、近代以來學界對“禮”的學派屬性之判定


20世紀初期,一大批海外留學生帶回來全新的西方思想,在中國發動了影響極為(wei) 深遠的五四新文化運動。批判禮教的道德革命是五四新文化運動的旗幟之一。為(wei) 了深入地批判禮教,魯迅、吳虞等人還提出了“吃人的禮教”。吳虞在揭示禮教“吃人”的本質時說:“我們(men) 中國人,最妙是一麵會(hui) 吃人,一麵又能夠講禮教。吃人與(yu) 禮教,本來是極相矛盾的事,然而他們(men) 在當時曆史上,卻認為(wei) 並行不悖的。”[38]他又說:“自孔氏誅少正卯,著‘侮聖言’、‘非聖無法’之厲禁;孟軻繼之,辟楊、墨,攻異端,自附於(yu) 聖人之徒;董仲舒對策,以為(wei) 諸不在六藝之科、孔子之術者,皆絕其道,勿使並進;韓愈《原道》‘人其人,火其書(shu) ,廬其居’之說昌;於(yu) 是儒教專(zhuan) 製統一,中國學術掃地!”[39]五四新文化運動的先鋒們(men) 雖然反對禮教,卻對禮、禮教的儒家學派屬性並無疑義(yi) ,甚至可以說他們(men) 立論的基礎就是禮與(yu) 儒家為(wei) 一體(ti) 的觀念。

 

1919年,胡適在其《中國哲學史大綱》一書(shu) 中認為(wei) :“‘禮’的觀念凡經過三時期:第一,最初的本義(yi) 是宗教的儀(yi) 節;第二,禮是一切風俗習(xi) 慣所承認的規矩;第三,禮是合於(yu) 義(yi) 理可以做行為(wei) 模範的規矩。”[40]其對禮的認知突破了傳(chuan) 統經學的束縛,具有現代學術的特點。胡適認為(wei) 禮與(yu) 儒家有密切的關(guan) 係,他說:“儒家知道要增進人類道德的習(xi) 慣,必須先造成一種更濃厚的禮義(yi) 空氣,故他們(men) 極推重禮樂(le) 的節文。……儒家重禮樂(le) ,本是極合於(yu) 宗教心理學與(yu) 教育心理學的。隻可惜儒家把這一種觀念也推行到極端,故後來竟至注意服飾拜跪,種種小節,便把禮的真義(yi) 反失掉了。”[41]盡管受過西學訓練的胡適是從(cong) 分科而治的視角言禮,但其對於(yu) 禮的儒家學派屬性是認可的,在他看來,禮與(yu) 儒家為(wei) 一體(ti) 是不言而喻的事實。

 

20世紀三十年代初,李安宅運用社會(hui) 學的研究方法對《儀(yi) 禮》和《禮記》展開研究,開辟了“三禮”研究的新局麵。其對禮的定義(yi) 如下:“中國的‘禮’字,好像包括‘民風’(folkways)、‘民儀(yi) ’(mores)、‘製度’(institution)、‘儀(yi) 式’和‘政令’等等,所以在社會(hui) 學的已成範疇裏,‘禮’是沒有相當名稱的:大而等於(yu) ‘文化’,小而不過是區區的‘禮節’。它的含義(yi) 既這麽(me) 廣,所用它的時候,有時是其全體(ti) ,有時是其一方麵或某幾方麵。”[42]又說:“‘禮’就是人類學上的‘文化’,包括物質與(yu) 精神兩(liang) 方麵。”[43]在該書(shu) 中,李安宅對“禮的本質”“禮的功用”“行禮的資藉”“禮的理論”作了梳理。李安宅是以西方社會(hui) 學和人類學的眼光來審視傳(chuan) 統之禮,並試圖消解傳(chuan) 統之禮被賦予的神秘性。李氏認為(wei) 禮並非聖人之天啟。他說:“這麽(me) 一來,就使這兩(liang) 部書(shu) 頓然失掉了它們(men) 曆來保有的神秘性,由著聖人的天啟,降到社會(hui) 的產(chan) 物。……禮書(shu) 既已影響了中國社會(hui) 這麽(me) 多年,而其將死的遊魂依然附著在少數的‘國粹保存家’身上,我們(men) 很應該知道它們(men) 葫蘆裏到底是裝的什麽(me) 藥。”[44]李氏反對儒家所持的禮乃聖人天啟之觀念,卻對兩(liang) 千多年以來禮的儒家化以及禮為(wei) 儒家文化主幹的這一事實並不否認,隻不過他不希望這一事實在今天繼續存在。

 

社會(hui) 學家費孝通在《鄉(xiang) 土中國》中的“禮治秩序”部分探討了中國鄉(xiang) 土社會(hui) 的治理模式。在他看來,“人治”與(yu) “法治”並不能反映中國傳(chuan) 統社會(hui) 與(yu) 西方社會(hui) 治理的區別,中國鄉(xiang) 土社會(hui) 的治理模式是“禮治”。而在討論禮治理念和表現時,費孝通多次引用孔子之語。他說:“禮並不是靠一個(ge) 外在的權力來推行的,而是從(cong) 教化中養(yang) 成了個(ge) 人的敬畏之感,使人服膺;人服禮是主動的。禮是可以為(wei) 人所好的,所謂‘富而好禮’。孔子很重視服禮的主動性……”[45]又說:“禮治在表麵看去好像是人們(men) 行為(wei) 不受規律拘束而自動形成的秩序。其實自動的說法是不確,隻是主動地服於(yu) 成規罷了。孔子一再地用‘克’字,用‘約’字,來形容禮的養(yang) 成,可見禮治並不是離開社會(hui) ,由於(yu) 本能或天意所構成的秩序了。”[46]雖然費孝通是以社會(hui) 學家的角度來考察禮的功能,不過他所說的禮仍是儒禮,至少他非常清楚地意識到禮與(yu) 儒家是不可分割的關(guan) 係。

 

曆史唯物論是20世紀重要的史學理論,郭沫若、範文瀾、翦伯讚、呂振羽、侯外廬等人是這方麵的代表人物。他們(men) 在以唯物史觀從(cong) 事中國史研究時,對禮的義(yi) 涵和特征有所揭示。唯物史論者非常重視對禮的等級性之揭示。如範文瀾在探討孔子禮學思想時說:“天命是固定不變的,所以道德政治等等都是固定不變的。政治的根本是禮樂(le) ,親(qin) 親(qin) 、尊尊、長長、男女有別,是禮樂(le) 的真義(yi) 。那些疏者卑者幼者女人等被壓迫被輕賤是合理的。道德的根本是仁義(yi) 。仁就是愛、義(yi) 是等次。愛有等次,對父母謂之孝,對君主謂之忠。”[47]楊寬認為(wei) ,進入階級社會(hui) 後,許多禮儀(yi) 還被大家沿用,“其中部分禮儀(yi) 往往被統治階級所利用和改變,作為(wei) 鞏固階級統治內(nei) 部組織和統治人民的一種手段”[48]。金景芳認為(wei) :“禮這個(ge) 概念,應該說是一定社會(hui) ,由統治階級製定而為(wei) 全體(ti) 人民共同遵守的一種行為(wei) 準則或規範。”[49]金景芳還說:“禮之所以不下庶人,因為(wei) 當時庶人以下是奴隸,不被人看作是人的。這是周代奴隸主階級從(cong) 維護自己既得利益的立場出發所製定和貫徹執行的階級路線。”[50]金景芳認為(wei) ,禮是奴隸主階級所擁有的統治特權,“尊賢之等”“親(qin) 親(qin) 之殺”是周禮的本質,而周禮“是奴隸主階級的意誌和利益的反映,是服務於(yu) 奴隸主階級的政治和維護奴隸製生產(chan) 關(guan) 係即階級關(guan) 係的工具”。[51]周禮的等級性,在孔子及其弟子這裏得到了進一步的闡釋,又由於(yu) 孔子是儒家的創立者,所以禮與(yu) 儒家的密切關(guan) 係為(wei) 唯物史學家們(men) 所重視。如範文瀾說:“《禮》——有《周禮》《儀(yi) 禮》《禮記》三部,都是記載製度禮節的文辭。孔子教弟子學禮,大概是學儀(yi) 禮。”[52]唯物主義(yi) 史學家特別重視揭示禮的等級意識在國家和社會(hui) 治理過程中的作用,並將這種等級意識歸結為(wei) 儒家的產(chan) 物。

 

近20多年來,有些學者在從(cong) 事禮學史或中國史研究時,主張去掉禮的儒家文化外衣,而以禮的功能作為(wei) 根本。如常金倉(cang) 認為(wei) :“所謂禮,不過是人們(men) 在社會(hui) 生活中所應遵行的一些行為(wei) 規範,其大者表現為(wei) 社會(hui) 的重大製度,其小者是一部分經過選擇的習(xi) 慣和儀(yi) 式。如果將其全部內(nei) 容進行大體(ti) 分類,它們(men) 既能出現在生產(chan) 關(guan) 係領域,也出現在上層建築乃至意識形態領域。”[53]陳戍國認為(wei) ,禮具有由經濟基礎、社會(hui) 關(guan) 係決(jue) 定的、向全社會(hui) 提出來的關(guan) 於(yu) 人們(men) 言論活動的規範性、製約性以及自覺處理各種社會(hui) 關(guan) 係和天人關(guan) 係的能動性,但又不等同於(yu) 道德範疇和典章製度,“禮就是緣飾了的現實生活,就是在人類社會(hui) 各階段被視為(wei) 言行正確的對各種關(guan) 係的處理,這個(ge) 正確的處理是通過由禮物和禮儀(yi) 組成的各個(ge) 場麵公開表現出來的”[54]。學者們(men) 主張剝去儒家的外衣,強調社會(hui) 生活規範和製約功能是禮的根本所在,而這正是學科分化條件下學者們(men) 從(cong) 事曆史研究的慣常做法。即便如此,從(cong) 事禮學史和中國史研究的學者並不否認禮的儒家學派屬性,隻不過他們(men) 主張在對禮的功能進行分析時要避開傳(chuan) 統儒家觀念的影響。

 

一些重視田野調查的學者從(cong) 禮的角度對中國社會(hui) 和曆史進行研究。他們(men) 對“禮”“禮儀(yi) ”多有重視,並對禮的範圍作了拓展。重視田野調查的張士閃教授主張以“禮俗互動”概念來理解中國社會(hui) [55]。此概念的提出,對於(yu) 民俗學和中國社會(hui) 史研究都是很有價(jia) 值的[56]。張士閃教授對“禮”之義(yi) 涵的界定比較寬泛。他說:“國家之‘禮’,也並非成於(yu) 一時、定於(yu) 一尊,其本身即屢經重建、多元複合的產(chan) 物。在不同的曆史時期,所謂‘禮製’並未由儒家所壟斷,佛道之學對於(yu) ‘禮’的建構也各有綿延的傳(chuan) 統。譬如在春秋戰國時期,有楚禮也有夷禮,禮的相對性極為(wei) 明顯。在元朝時期,全真教曾力壓儒、佛而以‘國家之禮’自居,一度在眾(zhong) 多地區擔當起社會(hui) 教化與(yu) 組織的職責,成為(wei) 溝通王朝政治與(yu) 地方的重要方式。時過境遷,曆史上國家禮製的多元建構卻依然會(hui) 對地方社會(hui) 持續發生影響。我們(men) 在田野中見到的多種民間文獻,如族譜、碑刻、契約文書(shu) 、訴訟文書(shu) 、日用類書(shu) 、民間禮儀(yi) 本、宗教科儀(yi) 書(shu) 、寶卷、善書(shu) 、唱本、劇本、賬本、雜記等,就生動地顯示出了這一點。”[57]由此可見,張士閃教授所言之“禮”,已經將佛教和道教的儀(yi) 式以及民間文獻記載納入了禮的範圍,幾乎可與(yu) “文化”相等同。

 

長期從(cong) 事民俗學研究的蕭放教授主張從(cong) 民俗學的角度對傳(chuan) 統禮儀(yi) 進行研究。他說:“從(cong) 僅(jin) 僅(jin) 圍繞精英與(yu) 經典的禮學研究,轉為(wei) 強調禮的製度化、世俗化的過程及其與(yu) 日常生活的關(guan) 係。”[58]蕭放教授認為(wei) 禮有多重麵相和豐(feng) 富義(yi) 涵。他說:“儒家思想成為(wei) 占主導的意識形態,儒家禮儀(yi) 也因此成為(wei) 中國傳(chuan) 統禮儀(yi) 的核心,集政統、教化、道統於(yu) 一身,擁有不言而喻的權威性。”[59]又說:“古代中國,禮作為(wei) 社會(hui) 生活的總規範,影響、浸淫至製度、器物、行為(wei) 、觀念、心態等各個(ge) 層麵。禮是天道秩序,是國家典製,是社會(hui) 生活規範,也是儒家君子的理想人格、個(ge) 人的身心修為(wei) ,禮被視作統貫個(ge) 人、社會(hui) 、國家、天地、宇宙的基本準則。……禮包含禮義(yi) 、禮儀(yi) 、禮器、禮製等內(nei) 容,涵蓋觀念、價(jia) 值、行為(wei) 、器物、製度等多個(ge) 層麵,存乎冠婚喪(sang) 祭、進退揖讓之間,既關(guan) 乎個(ge) 人修養(yang) ,也指向國家建構,貫穿自然人情與(yu) 天地之道,是道德、宗教、審美三種價(jia) 值的統一。”[60]這些表述肯定了禮與(yu) 儒家的關(guan) 係。不過蕭放教授對禮的研究並不局限於(yu) 此,他將禮的範圍放大,並貫穿於(yu) 其所編著的《有禮如儀(yi) :人生禮儀(yi) 傳(chuan) 統的當代重建與(yu) 傳(chuan) 承》一書(shu) 中。該書(shu) “誕育禮儀(yi) ”部分的“送子神仙”如觀音娘娘、泰山奶奶、花蕊夫人、陳靖姑、金花娘娘、張仙、麒麟等民間信仰皆被納入禮的範圍。該書(shu) “喪(sang) 葬禮儀(yi) ”部分重點以湖南湘鄉(xiang) 、湘鄂渝黔交界武陵山區的風俗、習(xi) 俗為(wei) 例;在湘鄉(xiang) 的喪(sang) 葬活動中,研究涉及正一派道士設置道教道場、將地方音樂(le) 戲劇等融入科儀(yi) ,以及與(yu) 道教相關(guan) 的儀(yi) 式場景、文檢、儀(yi) 節、儀(yi) 式過程等。對於(yu) 這些儀(yi) 式過程,《有禮如儀(yi) 》皆稱之為(wei) “禮儀(yi) ”。由此可見,該書(shu) 所言之“禮”已經不是傳(chuan) 統意義(yi) 上的儒禮,而是包括道教和民間宗教在內(nei) 的儀(yi) 式。

 

曆史人類學的研究聚焦於(yu) 民間社會(hui) 的運作機製,尤其關(guan) 注國家正統文化對地方社會(hui) 的整合過程。在這一研究視角下,禮、禮儀(yi) 、儀(yi) 式等概念被視為(wei) 社會(hui) 整合的一套文化策略。一些曆史人類學家在西方學者研究的基礎上,關(guan) 注明清時期地方社會(hui) 如何通過禮與(yu) 國家進行互動,並強調禮的實踐性和適應性。這方麵比較有代表性的是科大衛教授提出的“禮儀(yi) 標簽”(significant ritual marker)。“禮儀(yi) 標簽”是指地方成員認為(wei) 最重要的那些禮儀(yi) 傳(chuan) 統的標誌物,它們(men) 表現為(wei) 寺廟、祠堂、墳墓,榕樹、槐樹、石頭等被賦予神聖意義(yi) 的自然物,香爐、神像、儀(yi) 杖、族譜、碑刻、科儀(yi) 書(shu) 、鍾鼎等具體(ti) 器物,以及個(ge) 體(ti) 或集體(ti) 的儀(yi) 式行為(wei) 、神話、傳(chuan) 說和故事等非物質表現。科大衛教授說:“廣義(yi) 的禮儀(yi) 包括禮拜儀(yi) 式、服式、建築風格,以及不無重要的文書(shu) 格調和標準。”[61]此所言“禮儀(yi) ”的呈現形式,與(yu) 傳(chuan) 統儒學、禮學語境中的禮有內(nei) 在的關(guan) 係,比如明清時期禮儀(yi) 重要表征的祠堂源自《家禮》,而家譜、族譜的功能在於(yu) “辨昭穆、別親(qin) 疏”,體(ti) 現的是儒家所強調的血緣譜係。不過神像、香爐、科儀(yi) 等“禮儀(yi) ”的呈現形式,顯然與(yu) 傳(chuan) 統意義(yi) 上的禮是不同的。

 

趙世瑜教授曾說:“對於(yu) 研究史學的人來說,20世紀初給我們(men) 帶來震撼的甲骨文是禮儀(yi) 的產(chan) 品,敦煌卷子中也有很多是禮儀(yi) 的產(chan) 品,比如那些變文,對於(yu) 文學家來說可能是通俗文學,但它們(men) 就像後來的迎神賽社的會(hui) 簿和道教科儀(yi) 書(shu) 一樣,都是禮儀(yi) 的一部分……最近不斷出土的簡帛、近年來研究隋唐史大量使用的墓誌,多是禮儀(yi) 的東(dong) 西,是屬於(yu) ‘祀’的部分。因為(wei) 禮儀(yi) 是當時生活中很重要的內(nei) 容,所以寺廟、祠堂之類,就是社會(hui) 生活史中的‘國史館’和‘檔案館’。”[62]趙世瑜教授認為(wei) 敦煌卷子的變文、迎神賽社的會(hui) 簿、道教科儀(yi) 書(shu) 、墓誌都是“禮儀(yi) ”的產(chan) 品,顯然是對傳(chuan) 統意義(yi) 上的“禮”之範圍所作的拓展。

 

劉永華教授的《禮儀(yi) 下鄉(xiang) :明代以降閩西四保的禮儀(yi) 變革與(yu) 社會(hui) 轉型》一書(shu) 從(cong) “禮儀(yi) ”的角度切入明代以降閩西四保的社會(hui) 轉型研究。該書(shu) 使用的“禮”或“禮儀(yi) ”,是“特指儒家禮儀(yi) 或具有儒家風格的儀(yi) 式(如禮生引導的儀(yi) 式),而‘儀(yi) 式’用於(yu) 泛指各種類型的儀(yi) 式(如道教、佛教或民間儀(yi) 式)”[63]。該書(shu) 對汀州禮生及其“禮儀(yi) ”進行統計時,祭龍燈、遊神、醮等民俗皆被納入禮的範圍。此外,該書(shu) 在從(cong) 事四保“禮儀(yi) ”研究時,將驅虎、驅蟲、驅疫、祭地方神、祭龍燈和上梁等儀(yi) 式也當作“禮儀(yi) ”來看待[64]。由此可見,劉永華教授所言之“禮”也突出了傳(chuan) 統意義(yi) 的“禮”之範圍。

 

餘(yu) 論


以春秋末年的孔子為(wei) 節點,中國古代的“禮”的義(yi) 涵演變可以分為(wei) 兩(liang) 個(ge) 階段。從(cong) 新石器時代到孔子之前的漫長歲月裏,在喪(sang) 葬祭祀等活動中逐漸衍生出具有倫(lun) 理和等級意識的儀(yi) 式,經由西周時期周公的製禮作樂(le) ,零散而不成體(ti) 係的禮實現了體(ti) 係化、製度化和文本化。孔子創立儒家後,禮被賦予了新的道德義(yi) 涵。孔子以來,禮雖然具有多重麵相和複雜義(yi) 涵,但是與(yu) 儒家、儒學是一體(ti) 之關(guan) 係。儒家在漢代被定為(wei) 一尊,其所推崇的禮從(cong) 此成為(wei) 國家綱常製度最重要的存在,深刻影響著中國古代社會(hui) 的各個(ge) 方麵。我們(men) 知道,中國傳(chuan) 統文化的體(ti) 係是儒、釋、道三家並存而兼及諸子百家,而儒學是中國傳(chuan) 統文化的主幹。儒家抽象的仁義(yi) 之道和天道性命之學在現實社會(hui) 最直觀的呈現形式就是禮,這與(yu) 兩(liang) 千年以來中國的經學教育和儒家士大夫對禮的推崇分不開。因此從(cong) 孔子開始,禮便具有了儒家屬性。

 

現代學術分科而治,禮被納入其他學科(如曆史學、法學、哲學、宗教學、民俗學、人類學)的視域進行考察。當前有很多專(zhuan) 門以禮為(wei) 研究對象的學者,他們(men) 的研究被稱為(wei) “禮學”。這些學者大多分布在高校或科研院所的曆史學、哲學、文獻學、文學、考古學等學科之下。他們(men) 的研究涉及文獻、禮製、禮教、禮樂(le) 哲學、禮學史、禮與(yu) 中國社會(hui) 的關(guan) 係等各個(ge) 方向。這些學者的論著大多冠以“禮學”之名,或默認為(wei) 其研究屬於(yu) “禮學”。在從(cong) 事禮的研究中,有些學者開始反思禮學的邊界。如楊誌剛提出“泛禮學”概念,他說:“禮學,狹義(yi) 的是指禮經學;擴而言之,包括禮經學和禮論;再推而言之,就成為(wei) 廣義(yi) 的禮學,它涵括泛禮學。”[65]王鍔認為(wei) 禮學有狹義(yi) 、廣義(yi) 之分,“狹義(yi) 的禮學即《三禮》之學;……廣義(yi) 的禮學是指研究《三禮》、中國古代禮儀(yi) 製度兼及各地區禮俗演變之學,包含範圍甚廣,幾乎與(yu) 今日所言‘中國文化’概念相等”[66]。楊華則提出“大禮學”概念,認為(wei) “禮學實際上就是文化史之學”[67]。從(cong) 學者們(men) 所作的劃分,可知他們(men) 所理解的“禮學”與(yu) 傳(chuan) 統意義(yi) 上的“禮學”已有很大的差異,他們(men) 所理解的禮也比儒家意義(yi) 上的禮的範圍更加寬泛。

 

社會(hui) 學、民俗學、曆史人類學的學者從(cong) “禮”或“禮儀(yi) ”的角度切入中國社會(hui) 史研究,是為(wei) 了更好地透視中國社會(hui) ,與(yu) 禮學研究者將“禮”或“禮儀(yi) ”作為(wei) 研究對象之目的是不同的。民俗學、曆史人類學等領域的一些學者強調從(cong) “自下而上”的視角來考察中國社會(hui) 文化的生成機製,對於(yu) 打破長期以來以中國古代統治階層和精英為(wei) 曆史書(shu) 寫(xie) 對象的研究模式來說,是值得高度肯定的。這些學者中的一些人注意到禮的重要性,並自覺地從(cong) “禮”“禮儀(yi) ”的視角來透視中國社會(hui) ,也是值得提倡的。值得注意的是,當今民俗學、曆史人類學領域的一些學者對“禮”和“禮儀(yi) ”的界定已經脫離了傳(chuan) 統文化語境,如果按照《禮記·禮器》“禮,時為(wei) 大”的觀念,這些學者所言之“禮”,可以看成順應時代而被賦予新義(yi) 涵之“禮”,從(cong) 學術研究創新的角度來看是有意義(yi) 的。不過這些學者所言之“禮”卻並沒有顧及其儒家學派屬性,不是我們(men) 所言的傳(chuan) 統意義(yi) 上的“禮”。

 

注釋
[1]方殿春、魏凡:《遼寧牛河梁紅山文化“女神廟”與積石塚群發掘簡報》,《文物》1986年第8期。
[2]芮國耀:《餘杭瑤山良渚文化祭壇遺址發掘簡報》,《文物》1988年第1期。
[3]劉斌:《餘杭匯觀山遺址發現墓壇和大墓》,《中國文物報》1991年8月11日。
[4]禮的初始義涵與祭祀有關,這有字源學上的證據。關於“禮”字,許慎《說文·示部》雲:“禮,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從示,從豊,豊亦聲。”(許慎:《說文解字》,中華書局,2013年,第1頁)《說文·豊部》雲:“豊,行禮之器也,從豆,象形。”(許慎:《說文解字》,第97頁)“禮”與“履”同義,有踐履、行動之義。王國維說:“盛玉以奉神人之器謂之‘豐’若‘豐’,推之而奉神人之酒醴,亦謂之‘醴’。又推之而奉神人之事通謂之‘禮’。”(王國維:《釋禮》,《王國維全集》第八卷,浙江教育出版社、廣州教育出版社,2010年,第191頁)王國維認為,“禮”字最初的意義是以器皿盛玉串獻祭神靈,後來兼指以酒獻祭神靈,再後來指一切祭祀神靈之事。盡管禮起源於祭祀之說尚有爭議,不過禮的初始義涵與祭祀有關卻是事實,這是我們在考察禮的形成階段不可或缺的重要視角。
[5]陳戍國:《中國禮製史》(先秦卷),湖南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6頁。
[6]班固:《漢書》卷二六,中華書局,1962年,第2502頁。
[7]蘇輿:《春秋繁露義證》卷六,中華書局,1992年,第168頁。
[8][9]班固:《漢書》卷二六,第2499頁,第2523頁。
[10]班固:《漢書》卷八八,第3589頁。
[11]皮錫瑞:《經學曆史》,《皮錫瑞全集》第6冊,中華書局,2015年,第31頁。
[12]班固說:“六經之道同歸,而禮樂之用為急。”(班固:《漢書》卷二二,第1027頁)意即六經皆蘊含儒家聖人之道,而聖人之道在現實社會中是通過禮樂得以呈現。近代學者曹元弼在為張錫恭《喪服鄭氏學》所作的序言中也指出:“天道至教,聖人至德,著在六經。六經同歸,其指在禮。”(曹元弼:《〈喪服鄭氏學〉序》,上海書店,2017年,第1頁)六經(甚至包括儒家其他經典)皆以禮為體,皆與禮相表裏,曹氏之說可謂深有洞見。
[13]班固:《漢書》卷六,第172頁。
[14]華友根:《西漢禮學新論》,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1998年,第402頁。
[15]《明太祖實錄》卷七三,“中央”研究院曆史語言研究所校印,1984年,第1336—1337頁。
[16]張廷玉等:《明史》卷三,中華書局,1977年,第56頁。
[17]脫脫等:《遼史》卷一○三,中華書局,1974年,第1450頁。
[18]脫脫等:《金史》,中華書局,1975年,第694頁。
[19][20]應㧑謙:《禮學匯編序》,《禮學匯編》卷首,《四庫全書存目叢書》經部第110冊,齊魯書社,1997年,第2頁,第2頁。
[21]孔廣森:《禮學卮言》,《皇清經解》第四冊,上海書店,1988年,第767頁。
[22]薑廣輝主編:《中國經學思想史》第二卷,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3年,第523頁。
[23][24]永瑢等:《四庫全書總目》卷二二,中華書局,1965年,第180頁,第182頁。
[25]魏徵等:《隋書》卷三二,中華書局,1973年,第903頁。
[26][27][28]司馬光:《書儀》卷五,《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42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第487—488頁,第488頁,第488頁。
[29]朱熹:《家禮》,《朱子全書》第七冊,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905頁。
[30]丘濬:《家禮儀節序》,《文公家禮儀節》卷首,《四庫全書存目叢書》經部第114冊,齊魯書社,1997年,第431頁。
[31][32]朱軾:《作佛事》,《朱文端公文集》卷三,《清代詩文集匯編》第214冊,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541頁,第541頁。
[33]陳確:《瞽言·禪障》,《陳確集》下冊,中華書局,1979年,第444頁。
[34]陳確:《俗誤辨》,《陳確集》下冊,第510頁。
[35]王夫之:《讀通鑒論》卷一七,嶽麓書社,2011年,第635頁。
[36]吳翟:《茗洲吳氏家典》卷五,黃山書社,2006年,第119頁。
[37]吳翟:《茗洲吳氏家典》卷五,第119頁。
[38]吳虞:《吃人與禮教》,《吳虞文錄》,黃山書社,2008年,第27頁。
[39]吳虞:《儒家主張階級製度之害》,《吳虞文錄》,第36—37頁。
[40][41]胡適:《中國哲學史大綱》,商務印書館,2011年,第112頁,第115頁。
[42][43][44]李安宅:《〈儀禮〉與〈禮記〉之社會學的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3頁,第5頁,第1頁。
[45][46]費孝通:《鄉土中國》,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63頁,第64頁。
[47][52]範文瀾:《中國通史簡編》(上),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96頁,第99頁。
[48]楊寬:《“冠禮”新探》,《古史新探》,中華書局,1965年,第234頁。
[49]金景芳:《談禮》,《曆史研究》1996年第6期。
[50][51]金景芳:《中國奴隸社會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150頁,第153頁。
[53]常金倉:《周代禮俗研究》,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3頁。
[54]陳戍國:《中國禮製史》(先秦卷),湖南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9頁。
[55]張士閃:《禮俗互動與中國社會研究》,《民俗研究》2016年第6期。
[56]潘斌:《“禮俗互動”概念的學術價值及獻疑》,《民俗研究》2024年第4期。
[57]張士閃:《禮與俗:在田野中理解中國》,齊魯書社,2019年,總序第8—9頁。
[58][59][60]蕭放:《有禮如儀:人生禮儀傳統的當代重建與傳承》,江西教育出版社,2023年,前言第11頁,前言第7頁,前言第7—8頁。
[61]科大衛:《明清社會和禮儀》,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2016年,第23頁。
[62]趙世瑜、張士閃主編:《禮俗互動:中國社會與文化的整合》,齊魯書社,2019年,序言第3頁。
[63][64]劉永華:《儀禮下鄉:明代以降閩西四保的禮儀變革與社會轉型》,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19年,第7頁注釋2,第73頁。
[65]楊誌剛:《中國禮學史發凡》,《複旦學報》1995年第6期。
[66]王鍔:《文為在禮:禮學文獻考論》,鳳凰出版社,2024年,第1頁。
[67]楊華:《如何研究和敘述中國禮學通史——從〈中華禮製變遷史〉談起》,《中國史研究動態》2023年第4期。
 
微信公眾號

伟德线上平台

青春儒學

民間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