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照】《孟子》中的戰爭正義性問題

欄目:文化雜談
發布時間:2026-02-15 12:3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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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中的戰爭(zheng) 正義(yi) 性問題

作者:張照(東(dong) 北師範大學馬克思主義(yi) 學部哲學院講師)

來源:《光明日報》

時間:孔子二五七六年歲次乙巳臘月廿七日己未

          耶穌2026年2月14日

 

在《孟子》中,有很多段落都關(guan) 涉到戰爭(zheng) ,在戰國時期諸侯爭(zheng) 霸的形勢下,小國憂慮於(yu) 國家存亡的問題,大國在相同的緊迫感驅使下,也會(hui) 積極地發動戰爭(zheng) ,謀求進一步的壯大。在這個(ge) 局麵下,諸國君主問政於(yu) 孟子,自然多汲汲於(yu) 如何富國強兵,以便在戰爭(zheng) 中獲勝。而孟子卻常常批評他們(men) 的好戰之心,強調如果能施行仁政,令“民可以養(yang) 生送死無憾”,自然可以使天下之民至,不言利而致王道,最終達到“仁者無敵”的效果。在《公孫醜(chou) 上》,孟子更是提出“天吏”這一概念,來說明“仁者無敵”何以可能:為(wei) 天吏者如能施行仁政,使鄰國之民皆能視君主如父母,“率其子弟,攻其父母,自有生民以來,未有能濟者也”。在孟子看來,施行仁政、為(wei) 民父母不僅(jin) 賦予君主統治的合法性,也保證了其統治的延綿長久,這才是天吏能夠“無敵於(yu) 天下”的真正意涵。然而,孟子以天吏為(wei) “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所謂“王天下”指向的顯然並不僅(jin) 僅(jin) 是一國的自我保全,也蘊含著攻伐他國的必然性。孟子周遊列國,期待的正是一個(ge) 可以“王天下”的君主,來拯救天下蒼生。程子準確地把握了孟子的用心:“至孟子時,七國爭(zheng) 雄,天下不複知有周,而生民之塗炭已極。當是時,諸侯能行王道,則可以王矣。此孟子所以勸齊梁之君也。”孟子勸齊宣王勿好小勇,希望他能效仿文武,“一怒而安天下之民”,從(cong) 現實的角度說,實際上必然要麵對齊國發動戰爭(zheng) ,對外出兵的問題。那麽(me) ,孟子本人是如何看待戰爭(zheng) 的正義(yi) 性問題呢?討伐君主失道的國家,是否就是正當的呢?在《公孫醜(chou) 下》中,記載了孟子對齊國君臣想要征伐燕國的回應,其中的微妙態度,值得深究。

 

齊大臣沈同私下會(hui) 見孟子,詢問“燕可伐與(yu) ”?這一問並非空穴來風,當時燕王子噲讓國於(yu) 相國子之,太子平與(yu) 將軍(jun) 市反叛,攻子之而不勝,燕國大亂(luan) 。數月內(nei) ,死者過萬(wan) ,百姓離誌,似乎正是出兵的好時機。而孟子也指出燕王將君位私相授受,不得天子之命,是有罪而可伐。可以想象,沈同必然將孟子的表態回報給了齊王,按照《史記·燕召公世家》的記載:“孟軻謂齊王曰:‘今伐燕,此文、武之時,不可失也。’”司馬遷也以為(wei) ,孟子在此次事件中是積極推動的。從(cong) 結果來看,齊國也確實取得了初步的勝利:“王因令章子將五都之兵,以因北地之眾(zhong) 以伐燕。士卒不戰,城門不閉,燕君噲死,齊大勝。”但在《公孫醜(chou) 下》的這條文本中,齊國伐燕之後,有人問孟子可曾勸齊伐燕,孟子卻否認了。孟子稱,他對曰“可”,僅(jin) 就燕可以被伐而言,而非就齊可以伐燕而言。他明確指出,唯有天吏,方可以伐燕。那麽(me) ,何者方可以稱為(wei) 天吏呢?趙岐注雲(yun) :“天吏者,天使也。為(wei) 政當為(wei) 天所使,誅伐無道,故謂之天吏也。”《說文解字》釋“吏”雲(yun) :“吏,治人者也。”天吏,即天所命,使之治人、為(wei) 政者也。為(wei) 此,孟子進一步舉(ju) 例闡明:“今有殺人者,或問之曰‘人可殺與(yu) ’?則將應之曰‘可’。彼如曰‘孰可以殺之’?則將應之曰:‘為(wei) 士師,則可以殺之。’今以燕伐燕,何為(wei) 勸之哉?”也就是說,在孟子的比喻中,殺人者固然有取死之道,但真正能夠行刑的是有王命的士師。同樣,能夠誅伐無道之燕的,唯有得天命的天吏,而非與(yu) 燕王“五十步笑百步”的齊王。孟子的判斷得到了現實的印證,雖然齊國伐燕大勝,但是燕民最終反叛,齊王事後也表示“甚慚於(yu) 孟子”。

 

整體(ti) 上來看,孟子並不讚同這次戰爭(zheng) ,所謂“為(wei) 天吏,則可以伐之”是與(yu) 沈同對話中的未盡之言,也是孟子真正的態度。但問題在於(yu) ,如果孟子認為(wei) 齊不可伐燕,並且理據清楚如此,為(wei) 什麽(me) 一開始不和沈同分說明白,而留下了半句,隱而不言?這點當然會(hui) 引發後世質疑,如《論衡·刺孟》中,王充直接點明了孟子在道德和智識上的兩(liang) 難困境:如果孟子僅(jin) 僅(jin) 是按照字麵意思去理解“燕可伐乎”這個(ge) 問題,而沒有讀出沈同乃至齊王的潛台詞,似乎未可稱“知言”;而如果孟子“知言”,則引發了更嚴(yan) 重的,道德層麵的質疑。司馬光在《溫公疑孟》中甚至懷疑孟子是否具有仁德。軍(jun) 旅之事關(guan) 係著國之存亡、民之生死,如果孟子明知道此舉(ju) 不可行,徒殘民危國,那麽(me) 他似乎有充足的道德義(yi) 務去阻止,而非坐視其發生。是以後世的辯駁中,多強調發動戰爭(zheng) 本身並非不可取,關(guan) 鍵在於(yu) 齊王攻燕之後,能否順天應民,如楊時有雲(yun) :“燕固可伐矣,故孟子曰可。使齊王能誅其君,吊其民,何不可之有?乃殺其父兄,虜其子弟,而後燕人畔之。乃以是歸咎孟子之言,則誤矣。”燕國失道,是以齊國往而征之,確實獲得了階段性的勝利,證實了“夫誰與(yu) 王敵”,但齊國最終的失敗,完全是“自作孽,不可活”。其實,在《梁惠王》篇中,記載了孟子與(yu) 齊宣王的諸多對話,都是從(cong) 各種角度勸導君王施行仁政,可惜的是,齊王還是未能踐行,辜負了孟子的循循善誘。

 

戰爭(zheng) 是國家大事,征伐別國無疑對統治者的德性有更高的要求。孟子言征伐,必稱湯武,是以古代聖賢為(wei) 典範,也蘊含著他對當世君王的期望:君主欲王天下,必然需要有仁德、行仁政,然後天命所歸。一如張栻所雲(yun) :“所謂天吏者,其德有以當天心,故天命之以討有罪,湯、武是也。”湯放桀,武王伐紂,孟子皆不以為(wei) 悖逆綱常,視殺殘暴之君為(wei) 殺一獨夫,正是因為(wei) 湯武既得天心,天命也已經轉移。值得注意的是,孟子並沒有因紂桀殘暴,而言人人皆可誅殺之,是以趙岐反複申明:“天吏,天所使,謂王者得天意者可……言燕雖有罪,猶當王者誅之耳。”天吏,必然是已得到天命的王者。就像在孟子的比喻中,並非先有為(wei) 民除害者,王後命為(wei) 士師,而是士師能夠遵循王命,公正刑罰,才獲得了誅殺罪人的正當性。是以《正義(yi) 》亦雲(yun) :“此章言誅不義(yi) 者必須聖賢”,齊國不可伐燕,究其根本原因,就在於(yu) 齊王還不具備聖賢之心,因而還沒有得到天命。

 

要特別強調的是,在孟子看來,承天命,順天心,是為(wei) 天吏的必要條件,卻並非充分條件。也就是說,哪怕鄰國國君無道、陷溺其民,君主於(yu) 己國能行仁政,也不必然擁有征伐他國的正當性。實際上,在齊人伐燕初步獲勝後,孟子已經對齊宣王有過勸誡。齊王道貌岸然地猶疑是否取燕,問政於(yu) 孟子,而孟子對曰:“取之而燕民悅,則取之。古之人有行之者,武王是也。取之而燕民不悅,則勿取。古之人有行之者,文王是也。”文王、武王在《孟子》的語境中當然都是仁者無敵的代表,紂王也是眾(zhong) 叛親(qin) 離、可討的暴君,然而,文武之際猶有取與(yu) 不取的分別。由此可知,在孟子看來,君主既為(wei) 天吏,能否遵天命征伐,最終仍要取決(jue) 於(yu) 當時的民心向背。

 

在這個(ge) 意義(yi) 上,孟子言說天吏時所強調的天命,並非抽象的時運轉移,而是以當時當世的民心為(wei) 驗,以此構成對發動戰爭(zheng) 正義(yi) 性的根本確認。就像王夫之在《讀四書(shu) 大全》中指出的:“天無諄諄之命,自民視聽而已矣。簞食壺漿以迎之,誅君吊民而綏之,則即此而已為(wei) 天吏矣。”而在現實政治的層麵上,孟子討論發動戰爭(zheng) 時,沒有聚焦於(yu) 別國統治的正義(yi) 與(yu) 否,卻著重強調“民悅則取”,其中流露出的審慎更顯得尤為(wei) 重要。在一國的統治中,總能找到不那麽(me) 完美的地方,如果他國統治的不當直接構成發動戰爭(zheng) 的正當性,那麽(me) 國家之間恐怕就永無寧日,任何治國弊端都可以被當作挑起戰爭(zheng) 的借口。在周室衰微、禮崩樂(le) 壞的時代,不得周天子之命固然構成燕國君之罪,但恐怕孟子也沒有那般迂闊。子之得位不正,太子平等人與(yu) 之相爭(zheng) ,導致燕國百姓流離喪(sang) 亂(luan) ,才是燕國可伐的真正原因。但在孟子看來,討伐失道之國就其自身而言並非正義(yi) ,隻有君主真正富有仁德,修行仁政,得到本國之民、鄰國之民,乃至天下之民的擁護,在實踐中證成民心所向,才具有發動戰爭(zheng) 的正義(yi) 性。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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