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小鷗】略論海昏侯簡《詩經》的文本性質

欄目:文化雜談
發布時間:2025-12-26 21: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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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論海昏侯簡《詩經》的文本性質

作者:姚小鷗(聊城大學文學院教授)

來源:《光明日報》

時間:孔子二五七六年歲次乙巳十月廿六日戊午

          耶穌2025年12月15日

 

 

 

《中華再造善本·唐宋編·經部·監本纂圖重言重意互注點校毛詩·四詩傳(chuan) 授之圖》。資料圖片

 

編者按

 

海昏《詩》簡對《詩經》研究具有重要意義(yi) 。通過海昏簡和其他版本的對比,不僅(jin) 可以探究《詩經》文本的流變,也可考察漢代《詩經》傳(chuan) 播和流派情況。本期刊發的兩(liang) 篇文章,姚小鷗教授《略論海昏侯簡〈詩經〉的文本性質》注重從(cong) 海昏《詩》文本角度分析其師法傳(chuan) 承,並與(yu) 漢代諸家文本做對比;曹建國教授《從(cong) 海昏侯〈詩〉簡看漢代〈詩經〉學》則從(cong) 文本、詩說、流派三個(ge) 角度分析海昏《詩》與(yu) 漢代諸家的關(guan) 係。其中,姚文從(cong) 朱鳳瀚教授說,認為(wei) 海昏《詩》屬於(yu) 魯詩,曹文則認為(wei) 海昏《詩》學和文本都是開放性的。各有所據,以饗讀者。

 

在西漢廢帝海昏侯劉賀墓出土的竹簡文獻中,有《詩經》一種,依學術慣例,當名之為(wei) “海昏侯墓竹簡《詩經》”,可簡稱為(wei) “海昏《詩》”。消息披露後,引起學術界乃至全社會(hui) 的廣泛關(guan) 注。朱鳳瀚教授在《文物》雜誌2020年第六期,發表《西漢海昏侯劉賀墓出土竹簡〈詩〉初探》一文,對海昏《詩》的主要內(nei) 容進行了介紹,並錄有若幹簡文。這篇文章是關(guan) 於(yu) 海昏《詩》的第一個(ge) 研究成果,具有很大的學術意義(yi) 。在北京大學出版社2021年出版的《海昏簡牘初論》一書(shu) 的第五章中,朱鳳瀚教授又以《海昏竹書(shu) 〈詩〉初讀》為(wei) 名,對前文進行了補充和加工。書(shu) 中刊出了相關(guan) 簡文的照片,這為(wei) 學者認識海昏《詩》提供了極大方便。本文即以此為(wei) 主要依據,對這部寶貴的早期《詩經》文獻的文本性質與(yu) 文獻價(jia) 值試作探究。

 

《海昏竹書(shu) 〈詩〉初讀》一文指出,昌邑王師王式是西漢三家《詩》之一“魯詩”的傳(chuan) 人。文章說:“鑒於(yu) 海昏《詩》簡出土於(yu) 海昏侯劉賀墓,此文本傳(chuan) 承關(guan) 係亦見於(yu) 史載,故其為(wei) 《魯詩》之可能性很大,但其確切情況還有待簡的進一步整理與(yu) 學界的切磋。”這一論述可謂有據而審慎。

 

如學者所知,漢代經學傳(chuan) 承最重師法。據《漢書(shu) ·儒林傳(chuan) 》,其時治《易》名家孟喜“為(wei) 丞相掾”,“博士缺,眾(zhong) 人薦喜。上聞喜改師法,遂不用喜”。這個(ge) 事件說明,西漢時,嚴(yan) 守師法,不隻是學者們(men) 在學術層麵的行為(wei) 規則,而是可能受一定政治影響的結果了。

 

劉賀之師王式既為(wei) 《魯詩》傳(chuan) 承者,其行事又十分拘謹,嚴(yan) 守師法。《漢書(shu) ·儒林傳(chuan) 》載,有來問學者,“式謝曰:‘聞之於(yu) 師具是矣,自潤色之。’”也就是說,王式本人對其所師承的《詩》說,絕不肯任意發揮,而是讓學者自行加以理解。作為(wei) 王師,王式對劉賀的《詩經》教授也十分盡責。《漢書(shu) ·儒林傳(chuan) 》載,劉賀被廢時,王式麵對治事使者的責問,回答說:“臣以《詩》三百五篇朝夕授王。至於(yu) 忠臣孝子之篇,未嚐不為(wei) 王反複誦之也;至於(yu) 危亡失道之君,未嚐不流涕為(wei) 王深陳之也。”如是觀之,從(cong) 文本的學派性質來說,海昏《詩》必屬《魯詩》無疑。其中雖或有劉賀本人的若幹理解在內(nei) ,然不影響文本的根本屬性。

 

至宋代,《齊詩》《魯詩》《韓詩》等今文三家《詩》的文本亡佚殆盡,其內(nei) 容及與(yu) 被稱為(wei) 古文經的《毛詩》文本之差異,漸被從(cong) 輯佚角度關(guan) 注而成專(zhuan) 門之學。因文獻有闕,學者對包括《魯詩》在內(nei) 的三家《詩》的研究,受到很大的限製。清代經學發達,對三家《詩》的輯佚,成果可舉(ju) 王先謙《詩三家義(yi) 集疏》為(wei) 代表。因清人對三家《詩》經文本身也不能得見,故《詩三家義(yi) 集疏》所輯,包括《魯詩》在內(nei) 的三家《詩》文字及《詩》說,相當有限,且由於(yu) 材料出處的學派歸屬頗有屬於(yu) 推測者,故該書(shu) 所錄、所斷,或有不很準確之處。《魯詩》雖陸續有漢石經殘石出土,然存字很少。海昏《詩》的發現,在很大程度上改變了三家《詩》材料缺乏的狀況。下麵,以海昏《詩》與(yu) 傳(chuan) 世《毛詩》《關(guan) 雎》篇的經文與(yu) 訓詁異同為(wei) 例,對其文獻價(jia) 值略作申說。

 

《關(guan) 雎》係《詩經》首篇,在《毛詩》與(yu) 三家《詩》中均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其淵源可追溯至孔子。《論語》中,被孔子兩(liang) 次論及的《詩經》篇章,唯有《關(guan) 雎》。《論語·八佾》:“子曰:‘《關(guan) 雎》樂(le) 而不淫,哀而不傷(shang) 。’”孔子這一《詩》論中,“哀而不傷(shang) ”一語的直接關(guan) 聯對象為(wei) 《關(guan) 雎》第三章。其文曰:“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輾轉反側(ce) ”。《毛詩》《傳(chuan) 》《箋》對《關(guan) 雎》篇中“悠哉悠哉”一語中的“悠”字,釋為(wei) “思”或“長思”。《毛傳(chuan) 》說:“悠,思也。”《鄭箋》言其意為(wei) :“思之哉,思之哉,言己誠思之。”然而,《傳(chuan) 》《箋》的這一解說其實有誤,故其與(yu) 孔子所言不甚相合。

 

我們(men) 發現,“悠哉悠哉”句中“悠”字的本義(yi) 是“憂”而不是“思”。《說文解字》:“悠,憂也。”段玉裁在《說文解字注》中說:“《小雅》‘悠悠我裏’,《傳(chuan) 》曰:‘悠悠,憂也。’按此《傳(chuan) 》乃悠之本義(yi) 。”通檢《詩經》,可以發現,其凡用“悠悠”者,皆當釋為(wei) “憂”。《關(guan) 雎》篇中,“君子”對“淑女”的追求中,始則令其“輾轉反側(ce) ”,終則以琴瑟好合之美好姻緣為(wei) 結。孔子“哀而不傷(shang) ”說,言簡意賅。海昏《詩》所存《魯詩》說,則與(yu) 孔子論述的契合度很高。

 

前述《海昏竹書(shu) 〈詩〉初讀》所附表十六《海昏〈詩〉與(yu) 〈毛詩〉對照表》(一)中,有與(yu) 《關(guan) 雎》相關(guan) 的詩句與(yu) 注解(用通行字體(ti) 錄出,標點為(wei) 本文所加,經注之間用圓點符號·以為(wei) 隔斷),茲(zi) 錄如下:“寤昧思服,脩哉脩哉·憂思曰脩。”這一經文與(yu) 注解,說明在《魯詩》的《詩》學體(ti) 係中,《關(guan) 雎》“脩(悠)哉脩(悠)哉”之句,所描寫(xie) 係“君子”求“淑女”不得的“憂思”。這一文本事實,證明《魯詩》較《毛詩》有時更能切中詩人之意。朱熹《詩集傳(chuan) 》雖受《毛傳(chuan) 》《鄭箋》的影響,將《關(guan) 雎》“悠哉悠哉”句中的“悠”字訓為(wei) “長也”。但在串講詩篇大意時,對“悠哉悠哉,輾轉反側(ce) ”之句意,能夠正確地解釋為(wei) :“憂思之深,不能自已,至於(yu) 如此也。”朱子的這一解說,顯示宋儒在小學方麵或不如漢儒之精細,但在體(ti) 悟經典的內(nei) 在蘊涵方麵,確有超出前人之處。這涉及另外的話題,不再展開。

 

應該指出,古代流傳(chuan) 下來的經典文獻的各種文本,往往俱有優(you) 劣,不必將某本定為(wei) 一尊,出土文獻也是這樣。各本皆可為(wei) 我們(men) 對經典的理解與(yu) 研究提供材料和思路。重要的是,研究者應該對此掌握正確的理論與(yu) 研究方法。

 

《海昏竹書(shu) 〈詩〉初讀》所附表十七《海昏〈詩〉與(yu) 〈毛詩〉對照表》(二)還載有與(yu) 《關(guan) 雎》篇相關(guan) 的另一條簡文,含若幹詩篇文句及注解,內(nei) 容如下:“琴瑟友之·猶‘鍾鼓樂(le) 之’也·參差”(標點為(wei) 本文所加,經注之間用圓點符號·以為(wei) 隔斷)。上引海昏《詩》注解,“猶‘鍾鼓樂(le) 之’也”句中的“猶”字之用,顯然是以《關(guan) 雎》四章“琴瑟友之”句與(yu) 該篇尾章的“鍾鼓樂(le) 之”句意義(yi) 相類。

 

按,《毛詩·關(guan) 雎》第四章:“參差荇菜,左右采之;窈窕淑女,琴瑟友之。”《毛傳(chuan) 》:“宜以琴瑟友樂(le) 之。”《鄭箋》:“同誌為(wei) 友。言賢女之助後妃供荇菜,其情意乃與(yu) 琴瑟之情意同。共荇菜之時,樂(le) 必作。”第五章:“參差荇菜,左右芼之;窈窕淑女,鍾鼓樂(le) 之。”《毛傳(chuan) 》:“德盛者宜有鍾鼓之樂(le) 。”《鄭箋》:“琴瑟在堂,鍾鼓在庭,言共荇菜時,上下之樂(le) 皆作。盛其禮也。”

 

《關(guan) 雎》四章之《毛傳(chuan) 》以“友樂(le) 之”釋“友”,意義(yi) 不明。五章《毛傳(chuan) 》以“德盛者宜有”解說“鍾鼓樂(le) 之”,則未言及樂(le) 之所用。四章《鄭箋》所言“共荇菜之時,樂(le) 必作”;以及五章《鄭箋》“盛其禮”之語,卻對我們(men) 通過對海昏《詩》與(yu) 《毛詩》訓釋的異同,探討《關(guan) 雎》相關(guan) 內(nei) 容的真相提供了思路。

 

鄭玄箋釋《毛詩》時,“宗毛為(wei) 主,毛義(yi) 若隱略,則更表明,如有不同,即下己意,使可識別”。《關(guan) 雎》篇《傳(chuan) 》《箋》之異同,即由此體(ti) 例而起。鄭玄遍注禮書(shu) ,對先秦禮製有特殊的經學敏感,《鄭箋》點出《關(guan) 雎》篇中荇菜與(yu) 祭禮的關(guan) 係是其高明處,然而鄭氏於(yu) 詩篇內(nei) 涵的體(ti) 悟,則有不及《毛傳(chuan) 》與(yu) 海昏《詩》說之處。

 

按《關(guan) 雎》四章所言,乃君子求女已得,雙方琴瑟好合,共享家庭之樂(le) 時。五章所述,乃淑女已為(wei) 主婦,參與(yu) 主持家族祭禮,共(供)其荇菜,即行“釋菜禮”之時。古人祭祀與(yu) 宴飲,以“樂(le) ”侑之,乃是常態。

 

《周禮·膳夫》:“王日一舉(ju) ,鼎十有二,物皆有俎。以樂(le) 侑食。膳夫授祭品,嚐食,王乃食,卒食,以樂(le) 撤於(yu) 造。”周王如是,其他貴族之享宴亦然。《小雅·賓之初筵》寫(xie) 貴族賓筵舉(ju) 樂(le) 侑酒:“賓之初筵,左右秩秩。籩豆有楚,殽核維旅。酒既和旨,飲酒孔偕。鍾鼓既設,舉(ju) 酬逸逸。”凡此,可見古代上層社會(hui) 用樂(le) 製度之一斑。

 

“友”“侑”兩(liang) 字的聲、韻皆近,“琴瑟友之“句中的“友”,乃“侑”之借字。該句係言以琴瑟助夫婦酒食之樂(le) 。《毛傳(chuan) 》所言之“友樂(le) 之”,當作如是解,而非《鄭箋》所言“同誌為(wei) 友”。然鄭玄所言禮數,雖未明言先後、異同,在製度層麵上,對我們(men) 來說,卻有啟發意義(yi) 。

 

另外,古人宴享之禮中有祭祀的內(nei) 容,祭禮中有宴享之環節。《詩經》中,這種製度見於(yu) 《小雅·楚茨》等多篇。《楚茨》首章言:“我倉(cang) 既盈,我庾維億(yi) 。以為(wei) 酒食,以享以祀。以妥以侑,以介景福。”其二章言:“祀事孔明。先祖是皇,神保是饗。孝孫有慶,報以介福,萬(wan) 壽無疆。”其卒章則點出祭享用樂(le) :“樂(le) 具入奏,以綏後祿。爾肴既將,莫怨具慶。既醉既飽,小大稽首。”總之,古代社會(hui) 裏,祭祀與(yu) 宴享兩(liang) 者之程序,同中有異,異中有同。對此不可不知,不可不辨。

 

回頭看,海昏《詩》所言“琴瑟友之”猶“鍾鼓樂(le) 之”的判斷,從(cong) 用樂(le) 層麵講不無道理,皆寫(xie) 以樂(le) 侑酒食。尚未厘清宴享之禮與(yu) 祭禮用樂(le) 異同,是其缺陷。以諸本互校,從(cong) 而明晰各本長短,並於(yu) 校刊中明辨義(yi) 理,乃典籍校讀的基本原則,在海昏《詩》的研究中亦當如是。

 

在《詩經》研究史上,章節劃分是學者關(guan) 注的內(nei) 容之一。《關(guan) 雎》篇的章節劃分,也是如此。該篇的篇尾有如下文字:“《關(guan) 雎》五章,章四句。故言三章。一章章四句,二章章八句。”對此,陸德明《經典釋文》說:“五章是鄭所分,‘故言’以下是毛公本意。後放(仿)此。”孔穎達《毛詩正義(yi) 》說:“定本章句在篇後。《六藝論》雲(yun) :‘未有若今傳(chuan) 訓章句’。明為(wei) 傳(chuan) 訓以來始辨章句。或毛氏即題,或在其後人,未能審也。”《毛詩·大雅·行葦》篇尾如下文字:“《行葦》八章章四句,故言七章,二章章六句,五章章四句。”《毛詩正義(yi) 》的“後放(仿)此”雲(yun) 雲(yun) ,即言此類。朱鳳瀚教授《海昏竹書(shu) 〈詩〉初讀》通過對海昏《詩》章題的分析,指出,“海昏《詩》《行葦》比《毛詩》少分出一章。”朱教授又指出:“此‘故言’之分章句與(yu) 海昏《詩》此篇同”。由此可見,《關(guan) 雎》《行葦》等篇的章句劃分,可能在王式、劉賀生活的西漢中期以前已經確定。

 

由孔子刪《詩》到七十子後學對《詩》學的傳(chuan) 播,《詩經》章句在戰國時期的逐步建立當有一個(ge) 過程。從(cong) 王家嘴簡《詩經》已經披露的內(nei) 容來看,戰國中晚期的《詩經》文本中,已經建立起了章句體(ti) 係(參見高中華《荊州王家嘴簡〈詩經〉書(shu) 寫(xie) 製度初探》,《光明日報》2025年3月13日13版)。然七十子各得孔子學說之一體(ti) ,傳(chuan) 《詩》各家所持《詩》說有不同之處是完全可能,甚至是必然的。後世傳(chuan) 《詩》者也可能有漸加完善之舉(ju) 措,並由此在漢代成為(wei) “今文”三家與(yu) “古文”《毛詩》各自的章句體(ti) 係。由《海昏竹書(shu) 〈詩〉初讀》所披露的材料及朱鳳瀚教授的研究,可以知道海昏《詩》的章句及章次,尚多有與(yu) 《毛詩》不同者。相信隨著海昏《詩》簡文的全部公布,《詩經》學史上此類疑難問題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得到解決(jue) ,漢代《詩經》學史更多方麵的研究也必將得到重大推進。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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