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儀(yi) 文明共同體(ti) :中華文明的精神標識
作者:彭衛民(海南大學人文學院教授)
來源:《光明日報》
時間:孔子二五七六年歲次乙巳八月二十日癸醜(chou)
耶穌2025年10月11日
如果隻用一個(ge) 字來描繪中華文明的底色,那麽(me) “禮”可能最具辨識度。“中國有禮儀(yi) 之大,故稱夏;有服章之美,謂之華。華、夏一也。”(《左傳(chuan) ·定公十年》)作為(wei) 早期文明的代名詞,“華”“夏”都有致盛大輝煌之意,同樣的,“禮儀(yi) 之大”“服章之美”都是“禮”同體(ti) 異名的表述,是用來為(wei) “華夏”這個(ge) 被各民族共同尊奉的共同體(ti) 勾勒底色的顏料。先民認為(wei) 包含著美德的禮即“華夏”這一文化圖騰的具象表達,故中華文明常常被視為(wei) 禮儀(yi) 文明,理解中華文明的內(nei) 核有必要從(cong) 詮釋“禮”與(yu) “中華”關(guan) 係出發。
內(nei) 外一體(ti)
西周時期,“華夏”這一概念始與(yu) “中國”等同。何尊銘文“餘(yu) 其宅茲(zi) 中國,自之乂民”,即指居於(yu) 中原或者中心的核心區域,且這個(ge) 核心地區由王畿到侯服、賓服、要服、荒服等異文化群體(ti) 的無限拓展,構成了先民從(cong) 中心到周邊想象、開放且層層外延的世界觀。不過在早期周人的觀念中,華夏並非一個(ge) 明確的實體(ti) ,它也不是華夏族這個(ge) “西係”民族群體(ti) 的同義(yi) 詞。所謂“無此疆爾界,陳常於(yu) 時夏。”(《詩·周頌·思文》)周人認為(wei) ,使烝民得以粒食,皆後稷美德配天之故,故無論內(nei) 外遠近,都是被華夏惠澤的對象,這可能也是中華被視為(wei) 一個(ge) 由中心向四周擴散,經過“正當化統合他者的行為(wei) ”而形成的樸素共同體(ti) 的早期表現形式。
至春秋時代,中華這一概念逐步外擴,且以魯國為(wei) 代表的春秋周係諸侯始與(yu) 周邊“蠻夷戎狄”等民族相對,孔子所謂“裔不謀夏,夷不亂(luan) 華”(《左傳(chuan) ·定公十年》),說明早期中華觀在天覆地載之外也設置了心理防線。不過,這種擴大的解釋乃是一個(ge) “構建於(yu) 層累的差異意識之上的動態秩序關(guan) 係”,即春秋霸主建立的同盟體(ti) 製不斷吸收蠻夷諸侯,組成了包括蠻夷諸侯在內(nei) 的中華體(ti) 係,與(yu) 不處於(yu) 同盟體(ti) 製內(nei) 的邊境大國、蠻夷戎狄明確對立,故而這種針對異文化的防線總是動態調整的。
戰國以降,隨著以儒家禮儀(yi) 文明為(wei) 代表的中原民族與(yu) “非王之支子母弟甥舅”(《國語·鄭語》)的周邊其他民族在不斷地交往交流融合過程中,“修文德以來之”的禮逐步成為(wei) 華夏民族以“用夏變夷”統禦四裔的手段,如楚人陳良悅周孔之教,北學於(yu) 中國,用夏變夷,北人謂其豪傑之士;而其徒陳相、許行之人則離經叛道,學於(yu) 南蠻鴃舌之人,反變於(yu) 夷。故孟子以“喬(qiao) 木”“幽穀”比於(yu) “夏”“夷”,言“吾聞出於(yu) 幽穀遷於(yu) 喬(qiao) 木者,未聞下喬(qiao) 木而入於(yu) 幽穀者。”(《孟子·滕文公上》)不過,孟子仍強調“夏”“夷”之所以有身份區隔是由於(yu) 夷不學禮,“亦為(wei) 不善變”之故。
從(cong) “內(nei) 外一體(ti) ”的哲學思維出發,早期中華觀不僅(jin) 統合本土,更輻射周邊,統治者知曉武力之外以禮來擴展中華思想的邊界,並將尊崇華夏禮儀(yi) 的文化圈都視為(wei) 書(shu) 寫(xie) 與(yu) 賡續中華文明的成員。
禮一華夷
作為(wei) “天理之節文”(《論語集注·學而第一》)的普遍道德目標和價(jia) 值認同,禮具有“無體(ti) ”性,“無體(ti) 之禮,冥於(yu) 天地之自然,而聖人製禮,所以立無體(ti) 之用也”(《周禮講義(yi) 》)。這一屬性意味著王者無外的中華文明具有踵武賡續的動力結構,所謂“茫茫宇宙,此道隻是一貫,從(cong) 人視之有中國、有夷狄,從(cong) 天視之,無中國、無夷狄。”(佐藤一齋《言誌錄》)先王製禮至大無外,一切被“卷入”這個(ge) 體(ti) 係中的成員無論內(nei) 外遠近,最終都會(hui) 成為(wei) 這個(ge) 普遍性動力結構的一部分。
明人丘濬曾言:“禮之在天下,不可一日無也。中國所以異於(yu) 夷狄,人類所以異於(yu) 禽獸(shou) ,以其有禮也。禮其可一日無乎?”(《家禮儀(yi) 節》序)它隱含禮與(yu) 華夷秩序的辯證關(guan) 係:首先,禮即天理。作為(wei) 天下體(ti) 係的普遍意義(yi) ,禮不具有時空的個(ge) 殊意義(yi) 。其次,禮辨華夷,夷夏所不同者乃因中國之禮自然而有,周邊無禮且不具有學習(xi) 能力,故無異禽獸(shou) 。再次,禮一華夷。既然禮能區分華夷,若周邊得中國之禮而習(xi) 用之,則禮又能化身為(wei) 一統華夷的手段。換言之,禮既可先驗也可習(xi) 得。禮雖是區分爾疆我界的身份標簽,但又是超越地域的普遍認同,故作為(wei) 天下體(ti) 係的周邊也可從(cong) “理一”視角獲得禮義(yi) 身份,進而躋身禮儀(yi) 文明共同體(ti) 。
從(cong) 表麵上看,是禮這一普遍的文明價(jia) 值將華夷對立開來,但這種想象的邊界從(cong) 來不是僵化、靜止的,禮作為(wei) 民族心理的界線,恰是讓周邊民族與(yu) 國家“最喜禮文同一脈”(李文馥《閩行雜詠》)的表現形式。“聖人之心,非不欲一之也,奈何人言異,風俗殊,勢有所不可”(《華夷譯語》),以禮義(yi) 破人心風俗之隔而一華夷、統內(nei) 外,恰是先民以更高級文化自勉的形式,“諸侯用夷禮,則夷之;進於(yu) 中國,則中國之”,政治疆域、製度範圍與(yu) 文化認同是變動、開放與(yu) 包容的,四裔習(xi) 中華之禮而成華夏,反之,“舉(ju) 夷狄之法,而加之先王之教之上,幾何其不胥而為(wei) 夷也”(韓愈《原道》),這是中華文明隨禮義(yi) 不斷播遷後形成共同體(ti) 的根本前提。
禮的“理一”屬性決(jue) 定著中華身份不為(wei) 中心寡占,周邊作為(wei) 它的“分殊”也可將其再造為(wei) 具有各自風土特征的普遍性空間。中華文明因其禮儀(yi) 屬性故不存在絕對的中心,周邊也可以對其進行“複製”從(cong) 而共享。
何以共同
禮作為(wei) “天地之序”(《禮記·樂(le) 記》),內(nei) 涵了不同區域族群需麵臨(lin) 的共同問題——如何在禮書(shu) 、禮製與(yu) 禮學的播遷中認知並獲取其“彝倫(lun) ”。彝倫(lun) 原本無遠弗屆,但所以有內(nei) 外之別者,乃因文化習(xi) 得程度各異,故教之以倫(lun) 綱,導之以禮義(yi) ,則移風易俗,變夷導華,以複天性之固有,此即“先王之製禮也,過之者俯而就之,不至焉者跂而及之”(《禮記·檀弓》)。禮義(yi) 習(xi) 得往往有高下之別,若欲統內(nei) 外一華夷,就必須認同“合眾(zhong) 途於(yu) 一軌,會(hui) 萬(wan) 理於(yu) 一原”(《性理大全·進書(shu) 表》)的思想共識——當空間與(yu) 地緣意義(yi) 上的內(nei) 外遠近不再作為(wei) 劃分“華夷”身份的唯一依據時,“但當於(yu) 文章禮義(yi) 中求之”(李文馥《閩行雜詠》),故認知、運用以及闡釋華夏之禮,是禮儀(yi) 文明共同體(ti) 形成的根源。
例如,作為(wei) 宋以降庶民禮的生活指南與(yu) 行動準則,朱熹《家禮》、丘濬《家禮儀(yi) 節》及明清私修禮書(shu) 以“太山遍雨”的姿態流轉東(dong) 亞(ya) 、輻射周邊,使東(dong) 亞(ya) 世界對禮法道統、國家認同與(yu) 民間倫(lun) 理衍生各具地域特征的思想認知與(yu) 價(jia) 值主張。明清之際《家禮》東(dong) 亞(ya) 化為(wei) 朝鮮、日本、越南等國家在地緣、族群與(yu) 國別間的相互審視提供了重要的思想資源,也為(wei) 漢文化圈建構“中華”主體(ti) 地位、書(shu) 寫(xie) “中華”身份認同貢獻了典籍智慧。受儒禮滋養(yang) 的國家在彼此打量中不時地流露出“素稱文獻”的自豪感。在東(dong) 亞(ya) 世界確認其各自的中華身份之餘(yu) ,並強調“秉禮”與(yu) “中華”這一共同體(ti) 的關(guan) 聯性。朝鮮朝天使李睟光贈詩越南北使馮(feng) 克寬“奉使喜觀周禮樂(le) ,趨班榮側(ce) 漢冠裳”(李睟光《安南使臣唱和問答錄》);越南北使胡士棟贈詩朝鮮燕行使李珖“敷文此日車同軌,秉禮從(cong) 來國有儒”(胡士棟《花程遣興(xing) 》);朝鮮通信使柳逅致書(shu) 日本儒者藤原明遠宣稱“人皆從(cong) 古禮,家自誦遺經。文明盡在此,方夏遜華名”(武輝珽《華程詩》)。借助“華夷一也”的方法論,從(cong) 而中華身份得以為(wei) 周邊國家共認、共享、共有。誰也不會(hui) 承認自身是地緣或族群意義(yi) 上“夷狄”,各家都在爭(zheng) 相證明在血緣與(yu) 禮義(yi) 上侔擬甚至等同“華夏”,由於(yu) 它們(men) 均宣稱具有中華的文明屬性,因之可將其視為(wei) “禮儀(yi) 文明共同體(ti) ”。
無論是中心還是周邊都在爭(zheng) 相論證華夏之禮對構築其中華身份合法性的意義(yi) ,“禮儀(yi) 文明共同體(ti) ”便成了一個(ge) 神聖符號——它不再局限於(yu) “中國”這一固有的疆域之內(nei) ,而具有統一、連續與(yu) 包容性。中華文明的成長與(yu) 擴大不是要將周邊排除出這一體(ti) 係,相反,通過“修文德以來之”(《論語·季氏》)的動力結構證明地理意義(yi) 上的中心與(yu) 周邊通過不斷交錯融合中共同製禮、習(xi) 禮與(yu) 執禮,動態地形成了文明的共同空間。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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