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馨宇】孝道真的過時了嗎?

欄目:文化雜談
發布時間:2025-10-03 16: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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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道真的過時了嗎?

作者:劉馨宇

來源:作者賜稿

 

作者簡介

 

劉馨宇,字允賢,2005年8月生,山東(dong) 濰坊人。2016年入崇儒書(shu) 院深造迄今。

 

前言:

 

近百餘(yu) 年,在西風淩夷,當代社會(hui) 急劇轉型的背景下,孝道作為(wei) 儒家倫(lun) 理的核心價(jia) 值,正遭遇前所未有的挑戰。個(ge) 人主義(yi) 思潮的蔓延、家庭結構的瓦解、代際關(guan) 係的疏離,使得傳(chuan) 統孝道被視為(wei) “封建殘餘(yu) ”。然而近代之社會(hui) 問題,是遵循倫(lun) 常而導致落後的嗎?顯然不是。若依蔣慶先生的政治儒學視角,孝道是貫通“天道、地道、人道”的永恒倫(lun) 理。 孝既是天道下貫也是曆史傳(chuan) 統,更是人心民意。

 

從(cong) 天道神聖性而言,孝道乃“天之經,地之義(yi) ”,是宇宙秩序在人倫(lun) 中的體(ti) 現。倫(lun) 理並非單純的人文規範,而是具有超越性的“天道信仰”,孝的本質是人對生生的人道實踐。若否定孝道,即是否定天地人三才的貫通性,使社會(hui) 陷入無根的道德虛無。  

 

從(cong) 曆史性觀之,孝道是中華文明五千年的“活傳(chuan) 統”,自周公製禮、孔子立教,至漢唐以孝治天下,孝始終是維係家國秩序的核心。而孝道人倫(lun) 正是“禮樂(le) 教化”的基礎,若拋棄孝道,則是無父無君,則中國文化將喪(sang) 失其主體(ti) 性,淪為(wei) 西方價(jia) 值的附庸。  

 

從(cong) 民意性考量,盡管現代人質疑“三年之喪(sang) ”等形式,但孝的情感從(cong) 未消失。老齡化社會(hui) 的養(yang) 老困境、家庭情感的疏離,恰恰反證了孝道的現代必要性。真正的孝道並非僵化的禮製,而是“以時為(wei) 大”。

 

因此,孝道並未過時。在禮製上以時為(wei) 大,在義(yi) 理上永恒不變。唯有回歸孝道的天道根源,接續其曆史脈絡,並回應現代人的倫(lun) 理需求,百姓社會(hui) 才能得以安頓。

 

一、當今社會(hui) 之現狀及挑戰

 

1、“情感漠視”

 

通過前言得以了解孝道在當代社會(hui) 式微,而近年來“不孝”現象引發廣泛社會(hui) 關(guan) 注,例如:湖南衡陽的陳大爺夫婦有兩(liang) 個(ge) 兒(er) 子,但兒(er) 子相互推諉贍養(yang) 責任,導致陳大爺夫婦無人贍養(yang) ,患病多年難以維持基本生計。又如:高某離家十年,對父母不聞不問,母親(qin) 患病時未照顧,去世時未奔喪(sang) ,父親(qin) 重病手術時未履行任何贍養(yang) 義(yi) 務,父親(qin) 去世卻以唯一法定繼承人身份領取父母存款。諸多案例,得見倫(lun) 理綱常在現代社會(hui) 逐漸喪(sang) 失其功用。

 

“子遊問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謂能養(yang) ,至於(yu) 犬馬皆能有養(yang) ;不敬,何以別乎?’”《論語》中指出,贍養(yang) 父母是為(wei) 人子女最基礎的責任,能順父母之意,承父母之誌,以至《禮記》中言:“大孝尊親(qin) ,其次弗辱,其下能養(yang) 。”尊親(qin) ,以顯父母,為(wei) 孝之至也。孝道不應隻是簡單的奉養(yang) ,更應當是情意自然地流露。舜為(wei) 聖王,尚且終身仰慕父母,普通人更應將尊親(qin) 奉之為(wei) 圭臬。然當代社會(hui) 種種現象表明,個(ge) 體(ti) 生命趨向原子化,父母與(yu) 子女無法得到有效溝通,甚至出現“原生家庭”等詞匯,來描述幼年環境遭受的痛苦,子女努力拋棄“原生家庭”的痛苦的同時,也在對父母選擇“情感漠視”,或以敷衍的態度對待父母的關(guan) 心。更有甚者,會(hui) 對父母提出種種要求,讓父母帶娃的同時挑三揀四,把父母當成免費勞工,強加育兒(er) 責任,對父母發號施令。又或者向父母提出用父母的“養(yang) 老金”,為(wei) 自己添置不動產(chan) ,或者投資,等他們(men) 需要錢時,又以哭窮的態度麵對父母。更遑論那些不願在自己能力範圍內(nei) 贍養(yang) 父母的人,連基本的物質保障都無法提供。都可稱之為(wei) “不孝”的體(ti) 現。

 

2、“製度性困境與(yu) 孝道衝(chong) 突”

 

“不孝”的現象比比皆是,社會(hui) 中不強調家庭,職場中不提供職員孝親(qin) 的空間,996的工作時間讓親(qin) 情更加淡薄,普通人隻能以電話問候來“盡孝”。請假製度僵化,近三年來全國因為(wei) “照顧雙親(qin) 被辭退工作”的案件超兩(liang) 百起,江蘇有虞姓女子因父親(qin) 病危請假四十天而被超市辭退,當人倫(lun) 關(guan) 懷成為(wei) 口號,孝道與(yu) 製度衝(chong) 突對立,子女麵臨(lin) 盡孝就要失去工作,當企業(ye) 利益至上,漠視人倫(lun) 時,企業(ye) 又能經營多久呢?

 

然,不僅(jin) 在職場中。通過媒體(ti) ,我們(men) 可以看到關(guan) 於(yu) 老年人的困境,例如:南京獨居老人摔倒後爬行近十個(ge) 小時無人發現,此前在朋友圈發過“腳扭了”,卻無人問津。社會(hui) 中獨居老人陷入“既無法依靠子女,社會(hui) 又不能為(wei) 他們(men) 托底”的困境當中。況且案例中的老人平日尚康健,又正是因為(wei) 康健,更無人發現。老人長期處於(yu) 沉默不語的狀態,就算出事也秉持著不打擾子女的觀念,怕為(wei) 子女帶來麻煩。社會(hui) 缺少對老年人的重視,製度缺少對老年人的保護。

 

3、“極端案例”

 

“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孝乃德行的根本,也是教化的根源。當代忽視孝道,以致惡習(xi) 、欲望不息,黑龍江佳木斯市有王姓公務員對七十九歲母親(qin) 毆打辱罵,搶奪其工資卡。八十八歲老人在家中不慎跌倒,其子不但不看望,還表示:“你自己去的,跟我沒關(guan) 係。”足見,禮教不彰,利令智昏,失去為(wei) 人子女基本的孝道。據相關(guan) 數據統計,大陸60歲以上老人中,有超過三分之一在不同程度上遭受過子女的冷落或拋棄,僅(jin) 2021年,就發生超過50萬(wan) 起老人被子女拋棄的案例,西方植入的自由思想強化人們(men) 的個(ge) 體(ti) 化和自我化,削弱子女對老人贍養(yang) 的責任認知,禮教的匱乏使民眾(zhong) 在一定程度上合理化不孝的行徑,以“原生家庭傷(shang) 害”等價(jia) 值觀為(wei) 理由脫離父母,敬與(yu) 愛皆喪(sang) 。

 

4、“社會(hui) 結構性問題加劇孝道流失”

 

二十世紀初。國家強調城市化生活方式,致使青壯年走向城市,農(nong) 村人口大量流失,造成農(nong) 村空心化嚴(yan) 重,出現1.2億(yi) 空巢老人。近年來城市生活工作人口飽和,導致城市生活壓力較大,房價(jia) 、日常支出、孩子教育費用增長……子女無暇他顧,沒有更多精力和經濟實力承擔起贍養(yang) 老人的責任。西方灌輸的自由思想,使年輕人原子化,對人際關(guan) 係淡薄,親(qin) 情觀念淡化,街坊鄰裏間疏離。多數人對孝道理解異化,認為(wei) 父母有生養(yang) 孩子的義(yi) 務,子女卻沒有贍養(yang) 父母的責任。子女的淡薄使部分老人患上抑鬱症等精神性疾病,僅(jin) 今年(2025)上半年便有超三千起老年人自殺的案件。暮年遭受精神上的摧殘,否定自己,覺得自己是累贅,老年人何以至此?社會(hui) 道德竟淪喪(sang) 至此?

 

傳(chuan) 統家庭觀念解體(ti) ,從(cong) 三代同堂變成以夫妻、子女為(wei) 主流,把老人排除在生活“單元”之外。家庭核心的轉移削弱老人與(yu) 子女的代際互助。老人崇尚“不打擾”子女,子女崇尚“獨立”,形成“一個(ge) 不說,一個(ge) 不問”的局麵,思想的觀念加劇現實關(guan) 係的分裂。每逢佳節,圍坐一堂的餐桌被低頭玩手機的身影填滿,父母生病住院,子女不再親(qin) 自探望,隻請護工代勞,通話內(nei) 容也隻是以“吃飯沒有”作開頭,“沒事我就掛了”作結尾。看似微不足道的日常片段,可以看出這種表麵履行義(yi) 務,實則情感疏離的“遠程式盡孝”逐漸成為(wei) 普遍社會(hui) 現象。條件優(you) 越些的年輕人,按時給父母匯款,節日送禮……但真正的情感輸出卻少之又少,子女自認為(wei) 完成對“孝”的任務指標,老人不缺錢或生活用品,精神層麵卻極度空虛,時常把子女優(you) 秀掛在嘴邊,又以子女很忙,不想打擾為(wei) 由。《禮記·檀弓》雲(yun) :“啜菽飲水盡其歡,斯之謂孝。”當今的“孝順”成為(wei) 一種形式主義(yi) ,子女不關(guan) 心父母情感需求,其“孝”如養(yang) 犬馬無實際區別,所帶來隱形影響值得引起社會(hui) 注意。

 

二、孝道的傳(chuan) 統價(jia) 值及核心要義(yi)

 

1、孝道的傳(chuan) 統價(jia) 值

 

在儒家文化中,“孝” 占據著舉(ju) 足輕重的地位,因此“孝”被視之為(wei) 德行之基石,修身之根本。故言“孝”為(wei) 成德之本,所謂“百善孝為(wei) 先”,就像蓋房子建地基一樣。子女對父母的孝順與(yu) 敬愛是天性使然,也是最基本的道德底線。若一個(ge) 人對生養(yang) 自己的父母都不能懷有至誠之孝心的話,便也難以想象他能真誠對待他人及事物。真正的孝應始於(yu) 父母,從(cong) 而慢慢擴展至其他方麵,比如對朋友的真誠,對師長的尊敬,對長者的敬愛,對晚輩的友善,更廣闊地來講,可上升至對社會(hui) 的擔當,對自然的仁愛等。孝不僅(jin) 是家庭倫(lun) 理的基礎,更是為(wei) 人最基本的標準,所以,孝是德的根本,是成仁之始。正如《論語·學而》篇所說:“孝悌也者,其為(wei) 仁之本與(yu) 。”孝又被稱為(wei) 修身之基,在儒學經典中也有著深刻的體(ti) 現。《孝經》有雲(yun) :“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 一個(ge) 人隻有對父母盡孝,才會(hui) 自我約束,不敢放縱行為(wei) ,從(cong) 而不斷完善自身,具有更高尚的道德情操。《大學》又講:“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修身居於(yu) 首位,足以說明修身之重要,隻有先以孝道治身,才能有其後者,不然隻是有其外殼,並沒有基礎與(yu) 核心作為(wei) 鋪墊,更不能持之以恒。  

 

2、以孝經解釋孝道

 

“夫孝,始於(yu) 事親(qin) ,終於(yu) 事君,終於(yu) 立身。”孝經所詮釋的孝,順應個(ge) 人自然成長發展的趨勢而錨定價(jia) 值標準。幼時,玩於(yu) 雙親(qin) 膝下,通過天倫(lun) ,盡享其情;稍長,本於(yu) 對父母之愛,而盡其禮,教由此而生,學由此而始;及壯,介入社會(hui) ,憑借著在家庭倫(lun) 理的身份而作出轉型。在這裏,孔子基本上把“孝”作為(wei) 私人之德來看待。“事君”介於(yu) “事親(qin) ”與(yu) 立身——實即“行道”之間,在價(jia) 值排序上,既低於(yu) 事親(qin) ,也低於(yu) 立身。事君是立身的一個(ge) 階段。“資於(yu) 事父以事母,而愛同,資於(yu) 事父以事君,而敬同。”

 

當出現身份的調整,並不意味著與(yu) 其他身份進行對立,而是基於(yu) 對父母之心的自然延伸與(yu) 流露,其背後所折射的是仁心的擴充。孝的共同性體(ti) 現在人類共有的天性良知上,孟子曰:“所不慮而知者,其良知也。所不學而能者,其良能也。”此之謂也。子女對於(yu) 父母的愛,是不用思考就本自具足的。故能達到“其教不肅而成,其政不嚴(yan) 而治。”通過在社會(hui) 關(guan) 係中將自己仁心踐行,最終能夠成就父母之名與(yu) 人格。其差異性具體(ti) 在不同的階段、身份、關(guan) 係當中自覺依禮而施行到現實而成就完滿的孝,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曾子曰:“敢問子從(cong) 父之令,可謂孝乎?”子曰:“是何言與(yu) !是何言與(yu) !”孟子曰:“親(qin) 之過大而不怨,是愈疏也;親(qin) 之過小而怨,是不可磯也。愈疏,不孝也;不可磯,亦不孝也。”。孝需要和禮一並提出,孝不是某方意誌或感情的一重獨大,理想的孝,是內(nei) 合於(yu) 情,外又合於(yu) 禮的行為(wei) 模式。

 

3、孝與(yu) 家國建構

 

人類出生必定擁有著為(wei) 人子女的身份,也不可能脫離五倫(lun) 關(guan) 係而特立存在於(yu) 這社會(hui) 之中。眾(zhong) 人受命於(yu) 天,固超然異於(yu) 群生,入有父子兄弟之親(qin) ,出有君臣上下之誼,會(hui) 聚相遇,則有耆老長幼之施,粲然有以文相接,歡然有以恩相愛,此人之所以貴也。董仲舒首先強調,眾(zhong) 人同受命於(yu) 天,就此而言,眾(zhong) 人與(yu) 天子的自然權利和道德權利是平等的。眾(zhong) 人首先生活於(yu) 父子兄弟之親(qin) 的血親(qin) 性關(guan) 係網絡中,進而又在小區中“會(hui) 聚相遇”,形成種種社會(hui) 性關(guan) 係,最後才在陌生人社會(hui) 中有君臣上下之誼。家庭、小區已經形成了基礎性治理秩序,在其外、其上的政治的君臣秩序反而是輔助性的。特定的倫(lun) 理關(guan) 係需要履行該關(guan) 係中的道德義(yi) 務。孝者,禮之始也。在不同的倫(lun) 常關(guan) 係中,履踐孝道是共同的起點,更是修身的開始。子曰:“《書(shu) 》雲(yun) :孝乎惟孝,友於(yu) 兄弟,施於(yu) 有政,是亦為(wei) 政,奚其為(wei) 為(wei) 政?”可以說,在家庭依倫(lun) 盡孝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解在社會(hui) 中未能實現價(jia) 值的焦慮,也是實現社會(hui) 價(jia) 值的必要前提。

 

家是國構成的基本單位,國是家不斷凝合而形成的自然共同體(ti) 。在傳(chuan) 統概念中,家國共屬一體(ti) 而不是對立關(guan) 係,家是國構成的必要條件,國是家匯聚的完整形態。一國的秩序安危直接關(guan) 係到家的生活狀態與(yu) 質量。沒有脫離家而施行的教化,也沒有不依靠國的憑借而存在的家。二者既是利益共同體(ti) ,也是命運共同體(ti) 。但在西方哲學中,柏拉圖即廢止家庭,希臘悲劇中,有殺父娶母之荒誕事情;耶穌雖教人孝父母,卻並不能連接形而上的依據;黑格爾在解釋希臘沙福克《安特宮》悲劇中,表示家庭意識與(yu) 國家意誌實則衝(chong) 突,而前者必須屈服於(yu) 後者。然而對於(yu) 中國先哲及士君子來說,家庭,一方麵作為(wei) 理想連接社會(hui) 的紐帶,另一方麵是個(ge) 人學理德行的應用場地。內(nei) ,依孝而行,在夫婦、父子、兄弟等不同的關(guan) 係裏來修正調和,為(wei) 參與(yu) 社會(hui) 治理夯實經驗。中國先哲則皆尊重家庭。《禮》首冠、昏;《易》下經首鹹、恒;《詩》首《關(guan) 雎》。仁者人也,親(qin) 親(qin) 為(wei) 大。中國思想中的家與(yu) 社會(hui) ,本質上可不發生衝(chong) 突。當衝(chong) 突之際,如忠孝不能兩(liang) 全時,則視情形而移孝作忠或移忠作孝。

 

反觀《孝經》在很大程度上,是儒家試圖約束天子的一種努力。從(cong) 這裏,絲(si) 毫看不出把孝轉化為(wei) 忠的傾(qing) 向。相反。孔子強調了“民用和睦,上下無怨”,也即人們(men) 各自約束,實現各盡其位的民生狀態。也自漢朝以後,隨著儒家正式成為(wei) 王官學,在選拔人才(舉(ju) 孝廉)、考試內(nei) 容、法律規定等方麵的硬性規定,使得孝廉具有更大的功利化製度化的現實意義(yi) 。《大學》也以此提出:“身修而後家齊,家齊而後國治,國治而後天下平。”這種從(cong) 內(nei) 向外,從(cong) 近及遠的生命價(jia) 值實踐理路與(yu) 《尚書(shu) •堯典》“克明俊德,以親(qin) 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協和萬(wan) 邦。”層層遞進的先後次序遙相呼應。孝父母而及於(yu) 祖宗,及於(yu) 同宗之昆弟,中國宗法家族的意識以成。孝父母祖宗,而繼父母之誌,曆史文化之意識以成。

 

三、孝的家庭價(jia) 值

 

1、孝為(wei) 德本

 

《論語》雲(yun) :“孝悌也者,其為(wei) 仁之本與(yu) ?”《大戴禮記》雲(yun) :“夫孝,天下之大經也。”孝既是道德亦是信仰,既是價(jia) 值標準,又是當下所踐行,孝乃踐仁之根本。一切道德條目都建立在孝道的基礎之上。故“不愛其親(qin) 而愛他人者,謂之悖德,不敬其親(qin) 而敬他人者,謂之悖禮”。離開孝道而談道德實踐,皆如空中樓閣,虛懸而不切實際。孝者,百德之大宗,萬(wan) 行之源也。曾子曰:“故居處不莊,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蒞官不敬,非孝也。朋友不信,非孝也。戰陣無勇,非孝也。”自近處而言,入不能事父母為(wei) 不孝,廣義(yi) 而言,不莊、不忠、不敬、不信皆非孝也。廣義(yi) 而言凡諸行莫不為(wei) 孝道之擴充、實踐、應用。小可盈於(yu) 家門,廣大之能置塞天地。孟子言:“人所以異於(yu) 禽獸(shou) 者,幾希。”人禽之辯辨的核心亦在於(yu) 此。無孝,則失人所以為(wei) 人之人性,隻能稱之為(wei) 生理性上的人,隻是長著人的軀體(ti) 又與(yu) 禽獸(shou) 奚擇?無孝,不可以為(wei) 人。孝之大原出於(yu) 天,乃人行之端,上可體(ti) 征證天道,下可通達萬(wan) 事。孝道是貫通天人的道德實踐。《中庸》雲(yun) :“凡有血氣者,莫不尊親(qin) 。”

 

2、近代基督教對傳(chuan) 統家庭的衝(chong) 擊

 

首先就要談到西方基督教與(yu) 儒家孝道文化的形上依據,需要從(cong) 兩(liang) 種文化的核心義(yi) 理,倫(lun) 理建構切入。二者雖在具體(ti) 倫(lun) 理實踐上有相似性(如強調家庭責任),但其背後的超越性依據存在根本差異。

 

一、基督教孝道的形上依據:是神本主義(yi) 與(yu) 契約關(guan) 係,而上帝作為(wei) 絕對本源。基督教倫(lun) 理的終極依據是上帝的存在與(yu) 意誌。上帝是創造者(《創世記》),宇宙秩序和道德律的製定者(十誡)。孝道(如“孝敬父母”是十誡中唯一關(guan) 乎人際關(guan) 係的誡命),並非基於(yu) 血緣的自然情感,而是人對神命的服從(cong) 。孝敬父母是對上帝權威的延伸性尊重。《聖經•馬太福音》說:“在本質上,我們(men) 都是神的兒(er) 女,“因為(wei) 隻有一位是你們(men) 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太23:9)。但上帝在永恒中,把他的兒(er) 女暫時安置在這地上的族譜中,有其美好的目的。”二、契約關(guan) 係中的責任:上帝與(yu) 人類立約(舊約與(yu) 新約),人通過遵守神的誡命維持與(yu) 神的關(guan) 係。孝敬父母是此契約中的一項神聖義(yi) 務。父母被視為(wei) 上帝賦予的權柄代表,子女的孝行是對神權秩序的維護(《以弗所書(shu) 》)“是要我們(men) 共同侍奉上帝。就如經上說的,我和我家,我們(men) 必定事奉耶和華”(書(shu) 24:15)。三:終極價(jia) 值的超越性。耶穌強調對神的忠誠高於(yu) 家庭責任:“愛父母過於(yu) 愛我的,不配做我的門徒”(《馬太福音》10:37)。孝道需服從(cong) 於(yu) 對神的絕對委身。實踐孝道最終目的指向靈魂救贖與(yu) 天國歸屬,而非現世倫(lun) 理的完滿。

 

個(ge) 體(ti) 獨立與(yu) 自由:受啟蒙思想影響。從(cong) 而強調個(ge) 人權利、自主選擇(如婚姻職業(ye) ),子女成年後與(yu) 父母是平等關(guan) 係。

 

契約精神: 家庭關(guan) 係更接近平等契約,夫妻關(guan) 係是核心,代際間無強製性義(yi) 務。

 

愛為(wei) 核心紐帶:情感聯結(如親(qin) 密、尊重)重於(yu) 責任義(yi) 務,父母對子女無“回報”期待。形成了西方以個(ge) 體(ti) 、原子式的社會(hui) 基本單位。

 

在儒家孝道的形上依據是天道與(yu) 生生之德。《周易·係辭》言:“天地之大德曰生。”儒家認為(wei) ,父母賦予子女生命,本質是代天地行化育之功。孝道是對宇宙“生生”法則的踐行。而子女通過敬養(yang) 父母,實現“人道”與(yu) “天道”的合一。儒家倫(lun) 理的根基是天道,體(ti) 現為(wei) 創生萬(wan) 物的仁德,而人道(孝悌)是天道在倫(lun) 常中的具體(ti) 化。

 

儒家在孝道之上更有天道,故雖親(qin) 人,不合於(yu) 道,必有諫諍,大是大非,不可混淆,更有周公之大義(yi) 滅親(qin) ,鄭成功之與(yu) 父決(jue) 裂反經合道,不可謂不孝。

 

傳(chuan) 統中國一直是宗法製度,宗法製度是能夠最大程度、全方位安頓好家的每一個(ge) 人。宗法製度既具有“家國同構”的政治倫(lun) 理,“禮法合一”的規範體(ti) 係,既有政治整合功能,如官僚選拔的“任子製”(漢代)經濟管理功能,如族田義(yi) 莊製度(範文正公首創)和財產(chan) 繼承的“諸子均分製”。兼具文化維係功能的譜牒編纂與(yu) 祖先祭祀,祠堂教育的教化作用,鄉(xiang) 約製度的道德約束等多重功能。然而“皇權不下縣”的宗法自治的製度隨著土改運動而消亡的現代社會(hui) ,實際遠遠不如宗法製度下人們(men) 的生活幸福指數。使父母親(qin) 人既有物質上的,還有心靈的安頓與(yu) 歸屬感,亦不存在如今的養(yang) 老問題,子女之於(yu) 父母“欲報之德,昊天罔極”。子女有責任承擔父母的養(yang) 老義(yi) 務,不但能夠養(yang) 體(ti) ,還能承意,續誌。由宗法製度的形成,傳(chuan) 統中國以家庭為(wei) 最小社會(hui) 基本單位。

 

3、孝在五倫(lun) 中的體(ti) 現

 

人之生也即有父子之倫(lun) ,故孝道在五倫(lun) 的實踐中,最集中體(ti) 現在子女如何孝事父母,所謂父子有親(qin) (子女之於(yu) 父母)。曾子曰:“孝有三,大孝尊親(qin) ,其次不辱,其下能養(yang) 。”若武王之於(yu) 文王,可謂尊榮其親(qin) ,修身慎行,無忝爾祖。可謂不辱。養(yang) 其形體(ti) ,可謂能養(yang) 。

 

孝子之事親(qin) ,入家門則愉色婉容,順心稱意。出則不臨(lin) 險,不毀己身。不爭(zheng) 訟,不鬥狠。父母所樂(le) 己亦樂(le) 之,所惡己亦惡之。父母疾病,親(qin) 侍床前,憂色滿容。父母有過,從(cong) 而不諫非孝也,諫而不從(cong) 非孝也。雖諫,色不忿恚,辭氣恭順恭。凡餤美食思饋父母。父母之年,一懼一喜。若受責罰,小杖則受,大杖則走,不陷父母於(yu) 不義(yi) 。父母愛己,己親(qin) 愛之。父母惡己,己亦愛慕,忖思己行,終身思慕。父母既沒,哀祀加之。視亡若存,終身思念。故孝子一舉(ju) 足不敢忘父母,一出言,不敢忘父母。

 

君臣有義(yi) 。“移事父孝以事於(yu) 君,則為(wei) 忠矣。”“未有君而忠臣可知者,孝子之謂也。”君臣既有道義(yi) 交接,又有情義(yi) 相通,並有食祿關(guan) 係。故可為(wei) 君守三年之喪(sang) 。

 

夫婦有別。孟子曰:“不孝有三,無後為(wei) 大。” “承先祖,共祭祀。”“夫婦體(ti) 敵而分尊,共事舅姑,如若親(qin) 生。

 

長幼有序。兄弟者,骨肉之親(qin) ,若同氣之枝,不能分離。若為(wei) 兄則盡悌愛其弟,為(wei) 弟則尊愛兄長。情同手足。兄弟和睦,孝也。

 

朋友有信。朋友以信交結,道義(yi) 相勉,互幫互助。故與(yu) 友無信,非孝子之行。

 

4、三年之喪(sang) ,以時祭祀

 

聖人製禮,順天而應人,故製三年之喪(sang) ,使過者不逾,不及者至之。孔子雲(yun) :“子生三年,然後免於(yu) 父母之懷。夫三年之喪(sang) ,天下之通喪(sang) 也。”此為(wei) 三年之喪(sang) 的依據,在古代自天子之至於(yu) 庶人,皆需行三年之喪(sang) (實為(wei) 25個(ge) 月)。雖貴為(wei) 天子,亦須服喪(sang) ,朝政由宰相主導。《書(shu) 》曰:“高宗諒闇,三年不言”。子曰:“何必高宗,古之人皆然,君薨,百官總己以聽於(yu) 塚(zhong) 宰三年。”雖是重臣、大夫也需要立即告家服喪(sang) 。《禮記》記載,子夏三年之喪(sang) 畢,見於(yu) 孔子。子曰:“與(yu) 之琴”。使之弦,“侃侃”而樂(le) ,作而曰:“先王製禮,不敢不及。”子曰:“君子也!”閔子三年之喪(sang) 畢,見於(yu) 孔子。子曰:“與(yu) 之琴,使之弦。“切切”而悲,作而曰:“先王製禮,弗敢過也。”子曰:“君子也!”

 

子貢曰:“閔子哀未盡,夫子曰:君子也。子夏哀已盡,又曰:君子也。二者殊情,而俱曰君子,賜也惑,敢問之。”孔子曰:“閔子哀未忘,能斷之以禮;子夏哀已盡,能引之及禮;雖均之君子,不亦可乎?”形體(ti) 之生老病死,為(wei) 人所不免,故親(qin) 人之沒,雖悲痛泣血,然而不以死傷(shang) 生。故三年之喪(sang) ,今時也不應改易。子曰:“喪(sang) 祭之禮明,則民孝矣。”

 

5、禮製、政策、法律的保障。

 

明刑的目的是弼教。禮製的形成漸漸移風易俗於(yu) 潛移默化當中。《樂(le) 記》雲(yun) :“明則有禮樂(le) ,幽則有鬼神”。儒家幽冥之事的義(yi) 理不能闡明,祭司之功能不恢複,就無法安頓每一位儒者,每一位中國人。既要明白義(yi) 理,還要製定出合乎時宜的禮製。在漢朝有舉(ju) 孝廉的選賢方式,從(cong) 結果上看確實選到了不錯的官員,另一方麵是對社會(hui) 起到了鼓勵,勉勵大家努力行孝。作為(wei) 選賢的方式之一還是有積極的效果。子曰:“五刑之屬三千,而罪莫大於(yu) 不孝。”因為(wei) 得不到製度長久的保障,善很難長行,而沒有正確的義(yi) 理,所製定出的禮法,隻會(hui) 障礙行善。

 

四、孝在社會(hui) 的功用

 

“孝”為(wei) 德之本,其作用深遠,不僅(jin) 維持家庭和諧,也深刻地影響著社會(hui) 結構,治理方針以及文化延續。

 

1、孝道凝聚家庭情感紐帶,強調子女與(yu) 父母的尊敬之情,“身體(ti) 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shang) ,孝之始也。”以愛護自身作為(wei) 孝道之始,凝聚家庭的情感紐帶,明確各正其位,各行其分的角色分工,日常則遵循尊卑禮序,強調子女孝敬父母,推之以敬君長。教化由此而生。

 

2、“孝”為(wei) 齊家要義(yi) ,構建社會(hui) 長久性發展,家庭和諧則社會(hui) 基礎穩固,減少因家庭矛盾引發的社會(hui) 問題。“君子之事親(qin) ,故忠可移於(yu) 君,事兄悌,故順可移於(yu) 長。居家理,故治可移於(yu) 官。”家內(nei) 孝悌可外化為(wei) 忠君、敬長、治國安邦之能,“移孝作忠”,上求忠臣於(yu) 孝子之門,臣子上則忠君,下則為(wei) 民表率,形成尊老愛幼、長幼有序的社會(hui) 風氣,推而廣之,則老有所養(yang) 。

 

3、孝行於(yu) 鄉(xiang) 黨(dang) 。鄉(xiang) 規民約,宗族製度為(wei) 實踐孝道之一,以家族長老的權威及禮教之詳盡來調和家族內(nei) 的民事糾紛,製定家訓、家規、宗約、宗範、祠規等教育族人的規章製度,維持家族基本秩序。國家借此治理各地方,更為(wei) 便捷有效。

 

4、“慎終追遠,民德歸厚。”祭祀先祖使個(ge) 人主義(yi) 不再盛行,是曆史與(yu) 個(ge) 體(ti) 生命的緊密聯係,強調家風紹續,聿修厥德,重視家庭責任與(yu) 義(yi) 務,維係社會(hui) 倫(lun) 理,錢穆先生有言:“中國人對祖先的祭祀,實為(wei) 一種生命教育,使後人知所從(cong) 來,明所當往。”

 

5、“立身行道,揚名於(yu) 後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履行孝道,遵循道義(yi) ,建功立業(ye) ,使父母顯明後世,實現孝道之至,是個(ge) 人道德完善,以行於(yu) 四海,超越個(ge) 體(ti) 生命的最高意義(yi) 。敬親(qin) 使民心安定,自正德行以禮,則身有所依,理有所據,個(ge) 人情感得到抒發,孝道提供精神寄托。

 

五、孝道與(yu) 天人合一

 

“孝悌也者,其為(wei) 仁之本與(yu) 。”孝道,為(wei) 儒家倫(lun) 理之核心。天人合一,乃儒學最高境界,二者緊密相連。在儒學視域中,人之生命源於(yu) 父母,而父母亦是天命之所係。孝道始於(yu) 父母,終於(yu) 對天命的順應和敬畏。從(cong) 天道角度來看,天有好生之德,孝道亦體(ti) 現於(yu) 此。以孝為(wei) 本,可興(xing) 一家,進而推及社會(hui) ,可達天下大同。

 

1、仁愛萬(wan) 物:孝道之延展

 

孝道,絕非局限於(yu) 對父母至親(qin) 的孝心,而是有著更為(wei) 博大精深的內(nei) 涵與(yu) 外延。“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孝道以親(qin) 情為(wei) 起點,從(cong) 而轉化為(wei) 對世間萬(wan) 物的仁愛之心。這種仁愛並非隻是空洞的軀殼,而是體(ti) 現在具體(ti) 的行為(wei) 與(yu) 態度中。

 

古時,仁愛萬(wan) 物的理念就已深入人心。人們(men) 在農(nong) 耕時,遵循自然規律,不過度開墾,以尊其土地;在漁獵之際,遵循時令,不竭澤而漁,以尊其生態的循環往複。這種對自然的尊重與(yu) 愛護,便是源於(yu) 孝道所衍生出的仁愛之心。

 

雖然孝道強調的是一種內(nei) 在的道德。而當我們(men) 懷揣著對父母的孝心去擴延,便會(hui) 自然而然地生發出對他人、對萬(wan) 物的同理心。孟子有言:“惻隱之心,仁之端也。” 當看到他人遭遇困境,看到動植物受到傷(shang) 害,內(nei) 心產(chan) 生的不忍與(yu) 憐憫,正是孝道所培育出的仁愛萌芽,促使人們(men) 從(cong) 孝親(qin) 到仁愛萬(wan) 物的升華。

 

2、同生共榮:孝道之追求

 

“致中和,天地位焉,萬(wan) 物育焉。” 孝道所蘊含著同生共榮理念。人與(yu) 自然本是一體(ti) ,在孝道的視域下,人類應當與(yu) 萬(wan) 物同生共榮。

 

史書(shu) 中記載,古時的百姓能懂得依循自然節律來安排生產(chan) 生活。例如,二十四節氣便是對自然規律的精準把握與(yu) 順應。在適宜的節氣播種、灌溉、收割,既能保證農(nong) 作物的豐(feng) 收,又維護了自然的平衡。人類的生存與(yu) 發展不能以犧牲自然為(wei) 代價(jia) ,自然萬(wan) 物,皆有其平衡,增一分則多,減一分則少,惟敬畏天地,遵從(cong) 自然,才可得到天之福佑,若反之,便會(hui) 受到天災人禍的嚴(yan) 懲。

 

從(cong) 社會(hui) 層麵而言,同生共榮也是孝道所倡導的人際相處之道。在家庭中,孝道維係著長幼尊親(qin) 的和睦關(guan) 係;在社會(hui) 中,這種孝道精神轉化為(wei) 對他人的尊重與(yu) 敬愛,促進著不同階層、不同群體(ti) 之間的和諧共處。當每個(ge) 人若都能以孝道之心去對待他人,則天地之間才可達成真正的同生共榮。

 

3、伐一木,殺一獸(shou) ,不以其時,非孝也

 

“不違農(nong) 時,穀不可勝食也;數罟不入洿池,魚鱉不可勝食也;斧斤以時入山林,材木不可勝用也。”(《孟子·梁惠王上》)在自然麵前,我們(men) 的每一個(ge) 舉(ju) 動都應遵循時令規律,否則便是對自然的不孝。

 

在現代社會(hui) ,過度的砍伐與(yu) 濫捕現象屢見不鮮。為(wei) 了眼前短暫的經濟利益,人們(men) 肆意砍伐森林,破壞動物的棲息之地,導致眾(zhong) 多生靈瀕臨(lin) 滅絕;過度捕撈海洋魚類,使得海洋生態係統千瘡百孔。這些行為(wei) ,無一不是對自然的不敬,同時也違背了孝道所倡導的順應自然、珍惜萬(wan) 物的原則。

 

從(cong) 道德層麵審視, “伐一木,殺一獸(shou) ,不以其時,非孝也。”人們(men) 從(cong) 自然中獲取資源,本應心懷感恩,合理利用,為(wei) 其留下可持續發展的空間。然而,因人們(men) 不遵循時令的行為(wei) ,導致自然資源的虧(kui) 缺,破壞了生態循環,這與(yu) 孝道所提及的為(wei) 後代謀福祉的初心背道而馳。

 

人與(yu) 自然本就應該相互依存,自然給人們(men) 帶來了益處,應秉其以孝道之心敬祀天地,從(cong) 親(qin) 親(qin) 之愛延伸至對世界萬(wan) 物的敬重。若不如此,便不足以成仁。

 

結語:

 

對於(yu) 父母之自然之孝,亦為(wei) 我與(yu) 生命感通之原點,或對一切人盡責任之開始點,一切仁心的流行的源泉與(yu) 根本。仁心之流行,固為(wei) 可普遍與(yu) 一切人,然其開始,必自一人始。此人隻能是生育的父母,其次為(wei) 同出自一父母之兄弟,故孝悌縱非仁之本,亦為(wei) 行仁之本。(程子說)

 

“在中國儒家人生思想中,固以人之道德始自家庭,並以人在家庭生活中,亦可完成其極高之精神生活。然又非謂人與(yu) 人之社會(hui) 生活,當自限於(yu) 家庭,亦非謂人之道德隻限於(yu) 家庭道德。依仁心之充量,人固當擴其情以及於(yu) 一切所遇之人。然我在與(yu) 人之不同之親(qin) 疏遠近關(guan) 係下,則我對人之道德亦各有不同。故子對父曰孝,父對子曰慈。兄對弟曰友,弟對兄曰恭。夫對婦重和,婦對夫重順。而家庭之外,則朋友相尚以信,君臣相結以義(yi) ,師生相責以善,鄰裏相恤以情,路人相遇以禮,於(yu) 老者當求安之,於(yu) 少者當求懷之,視四海之內(nei) 當如兄弟,而求以中國為(wei) 一人、天下為(wei) 一家。其行遠自邇之道,則直接在自己與(yu) 人發生關(guan) 係處、自己所居位分上,及當前情境之所需與(yu) 所許可下,為(wei) 其所當為(wei) 。

 

因而我與(yu) 人之關(guan) 係,萬(wan) 變不同,所遇之情境,萬(wan) 變不同,而吾之道德責任,亦萬(wan) 變不同。禮儀(yi) 三百。威儀(yi) 三千,各有其當。人在人倫(lun) 關(guan) 係中,其道德責任,已極為(wei) 繁重。而除個(ge) 人對其他個(ge) 人之道德外,又有個(ge) 人對集體(ti) 之家庭、宗族、國家、整個(ge) 世界人類,及對天地萬(wan) 物之一切責任,此外人又有對於(yu) 整個(ge) 社會(hui) 文化之責任:如存學術上之大義(yi) 微言、正人心、善風俗、端禮樂(le) 等。至凡有一人、一物、一事,吾皆當依仁心,以求一當如何應之之正道,而對之有一道德責任。故曾子謂“仁以為(wei) 己任,不亦重乎”。孟子謂“萬(wan) 物皆備於(yu) 我”。陸象山謂“道遍滿天下,無些空闕”,“宇宙內(nei) 事,即己分內(nei) 事,己分內(nei) 事,即宇宙內(nei) 事”。則在儒家人生思想中,人實當對一切無所舍棄,無所逃避,而所負之責,實為(wei) 一至重而無限之責任,而永無息肩之日,唯有死而後已者也。”

 

家正則國興(xing) ,有效的、健全的、可取的治理,必須從(cong) 個(ge) 人開始,從(cong) 家庭內(nei) 部的關(guan) 係開始。隻有在此基礎上,政府的治理才可能發揮效力,並且才可能不至於(yu) 變成暴政。社會(hui) 秩序之保障,社會(hui) 風氣之清明,乃至人民群眾(zhong) 之道德文化水平,是不能離開以道德作為(wei) 教育之本,儒家是“中國性”中最為(wei) 重要的要素,回歸孝道,回歸儒家之真精神價(jia) 值,才能夠提撕中國人的道德信仰,不至於(yu) 在物質條件膨脹的今天迷失前進的方向。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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