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桂榛】先秦儒家的戰爭倫理觀與思想啟示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12-09-18 08:00:00
標簽:
林桂榛

作者簡介:林桂榛,贛南興(xing) 國籍客家人,曾就學於(yu) 廣州、北京、武漢等及任教於(yu) 杭州師範大學、江蘇師範大學、曲阜師範大學等,問學中國經史與(yu) 漢前諸子,致思禮樂(le) (楽)刑(井刂)政與(yu) 東(dong) 亞(ya) 文明,並自名其論爲「自由仁敩與(yu) 民邦政治」。

     
 
     
     
     
    先秦儒家的戰爭倫理觀與思想啟示
    作者:林桂榛(江蘇師範大學副教授)
    來源:作者惠賜《儒家郵報》發表
    時間:西曆2012年9月18日
    
    
    
    作者按此短文係一舊作。《孔子研究》編者今年索去此文電子版曰將出版雲雲,但遲遲未見刊出。待問訊之,則回告曰“終審未通過”(此況筆者遇見不少,有數刊如此)。值此釣魚島(釣魚台)、黃岩島(民主礁)問題激烈之際,特授相關網站再次發布本文。關於釣魚島、黃岩島、蘇岩礁、日向礁等中國外島的主權爭端,筆者另作有《中國環島爭端的悲因與苦果》一文以分析之。 ——林桂榛 2012-09-15
    
    
    [摘  要]先秦儒家並不像人們所想象的那樣陰鬱柔弱,而是無論其為人還是思想學說,都在豐富細膩的才情仁德之後,充滿了陽剛之氣與智勇韜略:他們高度重視戰爭問題,認為戰爭關係到人民生死、國家存亡,故文武之道不可偏廢;他們強調戰爭的正義性以及正義性在戰爭目的、戰爭過程中的雙重要求,而目的正義的戰爭在戰爭過程中也當厚生利用、無傷為仁地禁止殺戮無辜及蓄意破壞民生;關於征討戰爭的“合法權威”問題,他們認為當“敵國不相征”即平等的邦國之間當無相互征討的權利;為抵禦外侮和保障邦國社會的長治久安,他們認為必須在發展經濟的同時發展戰備和進行戰事訓練,並積極謀求世界永久之和平。
    
    [關鍵詞]先秦儒家; 戰爭倫理; 正義; 目的; 過程; 無傷
    
    
    前承三代後開漢唐的春秋戰國時代,是數千年中華文明史的轉捩點。是時,東亞大陸的政治秩序乃王室衰微、禮樂崩壞,所謂“諸侯恣行,政由強國”(《史記·儒林列傳》),所謂“天下方務於合縱連橫,以攻伐為賢”(《史記·孟子荀卿列傳》)。在這樣一種“國富者兵強,兵強者戰勝”(《管子·治國》)以及“十年十一戰,民不堪命”(《左傳·桓公二年》)的社會曆史進程中,先秦思想家們無不對戰爭或軍事作了廣泛而深刻的關注與省察。其中先秦儒家關於戰爭的理解或立場,則尤其值得後人珍視並從中獲得啟示。
    
    
    一、高度重視戰爭問題
    
    
    《孫子兵法》開篇說:“兵者,國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孫子兵法·計篇》)銀雀山漢墓竹簡《孫臏兵法》也說:“戰勝則所以存亡國而繼絕世也,戰不勝則所以削地而危社稷也,是故兵者不可不察。”(《孫臏兵法·見威王》)韓非子也一再強調:“夫戰者,萬乘之存亡也。”(《韓非子·初見秦》)對戰爭乃關乎生死存亡的認識,在孔子那裏,也同樣得到了充分的體現。孔子繼承殷周時代“國之大事,在祀與戎,祀有執膰,戎有受脤,神之大節也”(《左傳·成公十三年》)的思想,認為祭祀與戰事乃交乎神鬼的邦國大事,故《論語·述而》記載“子之所慎:齋、戰、疾”,意即孔子一貫將戰事、祭祀、疾病三者並列在一起,認為它們關係到邦、國、家、身的生死存亡,從而戰戰兢兢、謹慎之至地把它們作為人間大事來看待。《論語·述而》又曰:“子路曰:子行三軍,則誰與?子曰:暴虎馮河,死而無悔者,吾不與也。必也臨事而懼,好謀而成者也。”此實是孔子一生重視戰爭或戰事且推崇用兵以謀的真實反映。
    
    
    所以與《詩經·魯頌》“允文允武”、《尚書·大禹謨》“乃武乃文”、《吳子·圖國》“內修文德,外治武備”一樣,孔子認為文事、武事同等重要,文備、武備同樣不可懈怠。《史記·孔子世家》記載定公十年齊魯會盟時孔子“攝相事”並說:“臣聞有文事必有武備,有武事必有文備。古者諸侯出疆,必具官以從,請具左右司馬。”顯然,身高“九尺有六寸”的孔子並非不重視戰事和不懂軍事,想想孔子“六藝”之學中尚有射、禦兩科以及他平時佩劍駕車的形象,想想孔子弟子中尚有冉有、子路、樊遲、有若等將帥之才(軍事家吳起是孔子弟子曾參的弟子,孔子的父親叔梁紇則武士出身),想想定公十三年夏孔子親自指揮反擊費人襲擊魯國的戰事並成功“敗諸姑蔑”,孔子對“軍旅之事”(《論語·衛靈公》)的重視與熟悉程度,就由此可見一斑了,故孔子自稱:“我戰則克,祭則受福。”(《禮記·禮器》)
    
    
    二、堅持戰爭的正義性
    
    
    因為戰爭作為暴力必定要造成傷亡和破壞,所以從和平與仁愛出發,儒家原則上都如墨家“非攻”主張一樣而不讚成人類之間的戰爭。比如衛靈公向孔子討教兵陣之事,孔子不僅以“俎豆之事,則嚐聞之矣;軍旅之事,未之學也”予以婉拒,而且第二天就離開了衛國(《論語·衛靈公》)。不是孔子不懂“治軍旅”(《論語·憲問》、《禮記·深衣》),而是朱熹說的衛靈公是個“無道之君”。無道而好戰的君主,孔子教之以攻伐製勝之法,豈不助紂為虐?所以孔子覺得“道不同不相為謀”(《論語·衛靈公》)而次日離開了衛國。至於孟子,和平主義以反對戰爭的態度就更為尖銳了,他曾說道:“有人曰我善為陣、我善為戰,大罪也。”(《孟子·盡心下》)又說:“爭地以戰,殺人盈野;爭城以戰,殺人盈城:此所謂率土地而食人肉,罪不容於死!故善戰者服上刑,連諸侯者次之,辟草萊、任土地者次之!”(《孟子·離婁上》)
    
    
    儒家雖然原則上不讚成軍事暴力,但同時又認為禁暴除害、保民恤民的戰事就是正義戰爭,反之侵略擴張、殺戮掠奪則是非正義戰爭,此正是《荀子·議兵》所謂的“先生議兵,常以仁義為本”。雜糅了先秦儒家思想的《呂氏春秋·蕩兵》則說:“兵苟義,攻伐亦可,救守亦可;兵不義,攻伐不可,救守不可。”這種攻、伐、救、守“惟義兵為可”(《蕩兵》)的戰爭倫理觀,其本質要求是“彼兵也,所以禁暴除害也,非爭奪也”(《荀子·議兵》),故《淮南子·兵略訓》曰:“古之用兵者,非利土壤之廣而貪金玉之略,將以存亡繼絕、平天下之亂而除萬民之害也。”因而,在儒家看來,戰爭的目的性當服從於戰爭的正義性,而目的旨在禁暴除害、保家衛國的“救無辜,伐有罪”之戰爭(《周禮·夏官司馬》),在本質上都是值得肯定的正義之舉,斯所謂“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易·革》)。
    
    
    三、反對戰爭殺戮無辜
    
    
    對於戰爭的正義性,儒家認為它不僅應當在戰爭的目的或動機上得到保證,而且還應當在戰爭的過程或效果中得到保證。如果沒有“過程正義”,那麽“目的正義”、“動機正義”的戰爭也將在戰爭的過程中發生性質轉變(發展為非正義)。而在目的正義的前提下,儒家對過程正義的基本要求就是戰爭不得殺戮無辜以及蓄意破壞民生。所以,與西洋近代軍事理論的鼻祖克勞塞維茨在《戰爭論》中反對軍事的發展方向為力圖以傷亡最小的方式來擊敗對方不同(他認為是錯誤的而且“正是最為有害的”)[1],儒家總是強調出於生命的平等、仁愛而力圖以傷亡最小的方式來擊敗對方,並且完全反對肆意殺戮無辜以及蓄意破壞與軍事目標無關的民用設施——孔子謂之“君子諱傷其類也”(《史記·孔子世家》),孟子謂之“無傷是乃仁術也”(《孟子·梁惠王上》),晉名臣士蒍謂之“夫禮樂慈愛,戰所蓄也”(《左傳·莊公二十七年》),此正印了古人所謂的儒有“好生之德”(《尚書·大禹謨》),《呂氏春秋·去私》則謂之:“夫禁殺傷人者,天下之大義也。”
    
    
    “天地之大德曰生”(《易·係辭下》),“天地之性[生]人為貴”(《孝經·聖治》)。正是出於“正德、利用、厚生、惟和”(《尚書·大禹謨》)的一種精神,所以儒家一直主張“視民如傷”(《孟子·離婁上》)、“恤民為德”(《左傳·襄公七年》),主張“禁殘止暴”(《大戴禮·用兵》)、“保民而王”(《孟子·梁惠王上》),甚至說:“夫武,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眾、豐財者也”(《左傳·宣公十二年》)。孟子說:“殺一無罪非仁也,非其有而取之非義也。”(《孟子·盡心上》)荀子說“殺人者死,傷人者刑,是百王之所同也”(《荀子·正論》),又說“行一不義、殺一無罪而得天下,仁者不為也”(《荀子·王霸》),故《荀子·議兵》對行軍打仗明確要求:“不殺老弱,不獵禾稼,服者不擒,格者不舍,奔命者不獲。凡誅,非誅其百姓也,誅其亂百姓者也。”《司馬法》也記載周代天子“無暴神祗,無行田獵,無毀土功,無燔牆屋,無伐林木,無取六畜、禾黍、器械”等行軍禁令(《司馬法·仁本》)。——儒家這種禁止殺戮無辜及禁止蓄意破壞民生的倫理思想,無疑在人類軍事思想中占有重要地位並依然具有世界性的普遍意義。
    
    
    四、國際幹預的合法權威
    
    
    除了重視戰事、主張和平以及強調戰爭正義性在動機、過程上的雙重向度外,先秦儒家還有一耐人尋味的立場,那就孟子說的“征者上伐下也,敵國不相征也”(《孟子·盡心下》)。“征”的本義是正義地討伐的意思,《孟子·盡心下》說“征之為言正也”,《說文解字》也說“征,正行也”,可見正義性是“征(討)”的第一要求。為什麽“敵國不相征”?因為邦國無論大小,它們的地位是獨立而平等的,所以獨立的國家之間根本就不存在“誰征討誰”的問題;如果“敵國相征”,那麽任何一方都可能以正義者自居而擅自出兵另一國。正是基於這一點,孟子嚴厲譴責春秋五霸假“仁義”以行私利而肆意攻伐他國,稱之“五霸者,三王之罪人也”(《孟子·告子下》),並斷言“春秋無義戰,彼善於此則有之矣”(《孟子·盡心下》),意即他們之間不過“五十步笑百步”而已(《孟子·梁惠王上》)。
    
    
    獨立平等的邦國間沒有資格和權利發動“敵國相征”的軍事幹預,那麽合法的軍事幹預當由誰來執行呢?孟子說“為天吏則可以伐之”(《孟子·公孫醜下》),意為國際間的軍事幹預主要訴諸當時唯一的“合法權威”(天子∕天子之師)來實現,所以孔子說:“天下有道,則禮樂征伐自天子出;天下無道,則禮樂征伐自諸侯出。”(《論語·季氏》)孟子則說:“天子討而不伐,諸侯伐而不討。”(《孟子·告子下》)儒家這種“敵國不相征”或國際軍事幹預主要訴諸“合法權威”的主張,與現代國際法所謂的“主權平等”及國際社會的軍事幹預當訴諸聯合國這一唯一“合法權威”的聯合國憲章精神是完全一致的[2]。同時,合法幹預並不能實施對獨立國家的領土占領與治權控製,當仁義之師完成它“禁暴除害”的使命後,理應“王速出令,反其旄倪,止其重器,謀於燕眾,置君而後去之”地罷兵以還(《孟子·梁惠王下》)——儒家這種主張,在當今的國際政治生活中也仍然具有指導意義。
    
    
    五、有限戰爭與永久和平
    
    
    曹操《孫子序》說:“聖人之用兵,戢而時動,不得已而用之。”顯然,儒家並不主張拿和平主義來反對一切戰爭,也不主張拿正義戰爭來反對一切和平。在儒家看來,“和平”與“正義”、“勇敢”與“仁愛”是兼融一體的。因而,儒家的戰爭倫理觀是一種典型的有限戰爭論,即主張通過有限的戰爭來保障安全與保護民生,並謀求國家的長治久安與世界永久和平,此即《左傳》“止戈為武”、《司馬法》“以戰止戰”以及《商君書·畫策》所謂的“以戰去戰”。孔子說最好的法官是追求社會永久公正而消除法律訴訟(《論語·顏淵》:“必也使無訟乎”),同理儒家也一直主張戰爭的最高境界是謀求永久和平而消除戰爭,毛澤東的《論持久戰》謂之:“不但求一國的和平,而且求世界的和平;不但求一時的和平,而且求永久的和平。”[3]
    
    
    《呂氏春秋·蕩兵》說“古聖王有義兵而無有偃兵”,司馬遷《史記·律書》也稱“刑罰不可捐於國,誅伐不可偃於天下”。向往和追求永久和平,並不等於就可以將戰事、戰備予以否定或忘卻:“無恃其不來,恃吾有以待也”(《孫子兵法·九變》);“不備不虞,不可以師”(《左傳·隱公五年》);“居安思危,思則有備,有備無患”(《左傳·襄公十一年》)。正如墨子“惟非攻是以講求備禦之法”一樣(俞樾《墨子序》),儒家也強調平時要積極進行戰略準備和戰事訓練,以防禦和消除戰爭侵害,他們說:“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論語·衛靈公》);“足食,足兵,民信之矣”(《論語·顏淵》);“必也臨事而懼,好謀而成者也”(《論語·述而》),乃至要“以教民而用”(《孟子·告子下》)或“以教民而戰”(《論語·子路》)。
    
    
    《司馬法·仁本》曰:“故國雖大,好戰必亡;天下雖安,忘戰必危。”戰爭如老子、管子等所說並非什麽上乘之道或上乘之德(《老子》、《管子·兵法》),但戰爭和兵事終究是不可以完全去除的東西,否則宋襄公、徐偃王之類空尚仁義而敗亡的慘痛教訓無疑殷鑒不遠(《韓非子·五蠹/外儲說左上》)。蘇軾說“且夫天下固有意外之患也”(蘇軾《教戰守策》),畢竟世界並不太平,畢竟正義需要力量去爭取和維護;沒有居安思危、憂患自強的戰備與國防,國家和民生注定流於羸弱與危險,故孟子說:“入則無法家拂士,出則無敵國外患者,國恒亡,然後知生於憂患而死於安樂也。”(《孟子·告子下》)
    
    
    六、儒家氣象與智勇韜略
    
    
    法國帕斯卡爾說:“正義沒有強力就無能為力,強力沒有正義就暴虐專橫。”[4]該句在港台的通行譯法表義更生動:“正義沒有武力是無能,武力沒有正義是暴政。”雖然東漢許慎認為“儒,柔也”(《說文》),但儒家並不像他們所想象的那樣陰鬱柔弱。真正的儒家或儒者,無論其為人還是其思想學說,都在豐富細膩的才情仁德之後,充滿了陽剛之氣與智勇韜略,前麵有關孔子的敘述,已足資證明。太史公司馬遷說:“萬物之散聚皆在春秋,春秋之中,弒君三十六,亡國五十二,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勝數。”(《史記·太史公自序》)曆史上齊國權臣田常欲移師伐魯,孔子對眾弟子說:“夫魯,墳墓所處、父母之國,國危如此,二三子何為莫出?”(《史記·仲尼弟子列傳》)孔子對眾弟子“國難當頭,身當何為”的責問,直接引發了子貢後來一係列為“父母之邦”(《論語·微子》)的驚天駭地之曆史演繹:“故子貢一出,存魯、亂齊、破吳、強晉而霸越,子貢一使,使勢相破,十年之中,五國各有變。”(《史記·仲尼弟子列傳》)——此亦可見春秋時代的孔門儒學或儒者是何等的雄才偉略與昂揚氣象!
    
    
    《左傳·襄公二十七年》說:“天生五材,民並用之,廢一不可。誰能去兵?兵之設久矣,所以威不軌而昭文德也。聖人以興,亂人以廢,廢興存亡昏明之術,皆兵之由也。”所謂“夫安國家之道,先戒為寶”(《吳子·料敵》),諸葛亮也說“夫國之大務,莫先於戒備”(《將苑·戒備》);孔子說要“以直報怨,以德報德”(《論語·憲問》)和“唯仁者能好人,能惡人”(《論語·裏仁》),太史公司馬遷也一再強調不權輕重而妄言仁德教化的嚴肅後果——“大至君辱失守,小乃侵犯削弱”(《史記·律書》)。所以,明代抗倭名將俞大猷之師趙本學在《孫子書校解引類·孫子書序》中曾沉痛地說:“用兵而不以權謀,則兵敗國危而亂不止;君子不得已而用權謀,正猶不得已而用兵也……正用權謀以攘夷狄之患、安四海之民者,實為經者之分內事;而致知格物之內、明經學文之暇,不可不兼讀其書而潛究其理也明矣……儒者生於其時,遇國家有難而主兵何不可之有?其曰‘猥雲德化,不當用兵’,此迂儒保身之謀,賣國之罪也!”[5]趙本學所言甚是,為國家安危計,儒者鑒之,國人鑒之,持政者鑒之!
    
    
    注釋
    
    
         [1][德]克勞塞維茨:《戰爭論》,北京,商務印書館,1987年,第24頁。
         [2]張宏良等編:《改變人類命運的八大宣言》,北京,中國社會出版社,1996年,第239-272頁。
         [3]毛澤東:《毛澤東選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476頁。
         [4][法]帕斯卡爾:《思想錄》,北京,商務印書館,1985年,第140頁。
         [5]《中國兵書集成》第12卷,北京,解放軍出版社,1990年,第21-31頁。
        
    
    ★ 筆者藏解放軍出版社、遼沈書社聯合影印的《中國兵書集成》一套51冊,歡迎交流。
        
    
         作者惠賜儒家中國網站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