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三傳(chuan) 通讀入門之桓公九年
作者:三純齋主人
來源:“三純齋”微信公眾(zhong) 號
時間:孔子二五七五年歲次甲辰六月初二日壬申
耶穌2024年7月7日
[春秋]九年,春,紀季薑歸於(yu) 京師。
夏,四月。
秋,七月。
冬,曹伯使其世子射姑來朝。
魯桓公九年,公元前703年。
春季,《春秋》隻有一條記錄,“九年,春,紀季薑歸於(yu) 京師。”紀季薑就是紀國嫁到王室的公主。紀,代表她來自紀國。季,說明她在姊妹中的排行。薑,是紀國的姓。京師,就是雒邑,此處代指王室。
《左傳(chuan) 》對這件事的背景解讀如下:
凡諸侯之女行,唯王後書(shu) 。
諸侯之女出嫁,隻有嫁給王室做了王後的,《春秋》才會(hui) 記載。
其實此前就有“伯姬歸於(yu) 紀”“叔姬歸於(yu) 紀”以及“夫人薑氏至自齊”等記錄,顯然《春秋》並不隻記載嫁給王室的諸侯女。不過此前的這幾件婚事都跟魯國有關(guan) 。所以《左傳(chuan) 》的這條解釋,主要針對是別的國家諸侯之間通婚而言。
《榖梁傳(chuan) 》隻簡單說了一句:
為(wei) 之中者,歸之也。
中,我理解這裏指的就是魯國作為(wei) 此次婚姻的媒人。《春秋》之所以記錄“紀季薑歸於(yu) 京師”,是因為(wei) 這件事情上我們(men) 魯國是媒人,為(wei) 天子主婚,完成了紀季薑出嫁一事。
《公羊傳(chuan) 》似乎也注意到對這位紀國公主的稱謂,而且解釋的多一些:
其辭成矣,則其稱“紀季薑”何?自我言紀,父母之於(yu) 子,雖為(wei) 天王後,猶曰吾季薑。京師者何?大也。師者何?眾(zhong) 也。天子之居,必以眾(zhong) 大之辭言之。
“其辭成矣”要聯係此前對這件事的解釋,即在此之前已經稱呼她為(wei) “王後”了,為(wei) 何這裏又稱呼她為(wei) “紀季薑”。是因為(wei) 這句話是我們(men) 站在紀國的角度說的(注:即季薑是魯國作為(wei) 主婚人從(cong) 魯國送到王室出嫁的),父母對於(yu) 自己的女兒(er) ,即使嫁出去成王後了,在他們(men) 眼裏還是“我們(men) 的女兒(er) 季薑”。京,是大的意思,師是人多的意思(注:所以兩(liang) 個(ge) 字聯合起來,京師就是指地方最廣大居住的人最多的地方),天子居住的地方,必然要用人多地大來表述。
紀季薑的婚禮到此正式完成,如果如我此前猜測沒錯,此時此刻的她,身負著紀國上至國君下至黎庶的期盼,對於(yu) 一個(ge) 女孩子而言,這份擔子,太沉重了,至於(yu) 她嫁入王室後是否幸福,沒有人在乎。
夏季和秋季都沒有什麽(me) 值得記述的事情,所以《春秋》以“夏,四月”和“秋,七月”一筆帶過。
但《左傳(chuan) 》還是補充了一些夏季和秋季的事情:
巴子使韓服告於(yu) 楚,請與(yu) 鄧為(wei) 好。楚子使道朔將巴客以聘於(yu) 鄧。鄧南鄙鄾(yōu)人攻而奪之幣,殺道朔及巴行人。楚子使薳章讓於(yu) 鄧,鄧人弗受。夏,楚使鬥廉帥師及巴師圍鄾。鄧養(yang) 甥、聃甥帥師救鄾。三逐巴師,不克。鬥廉衡陳其師於(yu) 巴師之中,以戰,而北。鄧人逐之,背巴師而夾攻之。鄧師大敗,鄾人宵潰。
秋,虢仲、芮伯、梁伯、荀侯、賈伯伐曲沃。
第一段是楚國人與(yu) 巴國發生戰爭(zheng) 。巴國,是姬姓諸侯國,這裏稱其國君為(wei) “巴子”說明是子爵,封地大致是今天的重慶一帶,所以直到今天還有巴山蜀水的一說。鄾國,曆史資料很少,杜預注釋說“在今鄧縣南,沔水之北。”則大致在今湖北襄陽市一帶。韓服,即後麵提到的“巴客”“巴行人”,他於(yu) 楚國而言是巴國來的客人,行人是當時的一種職務,類似我們(men) 今天說的使者。道朔和鬥廉,是楚國的大夫。養(yang) 甥、聃甥是鄧國的大夫。“鬥廉衡陳其師於(yu) 巴師之中,以戰,而北”,這句話裏,衡通橫;北,即敗北。
第一段意思說,巴國國君派韓服為(wei) 使者去告知楚國,請求與(yu) 鄧國交好。楚武王派道朔陪同韓服出使鄧國。在鄧國南部偏僻之地鄾,使團遭到鄾人攻擊被奪走了帶往鄧國的禮物,道朔及巴國使者遇難。楚武王於(yu) 是派薳章去責問鄧國,鄧國人表示拒絕接受。夏季,楚國派了鬥廉率軍(jun) 隊和巴國人一起圍攻鄾。鄧國的養(yang) 甥、聃甥帥軍(jun) 隊來援助鄾國。鄧軍(jun) 攻打巴人三次,都未能打敗巴人。鬥廉讓巴國的軍(jun) 隊分成兩(liang) 部分,自己帥軍(jun) 隊居中,跟對方交戰,然後假裝敗走,鄧國軍(jun) 隊追殺,巴人的軍(jun) 隊從(cong) 兩(liang) 側(ce) 包抄過來,楚軍(jun) 掉頭反攻,兩(liang) 麵夾擊,鄧國大敗,鄾人也於(yu) 當夜潰逃了。
第二段講述秋天王師組成聯軍(jun) 討伐曲沃。秋季,虢仲、芮伯、梁伯、荀侯、賈伯組成聯軍(jun) 討伐曲沃。
應該是此前王室立了晉侯緡,曲沃武公並不服氣,可能有挑釁行動,導致周王派出了諸侯聯軍(jun) 討伐。芮伯,是此時的芮國國君,考慮到芮伯萬(wan) 這時候還在秦國,則這位應該是芮伯萬(wan) 出奔後芮國另立的國君。梁伯,是梁國的國君。周宣王時封秦仲(嬴仲)的少子嬴康為(wei) 梁伯,建立了梁國,國都少梁(今陝西省韓城市)。可見梁國跟秦國是兄弟之國,不過梁國後來被秦穆公滅了,也算分家的兄弟又合家了。荀侯,是荀國的國君。荀國也叫郇國,是姬姓諸侯國,始封在今山西省新絳縣一帶,不過這次參與(yu) 討伐曲沃之後與(yu) 曲沃武公結下梁子,後來為(wei) 晉國所滅。賈伯,是賈國的國君。賈國始封於(yu) 西周,當時周康王把晉國開國君主唐叔虞的小兒(er) 子姬公明封於(yu) 賈(注:有說是今天山西臨(lin) 汾的賈鄉(xiang) ,又有說在今襄汾縣西),爵位為(wei) 伯爵。上溯多少代,跟晉國是宗室兄弟。但是,跟荀國一樣,後被曲沃所滅。
這次聯軍(jun) 討伐曲沃戰況如何並無記錄,但顯然並未改變曲沃小宗代替翼大宗的最終命運。
冬季,《春秋》記錄了一件事,“冬,曹伯使其世子射姑來朝。”此時曹國國君是曹桓公,這一年是曹桓公五十四年。曹桓公派他的世子射(yè)姑來魯國進行交流訪問。
《左傳(chuan) 》冬季的記錄,交代了一下這件事的背景:
冬,曹大子來朝,賓之以上卿,禮也。享曹大子,初獻,樂(le) 奏而歎。施父曰:“曹大子其有憂乎?非歎所也。”
享,即設享禮招待的意思,在當時屬於(yu) 非常隆重高規格的待遇。施父,是魯國的大夫。冬季,曹國的太子來魯國朝見魯桓公,魯國以上卿之禮招待他,這是符合禮製的。魯國設享禮招待曹國太子,第一次獻酒,演奏音樂(le) 時,曹太子歎息了一聲。施父說:“曹太子莫非有憂愁的心事?正常情況下這種場合他不應該歎息。”
這位太子歎息的到底是什麽(me) ,《左傳(chuan) 》沒有交代,但我猜測,大概率是想起他的父親(qin) ,估計此時曹桓公應該身體(ti) 已經不行了,理由有三:其一,如果曹桓公身體(ti) 允許,離魯國這麽(me) 近,這次來朝魯桓公應該是他,派世子來,說明就是身體(ti) 不允許了;其二,轉眼在魯桓公十年的春天,曹桓公就去世了,說明大概率此時已經病入膏肓;其三,曹國的太子在這種場合歎息,以至於(yu) 施父認為(wei) 有失禮之嫌,則這種場合是讓他觸景生情的原因,魯國設享禮,本來應該是招待他父親(qin) 的,這就是讓他觸景生情的原因。
《公羊傳(chuan) 》沒有直接評價(jia) 這件事,隻是提出了一個(ge) 選擇題,答案留給讀者自己抉擇:
諸侯來曰朝,此世子也,其言朝何?《春秋》有譏父老,子代從(cong) 政者,則未知其在齊與(yu) ,曹與(yu) ?
諸侯來見國君才用“朝”,曹國這次來的不是國君而是世子,為(wei) 何用“朝”?《春秋》有時候(這樣寫(xie) 是)表示譏諷父親(qin) 年紀大了就讓兒(er) 子代為(wei) 從(cong) 政。但是不知道是嘲諷齊國的事情呢還是曹國的事情。
看得出,首先公羊派認為(wei) 正常情況下這裏不應該用“朝”字,因為(wei) 曹國世子的身份不匹配;其次,類似情況下《春秋》用了“朝”字,往往是表示譏諷,譏諷的就是父親(qin) 年老了讓兒(er) 子代為(wei) 從(cong) 政這種情形(注:即有公權私授之嫌)。但《公羊傳(chuan) 》此時並未直接就說《春秋》是譏諷曹國此次行為(wei) ,也許是考慮到此時曹桓公確實身體(ti) 已經不便了,隻能派出世子代為(wei) 行使這種禮儀(yi) 性的外交職能了吧,屬於(yu) 情有可原。至於(yu) 這裏說的齊國的事情,在後麵魯襄公時代就能看到,齊靈公的世子光多次代表齊靈公進行外交活動,但二者對比,齊國的案例應該在公羊派眼裏屬於(yu) 不符合禮製。
《公羊傳(chuan) 》比較寬厚,但《榖梁傳(chuan) 》的說法則讓我覺得有點不舒服:
朝不言使,言使非正也。使世子伉諸侯之禮而來朝,曹伯失正矣。諸侯相見曰朝。以待人父之道待人之子,以內(nei) 為(wei) 失正矣。內(nei) 失正,曹伯失正,世子可以已矣,則是故命也。屍子曰:“夫已,多乎道。”
“朝不言使”,譬如此前《春秋》有“薛侯滕侯來朝”的記錄,如果諸侯派使者來,則會(hui) 說是“使某某來聘”。“使世子伉諸侯之禮而來朝”的伉,是平等的意思,即彼此以平等的禮節相對待。此案例中即曹世子以諸侯之禮朝魯,魯國以諸侯之禮待之。
《公羊傳(chuan) 》認為(wei) 《春秋》裏記錄了這位世子來朝,但諸侯之間的朝是不能說“使”的,這裏用了“使”,就是表示這種行為(wei) 是不符合禮製的。曹國派太子以諸侯才能用的禮來魯國朝見魯桓公,曹桓公做得不對。隻有諸侯相互見麵才能用“朝”。用對待父親(qin) 的禮節來招待其兒(er) 子,魯國內(nei) 部就失禮了。於(yu) 內(nei) 魯國失禮,於(yu) 外曹桓公失禮,這種情況下,世子可以停止(朝見),這就是命令。屍子說過:“停止(朝見這件事),相比較而言還更符合禮製的要求。”
我讀到這裏的時候,總覺得“內(nei) 失正,曹伯失正,世子可以已矣,則是故命也”這個(ge) 感覺很別扭,怎麽(me) 叫“停止朝見,這是命令”?邏輯上也似乎說不通。查資料發現有一種說法,認為(wei) “故”是“放”之誤,這裏應該是“放命”,即違抗命令的意思。如果是這樣,反倒感覺順多了,“內(nei) 失正,曹伯失正,世子可以已矣,則是放命也”就可以解釋成“於(yu) 內(nei) 魯國失禮,於(yu) 外曹伯失禮,這種情況下,世子可以停止(朝見),但這樣做就是違抗了(曹伯)的命令。”——所以隻好繼續將錯就錯把這件事做完。
就這段解讀而言,《榖梁傳(chuan) 》的老夫子古板的有點不近人情,明明父親(qin) 身體(ti) 已經不能履行這樣的禮節了,派出世子來有何不可?至於(yu) 說“使”還是“朝”,有那麽(me) 重要嗎?在乎的都是這些虛頭巴腦的形式主義(yi) 。如果硬要像他們(men) 這樣挑毛病,我也可以給他們(men) 這段話挑出毛病來,例如“以待人父之道待人之子,以內(nei) 為(wei) 失正矣”這句話,我覺得也是拿公事當私事,如果真是認為(wei) 是公事,這句話就應該改成“以待人君之道待人之臣,以內(nei) 為(wei) 失正矣”。我始終覺得,所謂禮製,不能違背人倫(lun) ,特殊情況下應該有從(cong) 權之變,這樣才能體(ti) 現聖賢的仁人之心。《榖梁傳(chuan) 》的這段說法,真的是吹毛求疵了。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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