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晏然 褚國鋒】孔門賢哲與明清儒家奉祀家族的生成

欄目:文化雜談
發布時間:2024-06-07 08:2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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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門賢哲與(yu) 明清儒家奉祀家族的生成

作者:賀晏然 褚國鋒(國家社科基金青年項目“明清儒家先賢祭祀研究”負責人、東(dong) 南大學曆史學係副教授;中山大學哲學係(珠海)博士後、課題組成員)

來源:中國社會(hui) 科學網

時間:孔子二五七五年歲次甲辰四月十四日乙酉

           耶穌2024年5月21日

 

儒家祭祀係統和祭祀活動是中華傳(chuan) 統祭祀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年來,隨著中華優(you) 秀傳(chuan) 統文化研究的深入推進,明清儒家奉祀家族研究正在成為(wei) 一個(ge) 新的著力點。明清時期,中央朝廷重視對儒家聖賢的奉祀,逐漸建立了以“嫡裔奉祠”為(wei) 特征的奉祀製度。那些被授予五經博士或奉祀生頭銜的儒家聖賢後裔成為(wei) 承載在地奉祀職責的官方代表。圍繞奉祀身份,儒家奉祀家族逐漸形成。他們(men) 依靠對譜係、賢祠的維護,充分展開家族的奉祀策略,同時承擔著傳(chuan) 承聖賢家風的社會(hui) 責任。其中,奉祀孔門弟子的儒家奉祀家族占據了相當比例,頗具代表性。解析孔門賢哲奉祀家族的資格認定、演變軌跡與(yu) 內(nei) 部關(guan) 係,有助於(yu) 深化對儒家文化與(yu) 明清地方社會(hui) 之關(guan) 係的認知。

 

孔門賢哲嫡裔的認定

 

孔門七十二賢族裔曆經多朝,至明清時,想要尋覓先賢的大宗嫡子已非易事。自明景泰年間起,朝廷為(wei) 認定奉祠嫡裔,逐漸形成了結合奉祀職責、家族事實和家庭倫(lun) 理的調和性政策。正德年間,朝廷在尋找曾子後裔時因“曆世久遠,譜牒無傳(chuan) ”而受阻。嘉靖年間,有司方在南豐(feng) 尋得避亂(luan) 南徙的曾子嫡裔,惜其生長南方,不樂(le) 北徙,朝廷由此改派時居江西的曾參第五十七代孫曾質粹回兗(yan) 州府嘉祥縣奉祀宗聖祠墓。該案例表明奉祀職責已超越血脈遠近,成為(wei) 有司揀選奉祀後裔的重要考量因素。這是對職守與(yu) 家庭倫(lun) 理的雙重肯定,進一步強調了儒家先賢奉祀的原鄉(xiang) 原則。學術界此前在宋儒邵雍、張載的晚明後裔回遷奉祀過程中觀察到的現象與(yu) 之類似,即均將原鄉(xiang) 奉祀作為(wei) 職責、倫(lun) 理甚至學脈傳(chuan) 承的基礎。到了晚明,原鄉(xiang) 奉祀的原則已在政策和思想上獲得穩固的立足點。

 

相較於(yu) 正八品的翰林院五經博士,作為(wei) 生員特殊類型的奉祀生,對嫡裔的要求似乎相對寬容。不過,原鄉(xiang) 奉祀的傳(chuan) 統長期影響著奉祀後裔身份的確認。清初,尤侗在為(wei) 崇明樊氏族譜作序時,曾感歎樊遲的北方後裔不明的狀況,“其介在齊魯者,寧闕以待考焉”。乾隆四十八年,山東(dong) 學政趙佑得知孔子弟子有子奉祀遠設於(yu) 崇明時,嚴(yan) 厲批評原鄉(xiang) 官員不作為(wei) :“孔氏則世公而諸博之總領也,方且舍近而遠,求之青州,甚又求之江南,迷離輾轉,幾何其不失之冒且濫!”因此,清前期對奉祀生隔省題請充補的行為(wei) 嚴(yan) 加管控。《學政全書(shu) 》等書(shu) 載有多起清代題請增設奉祀後裔被駁的案例,批複公文通常提倡“舊址奉祀”,杜絕“隔省充補”。

 

但隨著家族的遷徙,明清時期孔門賢哲後裔居於(yu) 外省已是很普遍的現象。自乾隆年間衍聖公府對儒家先賢奉祀事務的管理權收縮後,地方督撫成為(wei) 呈請添置各地儒家奉祀後裔的活躍角色。除此之外,由於(yu) 承襲奉祀牽涉的繁瑣程序,家族的經濟和社會(hui) 力量同時定義(yi) 著實踐中的族支關(guan) 係。山東(dong) 家族因實力不濟而在現實的奉祀活動中讓位於(yu) 更為(wei) 強大的南北家族的情況在曾子、有子等孔門賢哲後裔家族中均有發生。晚清湖南曾氏在未獲得禮部認證的奉祀身份的情況下,甚至扮演著事實上的族內(nei) 大家長的角色。這些策略靈活的地方奉祀家族活動讓我們(men) 看到了製度在實踐層麵的偏移。

 

奉祀家族的擴張

 

清初統治者的崇儒思想和文化政策進一步助推了奉祀型家族的擴張,在五經博士之外為(wei) 地方先賢專(zhuan) 祠設置奉祀生便是自此而盛。《學政全書(shu) 》所載清代先賢先儒奉祀生達七百多人,其中儒家先賢後裔約占四分之一。先賢奉祀生的設置多發生在雍乾年間。雍正二年,朝廷規定“先賢有祠宇處,查明嫡裔,給與(yu) 印照,為(wei) 奉祀生”。這在政策上確立了奉祀後裔設置的兩(liang) 個(ge) 基本要求,即祠宇和譜係。基於(yu) 該標準的家族建設在山東(dong) 、江南多地廣泛展開。一方麵,涉及孔門賢哲的祠、墓、書(shu) 院等建築景觀在雍正、乾隆年間得以大量重建;另一方麵,證明嫡裔身份的家譜編撰、合譜和重修等活動也漸成規模。

 

雍正至乾隆年間,孔門賢哲的祠、墓、書(shu) 院等建築的建設一定程度上改寫(xie) 了江南等地的儒學景觀。江南以泰伯、言子為(wei) 代表的儒學脈絡倏然增添了一群同道者。範淶《澹台先賢祠重修記》論述孔子弟子澹台滅明南遊的意義(yi) ,強調了豫章澹台墓祠的正統性。顧承為(wei) 同裏任子祠所撰《記》直言:“吳有言子,楚有任子,實為(wei) 南方儒學之宗。”這類重修或新設建築基於(yu) 回應奉祀政策的祭祀目的,特別強調對奉祀空間的建造與(yu) 維護。設有奉祀生的常熟言子文學書(shu) 院、墓園、故宅最終都以對奉祀空間的經營為(wei) 首務,相距不遠的金匱嵩山書(shu) 院朱熹後裔更是擬佛寺為(wei) 祠廟。無怪乎孔子後裔孔繼汾在考訂闕裏書(shu) 院時曾感慨:“書(shu) 院者,本為(wei) 春秋講學而設也。今朝祀雖肅,而弦誦之聲無聞,戾厥旨矣!”

 

孔門賢哲後裔所編修的族譜為(wei) 了彰顯或驗證嫡裔身份,一般均具有相似的編纂結構:回溯先賢的譜係以證明嫡裔身份;收集曆代敕文、檔案以固定本朝的優(you) 免資格;收錄先賢事跡、藝文等以塑造家族文化身份。其中,新獲奉祀後裔身份的族人往往被視為(wei) “中興(xing) 祖”。新設奉祀家族常力邀支持奉祀身份呈請的在地官員、鄉(xiang) 賢為(wei) 家譜背書(shu) ,甚至在家譜之外另行纂集自家先賢的事跡。例如,曾子後人所編的《宗聖誌》、有子後裔編撰的《魯國郡譜》、任子後人所編的《任子家乘》和《任子遺書(shu) 》等。清初新設孔門賢哲奉祀家族重編的家族誌約有四十餘(yu) 種存世。

 

在此過程中,引發爭(zheng) 議的祠廟建設和家譜編撰活動偶有出現。五經博士和奉祀生身份對應的政治權力和半官方祠宇可能爭(zheng) 取到的地方經濟支持,使得孔門賢哲奉祀家族一度聚焦於(yu) 實用性目的。例如,有子崇明後裔為(wei) 承襲奉祀而改“鬱”姓為(wei) “有”姓一事不僅(jin) 引發家族內(nei) 部的不滿,也曾引起崇明縣令查岐昌、禮部尚書(shu) 彭元瑞等官員的懷疑。以小宗身份巧取奉祀資格的族裔更是屢見不鮮。甚至有少數奉祀建築僅(jin) 為(wei) 爭(zheng) 取奉祀生身份而虛擬於(yu) 紙端,未曾落於(yu) 實處。這類家族建設策略是清初儒家奉祀家族擴張風潮下的一種現象,留下了大量需要厘清的史實。

 

南北孔門賢哲奉祀家族的合作與(yu) 競爭(zheng)

 

孔門七十二賢除了少數出身南方,多數集中於(yu) 儒家腹地山東(dong) 及鄰近的北方地區。明清時期,隨著先賢奉祀製度的發展和晚明以來的家族複興(xing) ,奉祀生多有增置,尤以江南居多。以《大清會(hui) 典》等所載各省奉祀生名額觀之,僅(jin) 江蘇一地便達到了山東(dong) 以外的北方諸省名額的總和。南方孔門賢哲奉祀家族的發展不僅(jin) 體(ti) 現了區域經濟文化的特征,並且形成了與(yu) 衍聖公府和山東(dong) 官府支持下的山東(dong) 家族差異化的發展模式。南北家族圍繞奉祀資格展開了區域間的合作與(yu) 競爭(zheng) ,大致呈現以江南為(wei) 代表的南方家族和以山東(dong) 為(wei) 代表的北方家族之間的競合態勢。

 

這種合作在乾隆以前主要表現為(wei) 地方家族與(yu) 衍聖公府的密切交流,包括製度、教育、交誼等多方麵,保持著以衍聖公府為(wei) 中心的奉祀家族結構。乾隆以後,隨著衍聖公府權力的收縮,山東(dong) 以外的先賢家族之間的區域性合作逐漸增強。例如,南方較早崛起的言氏家族,通過聯姻和社交等努力,儼(yan) 然成為(wei) 地方性的新核心,能夠為(wei) 周邊家族提供類似衍聖公府的樣板式發展模型。安徽蕭縣、宿州的先賢家族顓孫氏、閔氏、仲氏之間也保持著密切的家族關(guan) 係。即使不能榮登奉祀生名單,模仿後裔家族的敘事和家風也是先賢族裔熱衷的活動。地方族支有時通過與(yu) 奉祀後裔家族合譜,可以更為(wei) 篤定地參與(yu) 到作為(wei) 先賢後裔的行為(wei) 邏輯中。朝廷樂(le) 見的崇儒態度由此不僅(jin) 深入到孔門賢哲後裔家族,也深入到更廣泛的持有先賢後裔認同的地方家族之中。

 

在奉祀名額有限的情況下,得到了衍聖公府和地方官府支持的山東(dong) 孔門賢哲後裔,與(yu) 南方家族之間在合作之外也難免產(chan) 生齟齬。江陰孔子弟子施之常奉祀便是在衍聖公府的幹預下由南向北轉移的,衍聖公曾數次為(wei) 山東(dong) 魚台縣施氏後裔求設奉祀。再如乾隆年間江蘇崇明與(yu) 山東(dong) 肥城爭(zheng) 奪有子奉祀後裔,是南方家族依靠家族力量抗衡山東(dong) 官府與(yu) 衍聖公府的顯例。在這類競爭(zheng) 中,南方家族相較於(yu) 北方家族,經濟和社會(hui) 活動能力似乎更為(wei) 活躍,但是由於(yu) 缺乏衍聖公府、地方官府等政治力量的配合,奉祀生承襲遇阻的情況屢見不鮮。南北家族競爭(zheng) 的複雜性,是乾隆以降山東(dong) 以外的孔門賢哲奉祀家族興(xing) 衰不定的重要原因之一。

 

由此可見,孔門賢哲所代表的儒學文化通過奉祀家族的在地建設,逐漸成為(wei) 儒學社會(hui) 化過程的組成部分,影響了中國古代社會(hui) 儒學傳(chuan) 統的建構。中央朝廷的崇儒政策也經由這一渠道進一步作用於(yu) 地方社會(hui) 。這對致力於(yu) 融合道學與(yu) 治道的清政府來說,是一條可取的途徑。即使是在晚清一些奉祀家族逐漸衰落的情況下,先賢奉祀傳(chuan) 統依然在家譜和家祠中被悄然固定下來,家族建設、家風傳(chuan) 承與(yu) 朝廷文化政策之間的協同通過先賢奉祀這一互利的渠道得以持續,一直影響到一些家族今日的家族敘事和文化傳(chuan) 承。對於(yu) 儒家奉祀家族的研究,可為(wei) 已知的明清家族研究增添新的類型化個(ge) 案,而孔門賢哲奉祀所牽涉的朝廷、地方官府、衍聖公府和地方家族之間的複雜互動也是研究明清央地關(guan) 係的有效窗口。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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