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容與(yu) 正直的中國智慧
作者:張耀(寧波大學人文與(yu) 傳(chuan) 媒學院講師)
來源:《光明日報》
時間:孔子二五七五年歲次甲辰四月初四日乙亥
耶穌2024年5月11日
【國學爭(zheng) 鳴】
先秦諸子百家“一致而百慮,同歸而殊塗”、皆“務為(wei) 治者也”(《史記·太史公自序》),開啟了諸子學序幕的老子與(yu) 孔子也都以天下安治為(wei) 理想。而天下安治並非一蹴而就,人們(men) 為(wei) 之要處理各種微觀、具體(ti) 的問題,“報怨”的問題便是其中重要一項,因為(wei) 小怨常隨著人們(men) 相互的報複而積累成大怨最終導致不可收拾的局麵。而老子與(yu) 孔子早在兩(liang) 千年前便就這一問題提供了不同解決(jue) 方案,他們(men) 為(wei) 世界所貢獻的中國智慧不可忽視。
“報怨”是先秦兩(liang) 漢的常見詞匯,“報”可理解為(wei) “回應”,如報恩、報仇即以相應行動回應恩仇,而“怨”義(yi) 近於(yu) “仇”,是指對方有負於(yu) 我,我有怨仇於(yu) 對方。關(guan) 於(yu) 如何報怨的問題,老子和孔子分別有“報怨以德”和“以直報怨,以德報德”的說法:
為(wei) 無為(wei) ,事無事,味無味。大小多少,報怨以德。圖難於(yu) 其易,為(wei) 大於(yu) 其細;天下難事,必作於(yu) 易,天下大事,必作於(yu) 細。是以聖人終不為(wei) 大,故能成其大。夫輕諾必寡信,多易必多難。是以聖人猶難之,故終無難矣。(《老子·第六十三章》)
或曰:“以德報怨,何如?”子曰:“何以報德?以直報怨,以德報德。”(《論語·憲問》)
其實,孔老在這一問題上共識大於(yu) 分歧。他們(men) 都想超越社會(hui) 上流行的“以怨報怨”之行,因為(wei) 這種行為(wei) 基於(yu) 複仇者一己之私憤,常會(hui) 有過分行徑,始作俑者受到懲罰後亦不會(hui) 知錯而是醞釀出更大的惡意,由此形成兩(liang) 方更大的仇恨。但若是“以德報怨”,在儒家看來,這和私憤一樣“亦是私”(《朱子語類》卷四十四),因為(wei) 它有刻意向對方施惠來收買(mai) 人心的動機,若向仇家泄私憤是肆意妄為(wei) ,那麽(me) 對其施私惠則是刻意矯作。如果“德”被這樣濫用,又怎能用它來報答對自己有恩德的人呢?故而隻能是“以直報怨”,相較於(yu) “以怨”或“以德”等手段,“以直”更體(ti) 現出了一種公正性、袪除了個(ge) 人意圖,因為(wei) “直”一方麵指行為(wei) 上堅持具有正當性的準則(此即“舉(ju) 直措諸枉”中的“直”,與(yu) “義(yi) ”相關(guan) ),另一方麵指心中自然而生出合乎正當性的意識(此即“子為(wei) 父隱”之“直”,與(yu) “誠”相關(guan) ),前一種體(ti) 現於(yu) 客觀行為(wei) 規範的“直”可視為(wei) “天理”,後一種承載於(yu) 內(nei) 在心靈活動的“直”可視為(wei) “人情”,“直”作為(wei) “天理”與(yu) “人情”的統一,絕非基於(yu) 私意的妄為(wei) 矯作。
老子的立場同樣是純然大公而無私意作祟,他所說的“報怨以德”與(yu) 《論語》中提到的“以德報怨”有所不同,這絕非苟且地以利惠討好對方,因為(wei) 《老子》《論語》這兩(liang) 段文字中“德”概念的內(nei) 涵不完全一致。關(guan) 於(yu) 《老子》中“報怨”之“德”的內(nei) 涵,我們(men) 可以從(cong) 書(shu) 中第七十九章切入,其中提到:“和大怨,必有餘(yu) 怨;安可以為(wei) 善?是以聖人執左契,而不責於(yu) 人。有德司契,無德司徹。天道無親(qin) ,常與(yu) 善人。”(《老子·第七十九章》)這裏指出“怨”無法刻意地去“和”,對方負我而我又施惠拉攏他,即便平複雙方之間的怨隙,我心中仍會(hui) 存有芥蒂(即“餘(yu) 怨”)。故而,老子以“有德司契”這個(ge) 說法來指引我們(men) ,李零教授將此解釋為(wei) :“有德的人是拿著債(zhai) 券的人”,即“消除怨恨最好的辦法是並不責怪對方,讓對方欠著自己,就像拿著左契卻並不討債(zhai) ,俗話叫感情放債(zhai) 。”(《人往低處走:〈老子〉天下第一》第八十一章釋義(yi) )可見,老子的報怨之德其核心在於(yu) 包容而非以利討好對方,包容意味著不會(hui) 將小矛盾激化成大矛盾,這也呼應著第六十三章中所謂“天下難事,必作於(yu) 易”“圖難於(yu) 其易”,即在趁著事情還容易處理而未發展成大難題時就將其化解。其前文的“大小多少”一句亦可理解為(wei) 將小的事視為(wei) 大事、將少的情況看作多的情況,亦即要謹慎地對待問題出現的初期、化解相關(guan) 矛盾,比如以“德”包容有負於(yu) 我者、消解心中之怨。“包容”體(ti) 現著老子效法天道、自然無為(wei) 的宗旨,天地皆以自然規律運行,某些人對天地不敬乃至破壞它,天地不會(hui) 直接對這些人施加報複,而是仍像往常一樣運行著,對這些人依舊是覆之、載之,這種至公而包容的大德正是我們(men) 所要取法的。而且我方包容無為(wei) 的態度亦給對方留了機會(hui) ,使之止於(yu) 之前的小錯而回歸自然常態。相反,若我們(men) 逞私忿而妄施報複、結怨益深,會(hui) 使對方在犯錯的路上越走越遠,甚至使他認為(wei) 自己占據道理,最終會(hui) 鑄成不可解決(jue) 的大難題。可見,無論孔子還是老子都要求要報怨的人能保持“公”的心境而不是妄泄私憤或濫施私惠。
然而,孔子與(yu) 老子在“報怨”問題上的具體(ti) 處理方式畢竟還是有所不同,這種不同折射了兩(liang) 人思想體(ti) 係的差異,更為(wei) 我們(men) 思考此問題提供了新角度。孔子強調“直”在“報怨”中所發揮的規範作用,即為(wei) “報怨”確定適宜的度。至於(yu) 這個(ge) “度”基於(yu) 何種標準,則取決(jue) 對“直”的理解,這是《論語》詮釋史上很經典的一個(ge) 問題,就在近期,學界還對此展開過爭(zheng) 鳴:張明輝釋之為(wei) “等值返報”“對等複仇”,劉劍釋之為(wei) “正直”“直道”(詳見《光明日報》2022年3月7日第13版及2022年6月20日第13版)。可見,前者的“度”基於(yu) “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公平原則,後者的“度”則基於(yu) 君子的德行規範,孔子立場可能更偏重後者。無論公平抑或德行,它們(men) 都代表著一種是非善惡的標準,而且因為(wei) “直”兼具“義(yi) ”與(yu) “誠”兩(liang) 個(ge) 維度(詳見前文),故而這種標準又是直接發自我方內(nei) 心的。然而,道家則意識到這種標準未必有普遍性,每個(ge) 人都有自己所理解的“直”,人們(men) 若據此報怨,那麽(me) 在對方看來常是不直、過當的,故而老子理論試圖超越世俗所計較的是非、曲直、善惡等問題。當然,老子又並非混淆是非、不辨曲直、顛倒善惡,刻意去混淆、顛倒恰說明觀念上有是非善惡等“前識”(《老子·第三十八章》),老子則已然先在認知層麵“滌除玄覽”並“渾其心”(詳見《老子·第十章》及《第四十九章》),不再以是非善惡的框架來認識他人行為(wei) ,由此形成一種包容的德,即“報怨以德”之“德”。這種德能一視同仁地對待善人與(yu) 不善人,“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老子·第四十九章》),故而,“上德若穀”“建德若偷”(《老子·第四十一章》),上德能像山穀般虛空容物、謙和處下,甚至會(hui) 被人誤認為(wei) 苟且軟弱。可這種對不善者的包容恰恰是得道的體(ti) 現,因為(wei) “道者萬(wan) 物之奧,善人之寶,不善人之所保”(《老子·第六十二章》),體(ti) 道的聖人“常善救人,故無棄人”,是以“不善人者,善人之資”(《老子·第二十七章》)。當善人通過體(ti) 道含德來處置與(yu) 不善者所結之怨時,雖然他不能立刻彌補損失,但老子相信“天道無親(qin) ,常與(yu) 善人”(《老子·第七十九章》),有德的善人給了對方機會(hui) ,也給了自己機會(hui) ,“道”最終會(hui) 給出恰當的回應。
當然,老子與(yu) 孔子不同的報怨方式都指向了同一個(ge) 目的,即達成人與(yu) 人、國與(yu) 國之間的安治,而且我們(men) 還應看到,在達成安治的過程中,這兩(liang) 種看似對立的方式其實又存在著互補的關(guan) 係。老子與(yu) 孔子所推崇的“治”不是由武力強迫來達成的,而是源於(yu) 人們(men) 內(nei) 心自發、自覺地與(yu) 他人友善共處,這便要求結怨的雙方能由對話溝通達成共識,在內(nei) 心深處消解怨恨。而促成對話恰是孔老的主張共同旨趣,兩(liang) 者之間的差異亦有互補之效。一方麵,前文提到,人們(men) 常囿於(yu) 一己所見之“直”來報怨,這種視野也使結怨雙方難以形成對話的空間,而老子的“德”則能淡化人們(men) 原有的是非曲直之見,從(cong) 而打破雙方固有的隔閡、為(wei) 對話開辟更多空間、將衝(chong) 突控製在最小範圍;另一方麵,打破隔閡後,對話雙方還要構建共識,孔子所推崇的“直”便成為(wei) 雙方共同探索的目標,由此形成被雙方都認可的正當原則,助力於(yu) 雙方解決(jue) 舊怨、預防新怨。可見,孔子的“直”與(yu) 老子的“德”在相結合後便能促成對話、去怨成治,故而孔老在相遇時便發生過極有曆史意義(yi) 的對話,而之後中國儒道互補的文化也在曆史上不斷醞釀出各種對話,由此消解怨仇、保障安治、實現了文明恒久不絕的發展,老子、孔子的這些智慧對當今衝(chong) 突頻發的世界顯然有著重要意義(yi) 。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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