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仁與(yu) 隆禮——孟荀思想解讀”第四講:梁濤教授主講《性善與(yu) 性惡——孟荀的人性論》講錄概要
來源:“孟子研究院”微信公眾(zhong) 號
時間:西曆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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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由尼山世界儒學中心(中國孔子基金會(hui) 秘書(shu) 處)、山東(dong) 老年大學主辦,孟子研究院、中共濟寧市委老幹部局、濟寧市文化傳(chuan) 承發展中心、濟寧老年大學承辦的“居仁與(yu) 隆禮——孟荀思想解讀”第四講在山東(dong) 老年大學進行錄製,特邀中國人民大學國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梁濤作了《性善與(yu) 性惡——孟荀的人性論》主題講座。
性善與(yu) 性惡——孟荀的人性論
梁濤
一、孟子的以善為(wei) 性論
(一)孟子之前人們(men) 對性的理解
對孟子性善論的解讀,比較流行的說法有“人之初,性本善” (《三字經》),還有一種做法是將孟子性善論概括為(wei) 孟子認為(wei) 人性是善的,如東(dong) 漢王充說:“孟子作《性善》之篇,以為(wei) ‘人性皆善,及其不善,物亂(luan) 之也’。”(《論衡·本性篇》)宋代理學家將性分為(wei) 天理之性與(yu) 氣質之性。當代,台灣學者提出的“人性向善論”等等。筆者認為(wei) ,要真正理解孟子性善論,應回到孟子的內(nei) 在理路,以孟解孟。
在《孟子·告子上》中,孟子弟子公都子列舉(ju) 了孟子之前三種不同的人性主張,分別是:“性無善無不善。”(告子)“性可以為(wei) 善,可以為(wei) 不善。”(無名氏)“有性善,有性不善。”(無名氏)告子認為(wei) “食色,性也”,食色無所謂善惡,故認為(wei) “性無善無不善”。第二種觀點著眼於(yu) 人性與(yu) 環境的關(guan) 係。第三種觀點注意到人性的善惡不完全是環境的產(chan) 物,還有個(ge) 體(ti) 間的差別。從(cong) 內(nei) 涵來看,人性指人所具有之性;從(cong) 外延來看,包括了古往今來所有人之性。這種討論人性方式,隻是對“性”的一種外在概括和描述,不足以突出人的道德主體(ti) ,無法確立人生的信念和目標,不能給人以精神的方向和指導,更不能安頓生命,滿足人的終極關(guan) 懷。孟子論性,不取以上思路,而是另辟蹊徑,提出他對於(yu) 善和性的獨特理解。
(二)孟子性善論是以善為(wei) 性論
關(guan) 於(yu) 善,孟子有兩(liang) 個(ge) 規定和說明,第一個(ge) 是:“可欲之謂善。”孟子認為(wei) ,聲色欲望、耳目之欲,能否實現不是我們(men) 可以控製的,因而是不可欲、不可求,而仁、義(yi) 、禮、智或惻隱、羞惡、辭讓、是非之心,能否實現完全取決(jue) 於(yu) 我們(men) 自己,是“可欲”、可求的,因而是善的。故“可欲之謂善”實際是說,不受外在條件的限製,能充分體(ti) 現人的意誌自由,完全可以由我欲求、控製、掌握的即是善。這種善當然隻存在於(yu) 道德實踐的領域。
孟子關(guan) 於(yu) 善的第二說明是:“乃若其情,則可以為(wei) 善矣,乃所謂善也。” (《告子上》)孟子對於(yu) 善的兩(liang) 個(ge) 規定是密切相關(guan) 的,“可欲之謂善”是就內(nei) 在的稟賦而言,“乃若其情,可以為(wei) 善,乃所謂善也”則是就功能、作用言。但孟子認為(wei) 隻要“可以為(wei) 善”,就算是善;假如因為(wei) 種種原因而沒有表現出善,仍不影響內(nei) 在稟賦本身仍為(wei) 善。孟子的善可定義(yi) 為(wei) :己之道德稟賦及己與(yu) 他人適當關(guan) 係的實現。它反映的是主體(ti) 自主、自覺的內(nei) 在標準,與(yu) 之前表達外在標準的善顯然有著根本的區別。
孟子論性實際將性做了事實與(yu) 價(jia) 值的區分。“ 口之於(yu) 味也,目之於(yu) 色也,耳之於(yu) 聲也,鼻之於(yu) 臭也,四肢之於(yu) 安佚也,性也,有命焉,君子不謂性也。仁之於(yu) 父子也,義(yi) 之於(yu) 君臣也,禮之於(yu) 賓主也,知之於(yu) 賢者也,聖人之於(yu) 天道也,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謂命也。”(《盡心下》)一文中,孟子認為(wei) ,在事實層麵,人的性至少包括兩(liang) 個(ge) 方麵,感性欲望和仁義(yi) 禮智。但在價(jia) 值層麵,孟子則強調應該把後者而不是前者看作是性。這樣看來,孟子性善論實際可以理解為(wei) 以善為(wei) 性論,因為(wei) 把善看作是性,人性必然就是善的了。
(三)孟子論人有善性
孟子性善論既然是以善為(wei) 性論,那麽(me) 他首先要說明人有善性。他主要從(cong) 兩(liang) 個(ge) 方麵進行了論證。首先,從(cong) 超越的層麵,孟子肯定人的善性來自於(yu) 天的賦予。孟子強調天賦予人善性是一個(ge) 超越的命題,而不是知識的命題;其所反映的是理性的事實,而不是經驗的事實。而且孟子在溯源於(yu) 天,肯定善有形上、超越的源頭之後,又強調人有善性亦有事實的根據,可以在經驗世界中得到顯現與(yu) 證明。
(四)人應當以善性為(wei) 真正的性
為(wei) 什麽(me) 要把善性看作是真正的性。對此,孟子又從(cong) “人禽之辨”“性命之分”“大體(ti) 小體(ti) 之別”三個(ge) 方麵做了論證。我們(men) 主要介紹第一、第三方麵。先看“人禽之辨”:孟子曰:“人之所以異於(yu) 禽獸(shou) 者幾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舜明於(yu) 庶物,察於(yu) 人倫(lun) ,由仁義(yi) 行,非行仁義(yi) 也。”(《離婁下》)孟子認為(wei) 理解人性隻能從(cong) 人不同於(yu) 禽獸(shou) 的地方入手,所以應該以人之不同於(yu) 禽獸(shou) 的特性,也就是仁義(yi) 禮智為(wei) 性,而不應以人與(yu) 禽獸(shou) 都具有的自然本能、生理欲望為(wei) 性。
再看“大體(ti) 小體(ti) 之別”。孟子認為(wei) :“從(cong) 其大體(ti) 為(wei) 大人,從(cong) 其小體(ti) 為(wei) 小人。”並分析了為(wei) 什麽(me) 有人會(hui) 從(cong) 其大體(ti) ,有人會(hui) 從(cong) 其小體(ti) :“耳目之官不思,而蔽於(yu) 物。物交物,則引之而已矣。心之官則思,思則得之,不思則不得也。此天之所與(yu) 我者。先立乎其大者,則其小者不能奪也。此為(wei) 大人而已。”(《告子上》)“小體(ti) ”指“耳目之官”,“大體(ti) ”則指“心”,耳目之官不能“思”,故當其與(yu) 外物接觸時,便會(hui) 受到遮蔽與(yu) 引誘。心之官則不同,它可以“思”,此“思”為(wei) 反思、為(wei) 逆覺體(ti) 證,故心之官一方麵會(hui) 受到外物的幹擾、引誘,另一方麵又可以通過“思”,反求諸己,發現“天之所與(yu) 我”的仁義(yi) 禮智,具有自主性、能動性。既然“大體(ti) ”“心之官”能“思”,具有自主性,其仁義(yi) 來自天的賦予,反映了人的內(nei) 在本質;“小體(ti) ”、“耳目之官”不能“思”,不具有自主性,其耳目之欲來自外物的作用,不能反映人的自由意誌,那麽(me) ,自然應當將心之官所具有的仁義(yi) 也就是善性看作是性,而不應將耳目之官所產(chan) 生的耳目之欲看作是性。
(五)以善為(wei) 性的價(jia) 值與(yu) 意義(yi)
孟子“道性善”,本身就不在於(yu) 對性做客觀的描述與(yu) 分析,而在於(yu) 將性看作人之為(wei) 人之所在,通過對性的反省、自覺,確立人生信念,安頓精神生命,實現終極關(guan) 懷。故孟子又從(cong) “天爵、人爵”、人格平等、人生之了、“盡心、知性、知天”幾個(ge) 方麵,進一步說明性善對人之存在的價(jia) 值與(yu) 意義(yi) 。
1.“天爵、人爵”。孟子曰:“有天爵者,有人爵者。仁義(yi) 忠信,樂(le) 善不倦,此天爵也。公卿大夫,此人爵也。古之人修其天爵,而人爵從(cong) 之。今之人修其天爵,以要人爵;既得人爵,而棄其天爵,則惑之甚者也,終亦必亡而已矣。”(《告子上》)“人爵”指“公卿大夫”,即現實中的權勢、地位;“天爵”指“仁義(yi) 忠信,樂(le) 善不倦”,即內(nei) 在的善性和對此善性的自覺、喜好。在孟子看來,人的價(jia) 值、意義(yi) 不在於(yu) 權勢、地位,而在於(yu) 善性、德性。人爵隻有少數人可以獲得到,而天爵則是人人都具有的,是天對我們(men) 每一個(ge) 人的賦予,這就保證了每個(ge) 人都有與(yu) 生俱來的價(jia) 值與(yu) 尊嚴(yan) ,都有實現其價(jia) 值與(yu) 尊嚴(yan) 的可能,從(cong) 而確立起人生的信念與(yu) 方向。
2.人格平等。在儒家內(nei) 部,首先對平等問題做出思考的是孟子,而孟子肯定人格平等,又是建立在“性善”論的信仰之上。孟子將善性看作是人的價(jia) 值與(yu) 意義(yi) 之所在,而善性又是天平等地賦予我們(men) 每一個(ge) 人的,隻要擴充、培養(yang) 我們(men) 的善性,“人皆可以為(wei) 堯舜”,這樣便從(cong) 根本上保障了人與(yu) 人之間平等的可能。孟子的人格平等,是一種內(nei) 在平等,一種精神上的平等,但它可以轉化為(wei) 追求外在平等的精神動力。
3.人生之樂(le) 。性善論不僅(jin) 保證了人格的平等,同時還使我們(men) 獲得人生之樂(le) 。人們(men) 都有這樣的經驗,當我們(men) 積極行善的時候,總能感到一種“樂(le) ”,這種“樂(le) ”油然而生,情不自禁。這最能說明善才是我們(men) 真正的性,雖然成為(wei) 君子、善人還需經過後天的努力,但成為(wei) 君子、善人是符合我們(men) 本性的,是我們(men) 擴充、實現善性的結果。
4.“盡心、知性、知天”。“孟子曰:盡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則知天矣。存其心,養(yang) 其性,所以事天也。”(《盡心上》)在孟子那裏,天雖然是超越者,但它不是外在於(yu) 人發號施令,而是內(nei) 在於(yu) 人之中,賦予我們(men) 心與(yu) 性。所以擴充我們(men) 的心,實現我們(men) 的性,便可理解天的意誌所在。同樣,保存我們(men) 的心,養(yang) 護我們(men) 的性,便是在侍奉天,是在盡我們(men) 的“天職”。這樣,擴充、完成我們(men) 的善性便不僅(jin) 僅(jin) 是一種倫(lun) 理活動,同時還是對超越者——天的回應,這種回應又反過來塑造了人們(men) 的日常生活,賦予我們(men) 存在的終極意義(yi) ,使我們(men) 在“上下與(yu) 天地同流”的精神活動中,感受到自身的價(jia) 值與(yu) 尊嚴(yan) ,意識到自己的職責與(yu) 使命,產(chan) 生出“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滕文公下》)的堅定信念。
綜合以上論述,孟子“道性善”應被表述為(wei) :人皆有善性;人應當以此善性為(wei) 性;人的價(jia) 值、意義(yi) 即在於(yu) 其充分擴充、實現自己的性。人的善性就像是那種子,須得耕耘和嗬護才能夠最終長成樹木和穀物,實現自身的潛能和價(jia) 值。
二、荀子的性惡心善說
(一)
《性惡》篇開篇第一句:“人之性惡,其善者偽(wei) 也。”這是荀子對於(yu) 人性一個(ge) 基本的判斷,荀子關(guan) 於(yu) 人性的主張實際有二:一是說“性惡”,一是說“善偽(wei) ”或“偽(wei) 善”。一方麵說惡來自性,另一方麵又說善來自“偽(wei) ”,解釋人為(wei) 何有善,這才是荀子對於(yu) 人性的完整表達,或者說是他完整的思想。
“人之性惡,其善者偽(wei) 。”荀子認為(wei) 人有“好利”“疾惡”“好聲色”之性,“順是”就會(hui) 產(chan) 生爭(zheng) 奪、殘賊、淫亂(luan) ,導致辭讓、忠信、禮義(yi) 的消亡。這是荀子對人性的基本判斷,也是其對性惡的基本理解。在荀子看來,聖人與(yu) 常人的性是一樣的,不同於(yu) 常人的地方在於(yu) 偽(wei) 。這個(ge) 偽(wei) 當然不是被動接受教化,而是“起禮義(yi) ”“製法度”的創造活動。但是聖人為(wei) 何又能“起禮義(yi) ”“製法度”?按荀子的說法,這就是因為(wei) 偽(wei) 。所以偽(wei) 不僅(jin) 僅(jin) 是矯或者教化,還是道德創造活動,是與(yu) 人的道德主體(ti) 聯係在一起。
郭店竹簡公布後,龐樸先生有個(ge) 天才的猜測,他說《荀子·正名》篇“‘心慮而能為(wei) 之動謂之偽(wei) ’句中的‘偽(wei) ’字,本來大概寫(xie) 作‘圖片’,至少也是理解如‘圖片’,即心中的有以為(wei) ……隻是由於(yu) 後來字消失了,鈔書(shu) 者不識‘圖片’為(wei) 何物,遂以偽(wei) 代之”。龐樸先生的這個(ge) 看法是打開荀子人性論之謎的一把鑰匙。荀子“其善者偽(wei) ”的“偽(wei) ”確實應當從(cong) “圖片”去理解。首先,荀子明確將“偽(wei) ”定義(yi) 為(wei) “心慮而能為(wei) 之動謂之偽(wei) ”,這個(ge) 偽(wei) 當然不是一般的作為(wei) ,而是心的思慮活動及其行為(wei) ,是心為(wei) 而不是行為(wei) 。其次,在《荀子》一書(shu) 中,“偽(wei) ”用作“詐偽(wei) ”,如“端愨生通,詐偽(wei) 生塞”(《不苟》),“不可欺以詐偽(wei) ”(《禮論》)等,這些偽(wei) 都是負麵的,需要禁絕的,與(yu) 荀子正麵主張的偽(wei) 是根本對立的。所以荀子可能不用同一個(ge) 字去表達兩(liang) 個(ge) 相反的概念,既表示虛偽(wei) 、詐偽(wei) ,又表示“其善者偽(wei) ”。合理的解釋是,兩(liang) 個(ge) 概念是用不同的字來表示的,用“偽(wei) ”表示虛偽(wei) 、詐偽(wei) ,用“圖片”表示心經過思慮後做出的選擇、行為(wei) 。這不僅(jin) 於(yu) 文字有據,也符合荀子“心慮而能為(wei) 之動謂之偽(wei) ”的定義(yi) 。故“人之性惡,其善者圖片也”可理解為(wei) :人的性是惡的,善則來自心的思慮及行為(wei) 。簡而言之,也可稱為(wei) 性惡、心善說。
(二)
荀子的心並非是人們(men) 所認為(wei) 的認知心,而是一種道德智慮心,不僅(jin) 能認知也能創造,具有好善惡惡、知善知惡和為(wei) 善去惡的能力。荀子的心首先是道德直覺心,《強國》說:“人之所惡何也?曰:汙漫、爭(zheng) 奪、貪利是也。人之所好者何也?曰:禮義(yi) 、辭讓、忠信是也。”這裏雖然沒有點出心字,但所好所惡者顯然指心,所謂“體(ti) 恭敬而心忠信”(《修身》)。因此,在荀子看來,心好治惡亂(luan) ,好善惡惡,具有道德判斷力,這是心的一個(ge) 重要特點,也是荀子對於(yu) 心的一個(ge) 重要規定。人之所以為(wei) 人,不同於(yu) 禽獸(shou) 的地方在哪裏?荀子說“辨”也,即辨別是非善惡,這顯然是心的作用和能力。這種“辨”是人的族類規定性,是“人之所為(wei) 人為(wei) 者”,所以應該是生而具有的。
孟子的心和荀子的心是有區別的,孟子的心是有具體(ti) 內(nei) 容的,具有善端,所以是四端之心,可以由內(nei) 而外表現出善的行為(wei) ,故我稱為(wei) “實心”。荀子的心雖然有道德判斷和直覺,但沒有內(nei) 容,我稱之為(wei) “虛心”。荀子所謂人有辨,更像是語言的能力,人生而具有使用語言的能力,但並不意味人一生下來就會(hui) 說話,人真正掌握語言,具有表達能力,還需要經曆一個(ge) 後天的學習(xi) 過程。
(三)
荀子的性惡、心善說實際揭示了人生中的兩(liang) 種力量,一種是以性為(wei) 代表的向下墮失的力量,一種則以心為(wei) 代表的向上提升的力量。
由於(yu) 荀子主張性惡、心善,一方麵性有惡端可以為(wei) 惡,另一方麵心好善、知善、為(wei) 善,二者形成一種張力關(guan) 係。因此當人們(men) “從(cong) 人之性,順人之情”滑向惡時,由於(yu) 心好治惡亂(luan) 、好善惡惡開始發揮作用,“欲為(wei) 善”了。正是在這種意義(yi) 上,荀子提出“人之欲為(wei) 善者,為(wei) 性惡也”,這一看法本蘊涵於(yu) “人之性惡,其善者圖片也”的命題之中,是其本有之意。至於(yu) “苟有之中者必不及於(yu) 外”,不過是對善、惡這種張力關(guan) 係的概括,是說當心無禮義(yi) ,處於(yu) 偏險悖亂(luan) 時,必然向外求索;相反,當心知禮義(yi) ,處於(yu) 正理平治時,反而不必向外探求了。荀子的表述是否恰當、準確,還可討論,但其推理過程則無疑是清楚的。
《性惡》的主旨是性惡、心善論,核心觀點是“人之性惡,其善者也”。全文可以“塗之人可以為(wei) 禹”一段為(wei) 界,分為(wei) 前後兩(liang) 個(ge) 部分。前半部分雖然也在論證性惡、心善說,但重點在“人之性惡”和“人之性固無禮義(yi) ”。後半部分隨著提出“塗之人也,皆有可以知仁義(yi) 法正之質,皆有可以能仁義(yi) 法正之具”,論說的重心則轉向了“其善者圖片也”。文章的前半部分提出“枸(鉤)木”、“鈍金”之喻,以說明“人之性惡,必將待師法然後正,得禮義(yi) 然後治”,即性惡;後半部分則提出“良弓”“良劍”“良馬”之喻,以說明“人有性質美而心辯知”,即心善。“心辯知”屬於(yu) “其善者圖片也”的範圍,稱其“性質美”便是自然合理的了。良弓、良劍、良馬雖然質地優(you) 良,但還需要後天的加工、砥礪、培養(yang) 。同樣,雖然“心辯知”,心具有好善、知善、為(wei) 善的能力,但還需要“求賢師而事之,擇良友而友之”,才能真正得以實現。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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