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風】“假和尚開房”中的宗教偏見

欄目:快評熱議
發布時間:2012-05-10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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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中秋

作者簡介:姚中秋,筆名秋風,男,西元一九六六年生,陝西人士。現任中國人民大學國際關(guan) 係學院教授,曾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學高研院教授、山東(dong) 大學儒學高等研究院教授。著有《華夏治理秩序史》卷一、卷二《重新發現儒家》《國史綱目》《儒家憲政主義(yi) 傳(chuan) 統》《嵌入文明:中國自由主義(yi) 之省思》《為(wei) 儒家鼓與(yu) 呼》《論語大義(yi) 淺說》《堯舜之道:中國文明的誕生》《孝經大義(yi) 》等,譯有《哈耶克傳(chuan) 》等,主持編譯《奧地利學派譯叢(cong) 》等。

     
     
     
     
     
     
     
    前些日子,網絡上瘋傳一係列照片。照片顯示,兩個穿著僧衣海青的男青年與女伴在地鐵內喝酒嬉戲,又和女伴去酒店開房。
    
    
    不是事後賣弄,筆者當時就斷定,此事必有蹊蹺,4月2日我的一條微博提醒朋友:“大家真的相信這個明顯栽贓的局?”然而,當時,這些圖片在網上被人瘋狂傳播。而我的評論是針對很多關心公共事務也相當正直的人士的,當時,他們也在轉發這些照片,而同時紛紛作痛心疾首狀,發出“想不到清靜佛教也如此敗壞”之感歎。
    
    
    “和尚兄弟”究竟是什麽身份,出於什麽動機假冒出家人、踐踏佛家大戒,警方正在調查。而我相信,網上正直之士的反應,恐怕就是這兩個人追求的最直接目的,盡管其終極目的尚有待調查。
    
    
    最有趣的問題也正在這裏:為什麽那些自認為理性、關心公共事務的人,不假思索地相信假冒和尚的行為是真的?原因很複雜,比較直接的原因是,最近若幹年,人們看到很多宗教商業化的報道,從而對當代中國宗教、宗教組織的純潔性產生了懷疑,而這個事件似乎印證了人們的懷疑。
    
    
    接下來的問題就是:這樣的報道本身是否存在某種偏見?也許不能不說,在這些報道中,以及人們相信這些報道的事實背後,隱藏著當代中國的一個重要觀念事實:網絡公眾,尤其是知識分子,對於宗教確實存在一係列根深蒂固的偏見。
    
    
    現代性的核心理念是理性至上,而宗教看起來似乎是不理性的,所以,懷疑和反對宗教是法國啟蒙運動的根本訴求。這一點,也正是上個世紀初的中國新文化運動之基礎性理念。而啟蒙者懷疑和反對宗教的一個重要理由就是所謂宗教組織商業化。
    
    
    然而,這個問題真的如知識分子所想象的那樣嚴重麽?“和尚兄弟”被拘留後,有人說了這樣一句似乎可以代表知識分子看法的話:“宗教信仰是靈魂領域的私人事務,而一個人的靈魂永遠都不可能被他人的行為所玷汙。”這樣的看法很流行,但其實,宣傳這種主張的知識分子存在嚴重的認知偏差:他們不清楚信仰與宗教的區別,也無視宗教組織作為一種社會與政治製度存在的事實。
    
    
    不錯,信仰、信念確實是私人靈魂領域的事務,但是,高級信仰必然借助於經書、儀式等方式實現,因而幾乎必然會發育為具有一係列外在製度的宗教。而合群是人的本性,共同喜歡釣魚的人都會組成一個釣魚協會,實施共同的宗教活動的人們也幾乎不可避免會形成宗教組織。作為一種社會組織,宗教組織當然相當特殊,但與任何其他組織一樣,它要生存和發展,就得籌集資源。因此,宗教組織從一開始就具有經濟的一麵。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沒有錢,你怎麽建造寺廟?沒有寺廟,如何舉行宗教儀式?沒有儀式,如何呈現信仰?
    
    
    當然,在某些時期,某些宗教組織確實可能過分追逐物質利益。但是,究竟何為“過分”,其實是一個很難判斷的事情,而現代知識分子似乎相信,宗教組織總是過分地逐利,那主要是因為,他們混淆了信仰、宗教、宗教組織,而相信宗教組織隻應當與人的靈魂打交道,不應當與錢打交道;隻要與錢打交道,就是“過分”。
    
    
    當然,知識分子對於宗教、宗教組織還有很多成見。恐怕基於這些成見,現代知識分子十分樂意傳播宗教、宗教組織的醜聞,甚至不惜添油加醋,將其予以放大。這也正是“和尚兄弟”的照片被網絡知識分子不假思索地轉發的理念根源。這些照片滿足了轉發者的理念需要,他們根本無暇對此進行真偽判斷,盡管隻要具備基本的常識,就可以做出和尚係假冒的判斷。
    
    
    更有趣的是,當公安機關拘留了這兩個假冒和尚之後,有知識分子又在網上為這兩個人的權利辯護:“任何宗教的信徒,如果希望享有不受世俗權力幹預的信仰自由,那就不應該指望世俗權力來維護宗教的聲譽。”可以推測,這種說辭是以政教分離為本的。
    
    
    然而,政教分離具有十分複雜的含義,它絕不意味著宗教、宗教組織就與政府完全無關。至少,當宗教組織權益遭到侵害的時候,法律及政府必須提供救濟。宗教組織既然是有形的社會組織,那麽,與任何自然人或者法人一樣,它也就有自己的名譽權。這樣的名譽權,法律是應當予以保護的。而政府拘留“和尚兄弟”,也正是基於這一邏輯。穿著海青,旁觀者就會認為,這是出家人。穿著海青卻在大庭廣眾之下從事與戒律完全相反的事情,旁觀者一定會認為,就是出家人在做這樣的事情,並產生極為強烈的負麵感受,也即佛教宗教組織的名譽權遭到損害。這種損害應當被製止,公共權力為此而出麵是必要的。
    
    
    在“和尚兄弟”被拘留後,筆者曾寫過一條微博:“當初那些看到圖片不假思索就對佛教作痛心疾首狀的人士,是否出來道個歉?”我的意思是,知識分子恐怕應當反省百年來的惟理主義迷信,以更健全的態度對待宗教,簡而言之,就是尊重宗教。
    
    
    過去30多年來,中國出現了一場宗教複興,在這個急劇變化、因而人心皆惶惶不安的時代,各種具有悠久曆史的正統宗教對於端正人心、創造和維護良性社會秩序,發揮了重大作用。有什麽理由不尊重宗教?
     
     
    
    來源: 南方都市報 | 來源日期:201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