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傑】《儒行》的超越維度:儒家群體的建設與追求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23-09-13 09:4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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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行》的超越維度:儒家群體(ti) 的建設與(yu) 追求

作者:蔡傑(山東(dong) 大學儒學高等研究院副研究員)

來源:作者授權伟德线上平台發布,原載《天府新論》2023年第5期


摘要:《儒行》篇對儒家群體(ti) 建設具有重要意義(yi) 。從(cong) 經典詮釋史上看,宋儒的質疑導致後世忽視《儒行》篇的重要性,至晚清民國時期《儒行》篇再度獲得推崇,康有為(wei) 、陳煥章將《儒行》視為(wei) 孔子為(wei) 製定孔教而設的條規。他們(men) 提出儒服是孔子改製的一部分,如果不考慮這種改製論,儒服同樣具有群體(ti) 性意義(yi) 。相比儒服,孔子更為(wei) 看重儒行,將行為(wei) 視為(wei) 儒者的判定標準。儒者行為(wei) 重在學問,其內(nei) 容是忠信,目的是求仁。忠信仁義(yi) 是儒行的內(nei) 在信念,也是儒家群體(ti) 的共同目標與(yu) 期望,儒者據此超越世俗政治以自立。而忠信仁義(yi) 的神聖性源於(yu) 天命,由天賦予仁者。仁者作為(wei) 儒者的最高標準,等待其天命在世俗社會(hui) 中的開展與(yu) 實現。在沒有出仕時,儒者秉持坐起恭敬的修為(wei) ,溝通與(yu) 把握天命;出仕之後,儒者將天下百姓與(yu) 自身性命視為(wei) 一體(ti) ,以天下生民為(wei) 終極歸宿。


 

在周遊列國之後,孔子對當時的現實轉為(wei) 失望,認為(wei) 其道不可行,於(yu) 是回到魯國著述講學。《禮記·儒行》的出現,可以說明孔子當時有意於(yu) 組建一支有信念的、符合儒家行為(wei) 規範的、受到社會(hui) 認同的儒士團體(ti) ,而這一儒士團體(ti) 的組建,目的就是守道、護道與(yu) 傳(chuan) 道,等待儒家之道在未來世界的實現。近代以來,儒學受到強烈的質疑和批判,諸多思想家再度提倡《儒行》篇,試圖重新組建一個(ge) 能夠應對時代難題的儒家群體(ti) 。【1】這是一個(ge) 值得深入反思的時代現象,同時這也讓我們(men) 注意到《儒行》篇對於(yu) 儒家群體(ti) 建設的重要意義(yi) ,並且為(wei) 解讀《儒行》篇提供了一個(ge) 全新的視角。


一、儒行對於(yu) 儒家群體(ti) 的意義(yi)

 

《儒行》篇的內(nei) 容涉及儒名、儒服、儒行等重要問題,因而《儒行》篇是以往學者在有關(guan) “儒”或“儒家學派”的辨析與(yu) 界定時常常會(hui) 用到的文獻,可見此篇對儒家的重要性。【2】但是《儒行》篇之於(yu) 儒家學說本身而言,又具有怎樣的重要性呢?從(cong) 經典詮釋史上看,對《儒行》篇定位最高者,無疑是晚清民國時期康有為(wei) 、陳煥章等人。他們(men) 將《儒行》視為(wei) 孔子製定孔教的基本文獻,視作為(wei) 儒家群體(ti) 設立的條規,具體(ti) 而言就是儒者的行為(wei) 規範。康有為(wei) 將《儒行》類比為(wei) 佛教的戒律法規,提出:

 

此篇是孔子為(wei) 其教所定之行,如佛之有百法明門,禪之有百丈法規。考後漢人行誼,皆與(yu) 之合,而程子譏為(wei) 漢儒之說,此不知孔子教術之大者也。如儒有上不臣天子,樊英實行之,而朱子以為(wei) 行之大過矣。【3】

 

宋儒有李覯、程子、呂大臨(lin) 、高閌等質疑《儒行》非聖人之言,理由是《儒行》篇有矜張勝人之氣,不類儒者應有的溫柔敦厚的風格。宋儒這一判斷與(yu) 其工夫論有關(guan) ,宋儒的工夫論中強調根除“克、伐、怨、欲”,從(cong) 而使所思所行均能合乎天理,其中“克”就是勝人的意思,也就是說《儒行》篇中體(ti) 現的這種矜張勝人的氣質是應當去除的。那麽(me) 反推過來,《儒行》篇必然不是聖人之言,因為(wei) 不符合宋儒所認定的聖人氣象。所以,康有為(wei) 在此對宋儒的批評,就包括認為(wei) 孔子之學、孔子之教博大精深,絕不是宋儒認定的狹隘氣象所能範圍。

 

宋儒對《儒行》篇的質疑,影響了宋代之後近千年的學術史,直接導致宋、元、明、清曆代儒者基本上都不重視《儒行》篇,僅(jin) 晚明黃道周孤明獨發,特作《儒行集傳(chuan) 》一書(shu) 試圖接續聖人意旨。【4】黃道周並沒有像康有為(wei) 等人,將《儒行》篇提升至孔教條規的高度。不過陳煥章繼承師說,在《儒行淺解》也高度肯定黃道周的遠見卓識:“《儒行》既為(wei) 孔子之作,其文又條舉(ju) 而義(yi) 繁,實為(wei) 儒教之規條。永作聖徒之模範,以之修己,則學聖成德;以之教人,則成物而濟世。誠最寶貴之教典也。黃道周先生曰:‘《儒行》以弘毅為(wei) 本,以任重致遠為(wei) 務,與(yu) 窮達不變,造次顛沛不離同旨……’嗚呼!黃先生之論卓矣。”【5】總之,康有為(wei) 、陳煥章等人實際上是將《儒行》篇視為(wei) 孔教的一部聖典,即作為(wei) 儒家學者之行為(wei) 的信條典章。【6】

 

值得反思的是,如果一個(ge) 人隻是在思想上承認乃至推崇某種學說,而沒有外化為(wei) 相應的行為(wei) ,那麽(me) 很難說此人對該學說具有堅定的信念,因為(wei) 沒有形成知與(yu) 行兩(liang) 方麵的統一。因此,任何具有群體(ti) 性的學說均須外化為(wei) 特定的外在形式,才能真正實現其群體(ti) 意義(yi) 。那麽(me) 從(cong) 這一點上看,《儒行》篇對於(yu) 儒家群體(ti) 創建的意義(yi) 就顯得非同一般。有的學者根據《儒行》篇中孔子不知儒服一說,判斷孔子並不主張為(wei) 儒家設置外在形式。其實未必,這裏麵主要關(guan) 乎儒家是否有儒服的問題。康有為(wei) 認為(wei) 孔子之所以答曰“不知儒服”,是對魯哀公的遜順之辭:“儒服是孔子改製,故哀公見而疑問。孔子遜詞答之。然章甫縫掖實為(wei) 從(cong) 儒教者所服(見《孔子創儒篇》),如僧之著僧伽犁然,故謂之儒冠、儒服也。”7也就是說,孔子在魯哀公麵前所穿的儒服,正是其改製的一部分,但是孔子為(wei) 了掩蓋其蓄意改製的真實目的,就謊稱不知儒服。陳煥章也指出:

 

孔子改製,亦有所本,逢掖本於(yu) 魯,章甫本於(yu) 宋。孔子既少居魯,長居宋,故衣少所居之服,冠長所居之冠,謂曰鄉(xiang) 服,亦是實情。然鄉(xiang) 服二字,究屬第二義(yi) ;儒服二字,乃是第一義(yi) 。孔子若非有意創製,立異於(yu) 人,亦何必雜用本國及外國之衣冠哉?此為(wei) 孔子改製之明證。……一則顯避匹夫改製之名,二則陰斥哀公侮戲之非。【8】

 

陳煥章這段話至少包含兩(liang) 個(ge) 層麵的內(nei) 容,一是如何理解鄉(xiang) 服的問題,二是如何看待孔子回應魯哀公的侮戲。需注意到,孔子的著裝確實異於(yu) 常人,他仍舊穿著故鄉(xiang) 的冠服,並且兼容與(yu) 保留了兩(liang) 處故鄉(xiang) 的服飾特點,這在當時當地看來,可能確實會(hui) 顯得不倫(lun) 不類。【9】這是說並非到某個(ge) 新地方就積極入鄉(xiang) 隨俗,改換成當地冠服,而是體(ti) 現為(wei) 對自身文化傳(chuan) 統的延續與(yu) 保存。康、陳等人出於(yu) 建立孔教的構想,認為(wei) 孔子穿著鄉(xiang) 服隻是一種表麵現象,這種有意異於(yu) 常人的表現,其背後的原因是孔子改製,即表麵體(ti) 現為(wei) 鄉(xiang) 服而實質是儒服。

 

儒服對於(yu) 儒家而言,其團結意義(yi) 自然不言而喻。但如果有人對康、陳等人的孔子改製說不盡苟同,那麽(me) 可以退一步說,即便鄉(xiang) 服不是孔子專(zhuan) 為(wei) 創建孔教而製定的冠服,也同樣具有團結意義(yi) ,體(ti) 現為(wei) 慎終追遠的意識。黃道周在《儒行集傳(chuan) 》指出:“少居魯而衣其衣,長於(yu) 宋而冠其冠,少不違親(qin) ,長不忘祖,二者仁孝之本也。”【10】孔子的儒服(鄉(xiang) 服)實則是儒家之祖先崇拜的一種外在體(ti) 現,即仁孝是儒服(鄉(xiang) 服)背後的倫(lun) 理觀念。換句話說,孔子身上所著的儒服(鄉(xiang) 服)對於(yu) 儒家群體(ti) 而言,並不是一種固定的冠服,反倒是儒者行為(wei) 的一種表現形式,即由內(nei) 在仁孝的倫(lun) 理觀念外化為(wei) 冠服穿戴等相應的行為(wei) 。就此而言,儒服實際上就是每一位儒者根據自身的故鄉(xiang) 風俗而保留各自固有的穿著習(xi) 俗,如此一來,雖然各位儒者穿著各式各樣的鄉(xiang) 服,但其背後的仁孝信念是一致的。

 

同樣需注意到,孔子雖說不知儒服,但他始終都沒有否定儒服的群體(ti) 意義(yi) 。在《大戴禮記·哀公問》中同樣記載了孔子與(yu) 魯哀公的一段對話:

 

魯哀公問於(yu) 孔子曰:“吾欲論吾國之士與(yu) 之為(wei) 政,何如?”孔子對曰:“生乎今之世,誌古之道,居今之俗,服古之服,舍此而為(wei) 非者,不亦鮮乎?”哀公曰:“然則今夫章甫、句屨、紳帶而搢笏者,皆賢乎?”孔子曰:“否,不然。端衣玄裳、冕而乘路者,誌不在於(yu) 食葷;斬衰蕳屨、杖而歠粥者,誌不在於(yu) 飲食。生今之世,誌古之道,居今之俗,服古之服,舍此而為(wei) 非者,雖有,不亦鮮乎?”【11】

 

孔子在此反複強調的“生今之世,誌古之道,居今之俗,服古之服”,與(yu) 《儒行》篇正是相同的道理,體(ti) 現了儒家敬祖崇古的信念,包含著對生命延續的敬畏感。而且這種敬祖崇古的信念可以為(wei) 現實層麵的政治倫(lun) 理秩序提供思想支持,即教化人民不致為(wei) 非作歹、犯上作亂(luan) 。不過孔子雖然沒有反對鄉(xiang) 服古俗,但他所關(guan) 心的並不在鄉(xiang) 服古俗本身,而是擁有鄉(xiang) 服古俗的儒者的心誌。由此看來,儒服的樣式就顯得相對次要,而儒者的心誌信念才是處於(yu) 第一位的。

 

有內(nei) 在的心誌信念,必有相應的外在形式,即意識與(yu) 行為(wei) 是統一的。那麽(me) 我們(men) 也能夠理解,為(wei) 何孔子與(yu) 魯哀公的對話主題會(hui) 由“儒服”轉向“儒行”。魯哀公之所以能提出儒服與(yu) 儒行的問題,說明當時“儒”已經成為(wei) 一個(ge) 學派或團體(ti) 的名號。從(cong) 傳(chuan) 世文獻來看,孔子似乎並不十分重視儒家服飾,他認為(wei) 判定一個(ge) 人是不是儒者的標準,主要在於(yu) 行為(wei) 層麵。所以隻有行為(wei) 符合儒家條規者才是真正的儒者,此即陳煥章所謂:“行者所行之跡也,在心為(wei) 德,施之為(wei) 行。此篇乃孔子逐條指明儒者所行之跡……蓋儒教之規條也。吾輩為(wei) 後學者,均當遵守,其由背此而行者,則不成為(wei) 儒矣。”【12】那麽(me) 從(cong) 某種意義(yi) 上講,儒“行”就是儒者真正的儒“服”,也就是說行為(wei) 是披在儒者外表的道德服飾。並且,也隻有這樣的回答,孔子才有可能駁回魯哀公對“儒”的侮戲。

 

我們(men) 試著從(cong) 《儒行》篇的語境中去設想,魯哀公提出儒服的問題,是為(wei) 了侮戲儒服還是侮戲儒者?這一問題須從(cong) 整篇《儒行》去把握,魯哀公表麵借助儒服的問題,其實質應是出於(yu) 對儒者的侮戲。所以孔子如果僅(jin) 僅(jin) 隻是回應儒服的問題,至多隻能駁回有關(guan) 儒服的問難,而無法徹底消除魯哀公對“儒”的侮戲,那麽(me) 也就不可能達到像《儒行》篇最後的理想結果——“終沒吾世,不敢以儒為(wei) 戲”。如果從(cong) 更為(wei) 寬泛的層麵去看待這一事件,魯哀公可作為(wei) 當時世俗社會(hui) 對“儒”的認知的一個(ge) 典型代表,孔子如果隻能討論儒服的問題,而沒有廓清與(yu) 設立儒者的行為(wei) 標準,那麽(me) 同樣無法改變世俗社會(hui) 對儒家的那種極為(wei) 膚淺的認知,並且無法真正建立起儒家群體(ti) 的認同感與(yu) 歸屬感。所以完全可以說,孔子在《儒行》篇當中以模棱兩(liang) 可的方式回應魯哀公的儒服問題,而隨後大篇幅展開對儒行的討論,其回應是具有極強的針對性的。


二、儒行與(yu) 忠信:聖俗之間的離合

 

上文實已指出,魯哀公能夠作為(wei) 世俗社會(hui) 的一個(ge) 典型代表,而《儒行》篇的對話主體(ti) 設置主要是孔子與(yu) 魯哀公,兩(liang) 人恰好可以分別作為(wei) 神聖信念與(yu) 世俗政治的象征。唐文明教授也深刻地察覺到這一點:“鑒於(yu) 孔子與(yu) 魯哀公的特殊地位,一個(ge) 作為(wei) 儒教最有影響的倡導者,一個(ge) 作為(wei) 一國之君,我們(men) 可以斷言,儒教之教統與(yu) 世俗社會(hui) 之政統是殊為(wei) 不同的兩(liang) 回事。”【13】根據《儒行》篇中孔子對魯哀公的反駁,可想而知,教統與(yu) 政統之間存在著巨大的張力。那麽(me) ,我們(men) 將如何理解《儒行》這一篇儒家經典中所體(ti) 現的神聖信仰與(yu) 世俗政治之間的離合?

 

需要說明,《儒行》篇所展現的儒者行為(wei) 主要是對應於(yu) 社會(hui) 與(yu) 政治層麵的行為(wei) ,較少涉及孝親(qin) 行為(wei) ,亦即偏重於(yu) 社會(hui) 政治層麵,而不在家庭層麵。從(cong) 五倫(lun) 的角度看,主要是君臣、朋友兩(liang) 倫(lun) ,較少涉及父子、兄弟、夫婦三者。【14】所以從(cong) 《儒行》篇的整體(ti) 內(nei) 容來看,篇中最重要的美德是忠信仁義(yi) ,尤其是“忠信”兩(liang) 字連用就出現3次,而幾乎沒有出現有關(guan) 孝悌的內(nei) 容,由此基本可以判斷《儒行》篇所述儒者之行,主要是就社會(hui) 與(yu) 政治層麵而言,集中於(yu) 君臣、朋友兩(liang) 倫(lun) 。

 

忠信是早期儒家極為(wei) 重視的美德,其地位不亞(ya) 於(yu) 仁義(yi) 。《論語》中“忠信”並列出現者就有6處:“主忠信,無友不如己者” (《學而》《子罕》);“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 (《公冶長》);“子以四教:文行忠信” (《述而》);“言忠信,行篤敬” (《顏淵》);“主忠信,徙義(yi) ,崇德也” (《衛靈公》)。郭店楚簡《六德》亦雲(yun) :“聚人民,任土地,足此民爾,生死之用,非忠信者莫之能也。”【15】如果將君臣倫(lun) 理也視為(wei) 出於(yu) 友道,那麽(me) 從(cong) 《論語》這幾條內(nei) 容來看,忠信美德主要是針對儒者在世俗社會(hui) 中待人接物的倫(lun) 理。“忠”具有無主觀欺瞞的意思,“信”則有不欺瞞於(yu) 他人的意思。【16】兩(liang) 者作為(wei) 世俗倫(lun) 理,可就與(yu) 人交往而言;若為(wei) 儒家的倫(lun) 理美德,則主要源於(yu) 與(yu) 終極超越者的關(guan) 係。

 

黃道周就《儒行》篇的整體(ti) 內(nei) 容,指出:“先於(yu) 學問,衷於(yu) 忠信,而歸之於(yu) 仁;故仁者,儒者之實也。”【17】強調儒者之行在於(yu) 學問,《儒行》開篇即講強學,這是對儒者的修為(wei) 要求。強學的內(nei) 容是忠信,結合《論語》的內(nei) 容結構來看,“《論語》以‘學而’為(wei) 首,而學又以孝悌忠信為(wei) 本,故‘學而’第二章言孝弟,第四章言忠信,第六章言孝弟、謹信、愛眾(zhong) 、親(qin) 仁、學文……皆所以明人倫(lun) ,此孔教之所謂學也”【18】。而強學的目的則是求仁,儒者懷抱忠信的真正目的並不是為(wei) 了在世俗政治中出仕從(cong) 政,而是為(wei) 了更為(wei) 崇高的追求,即求仁與(yu) 得仁。仁作為(wei) 天地之心,能夠通達天地之心才是儒者的終極目標。也唯有如此,儒者才有可能超越世俗政治,憑借其獨立的德行以自立。所謂自立就是立人極,正如東(dong) 漢諸儒推行《儒行》以為(wei) 人極,如此得與(yu) 天、地並稱“三才”,所以說“懷忠信非為(wei) 舉(ju) 也……自立為(wei) 首,三才所以不墜”【17】。《法言》也指出“通天地人曰儒”,這與(yu) 儒行的求仁目標是一致的,並且這一點隻有從(cong) 超越的維度才能解釋。

 

在此,忠信仁義(yi) 就是與(yu) 儒者行為(wei) 相對應的內(nei) 在信念。儒者內(nei) 心懷抱忠信,其外在行為(wei) 自然能夠表現敬畏,即黃道周所謂“忠信存於(yu) 中,則敬畏著於(yu) 外”【17】。那麽(me) 反過來說,忠信作為(wei) 一種內(nei) 在信念,儒者是可以通過自身的修為(wei) 或體(ti) 驗的方式去把握到的。《儒行》雲(yun) :“儒有不寶金玉,而忠信以為(wei) 寶。不祈土地,立義(yi) 以為(wei) 土地;不祈多積,多文以為(wei) 富。難得而易祿也,易祿而難畜也。非時不見,不亦難得乎?非義(yi) 不合,不亦難畜乎?”儒者在世俗政治中能夠做到非時不見、非義(yi) 不合,不被財貨利祿所誘惑,其原因在於(yu) 懷有超越世俗的更高追求。《儒行》又雲(yun) :“儒有忠信以為(wei) 甲胄,禮義(yi) 以為(wei) 幹櫓。戴仁而行,抱義(yi) 而處。雖有暴政,不更其所。”儒者既不會(hui) 被財貨利祿所誘惑,同樣也不會(hui) 被亂(luan) 世暴政所左右。此處,這種超越於(yu) 世俗政治的忠信仁義(yi) ,正是儒者所汲汲追求的神聖事物,也是整個(ge) 儒家群體(ti) 的共同目標與(yu) 期望。

 

我們(men) 說儒家並沒有完全超脫世俗社會(hui) ,但是孔子在《儒行》篇中確立了這一原則:儒者憑借崇高的德行,立身於(yu) 世俗政治中,其所追求的是忠信仁義(yi) 等神聖的美德(儒者之“寶”)。那麽(me) ,如何理解與(yu) 把握這種神聖與(yu) 世俗之間的離合?可能會(hui) 有人提出一個(ge) 疑難,既然儒者的追求是超越世俗政治的,那麽(me) 儒者就完全可以拋棄政治倫(lun) 理,即君臣倫(lun) 理,而直接達到與(yu) 超越者相通的境界。但是這種觀點實際上完全割裂了神聖信念與(yu) 世俗政治之間的關(guan) 聯,並且忽略了儒家思想本身所具有的鮮明的倫(lun) 理性特征。就忠信仁義(yi) 的內(nei) 容來看,其本身即一種與(yu) 世俗社會(hui) 緊密相關(guan) 的人倫(lun) 之理,所以儒者無法為(wei) 了超脫世俗社會(hui) ,而完全拋棄人倫(lun) 之理,因為(wei) 在儒家的信仰體(ti) 係中,沒有一個(ge) 與(yu) 世俗社會(hui) 完全脫離而能夠令儒者前往的“彼岸世界”。在儒學觀念中,人天生就具有倫(lun) 理角色,“無所逃於(yu) 天地之間”,所以君臣一倫(lun) 是無法棄絕的。但是儒者在世俗政治中所麵對的是具體(ti) 到人的君臣關(guan) 係,當這種具體(ti) 的君臣關(guan) 係處在“非時非義(yi) ”的情況下,儒者仍須懷抱神聖的忠信仁義(yi) 而拒絕世俗政治中具體(ti) 的君臣關(guan) 係。也就是說,“時”與(yu) “義(yi) ”是神聖的,而合與(yu) 不合則是世俗的,那麽(me) 儒家的倫(lun) 理觀念實際上就能夠指導儒者的世俗實踐。

 

所以我們(men) 看到,《儒行》雲(yun) “儒有上不臣天子,下不事諸侯”,此句足以見得儒者與(yu) 汲汲於(yu) 功利之徒截然兩(liang) 樣。儒者雖身處世俗社會(hui) ,但又超越世俗社會(hui) ,因其內(nei) 心所懷抱神聖的忠信仁義(yi) ,而不致被世俗政治中的天子諸侯所左右。再如《儒行》雲(yun) “儒有內(nei) 稱不辟親(qin) ,外舉(ju) 不辟怨;程功積事,推賢而進達之,不望其報;君得其誌,苟利國家,不求富貴”,說明儒者處理政治事務能夠超越世俗的偏見,而不受世俗觀念幹擾。所以儒者無論身處何時何地,內(nei) 心總是擁有飽滿強烈的信念與(yu) 熱忱,如《儒行》所雲(yun) “儒有委之以貨財,淹之以樂(le) 好,見利不虧(kui) 其義(yi) ;劫之以眾(zhong) ,沮之以兵,見死不更其守;鷙蟲攫搏,不程勇者;引重鼎,不程其力;往者不悔,來者不豫;過言不再,流言不極;不斷其威,不習(xi) 其謀”,儒者不僅(jin) 能夠克服物質財貨的誘惑,甚至為(wei) 了其所守護的信仰而不計己身生死,其實這就是一種超越生死的信念,其中所謂不程其勇、不程其力即一種超越理性的熱忱。

 

孔子在《儒行》篇中除了廓清神聖與(yu) 世俗之間的關(guan) 係,其他的行為(wei) 條規也多處涉及儒家群體(ti) 的禁忌。例如“其居處不淫,其飲食不溽”,“幽居而不淫,上通而不困”,這些禁忌並不是世俗生活中簡單的忌諱,而是具有共同體(ti) 意義(yi) 的,所謂“上通”即直接上達天命而與(yu) 超越者相溝通,使儒者產(chan) 生一種對終極命運的把握,從(cong) 而處於(yu) “不困”的豁然通達的狀態。也就是說,儒者通過嚴(yan) 格遵照孔子為(wei) 儒家群體(ti) 所設立的這些禁忌,克服其自身生理上的、心念上的不良欲求,能夠合乎天理與(yu) 上達天命,獲得與(yu) 超越者相通的某種神秘體(ti) 驗。這種保持自身行為(wei) 的純粹性,不僅(jin) 有外在身體(ti) 生理上的,還包括內(nei) 在道德,所以《儒行》亦雲(yun) “儒有澡身而浴德”,孔穎達疏: “澡身,謂能澡潔其身,不染濁也;浴德,謂沐浴於(yu) 德,以德自清也。”【19】這就是一種純粹性的體(ti) 現,通過潔淨其身與(yu) 其德而達到與(yu) 天地共在的狀態。

 

由此可見,孔子在《儒行》篇中具有明顯的神聖與(yu) 世俗的區分。但還須特別說明,儒家不僅(jin) 沒有完全超脫世俗社會(hui) ,還有積極參與(yu) 政治的麵向,主張以高尚聖潔的作為(wei) 在政治舞台上發揮積極正麵的作用。隨著儒者行為(wei) 條規的確立,應足以改變世俗對儒者乃至儒家的認知,最直接的結果就是魯哀公再也不敢以儒為(wei) 戲。而就儒家群體(ti) 而言,儒行條規的確立也有助於(yu) 儒家群體(ti) 的進一步規範化與(yu) 社會(hui) 化。不可否認,所謂儒教精神能夠為(wei) 儒家群體(ti) 提供內(nei) 在的凝聚力,但如果將此內(nei) 在信念進一步通過外在形式以規範化,會(hui) 在實踐層麵加強儒家群體(ti) 的建設與(yu) 強化儒家群體(ti) 內(nei) 部的團結。所以《儒行》篇對於(yu) 儒家群體(ti) 建設而言,至少有兩(liang) 方麵的直接社會(hui) 效果:一是提升世俗社會(hui) 對儒家群體(ti) 的認可甚至讚同,一是加強儒者對儒家群體(ti) 的歸屬感。


三、仁者受命:始於(yu) 天命與(yu) 歸於(yu) 天下

 

上文說《儒行》篇深刻地體(ti) 現了神聖信仰與(yu) 世俗政治之間的離合,但是其信仰的神聖性究竟源自何處、如何產(chan) 生?這是我們(men) 更需要進一步追問的,並且這一問題也涉及儒學的超越性問題。

 

首先需要明晰一點,上文提及黃道周已指出《儒行》篇整體(ti) 的內(nei) 容脈絡:“先於(yu) 學問,衷於(yu) 忠信,而歸之於(yu) 仁。故仁者,儒者之實也。”也就是說,儒者的實質是仁者,或者說仁者才是儒者的最高標準。我們(men) 知道,所謂“儒者”有多種,比如有“君子儒”與(yu) “小人儒”,但即便是君子儒也仍未達到儒者的最高標準,故如孔子所雲(yun) :“君子而有不仁者有矣夫。” (《論語·憲問》)因此,對《儒行》篇中儒者之行的理解,隻有真正把握到忠信求仁之旨,才能深切理解《儒行》篇的核心思想,而不應隻是停留在探討先秦儒者是否具有勇猛的氣質,或者《儒行》篇的文獻考證上麵。

 

孔子闡述儒行的第一種條規,即儒者待聘、待問、待舉(ju) 、待取。黃道周釋為(wei) :“待者,需也,故‘儒’之為(wei) 言‘需’也。《易》曰‘雲(yun) 上於(yu) 天,需’,天下所待其膏雨也,而失者以為(wei) 柔、濡,故天下無知儒者也。”【20】所謂“需”指的是儒者為(wei) 天命所需、天下所需,是儒者對天命的感知與(yu) 把握,體(ti) 現的是一種來自天命的使命感。鄭玄對“儒”的注解就沒有達到這一高度,對“柔”的解釋自不必多言,而“濡”若為(wei) “以先王之道能濡其身”,仍然缺乏指向天命的超越維度,並且在“濡其身”的狀態下,儒者則處於(yu) 完全被動的地位,凸顯不出指向天下的終極歸宿。【21】所以黃道周批評,如果將“儒”理解為(wei) “柔、濡”的話,將會(hui) 導致世人無法認識儒者與(yu) 天命的關(guan) 係,即無法理解儒者的崇高信念,從(cong) 而失去儒家思想的超越性。

 

以“需”釋儒者之待,這種待的狀態實是指向超越之天。一個(ge) “待”字,象征著儒者懷有天命,等待著儒者身上的天命在世俗社會(hui) 中的開展與(yu) 實現。故其所待者,實為(wei) 天下之需,而不是汲汲於(yu) 君主的聘用;換句話說,儒者之所以與(yu) 世俗政治發生關(guan) 係,隻是其所稟受的天命在世俗政治中去開展與(yu) 實現的緣故。當然,天命無所不在,這就意味著儒者群體(ti) 無處不在,能夠遍布於(yu) 世俗生活中的各個(ge) 領域,而不僅(jin) 僅(jin) 限於(yu) 世俗政治。【22】甚至處於(yu) 隱逸狀態的儒者,仍然能夠遵守綱常倫(lun) 理,心懷天下,所以說:“儒者之務,至於(yu) 仁而止矣。仁以盡人事、發人理、達人情,以為(wei) 人子、為(wei) 人臣、為(wei) 人弟,視天下之人,道無不可尊讓也,而又獨尊讓仁者,猶曰是天命之畎畝(mu) 而王。”【20】

 

儒者是負有天命的,其所待者在世俗社會(hui) 中最高的形態就是成為(wei) 聖王。當然,這樣的儒者唯有仁者能為(wei) 之。仁者受命,體(ti) 察天地之心,以天下生民為(wei) 己任,這就是天下萬(wan) 民所迫切需要的聖王,故雲(yun) “天下而有仁人者出,將體(ti) 五德以君臨(lin) 天下,則吾勉強從(cong) 事焉。”【20】仁者須有如此指向天下的弘毅之心,其實質即儒者的終極使命,遇到治世明君則起來輔佐天子,遇到亂(luan) 世昏主則推行實施儒家革命之旨,亦即始終以天下生民為(wei) 終極歸宿。所以儒者成己即為(wei) 仁者,仁者能夠成人以成天, “儒者亦仁而已,仁而後成人,成人而後成天,成天而後君王、長上、有司之所從(cong) 受命也”【20】。

 

對仁者身上所具有的這種超越力量的理解,我們(men) 可以從(cong) 古代民間對聖賢建造“生祠”的現象來看。古代的聖賢在其生前死後,民間都有建造祠堂以祭祀供奉的現象,如果是死後建祠祭祀,我們(men) 可以簡單地說是出於(yu) 對聖賢的懷念之情,但是古代許多聖賢在其生前,民間即為(wei) 其建造“生祠”。這無疑是十分奇特的現象,其原因在於(yu) 民眾(zhong) 相信聖賢是稟受天命的,這就意味著他們(men) 身上的天命並不局限於(yu) 肉身生死的約束,而是具有稟賦於(yu) 天的永恒神力。如果建造“生祠”的現象發生在現代社會(hui) ,即天命觀念徹底瓦解之後,給活人建造“生祠”似乎反倒成為(wei) 一種盼其早死的詛咒。所以隻有在仁者受命的觀念之下,黃道周才提出:

 

《易》曰“自天佑之,吉無不利”,子曰:“佑者,助也。天之所助者,順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信思乎順,又以尚賢也,是以自天佑之,吉無不利。”是蓋王者之事,而儒者亦有焉。儒者不以貧賤而慕富貴,不以富貴而傲貧賤,亦不以貧賤而驕富貴。富貴而引貧賤,是則儒者之信順,儒者之尚賢也。故曰天命不佑有妄之事也。【23】

 

由於(yu) 仁者受命,所以無論仁者事業(ye) 有多麽(me) 艱難,上天都會(hui) 給予佑助。其背後隱含的一層含義(yi) 應當是:在政教分離之後,即在“二帝三王”的聖王時代結束之後,仁者接續道統一脈,與(yu) 世俗政治中的政統並列而行,道統與(yu) 政統之間時而合作、時而分離,體(ti) 現為(wei) 神聖與(yu) 世俗之間的離合。所以仁者並不在意世俗社會(hui) 中的貧富貴賤,其所寶貴者在於(yu) 忠信仁義(yi) ,也就是天命所賦予的神聖事物。那麽(me) 就可以說,忠信仁義(yi) 的神聖性來源正是超越之天命,是由天命稟賦的方式落在仁者身上。

 

由此可見,《儒行》雲(yun) “儒有聞善以相告也,見善以相示也”,所謂聞善與(yu) 見善之“善”就不必然局限於(yu) 世俗社會(hui) 中的善事。因為(wei) 《易》雲(yun) “繼之者善也”,儒者之間能夠相告與(yu) 相示的這種“善”便是天命,亦即上天的命令。如此從(cong) 超越維度上的理解,或許更能切中《儒行》篇的精神內(nei) 核。基於(yu) 此,我們(men) 很容易就能夠理解東(dong) 漢樊英的行為(wei) 。《後漢書(shu) ·樊英傳(chuan) 》記載漢順帝強征樊英入朝,但是樊英百般推托。對於(yu) 這種“上不臣天子”的行為(wei) ,黃道周、康有為(wei) 與(yu) 陳煥章等均深為(wei) 讚許,並且上文亦有提及,康有為(wei) 反駁了朱熹對樊英的批評。【24】我們(men) 回到《後漢書(shu) 》的記載,看漢順帝與(yu) 樊英之間的對話:

 

帝怒謂曰:“朕能生君,能殺君;能貴君,能賤君;能富君,能貧君。君何以慢朕命?”英曰:“臣受命於(yu) 天。生盡其命,天也;死不得其命,亦天也。陛下焉能生臣,焉能殺臣!臣見暴君如見仇讎,立其朝猶不肯,可得而貴乎?雖在布衣之列,環堵之中,晏然自得,不易萬(wan) 乘之尊,又可得而賤乎?陛下焉能貴臣,焉能賤臣!臣非禮之祿,雖萬(wan) 鍾不受;若申其誌,雖簞食不厭也。陛下焉能富臣,焉能貧臣!”

 

樊英未必達到仁者的最高標準,但對於(yu) 作為(wei) 儒者的他來說,事天顯然要置於(yu) 事君之前;甚至可以說,事天是必然的儒者行為(wei) ,而事君並非必然,至多隻是事天行為(wei) 在世俗政治中的延伸。所以是天命決(jue) 定儒者的生死、貴賤與(yu) 貧富,而不是世俗社會(hui) 中的君主。

 

在仁者受命的觀念下,儒者事天成為(wei) 一種無時無刻的必然行為(wei) 。在沒有出仕從(cong) 政時,《儒行》雲(yun) :“儒有居處齊難,其坐起恭敬,言必先信,行必中正,道途不爭(zheng) 險易之利,冬夏不爭(zheng) 陰陽之和;愛其死以有待也,養(yang) 其身以有為(wei) 也。其備豫有如此者。”陳煥章認為(wei) :“居處齊難,坐起恭敬,開宋明儒者靜坐之學風。”【25】雖然在孔子那裏未必提出儒者靜坐的行為(wei) ,但此條所雲(yun) 坐起恭敬之義(yi) ,與(yu) 宋明儒者的靜坐確有相通之處。宋明儒者的靜坐作為(wei) 一種工夫修為(wei) 與(yu) 體(ti) 驗,即通過內(nei) 省工夫摒除世俗情欲,將身心全部敞開而使之澄明通透,以達到與(yu) 超越者相通的狀態。至於(yu) “言必先信,行必中正”,仍是在講儒者與(yu) 超越者之間的聯係,如《易》雲(yun) :“言行,君子之所以動天地也。”而不爭(zheng) 陰陽、順應天時,更是體(ti) 現了超越者的主宰性與(yu) 絕對性,黃道周對此條總結說:“敬者,天地所以存性;靜者,陰陽所以複命也。能敬以靜,則禍福不驚,而鬼神順治,故曰‘備豫’。備豫者所以致用也,不致用無以明體(ti) ,不明體(ti) 則利害禍福紛投而奪誌。故端其居處,正其言行,無競以與(yu) 人,有定以與(yu) 己,不急於(yu) 事功而事功從(cong) 歸焉。……禍難之無常,敬共之有定也。”【23】意思是說,儒者如果能夠通過坐起恭敬的修為(wei) ,把握到本體(ti) 之天命的話,那麽(me) 就能夠超越世俗之間的禍福,甚至使非世俗的鬼神順治,其中自然包含超世俗超人間的神秘力量。而儒者之敬,顯然就是對超越者充滿敬畏的情感。

 

在出仕從(cong) 政之後,《儒行》雲(yun) :“儒有今人與(yu) 居,古人與(yu) 稽;今世行之,後世以為(wei) 楷;適弗逢世,上弗援,下弗推,讒諂之民,有比黨(dang) 而危之者;身可危也,而誌不可奪也;雖危,起居竟信其誌,猶將不忘百姓之病也。”儒者能與(yu) 古今聖賢共居同稽,體(ti) 現了天命的普遍性與(yu) 永恒性。黃道周則說:“儒者以百姓為(wei) 性,以後世為(wei) 命。百姓危其起居,後世墜其楷式,則是儒者失其性命也。故世有古今,誌無伸絀。憂思與(yu) 己,而不為(wei) 固;憂思及人,而不為(wei) 佞。異道之學,全身避患,則不能及此也。”【26】意思是說,現實中自有古今之別,但儒者秉承天地之心而能夠超越古今之別,體(ti) 現了天命的無限性。並且,儒者能夠通過類比於(yu) 保身避患的切己關(guan) 懷,即對自身禍福的切私性憂患意識,將天下百姓與(yu) 自身性命視為(wei) 一體(ti) ,以此關(guan) 切天下百姓的命運,這實是一種以私為(wei) 大公的弘毅之心,也是一種心懷天下的使命感。需要指出,這種以私為(wei) 公的憂患意識也與(yu) 敬相關(guan) ,並且所敬者仍是指向超越之天。【27】

 

總之,儒者事天是一種無時無刻的必然行為(wei) 。通過對天命的體(ti) 驗與(yu) 把握,儒者能夠不斷地與(yu) 超越者保持溝通,借助超越者的無限神力,不斷地突破自身的有限性而達到無限,在整個(ge) 天下與(yu) 後世的範圍開展與(yu) 實現其所稟受的天命,亦即本乎天地之心而為(wei) 天下生民立命。


注釋
 
1現代以來的學者如章太炎、胡適、熊十力等,均借助《儒行》篇重新說“儒”,進而闡發儒家精神。而在當代學界影響較大的相關研究論文,則有陳來的《儒服·儒行·儒辯——先秦文獻中“儒”的刻畫與論說》(《社會科學戰線》2008年第2期)與餘治平的《儒服·儒者與殷商宗教生活考論》(《河北學刊》2011年第6期)等。
 
2康有為:《孔子改製考》,章錫琛校點,中華書局,2012年,第167-168頁。康有為的言論中提及樊英與朱熹,對該問題的分析,詳見本文第三節的論述。
 
3晚明黃道周的《儒行集傳》堪稱現存唯一一部古代單篇別行的《儒行》詮釋著作。除了關於《儒行》篇的讀後感或論述性文章之外,古代單篇別行的《儒行》詮釋著作還有宋蘇總龜《儒行解》和清左欽敏《儒行漢鄭氏注》《儒行約說》等,其中蘇著與左著均已佚。近代以來,《儒行》篇獲得學者的極力推崇,在晚清民國時期形成一股“《儒行》熱”,主要詮釋本或講解稿有陳煥章《儒行淺解》、章太炎《〈儒行〉要旨》、唐文治《禮記儒行篇》、熊十力《讀經示要》疏釋《儒行》與陳柱《儒行集解》等。陳煥章對黃道周《儒行集傳》極為推崇,唐文治也大量征引黃道周《儒行集傳》的言論,陳柱的《儒行集解》則主要集鄭玄注、黃道周傳、其師唐文治解,並兼取章太炎言論而成。
 
4陳煥章:《儒行淺解》,世界日報出版社,1928年,“自序”第5-6頁。
 
5陳煥章在《論孔教是一宗教》一文中,分出孔教之名號、衣冠、經典、信條、禮儀、鬼神、魂學、報應、傳布、統係、廟堂、聖地等十二部分,《儒行》就是第四部分孔教之信條:“既服儒服而誦儒之言矣,則行儒之行尚焉,《儒行》者孔教之信條也。……考《儒行》一篇,共十七條,皆孔子為其教徒所立之規條也。吾教中人,果能以此篇自治,則不愧為儒,而已受孔子之戒矣。” 參見陳煥章:《孔教論》,《民國叢書》第4編第2冊,商務印書館,1913年,第18-19頁。
 
6康有為:《新學偽經考》,章錫琛校點,中華書局,2012年,第305頁。
 
7陳煥章:《儒行淺解》,世界日報出版社,1928年,第3頁。
 
8康有為也意識到了當時孔子冠服的奇異性:“衣朝鮮之衣,冠本朝之冠,雖生長異地,而裝束雜遝,苟非創製,亦覺不倫矣。”參見康有為:《新學偽經考》,章錫琛校點,中華書局,2012年,第117頁。孔子身上所體現出的這一異於常人的獨特之處,值得注意與深思。
 
9黃道周:《儒行集傳》,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22冊,台灣商務印書館,1986年,第1121頁。
 
10孔廣森:《大戴禮記補注》,王豐先點校,中華書局,2013年,第23頁。
 
11陳煥章:《儒行淺解》,世界日報出版社,1928年,第1頁。
 
12唐文明:《曆史的任務與儒教的自我主張》,《浙江學刊》2005年第1期。
 
13《儒行》篇所述儒者行為,可與《孝經》的孝行結合起來,《孝經》講孝悌,《儒行》講忠信,如此或能更為全麵地呈現儒家主張的“儒行”。章太炎晚年就曾提出將《孝經》與《儒行》一並納入其“新四書”的序列,另外兩篇為《大學》《喪服》。康有為似乎也意識到孝行對於傳統中國的特殊性與重要性,在提出其“四記” (《儒行》《大學》《禮運》《中庸》)的同時,也不得不承認:“《儒行》比《孝經》實為深博,其名義顯切,或可代《孝經》也。然《孝經》所以鄭重者,實以父子之義,為孔子所特重。故郊廟並舉以祖配天,其與耶教異者在此。故以孝與仁並重,而中國人民獨多,即因於此。今日如仍重父子乎,則《孝經》似不可廢。”參見康有為:《康子內外篇》,樓宇烈整理,中華書局,1988年,第195頁。但康有為在當時激進地謀求“大同”之道的情況下,並未意識到《孝經》可與《儒行》在儒者之行的層麵齊同與結合起來看待。
 
14李零:《郭店楚簡校讀記》,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年,第187頁。
 
15邢昺疏“中心無隱謂之忠,人言不欺謂之信”,即此意。朱子也曾定義過“忠”,為“盡己之心謂之忠”。可見,儒家所言“忠”,不宜狹隘地認為隻針對君主而發。
 
16 黃道周:《儒行集傳》,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22冊,台灣商務印書館,1986年,第1121頁,第1121頁,第1127頁。
 
17陳煥章:《儒行淺解》,世界日報出版社,1928年,第5頁。
 
18孔穎達疏:《禮記正義》,《十三經注疏(附校勘記)》,龔抗雲整理,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第1853頁。
 
19 黃道周:《儒行集傳》,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22冊,台灣商務印書館,1986年,第1121頁,第1179頁,第1179頁,第1183頁。
 
20鄭玄注、孔穎達疏:《禮記正義》,《十三經注疏》,龔抗雲整理,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第1841頁。
 
21儒者與世俗政治可離可合,絕不是說儒者必然要出仕從政。此即陳煥章所言:“蓋儒乃宗教,別有天地,雖包有政治,而非政界所能囿。凡為儒者,其進退皆綽綽然有餘裕,並非必須仕宦,然後可以行道也。”陳煥章:《儒行淺解》,世界日報出版社,1928年,第23頁。
 
22 黃道周:《儒行集傳》,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22冊,台灣商務印書館,1986年,第1183頁,第1131頁。
 
23康有為甚至不無極端地認為:“自漢二千年來,全是狂狷人始有成就。人當從狂狷起腳,中行歇腳。” 參見康有為:《萬木草堂口說》,樓宇烈整理,中華書局,1988年,第255頁。
 
24陳煥章:《儒行淺解》,世界日報出版社,1928年,第7頁。
 
25黃道周:《儒行集傳》,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22冊,台灣商務印書館,1986年,第1153頁。
 
26在此有必要指出陳煥章的一處偏失。陳煥章雲:“宇宙內事,皆吾分內事,無可矜也。……無平不陂,無往不複,天地盈虛,與時消息,世治者亂之萌,而世亂者治之伏,故世治當憂盛而危明,世亂當撥亂而反正。苟世治而自輕,孰謀苞桑之係?世亂而自沮,孰為碩果之存?惟不輕沮,此儒者以人謀造天命,以人事勝天行也。”參見陳煥章:《儒行淺解》,世界日報出版社,1928年,第21-22頁。儒者能在治世憂盛危明,在亂世撥亂反正,這自是體現受命之義。但是陳煥章卻殊為極端地提出,儒者應謀造天命,甚至以人勝天,這便是一種使人自居超越者的失敬行為。如果要說孔教的弊端的話,那麽有可能就是將孔子供奉太高,直至於高超於天,這是斷然不可取的。筆者認為若要分析“孔教”與“儒教”的區別,亦可從這一角度來看。
 
27詳見蔡傑:《〈儒行〉的社會性:儒家的一個可能走向》,《哲學動態》 2021年第11期。關於晚清民國時期諸多思想家一反宋儒對《儒行》篇的質疑,大力提倡《儒行》的社會教化作用,亦可參考蔡傑:《晚清民國〈禮記·儒行〉的再經典化及其意義詮釋》,《山東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20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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