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雨】眾生是否同源?—— 熊十力關於此問題的思想轉變及其原因探賾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23-08-23 12:3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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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zhong) 生是否同源?—— 熊十力關(guan) 於(yu) 此問題的思想轉變及其原因探賾

作者:桑雨(悉尼大學語言文化學院學術研究員)

來源:《船山學刊》2023年第3期

 

摘要:熊十力在其體(ti) 用哲學體(ti) 係的創建過程中經曆了一些思想轉變,其中的一個(ge) 重要轉變體(ti) 現在他對眾(zhong) 生是否同源這一問題的看法上。在二十世紀 二十年代中期以前,他認為(wei) 有情眾(zhong) 生各有自己的本源和宇宙。然而,到了二十年代中期以後,他卻一改之前的看法,堅稱眾(zhong) 生同源、萬(wan) 物一體(ti) 。這一思想轉變不僅(jin) 是熊氏建立其“ 體(ti) 用不二” 哲學體(ti) 係的前提和基礎,也體(ti) 現了他從(cong) 讚同 印度佛學到支持中國哲學——尤其是《大乘起信論》和華嚴(yan) 思想——這一立場上的轉變,對其體(ti) 用哲學體(ti) 係的建立至關(guan) 重要。


 

關(guan) 鍵詞:熊十力;眾(zhong) 生同源;萬(wan) 物一體(ti) ;體(ti) 用不二;唯識學

 

 

熊十力(1885—1968)是新儒家學派的奠基人之一,也是二十世紀中國最重要的哲學家之一。他的體(ti) 用哲學體(ti) 係萌芽於(yu) 二十世紀二十年代初,形成於(yu) 三十年代初,並在之後得到持續發展。在此哲學體(ti) 係的形成過程中,熊氏的思想經曆了一係列的轉變,其中一個(ge) 重要變化體(ti) 現在他對眾(zhong) 生是否同源這一問題的看法上。截至1927年初,熊十力一直認為(wei) 眾(zhong) 生各有本體(ti) ,並非同源。然而,1927年夏以後他改變了自己的看法,堅稱一切眾(zhong) 生同源共體(ti) 。熊十力成熟的體(ti) 用哲學體(ti) 係以“體(ti) 用不二”為(wei) 核心,此“體(ti) 用不二”概念在他的思想中意味著,宇宙本體(ti) 表現為(wei) 世間萬(wan) 物,而現象界中的任一事物皆為(wei) 此唯一本體(ti) 之顯現。如若他繼續支持“眾(zhong) 生多元”,則必然與(yu) 此“體(ti) 用不二”的觀點相悖。因此,熊氏關(guan) 於(yu) 眾(zhong) 生是否同源這一問題的思想轉變對於(yu) 他建立起自己的體(ti) 用哲學體(ti) 係來說非常關(guan) 鍵,可以說是他提出上述“體(ti) 用不二”觀點的前提和必要條件。下文將首先討論熊十力在1927年初前後對於(yu) 眾(zhong) 生是否同源這一問題的不同看法,然後分析其思想轉變的原因,以使我們(men) 能夠更加精確地理解熊氏體(ti) 用哲學體(ti) 係的形成過程及其“體(ti) 用不二”概念的義(yi) 旨。

 

一、從(cong) 眾(zhong) 生多元到萬(wan) 物一體(ti) :熊十力的思想轉變

 

熊十力對於(yu) 眾(zhong) 生是否同源的看法在他於(yu) 二十世紀二十年代和三十年代出版的很多著作中都有所體(ti) 現,而他在此問題上的思想轉變則可以1927年初為(wei) 節點來進行劃分。

 

(一)熊十力1927年初之前的觀點

 

熊十力在他於(yu) 1926年春至1927年初之間撰作的《唯識論》【1】一書(shu) 中作出了如下論述:

 

諸有生物,其生也,原各各獨化,都無終始,不隨形以俱盡乎?抑宇宙有大生焉,肇基大化,品物流行;故生物稟此成形,其形盡而生即盡乎?(此言宇宙者,外界之異名,乃隨俗假說耳。大生者,不必謂宗教家所立之神,凡哲學家計有外界獨存之實體(ti) 者皆是也。)由前之說,則生界為(wei) 交遍;(交遍者,無量生命各為(wei) 獨化,同在一處,各各遍滿,而不相障礙,仍為(wei) 互相維係之全體(ti) 焉。)由後之說,則生界為(wei) 同源。(計有大生之實體(ti) ,為(wei) 一切有生所從(cong) 出故。)由前之說,則有生皆無待而自足;由後之說,則有生將外借而憑虛。(如吾之生,若非自有,而借外界獨存之大生偶爾分賦者,則吾生直等於(yu) 石火之一瞥已耳。謂吾生非自有,而索源於(yu) 外矣。外源之有,吾又何從(cong) 征之哉?)前說,佛家主之;後說,世間多持之。吾嚐徘徊兩(liang) 說之間,累然而不釋也。轉複寧息推求,曠然自喻,吾生之富有,奚由外鑠。(《易》曰“富有之謂大業(ye) ”,言乎生活力之深固與(yu) 盛大也。)息騎驢覓驢之妄,(吾之生也,獨化已耳。不自明,而尋來源於(yu) 外,非騎驢覓驢而何?)悟懸的投矢之非。(納群生於(yu) 虛立之大源,與(yu) 投眾(zhong) 矢於(yu) 故懸之鵠的,有以異乎哉?)遂乃印持前說,略無猶豫。事不可以物征,(生非即物。)理實在乎自信。(自明而自信耳,豈迷信哉?)故所謂大用雲(yun) 、恒轉雲(yun) 、功能雲(yun) ,(之三名者,所表之事實則一。熾然不匱曰大用,非斷非常曰恒轉,具眾(zhong) 妙故曰功能。)實自眾(zhong) 生同分為(wei) 言,固非有情共本之說。既標斯旨以明宗,爰舉(ju) 功能而論列。(同分者,同即似義(yi) ,分即類義(yi) ,類相似曰同分。此言同分者,則謂眾(zhong) 生各具之實性,皆相似而無差別,故可總括而為(wei) 言也。有情者,眾(zhong) 生之別稱,以有情識故名。)[1]541-542

 

在《唯識論》中,盡管熊十力提出“大用”“恒轉”“功能”作為(wei) 萬(wan) 物的實體(ti) 、實性和本源,但他並不是說這個(ge) 實體(ti) 是眾(zhong) 生所共有的唯一的世界本源。據熊氏所述,每一個(ge) 有情都有自己的實性,而他所謂的作為(wei) 其實性的大用/恒轉/功能“實自眾(zhong) 生同分為(wei) 言,固非有情共本之說”。這即是說,由於(yu) 一切有情的實性類似相仿甚至相同而無須區分,因此可以用“大用”“恒轉”“功能”作為(wei) 它們(men) 的統稱來進行討論。

 

《唯識論》中的這一觀點實際上是熊氏在他於(yu) 1926年出版的《唯識學概論》一書(shu) 中對大用/恒轉/功能概念的理解的一個(ge) 延續。【2】在《唯識學概論》(1926)中, 他清楚地表明,每一個(ge) 有情都具有自己的大用/恒轉/功能,而非與(yu) 其他眾(zhong) 生同源共本。熊氏對此的依據是佛家理論,他說:“原佛家生觀,則以一切有情之生,皆從(cong) 無始時來法爾而有,念念生滅,相似隨轉,盡未來際,亦不散失。是故群生雖同分而不同源,宇宙乃各足而互相網。”[2]460 對於(yu) 熊十力來說,這意味著,每一個(ge) 有情都有一個(ge) 無始無終的“生命”和一個(ge) 獨立於(yu) 其他有情的世界,也因此有著屬於(yu) 自己的本源,即大用/恒轉/功能。隻是需要注意的是,那時他認為(wei) 大用/恒轉/功能僅(jin) 僅(jin) 是世俗/俗諦(samvrti-satya)【3】意義(yi) 上的本源和實性,而非終極/真諦(paramārtha-satya)意義(yi) 上的本源和實性。在終極/真諦的層麵上,他讚同唯識宗的觀點,認為(wei) 真如(tathatā)才是宇宙萬(wan) 物的本體(ti) ,因此他在其哲學思想發展的早期階段提出了一個(ge) 兩(liang) 層的體(ti) 用係統【4】。

 

如若我們(men) 再向前追溯的話,熊十力認為(wei) 眾(zhong) 生各具本源這一觀點實則根源於(yu) 他在《唯識學概論》(1923)中的思想。這部著作是他在內(nei) 學院跟隨歐陽竟無學習(xi) 唯識佛學時撰作的,為(wei) “無著—世親(qin) —護法—玄奘—窺基”一係的唯識思想在大體(ti) 上提供了一份準確可靠的詮釋。在這部著作中,熊氏遵循唯識理論,認為(wei) 有情眾(zhong) 生各有八識,這八識變現為(wei) 各個(ge) 有情自身的現象宇宙。據熊氏所述,每一有情的八識與(yu) 其他有情的八識“不雜而相網”。這即是說,“此識不入於(yu) 彼識之內(nei) ,彼識不入於(yu) 此識之內(nei) ”,“此識周遍法界,彼識亦周遍法界”。這就如同眾(zhong) 燈光同在一處,可以各各遍滿此處而彼此不相障礙。[3]49 熊氏正是用識的這一特性(他稱之為(wei) “交遍義(yi) ”)來反駁眾(zhong) 生共本或同一宇宙這個(ge) 觀點的。

 

如上,在《唯識學概論》(1923)、《唯識學概論》(1926)和《唯識論》這三部著作中,熊十力是堅信眾(zhong) 生多元的。因此,他在討論體(ti) 用時所說的體(ti) 和用分別指的是每一個(ge) 有情所獨有的本體(ti) 和現象宇宙,而不是說存在著為(wei) 一切眾(zhong) 生所共有的本體(ti) 和宇宙。

 

(二)熊十力1927年夏以後的觀點

 

然而,1927年夏以後熊十力全然改變了之前的看法。根據他的弟子高讚非在《尊聞錄》中對其言論的記錄,熊氏曾於(yu) 1927年夏表明【5】,他不再反對眾(zhong) 生同源的觀點,而是堅稱僅(jin) 有一個(ge) 實體(ti) ,此實體(ti) 為(wei) 一切眾(zhong) 生所共有:

 

吾舊宗護法唯識,則以實體(ti) 為(wei) 交遍,而非是一體(ti) 。由今思之,此不應理。隻是一體(ti) ,哪得多元?吾今者仍持同源說也。[4]569

 

這首先說明熊氏對唯識理論的態度發生了改變。另外,為(wei) 了證實自己眾(zhong) 生同源共體(ti) 的觀點,他還訴諸王陽明《〈大學〉問》中篇首的段落。在那個(ge) 段落中,王陽明宣稱,我們(men) 心中固有的“仁”與(yu) 天地萬(wan) 物為(wei) 一體(ti) 。[5]1066 熊十力引用了此段落,並將其理解為(wei) :“所謂與(yu) 萬(wan) 物而為(wei) 一體(ti) 之仁者,仁即源也。我與(yu) 萬(wan) 物所同焉者也,是無形骸之隔,物我之間,故痛癢相關(guan) 也。”[4]569 事實上,如陳來所解釋的那樣,宋明儒者所謂的仁與(yu) 天地萬(wan) 物為(wei) 一體(ti) 主要是從(cong) 主觀方麵而不是從(cong) 客觀方麵來表達的。這即是說,這隻是我們(men) 想要達成的一種心的理想狀態,並不意味著“仁”是萬(wan) 物的本體(ti) 。在《〈大學〉問》的那個(ge) 段落中,“仁”僅(jin) 僅(jin) 是作為(wei) 人心固有之體(ti) 而提出的,隻在心上講天地萬(wan) 物為(wei) 一體(ti) ,並非是在本體(ti) 的意義(yi) 上講一體(ti) 之仁的。[6]288-291 然而,熊十力將王陽明的論述理解為(wei) “仁”是萬(wan) 物共有的本源,卻忽略了他自己的看法與(yu) 王陽明的觀點之間的區別。盡管如此,通過引用和詮釋《〈大學〉問》中的段落,他不僅(jin) 舍棄了某些相關(guan) 的唯識理論並轉向中國哲學中的一些思想,而且強化了自己的觀點:現象世界中的一切事物——包括一切有情和無情眾(zhong) 生——同源、一體(ti) 。

 

在《尊聞錄》中,熊十力進一步解釋了他對眾(zhong) 生同源、萬(wan) 物一體(ti) 的理解:

 

他是遍為(wei) 萬(wan) 物實體(ti) ,無有一物得遺之以成其為(wei) 物者,萬(wan) 物皆以他而成其為(wei) 萬(wan) 物,我固萬(wan) 物之一,即亦以他而成其為(wei) 我。所以,我與(yu) 一切人和物,雖若殊形,而語及實性,則是渾然一體(ti) 。(性者體(ti) 之異名。)[4]570-571

 

熊十力認為(wei) ,宇宙萬(wan) 有皆由此唯一實體(ti) /實性成其自身,此實體(ti) /實性即是萬(wan) 物的本源,萬(wan) 物一體(ti) 即是在這個(ge) 意義(yi) 上成立的。這也再次說明他對萬(wan) 物一體(ti) 的理解與(yu) 王陽明在心上講一體(ti) 之仁有所不同。在他於(yu) 1932年出版的文言文本的《新唯識論》【6】中, 熊十力將此實體(ti) /實性與(yu) “功能”等同起來,並且再次闡明了他的觀點:

 

蓋以為(wei) 功能者,即宇宙生生不容已之大流。(言大流者,顯非個(ge) 別物故。)……天得之以成天,地得之以成地,人得之以成人,物得之以成物。……故知功能無差別,方乃遍萬(wan) 有而統為(wei) 其體(ti) ,非是各別多能,別與(yu) 一一物各自為(wei) 體(ti) 。[7]58

 

很明顯,熊十力認為(wei) 隻存在一個(ge) 功能,這唯一的功能即是現象宇宙中萬(wan) 物所共同擁有的實體(ti) 和本源。宇宙中的一切事物,包括我們(men) 人類(作為(wei) 有情眾(zhong) 生的一種),都需借助此功能才能夠成為(wei) 其自身。他還在這段陳述中進一步強調,每一個(ge) 單獨的事物都擁有整個(ge) 功能,而非是說功能可以被分割為(wei) 無數個(ge) 體(ti) ,分別作為(wei) 每一個(ge) 事物的實體(ti) 和本源。另外,這段陳述中的“宇宙”指的是一切有情及無情眾(zhong) 生的全體(ti) ,而不再是由眾(zhong) 多有情的“識”所產(chan) 生的眾(zhong) 多“宇宙”的統稱。對於(yu) 熊十力來說,宇宙生生不息,而“功能”指的則是這個(ge) 生生的全過程,或者說是這個(ge) 生生不息的宇宙的整體(ti) 。

 

在二十世紀二十年代中期以後的著作中,熊十力還將萬(wan) 物的實體(ti) 與(yu) 我們(men) 的心等同起來。如此,這個(ge) 共同的心便成為(wei) 眾(zhong) 生同源、萬(wan) 物一體(ti) 的基礎。例如,在《新唯識論》(1932)中,他說:

 

(語曰:“一人向隅,滿座為(wei) 之不樂(le) 。”此何以故?蓋滿座之人之心,即是一人之心,元無自他間隔故耳。足知此心即是物我同源處,乃所謂實體(ti) 也。)……是故體(ti) 萬(wan) 物而不遺者,即唯此心。見心乃雲(yun) 見體(ti) 。(體(ti) 萬(wan) 物者,言即此心遍為(wei) 萬(wan) 物實體(ti) ,而無有一物得遺之以成其為(wei) 物者,故雲(yun) 爾。)[7]10-11

 

這幾句話表明,一個(ge) 人的心即是其他任何人的心,所有人的心是同一個(ge) 心。既然熊十力自1927年夏開始認為(wei) 宇宙萬(wan) 物同源共體(ti) ,那麽(me) 一個(ge) 人的心也是萬(wan) 物共有之心,此共有之心即是眾(zhong) 生之源,萬(wan) 物之體(ti) 。

 

二、熊十力關(guan) 於(yu) 眾(zhong) 生是否同源問題思想轉變的原因

 

從(cong) 上文我們(men) 可以看出,熊十力的思想在眾(zhong) 生是否同源問題上發生了根本性的轉變。那麽(me) ,他為(wei) 什麽(me) 改變了自己的觀點呢?據筆者觀察,這一改變主要有四個(ge) 方麵的原因,分別與(yu) 他對“眾(zhong) 生同源”理解的改變、對輪回思想態度的改變、對“唯識”概念詮釋的改變以及《大乘起信論》和華嚴(yan) 思想的影響有關(guan) 。

 

(一)對“眾(zhong) 生同源”理解的改變

 

第一個(ge) 原因是他改變了對“眾(zhong) 生同源”這一命題的理解。根據《尊聞錄》中所記錄的熊十力的表述,他先前把這個(ge) 命題理解為(wei) :在萬(wan) 物之外存在著一個(ge) “公共的大源”作為(wei) 宇宙的實體(ti) ,一切人和事物都由此實體(ti) 分賦而生出。對於(yu) 熊氏來說,這就如同許許多多個(ge) 浮漚從(cong) 大海中產(chan) 生:衍生於(yu) 大海水,這些浮漚自身並不是真實存在的,而是依賴於(yu) 外在於(yu) 它們(men) 的大海水,才能短暫而虛幻地顯現。如此一來,生命便不是“自具自足”的。[4]570這即是熊氏最初反對眾(zhong) 生同源這個(ge) 觀點的原因。

 

然而,熊十力後來改變了對“眾(zhong) 生同源”的理解。與(yu) 以上相反,他將這一命題解釋為(wei) :盡管宇宙萬(wan) 物擁有同一個(ge) 本源,但是這個(ge) “公共的大源”並不是外在於(yu) 或獨立於(yu) 萬(wan) 物而存在的;它是一切人和事物的實體(ti) ,每個(ge) 人或事物都依賴於(yu) 這一實體(ti) 而成為(wei) 其自身。[4]570-571 為(wei) 了使自己的意思易於(yu) 理解,熊十力依然將宇宙萬(wan) 物與(yu) 其共同的本源比作浮漚和大海水,然而有所不同的是,他將浮漚和大海水的關(guan) 係重新詮釋為(wei) :如果我們(men) 不執著於(yu) 浮漚之相,那麽(me) 我們(men) 將會(hui) 清楚地看到,那無數的浮漚全體(ti) 其實就是大海水。如此,眾(zhong) 生實際上是“自本自根”的,因為(wei) 根本沒有一個(ge) 外在的事物可以讓其賴以存在。[4]571 這即是熊氏不再反對眾(zhong) 生同源這一觀點的原因。據此,“眾(zhong) 生同源”是否含有萬(wan) 物共同的根源外在並獨立於(yu) 萬(wan) 物這個(ge) 意思,是熊十力決(jue) 定支持還是反對這一命題的一個(ge) 關(guan) 鍵因素。

 

(二)對“輪回思想”態度的改變

 

熊十力對眾(zhong) 生是否同源這一議題看法的改變,亦是由於(yu) 他對佛家輪回思想的態度發生了改變。正如郭美華所解釋的那樣,熊十力曾堅持認為(wei) 每一個(ge) 有情都有屬於(yu) 自己的功能(即實體(ti) 和本源),這是基於(yu) 熊氏對佛家輪回思想的信賴。輪回思想提出,每一個(ge) 有情都有自己輪回於(yu) 世間的靈魂(或神識),在這個(ge) 不滅的靈魂的基礎上,有情眾(zhong) 生永不停止地重複死亡和轉生。熊氏在此基礎上所形成的眾(zhong) 生多元思想正是他堅信每一個(ge) 有情都有一個(ge) 永恒的、個(ge) 體(ti) 性的“我”的表現。[8]51-52 這種堅持也與(yu) 熊氏認為(wei) 眾(zhong) 生“自本自根”相一致。然而,根據《尊聞錄》中的記載,由於(yu) 輪回思想與(yu) “複生”這一生物學現象(即對於(yu) 一些生物來說,如果它們(men) 被切成幾段,那麽(me) 每一段都會(hui) 成為(wei) 一個(ge) 獨立的生命體(ti) )相抵觸,在意識到這一點之後,熊氏對輪回思想產(chan) 生了懷疑。[4]567 與(yu) 此相應,他同時也放棄了每一個(ge) 有情都擁有自己的實體(ti) 和本源的觀點。

 

(三)對“唯識”概念詮釋的改變

 

除卻以上兩(liang) 個(ge) 原因,還有另外一個(ge) 內(nei) 部因素很有可能共同促成了熊十力關(guan) 於(yu) 眾(zhong) 生是否同源這一問題的思想轉變。那就是,熊十力自二十世紀二十年代中期以後對“唯識”(vijňapti-mātra)這個(ge) 概念的理解偏離了此概念在唯識佛學中的原意,並且發展出了自己對“唯識”這個(ge) 術語的一種新的詮釋。

 

“唯識”是唯識哲學中的一個(ge) 核心概念,它的意思是:呈現在我們(men) 麵前的事物實際上是由我們(men) 的心識構建、投射和詮釋出來的,因此現象世界中的一切事物都無法超越我們(men) 心識活動的界域而存在。既然一切有情各有自己的心識,那麽(me) 他們(men) 自然也都各有自己的“現象世界”,這個(ge) “現象世界”是他們(men) 各自的心識所構建、投射和詮釋出來的。如前文所述,正是因為(wei) 熊十力在《唯識學概論》(1923)中遵循這一唯識思想,他才堅稱眾(zhong) 生並不同源,也並不擁有同一個(ge) 宇宙。

 

熊十力在《唯識學概論》(1923)、《唯識學概論》(1926)以及二十年代中期創作的《唯識論》中,都沒有背離唯識佛學中的“唯識”概念。然而,在《新唯識論》(1932)中,他改變了自己對“唯識”的理解,將這個(ge) 詞詮釋為(wei) :

 

唯識為(wei) 言,但遮外境,不謂境無,以境與(yu) 識同體(ti) 不離,故言唯識。唯者特殊義(yi) ,非唯獨義(yi) 。識能了境,力用殊特,說識名唯,義(yi) 亦攝境。豈言唯識,便謂境無?[7]23

 

“唯”(mātra)在唯識學的一些術語,例如“唯識”(vijňapti-mātra)和“唯心”(citta-mātra)中,意思是“唯獨”“僅(jin) 有”,並不是“特殊”的意思。[9]xxxi 通過將“唯”詮釋為(wei) “特殊”,熊十力修改了“唯識”在唯識哲學中的含義(yi) 。但他仍然使用了這個(ge) 術語,隻是把它詮釋成了識的特殊性。在他看來,“唯識”僅(jin) 僅(jin) 表明“境與(yu) 識同體(ti) 不離”;這個(ge) 詞並不意味著境實際上不存在,其隻是識轉變的產(chan) 物。【7】

 

至於(yu) 為(wei) 什麽(me) 所知之境與(yu) 能知之識“同體(ti) 不離”,根據《新唯識論》(1932)中的解釋,根本原因在於(yu) 它們(men) 擁有同一個(ge) 實體(ti) 和本源,而不是因為(wei) 前者由後者產(chan) 生。如熊十力所述,境與(yu) 識都是宇宙實體(ti) 的流行【8】,這兩(liang) 者不能被截為(wei) 二片。然而,由於(yu) 實體(ti) 並非頑然之物,它虛幻地顯現為(wei) “能”(即能知之識)和“所”(即所知之境)兩(liang) 個(ge) 方麵。基於(yu) 這種理解,熊氏主張,境與(yu) 識僅(jin) 僅(jin) 是從(cong) 它們(men) 不同的作用上被劃分為(wei) 二物,然而事實上,它們(men) 之間並無分界。[7]22-23

 

在《新唯識論》(1932)中,熊十力仍然聲明,一個(ge) 人的“宇宙”與(yu) 其他人的“宇宙”交遍而不相障礙。[7]50 這很容易讓人誤以為(wei) 熊氏依然支持“唯識”在唯識佛學中的含義(yi) ,並因此持有“眾(zhong) 生並不同源,也並不擁有同一個(ge) 宇宙”的觀點。然而,事實並非如此。熊十力在《尊聞錄》中曾解釋說,每個(ge) 人的染識——八識中的第七末那識(manas)——與(yu) 他人的染識並不相通。在此意義(yi) 上,說每個(ge) 人都有自己的“宇宙”。但是,所有人卻都擁有同一個(ge) 清淨本心。從(cong) 這個(ge) 角度來說,實則隻有一個(ge) 宇宙。[4]594 與(yu) 此相似,根據熊十力在他於(yu) 1933年發表的《破〈破新唯識論〉》中的論述,有情眾(zhong) 生實際上享有同一個(ge) 宇宙。然而,由於(yu) 他們(men) 的“業(ye) ”(karma)和“習(xi) 氣”(vāsanā)不同,他們(men) 所共有的宇宙對他們(men) 也呈現出不同的麵貌。換言之,所謂的一個(ge) 人的“宇宙”是由這個(ge) 人自己的“業(ye) ”和“習(xi) 氣”形成的。而實際上,一切眾(zhong) 生擁有相同的如如本性,也因此擁有一個(ge) 共同的宇宙。[10]163-164 而且,根據熊十力在此作品中的進一步解釋,眾(zhong) 生各具宇宙是從(cong) 俗諦的角度來說的,而“宇宙一體(ti) ”則是從(cong) 真諦的角度來說的。[10]165

 

如前文所述,唯識佛學中的“唯識”概念對於(yu) 熊十力先前所提出的有情眾(zhong) 生皆有各自之宇宙及本源這一觀點來說不可或缺。既然現在熊氏不再支持這一唯識概念,並對此概念進行了改造,那麽(me) 他之前對眾(zhong) 生共有同一宇宙和本源這個(ge) 觀點的反對便沒有了理由和依據。熊十力對“唯識”的重新詮釋是他在《新唯識論》(1932)的前半部中提出的。據熊氏所述,他在1927年去南方之前就已經完成這部著作的前半部分內(nei) 容了[7]9 ,而這個(ge) 時間大約就是他停止撰作《唯識論》的時間。這意味著他很有可能在丟(diu) 棄有情眾(zhong) 生皆有各自之宇宙及本源這個(ge) 觀點之前,就已經開始懷疑唯識學中“唯識”概念的合理性,並發展出自己對“唯識”新的理解了。如果是這樣,那麽(me) 熊氏對“唯識”概念的質疑及新的理解,便有可能是他在眾(zhong) 生是否同源這一問題上思想轉變的一個(ge) 初始原因。

 

(四)《大乘起信論》的影響

 

除了熊十力自身對於(yu) 一些思想概念的理解發生了改變之外,六世紀的佛教文本《大乘起信論》以及受此文本影響的華嚴(yan) 思想也對熊氏對於(yu) 眾(zhong) 生是否同源這一問題的理解產(chan) 生了影響。前文提及,熊十力在轉而支持眾(zhong) 生同源的同時,將萬(wan) 物的實體(ti) 和本源與(yu) 我們(men) 的心聯係在了一起。這固然與(yu) 中國傳(chuan) 統哲學中的心學有關(guan) ,但從(cong) 熊氏在二十世紀二三十年代的整體(ti) 思想來看,《大乘起信論》對他的影響更為(wei) 關(guan) 鍵。

 

《大乘起信論》提出,眾(zhong) 生心有兩(liang) 麵:真如心和生滅心。真如心指的是眾(zhong) 生心的本性,而生滅心指的則是依靠真如心而存在的現象世界。現象世界中一切事物的生、住、異、滅都是此真如心的虛幻顯現,此真如心也就是萬(wan) 物的實性和根源。【9 】如前文所述,熊十力轉向眾(zhong) 生同源的觀點時,認為(wei) 萬(wan) 物為(wei) 同一實體(ti) 的顯現,而此實體(ti) 則等同於(yu) 我們(men) 的心。他曾進一步解釋說,此心並非取境之識,取境之識是妄識,而此作為(wei) 實體(ti) 的心則是真心:

 

妄識亦依真心故有,而實乖真,(識者,依作用得名。以作用幻現而無自體(ti) 故,又雜習(xi) 染故,所以說之為(wei) 妄。夫用依體(ti) 起,故說妄識依真心故有。然用之起也,既不能無習(xi) 染之雜,故至乖其真,而有妄執外境之咎。)證真則了識幻,故應說識是空。(真心依本體(ti) 得名。見體(ti) ,則可了知用之刹那幻現,本無實法可得;至習(xi) 染無根,元為(wei) 虛誑。然不見體(ti) 者,則直以作用之與(yu) 習(xi) 染夾雜流行者認為(wei) 實在,此過之大也。)[7]13-14

 

在熊十力看來,取境之識,也就是妄識,是沒有自性的,因此是空的。構成它虛幻表象的基礎是它的本體(ti) ,也就是熊氏所說的“真心”。與(yu) 妄識不同,真心既不與(yu) 習(xi) 染相雜,也不執於(yu) 外境。隻有此真心才是宇宙本體(ti) ,妄識僅(jin) 僅(jin) 是它的功用。

 

這裏熊氏對真心和妄識的區分與(yu) 《大乘起信論》中的思想非常相似。在《大乘起信論》中,真如(也被稱為(wei) “真心”),與(yu) 染法不相伴;它不具有虛妄心念/妄心,也因此遠離諸有為(wei) 法。恰恰相反,妄心(或生滅心)念念分別,與(yu) 真如並不相應。[11]21-22 很明顯,上述引文中熊十力所說的“真心”和“妄識”分別與(yu) 《大乘起信論》中的“真心”和“虛妄心念”“妄心”相對應。實際上,在《新唯識論》(1932)的其他地方,熊十力曾注明,“妄心亦雲(yun) 妄識”[7]104 。這進一步顯示了熊十力對真心和妄識的區分與(yu) 《大乘起信論》的相關(guan) 性。在吸收其思想的基礎上,熊十力將眾(zhong) 生共同的本源歸為(wei) 眾(zhong) 生的“真心”。由以上也可以看出,《大乘起信論》在眾(zhong) 生多元還是同源這個(ge) 問題上影響了熊十力的看法,並給他的眾(zhong) 生同源觀點提供了一個(ge) 新的基礎和模式。熊十力很早就看過《大乘起信論》,並反複思考過其中的思想,【10】 因此在發展自己的哲學體(ti) 係期間借助其思想也是很自然的事。

 

(五)華嚴(yan) 思想的影響

 

在宇宙萬(wan) 物和其本源/實體(ti) 的關(guan) 係上,華嚴(yan) 思想對熊十力起到了啟發作用。前文也曾提及,熊十力在闡釋眾(zhong) 生同源、萬(wan) 物一體(ti) 時提出:無差別的宇宙實體(ti) 充滿了整個(ge) 現象世界,現象界中的每一事物都在此實體(ti) 的基礎上成為(wei) 其自身,因而宇宙萬(wan) 物渾然一體(ti) 。熊氏的這一觀點實際上包含兩(liang) 個(ge) 要點:其一,萬(wan) 物共同的本源為(wei) 每一個(ge) 個(ge) 別事物所完整地具有。或者說,此唯一的實體(ti) 同時顯現為(wei) 宇宙萬(wan) 物。宇宙中的每一個(ge) 單獨的事物雖然形式各別,但都能完整地表現整個(ge) 本體(ti) 。其二,雖然宇宙萬(wan) 物具有不同的形式,但是由於(yu) 在本體(ti) 的層麵上,每一個(ge) 事物都與(yu) 它們(men) 共同的實體(ti) 並無不同,因此萬(wan) 物一體(ti) ,彼此相融。熊氏將第一個(ge) 要點稱為(wei) “圓滿義(yi) ”,第二個(ge) 稱為(wei) “交遍義(yi) ”。[7]49-50

 

熊十力的以上觀點明顯吸收了華嚴(yan) 佛教中的“理事無礙”和“事事無礙”思想。這兩(liang) 個(ge) 華嚴(yan) 理論緣起於(yu) 華嚴(yan) 初祖杜順的《法界觀門》。這部著作包括三個(ge) 主要部分,其中的“理事無礙觀”和“周遍含容觀”兩(liang) 部分與(yu) 熊十力的思想尤為(wei) 相關(guan) 。前者闡明了“事”(現象)和“理”(本體(ti) )互相關(guan) 聯的多種形式;後者即是後來被稱為(wei) “事事無礙”的法界觀:一個(ge) 人在領悟“理事無礙”和“事事無礙”之後最終可以超越“理”並進入一個(ge) 完全無礙的世界,在此世界中,每一個(ge) 現象不僅(jin) 被視為(wei) 包含每一個(ge) 其他現象,而且所有現象也被視為(wei) 包含所有現象交遍無礙的全體(ti) 。[12]6-7 杜順的這兩(liang) 個(ge) 理論後來又為(wei) 華嚴(yan) 宗其他祖師所詮釋。

 

實際上,熊十力在闡述自己的以上觀點時曾直接讚許過華嚴(yan) 宗的思想,他說:

 

一人一物之心即是天地萬(wan) 物之心,非形質所能隔別,故恒互相貫通。……華嚴(yan) “一多相即,重重無盡”,理趣深玄。[7]81

 

這裏的“心”指的就是眾(zhong) 生萬(wan) 物的實體(ti) 和本源。如引文所示,訴諸華嚴(yan) 佛學,熊十力表達了一個(ge) 觀點:由於(yu) 所有事物都完整地具有整個(ge) 現象宇宙共同的實體(ti) ,那麽(me) 任何一個(ge) 單獨的個(ge) 體(ti) 都與(yu) 其他眾(zhong) 多事物相一致。如此一來,現象宇宙中的一切事物雖形質不同,卻互相含容。這裏對華嚴(yan) 理論的引用和認可同時也說明了熊氏的眾(zhong) 生同源、萬(wan) 物一體(ti) 思想與(yu) 華嚴(yan) 佛學的密切聯係。

 

除此之外,熊十力對“交遍義(yi) ”和“圓滿義(yi) ”之間的邏輯關(guan) 係的強調也與(yu) 華嚴(yan) 佛學中的某些觀點相似:

 

又“交遍義(yi) ”不許並入“圓滿義(yi) ”者,一顯全體(ti) 起用,用成萬(wan) 殊,而各稱體(ti) ,一一具足。一顯用成萬(wan) 殊,而重重無礙,故一真法界,非一合相。二義(yi) 相關(guan) ,不堪省略。如數一二,言一已有二,卻不可說隻須數一,不當及二。又不可說寧堪數二,不必及一。[13]271-272

 

從(cong) 這幾句話中我們(men) 可以看出,“圓滿義(yi) ”是“交遍義(yi) ”的前提。也就是說,熊氏認為(wei) ,隻有基於(yu) 每一個(ge) 個(ge) 體(ti) 事物能夠表現完整的實體(ti) 這個(ge) 前提,他所說的萬(wan) 物一體(ti) 、互相含容、重重無礙這一點才能夠實現。

 

熊氏所認為(wei) 的“圓滿義(yi) ”和“交遍義(yi) ”之間的邏輯性與(yu) 華嚴(yan) 四祖澄觀所詮釋的“理事無礙”和“事事無礙”之間的關(guan) 係尤為(wei) 相近。在《大方廣佛華嚴(yan) 經隨疏演義(yi) 鈔》中,澄觀將這兩(liang) 個(ge) 理論的關(guan) 係解釋為(wei) :

 

所以事事不同而得無礙者,以理融事故。……明依理成事,故一與(yu) 多互為(wei) 緣起。……由事理無礙,方得事事無礙。若事不即理,事非理成,則互相礙。今由即理,故得無礙。……事得理融,則千差涉入而無礙。[14]9b

 

澄觀所說的“依理成事”“事理無礙”等與(yu) 熊十力所說的萬(wan) 物依靠實體(ti) 而成為(wei) 其自身並表現其完整的實體(ti) 這一觀點近似,而澄觀所說的“事事不同而得無礙”則與(yu) 熊十力所說的雖然宇宙萬(wan) 物具有不同的形式,但實為(wei) 一體(ti) 互相含容這一觀點近似。尤其是,澄觀所強調的理事無礙是事事無礙的原因這一點與(yu) 熊十力所認為(wei) 的“圓滿義(yi) ”是“交遍義(yi) ”的前提相一致。這些進一步說明了熊氏的眾(zhong) 生同源、萬(wan) 物一體(ti) 思想與(yu) 華嚴(yan) 宗之間的聯係。

 

實際上,前文所提到的熊十力在陳述他關(guan) 於(yu) 眾(zhong) 生是否同源的觀點時,所用到的大海水和浮漚的比喻亦在漢傳(chuan) 佛教文本中廣為(wei) 使用(這些文本中很多用“波”代替“浮漚”)。例如,《大乘起信論》提出,大海水因風波動,然而濕性不壞,[11]36 以此來闡明真如本體(ti) 和現象活動的特性以及它們(men) 之間的關(guan) 係。此外,大海水和波浪的比喻也經常出現在華嚴(yan) 佛教的文本中。例如,杜順的《華嚴(yan) 五教止觀》、法藏的《華嚴(yan) 經義(yi) 海百門》、澄觀的《華嚴(yan) 法界玄鏡》中都曾用這個(ge) 比喻來闡明理/本體(ti) 和事/現象之間的聯係。[15]245注釋13【11】 這進一步說明了熊十力的思想與(yu) 華嚴(yan) 哲學以及《大乘起信論》之間的聯係。

 

結語


 

熊十力在二十世紀二十年代下半期由支持眾(zhong) 生多元到堅稱眾(zhong) 生同源、萬(wan) 物一體(ti) 這一思想轉變,是他在二三十年代建立自己的一元論體(ti) 用哲學體(ti) 係的一個(ge) 必要前提,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yi) 。熊氏在二十年代中期之後的很多新觀點都與(yu) 他思想轉變之後的看法一致,但是與(yu) 他之前的看法相抵觸。因此,對熊氏這一思想轉變的闡明有助於(yu) 我們(men) 更加清晰地理解其“體(ti) 用不二”哲學體(ti) 係的建立過程和思想內(nei) 涵。基於(yu) 這一點,本文探討了熊氏思想轉變的原因,既包括內(nei) 部原因(他對“眾(zhong) 生同源”理解的改變、對輪回思想態度的改變、對“唯識”概念詮釋的改變),也包括外部影響(《大乘起信論》和華嚴(yan) 哲學的影響)。

 

熊十力的體(ti) 用哲學體(ti) 係從(cong) 唯識佛學發展而來,根源於(yu) 他在1923年出版的《唯識學概論》一書(shu) 中的思想。在建立其哲學體(ti) 係的過程中,熊氏越來越多地背離了印度佛學,而開始著重於(yu) 宣揚中國傳(chuan) 統文化。這一點體(ti) 現在其體(ti) 用哲學體(ti) 係建立過程中的思想轉變上。本文所闡述的其對於(yu) 眾(zhong) 生是否同源這一問題的思想轉變就體(ti) 現了這一點。從(cong) 本文可以看出,這一思想轉變同時意味著熊十力舍棄並改造了印度唯識佛學中的“唯識”理論,並采用了漢傳(chuan) 佛教文本《大乘起信論》中的“一心二門”範式以及華嚴(yan) 宗的“理事無礙”和“事事無礙”理論,這在一定程度上體(ti) 現了他由印度佛學向中國佛學靠近的過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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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NG Yu-kwan.Xiong Shili’s Metaphysical Theory about the Non-separability of Substance and Function//MAKEHAM John.New Confucianism:A Critical Examination.New York:Palgrave Macmillan,2003.
 
注釋
 
【1】李清良曾詳細論證了《唯識論》的創作時間應為1926至1927年間,其印刷時間也不應如一些學者所說的那樣遲至1930年。(參見李清良、郭勝男:《熊十力〈唯識論〉撰作時間考辨》,《中國文化å研究》2009年夏之卷,第38—44頁)筆者讚同他的觀點,也曾在自己的著作中闡明,《唯識論》最遲應於1927年初停止書寫。(Sang Yu,Xiong Shili’s Understanding of Reality and Function,1920-1937,Boston:Brill,2020,pp.169-171)
 
【2】熊十力在1923年曾出版過一部同名著作,而這部1926年的著作則是其修改版。為了避免混淆,下文將會把他於1923年出版的《唯識學概論》稱為《唯識學概論》(1923),而將他於1926年出版的同名著作稱為《唯識學概論》(1926)。
 
【3】熊十力早期哲學著作中的很多詞匯都來源於印度佛學,因此筆者在本文中注明了一些佛教詞匯對應的梵語,以突顯熊氏與印度佛學的聯係。
 
【4】關於熊十力的這個兩層體用係統,詳見桑雨:《熊十力早期哲學思想中的兩層體用係統》,郭齊勇主編:《儒家文化研究》第11輯,長沙:嶽麓書社,2020年,第457—500頁。
 
【5】實際上,高讚非並沒有直接說熊十力的言論是在1927年夏作出的,而是說:“暑假隨師南下,寓杭州西湖法相寺。師病中不得執筆,猶時運思。”(熊十力:《尊聞錄》,蕭萐父主編:《熊十力全集》第1卷,武漢:湖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569頁)然而,根據一些關於熊十力生平的著作所述,熊氏是在1927年從南京去杭州療養的。(例如,蔡仁厚:《熊十力先生學行年表》,台北:明文書局,1991年,第22頁;郭齊勇:《天地間一個讀書人:熊十力傳》,上海:上海文藝出版社,1994年,第43、240頁;丁為祥:《熊十力學術思想評傳》,北京:北京圖書館出版社,1999年,第342頁;景海峰:《熊十力哲學研究》,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0年,第272頁;葉賢恩:《熊十力傳》,武漢:湖北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98、219頁)
 
【6】熊十力曾在1944年出版過一部語體文本的同名著作。為了與之區分,下文將他於1932年出版的《新唯識論》稱為《新唯識論》(1932)。
 
【7】需要注意的是,對於熊十力來說,境與識隻在俗諦的意義上存在。(參見熊十力:《新唯識論》(文言文本,一九三二年),蕭萐父主編:《熊十力全集》第2卷,第33頁)從真諦的層麵上來說,境和識都不存在,現象宇宙中隻有無止盡的“轉變”(即生滅)。
 
【8】在熊十力的哲學中,“流行”指的是現象的生滅相續,亦稱作“轉變”,也就是本體的功用。
 
【9】關於《大乘起信論》中的思想,尤其是那些思想與新儒家哲學之間的聯係,可參看John Makeham,“Introduction,”in John Makeham,ed.,The Awakening of Faith and New Confucian Philosophy,Boston:Brill,2021,pp.1-56.
 
【10】例如,熊十力:《健庵隨筆(續)》,蕭萐父主編:《熊十力全集》第8卷,第14頁;熊十力:《記梁君說魯滂博士之學說》,蕭萐父主編:《熊十力全集》第1卷,第25—26頁。
 
【11】關於華嚴宗如何使用水波喻的詳細闡釋,可參看Brook Ziporyn,Beyond Oneness and Difference:Li 理 and Coherence in Chinese Buddhist Thought and Its Antecedents,Albany: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2013,pp.235-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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