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宗三 著《牟宗三先生早期文集補編》出版暨序言

書(shu) 名:《牟宗三先生早期文集補編》
作 者:牟宗三
編 者:李明輝
出版社:聯經出版事業(ye) 公司
時 間:2023年7月
【內(nei) 容簡介】
當代新儒家中最富原創性與(yu) 影響力的哲學家——牟宗三先生,他是近代中國重要的哲學家與(yu) 教育家,一生致力於(yu) 弘揚中華文化,對於(yu) 中國文明的推廣及其現代化厥功甚偉(wei) 。
2003年由聯合報係文化基金會(hui) 規劃,編輯委員會(hui) 曆時六年精心整理編校完成了《牟宗三先生全集》,其篇幅龐大、並匯聚了當代著名學者共同編纂,詳實地呈現牟宗三先生的學思曆程。
本書(shu) 編者李明輝教授亦為(wei) 當年《全集》編輯委員的一員,負責編輯牟先生的早期文獻。在《全集》問世後,學界陸續發現數十篇牟宗三先生早期的著作。例如,彭國翔教授在哈佛大學發現了牟先生所撰兩(liang) 萬(wan) 多字的小冊(ce) 子《GC國際與(yu) ZG批判》,推測為(wei) 當年招商局訓練員工時所使用的政治教育教材。本書(shu) 不隻收錄此文,也收錄了彭國翔教授為(wei) 此一新材料所撰寫(xie) 之解說。此外,隨著網絡的發達,海峽兩(liang) 岸的學術研究者搜集到更多未收入《全集》的文章。李明輝教授結合兩(liang) 岸學界之力,仔細考定其真偽(wei) ,並收入董誌威先生所做之考辨。這些新文獻再度反映了牟先生一生的現實關(guan) 懷,有助於(yu) 後代研究者更加認識牟先生的思想,並從(cong) 不同的角度去探究牟先生的思想內(nei) 涵。
【作者、編者簡介】
作者:牟宗三
1909-1995,字離中,出生於(yu) 山東(dong) 省棲霞縣。中國現代哲學家,是現代新儒家的重要代表人物之一。1933年畢業(ye) 於(yu) 北京大學,曆任華西大學、中央大學、金陵大學、台灣師範大學、東(dong) 海大學、台灣大學、中國文化大學、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香港新亞(ya) 研究所等校教授。1987年獲香港大學授予名譽文學博士。
英國《劍橋哲學詞典》譽之為(wei) “當代新儒家中最富原創性與(yu) 影響力的哲學家”。牟先生畢生致力於(yu) 弘揚民族文化,對中國文化的現代化與(yu) 世界化作出巨大的貢獻。其許多著作被譯成英、韓、德等文字。主要著作有《心體(ti) 與(yu) 性體(ti) 》《現象與(yu) 物自身》《佛性與(yu) 般若》《才性與(yu) 玄理》《圓善論》等;另有《康德的道德哲學》《康德純粹理性之批判》《康德判斷力之批判》、維特根斯坦《名理論》等譯作,以上各書(shu) 均收錄於(yu) 《牟宗三先生全集》套書(shu) 中。牟宗三先生的哲學成就代表了中國傳(chuan) 統哲學在現代學術發展的新水平,具有世界性的影響力。
編者:李明輝
原籍台灣屏東(dong) ,1953年出生於(yu) 台北市。台灣政治大學哲學係及台灣大學哲學研究所(碩士班)畢業(ye) 。其後獲得“德國學術交流服務處”(DAAD)獎學金,赴德國波昂大學進修,於(yu) 1986年獲得該校哲學博士。曾擔任台灣大學哲學係客座副教授、中國文化大學哲學係副教授、(廣州)中山大學長江學者講座教授,以及“中央研究院”中國文哲研究所特聘研究員,目前已退休。主要著作有《儒家與(yu) 康德》《儒學與(yu) 現代意識》《康德倫(lun) 理學與(yu) 孟子道德思考之重建》《當代儒學之自我轉化》《康德倫(lun) 理學發展中的道德情感問題》(德文)《儒家思想在現代中國》(德文)《孟子重探》《四端與(yu) 七情——關(guan) 於(yu) 道德情感的比較哲學探討》《儒家視野下的政治思想》《儒家人文主義(yi) :跨文化的脈絡》(德文)《儒學:其根源與(yu) 全球意義(yi) 》(英文)《康德與(yu) 中國哲學》,譯作有H.M.Baumgartner的《康德“純粹理性批判”導讀》、康德的《通靈者之夢》《道德底形上學之基礎》《康德曆史哲學論文集》《未來形上學之序論》及《道德底形上學》。
【目次】
編者序言 李明輝
《牟宗三先生全集•早期文集》佚文考 董誌威
1 中西兩(liang) 大社會(hui) 思潮之評判
2 合理與(yu) 革命
3 召集臨(lin) 全代會(hui) 之真義(yi) 何在?
4 辯證法總檢討
5 讀懷悌海著的《理想之前進》
6 盡能與(yu) 佉執
7 國士
8 風尚
9 從(cong) 詩詞方麵研究中國的人生典型
10 從(cong) 《水滸傳(chuan) 》到青紅幫
11 論讀經
12 青年與(yu) 社會(hui)
13 關(guan) 於(yu) 中國農(nong) 村的現狀
14 中國人與(yu) 不容中律
15 張君勱著《明日之中國文化》書(shu) 評
16 張東(dong) 蓀著《認識論的多元論》書(shu) 評
17 從(cong) 公有到私有
18 編者後記(一):談本刊態度
19 編者後記(二):談本刊目標
20 編者後記(三):談戰爭(zheng)
21 編者後記(四):談國家哲學與(yu) 社會(hui) 學
22 編者後記(五):談輿論
23 說自己的話
24 評現行大學教育
25 一個(ge) 開明階段是必須的
26 輿論的造成與(yu) 保障
27 廬山禮賢之政治意義(yi)
28 加拿普著《言語之邏輯句法》書(shu) 評
29 論因果
30 邏輯之“必”與(yu) 實事之“必”
31 論構造
32 解惑
33 知識階級之命運
34 《立國之道》末章:我人思想之哲學背景
35 GC國際與(yu) ZG批判
附錄 牟宗三的GC主義(yi) 批判:以《全集》未收之《GC國際與(yu) ZG批判》為(wei) 中心 彭國翔
【編者序言】
《牟宗三先生早期文集補編》編者序言
台灣“中央研究院”中國文哲研究所 特聘研究員
李明輝
2003年,在牟宗三先生辭世八年之後,聯經出版公司出版了《牟宗三先生全集》,共33冊(ce) 。這是當代儒學研究的一大盛事。其中,收入第25及26冊(ce) 的《牟宗三先生早期文集》是由筆者和黎漢基先生負責編輯的。當年的網絡不像現在這麽(me) 發達,為(wei) 了搜集牟先生早期的著作,筆者曾親(qin) 赴美國東(dong) 西兩(liang) 岸的大學圖書(shu) 館、國會(hui) 圖書(shu) 館及北京的若幹圖書(shu) 館,並且得到不少大陸及香港學界朋友的協助。搜求所得極為(wei) 豐(feng) 富,共得68篇,排版後超過一千頁。當時筆者 雖然不敢保證無所遺漏,但估計遺漏的文章不會(hui) 太多。
不意《全集》出版的次年,即2004年,當時任教於(yu) 北京清華大學哲學係、目前任教於(yu) 浙江大學哲學係的友人彭國翔教授偶然在美國哈佛大學燕京學社圖書(shu) 館發現牟先生撰寫(xie) 的兩(liang) 萬(wan) 多字的小冊(ce) 子《GC國際與(yu) ZG批判》(台北:招商局訓練委員會(hui) ,1952 年3 月),並將全文影印給筆者。筆者在參與(yu) 《牟宗三先生全集》的編輯工作時,根本不知道有這份材料存在,也從(cong) 未聽到牟先生提過這本小冊(ce) 子。這本小冊(ce) 子可能是當年招商局訓練員工時所使用的政治教育教材。由於(yu) 它不對外公開發行,故不為(wei) 學界所知。彭教授特別為(wei) 這份新發現的材料撰寫(xie) 了《牟宗三的GC主義(yi) 批判——以〈全集〉未收〈GC國際與(yu) ZG批判〉為(wei) 中心》一文。筆者便安排將此文連同牟先生的《GC國際與(yu) ZG批判》全文刊登於(yu) “中央研究院”中國文哲研究所的《中國文哲研究通訊》第19卷第3期(2009年9月出刊)。
及至2011年,當時的山東(dong) 大學中國哲學專(zhuan) 業(ye) 碩士生李強先生(目前任教於(yu) 西安西北大學馬克思主義(yi) 學院)又藉由網絡發現牟先生早期一批未收入《全集》中的文章。李強先生除了提供筆者這批資料的原始照相版之外,還將部分文章轉成了Word檔。但是這批材料極為(wei) 雜亂(luan) ,尤其是署名“光君”的若幹文章很難斷定是否出自牟先生之筆。“光君”是牟先生早期常用的筆名之一。筆者當時的研究工作極其繁重,加上罹患糖尿病與(yu) 梅尼爾氏症,體(ti) 重暴跌20公斤,經常耳鳴、暈眩,實無餘(yu) 力處理這批材料。但筆者還是委托研究助理吳明峰先生校訂李強先生所提供的Word檔。
2017年8月廣州中山大學中國哲學專(zhuan) 業(ye) 博士生董誌威先生也藉由網絡發現牟先生早年一批未收入《全集》中的文章,而將這批文章及其Word檔傳(chuan) 給筆者。在這批文章中有部分文章與(yu) 李強先生所提供的文章重複。筆者便將李強先生所提供的材料傳(chuan) 給他。他將這兩(liang) 批材料加以匯整,並將李強先生所提供的三篇文章由照相版轉為(wei) Word檔。更重要的是,他對這兩(liang) 批材料加以考證,剔除了其中顯然非出於(yu) 自牟先生之筆的材料後,共得35篇,約20萬(wan) 字。董先生的考證極有說服力,經筆者與(yu) 他反覆討論後定稿,即《<牟宗三先生全集•早期文集>佚文考〉一文,今收入本書(shu) 中,作為(wei) 導論。這批新材料之發現,主要得力於(yu) 這十幾年來網絡搜尋功能之快速發展。
除了以上的35篇文章外,本書(shu) 亦收入彭國翔教授所發現《GC國際與(yu) ZG批判》,並收入其《牟宗三的GC主義(yi) 批判——以<全集>未收
近年來,大陸儒學界流行“港台新儒學是心性儒學,大陸新儒學是政治儒學”的二分法。彭國翔教授最近著有《智者的現世關(guan) 懷:牟宗三的政治與(yu) 社會(hui) 思想》(台北:聯經出版公司,2016年)一書(shu) ,其構思雖早於(yu) 這種二分法提出之前,但在客觀上有力地反駁了這種偏見。持此論者恐怕都未全麵研讀過牟先生在政治與(yu) 社會(hui) 方麵的文字,尤其是早期的著作。因為(wei) 在牟先生早期的著作中,討論政治與(yu) 社會(hui) 問題的文章占有相當大的比例,這反映出他早年對現實問題的深切關(guan) 懷;而正如彭教授該書(shu) 所示,牟先生這一關(guan) 懷也是貫徹終生的。筆者相信,本書(shu) 之出版有助於(yu) 澄清這種偏見,使研究者能更全麵地把握牟先生的思想。
李明輝
2023年5月於(yu) 台北
【選文】
中西兩(liang) 大社會(hui) 思潮之評判
事實、實踐與(yu) 理論
(一)這三個(ge) 東(dong) 西有分別清楚的必要。不然,科學即有點危險,而客觀知識也就不可能。所以在寫(xie) 本文以前先提出這三個(ge) 問題以討論之。
(二)先說事實,事實即是外於(yu) 人類意識而客觀存在的東(dong) 西,或更具體(ti) 點說是占有一特殊“空、時”格的那件生起+現象。每一生起現象是一事實。每一事實,一經發生,即有其客觀存在,即有“是其所是”的性德。我們(men) 不能隨便去取,我們(men) 要從(cong) 它,它不能從(cong) 我們(men) 。我們(men) 可以如實地認識之,了解之,解析之。固然,當認識或解析事實之時,主觀色彩不能說一點沒有,但我們(men) 卻有意識地總希望其沒有。科學家之對付事實即是如此,而科學也即是由這種態度研究事實所得的結果。
(三)我們(men) 可以把事實大別為(wei) 二:一是自然事實,一是社會(hui) 事實。自然事實不成問題,社會(hui) 事實則有說明之必要。社會(hui) 事實易與(yu) 實踐相混。其實社會(hui) 事實由人類實踐而成,但不就是實踐。實踐是實際行動即是說他在那裏作。至於(yu) “他在那裏作”這個(ge) 活動現象則是一件事實,這個(ge) 活動現象終了的時候,即可以把它看成一件已成的事實。陳涉揭竿而起,當其作實際行動時是實踐,即由於(yu) 某種刺激而發生某種思想以作某種行為(wei) ,他這種活動現象是一件事實。其行動終了時活動現象即成了曆史上揭竿而起的一件革命事實。社會(hui) 事實即由這類性質而形成。社會(hui) 事實與(yu) 實踐分不開也就在此。雖然分不開,兩(liang) 者卻非同一。
(四)社會(hui) 事實既與(yu) 實踐分不開,所以即有說明實踐之必要。實踐即是人類一切物質生活、精神生活之實際行動。故一個(ge) 人之實踐,必有其個(ge) 人的思想、背景、動機與(yu) 目的,換言之,總有其特殊的主觀性。因為(wei) 其有主觀性,故有責任可負;有責任可負,故有是非善惡之評判。是者、善者,名之曰“合理的行為(wei) ”。殺身成仁之文天祥,我們(men) 可以說他的實踐行為(wei) 是合理的;賣國求榮的秦檜可以說他是非的、惡的行為(wei) 。然而兩(liang) 人之行為(wei) 一旦成為(wei) 科學所對付的曆史事實,則事實本身即成為(wei) 客觀的,是其所是的。我們(men) 隻解析其組織與(yu) 性德,而不能批判它的是非善惡。判其是非善惡者,判其行為(wei) 也,非判客觀事實也。
(五)因為(wei) 實踐帶有主觀性,即帶有情感的衝(chong) 動性,所以就有合理與(yu) 否的差別。此於(yu) 群眾(zhong) 行為(wei) 上尤然,並且因此,明知合理而不為(wei) ,明知背理而為(wei) 之的情形,也即發生出來。所以實踐總是實踐,而不能與(yu) 事實混。
(六)再說理論。理論有“實踐理論”與(yu) “科學理論”,或亦曰“事實理論”。事實理論即是按事實而說話。這樣的理論是事實的一幅圖像,是與(yu) 事實相照應的。雖然有時不能完全相應,但終期其相應。科學即是這種理論的總集。故事實理論亦可稱“科學理論”。我稱這種理論曰“純理論”,稱其所對之實事曰“純事實”。言“純”者,不帶色彩而可以客觀地、如實地研究之之謂。這樣可以救住科學,科學理論是超階級、超時空的東(dong) 西,近頗聞有人謂“資產(chan) 階級的科學”與(yu) “資產(chan) 階級的哲學”,科學與(yu) 哲學亦有了階級,實在是一偏之見,沒有明白純理論與(yu) 純事實是甚麽(me) 。你說研究這些東(dong) 西大半是資產(chan) 階級的人則可,但不能因之而說“資產(chan) 階級的科學”。2+2=4,在資產(chan) 階級承認,在無產(chan) 階級亦得承認;牛頓的物理律,資產(chan) 階級承認,無產(chan) 階級亦不得不承認。因為(wei) 這全是純事實與(yu) 純理論的緣故。
(七)實踐理論即是行為(wei) 理論或道德理論,即人當怎樣行,且按什麽(me) 道德標準而行的理論。這個(ge) 問題是道德哲學上所研究的,而我們(men) 研究的路徑,又免不了風俗習(xi) 慣與(yu) 人類社會(hui) 之窺探。所以,這種理論與(yu) 科學理論不同,既無客觀事實與(yu) 之相應,又不能以應於(yu) 事實為(wei) 能事。所以,這種理論全是根據人類本性而進入“理想”與(yu) “感應”。換言之,實踐理論即是評衡之理論,與(yu) 價(jia) 值之理論。
(八)本文的目的,即從(cong) 對演法的唯物論世界觀為(wei) 基礎,而批評與(yu) 之有關(guan) 的兩(liang) 大實踐理論,以期建設一種新道德哲學或新實踐理論。
誤會(hui) 諧和之錯誤
(一)本段批評中國的傳(chuan) 統倫(lun) 理。道德哲學所研究的問題,大別可分為(wei) 道德的基礎與(yu) 道德的理想。這樣的研究要作玄學上的探討。但本文不從(cong) 此處著眼,隻在說明中國社會(hui) 意識及傳(chuan) 統倫(lun) 理之由來,並加以批評。道德哲學研究人當有什麽(me) 樣的宇宙觀及人生觀並當如何實現之。本文不從(cong) 自我的實現這方麵,去作普遍理想的研究,換言之,不從(cong) 那種宇宙觀及人生觀應用於(yu) 個(ge) 人上以期其實現之研究,而從(cong) 其應用於(yu) 社會(hui) 上以期社會(hui) 之實現這方麵去研究與(yu) 批導。
(二)凡一種倫(lun) 理必找一種世界觀為(wei) 其基礎,必以其行為(wei) 與(yu) 基礎相融洽為(wei) 其理想,為(wei) 其實現。所以世界觀不同,人生觀也就不同。但觀察世界時,又不能不受主觀之影響,與(yu) 特種目的之利用。所以人生觀不同,世界觀常亦隨之而不同。本文但述由對演的世界觀而引出的兩(liang) 大倫(lun) 理。這兩(liang) 種倫(lun) 理是東(dong) 西根本不同之所在。先述中國。
(三)中國的古聖先哲之世界觀,也即是一種對演法的唯物論。所以名之曰“對演”者,因其為(wei) 唯物也,因其為(wei) 唯物,所以他們(men) 所講的辯證是事實的辯證,而不是概念的辯證。事實的辯證,吾名之曰“對演”;概念的辯證,吾名之曰“矛盾”。所以,吾以“對演法”名馬克司的辯證法,以“矛盾法”名黑格兒(er) 的辯證法。所以
(三)中國的古聖先哲之世界觀,也即是一種對演法的唯物論。所以名之曰“對演”者,因其為(wei) 唯物也,因其為(wei) 唯物,所以他們(men) 所講的辯證是事實的辯證,而不是概念的辯證。事實的辯證,吾名之曰“對演”;概念的辯證,吾名之曰“矛盾”。所以,吾以“對演法”名馬克司的辯證法,以“矛盾法”名黑格兒(er) 的辯證法。所以,馬克司的辯證法即是對演法的唯物論,而黑格兒(er) 的辯證法即是矛盾法的唯心論,理由在此不述,吾曾詳於(yu) 他文。
(四)中國人的世界觀即是這麽(me) 一種對演的物質或事實觀,此於(yu) 《周易》一支思想中尤其顯然,陰陽、五行、八卦都是在那裏指出事實之對演。對演的公式,一般地說來即是(一)相反相成;(二)矛盾之諧和。須知此所謂“相反”不是邏輯上的正負,乃是事實上的對立。言事實上的對立,即言占有特殊的時空。“相成”即是對立之絜和,這全是物理化學上的事實,不能與(yu) 黑格兒(er) 的講法相混。矛盾之諧和是站在唯物論或實在論的觀點,用邏輯與(yu) 概念來解析事實,因為(wei) 嚴(yan) 格說來,矛盾隻能在邏輯上講,而事實不能有矛盾。以矛盾來解事實,與(yu) 事實有矛盾是不同的,以矛盾作事實,即以概念作事實,乃是黑格兒(er) 的唯心。我們(men) 現在必要分別清楚,故矛盾之諧和即可作相反相成之解析,故以矛盾可解事實上之對立或相反,以諧和解事實上之相成或化合。
(五)我們(men) 現在要看這個(ge) 相反相成的事實上的對演,純是物理事實,沒有正負可言,沒有高低上下貴賤之別,沒有價(jia) 值意味在。它們(men) 的相成,是對立物之相成,不是一正一負、一高一下之相成;它們(men) 的化合,是物理因子之絜和,不是黑格兒(er) 之正負以趨於(yu) 絕對之合,更不是尊卑貴賤之絜合。他們(men) 的對立是占有時空之實物,不是黑格兒(er) 之概念,既不是“概念自身”所反射之正負,複不是由概念之正負而至絕對。故此與(yu) 黑格兒(er) 全無關(guan) 係,現在可以不管它。現在所要顧及的,即是對立不是有價(jia) 值性的對立;相成也不是有價(jia) 值性的對立之相成。現在即從(cong) 這一點批評中國的舊倫(lun) 理。
(六)這個(ge) 沒有價(jia) 值的物理對演,即是《莊子》所謂齊物之論,也即是等視一切有情之見。可是在中國最占勢力的儒家,竟沒有把握住這點齊物之見,而引出合理的社會(hui) 。然而他卻對於(yu) 本來之物加以誤解,而造成封建社會(hui) 、宗法社會(hui) 的畸形的絜和倫(lun) 理。他們(men) 以君臣、庶人、男女、夫婦來比配陰陽、八卦、天地、上下,以造成了尊卑貴賤而有階級性的諧和,所以這種諧和是有價(jia) 值意謂的對立物之諧和。他們(men) 說這是有根據的,即天在上地在下,故天為(wei) 尊、地為(wei) 卑;尊而上者為(wei) 君、為(wei) 男、為(wei) 夫,故卑而下者即為(wei) 臣、為(wei) 女、為(wei) 婦;尊而上者為(wei) 貴,故卑而下者即為(wei) 賤。這種以為(wei) 天然的必然的比配,使人無可逃脫,無可懷疑。雖然有階級有貴賤,但須要絜和。因為(wei) 天地本來如此。這樣,既可以維持住宗法組織,又可以維持住社會(hui) 治安,並可以實現其與(yu) 天地合德的理想社會(hui) 。
(七)但是,這是不合理的絜合,畸形的絜合。這是對於(yu) 事實的誤解,對於(yu) 事實所下的錯誤判斷。這種誤解我叫它“誤會(hui) 諧和”,這顯然是一種錯誤。可是中國數千年來的社會(hui) 組織,全受這個(ge) 誤會(hui) 原則所支配。從(cong) 此也可知社會(hui) 現象,大多是由這類誤會(hui) 、衝(chong) 動而造成。合理的可以造成社會(hui) 現象,不合理的亦能造成社會(hui) 現象。從(cong) 此而觀,我們(men) 當怎樣小心提倡甚麽(me) 運動呢?中國數千年的不合理造成數千年的悲劇,現在我們(men) 是覺得了,現在我們(men) 要革命了。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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