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更粹】《中庸》“人與天地參”義解

欄目:《原道》第41輯
發布時間:2023-04-03 20:09:29
標簽:《中庸》

《中庸》“人與(yu) 天地參”義(yi) 解

作者:賀更粹(西北師範大學哲學學院教授)

來源:《原道》第41輯(陳明、朱漢民主編,湖南大學出版社2021年12月)


摘    要:儒家關(guan) 於(yu) 天人關(guan) 係的論述,主要有兩(liang) 個(ge) 向度——天人合一與(yu) 天人相分。《中庸》認為(wei) ,天人關(guan) 係是天人合一與(yu) 天人相分相伴而生的相為(wei) 參合。人何以與(yu) 天地相參?誠是天道本然,實踐此誠是人事之當然,誠貫通天地人,是“人與(yu) 天地參”的形上依據。人以何與(yu) 天地相參?一是通過好學力行的知行合一過程,完成人的德性與(yu) 天地相參;二是通過各盡本分地處理社會(hui) 政治與(yu) 生態倫(lun) 理等問題,完成現實人事與(yu) 天地相參。換言之,人通過“誠之”的努力,順天應時,經綸天下,就能夠實現與(yu) 天地相參。孔子的偉(wei) 大,就在於(yu) 他與(yu) 宇宙生命洪流合而為(wei) 一,德性合於(yu) 聖人之道,故而能夠與(yu) 天地相參。人在參讚天地化育的過程中,既有德性與(yu) 天地相參,也有人事與(yu) 天地相參,二者共同指向“致中和”,其核心是要實現天地人各得其位、萬(wan) 物生生不已的天地人和諧共生的太和化境。

 


一、“人與(yu) 天地參”:儒家的天人關(guan) 係論

 

儒家關(guan) 於(yu) 天人關(guan) 係的論述,主要有兩(liang) 個(ge) 向度——天人合一與(yu) 天人相分。就天人合一而言,孟子曰:“盡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則知天矣。存其心,養(yang) 其性,所以事天也。”【1】這裏的天,是道德之天。既然人的“四心”和“四端”皆來自天,心、性、天就具有相通性,存心養(yang) 性就是“事天”,天人是合一的。就天人相分而言,郭店竹簡《窮達以時》明確提出天人之分。【2】人生在世,麵對窮困顯達,該當如何?《窮達以時》指出,世間窮達,不僅(jin) 關(guan) 乎人,亦關(guan) 乎天,而且天人各有其分。天有天的職分,人有人的職分,天人所涉及的範圍、效用各不相同,這就是天人相分。顯然,這裏的天是命運之天。荀子也講天人之分,但其所講的天是自然之天。至人不會(hui) 混淆天人之職,明曉天與(yu) 人的職分各有不同。可見,儒家講天人之分,義(yi) 在凸顯人的道德主體(ti) 性。

 

要之,儒家之天的多重含義(yi) ——道德之天、命運之天、自然之天,使其天人關(guan) 係也分為(wei) 不同層麵——人與(yu) 道德天、人與(yu) 命運天、人與(yu) 自然天。【3】這裏需要注意的是,天人合一與(yu) 天人相分,並非簡單的截然二分。從(cong) 哲學的視角,無論天人合一抑或是天人相分,殊途同歸,皆關(guan) 乎人的內(nei) 在自覺與(yu) 天的外在限定,肯定人要更好地盡人之為(wei) 人的本分。這是道德理性的覺醒與(yu) 對人文精神的弘揚。

 

在儒家經典中,《中庸》有關(guan) 天(地)人的討論較多,其最具特色的表述是“人與(yu) 天地參”,即所謂“(人)可以讚天地之化育,則可以與(yu) 天地參”。【4】人能夠讚助天地化育萬(wan) 物,就可以參配天地。而“人與(yu) 天地參”的實質,是天人合一與(yu) 天人相分的相伴而生。此外,《易傳(chuan) 》亦持天地人“三才”相參的觀念,荀子也講在天人相分的前提下,人要“理天地”和“參天地”。【5】這也是人的智慧力量與(yu) 責任擔當之所在,如此,天地自然就能秩序井然,人文世界亦不失其綱紀統領。質言之,天人相參是相分相合前提下的相為(wei) 參配。本文擬以《中庸》的相關(guan) 論斷為(wei) 中心,分別就天地人何以相參、人的德性與(yu) 天地相參、現實人事與(yu) 天地相參以及天人相參的義(yi) 旨諸問題,逐次予以論述。


二、誠:“人與(yu) 天地參”的形上依據

 

《中庸》載:“誠者,天之道也。誠之者,人之道也。”鄭玄注曰:“‘誠者’,天性也。‘誠之者’,學而誠之者也。”【6】誠是真誠無妄,是天道本然;實踐此誠,做到真誠無妄,是人事之當然即人之道。誠是真誠無妄的自然存在,是本然。此本然之誠,又是人道應然之誠的形上依據。人的誠性源於(yu) 天,人道的誠之功夫實際上就是對天道之“誠”的彰顯,反映了當然與(yu) 本然的合一。人能真誠無妄,就是合乎自然本然之理,這是人生的當行當然之路,是率性之道。

 

誠,是自然的道理,萬(wan) 事萬(wan) 物的終始都離不開“誠”。事物的發展,是貫穿著“誠”的。無誠,事不成而物無生。天之道,是“誠”的:四季變化從(cong) 無過錯,日出日落,月亮陰晴圓缺,向來守時。沒有“誠”,就沒有萬(wan) 事萬(wan) 物。

 

人性的本質是宇宙(天道)之“誠”。《中庸》雲(yun) :“天命之謂性。”【7】錢穆先生說:“性則賦於(yu) 天,此乃宇宙之至誠。”【8】誠是人性的本質,亦是天道自然存在。人之性抑或是物之性,是通過天命賦予而獲得,人和宇宙萬(wan) 有也就內(nei) 在地蘊有天地的創生法則——誠,具有了自身生生不已的價(jia) 值和意義(yi) 。誠不局限於(yu) 完善自己,而且推己及人,推人及物。成就自己的人格,推己及人以化人,是“仁”;成就萬(wan) 事萬(wan) 物,是本身才德的發揮,是“智”。如此,仁智兼備的君子人格才得以樹立。人之性(或仁或智),在人修身成德、成己成物的過程中得以彰顯。對人而言,隻有首先對自己真誠,然後才能對他人、外物真誠。至誠之人(聖人),與(yu) 天地合其德,是完全實現了人之本性之人,也是至真至實之人。能夠充分發揮自我的天賦本性,就能夠充分發揮人類的本性;能夠充分發揮人類的本性,就能夠充分發揮萬(wan) 物的本性,完成“參讚化育”的使命。

 

誠是天道,具有存在意義(yi) 上的真實;追求誠是人道,蘊有目的性的善。強調道德意義(yi) 上的誠實,需要人來完成。天道隻是誠,在人則為(wei) 誠性。然而人有不同,這一人人具有的先驗的普遍必然性,對聖人而言是性與(yu) 道合,自然合乎天道;對於(yu) 絕大多數普通人則不然,需要人道的誠之功夫。換言之,缺乏後天的個(ge) 人努力與(yu) 人文教化,普通人難以“不勉而中,不思而得,從(cong) 容中道”,【9】難以使先天的誠性得到彰顯,進而難以實現“以天下為(wei) 一家,以中國為(wei) 一人”的和諧社會(hui) 理想。但無論是“以天下為(wei) 一家”,抑或是“以中國為(wei) 一人”,變理想為(wei) 現實,“人與(yu) 天地參”的文化心理認同與(yu) 形上理論支撐不可或缺。人與(yu) 物與(yu) 天,同質同源,天道至誠的價(jia) 值,也就具備於(yu) 人性與(yu) 物性之中而成為(wei) 人參讚天地化育的生生之源,人也由此能夠實現與(yu) 天地相參,並以此展現人之為(wei) 人的價(jia) 值和意義(yi) 。《中庸》推天道以論人事,講“人與(yu) 天地參”,目的在於(yu) 給人一個(ge) 立足點。

 

要之,《中庸》以誠貫通天地人,肯定誠是“人與(yu) 天地參”的形上依據。天地人的意義(yi) 通過“誠”得以生成,並且天地的意義(yi) 生成是經由人的治理與(yu) 參讚才得以彰顯。唯有天下最誠的人能做到經綸天下,實現天地人最美的和諧共生之境。宇宙萬(wan) 有之所以能夠生生不已,就在於(yu) 其處於(yu) 持續的和諧之中。


三、擇善固執:“人與(yu) 天地參”的生成

 

《中庸》為(wei) “人與(yu) 天地參”建構了一個(ge) 形上本體(ti) ——誠,是否就意味著人一定能夠參讚天地之化育?非也。《中庸》肯定天地人一體(ti) ,但天地人畢竟有差別。人作為(wei) 天地之傑作和五行之精華,負有使人事和諧、萬(wan) 物得宜的責任。正是這一使命,有氣有生有知有義(yi) 的人的價(jia) 值與(yu) 尊嚴(yan) 得以凸顯。因此,要實現人與(yu) 天地相參,就必須充分發揮人的主體(ti) 性。人在效法、順應天地之道的同時,修身立德,積極主動地崇德廣業(ye) ,使人的合理存在成為(wei) 可能,如此,人與(yu) 天地有合有別而相參,方可真正參讚天地的大化流行。

 

這就從(cong) 理論邏輯上涉及人道“誠之”問題。《中庸》載:“誠之者,擇善而固執之者也。”【10】擇善,是好學的表現,是“知”;固執,是力行的展現,是“行”。人能擇善固執,知行合一,學以至誠,使自我德性不受遮蔽,完全彰顯,是為(wei) 人道之“率性”而為(wei) 。士君子所追求的“智仁勇”三達德,經由“好學”而去愚、“力行”而忘私、“知恥”而棄懦以成。知道了好學、力行、知恥這三樣,就可以知道怎樣去修身、怎樣去治理別人、怎樣去治理天下國家。這和修齊治平之道一致。誠不隻是一種內(nei) 在品質、自我德性的完善,更是要外化到他人和一切事物當中去。隻有誠無處不在、無時不有,世界才真誠無妄、美好無欺。

 

具體(ti) 如何做呢?《中庸》指出,要廣博地學習(xi) ,詳細地求教,慎重地思考,明白地辨別,篤實地力行。博學、審問、慎思、明辨是“擇善”,是學而知之;篤行,是固執踐履所知。人與(yu) 天地相參,是通過人道“學問思辨行”的“誠之”過程,最終實現人與(yu) 自我本質相和、個(ge) 體(ti) 與(yu) 社會(hui) 相和、人類與(yu) 自然相和。

 

《中庸》更強調人要有“弗能弗措”的擇善固執精神。【11】人不學則已,一旦投入學習(xi) ,就要持之以恒,不達目的誓不罷休。就算要付出超出常人千百倍的努力,亦無須猶疑。果能如此,即使是愚笨柔弱之徒,也必將漸入智慧堅強之境。因此,《中庸》反對半途而廢,這就是“君子遵道而行,半途而廢,吾弗能已矣”【12】。道,是合理性。君子遵道而行,亦是擇善依理而為(wei) 。然而,知而不行、行有不逮之人比比皆是。但是至誠之人能夠堅持不懈,絕不會(hui) 半途而廢。在擇善固執的修身過程中,人的德性與(yu) 天地相參,才可以生成。

 

關(guan) 於(yu) 德性,孔子曰:“天生德於(yu) 予。”【13】在孔子看來,人的德性源於(yu) 天,為(wei) 天所生。《中庸》繼承並發展了孔子的“德性天生”觀,指出“天命之謂性”,確立了天人相參的本體(ti) 論基礎,肯定天命就在人的一己性命內(nei) 。所謂“德者得也”【14】,人能夠得到、順應和保持天性,就是有德(性)。而且,人的德性與(yu) 天命密切相關(guan) 。有德,是擁有天命、統治天下的必要條件。這在《尚書(shu) 》中多有表述,並且特別強調了以德配命觀,如周武在曆數商紂的暴虐之後,指出,“商罪貫盈,天命誅之”【15】。在《尚書(shu) 》中,“天命”也等同於(yu) “人命”。“天命”,源於(yu) 天,又本於(yu) 人,兼具政治秩序與(yu) 天性常倫(lun) 。政治論層麵的天命觀與(yu) 心性論層麵的天命觀,二者並非關(guan) 山迢遞難有關(guan) 聯,這在《尚書(shu) 》中已現端倪。

 

《中庸》繼承並發展了《尚書(shu) 》中的天命觀,肯定“大德必得其位”和“大德者必受命”。【16】“大德”者,是與(yu) 天地合其德的聖人,其顯著的美德,是其善處人事、承受福祿於(yu) 上天的前提基礎。“天”本身有其合理性,所以天佑之人之物都有其合理性,這也是西周以德配天論的延續。【17】人的德性是“人與(yu) 天地參”的前提條件。心性論層麵的天命,與(yu) 政治論層麵的天命,在《中庸》中實現了融通。然而,現實生活鮮活地表明,善者未必得善報,惡者未必得惡報;曆史的經驗也證明“大德者必受命”隻是一種理想,與(yu) 現實往往不符。《荀子·宥坐》中就有對傳(chuan) 統道德命定論的質疑與(yu) 解惑。要之,儒家認為(wei) 是窮是達,關(guan) 乎時運;是毀是譽,在人不在我。修德行善不是為(wei) 了福報,而是盡人的本分。孔子遠宗堯舜之道,近守文王武王之法,效法天道自然,因襲水土道理。孔子的偉(wei) 大,就在於(yu) 他與(yu) 宇宙生命洪流合而為(wei) 一,德性合於(yu) 聖人之道,故而能夠與(yu) 天地相參。


四、素位而行:“人與(yu) 天地參”的實現

 

《中庸》推天道以明人事,以天道自然的本然和諧為(wei) 根據,求得人類社會(hui) 的應然的存在方式。自然、社會(hui) 與(yu) 人,作為(wei) 宇宙生命的有機整體(ti) ,相互之間具有內(nei) 在同一性。人通過認識和效法天地之道,從(cong) 中獲得教益,以彰明人道,製定人事與(yu) 天地相參所遵循的原則,才能在現實層麵建立事功。而人事與(yu) 天地相參的原則,在《中庸》看來,就是素位而行。素位,就是安分守己之意。是君是臣,士農(nong) 工商,各守本分。有“分”,才能“和”。人各守本分,且扮演到極致,才有和諧。可見,《中庸》的素位而行與(yu) 孔子的“正名”思想一脈相承,強調的都是名實相副。君子根據自己所處的地位身份,行其所當為(wei) ,不羨慕其本分以外的事情。並且,素位而行,安分守己,與(yu) 人崇高的理想不矛盾。安於(yu) 現狀,才能改變現狀。在自我的本分上,把自己充分彰顯出來,做厚重,自然而然就會(hui) 往前、往好走。《中庸》的素位而行說,最能體(ti) 現人事與(yu) 天地相參。可見,《中庸》“人與(yu) 天地參”,不僅(jin) 包括了人的德性與(yu) 天地相參,對天道之誠的習(xi) 得與(yu) 依循,也包括了如何處理人與(yu) 人、人與(yu) 自然——社會(hui) 政治與(yu) 生態倫(lun) 理等人事規則的體(ti) 認與(yu) 踐履。

 

在社會(hui) 政治層麵,人君不僅(jin) 要率先修行自我德性,還要對治下各級官吏與(yu) 百姓予以層層教化。如此治而廣之,上行下效,使人的行為(wei) 過者不過,不及者能及,皆不悖逆“中庸”之道,這就是人事與(yu) 天地相參。君子素位而行與(yu) 天地相參的過程,不是“素隱行怪”,即離群索居的怪異、孤獨行徑,而是不可或缺地在日用常行中與(yu) 他者建立聯係。這才是《中庸》“人與(yu) 天地參”的確切蘊涵——人的德性與(yu) 現實人事,都要與(yu) 天地相參合。因此,《中庸》強調人的社會(hui) 性,所謂“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婦”,【18】講的就是君子之道的出發點在於(yu) 人事、人際關(guan) 係。此關(guan) 係是君子行為(wei) 處世的有機組成部分,是君子體(ti) 現人的日常存在的終極意義(yi) 之所在。素位而行的實施過程,是人維持與(yu) 他人持續交往能力的基礎。

 

在生態倫(lun) 理方麵,《中庸》認為(wei) ,人要知禮守禮,不能恣意妄為(wei) 、違背天地之道。天地生物之多,難以盡知。故而,人不可通過傷(shang) 天害理、恣意妄為(wei) 、無情無理、無所節製的行為(wei) 以滿足物欲,而必須敬畏天、效法天道,在動態圓融中有情有理、有所節製地參讚天地的化育過程。天道與(yu) 人道是一而二、二而一的關(guan) 係。世界是一個(ge) 天道自然與(yu) 人類文化相交融的存在,萬(wan) 物不是簡單的客觀存在物,而是與(yu) 人共處於(yu) 大化流行中的生命存在體(ti) ,人與(yu) 天地萬(wan) 物共同參與(yu) 宇宙生命的和合與(yu) 和生。如此一來,天地萬(wan) 物就不是人的對立麵而是夥(huo) 伴,人參讚天地萬(wan) 物之化育,人的價(jia) 值與(yu) 意義(yi) 也在“與(yu) 天地參”的過程中,朝著人與(yu) 天地萬(wan) 物各得其位、生生不息的“中和”之境中得以實現。這就從(cong) 價(jia) 值源頭上確立了人與(yu) 天地萬(wan) 物是一個(ge) 有機整體(ti) ,與(yu) 西方的“人類中心論”截然不同。人類中心論,持機械論的世界觀,視人與(yu) 自然為(wei) 對立漠視的異化關(guan) 係,導致客體(ti) 喪(sang) 失了任何的主體(ti) 性。天人關(guan) 係也由價(jia) 值關(guan) 係淪為(wei) 被征服改造者與(yu) 征服改造者的物質關(guan) 係,人類真正的價(jia) 值被疏離和消解,造成了人與(yu) 人、國與(yu) 國、民族與(yu) 民族之間的對立和戰爭(zheng) 。

 

顯然,要從(cong) 根本上解決(jue) 生態危機,必須摒棄人類的工具理性思維模式,消解“人類中心主義(yi) ”的喧囂,解決(jue) 天人關(guan) 係所呈現的緊張對峙局麵,重新確立天人之間的價(jia) 值關(guan) 係。《中庸》所展現的“人與(yu) 天地參”生態倫(lun) 理觀對人類今天如何處理人與(yu) 自然的關(guan) 係具有啟示意義(yi) ,即人對天道自然要有敬畏之心。世界是人文與(yu) 自然、人道與(yu) 天道相互融通的世界。生命世界難免有競爭(zheng) ,但這並不妨礙生態係統,不妨礙其“並育而不相害”地存在與(yu) 發展。人類社會(hui) 中的族群與(yu) 族群、國家與(yu) 國家、地區與(yu) 地區、人與(yu) 人之間,之所以可以實現多樣性的統一與(yu) 合作共贏,以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ti) ——天下一體(ti) 的“大家”,就在於(yu) 各盡本分地素位而行。


五、致中和:“人與(yu) 天地參”的旨歸

 

《中庸》論“人與(yu) 天地參”,旨在“致中和”。“喜怒哀樂(le) 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萬(wan) 物育焉。”【19】喜怒哀樂(le) 是情,其無所偏倚,它沒有表現出來的時候,是性,叫中;喜怒哀樂(le) 表現出來無所乖戾、無過無不及,合乎節度,叫和。中,就是合理性,是天下萬(wan) 事萬(wan) 物的根本,是宇宙本質的一種體(ti) 現,是道之體(ti) ;和,是天下共行的大道,是“發而皆中節”時自我表達所取得的完滿成就,是道之用。中和,就是中庸。因此,“從(cong) 語境脈絡看,‘中’主‘和’輔,或‘中’體(ti) ‘和’用”;而且,“‘中之用’實際是一個(ge) 由‘通’(表達)而‘得’(實現)的過程”【20】。“中”作為(wei) 天下之本,其意義(yi) 是憑借具有主體(ti) 性的人與(yu) 天地相參,對世界有所參讚、有所創造而漸次生成的。達到中和的境界,天地人就各正其位,萬(wan) 物就生生不息。致中和,是人生覺悟,也是一種生命智慧。作為(wei) “天下之大本”的“中”是人人先天所固有的,但這不能成為(wei) 人人皆能以“和”的存在狀態將其表現出來的保證。這需要後天的人為(wei) 努力,在具體(ti) 的修身立德行為(wei) 處事中實現宇宙之“中”,使人與(yu) 人、天與(yu) 人之間能夠達到“和”的狀態。

 

《中庸》肯定“君子和而不流”,人的德性與(yu) 行為(wei) 和合而不流移,使人的生命狀態在質上不斷精粹化。這是一種高明的人生修養(yang) 與(yu) 處世智慧。儒家肯定“和”的價(jia) 值與(yu) 意義(yi) 。孔子曰:“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21】《國語·鄭語》載史伯雲(yun) :“和實生物,同則不繼。”【22】此“同”,是史伯所描述的恣意、專(zhuan) 斷之“同”:“聲一無聽,色一無文,味一無果,物一不講”【23】。顯然,“和”與(yu) “同”二者互相對立,並且,“同”在這裏無疑是否定的意義(yi) 。但是,我們(men) 不能因此將“和”與(yu) “同”的對立簡單化,以為(wei) 二者勢如水火,“和”就一定摒斥“同”。因為(wei) ,史伯同時也論述了他的“和樂(le) 如一”的“和同”思想:先王主導下的異性婚配、財貨匯集、人才選拔、眾(zhong) 事參校——“務和同”,旨在天下的和樂(le) 一同即和同。在這裏,“和”是手段,“同”是目的,通過“和”各方以實現“同”。可見,“和”與(yu) “同”不一定互相排斥。“同”亦有正麵的意義(yi) ,也適合於(yu) 一定的天地之道與(yu) 政治文化訴求。天地之道和同為(wei) “誠”。

 

《中庸》談到治國平天下時,還概括出九項綱領:修正己身,尊重賢人,親(qin) 近愛護親(qin) 人,恭敬大臣,體(ti) 恤眾(zhong) 臣,愛民如子,招徠各種工匠(技術人才),善待遠方之人,安撫列國諸侯。實行這九項綱領的方法是同一個(ge) ,即“凡為(wei) 天下國家有九經,所以行之者一也”。這裏被賦予政治文化層麵“和同”價(jia) 值的“一”,是對於(yu) 現實政治的一種處置和適應,是實用的政治哲學理論。可見,《中庸》“致中和”,有“和而不流”的“和而不同”義(yi) ,亦有“同心同德”的“和同”義(yi) 。而且,在社會(hui) 政治領域,“和而不同”與(yu) “和同”並不矛盾。究其緣由,就在於(yu) 傳(chuan) 統的“天下一家”“中國一人”觀。如此家國天下,若要實現家齊、國治而天下平,僅(jin) 憑君王的一廂情願、一己之力,顯然難成,這就在客觀上要求“君-官-民”一德一心、同心同德。如此,方可實現天下為(wei) 公的大同理想。

 

綜而言之,《中庸》肯定“誠”是貫通天人的中介,人通過“誠之”的努力,順天應時、經綸天下,就能夠實現與(yu) 天地相參。人在參讚天地化育的過程中,既有德性與(yu) 天地相參,也有人事與(yu) 天地相參,二者共同指向“致中和”,其核心是要實現天地人各得其位、萬(wan) 物生生不已的天地人和諧共生的太和化境。


注釋
 
1《孟子譯注》,中華書局1960年版,第301頁。
 
2 《郭店楚墓竹簡》,文物出版社1998年版,第145頁。
 
3 梁濤:《竹簡<窮達以時>與早期儒家天人觀》,《哲學研究》 2003年第4期。
 
4 《禮記正義》,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第1448頁。
 
5 《荀子集解》,中華書局1988年版,第163、257頁。
 
6 《禮記正義》,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第1446頁。
 
7 《禮記正義》,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第1422頁。
 
8 錢穆:《中國學術思想史論叢》,東大圖書公司1983年版,第295頁。
 
9 《禮記正義》,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第1446頁。
 
10 《禮記正義》,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第1446頁。
 
11  《禮記正義》,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第1447頁。
 
12 《禮記正義》,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第1428頁。
 
13 《論語譯注》,中華書局1980年版,第72頁。
 
14 《禮記正義》,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第1081頁。
 
15 《尚書正義》,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第273頁。
 
16 《禮記正義》,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第1435頁。
 
17 參見吳歡:《國製靈魂:先秦“天命—革命”觀及其法哲學意涵》,《原道》2014年第1期。
 
18《禮記正義》,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第1429頁。
 
19 《禮記正義》,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第1422頁。
 
20 陳明:《<中庸>義釋》,《社會科學家》 2018年第7期。
 
21 《論語譯注》,中華書局1980年版,第141頁。
 
22 《國語集解》,中華書局2002年版,第470頁。
 
23 《國語集解》,中華書局2002年版,第47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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