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奧多·達林普爾】精神水果

欄目:他山之石
發布時間:2023-03-29 20:59:00
標簽:習慣

精神水果

作者:西奧多·達林普爾 著 吳萬(wan) 偉(wei) 譯

來源:譯者授權伟德线上平台發布

 

 

 

命運,捷克畫家阿爾豐(feng) 斯·穆夏(Alphonse Mucha)作,1920年

 

沒有人能像我爸爸那樣好地削蘋果。在我八九歲的時候,他會(hui) 從(cong) 果園的樹上摘下一個(ge) 蘋果,坐在石頭台階上開始削。60多年之後,我再也沒有看見過任何人比我爸爸削得更好。

 

為(wei) 了削蘋果,父親(qin) 使用他的袖珍折刀,上麵有不止一個(ge) 工具。比如,它有一種薄金屬叉子,可以用來清理煙鬥柄裏的黑色粘液管子裏的堵塞。他使用刀鋒清理煙袋鍋,而且在開始削蘋果之前並沒有擦幹淨:他使用削下來的蘋果皮來擦幹淨。

 

他削蘋果的時候能夠不讓皮斷掉,削蘋果就像紐約古根海姆博物館的內(nei) 景一樣。接著,他切下來一塊兒(er) 給我,沒有香煙的任何汙漬。

 

 

 

蘋果—考克斯蘋果---總是酸的,這是直到今天我唯一喜歡的蘋果風味,其實是所有酸水果。甜水果讓我感到討厭。(我經常抱怨的地方之一是從(cong) 商業(ye) 上看,黃色葡萄柚一直以來幾乎完全被粉紅色水果替換掉了,雖然我並不清楚這是對公眾(zhong) 口味做出的回應還者是為(wei) 了塑造公眾(zhong) 口味。當然,黃色類水果更酸一些,但是糖分越來越多地出現在我們(men) 的食品中就像大規模投毒者緩慢進入的慢性中毒,消費者更容易注意到的是糖分的缺席而不是在場。)

 

非常令人覺得奇怪的是,我從(cong) 來沒有想到過問一下為(wei) 何被稱為(wei) 考克斯(Cox’s)蘋果(在我的心靈詞典中被拚寫(xie) 為(wei) Coxes)。其實,這個(ge) 問題剛剛傳(chuan) 到我的腦海裏。維基百科告訴我---肯定是這樣的---這種蘋果是依據19世紀英國園藝種植者羅伯特·考克斯(Robert Cox)的名字命名的。顯然,他活著肯定沒有看到自己的蘋果類型贏得勝利。

 

既然說到這個(ge) 問題,抬頭看看布拉姆裏(Bramley),英國用來煮食的綠色大蘋果,在父親(qin) 和我看來,它酸得可以生吃。布拉姆裏是19世紀的屠夫,似乎是在第一個(ge) 開發出這種蘋果的婦女那裏做了改進的。我似乎聽見有讀者高喊,“這太典型了”。或許他們(men) 將發起一場抵製綠色大蘋果的運動,要求改名,甚至攻擊以這個(ge) 名稱售賣這種蘋果的店鋪。畢竟,沒有什麽(me) 比出於(yu) 義(yi) 憤而行動更爽的情感了。

 

現在當我想到自己更加偏愛酸味水果,這似乎是繼承了爸爸的口味,我在納悶這種偏愛到底是怎麽(me) 傳(chuan) 給我的。因為(wei) 基因?毫無疑問,科研顯示,出生時分開的同卵孿生雙胞胎在水果口味方麵的一致性,因而確立了基因因素在口味方麵發揮的部分作用,但是,這種一致性的比率不大可能是100%,雖然可能比偶然性更大一些。

 

我模仿父親(qin) 的口味,或許是因為(wei) 我崇拜他,認為(wei) 他是任何事情上的權威。(他傾(qing) 向於(yu) 相信在某些客觀的意義(yi) 上,他的口味是對的,那些口味與(yu) 他不同的人是錯的。在這方麵,我也很清楚地意識到我跟隨他的想法,不過,與(yu) 他不同,我試圖控製自己的這種傾(qing) 向性。這種傾(qing) 向性也受基因的影響?)當然,隨著時間的推移,習(xi) 慣可能成為(wei) 一種口味,人們(men) 喜歡自己已經習(xi) 慣的東(dong) 西。因為(wei) 常吃酸水果,我就逐漸不喜歡任何別的東(dong) 西了。啊,我從(cong) 來沒有熟練掌握父親(qin) 削蘋果的高超技能。

 

每當我照鏡子時,我越來越多地看到了父親(qin) :隨著年齡的增長,我越來越像他了。曾有一段時間,相似性幾乎是看不見的,現在已經非常明顯了。我甚至不知不覺地發現我會(hui) 做出他曾經做過的手勢。就在幾年前,我還沒有意識到這一點,雖然我不能說認識我們(men) 父子倆(lia) 的人是否意識到了這種相似性。

 

我們(men) 如何變成現在這個(ge) 樣子的,這個(ge) 謎團無法解開。在我年輕、幼稚未諳世事之時,我是絕對的決(jue) 定論者,我簡單地說我們(men) 變成這個(ge) 樣子就是因為(wei) 遺傳(chuan) 和環境的影響,除此之外還能是什麽(me) 呢?遺傳(chuan) 和環境,就是這些了。

 

英國哲學家蓋倫(lun) ·斯特勞森(Galen Strawson)有類似的想法,曆來如此。他提供了一個(ge) 三段論證明沒有人能夠對自己的行為(wei) 負責。如果我的理解是準確的,推理大概是這樣的:

 

我們(men) 的所有行動都是因為(wei) 我們(men) 的習(xi) 性

 

我們(men) 的習(xi) 性是不由自主的

 

因此,我們(men) 不該為(wei) 自己的行為(wei) 負責。

 

我們(men) 的所有行動都是因為(wei) 我們(men) 的習(xi) 性,這是真的嗎?在我看來,這似乎是錯誤的或者無法證偽(wei) 的。先看後一種可能性,我們(men) 評估籠統的說法“我們(men) 的習(xi) 性”是依靠我們(men) 的行為(wei) 方式、偏愛和養(yang) 成的習(xi) 慣等等表現出來的。但是,我們(men) 繼續說,需要解釋的是這個(ge) 解釋本身。我們(men) 如此行動是因為(wei) 我們(men) 是這樣習(xi) 性的人,我們(men) 知道我們(men) 的習(xi) 性是因為(wei) 我們(men) 的行為(wei) 方式。我已經看到有人在法庭上提出過這個(ge) 觀點,心理分析家試圖為(wei) 凶手開脫,而且曾經看到過一次成功。可憐的羔羊,凶手殺人是身不由己的,因為(wei) 他們(men) 擁有特定性格促使他們(men) 做出殺人的行為(wei) 。

 

我們(men) 的所有行動都是因為(wei) 我們(men) 的習(xi) 性還存在一種更弱的版本:即如果我去散步,那是因為(wei) 我是喜歡散步的人。但是,這與(yu) 說我除了散步,其他任何事我都不做不完全是一樣的。習(xi) 慣就算再強烈也不是命中注定必然如此。我喜歡在晚上喝點酒,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在晚上除了喝酒沒有別的選擇。或者我不必做出喝酒的決(jue) 定,我沒有刻意幹預,它自然而然發生了。

 

簡而言之,說我們(men) 的所有行動都是因為(wei) 我們(men) 的習(xi) 性從(cong) 定義(yi) 上說要麽(me) 是對的要麽(me) 是錯的。如果是前者,它沒有任何解釋作用,如果是後者,純粹就是錯的。

 

我們(men) 遇到這個(ge) 問題,籠統地說,我們(men) 是否不由自主地形成了這樣的習(xi) 性。人們(men) 能夠決(jue) 定擁有一種與(yu) 自己現有習(xi) 性不同的習(xi) 性嗎?

 

習(xi) 慣形成性格是常見的共識。比如,我從(cong) 前脾氣不好,但是意識到這是糟糕的事,我有意識地努力控製自己不發脾氣,不久之後就沒有需要控製的事了,至少沒有很多需要控製的事了。

 

基於(yu) 這個(ge) 背景,斯特勞森認為(wei) 我對壞脾氣是糟糕之事的擔憂和我試圖控製脾氣的決(jue) 定本身就是我早已存在的習(xi) 性的組成部分,因此也是像壞脾氣本身一樣是由(環境和基因等)決(jue) 定的。當然,擺脫這種論證似乎很困難。最終我們(men) 必須達成一個(ge) 要點,過去,在人的習(xi) 性形成之中,聲稱他應該為(wei) 自己的習(xi) 性負責的說法是荒謬的。因此,他任何時候都不該為(wei) 自己的習(xi) 性負責。當路德在沃木斯議會(hui) (the Diet of Worms是神聖羅馬帝國在德國萊茵河上的小鎮沃木斯舉(ju) 行的議會(hui) 。這個(ge) 議會(hui) 於(yu) 1521年1月28日至5月25日舉(ju) 行,由皇帝查理五世主持。雖然在議會(hui) 中有很多的議題,但最重大的是召見馬丁·路德及對宗教改革的影響。---譯注)闡明他的立場時,他隻能這麽(me) 做,他是絕對正確的,雖然不是因為(wei) 他認為(wei) 的理由,在斯特勞森看來,但是因為(wei) 沒有人能夠做與(yu) 其實際行動不同的事。

 

我不敢肯定這個(ge) 主張的哲學的和實際道德的後果是什麽(me) 。決(jue) 定論者在思考犯罪時,通常認為(wei) 犯罪行為(wei) 是被決(jue) 定下來的,但在他們(men) 的假設中是檢察官和法官等人決(jue) 定的。被審判者沒有什麽(me) 可指責的,因為(wei) 有虛假區分,一邊是被告應該負責的行為(wei) ,一邊是他沒有辦法負責的行為(wei) ,如因為(wei) 他發瘋了,不是犯罪。沒有人應該為(wei) 任何事情負責,所有發生之事不可能以與(yu) 現狀不同的方式發生。

 

我不相信任何人能夠真的按這樣的說法生活,至少在涉及自己的時候。除了其他理由,它將讓意識變成多餘(yu) 之物。我們(men) 為(wei) 何培養(yang) 思考能力,這就包括考慮其他選擇和在備選方案中做出選擇的能力,如果那些能力不服務於(yu) 任何目的,我的意思是沒有引起我們(men) 有不同的行為(wei) 表現,我們(men) 都將成為(wei) 笛卡爾所說的無靈魂的低級動物,即自動機(automata)。我們(men) 不得不相信我們(men) 清醒意識到的思想不過是附帶現象(epiphenomena),不會(hui) 產(chan) 生任何變化。我不相信任何人能真正相信這種說法。當然,不是因為(wei) 這事本身讓它必然是錯的,因為(wei) 我們(men) 的生物學本性,我們(men) 不能相信某些真實的東(dong) 西。

 

同樣,我並不認為(wei) 任何人能夠將其同胞人類看作自動機,除非他是在最抽象的哲學概念層次上思考的。當他下凡人間走在大街上,在其日常生活中,他肯定和其他人一樣。你撓癢癢逗樂(le) 決(jue) 定論者,他不笑嗎?你用刀割破皮膚,他不流血嗎?你讓它受了委屈,他不該報複嗎?

 

我沒有充分了解人的習(xi) 性是如何形成的,或者我是如何成為(wei) 我自己的。那是我無法了解的奧秘,我擔心(希望)它永遠是人們(men) 無法破解的奧秘:因為(wei) 如果它不再成為(wei) 奧秘,對某些人是奧秘,對其他人就不是奧秘了,那些不再認為(wei) 它是奧秘的人幾乎可以肯定濫用其超級理解來傷(shang) 害、剝削或者虐待其他人。那些理解奧秘者將處於(yu) 登陸地球的外星人的位置。我並不認為(wei) 他們(men) 能夠認識自我。反過來,他們(men) 需要在他們(men) 看來的外星人以便更充分地認識自我。那些外星人反過來是不願意認識自我的。

 

換句話說,徹底自我理解的生物是不可能有的,因為(wei) 解釋者和需要被解釋者是同一個(ge) 人。或許這不能駁斥決(jue) 定論,但它的確使其成為(wei) 極其沒有啟發性的教義(yi) 。即使它是真實的,我們(men) 也隻能以它不真實的樣子來生活。

 

對於(yu) 我為(wei) 何隻喜歡酸水果,我仍然沒有更深刻的理解。我想起來父親(qin) 遞給我一片兒(er) 酸蘋果的場景。這是理由嗎?在什麽(me) 情況下,他就像福音傳(chuan) 道者那樣將口味傳(chuan) 遞給我的理由是什麽(me) ?是試圖讓我走上正確的道路嗎?還是他根本就沒有想到做不同的事?

 

我們(men) 搬家後來到一個(ge) 花園裏沒有蘋果樹的院子。20年後,當然我很早就離開了,父親(qin) 再次搬家,並擁有了結出酸水果的花園:有黑醋栗、鵝莓和考克斯(Cox’s)的橙色蘋果(全稱)。到今天為(wei) 止,我仍然隻吃相對不熟透的芒果或者菠蘿,廣告上說的甜水果,我是不吃的,因為(wei) 覺得它已經差不多爛掉了。

 

譯自:Fruit of the Spirit by Theodore Dalrymple  Fruit of the Spirit – New English Review 

 

作者簡介:

 

西奧多·達林普爾(Theodore Dalrymple),《城市雜誌》編輯,著作有《不是喇叭也不是小提琴輕》(與(yu) 肯尼斯·弗朗西斯和薩繆爾胡克斯合著)、《存在的恐懼:從(cong) 傳(chuan) 道書(shu) 到荒謬劇場》(與(yu) 肯尼斯·弗朗西斯合著)和《法老回憶錄》等。

 

 

微信公眾號

伟德线上平台

青春儒學

民間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