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廬·慢讀”之《孟子》通講第二十六期講錄

欄目:會議講座
發布時間:2023-02-05 20:06:43
標簽:《孟子》通講第二十六期

“慢廬·慢讀”之《孟子》通講第二十六期講錄

來源:“洙泗社”微信公眾(zhong) 號

時間:孔子二五七三年歲次壬寅臘月廿八日丁醜(chou)

          耶穌2023年1月19日

 

2022年12月31日下午,由曲阜師範大學禮樂(le) 文化研究與(yu) 推廣中心、尼山世界儒學中心孟子研究院、喀什大學國學院聯合主辦,洙泗書(shu) 院、孟子書(shu) 院承辦的“慢廬·慢讀”之《孟子》通講第二十六期舉(ju) 行。本期由曲阜師範大學曆史文化學院博士陳嶽擔任主講人,沈陽大學文法學院副教授張國明擔任與(yu) 談人,孟子研究院助理研究員車成蘭(lan) 擔任主持人。因疫情防控原因,本期活動在線上舉(ju) 行,約有100餘(yu) 位學友在線上參與(yu) 了活動。

 

 

 

主講人陳嶽博士

 

陳嶽博士首先指出本此通講的內(nei) 容是《孟子·萬(wan) 章下》的10.5-10.9章,並用“士人的從(cong) 政獨立性”加以概括。孟子通過對士人如何進退出處的解答,以達到保證士人獨立性,尤其是在政治生活中對“道”的堅守的目的。

 

10.5 “仕非為(wei) 貧”章

 

“仕非為(wei) 貧也,而有時乎為(wei) 貧;娶妻非為(wei) 養(yang) 也,而有時乎為(wei) 養(yang) 。”孟子說出仕並非因為(wei) 貧困,但有時候也迫於(yu) 貧困;娶妻不是為(wei) 了奉養(yang) 父母,而有時也是為(wei) 了奉養(yang) 父母。趙岐《孟子注》曾提到:“於(yu) 禮有不孝者三事……家貧親(qin) 老,不為(wei) 祿仕,二不孝也。”當無力奉養(yang) 父母之時,需要出仕做官,這是現實性的問題。“為(wei) 貧者,辭尊居卑,辭富居貧”,因貧窮而做官也是有限製條件的,不是什麽(me) 官都能做。“辭尊居卑,辭富居貧,惡乎宜乎?”應不應該這樣做呢?做什麽(me) 樣的官才合適呢?“抱關(guan) 擊柝”之官就合適,“抱關(guan) ”是守門官,“擊柝”是打更之官。接著,孟子又舉(ju) 了兩(liang) 個(ge) 例子:第一個(ge) 是“孔子嚐為(wei) 委吏”,“委吏”是主管倉(cang) 庫的小官。“委吏”隻要做到“會(hui) 計當而已矣”,核算得清楚就可以了,無需承擔大的責任。第二個(ge) 是“嚐為(wei) 乘田矣”,“乘田”是指掌管畜牧的小官。“牛羊茁壯,長而已矣”,“乘田”的職責也很簡單,讓牛羊茁壯成長就可以了。孟子又提出“位卑而言高,罪也;立乎人之本朝,而道不行,恥也”,地位低的人卻去談論很高遠的東(dong) 西,這是罪過;在朝廷上當官,卻不能讓國家推行道義(yi) ,這是恥辱。這兩(liang) 句話從(cong) 正反方麵講了一個(ge) 道理:如因貧困而做官,就不要做高官;如果做了高官,就要去推行“道”。

 

陳嶽博士指出本章強調了“位”的思想。“位卑而言高”“立乎人之本朝”都是在強調“位”。前者是就低“位”而言,後者是就高“位”而言。“位”的思想在孔子那很早就出現了,《論語》裏講:“子曰:‘臧文仲其竊位者與(yu) ?知柳下惠之賢,而不與(yu) 立也。’”臧文仲其實是魯國一個(ge) 賢大夫,但孔子仍認為(wei) 其是竊位者,就是因為(wei) 他不能舉(ju) 柳下惠之賢,而儒家強調以位擇賢。這與(yu) 孟子所講的“立乎人之本朝,而道不行,恥也”是相通的。“不在其位,不謀其政”“位卑而言高,罪也”,這裏涉及到職分的問題,每個(ge) 人做好應當做的事,各盡其所職就可以了。但還有一句名言是:“位卑未敢忘憂國”,雖然地位低,但這並不意味著不能去談論國家大事。朱子曾說:“以出位為(wei) 罪,則無行道之責;以廢道為(wei) 恥,則非竊祿之官。”一方麵儒家談論職位時強調盡職盡責,另一方麵也強調度量的問題。實際上,孟子就是在談論此問題,無“位”之人應該做什麽(me) ?身處此“位”應該做些什麽(me) ?“以出位為(wei) 罪,則無行道之責”,“出位”就是超越本分。若以“出位”為(wei) 罪,世上也就沒有行使道義(yi) 的職責了。“以廢道為(wei) 恥,則非竊祿之官”,以廢棄道義(yi) 為(wei) 恥,就不會(hui) 是一個(ge) 僅(jin) 僅(jin) 為(wei) 了竊取官位的官吏。

 

無論是孔子還是孟子,一方麵在講麵對“位”應當怎麽(me) 做,另一方麵也在強調“不患無位,患所以立”,不要把“位”看得那麽(me) 重要,而要是以行道作為(wei) 標準。孟子這裏提到的因貧而仕其實是一種特殊情況,《韓詩外傳(chuan) 》中記載了曾子的一段故事:

 

曾子仕於(yu) 莒,得粟三秉。方是之時,曾子重其祿而輕其身。親(qin) 沒之後,齊迎以相,楚迎以令尹,晉迎以上卿。方是之時,曾子重其身而輕其祿。懷其寶而迷其國者,不可與(yu) 語仁;窘其身而約其親(qin) 者,不可與(yu) 語孝;任重道遠者,不擇地而息;家貧親(qin) 老者,不擇官而仕。故君子橋褐趨時,當務為(wei) 急。

 

傳(chuan) 雲(yun) :不逢時而仕,任事而敦其慮,為(wei) 之使而不入其謀,貧焉故也。《詩》雲(yun) :“夙夜在公,實命不同。”

 

孟子緣何麵對“因貧而仕”的問題?這與(yu) 他所處的時代有關(guan) 。春秋戰國時期,出現了法家、縱橫家等為(wei) 了國君私欲而違反道義(yi) 之流,此外還有如陳仲一般拒不合作之人,這兩(liang) 種情況都是無法作為(wei) 榜樣的。在這兩(liang) 種極端之下,孟子在現實性和理想性之間提出了一個(ge) 原則,那就是“仕非為(wei) 貧也,而有時乎為(wei) 貧”,這也為(wei) 士人提供了一個(ge) 中道的選擇。

 

10.6 “士之不托諸侯”章

 

“萬(wan) 章曰:‘士之不托諸侯,何也?’”“托”即寄托,萬(wan) 章問孟子為(wei) 什麽(me) 士人不把自己的身家性命托付給諸侯。“孟子曰:‘不敢也。諸侯失國,而後托於(yu) 諸侯,禮也’。”孟子說因為(wei) 他們(men) 不敢這樣做。相反,諸侯失國後托付到其他諸侯國,這是符合禮儀(yi) 的。春秋時期這樣的情況有很多,例如:魯昭公跑到晉國,到死也沒能回來。這與(yu) 當時的禮儀(yi) 有關(guan) ,並且諸侯間大都有親(qin) 戚關(guan) 係。“士之托於(yu) 諸侯,非禮也”,士將身家性命托付給諸侯,這是不合於(yu) 禮的。值得注意的是,這裏談到了“禮”,這表明孟子是以“禮”作為(wei) 判斷標準的,不是臆造。

 

萬(wan) 章又問:“君饋之粟,則受之乎?”既然不托於(yu) 諸侯,若國君饋贈粟,該不該接受呢?孟子回答說:“受之”,應該接受。萬(wan) 章又問:既然不托於(yu) 國君,為(wei) 何要接受呢?孟子說:“君之於(yu) 氓也,固周之。”“周”即“周濟”。“氓”,朱熹《集注》:“‘氓’是他國至此國之民”,特指外來的民眾(zhong) ,若是本國之人應寫(xie) 作“民”。周濟本國之人原就是國君之責,周濟外來之人,才更符合士的標準。

 

萬(wan) 章接著說:“周之則受,賜之則不受,何也?”周濟粟米便接受,賞賜卻不接受,這是為(wei) 什麽(me) ?“不敢也”,孟子還是說不敢。孟子從(cong) 禮節的角度做出的回答,與(yu) 一般意義(yi) 上的“不敢做某事”不是一個(ge) 概念。萬(wan) 章對此很不理解,“敢問其不敢何也?”孟子說:“抱關(guan) 擊柝者,皆有常職以食於(yu) 上。無常職而賜於(yu) 上者,以為(wei) 不恭也。”接受一兩(liang) 次賞賜是可以的,次數多了就不行了。“抱關(guan) 擊柝”等小官小吏雖然官職不大,但可通過一定的貢獻獲得俸祿。“無常職”者沒有職位和貢獻卻獲得賞賜,這是不恭敬的。

 

“君饋之,則受之,不識可常繼乎?”萬(wan) 章又提出了另外一個(ge) 問題:一些閑人常接受國君的俸祿,這樣也是可以的嗎?孟子舉(ju) 了魯繆公的例子來回答,“繆公之於(yu) 子思也,亟問,亟饋鼎肉。子思不悅。於(yu) 卒也,摽使者出諸大門之外,北麵稽首再拜而不受。”“稽首再拜”與(yu) 後文的“再拜稽首”雖是同一禮節,但他們(men) 表達的含義(yi) 不同。“稽首再拜”指的是古代跪坐,相見行禮時,雙手交疊,拜頭至地謂之稽首;既跪而拱手,而頭附至於(yu) 手,與(yu) 心平,謂之拜。“再拜”是指拜兩(liang) 次。“稽首再拜”謂之凶拜,表示不接受。後文的“再拜稽首”謂之吉拜,表示接受禮物。子思拒絕了魯穆公的“鼎肉”,又說“今而後知君之犬馬畜伋”,國君像蓄養(yang) 犬馬一樣對待我,“蓋自是台無饋也”,從(cong) 此,國君就再也沒有給過子思饋贈了。“悅賢不能舉(ju) ,又不能養(yang) 也,可謂悅賢乎?”孟子指出魯繆公犯了兩(liang) 個(ge) 錯誤:其一,“不能舉(ju) ”,未將子思舉(ju) 到合適的位置之上;其二,“又不能養(yang) ”,奉養(yang) 賢人的方式也不對。

 

“敢問國君欲養(yang) 君子,如何斯可謂養(yang) 矣?”萬(wan) 章對國君奉養(yang) 賢人的方式感到疑惑。孟子回答道:“以君命將之,再拜稽首而受”,國君第一次命人送來東(dong) 西,賢人再拜稽首就可以接受了。“其後廩人繼粟,庖人繼肉,不以君命將之”,“廩人”是指掌管倉(cang) 庫的仆人,“庖人”即廚師。此後,“廩人”與(yu) “庖人”便不需要以國君的名義(yi) 來給賢人送粟米和肉了。“子思以為(wei) 鼎肉,使己仆仆爾亟拜也,非養(yang) 君子之道也”,“仆仆爾”,非常勞累的樣子。孟子接著又舉(ju) 了堯舜的例子,“堯之於(yu) 舜也,使其子九男事之,二女女焉,百官牛羊倉(cang) 廩備,以養(yang) 舜於(yu) 畎畝(mu) 之中,後舉(ju) 而加諸上位”,堯讓自己的九個(ge) 兒(er) 子在舜的手底下做事,把兩(liang) 個(ge) 女兒(er) 將給舜,百官與(yu) 牛羊也通通給了舜,再給以土地,最終將舜推舉(ju) 到重要的治理之位上。這就是所謂的“王公之尊賢者也”。

 

最後,陳嶽博士引焦循《孟子注疏》點明本章章旨:“知賢之道,舉(ju) 之為(wei) 上,養(yang) 之為(wei) 次,不舉(ju) 不養(yang) ,賢惡肯歸?是以孟子上陳堯舜之大法,下刺繆公之不宏。”焦循認為(wei) 本章所談論的是知賢、養(yang) 賢之道。“舉(ju) 直錯諸枉,能使枉者直”,要使賢者在位;“養(yang) 之為(wei) 次”,最次的也是要奉養(yang) 賢人。“不舉(ju) 不養(yang) ,賢惡肯歸”,如果連這兩(liang) 點都無法做到,賢者又怎麽(me) 會(hui) 到你的麾下來呢?

 

陳嶽博士進一步講到:分析至此,焦循所說似乎還沒有完全表達出本章所指。接著他引李景林先生之語加以補充,“此章萬(wan) 章問‘士之不托於(yu) 諸侯’,孟子乃即此而論士人出處辭受之義(yi) 也。”本章所要討論的問題,首先是士人和諸侯的關(guan) 係。士人作為(wei) 春秋戰國時期才新興(xing) 的團體(ti) ,需要社會(hui) 上的自我定位。孟子的對“士人”出處進退的討論,為(wei) 後續的稷下學宮的討論奠定了基礎。“又由此引出了國君待士人之賜、周、饋與(yu) 養(yang) 賢諸種方式,以言其應對之原則”。章旨中所談的“知賢之道,舉(ju) 之為(wei) 上”,實際上是在處理士人與(yu) 諸侯關(guan) 係的問題時所引出的。如何對待國君之賜呢?不能因合乎禮節便全然接受。如若做不到奉養(yang) ,同樣也不能算作是養(yang) 賢。孟子屢次強調此問題,是希望士人能夠保證獨立性,不被國君的賞賜迷昏了頭腦。梁濤先生講:“一個(ge) 真正的士人是有原則的,是應該嚴(yan) 格自律的,不能因為(wei) 受人奉養(yang) ,便降低自己的要求,因此身處貧困便不顧尊嚴(yan) ,去接受不該接受的賞賜。”這實際上是包含了正反兩(liang) 個(ge) 方麵:一方麵,從(cong) 士人的角度來說,要保證獨立性,要有原則,依照禮節做事;另一方麵,國君對待士人同樣需要依據禮節。

 

10.7 “敢問不見諸侯”章

 

“萬(wan) 章曰:‘敢問不見諸侯,何義(yi) 也?’”陳嶽博士認為(wei) 萬(wan) 章之問語義(yi) 並不明確,其所問應是“庶人”,即士人。“孟子曰:‘在國曰市井之臣,在野曰草莽之臣,皆謂庶人。’”孟子認為(wei) “庶人”可以分為(wei) 兩(liang) 種:“在國曰市井之臣”、“在野曰草莽之臣”。“庶人不傳(chuan) 質為(wei) 臣,不敢見於(yu) 諸侯,禮也。”“質”即禮物。如果沒有見麵禮,便不能去見諸侯,這是禮節。

 

“萬(wan) 章曰:‘庶人,召之役,則往役;君欲見之,召之,則不往見之,何也?’”此“庶人”指無官位之人。“庶人”萬(wan) 章提出一個(ge) 問題:“庶人”在召其服役時,便去應役;但當君主召見他們(men) 的時候,卻不願意去,這是為(wei) 何?孟子就說:“往役,義(yi) 也;往見,不義(yi) 也。”服役是義(yi) 務,不去見國君是因為(wei) 沒有準備“質”,也就是沒有準備禮物,不符合道義(yi) 。“且君之欲見之也,何為(wei) 也哉?”孟子接著說:國君為(wei) 什麽(me) 要見我呢?

 

“萬(wan) 章曰:‘為(wei) 其多聞也,為(wei) 其賢也。’”因為(wei) 你是一位博學多聞之人,是一位賢者。孟子說:“為(wei) 其多聞也,則天子不召師,而況諸侯乎?”若是因為(wei) 我的博學多聞而要見我,即使是天子也不會(hui) 以召喚的方式來見他的老師,何況是諸侯呢?孟子接著舉(ju) 了魯穆公與(yu) 子思之例,“繆公亟見於(yu) 子思,曰:‘古千乘之國以友士,何如?’子思不悅,曰:‘古之人有言:曰事之雲(yun) 乎,豈曰友之雲(yun) 乎?’”“友士”即以士人為(wei) 友,該如何去做?古之國君對待賢人隻是奉養(yang) ,未曾以賢人為(wei) 友。子思對魯穆公的問題感到不悅,“豈不曰:‘以位,則子,君也;我,臣也。何敢與(yu) 君友也?以德,則子事我者也。奚可以與(yu) 我友?’”子思認為(wei) ,以位而言,一個(ge) 國君,一個(ge) 臣子,怎麽(me) 敢說二者是朋友呢?以德而言,是國君侍奉賢人,怎麽(me) 能說是友人呢?“千乘之君求與(yu) 之友,而不可得也,而況可召與(yu) ?”孟子指出“千乘之國”的國君想要與(yu) 賢能之人做朋友都無法做到,何況是以召見德方式來見我呢?接著,孟子以齊景公田獵的例子在來作為(wei) 反證,“齊景公田,招虞人以旌,不至,將殺之”,這個(ge) 故事於(yu) 《孔子家語·正論》也有記載:

 

孔子在齊,齊侯出田,招虞人以弓。虞人就是掌管山澤的官吏。虞人不從(cong) ,齊侯綁了他們(men) 。虞人說:“昔先君之田也,旃以招大夫,弓以招士,皮冠以招虞人。臣不見皮冠,故不敢進。”乃舍之。孔子聞之,曰:“善哉!守道不如守官,君子韙之。”

 

“道為(wei) 恭敬之道,見君招便往。守官,非守,招不往也。”孔子認為(wei) 這種恭敬之道仍然大不過盡職盡責。“誌士不忘在溝壑,勇士不忘喪(sang) 其元。”有誌之士不害怕死於(yu) 溝壑之中,真正的勇士也會(hui) 不害怕喪(sang) 失自己的頭顱。“孔子奚取焉?取非其招不往也。”“虞人”這樣的小官都能做到招而不往,何況孟子呢?

 

“敢問招虞人何以?”“以皮冠。庶人以旃,士以旂,大夫以旌。”“旃”“旂”“旌”是指三種不同的旗幟。“以大夫之招招虞人,虞人死不敢往。以士之招招庶人,庶人豈敢往哉。況乎以不賢人之招招賢人乎?欲見賢人而不以其道,猶欲其入而閉之門也。”以不合適的方式來召見賢人,就如像請賢人進門,卻自己把門給關(guan) 上了。“夫義(yi) ,路也;禮,門也。惟君子能由是路,出入是門也。詩雲(yun) :‘周道如底,其直如矢;君子所履,小人所視。’”結合前文所分析,可以發現孟子對於(yu) 萬(wan) 章的回答,總是要歸結到“禮”之上,這是孟子對士人進退出處之道所做的升華。雖然是基於(yu) 時事所做的一個(ge) 規定,但其內(nei) 在的原理是“禮”。士大夫依禮而行,所體(ti) 現的是士人的獨立性,所傳(chuan) 遞的正是“君子所履,小人所視”的內(nei) 在精神,也給整個(ge) 社會(hui) 展現了尊賢的正確方式。正因為(wei) 如此,孟子才會(hui) 以“禮”作為(wei) 標準來談論士大夫的進退出處之道。這不僅(jin) 僅(jin) 是個(ge) 人之事,也是整個(ge) 社會(hui) 的道義(yi) 所在。

 

萬(wan) 章又緊接著問:“孔子,君命召,不俟駕而行。然則孔子非與(yu) ?”既然要尊敬賢人,孔子為(wei) 什麽(me) 在受到國君召喚後,不等馬車套好便要走?“孔子當仕有官職,而以其官召之也。”孟子回答道:孔子當時是有官職的,不是以單純的士人身份而受到召喚。關(guan) 於(yu) 這一點,曆代注釋很多,大家有興(xing) 趣可以去看一下。

 

本章除了討論士人之外,還談到一個(ge) 非常重要的理念,也就是“以德抗位”。梁濤先生指出:“本章提出‘以位,則子,君也;我,臣也’,‘以德,則子事我者也’,這種‘以德抗位’的思想在曆史上產(chan) 生過深遠的影響,較之孔子,也是一種發展。”孔子的思想是“以德取位”,君子憑借德行獲得官位。孟子在這裏提出“以德抗位”,進一步突顯道德的尊崇和士人的獨立性。萬(wan) 章正是看到了孟子的“以德抗位”與(yu) 孔子德“以德取位”之間的差異性,才會(hui) 提出這一問題。

 

10.8 “一鄉(xiang) 之善士”章

 

“一鄉(xiang) 之善士,斯友一鄉(xiang) 之善士。一國之善士,斯友一國之善士。”“善士”,可以簡單地理解為(wei) 優(you) 秀之人。一鄉(xiang) 中的優(you) 秀人物都會(hui) 和那一鄉(xiang) 中優(you) 秀人物交朋友;一個(ge) 國家裏優(you) 秀人物都會(hui) 和這個(ge) 國家裏的優(you) 秀人物做朋友。“天下之善士,斯友天下之善士。”上升到天下的範圍,也是如此。“以友天下之善士為(wei) 未足,又尚論古之人。頌其詩,讀其書(shu) ,不知其人,可乎?是以論其世也。是尚友也。”這句話的前半部分是在談現實中的交往,後半部分進一步展開論述,達到了知人論世的層麵。在前文中,孟子不斷地標榜士大夫的獨立性,談論國君如何對待賢能之人,對國君提出了很高標準的要求。在這裏,孟子也對士人提出了要求,士人要“不患無位,患所以立”,修養(yang) 自己。一方麵要“友善士”,另一方麵要以知人論世的方式了解古聖先王。

 

李景林先生提到:“觀天下之善士,更將論世而知人,以達古今之貫通,可知此所論實一調適上遂、下學上達之序列也,非列一固定平列之層級也。”李先生提出不僅(jin) 要在同一層級上交友,還要“下學而上達”,不斷地開闊自己。“聖人‘聞而知之’,乃苦心孤詣,對越上帝;而其落實,則有製度文為(wei) 之設。故吾人必經此製度文為(wei) 而又超越之,乃能心通古聖而上達於(yu) 天。此亦盡心知性知天之一途徑也。”“對越”,講的是祭祀,即祭祀上帝。古之聖人能“聞而知之”,通過學習(xi) 達到觸類旁通,祭祀上帝,溝通上下。李先生在這裏還指出了知人論世的意義(yi) ,那就是通過對古代製度文為(wei) 的學習(xi) ,從(cong) 而“通古聖而上達於(yu) 天。這一觀點很有道理,古人就是通過不斷讀書(shu) 去了解先賢往聖,體(ti) 會(hui) 聖人,印證自我,不斷完善自己的心性,從(cong) 而“盡心知性知天”。

 

10.9 “齊宣王問卿”章

 

“齊宣王問卿。孟子曰:‘王何卿之問也?’王曰:‘卿不同乎?’曰:‘不同。有貴戚之卿,有異姓之卿。’”齊宣王問卿的職責,孟子指出有兩(liang) 種卿:“貴戚之卿”、“異姓之卿”。古人解釋有很多,其實很好理解。“貴戚之卿”,就是親(qin) 戚,指同姓或姻親(qin) 。“異姓之卿”,就是孟子這種普通地卿大夫。

 

“王曰:‘請問貴戚之卿。’曰:‘君有大過則諫,反覆之而不聽,則易位。’勃然變乎色。”“易位”,就是更換君主。孟子所處的時代,封建製正向官僚製轉變,而孟子本人則是支持世卿世祿製。如果君主有了大的過錯,“貴戚之卿”就要勸諫,如果反複勸諫而國君不聽,他們(men) 就可以聯合起來更換君主。齊宣王聽了孟子的話,一下子就變了臉色。孟子則說:“王勿異也。王問臣,臣不敢不以正對。”孟子說:國君您也不要驚訝,既然你這樣問我,我也不敢不誠心地回答。“王色定,然後請問異姓之卿。”齊宣王臉色平複下來,就繼續問異姓之卿。孟子說:“君有過則諫,反覆之而不聽,則去。”君主如果有過錯就去諫諍,如果好幾次都不聽,“異姓之卿”就可以離開。

 

乍看之下,本章似乎與(yu) 前麵幾章格格不入。但細細看去,此處講的也是士大夫的出處進退之道。前麵已經分析過,士人有“位”便要盡職盡責。但有一個(ge) 問題也不得不去回應:士人之盡職盡責要做到怎樣的程度?最後這一章便回答了這個(ge) 問題:“君有過則諫,反覆之而不聽,則去。”士人做官後,反複勸諫過卻不被接受,就可以離開了。

 

 

 

與(yu) 談人張國明老師

 

通講結束後,張國明老師就通講內(nei) 容進行了點評與(yu) 總結。

 

首先,張國明老師就文中部分字詞的解釋分享了自己的看法。第一,關(guan) 於(yu) “士之不托諸侯”的“托”字,張老師認為(wei) 可以翻譯為(wei) “寄食”。第二,“君饋之粟”的“粟”字,張老師指出可能和後麵的“周濟”意思差不多,周濟一些糧米。第三,關(guan) 於(yu) “庶人”的解釋,陳嶽博士理解為(wei) “士”階層,張老師則認為(wei) “庶人”更接近於(yu) 老百姓的意思。後文提到“以士之招招庶人”,很明顯“士”和“庶”是兩(liang) 個(ge) 階層。

 

接著,張國明老師就部分內(nei) 容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就知人論世以達“盡心知性”的觀點,張老師指出這種論述或許有些過了。知人論世,就是通過誦古人之詩、書(shu) ,了解其所處時代背景,從(cong) 而更全麵地了解這個(ge) 人,了解他的所思所想、所作所為(wei) 。至於(yu) 是否能夠做到“盡心知性”,張老師認為(wei) 可能還達不到這個(ge) 程度。此外,對於(yu) 孟子是否提出了“以德抗位”思想,張老師也認為(wei) 可能還不大充分。

 

最後,張國明老師談了本期內(nei) 容帶來的啟示。對於(yu) 10.9章,張老師談到其中體(ti) 現出孟子限製君權的思想。讀《孟子》,其核心就是民本思想,孟子站老百姓的角度考慮問題。孟子已經敏銳地認識到君主集權有可能會(hui) 侵害社稷,更有可能侵害民眾(zhong) 的利益。作為(wei) 大臣,在這種情況下就要勸誡君主,如果勸誡不被聽取,實際上大臣是有責任廢黜國君的。孟子的這種思想和古代西方的貴族共和製有類同之處,反對君主集權,主要約束君權。孟子可能有一種民主思想,國家大事、大政方針應該問諸於(yu) 國人,甚至決(jue) 諸於(yu) 國人。用今天的思維來看,這裏甚至隱含著將民眾(zhong) 大會(hui) 作為(wei) 最高的權力機關(guan) 的思想,這種思想是非常了不起的,是孟子思想之精華。孟子的思想就是始終站位於(yu) 民眾(zhong) 立場之上,站在民眾(zhong) 的角度來思考問題,給國君提出各種主張。孟子的王道思想也是如此,國君必須愛民、親(qin) 民、富民、教民,如果不這樣做就是違背了上天授予的職責。“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師。”上天要求君主愛護百姓,而不是讓其暴虐百姓。這是君王乃至各級管理者唯一的職責,做不到這一點就是違背了君道、君守。沒有君守,那麽(me) “易位”也就很正常了。

 

 

 

主持人車成蘭(lan)

 

隨後,在主持人車成蘭(lan) 的組織下,主講人陳嶽博士和與(yu) 談人張國明老師與(yu) 線上的學友進行了一些討論。

 

線上學友魯敬琳老師首先提問到:為(wei) 什麽(me) 要求貧者做到“辭尊居卑,辭富居貧”呢?

 

對此,陳嶽博士回答到:這句話並非單純地要求貧者“辭尊居卑,辭富居貧”,“為(wei) 貧者”,意為(wei) 迫於(yu) 貧困,並不意味著貧困者必須這樣做。隻有當“道不行”,而又迫於(yu) 生活需要而從(cong) 政以獲取俸祿之時,才要做到“辭尊居卑,辭富居貧”。貧者不能為(wei) 了獲取俸祿而做高官,因為(wei) 其出仕的目的是錢而並非政治理想。出現這種情況,是因為(wei) 國君無法實現其政治理想。如果國君能實現其政治理想,儒家也不會(hui) 反對高官厚祿的獲得,“富與(yu) 貴,人之所欲也”。

 

一位學友提問到:請問孟子在詮釋個(ge) 人主張與(yu) 理想的製度設計時,對於(yu) 自己的決(jue) 策是一個(ge) 什麽(me) 定位?

 

張老師認為(wei) 孟子對自己的定位可以分為(wei) 兩(liang) 種情況:一種是孟子不做官之時。當他以客卿的身份去魏國、齊國等地遊說之時,國君有問,孟子便是知無不言,言無不盡,“堯舜之道呈於(yu) 王之前”,希望國君能推行王政。另一種是當孟子有了具體(ti) 的官職之時,此時他便要做到“守職”。比如說當孟子在齊國有了官職,他就要有“官守”。

 

劉昭博士提問到:孟子鼓吹的“士人的獨立性”,如何在當下人格養(yang) 成中發揮作用?

 

張國明老師引了《孟子》中的一句話:“得誌行乎中國,若合符節,先聖後聖,其揆一也。”可以做一些小的變通,但是根本的東(dong) 西要堅守,例如“為(wei) 民”、“民本”的立場。孟子的基本立場是為(wei) 民,是執政為(wei) 民。孟子思想中的很多方麵都是欲當今社會(hui) 相通的,這也為(wei) 當代堅守孟子的民本思想提供了條件。在當今會(hui) 社會(hui) ,知識分子的主要責任應該是站穩民眾(zhong) 立場,呼籲人們(men) 關(guan) 注民間的疾苦。

 

陳嶽博士也談到孟子所鼓吹的士人的獨立性有幾點特色:第一個(ge) 就是張老師所說的“民本”,行道最根本就是要站在民眾(zhong) 的立場上,堅守道義(yi) 。第二點,保持士人的獨立性,防止權利對士人精神、理想的異化。第三點,孟子談到了“友善士”“知人論世”,這是士人的自我完善。保持士人的獨立性不是僅(jin) 養(yang) 成士人人格,士人的獨立性也不是單純的人格所能概括的。隻要為(wei) 官入仕,就連孔子都會(hui) 有小汙,都會(hui) 去“獵較”。所以,不僅(jin) 要有士人人格,還要不斷充實自己的知識與(yu) 本領,才會(hui) “不患無位,患所以立”。第四點,士人的獨立性是處於(yu) 禮的秩序框架之下,而不是蠻衝(chong) 蠻打地去破壞秩序。孟子鼓吹的士人獨立性是禮製之下的選擇,所以必須積極參與(yu) 到社會(hui) 生活之中,身處其中,才能看到真相。“人能弘道,非道弘人”,每個(ge) 人隻有在行動之中,才能夠走出自己的弘道之路,從(cong) 而保持獨立性。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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