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桂榛】論憲政、人權、人格改良與法治正義
欄目:思想探索
發布時間:2011-10-26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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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桂榛
作者簡介:林桂榛,贛南興(xing) 國籍客家人,曾就學於(yu) 廣州、北京、武漢等及任教於(yu) 杭州師範大學、江蘇師範大學、曲阜師範大學等,問學中國經史與(yu) 漢前諸子,致思禮樂(le) (楽)刑(井刂)政與(yu) 東(dong) 亞(ya) 文明,並自名其論爲「自由仁敩與(yu) 民邦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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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桂榛:政府的權力來源與運作模式
我談3點感想。
第一,作為一個學者,應該區分事實和自我意見的發揮是兩個不同的層麵。剛才發言的秋風先生和高全喜先生力圖表達曆史的真實,但可能做了一些自己的發揮。以前也有過把歐洲的民主追溯到羅馬元老院一類的思路,所以我還是挺欣賞秋風先生講到的這個早期議會,把它理解為原始的民主,也未嚐不可。
第二,我覺得憲政最根本的問題是政府權力的來源和政府如何運作的問題。在這個意義上,先秦的思想家裏我覺得隻有一個人可以和憲政相契合,這就是荀子。荀子在《大略》篇中講得很清楚:“天之生民,非為君也;天之立君,以為民也。”如果這個“君”是廣義上的政府,是個管理機構的話,那麽老百姓活著不是為了君,不是為了政府;政府的產生和運作,不是為了其他,而是為了老百姓。所以在這一點上,政府權力的來源就講得很清楚、很精辟。再者,政府的“權”如何運作,孔子和荀子都有很精到的解釋。我們知道,孔子曾對魯哀公說:“政者,正也。君為正,則百姓從政矣。”【榛按:“百姓從政”當錄作“百姓從正”,古書有版本作“百姓從政”似誤;孔子此言見《禮記·哀公問》、《大戴禮記·哀公問於孔子》、《孔子家語·大昏解》等】政治的根本問題是什麽?就是“正”。而秋風講的“共治”,我也非常欣賞。荀子有一個非常重要的思想——“兼製”,《荀子》中好幾次出現這個詞。“兼製”不是講君主和老百姓一起來治理,實際上沒有這樣的民主。
第三,無論是憲政也好,還是我們今天的主題也好,現代社會治理的根本問題是什麽?是正義。正義既是一個社會治理的問題,也是一個政治的問題。
——見《開放時代》2011年第7期第21頁
▲附談及林某的發言,見【】符提示:
秋風:給儒學的“魂”重新找一個“體”
我覺得剛才劍濤兄的問題還是對的。簡單地說,我們不是在寫曆史,而是在寫一本政治哲學的書。【這也涉及剛才林桂榛講的問題】:在政治哲學中,曆史事實和政治理念沒有分別,事實就是理念本身,它們兩個是共生的關係。這也是我之所以很反感儒學史、哲學史、思想史的原因。
大凡在學院裏搞儒學的人,他們搞中國傳統的儒家理念,最後都認為這些理念已經死了,可我認為它還是活的,從堯舜以來一直活到了現在。我現在要做的工作就是要讓這個“魂”重新找到一個“體”,這是餘英時先生講的,也是陳寅恪先生提出的。我甚至想,康有為、董仲舒一直在思考的都是這個問題,也就是這顆老種子要怎樣結出新果實,讓原有魂魄找到一個新肉體的問題。我覺得不管你是熱愛自由主義文化,還是熱愛專製文化,隻要你是一個中國人,你就隻能從這個地方出發。
——見《開放時代》2011年第7期第21-22頁
林桂榛:人格改良與禮法的正義性
我這篇文章主要講3個問題:第一是“三個界定”,第二是“三個見解”,第三是我的一個回應和一個願望。
所謂“三個界定”,是指儒家思想與人權話語的交集,交集不是完全相同,而是有相似、相通之處。而且對於這個儒家思想,我談的基本上是先秦儒家的思想,後麵的我就不談了。
所謂“三個見解”,第一個見解是人權的兩個向度。人權本質上是一種權利訴求,包括不被非正當地幹預、幹擾、侵害與獲得正當的救濟、援助或福利兩方麵。也就是說,一個是消極的行為,即不行動、不侵犯人;一個是積極的行為,即幫助別人、救濟別人。換句話說,一個是“無傷”的原則,所謂“無傷也,是乃仁術也”;一個是幫助、救助的原則。我從這兩方麵來界定人權,當然最底線的是不侵犯別人。但是這兩方麵也是相互對待的,比如說不得侵犯別人,對我來說是一個義務,對別人來說則是一個權利。與此同時,我有不被別人非正當傷害的權利,也有不能非正當侵犯別人的義務。第二個見解是儒家重視民意性。它包含兩層意思:一是尊重自由意誌;二是政府要注重民意性,尊重民意。第三個見解是儒家重視法,尤其重視法的正義性。重視法的不僅是法家,法家的法背後是術,這與儒家的法是不一樣的。儒家講“德”和“禮”,“禮”本身就有“法”的內涵。
關於一個回應和一個願望,我覺得儒學對現代社會治理方麵可供借鑒的價值可能有兩個方麵。第一個是人格方麵。林語堂在《從異教徒到基督徒》中談到,孔子認為沒有經過充分人格改造的社會改革是不能成功的。他對孔子的這種解讀應該是正確的。也就是說,社會改良進步的起點和目的應該是具體個人的人格改良,這需要通過道德的修養來達成。這大概就是為什麽《荀子》一開篇講“勸學”、“修身”,而到後麵才講“富國”、“強國”、“禮論”、“樂論”的原因。第二個是法治的方麵。曆史上人們對荀子有過很多誤解,以為他是法家的代表,以為其法是商韓之法,是申韓之道,是秦以後中國兩千年政治專權的思想淵源,其實這完全是不著邊際的亂彈或危言聳聽的汙蔑或息事寧人的栽贓。荀子是經驗主義者和務實者,從社會治理效率而言,他固然與時俱進由“禮”轉進至“法”而張“法”與“法治”,但荀子的所謂“法”與“法治”完全不同於申韓的“法”與“法治”。因為荀子明確說“法義”與“義法”,反複強調“禮義法度”及“仁義法正”,即荀子崇法時強調了法律的正義性,它並非是《管子》一書所謂“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於法者民也”(《管子·任法》)的純牧民性之法,而是“生民非為君,立君以為民”的民主性之“義法”,這個“義法”,就是指法律的正義性。對於社會治理而言,反對法治是危險的,不講法的正義性就更危險了。荀子在人格修養和教養方麵講勸學、修身,在法的方麵講隆禮、重法、法義、義法,這是很有見地的。
我的一點願望是,我們的學術討論在現實關懷和學術研究之間要保持一定程度的分離。無論是現實關懷也好,還是純學術研究也好,都應該以曆史的考察作為研究儒家思想觀念的首要路徑。也就是說,先進行曆史的考察,再來談自己的價值趣味。
——見《開放時代》2011年第7期第36-37頁
▲附談及林某的發言,見【】符提示:
楊汝清:重建儒家的兩個階層
我還是想對壁生剛才的一些觀點作一些回應………(榛按:略去)。
………(榛按:略去)。我一直認為,儒家的重建必須要恢複到過去的兩個階層:一個是士大夫階層,這個屬於精英層;一個就是鄉紳階層,也就是通過祠堂來維係的團體。
【剛才林桂榛先生提到】“現實關懷與學術要分離”,我是不認同的。我認為學術和現實關懷是必須結合在一起的,否則學術看上去就像象牙塔裏麵雕琢出來的很美麗的東西,生命力是不夠的。而且在當下的中國,我個人感覺到我們需要的學術應該是跟我們的生命相關的,而不是建構一套玄而又玄的體係那樣的學術。所以說,我覺得在意圖上,人和人之間的尊重是要有的,但是學術的背景,包括它自身的特質也是要強調的。
【關於林桂榛先生對荀子的看法】,我個人感覺,他對荀子可能是花了很多功夫的,但是他說荀子已經超出了天道信仰的體係或者規模,不是很妥當。確實,從荀子的態度,包括《天論》裏麵的很多論述,雖然看起來是以民為本的,或者說他已經在力求消解天命的神秘色彩,但是他的學術理路仍然還是從天道信仰走來的。也就是說,我認為儒家的核心基礎就是把天道信仰下放到我們的人性中,也就是《中庸》“天命之謂性”的路徑。荀子本人雖然也提到過“製天命而用之”的問題,但我認為這是儒家的一個歧出。我不否定荀子是一個儒者,可是我覺得荀子的後學之所以會出大問題,可能就是因為在對天道信仰的認識上,荀子給他的後學帶來了很多迷惑性。而對於他本人,我並不認為他已經放棄了這個東西。這種情況就像王陽明。陽明的後學出現了大問題,但是在《傳習錄》所載徐愛的序言中就明確地提到,陽明說過,他說的話都是一時之語,如果把它們傳之於後世的話,是會帶來禍害的。所以在這一點上我認為很多大儒,包括荀子、陽明,他們對很多問題都是很清醒的。雖然荀子批孟子,但是他並沒有跳出儒家的思想體係。
另外,【桂榛兄講到“曆史的考察”】,這一點我認同。關於曆史的考察,我更讚同錢穆先生在《國史大綱》裏麵提到的4個觀點:第一,要了解曆史;第二,要有溫情與敬意;第三,不能夠對曆史有一種虛無主義的態度,要有對現實的關懷;第四,更不能把當下的很多罪過都推諉於曆史。我想這些是需要我們謹記的。
——見《開放時代》2011年第7期第39-40頁
榛按:2011年5月14-15日,“儒學與現代社會治理”學術研討會在廣州從化舉行,研討會的發言記錄刊於《開放時代》2011年第7期“儒學與現代社會治理”專題版麵。該39個版麵的發言記錄分為“一、儒家政治理念的曆史境遇和現代轉型(主題發言;討論)”、“二、儒家與憲政實踐(主題發言;討論)”、“三、儒學與普世價值(主題發言;討論)”、“四、儒教與社會製度建構(主題發言;討論)”、“閉幕發言”五部分,由周慧、陳婕根據錄音整理而得。《開放時代》刊登該研討會文字記錄時已申明“未經發言者校訂”,本人發言記錄被刊登前未曾傳送給本人校訂屬事實。
本人上兩則發言記錄(附談及林某發言的其他學者發言)分別見《開放時代》所刊該研討會記錄的第二部分“討論”欄、第四部分“主題發言”欄,載《開放時代》2011年第7期第21、36-37頁。另,本人該兩則發言記錄係摘錄性的,對原話有刪節,尤對“礙語”有刪除,欲知發言原貌當核原發言錄音;本人第二則發言實較長,本人已存有現場自我錄音,需者可索本人錄音文件。
談人權、憲政問題,另見本人人權方麵的已有之專題論文;談社會治理的人格改良與法治正義問題,可見本人發言之原始錄音及根據本人現場發言主旨擴寫的《古人論社會治理的兩個基本向度》一文,待刊發。
感謝會議主辦方及學林賢德邀請,感謝《開放時代》雜誌社,感謝研討會錄音記錄者。
——林桂榛 2011.10.25
附《開放時代》2011年第7期專題版麵“編者按”:
編 者 按
儒家是內聖之學,更是外王之學。誠心、正意、修身,指向齊家、治國、平天下。晚近以來之儒者如現代新儒家,雖有外王的民主指向,究竟側重發展儒家內聖之學。至其後學,更將儒家化約為“儒學”,從“哲學”、“文化”、“教育”等角度探討儒家,刻意回避儒家之外王麵相。這必將導致儒家與現代社會脫節,令其淪為可有可無之點綴。我們相信,今日儒家並未亦也不可能“博物館化”,她必將參與現代中國治理秩序之塑造和再造。此乃儒家之天命所在,亦為中國之天命所係。
2011年5月14日至15日,由《開放時代》雜誌社和廣東信孚研究院聯合主辦的“儒學與現代社會治理”學術研討會在廣州從化舉行。此次會議旨在凸顯儒家之外王麵相,以儒家精神與智慧,參照儒家治理規劃之曆史實現形態,探究儒家治理現代社會之可能性、技術和製度。與會學者就現代社會轉型、憲政實踐、普世價值和社會製度建構等議題展開了廣泛而深入的交流,對儒學在中國曆史上的價值地位、儒學在當今國內外政治格局下麵臨的困境及其在未來世界秩序形成過程中肩負的使命等問題展開了激烈的討論,為儒學資源參與現代社會治理提供了一些富有啟發性的思路。
以下內容根據會議現場錄音整理編輯,因時間關係,未經發言者校訂。
作者惠賜儒家中國網站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