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利茲·皮奇】死亡、信仰與存在主義

欄目:他山之石
發布時間:2022-06-12 20:56:30
標簽:海德格爾

死亡、信仰與(yu) 存在主義(yi)

作者:菲利茲(zi) ·皮奇 著 吳萬(wan) 偉(wei) 譯

來源:譯者授權伟德线上平台發布

 

本文解釋了兩(liang) 位最偉(wei) 大的存在主義(yi) 哲學家馬丁·海德格爾和卡爾·雅斯貝斯的死亡觀。

 

很少哲學家全麵地討論死亡。連那些真的談論死亡的哲學家也主要是提供他們(men) 對死亡意識的看法。其實,我們(men) 有關(guan) 死亡的唯一知識是這是不可避免地普遍之事。我們(men) 都知道自己是要死的,大部分人遲早都要遭遇死去的現實。讓我們(men) 考察一下人們(men) 隨著時間的推移對待死亡的態度變化,然後轉向兩(liang) 位存在主義(yi) 哲學家馬丁·海德格爾(Martin Heidegger)和卡爾·雅斯貝斯(Karl Jaspers)眼中看到的死亡意義(yi) 。

 

關(guan) 於(yu) 大眾(zhong) 對死亡意義(yi) 的宗教觀,我想稍微說兩(liang) 句,雖然可能非常簡短和簡單。這將成為(wei) 海德格爾和雅斯貝斯觀點的很好對比。在這種觀點看來,人的死亡不該被視為(wei) 終結,因為(wei) 靈魂不朽。比如在中世紀,靈魂被認為(wei) 是身體(ti) 的“形式”,兩(liang) 者被認為(wei) 是天生的統一體(ti) 。該統一體(ti) 在死亡時被打破,身體(ti) 消失了,靈魂卻以這種或那種形式繼續存在。這種宗教觀很多人都有,但絕非普遍存在,其某些重要思想如下:

 

• 人死之後,無論身體(ti) 還是精神的存在都是非限定性的,但並非無身體(ti) 的靈魂。

 

•人死之後到來之物比此時此地的“在世存有”(being-in-the-world)更加寶貴。

 

• 相信死後複活和上帝審判的觀念與(yu) 個(ge) 人在世的行為(wei) 意義(yi) 緊密相關(guan) 。人死之後,其人生會(hui) 受到審判,獎善懲惡。

 

• 死後有兩(liang) 種具體(ti) 的存在形式,即天國的寧靜存在或地獄中忍受痛苦。

 

在西方,隨著科學知識的增多,尤其是17世紀之後人們(men) 的思想興(xing) 趣轉向科學和技術。神學提出的上帝造人宇宙創造和人在世界上處於(yu) 核心地位等觀念受到挑戰,宗教信仰走向衰落。宗教信念的削弱改變了人們(men) 的死亡觀及其意義(yi) 。人們(men) 的焦點越來越多地轉向“此時此地”的生活,不惜犧牲精神的一麵開始越來越多地關(guan) 心塵世的物質麵。

 

在死亡的存在主義(yi) -現象學途徑看來,哲學的首要關(guan) 切是人的在世存有、人與(yu) 自我的疏離、以及在死亡麵前接受自己的有限性。

 

海德格爾的死亡分析

 

現在,讓我們(men) 看看海德格爾的死亡觀。馬丁·海德格爾(1889-1976))在傳(chuan) 統宗教家庭中出生和長大,但這個(ge) 宗教框架在《存在與(yu) 時間》中似乎被拋棄了,注意到這個(ge) 事實非常有趣。事實上,他在著作中根本沒有直接提及上帝。雖然海德格爾的分析表明了他與(yu) 傳(chuan) 統觀點割裂的激進立場,但他的概念仍然帶有宗教色彩如“墮落”、“被拋擲”和“有罪”等。海德格爾在《存在與(yu) 時間》中的本體(ti) 論探索賦予死亡意義(yi) 以一種新含義(yi) 。他詢問任何實體(ti) 的存在到底意味著什麽(me) ,為(wei) 我們(men) 做了此在(Dasein (人類存在的術語)的存在分析。按照海德格爾的說法,成為(wei) 人可以建立在純粹現象學的基礎之上,無需指代神靈或不朽永生等概念。

 

海德格爾的死亡分析不是關(guan) 於(yu) 人們(men) 在即將死亡之時的感受如何,也不是把死亡當作生物學事件對待。其焦點集中在這個(ge) “尚未到來的”死亡對人的生活——即此在的“在世存有”(being-in-the-world)的存在意義(yi) 。在海德格爾看來,理解死亡現象涉及到抓住此在(Dasein)作為(wei) 整體(ti) 的存在。如果此在被理解為(wei) 存在意義(yi) 上的可能性,那麽(me) 變得非常清楚的是,此在的整體(ti) 性真實存在就是“向死而在”(Being-towards-death)。通過麵對死亡,此在明白這意味著什麽(me) 。這種反思過程是海德格爾死亡分析的關(guan) 鍵樞紐。為(wei) 了闡明其死亡存在概念,海德格爾區分了存在的兩(liang) 種基本形式:真實存在和非真實存在。

 

在日常生活模式的存在中,此在將死亡現象解釋為(wei) 經常出現在世界上的事件。那是發生在別人身上的“事件”。通常的評論是“在這樣的日子之一,人最終也要死去,但現在,它與(yu) 我們(men) 沒有任何關(guan) 係。”死亡仍然是無名的,與(yu) “我”沒有任何關(guan) 係。

 

麵對自己的死亡與(yu) 關(guan) 注他人之死是完全不同的事。我自己的死意味著我的可能性終結,我的世界的整體(ti) 崩塌和末日。對自己死亡的恐懼來自我對作為(wei) 人消亡的恐懼。這造成我極大的恐懼。我或許能麵對他人的死亡,但根本不可能直麵自己的死亡。海德格爾說,此在不能體(ti) 驗自己的死亡。隻要此在存在,它就不是完整的,也就是說,外麵仍然存在它的可能性。但如果此在死亡,它就是“不再此在”(no-longerthere)。

 

那麽(me) ,此在能否打破墮落模式將自己提升到真實性的高度呢?對此問題,海德格爾的回答是:通過“向死而在”。海德格爾說,要通過一種特定的心態:畏(Angst)來達到真實性的高度。焦慮是一種情緒,能讓此在首先逃脫自身,然後被扔回去麵對它。為(wei) 了做到這一點,人們(men) 需要超越日常生活的非真實存在模式。海德格爾說,對此在抓住其存在自由和可能性而言,焦慮是必要的。當人們(men) 從(cong) 存在的角度看待自己存在,而不僅(jin) 僅(jin) 看作將來某一天要發生的經驗性事件的話,死亡具有存在的意義(yi) 。在海德格爾看來,這種分析能夠讓我們(men) 理解自己的局限性,這種意識讓真實存在成為(wei) 可能。海德格爾沒有提供對死亡本身的解釋,但提供了我們(men) 與(yu) 死亡關(guan) 係的現象學。他的哲學發人深省但有些淒涼。他對死亡的描述是沒有希望的存在模式,常常因此受到批判。

 

雅斯貝斯的死亡觀

 

轉向雅斯貝斯的死亡途徑,我們(men) 將發現這與(yu) 海德格爾的觀點有很大不同。首先,與(yu) 海德格爾不同,卡爾·雅斯貝斯(Karl Jaspers (1883-1969))並沒有將本體(ti) 論結構強加在人身上。其次,他與(yu) 傳(chuan) 統死亡觀的割裂立場並不那麽(me) 激進。雅斯貝斯提供了讓生存(Existenz)融入超驗性和終極現實的一種可能性。這未必意味著個(ge) 人不朽,也不意味著徹底毀滅。雖然雅斯貝斯的死亡觀並不被認為(wei) 是宗教觀,但某些存在概念如“生存”(Existenz)、“超驗性”(Transcendence)和“存在”(Being)等提醒我們(men) 宗教概念,雖然使用的術語不同。

 

這裏,對雅斯貝斯的關(guan) 鍵哲學術語即“此在”(Dasein)和“生存”(Existenz)做個(ge) 簡要描述或許有些用途。在雅斯貝斯看來,此在是一種存在方式,體(ti) 現為(wei) 時間維度內(nei) 的經驗性自我。它是不能被理解為(wei) 孤立對象的世界的一部分,但生存是超越時間的真實的、非客體(ti) 的自由自我。它不是客觀實體(ti) ,是經驗性探索無法到達的領域。因為(wei) 真實存在很難實現,人們(men) 常常返回到經驗性存在,生存仍然主要作為(wei) 一種可能性。雅斯貝斯的此在與(yu) 海德格爾的此在的很大不同就在於(yu) 後者沒有辦法超越其有限性。 

 

為(wei) 了理解雅斯貝斯的死亡觀,我們(men) 必須記住在雅斯貝斯看來,我們(men) 總是處於(yu) 場景之中。這是人的生存必然麵對的條件。其次,存在四種主要“邊緣場境”(那些威脅到我們(men) 的安全感和生存基礎的場景),其中最重要的是死亡,因為(wei) 它意味著人的“在世存在”的終結。雅斯貝斯區分了死亡的兩(liang) 種不同意義(yi) 。死亡要麽(me) 被認為(wei) 是作為(wei) 客觀事實的存在的終止,要麽(me) 作為(wei) 具體(ti) 的邊緣場景。簡單地說,死亡事實不同於(yu) 作為(wei) 邊緣場景的死亡。遭遇自己的死亡是特定的邊緣場景,它之所以是個(ge) 人性的,就是因為(wei) 生存說服自身相信此在——經驗性存在的基礎,即身體(ti) 存在——是時間性的、短暫的,已經走向終結。雖然作為(wei) 個(ge) 人經驗性存在的終結,生存本身並不受製於(yu) 死亡。作為(wei) 生存,我們(men) 關(guan) 心的是死亡的意義(yi) 和我們(men) 與(yu) 死亡的關(guan) 係。我們(men) 知道我們(men) 必須麵對虛無,因為(wei) 對於(yu) 此在來說沒有回頭路,我們(men) 必須應付這個(ge) 局麵。

 

為(wei) 了生存,人們(men) 通過潛在死亡和具體(ti) 現實及其必要性的不斷出場來把握此在的有限性。人們(men) 知道自己不得不帶著尊嚴(yan) 地麵對死亡,接受死亡,並與(yu) 死亡和解。雅斯貝斯說,死亡的邊緣場境暗示,我們(men) 為(wei) 了生存能夠做的任何事就是“看見死亡”。在某種意義(yi) 上,人生變成了持續學習(xi) 如何死亡的過程。

 

雅斯貝斯說,當人們(men) 愛的人死亡時,對未亡人而言,人生變成了孤獨的塵世存在。我們(men) 感受到的痛苦和悲傷(shang) 促使我們(men) 陷入沒有希望的境地,或許讓我們(men) 進入死亡的臨(lin) 界狀態。雖然從(cong) 現象學上說,死亡摧毀了親(qin) 人,但你與(yu) 親(qin) 人的存在交流得以保留,這是永恒的。

 

雅斯貝斯繼續說,人們(men) 明白未來死亡的不可避免性和不存在概念。人們(men) 認為(wei) 隻要他還活著,他就沒有辦法感受自己的死亡;而一旦不再活著,他也沒有辦法體(ti) 驗死亡——這是典型的伊壁鳩魯論證。因此,體(ti) 驗自己的死亡是根本不可能的。結果,他不能將死亡作為(wei) 焦慮的起因。他能夠忽略他可能的生存,並牢牢抓住其塵世活動不放。或者,此在可能完全忽略日常存在而藏身於(yu) 虛無的或神秘的領域。這是回避邊緣場境的另外一種方式。因此,如果人們(men) 不能麵對存在意義(yi) 上的死亡,他要麽(me) 癡迷於(yu) 擁有世俗事務的自我,要麽(me) 遁入神秘領域。

 

永生問題

 

人們(men) 廣泛擁有的觀念是人死後仍然以某種方式存在。這個(ge) 觀念通常與(yu) 宗教信仰或者個(ge) 人“心理”體(ti) 驗有關(guan) 。個(ge) 人能依靠這個(ge) 信念消除麵對死亡的恐懼。雅斯貝斯認為(wei) ,任何形式的此在的時間持續性都是荒謬的。他說,在這種狀況下“不存在的恐懼”已經喪(sang) 失,“真正瀕臨(lin) 死亡”停止存在。這反過來阻止人們(men) 尋找真實自我。我認為(wei) 這裏存在需要解決(jue) 的問題。首先,雅斯貝斯認為(wei) ,相信人類永生的任何信念都是沒有根據的和虛假的。確實沒有決(jue) 定性的證據——無論是科學證據還是其他證據——說明死亡之後存在任何形式的存在。這個(ge) 信念基於(yu) 信仰。同樣,雅斯貝斯的某些觀念如生存(Existenz)、超驗性和存在也建立在信仰基礎上,雖然是哲學信仰,但畢竟是信仰。雅斯貝斯的某些概念沒有辦法描述,沒有辦法展示,有些人甚至宣稱它是不可理解的。不過,雅斯貝斯本人將其整個(ge) 哲學建立在這些概念基礎之上,而且全身心地相信它們(men) 。從(cong) 理論上說,他的信念基礎和那些相信永生的個(ge) 人的信念基礎並無多大不同,唯一的區別是雅斯貝斯認為(wei) 他的信念好得多,而且更具具有係統性。

 

其次,在雅斯貝斯看來,個(ge) 人有關(guan) 永生的“不靠譜信念”阻止人們(men) 尋找真實的自我。我認為(wei) 人明白死亡體(ti) 驗的恐懼,無論他有什麽(me) 樣的信念。無論他們(men) 多麽(me) 相信永生,當他們(men) 遲早麵對死亡時,仍然肯定感到絕望。在死亡麵前,任何信念都不能保證個(ge) 人獲得寬慰或“例外意識”。

 

而且,人們(men) 在自己的無論是神學的還是哲學的信仰體(ti) 係框架內(nei) 尋找真實自我和實際上超越自己的身體(ti) 存在,這並非不可能。比如,蘇非派(伊斯蘭(lan) 教的神秘主義(yi) 派別)(the Sufis)不需要邊緣場境以便超越世俗存在,從(cong) 而與(yu) 整體(ti) (神)融為(wei) 一體(ti) 。他們(men) 能在自身找到真正的自我,通過獲得更高程度的意識,並融化在那個(ge) 存在中。對於(yu) 蘇菲派來說,死亡的意義(yi) 是回歸普遍整體(ti) 性的意識和與(yu) 神融為(wei) 一體(ti) 的意識。人死後,肉體(ti) 腐爛和消解,但個(ge) 人意識被吸收進入這個(ge) 終極現實,回歸無限和永恒的最初源頭。這個(ge) 概念與(yu) 雅斯貝斯的生存融入超驗性和終極現實沒有多大差別。

 

我們(men) 已經看到20世紀存在主義(yi) 的死亡觀與(yu) 傳(chuan) 統觀念有顯著差別。但是,在分析海德格爾和雅斯貝斯中存在宗教觀念的痕跡。某些存在主義(yi) 概念如沉淪、良心召喚、愧疚/負罪感、超驗性、存在、生存都指向穿著世俗外衣的神學概念。如果從(cong) 傳(chuan) 統觀念看,死亡代表著我們(men) 存在的終結,審判將被傳(chuan) 承,更高形式存在的可能性就基於(yu) 死亡。海德格爾和雅斯貝斯都接受了這個(ge) 觀點。海德格爾對於(yu) 超越此在有限性的可能性閉口不談,人類天生就要生活在這個(ge) 世界上,特別強調了在塵世的真實存在。但是,雅斯貝斯提出了超驗性死亡概念,不是個(ge) 人或者此在而是生存。我認為(wei) 這是與(yu) 傳(chuan) 統死亡觀對應的超越世俗的對應物。

 

從(cong) 不同視角觀看了死亡的意義(yi) 之後,我們(men) 假設它將持續依據人們(men) 的世界觀不同而采取不同形式是有道理的。當今,普遍存在對死後永生的可能性的懷疑。上帝獎勵善行和懲罰惡行的傳(chuan) 統概念似乎在當今很多人看來沒有多大相關(guan) 意義(yi) 。我們(men) 都知道自己必須死,但我們(men) 不肯定當今科學家的觀點是正確的,即意識肯定在身體(ti) 死亡後中斷。我們(men) 知道物理學概念已經發生了變化。一方麵,我們(men) 或許相信但不能證明科學家對事物本質的知識來確保某種形式的生存根本不可能。另一方麵,我們(men) 或許相信但似乎同樣不能證明,某些現象似乎說明幸存是可能的。相信人死之後靈魂幸存,這給人們(men) 提供了普遍的安慰和寬慰,但因為(wei) 終極事物的知識不能僅(jin) 僅(jin) 依靠推理來獲得,這些觀念就不得不建立在信仰行為(wei) 的基礎上,雅斯貝斯可能首先會(hui) 讚同這個(ge) 說法。

 

譯自:Death, Faith & Existentialism by Filiz Peach

 

https://philosophynow.org/issues/27/Death_Faith_and_Existentialism 

 

作者簡介:

 

菲利茲(zi) ·皮奇(Filiz Peach),正在撰寫(xie) 從(cong) 存在主義(yi) 視角看待死亡的博士論文,住在倫(lun) 敦。

 

微信公眾號

伟德线上平台

青春儒學

民間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