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寶山 吳寶麟】“老話”如何變成“新詞”? ——評《儒道思想與現代社會》

欄目:新書快遞
發布時間:2022-05-14 01:27:48
標簽:《儒道思想與現代社會》

“老話”如何變成“新詞”?

——評《儒道思想與(yu) 現代社會(hui) 》

作者:孫寶山 吳寶麟

來源:澎湃新聞

時間:孔子二五七二年歲次壬寅四月十二日乙醜(chou)

          耶穌2022年5月12日

 

 

 

《儒道思想與(yu) 現代社會(hui) 》,方旭東(dong) 著,中華書(shu) 局,2022年1月版,375頁,48.00元

 

三年前,筆者拜讀了方旭東(dong) 教授的《新儒學義(yi) 理要詮》一書(shu) ,並參加了在複旦大學哲學學院舉(ju) 辦的新書(shu) 座談會(hui) ,當時特別指出,作者將生命體(ti) 驗融入儒學義(yi) 理的闡發當中,並非僅(jin) 僅(jin) 是進行學理探討的等閑之作,並期待今後能有不受現今學術論文呆板模式限製、更加靈活多樣、富有實感的著作問世。今年初,讀到旭東(dong) 教授的新著《儒道思想與(yu) 現代社會(hui) 》,深感此書(shu) 正是這樣一部符合期待的佳作。旭東(dong) 教授以“分析儒學”見稱於(yu) 學界,本書(shu) 再次體(ti) 現了分析儒學的特色。

 

在中國人的傳(chuan) 統觀念中,中華是天下的中心,是以禮儀(yi) 道德為(wei) 核心的文明的所在,中華之外是蠻荒的四夷。但是當中華世界與(yu) 西方世界在近代發生碰撞之後,中國人開始睜開眼睛看另一個(ge) 世界,逐漸發現西方世界也存在文明的因素,不同於(yu) 以往的蠻荒四夷,嚴(yan) 複曾說:“今之夷狄,非猶古之夷狄也。”(《論世變之亟》)西方世界在器物技術、典章製度乃至思想文化方麵都有獨到之處,其水準高度甚至在中華世界之上,由此中國人開始了對西方文明進行係統而持續的引進吸收。中國人對西方文明的引進吸收起初是器物技術,其後是典章製度,最後拓展至思想文化,由此開啟了中華文明與(yu) 西方文明的融合進程。儒道思想作為(wei) 中國文化的大小傳(chuan) 統要想實現現代的轉換與(yu) 發展,就需要與(yu) 西方思想文化進行對話和交融。正是基於(yu) 這一思考,作者引入了西方的政治哲學、道德哲學、女性主義(yi) 、動物保護主義(yi) 等理論對儒道關(guan) 於(yu) 忠、孝、節以及動物的思想進行了全新的解說,體(ti) 現出作者既具有溫情厚重的傳(chuan) 統關(guan) 懷,也具有反思批判的現代視野,正如其本人所說:“筆者對儒學不是‘護教論’的,而是分析的或思辨的。這種分析或思辨,本質上是一種批判思考,並且是當代視域、世界範圍內(nei) 的沉思。”“這既是對儒、道思想的重新詮釋乃至思想實驗,也是實現儒、道思想在當代的創造性轉化的必由之路。”(《前言》)

 

中國傳(chuan) 統社會(hui) 是由五倫(lun) 即君臣、父子、夫婦、長幼、朋友五種基本的社會(hui) 關(guan) 係支撐起來的,孟子說:“父子有親(qin) ,君臣有義(yi) ,夫婦有別,長幼有敘,朋友有信。”(《孟子·滕文公上》)傳(chuan) 統的忠、孝、節這三大核心價(jia) 值觀念對應的就是君臣、父子、夫婦關(guan) 係,也就是五倫(lun) 中的前三倫(lun) ,正如作者所言:“‘忠’涉及‘君臣’這一倫(lun) 的德行,‘孝’涉及‘父子’這一倫(lun) 的德行,‘節’涉及‘夫婦’這一倫(lun) 的德行。”(《前言》)到了西漢,董仲舒為(wei) 了突出君臣、父子、夫婦關(guan) 係的重要性而將這三組關(guan) 係命名為(wei) “三綱”,並從(cong) 天的高度對此作了進一步闡發:“凡物必有合。……陰者,陽之合;妻者,夫之合;子者,父之合;臣者,君之合。……陽兼於(yu) 陰,陰兼於(yu) 陽,夫兼於(yu) 妻,妻兼於(yu) 夫,父兼於(yu) 子,子兼於(yu) 父,君兼於(yu) 臣,臣兼於(yu) 君。君臣、父子、夫婦之義(yi) ,皆取諸陰陽之道。君為(wei) 陽,臣為(wei) 陰;父為(wei) 陽,子為(wei) 陰;夫為(wei) 陽,妻為(wei) 陰。陰陽無所獨行,其始也不得專(zhuan) 起,其終也不得分功,有所兼之義(yi) 。”“王道之三綱,可求於(yu) 天。”(《春秋繁露·基義(yi) 》)

 

天是一個(ge) 統一的整體(ti) ,它具體(ti) 表現為(wei) 陰陽,陰和陽雖然分立,但又相互包含,彼此配合,共同發揮功效,君臣、父子、夫婦關(guan) 係即三綱就是根據天的原則而來的,君臣、父子、夫婦雖然分立,但也相互包含,缺一不可,彼此必須相互配合,以共同發揮功效。就此層含義(yi) 而言,三綱就是對五倫(lun) 中的前三倫(lun) 的進一步發展,所以在古代三綱與(yu) 三倫(lun) 是可以相互替換的,像家喻戶曉的《三字經》就說:“三綱者,君臣義(yi) 。父子親(qin) ,夫婦順。”朝鮮王朝編撰的《三綱行實·序》說:“天下之達道五,而三綱居其首者,實經論之大法,而萬(wan) 化之本源也。”作者也指出,“天下之達道五”指君臣、父子、夫婦、昆弟、朋友這五倫(lun) ,“三綱”此指“君臣父子夫婦”三倫(lun) 。(《前言》)

 

但另一方麵,自董仲舒以來,三綱還有另一層含義(yi) ,即陰陽並不是完全對等的,陽起主導作用,陰起輔助作用,陽處於(yu) 尊位,陰處於(yu) 卑位,君、父、夫處於(yu) 主導的尊位,臣、子、婦處於(yu) 輔助的卑位,臣、子、婦應該服從(cong) 君、父、夫的命令:“陰者,陽之助也。”“陽貴而陰賤,天之製也。”(《春秋繁露·天辨在人》)“子受命於(yu) 父,臣妾受命於(yu) 君,妻受命於(yu) 夫。”(《春秋繁露·順命》)東(dong) 漢班固在編纂《白虎通》時又引入了緯書(shu) 的說法:“三綱者何謂也?謂君臣、父子、夫婦也。……故《含文嘉》曰:‘君為(wei) 臣綱,父為(wei) 子綱,夫為(wei) 妻綱。’”(《三綱六紀》)“君為(wei) 臣綱,父為(wei) 子綱,夫為(wei) 妻綱”特別強調了君、父、夫對臣、子、婦的主導性的一麵,近代以來成為(wei) 對抗民權平等的依據,像張之洞就說:“故知君臣之綱,則民權之說不可行也;知父子之綱,則父子同罪免喪(sang) 廢祀之說不可行也;知夫婦之綱,則男女平權之說不可行也。”(《勸學篇·內(nei) 篇·明綱》)由於(yu) 此種說法與(yu) 現代的平等社會(hui) 格格不入,所以受到了眾(zhong) 多的批判。現在很多人理解的三綱就是君、父、夫對臣、子、婦的單方向主導命令,而忽視了君臣、父子、夫婦相互包含、彼此配合的含義(yi) 。

 

麵對經過“現代性”洗禮的年輕學子,如何將“忠、孝、節”這些散發著“陳腐”氣息的“老話”變成他們(men) 樂(le) 於(yu) 、易於(yu) 接受的“新詞”,這就成了作者思考的重心。(《前言》)作者的處理方法是將“為(wei) 什麽(me) 要忠”置換為(wei) “政治義(yi) 務如何可能”,將“為(wei) 什麽(me) 要孝”置換為(wei)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什麽(me) 義(yi) 務”,將“貞節的現代意義(yi) 是什麽(me) ”置換為(wei) “儒家的女性觀”,使這些古老的問題展現出現代的風姿,全書(shu) 的主體(ti) 部分由此而順勢展開。

 

作者首先對儒道關(guan) 於(yu) 政治義(yi) 務的看法進行了考察,政治義(yi) 務是來自西方的說法,與(yu) 傳(chuan) 統的儒道君臣關(guan) 係相當。但是,在西方權利與(yu) 義(yi) 務是相互伴生的,在中國的傳(chuan) 統當中權利意識則相對淡薄,基本上隻是單向度地考慮義(yi) 務問題,而且聚焦在君臣之義(yi) 上。作者以孔子、孟子、荀子為(wei) 代表對儒家的政治義(yi) 務觀加以了論述,認為(wei) 孔子所說的“長幼之節不可廢”“鳥獸(shou) 不可與(yu) 同群,吾非斯人之徒與(yu) 而誰與(yu) ”在政治哲學上屬於(yu) “自然責任論”“團體(ti) 性理論”。這就意味著人生而就對一個(ge) 社會(hui) 團體(ti) 負有政治義(yi) 務,而在古代中國君主就是國家或政府的化身,這就使得君臣之義(yi) 變成了普遍而合理的存在。孟子也肯定君臣之義(yi) ,但與(yu) 孔子不同,孟子的政治義(yi) 務觀類似於(yu) “契約論”,其“不召之臣”的講法表明臣沒有無條件服從(cong) 君的義(yi) 務,這個(ge) 條件就是國家為(wei) 其提供了保護。荀子則從(cong) 人的自私本性會(hui) 導致戰爭(zheng) 的角度對孔子的政治義(yi) 務觀加以了解釋,隻有服從(cong) 君才能使人們(men) 共同生活而又彼此相安。從(cong) 這個(ge) 意義(yi) 上說,作者顯然認為(wei) 是荀子發展了孔子的思想,這可能會(hui) 顛覆千古以來孔孟並稱的說法,讓人不免為(wei) 孟子的命運擔心。但作者同時也指出,從(cong) 孔子對君臣關(guan) 係的論述中也可以詮釋出“契約論”的意思,孔子所說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可以解釋為(wei) 君臣互為(wei) 條件、互為(wei) 因果,已經比較接近“契約論”的思路了,這樣來說孔孟還可以是孔孟。從(cong) 這裏可以看出,孔子不愧為(wei) 中國文化最具有代表性的人物,後世很多思想推本溯源都可以歸到那裏。孔、孟、荀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代表儒家,自然沒有問題,但並不完整,宋以後還有新儒家即宋明理學。宋明理學陣容龐大,學派眾(zhong) 多,思想紛呈,作者從(cong) 政治哲學的角度將其濃縮精煉為(wei) “萬(wan) 物一體(ti) 之仁”,“仁”是“人道主義(yi) ”,即一個(ge) 人對他人負有義(yi) 務,要擔負起他的政治義(yi) 務,這是順著孔子的致思方向發展而來的,實踐“萬(wan) 物一體(ti) 之仁”的主體(ti) 是“大人”“君子”,所以這種“萬(wan) 物一體(ti) 論”的背後是一種“精英政治”。通過上述概括和論述,儒家的政治義(yi) 務觀得到完滿的呈現。

 

對於(yu) 道家的政治義(yi) 務觀,作者以老子和莊子為(wei) 代表加以了論述,將老子的基本主張概括為(wei) “不爭(zheng) ”,消除“爭(zheng) ”的根本之道是“無知無欲”即不要有欲望,在有政府的情況下,政治應盡量不要有任何主動的作為(wei) 即“無為(wei) ”,國家越小越好,政府越不管事越好。作者也讀出了老子的潛台詞,如果可能,就不要國家,不要政府,也不要做王,由此就引出了莊子的政治義(yi) 務觀。莊子否認存在所謂的“政治義(yi) 務”,無論是為(wei) 改變黑暗的現行政治,還是為(wei) 實現個(ge) 人抱負,都不構成從(cong) 事政治的理由,主動地參與(yu) 政治,發揮一種所謂“政治責任”,這是最下等的事,人應該做的就是好好地保養(yang) 自己的生命即“完身養(yang) 生”,儒家所講的聖人堯舜和惡人盜蹠其實沒有什麽(me) 兩(liang) 樣,都沒有把生命看得很寶貴,都在做著“殘生傷(shang) 性”的事。值得注意的是,除了老莊之外,作者還把《論語》中的隱士也作為(wei) 道家進行了探討。在孔子的時代,道家作為(wei) 一個(ge) 學派並未形成,老子隻是一個(ge) 傳(chuan) 說人物,在《史記》中就出現了李耳、老萊子、太史儋三個(ge) 老子,司馬遷也沒有十足的把握確定到底誰是老子,隻能感歎:“老子,隱君子也。”(《史記·老子韓非列傳(chuan) 》)作者將《論語》中的隱士歸為(wei) 道家顯然並非是基於(yu) 學派而言的,在作者看來,儒家和道家的思想其實代表著人類的兩(liang) 種不同的理想或者衝(chong) 動,前者希望生活在群體(ti) 當中、享受高度發達的文明,後者追求孤獨、希望獨處、厭棄過度的文明。(《前言》)也就是說,儒家和道家的意義(yi) 並非僅(jin) 限於(yu) 學術派別,實際上代表人類的兩(liang) 種不同的人生追求和生活方式,由此才形成了中國文化互為(wei) 補充、相得益彰的大小傳(chuan) 統,可以說“進則孔孟,退則老莊”構成了中國本土文化的一體(ti) 兩(liang) 麵。

 

如果說政治義(yi) 務探討的是政治哲學的話,那麽(me) 接下來作者探討的孝道則兼具道德哲學和政治哲學雙重性質。孔子提出“孝慈則忠”,由子對父的“孝”推出臣對君的“忠”,孝道政治學由此建立。這種推論之所以可能,就在於(yu) “孝”的實質是“敬上”,可以培養(yang) 出服從(cong) 的習(xi) 慣,就此而言,“孝”造就的是不平等的關(guan) 係,由“孝”而“悌”順此延伸下去會(hui) 形成權威社會(hui) 。由於(yu) 孝道所具有的這種雙重性質,就使得“孝”與(yu) “法”之間存在一定的緊張關(guan) 係,“父為(wei) 子隱,子為(wei) 父隱”尤為(wei) 現代人所詬病。作者指出“父為(wei) 子隱,子為(wei) 父隱”提倡的是一種對自己親(qin) 人的忠誠和愛護,“隱”是保持沉默、不主動揭發之意,並不是去做假證,別人可以去揭發,但是做兒(er) 子的不能揭發,這是儒家所要強調的做人的底線。的確如此,如果親(qin) 密的家人之間都互相揭發、彼此防範,那麽(me) 這個(ge) 社會(hui) 就徹底坍塌了,發生什麽(me) 駭人聽聞的事都不足為(wei) 奇。關(guan) 於(yu) “孝”的實踐,作者圍繞“三年之喪(sang) ”引出的孝道爭(zheng) 議作了多方探討,宰我試圖從(cong) 後果論提出反對意見,孔子力圖用“道德本能”打動對方無效後,又改用“公平遊戲責任”理論去論證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盡孝的義(yi) 務,而這一理論在近代以來又受到以康德為(wei) 代表的“自由意誌”理論的挑戰,父母既然選擇了生孩子這一行為(wei) ,那麽(me) 就負有養(yang) 育子女直至成年自立的責任,但子女作為(wei) 自由個(ge) 體(ti) 在成年自立之後並沒有奉養(yang) 父母的義(yi) 務。如果僅(jin) 從(cong) 西方的權利和義(yi) 務方麵講,孝道的成立在現代社會(hui) 的確要麵對很大的理論困難。關(guan) 於(yu) “三年之喪(sang) ”的期限,作者作了非常細致的考察,儒家在堅持其基本理念的同時,又不失彈性地在現實當中做一些適應和調整,其實際長度在後世縮短為(wei) 二十五或二十七個(ge) 月,還采用“以日易月”的辦法進行變通,或用“心喪(sang) ”即身無喪(sang) 服、心存哀悼來輔助甚至代替實際服喪(sang) ,從(cong) 而使這一喪(sang) 製更切合人的實情而傳(chuan) 承下去,其所體(ti) 現的“忠”“孝”價(jia) 值也深入人心。如此說來,儒家所倡導的禮製並非冷冰冰的死規定,還是很富有溫情的,正如孔子所說:“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le) 何?”(《論語·八佾》)這絕非簡單地用“吃人的禮教”就能加以論定。

 

道家並不認同孝道,因而對此正麵論述甚少,作者以《莊子·盜蹠篇》為(wei) 代表探討道家對孝道的批判。孝道和儒家所宣揚的其他道德一樣都被批為(wei) 虛偽(wei) 不實,一方麵在道德實踐上言行脫節、自欺欺人,另一方麵又把道德作為(wei) 追求名利的工具。道家把保全身體(ti) 、保養(yang) 生命視為(wei) 根本,任何為(wei) 追求道德名節而犧牲生命完整存在的選擇都是不可取的,從(cong) 而使其孝道批判並非直指淳樸無私的父慈子孝,而是落在“孝”淪為(wei) 社會(hui) 評價(jia) 機製、與(yu) 利益分配掛鉤時所導致的道德虛偽(wei) 敗壞和人性扭曲,恰如《莊子·人間世》所說:“德蕩乎名,知出乎爭(zheng) 。”這種指責並非空穴來風,正如作者所指出的那樣,在“孝道”流行的東(dong) 亞(ya) 國家都出現過反人道的孝行事實。

 

如果說作者所探討的政治義(yi) 務、孝道難題分別與(yu) 傳(chuan) 統的儒道君臣關(guan) 係、父子關(guan) 係相對應的話,那麽(me) 接下所探討的女性問題則與(yu) 傳(chuan) 統的儒道夫婦關(guan) 係相對應。隨著現代社會(hui) 結構的改變,女性獲得了相對獨立的經濟地位,其自我意識也在不斷覺醒和提高,女性問題也愈顯重要,作者將傳(chuan) 統與(yu) 現代相對照對儒道的女性觀進行了探討。儒家對女性的理解是基於(yu) 陰陽既相互依賴、陰又服從(cong) 陽的模式,這一模式又與(yu) 男耕女織作為(wei) 主要生產(chan) 模式的男權社會(hui) 相結合,進一步加強了男尊女卑的觀念,柔順成為(wei) 女性的首要美德,在一夫多妻的婚姻製度下,形成了事實上女性對男性的忠貞義(yi) 務。道家同樣用陰陽模式來理解男女關(guan) 係,但認為(wei) 陰性事物比陽性事物更有力量,老子對女性的推崇是以承認女性處於(yu) 卑下地位為(wei) 前提的,而且並不覺得處於(yu) 卑下有什麽(me) 不好。儒家的女性觀不符合現代社會(hui) 的男女平等觀念,自然不受女權主義(yi) 的待見,道家的女性觀實際上也非女權主義(yi) 的同道。作者主張理性的、健康的女性主義(yi) 是要求男性要尊重女性與(yu) 男性之間的差異,同時又要求男性不能以女性與(yu) 男性的差異作為(wei) 歧視女性的理由,而儒家男女有別的觀念有可能被主張性別差異為(wei) 後天建構的人看作是“本質主義(yi) ”的性別觀,導致本質淹沒存在尤其是個(ge) 體(ti) 的存在。儒家的女性觀自近代以來受到諸多批判,特別是程頤所說的“餓死事小,失節事大”更被指責為(wei) “以理殺人”。就程頤自身而言,他不以再嫁為(wei) 諱,在社會(hui) 實踐層麵儒者從(cong) 來不奉行僵化的貞潔觀念。而且,儒家的節烈也並不隻針對女性,對男子同樣有守節的要求,隻是更多地體(ti) 現在為(wei) 臣盡忠這一層麵。

 

隨著現代文明的不斷發展,對自然環境的破壞也在不斷加深,生態危機也愈趨嚴(yan) 重,動物保護問題就越來越凸顯出來。作者立足於(yu) 傳(chuan) 統儒道的現代詮釋,也需要麵對這一問題並作出回答。在動物的使用問題上,儒道兩(liang) 家都訴諸“自然論證”,但卻得出了相反的結論。儒家認為(wei) 自然賦予了人類使用動物的合理性,道家卻認為(wei) 動物本來是自由自在的,人類對動物的使用不符合其自然本性,如果要順其自然,人類就應該放棄對動物的使用。就此點而言,儒家還算是能夠麵對現實,道家則過於(yu) 理想化了。儒家從(cong) 孔子的“傷(shang) 人乎,不問馬”、孟子的“君子遠庖廚”,到朱子的“愛物”即對動物的愛隨見聞所及、可深可淺和“仁民”即對人類的愛不受見聞所限、“心”無不在、“感”無不應,再到王陽明的“萬(wan) 物同體(ti) ”而“唯是道理,自有厚薄”,都一以貫之地重視人倫(lun) 道德在培育仁愛之德過程中的原初性、優(you) 先性,同時也決(jue) 不否認愛物的合理性,隻是並不將其奉為(wei) 死板的教條。古代社會(hui) 生產(chan) 相對簡單,環境問題、動物保護問題並未凸顯,這是由曆史而形成的“見聞所及”,但儒家悲天憫人的情懷必定會(hui) 對這些問題進行思考,並對現代人有所啟示。

 

作者的個(ge) 人興(xing) 趣和研究擅長基本上是在政治哲學和道德哲學方麵,該書(shu) 正是從(cong) 這兩(liang) 個(ge) 方麵通過對以儒道思想為(wei) 代表的中國傳(chuan) 統文化進行現代思考與(yu) 詮釋,以促進其實現現代轉型,體(ti) 現了作者的曆史感和現實感。該書(shu) 是在通識課程的基礎上而完成的,作者並不是對儒道思想進行教科書(shu) 式的講授,而是要突出儒道思想對於(yu) 現代社會(hui) 依然具有影響,避免成為(wei) 博物館式的擺設。這就需要努力嚐試用儒道思想來思考現代社會(hui) 的一些問題,讓儒道思想從(cong) 理論變為(wei) 方法,從(cong) 知識變為(wei) 能力,從(cong) 而做到可以用儒道思想去思考和回應現實問題,這就是“化故為(wei) 新”。像由孟子的“性善論”引發出“人與(yu) 人之間以信任為(wei) 前提比以懷疑為(wei) 前提更好”,由此可以激發人們(men) 思考這種基於(yu) 人性良善的信任社會(hui) 建立是否可能的問題。“三年無改於(yu) 父之道”“父母在,不遠遊”等孝道話語雖然字麵意思已經過時了,但今天可以理解為(wei) 對“父輩形成的優(you) 良傳(chuan) 統要善加繼承”“子女在擇業(ye) 或製定個(ge) 人規劃時,要適當考慮父母的因素”。

 

在行文中,作者采用了靈活多樣的方法,既有精細的文獻典故考證,也有詳實的故事案例分析,還有生動的詩詞戲劇穿插,而且這些論述絕非理論上的空談虛語,都是富有實感的切身體(ti) 會(hui) ,讀起來讓人感到興(xing) 趣盎然,沒有一般學術著作讓人昏昏欲睡的感覺。像美國法律中的沉默權,作者引用了美國電視連續劇《神探亨特》的經典台詞,並考證是源自1966年美國最高法院“米蘭(lan) 達訴亞(ya) 利桑那州案”判決(jue) 書(shu) 。為(wei) 了說明孟子的“契約論”政治義(yi) 務觀,作者以“不召之臣”那段頗具戲劇化的故事為(wei) 案例進行了逐字逐句的分析。又如通過分析莎士比亞(ya) 《奧賽羅》的劇情和詩人北島“我不相信”的呐喊,來說明人與(yu) 人之間的信任是非常脆弱的,“性善論”充其量隻是建立一個(ge) 前提,要相信別人,要相信人是好的。通過援引魯迅的《娜拉走後怎樣》和英國作家伍爾夫的《一間自己的屋子》來說明女性獨立的社會(hui) 基礎和經濟地位。作者對“萬(wan) 物一體(ti) 之仁”、“仁”與(yu) 殺生、孝道何以成立以及在現代社會(hui) 所麵臨(lin) 的困難等許多問題的理解和思考,都是建立在豐(feng) 富的生活經曆和真切的生命體(ti) 驗的基礎之上,不論對於(yu) 同仁,還是後學,都會(hui) 起到很好的啟發和指導作用。

 

作者采用了許多西方理論對儒道思想作了開拓性研究,今後還有進一步展開的空間,像女性問題、動物問題等前沿課題還可繼續深耕。同時還應看到,儒道思想與(yu) 西方相關(guan) 理論之間存在一定的差異,在運用這些西方理論進行理解評價(jia) 時就不免存在適當性問題。如作者認為(wei) 孟子的政治義(yi) 務觀類似於(yu) “契約論”,並用“契約論”對孟子的君臣雙向關(guan) 係論進行了論述,由此又產(chan) 生出一些後續問題需要作進一步探討,如孟子的“契約論”與(yu) 西方的“契約論”的異同在哪裏?中國的“契約論”在孟子之後是音歇響絕了,還是有進一步的延續和發展?“契約論”在西方的來源和形成實際上也非常複雜,既有羅馬法的法律意義(yi) 上的契約,也有基督教的上帝與(yu) 人的契約,還有近代建立在自然法基礎上的社會(hui) 契約,這些“契約論”雖然各自不同,但又彼此關(guan) 聯,共同構築了今天西方契約社會(hui) 的基石。用“契約論”來研究中國的思想,一方麵需要麵對西方“契約論”的複雜性,另一方麵,還要注意中西“契約論”的差異性。通過對中西“契約論”的異同比較,梳理出中國“契約論”的起源和發展脈絡,進而建立起現代的中國“契約論”,可謂功莫大焉,因為(wei) 現代社會(hui) 的自由民主、公正法治、市場交換、商業(ye) 信用都是建立在契約之上。

 

又如“性善論”,作者認為(wei) 充其量隻是建立一個(ge) 前提,要相信人是好的,不見得在現實層麵能夠最後被證明,主要是作為(wei) 一種立場或設定,對人可能更合理。這顯然是基於(yu) 西方哲學的立場而得出的結論,當年熊十力和馮(feng) 友蘭(lan) 曾辯論過這一問題,馮(feng) 友蘭(lan) 說良知是一個(ge) 假設,熊十力大為(wei) 驚訝:“良知是呈現,你怎麽(me) 說是假設!”(《心體(ti) 與(yu) 性體(ti) 》上冊(ce) 第一部第三章第三節)這句話深深地打動了牟宗三,後來他一直牢記在心,並以此來證明人具有智的直覺,從(cong) 而為(wei) 道德的形上學的實現找到了一條有效途徑。如果說“性善論”隻是一個(ge) 更合理的設定,那麽(me) 儒家的工夫論如何展開?對至善本體(ti) 的認識還有無必要?中國哲學區別於(yu) 西方哲學的關(guan) 鍵之處又在哪裏?這些問題都需要作進一步的探討。

 

作者引入了西方的“大傳(chuan) 統”與(yu) “小傳(chuan) 統”理論,把儒道思想作為(wei) 中國文化的大小傳(chuan) 統相互比較進行探討,但在論述中道家思想部分稍顯單薄,如果在老莊之外,能將阮籍、嵇康等道家色彩非常突出的魏晉玄學人物引入,那就會(hui) 變得飽滿一些。此外,還應注意的是,在東(dong) 漢以後,為(wei) 了應對外來的佛教的挑戰,道家與(yu) 求仙、煉丹、醫藥、占卜、星相等方術結合在一起形成了道教。道教作為(wei) 民間文化無疑是“小傳(chuan) 統”的重要組成部分,但道教並非僅(jin) 僅(jin) 遠處江湖,時常還高居廟堂,在唐代更是位居三教之首,享受國教般的待遇,在宋、明二代也受到很多皇帝崇信,又構成了“大傳(chuan) 統”的一部分,這就使問題變得更加複雜了。道教派別眾(zhong) 多,思想博雜,對儒佛也有所攝取,如果也納入其中進行探討的話,恐怕會(hui) 超出這樣一部書(shu) 的容量,不妨將其作為(wei) 大小傳(chuan) 統的後續課題繼續加以研究。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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