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生態哲學的基本框架
作者:喻長友(黑龍江大學哲學學院)
來源:中國社會(hui) 科學網
時間:孔子二五七二年歲次壬寅三月十九日壬寅
耶穌2022年4月19日
中國傳(chuan) 統之“天人合一”思想,義(yi) 旨宏大,內(nei) 涵深刻,曆來論者甚多。長期以來,在諸多學者眼中,“天人合一”不僅(jin) 是中國傳(chuan) 統文化思想之歸宿,而且是儒家生態哲學的基本命題。當代大力推崇“天人合一”並把這一命題同人與(yu) 自然關(guan) 係直接關(guan) 聯起來的代表學者,首推季羨林。他認為(wei) ,“‘天’就是大自然,‘人’就是我們(men) 人類。天人關(guan) 係是人與(yu) 自然的關(guan) 係”。季先生立論的目的主要是弘揚中國傳(chuan) 統文化,而不是嚴(yan) 肅的理論建構和論證。所以,他對“天”和“人”,既不作定義(yi) 式說明,也不去論證二者為(wei) 什麽(me) 可以代表自然與(yu) 人類。其實,將“天人合一”解釋為(wei) 人類與(yu) 自然的和諧關(guan) 係,與(yu) 古代傳(chuan) 統不合。眾(zhong) 所周知,在中國哲學史上,“天”有三種含義(yi) :一指最高主宰,二指廣大自然,三指最高原理。李申以實證方法檢索《四庫全書(shu) 》,從(cong) 中找到200餘(yu) 條明確涉及“天人合一”的材料,但其中的“天”都是指“主宰之天”,“今天不少人把‘天’理解為(wei) 自然界,因而認為(wei) ‘天人合一’就是‘人與(yu) 自然合一’的內(nei) 容;關(guan) 於(yu) 這一觀點,則一條例證也沒有找到”。有人或許會(hui) 這樣辯護:將“天人合一”解釋為(wei) “人與(yu) 自然合一”,不僅(jin) 符合當今生態保護的需要,而且可以視為(wei) 走向理論創構的開始。然而,這種解讀對現代生態文明的貢獻和生態保護工作的啟示,意義(yi) 都不大。
筆者認為(wei) ,“天、地、人”“三才”思想較之“天人合一”更為(wei) 符合儒家生態哲學的本旨。《周易·乾卦·文言》曰:“大人者與(yu) 天地合其德,與(yu) 日月合其明,與(yu) 四時合其序,與(yu) 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違,後天而奉天時。”“(大)人”與(yu) “天”和“地”三者彼此之間密切合作,為(wei) 宇宙和諧提供了一個(ge) 整體(ti) 性框架。《易經·係辭下》雲(yun) :“《易》之為(wei) 書(shu) 也,廣大悉備,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才而兩(liang) 之,故六。六者非它也,三才之道也。”這裏,“兼三才”的提法至關(guan) 重要,即需要同時整合三種不同的能源,而不是使三者化約為(wei) 任何一種或者兩(liang) 種。龐樸認為(wei) ,儒學的基本方法是“三分法”,“道家向往一,法家保持二;而儒家則提倡三,有所謂聖人‘與(yu) 天地參’”。隻有以“三”為(wei) 前提,才有所謂“參(與(yu) )”——倘若隻是“一”,就不必“參”,因為(wei) 本來就在一起;倘若隻有“二”,也沒有“參”,而隻有“對”,即“對立”。就萬(wan) 物生成發展的整個(ge) 過程來看:“天”能“資始”,偏重動力因;“地”可以“資生”,主要為(wei) 質料因;“人”能“參讚化育”,既效法“天”,又模仿“地”,並依據“一陰一陽謂之道”的創造原理,促成“天”“地”“生物”“成物”活動的順利實現,可以稱之為(wei) 形式因。換言之,“天共(供)時,地共(供)材,民共(供)力”,“天”“地”“人”三者互為(wei) 條件,共同構成了遍及一切存有的宇宙論圖景,顯示了天道、地道、人道合為(wei) 一體(ti) 的創造力量。
按照儒家“三才”和諧理念,天、地與(yu) 人三者各自都有自身的功能與(yu) 價(jia) 值。“人”作為(wei) “三才”和諧結構的積極參與(yu) 者,擁有促進與(yu) 維持宇宙和諧的重要責任。順著這個(ge) 思路,我們(men) 就不難推論出一套關(guan) 於(yu) 自然生態的儒家原則。第一,“天”的原則。儒家將“天”比作“父”,從(cong) 而賦予它在“三才”結構中的最高地位。從(cong) 結構上來說,“天”作為(wei) “始條理、終條理”的秩序結構,可以具體(ti) 轉為(wei) “君子之為(wei) 善也,有與(yu) 始,有與(yu) 終也;君子之為(wei) 德也,有與(yu) 始,無與(yu) 終也”的下學上達的主體(ti) 性價(jia) 值自覺。換句話說,“天”作為(wei) 人類道德的終極根源,不僅(jin) 是個(ge) 體(ti) 生命內(nei) 在價(jia) 值感與(yu) 秩序感的源泉,同時也是人類建構外部秩序必須憑依的本體(ti) 根據。無論個(ge) 人的安身立命,還是人類的福祉前途,均必須以自然與(yu) 人文高度融洽的一體(ti) 化秩序結構為(wei) 歸宿。
第二,“地”的原則。在儒家觀念中,“地”是維係萬(wan) 物生命形態的有德之物,故將其比作“母親(qin) ”,“坤地也,故稱乎母”。因而,在保護環境的過程中,“地”無疑是主要的關(guan) 注點。雖然人的價(jia) 值就在於(yu) 人的存在本身,但是人的存在卻不能脫離天地所提供的場域,尤其是以大地為(wei) 表征的生生不已的大自然。儒家認為(wei) ,在自然進化過程中,世間萬(wan) 物是在與(yu) 其他存在物相關(guan) 聯的情境下演化的。世間萬(wan) 物的相互關(guan) 聯可以理解為(wei) 它們(men) 彼此之間的一種協作關(guan) 係。如果我們(men) 將整個(ge) 世界看作“太和”,那麽(me) 所有存在於(yu) 世界中的事物都是這個(ge) 和諧場域的組成因素,都必須為(wei) 此至大整體(ti) 作出貢獻。按照這種理解,世間上的所有事物必須在“太和”中扮演特定角色。當每一個(ge) 因素都能夠在其正當的角色中發揮其功能時,它們(men) 就能各得其所,整個(ge) 世界也才能實現理想的和諧狀態。
第三,“人”的原則。人作為(wei) 最具主體(ti) 自覺精神的存在者,“可以與(yu) 天地參”,乃是中國文化最豪邁的生態哲學宣言。人透過“天地交而萬(wan) 物通”的觀察或體(ti) 認,不僅(jin) 能夠上探天道的創生妙理,同時可以下窮萬(wan) 物生長發育的幽微玄妙,進而自覺參與(yu) 天地化育萬(wan) 物的時節秩序工作。按照中國傳(chuan) 統文化立場,人與(yu) 自然或者任何一物,都具有獨立存在價(jia) 值,應“並育而不相害”,因而都不是可以任意宰製的被動性工具,而隻能作為(wei) 生命創造力量自我實現的主動目的。但天地無心亦無言,隻能由人代其立心立言。因為(wei) 人能做到過者化,存者神,上下與(yu) 天地同流。所以,一切人文創造活動本質上都是天地大化精神的具體(ti) 顯現。
由於(yu) 儒家“天地人”生態哲學主張,人既不孤立於(yu) 自然環境,也不在價(jia) 值上優(you) 越於(yu) 自然環境,而隻是自然整體(ti) 的一個(ge) 要素。所以,有人將其同西方的“自然保護主義(yi) ”相提並論。後者認為(wei) ,自然界除了擁有工具價(jia) 值,還擁有內(nei) 在價(jia) 值;人類隻是整個(ge) 生態係統中沒有任何特殊身份的一分子,我們(men) 影響自然環境的一切行為(wei) 之對與(yu) 錯的標準,取決(jue) 於(yu) 這些行為(wei) 能否促進整個(ge) 生態係統的完整性。從(cong) 哲學上來說,兩(liang) 種觀點都是非人類中心主義(yi) 的。但同時,它們(men) 之間也存在著重大差別。相較而言,儒家賦予人類在宇宙間一種特殊地位,不主張人類處於(yu) 與(yu) 世界中其他非人類成員相等的地位。人類的使命乃是與(yu) “天”和“地”一起共同實現宇宙的和諧。由此,儒家的生態哲學觀或可概括為(wei) “和實生物”的生命主義(yi) 生態觀。這種生態觀強調宇宙是有生命的,生命活動是需要多種條件相互配合的創造性活動。隻有人能自覺此生命創造活動,主動為(wei) 天地立心,為(wei) 天地代言,“參讚天地之化育”。總之,儒家“三才”宇宙和諧觀,注重整體(ti) 和諧,在賦予非人類實體(ti) 以倫(lun) 理價(jia) 值的同時,彰顯了人的主導位置。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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