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飛】《尚書》中的德政思想

欄目:中央黨校機關報儒家經典新解係列、文化雜談
發布時間:2022-03-02 18:56:01
標簽:《尚書》、德政思想

《尚書(shu) 》中的德政思想

作者:楊飛

來源:《學習(xi) 時報》

時間:孔子二五七二年歲次壬寅正月廿八日壬子

          耶穌2022年2月28日

 

《尚書(shu) 》為(wei) “政書(shu) ”之祖,是中國乃至世界最早的政治曆史文獻匯編。《史記·太史公自序》雲(yun) ,“《書(shu) 》記先王之事,故長於(yu) 政”,《尚書(shu) 》詮釋治國安民之道、盛衰興(xing) 廢之理,引導修身務學,重在選賢舉(ju) 能,至言要道,備在此書(shu) 。《尚書(shu) 》中的“德”作為(wei) 維持社會(hui) 有序運行的一種契約,逐漸成為(wei) 人民行為(wei) 的規範,為(wei) 後世留下重要參考。

 

聖王治世

 

一是聖王譜係。《尚書(shu) 》中建構了以“唐堯、虞舜、夏禹、商湯、周文王”為(wei) 代表的“二帝三王”的聖王譜係,集體(ti) 完成了聖王治世在時間維度的建構。堯帝登基後,分命羲氏與(yu) 和氏從(cong) 東(dong) 西南北不同方位觀象記時;舜帝繼位後從(cong) 中央王朝出發,“五載一巡守”,考察諸侯政績;大禹治理九州,按距離遠近劃分“五服”,確立了中央政府與(yu) 邊地民族的政治地緣關(guan) 係,集體(ti) 完成了聖王治世在空間維度的建構。

 

二是君聖臣賢。君王要認清自己的政治責任,以德治國、勤勉政事,才能配享天命。周公以勤勞自勵,夜以繼日、坐以待旦,他極為(wei) 重視統治者勤政的品德,認為(wei) 商紂亡國原因之一就是統治者缺乏勤勞品德,在《洛誥》篇中指出:“惟公德明光於(yu) 上下,勤施於(yu) 四方”。《尚書(shu) 》記載的夏商周三代國家治理的史實表明:有德之君必有有德之臣輔佐。“賢者在位、能者在職”,君臣之間相知相助、團結和諧、共商國事、勤政為(wei) 民,君臣共治的穩定政治結構和良性互動才能帶來政治安定與(yu) 社會(hui) 安寧,最終成就聖王治國平天下的大業(ye) ,為(wei) 後世樹立了一個(ge) 追慕與(yu) 效仿的君聖臣賢治政典範。

 

三是克己慎行。良好的道德修養(yang) 不僅(jin) 來自學習(xi) 和體(ti) 悟,更來自實踐的錘煉和考驗。統治者需要在道德實踐中不斷提升修養(yang) ,《洪範》篇反複強調君王要“無偏無陂”“無有作好”“無有作惡”“無偏無黨(dang) ”“無反無側(ce) ”,諄諄告誡君王治國的行為(wei) 要中規中矩,不做失德之事,要以身作則、克己慎行,做到講誠信、節用度、尊農(nong) 時、薄稅賦,綏靖惠民,達到理想化的行為(wei) 模式和人格模式,實現“內(nei) 聖”之德到“外王”之功的轉化才能“天子作民父母,以為(wei) 天下王”。同時做好考核。《堯典》記載,舜帝提出了“三載考績”的官吏考核製度,當百官任命後,舜帝告誡他們(men) 各敬其職,政績三年一考,經過三次考績“黜陟幽明”,罷免庸官,提拔循吏。對於(yu) 被考核的官員要“敷納以言,明庶以功,車服以庸”,發揮職業(ye) 晉升激勵、物質激勵和心理激勵的作用,激發“有猷有為(wei) 有守”的官員更加主動作為(wei) ,官員的考核評價(jia) 對於(yu) 國家行政係統的良性運行意義(yi) 重大。

 

敬德保民

 

一是畏天恤民。統治者隻有“敬德”“順德”“行德”,才能“自作元命,配享在下”,否則上天會(hui) “絕地天通,罔有降格”。以周公為(wei) 代表的周人麵對夏殷失德無道的曆史教訓,明白天命的承受取決(jue) 於(yu) 民心,“欲王以小民受天永命”。民心即天心,天既有自然屬性,也有人格屬性,違背了民意就是違背了天意。《皋陶謨》講:上天的視聽善惡與(yu) 民眾(zhong) 一樣,“民之所欲,天必從(cong) 之”,上天按照人民的需求來行事,“天命”被賦予了道德內(nei) 涵和社會(hui) 倫(lun) 理屬性,民心向背決(jue) 定了天命所歸。

 

二是政在養(yang) 民。民心歸向和人民支持往往是朝代興(xing) 亡的決(jue) 定因素,不論是“視民利用遷”,還是“惟民之承保”,抑或是“用康保民”“保惠於(yu) 庶民”,其核心還是和曆代先王一樣愛民保民,得天庇佑、永固基業(ye) 。統治者要體(ti) 味民眾(zhong) 苦厄,“以庶邦惟正之供”,輕徭薄賦、節製奢欲,最終給百姓以安寧。把德與(yu) 利民緊密地聯係在一起,“養(yang) 民”的核心就是利民,隻有順乎民意而為(wei) ,才能無為(wei) 而無不為(wei) 。

 

三是協和萬(wan) 邦。和諧社會(hui) 是人類孜孜以求的價(jia) 值目標與(yu) 理想狀態。《尚書(shu) 》追求協和萬(wan) 邦、天人合一的和諧理念,《皋陶謨》首句由皋陶提出“允迪厥德,謨明弼諧”的命題,《堯典》中指出“克明俊德,以親(qin) 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協和萬(wan) 邦”。通過推行大德,由家族和睦實現社會(hui) 和睦,由社會(hui) 和睦再協調萬(wan) 邦諸侯,形成“差序格局”和諧一體(ti) 的地緣關(guan) 係和政治秩序,體(ti) 現了中國古代政治的包容性、開放性和融合性。

 

彝倫(lun) 攸敘

 

一是納德入禮。“禮以體(ti) 政,政以正民”,將禮治與(yu) 行政緊密結合在一起,通過禮建構金字塔結構的宗法統治秩序,“辨君臣、上下、長幼”,把禮由外在規範轉入統治階級的內(nei) 在道德要求。《尚書(shu) 》中蘊含著豐(feng) 富的禮治思想,其中,祭祀作為(wei) 禮的重要內(nei) 容,而在其中占有重要的位置,《洛誥》一篇就是周公和成王討論定都和洛邑冬祭情況的輯錄,成王“夙夜毖祀”,通過祭祀天地神祇和祖先神消除了部分諸侯的反叛心理,顯示了君臣親(qin) 密無間的情形,奠定了“成康之治”的基礎。這些禮還包括天子登基之禮(《舜典》)、分封諸侯之禮(《康誥》)、祭祀之禮(《洛誥》)、朝會(hui) 之禮(《顧命》)、軍(jun) 禮(《牧誓》)等,周禮通過以等級製度為(wei) 核心的典章製度和行為(wei) 規範,形成了維係整個(ge) 社會(hui) 的網絡結構,使得統治更加具有正統性合法性,社會(hui) 更加有序化規範化。

 

二是無為(wei) 而治。殷商時期,倡導統治者效法自然之性,遵循客觀規律行事,無為(wei) 而治天下。君王重在選賢任能,賞罰分明,對於(yu) 具體(ti) 政務不需事必躬親(qin) ,君上無為(wei) ,則臣下有為(wei) ,最終形成“元首明哉!股肱良哉!庶事康哉!”的君臣和諧共事、垂拱而天下治的美好圖景。另一方麵,如果君主忙於(yu) 瑣碎政務,則大臣就會(hui) 懈怠,“元首叢(cong) 脞哉!股肱惰哉!萬(wan) 事墮哉!”可見,分清君上和臣下的任務關(guan) 係,形成君臣共治目標相當重要。

 

三是施教化民。“古之為(wei) 政,愛人為(wei) 大”,周公在《多方》中告誡眾(zhong) 諸侯國君臣,對於(yu) 犯罪之人要明德慎罰,宣明德教、勸善黜惡,無論是“殄戮多罪”之人還是“開釋無辜”之人,都是為(wei) 了勸勉向善。《召誥》中亦曰,“其惟王勿以小民淫用非彝,亦敢殄戮用乂民”,對於(yu) 幹壞事的小民也不是非殺不可,要以德化人,教而後刑,引導他們(men) “作新民”。

 

明德慎罰

 

一是德主刑輔。德與(yu) 刑是辯證統一的,《康誥》全篇反映了德主刑輔的思想,這是對夏商時期“刑期於(yu) 無刑”預防犯罪思想的進一步發展。西周中期《呂刑》中對此有了進一步的闡釋——“惟敬五刑,以成三德”,明確治獄要以仁德而非以殘暴,“典獄非訖於(yu) 威,惟訖於(yu) 富”。“哀敬折獄”,用憐憫和同情來治獄,不要對犯人采取過激行為(wei) ,對犯人適當寬容有利於(yu) 犯人向好的方麵轉化。“刑罰世輕世重,惟齊非齊,有倫(lun) 有要”,犯法的人隻要悔過改正就可以變為(wei) 不犯法的人,強調了事物可以向對立麵轉化。

 

二是省刑慎罰。“慎罰”有利於(yu) 形成政治清明、社會(hui) 安寧的整體(ti) 氛圍。周王朝初立,社會(hui) 混亂(luan) ,百廢待興(xing) ,周公告誡成王謹慎用刑,“不寬綽厥心,亂(luan) 罰無罪,殺無辜,怨有同,是叢(cong) 於(yu) 厥身”,提出“惟刑之恤哉”,“恤刑”就是反對酷刑,提倡慎重使用刑罰,說明社會(hui) 管理的方式由此前的“內(nei) 行刀鋸”的剛性刑罰製度向“尚德緩刑”的柔性製度轉變。

 

三是義(yi) 刑義(yi) 殺。《尚書(shu) 》主張實行中罰,即製定合理的刑罰製度,通過恰當的刑罰治理民眾(zhong) ,做到刑罰相當,公正廉明。周公認為(wei) 殷朝法律合乎道理,要“用其義(yi) 刑義(yi) 殺”,他在《立政》中進一步提出“敬爾由獄……茲(zi) 式有慎,以列用中罰”,嚴(yan) 刑峻法和寬大處理都違背了“適度”的原則,因此主張“上刑適輕,下服;下刑適重,上服。輕重諸罰有權”,強調刑罰要適度節製,治獄要秉公無私。

 

 

責任編輯:近複

 

微信公眾號

伟德线上平台

青春儒學

民間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