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cong) 闡釋學視野看戴震漢學研究
作者:陸亞(ya) 平(黑龍江大學哲學學院)
來源:中國社會(hui) 科學網
時間:孔子二五七一年歲次辛醜(chou) 九月廿八日甲寅
耶穌2021年11月2日
戴震是清代學術全盛時期具有代表性的學者,乾嘉漢學皖派的開創者。與(yu) 當時篤守漢學家法,認為(wei) 凡古必真、凡漢學皆是的學者不同,戴震不以信古為(wei) 目的,而是在考據中闡發義(yi) 理,對孟子思想進行新的闡釋,大膽作出“後儒以理殺人”的論斷。被戴震看作平生學術代表作的《孟子字義(yi) 疏證》一書(shu) ,在當時乃至其身後百餘(yu) 年間並未產(chan) 生反響,其中的深邃義(yi) 理被戴震訓詁學的重大貢獻所遮蔽。實際上,戴震的學術貢獻不限於(yu) 訓詁考據,他從(cong) 訓詁出發,與(yu) 程朱對峙,對先秦儒家思想進行的創造性闡釋,具有重要的啟蒙意義(yi) 。
漢語裏本無闡釋學或詮釋學、解釋學的說法,但中國的闡釋學理論資源豐(feng) 富,散見於(yu) 經、史、子、集各種典籍中。先秦諸子的闡釋觀念確定了中國闡釋學的理論根基。春秋時期孔子著手整理“六經”,在傳(chuan) 述傳(chuan) 統典籍時進行創造性闡釋,既述且作,為(wei) 周代的“禮”“孝”觀念注入新的精神內(nei) 涵,創立了原始儒家價(jia) 值體(ti) 係。漢代經學以傳(chuan) 注形式對遭受秦火而僥(jiao) 幸留存的先秦典籍進行詮釋,因遵從(cong) 的文本不同、闡釋方法不同而產(chan) 生今古文經之爭(zheng) 。宋代思想家借鑒、吸納佛教的本體(ti) 論資源,對儒家思想進行新的闡釋,創造出宋明理學即新道學。戴震作為(wei) 清代的考據學大師,認為(wei) 宋儒對孔孟的闡釋雜糅釋老之言,背離了孔孟原意,使儒家思想麵貌全非。因此,他倡導從(cong) 文本入手,返經汲古,通詁明道。他在考據中闡發義(yi) 理,認為(wei) 通詁和明道是經學闡釋的一體(ti) 兩(liang) 麵,形成了由字通詞、由詞通道的闡釋順序。
戴震重視訓詁考據,但跳出了傳(chuan) 統漢學藩籬,通過對《孟子》文本的解讀與(yu) 闡釋,發明了新義(yi) 理,形成了具有清中葉時代特征的義(yi) 理之學。戴震《孟子字義(yi) 疏證》中通篇采用嚴(yan) 整的問答形式,每一問答都精心設計,對儒家思想中的核心概念如“理”“天道”“性”“仁”“義(yi) ”“禮”“智”“誠”等進行解說闡發。《孟子字義(yi) 疏證》首篇即為(wei) “理”,占全書(shu) 三分之一,其餘(yu) 德目皆為(wei) 首篇服務。戴震引經據典但不限於(yu) 成說,結合時代語境對儒家思想進行新的詮釋,將批判的矛頭直指程朱理學,成就了他的哲學和倫(lun) 理學貢獻。
首先,戴震對作為(wei) 理學核心概念的“理”進行闡釋,揭示出程朱理學以“理”殺人的本質。戴震指出,在六經、孔孟之言以及傳(chuan) 記群籍中,“理”字並不多見,因為(wei) “昔人知在己之意見不可以理名”,而今人動輒曰“理”。他認為(wei) ,“理”並不神秘,其表現在物質層麵,則謂之肌理、腠理或紋理;從(cong) 事物內(nei) 在依據層麵而言,則謂之條理。朱熹在《朱子語錄》中說“理在人心”,戴震則提出“理在事情”,理即“情之不爽失”,意即六經、孔孟所說的人之常理常情,“理”存在於(yu) 人們(men) 的人倫(lun) 日用之中。戴震對先秦經典和漢代經學家的觀點進行引述闡發,認為(wei) 古人所謂“理”,未有如宋儒所謂“理”。至於(yu) 被宋儒神化的“天理”,戴震認為(wei) 其不過是“自然之分理”“天然之分理”,根本不是宋儒所推崇的至高無上的“天理”。宋儒將“天理”奉為(wei) 最高存在,但他們(men) 所說的“理”,無非是個(ge) 人的主觀意見和臆斷,其實質是打壓異見、排斥異己、加害他人的工具。戴震認為(wei) 理學之“理”已成為(wei) 社會(hui) 災難,因此發出“後儒以理殺人”的時代呐喊。
其次,戴震對“血氣心知”進行闡釋,指出宋明理學“外氣質”之謬。宋儒將人性分為(wei) 至善的天命之性與(yu) 有善有惡的氣質之性,以此作為(wei) 存理滅欲的理論根據。戴震發現了理學二元人性論的外氣質之謬,闡釋了自己的唯物主義(yi) 一元人性論,即血氣心知,實現了中國傳(chuan) 統人性論從(cong) 二元到一元的回歸。“血氣心知”在《禮記》中即已出現,血氣是指有血有氣息的身體(ti) ,心知指人的思慮與(yu) 理性。相較於(yu) 《禮記》,戴震更全麵地闡釋了血氣心知的含義(yi) :血氣指人的血肉之軀以及人的感性欲望;心知指人的思維能力及道德理性。戴震通過血氣心知,揭示了人的物質性,宇宙萬(wan) 物包括人都由物質生成,“理”便是心知對外事外物的反映,而非程朱“以理為(wei) 如有物焉,得於(yu) 天而具於(yu) 心”之“天理”。戴震據此認為(wei) ,認知不能離血氣獨存,“有血氣則有心知”“天下惟一本,無所外”,理學家們(men) 提出的天命之性是不存在的,也是站不住腳的。
最後,戴震對傳(chuan) 統的理欲觀進行闡釋,為(wei) 欲望的合理性張目。《禮記·樂(le) 記》最早將天理、人欲對舉(ju) ,提出“滅天理而窮人欲”命題。程朱認為(wei) 《樂(le) 記》之言“以理欲為(wei) 邪正之別”,因此將理欲視為(wei) 正邪對立之兩(liang) 極,主張“革盡人欲”,方能“複盡天理”。戴震反對程朱將天理與(yu) 人欲絕對對立起來的做法。他認為(wei) ,所謂天理人欲,並非如程朱所說的“以天理為(wei) 正,人欲為(wei) 邪”,這是程朱誤讀《樂(le) 記》的結果。他認為(wei) ,《樂(le) 記》提倡天理對人欲的節製,強調“欲不可窮,非不可有”,而非程朱所說的“以天理為(wei) 正,人欲為(wei) 邪”。戴震據此提出“有而節之,使無過情,無不及情”,是謂天理。他認為(wei) 欲是“生養(yang) 之道”“自然之符”,生存之欲是人所必需,不應為(wei) 邪;理欲也非對立,而是理存欲中,理欲統一。人若滅絕了欲望,生命就不複存在;既然生命已不存在,天理又有何用?據此,戴震得出程朱理欲觀“此理欲之辯,適成忍而殘殺之具”的結論,為(wei) 欲望的合理性進行道德辯護。他對宋明理學的批判,不僅(jin) 為(wei) 個(ge) 體(ti) 的欲望合理性張目,為(wei) 每個(ge) 活生生的生命個(ge) 體(ti) 的生存欲求呐喊,而且認為(wei) 一旦像程朱一樣存理滅欲、舍情求理,“理”就脫離了人倫(lun) 日用。在天理之下,人們(men) 基本的生存欲求和權利訴求,都被歸於(yu) 不正當的人欲,隻能清除之、滅絕之,“人死於(yu) 法,猶有憐之者;死於(yu) 理,其誰憐之?”
至清中葉,程朱理學已占據思想統治地位幾百年。戴震承認欲望的合理性,反對以理殺人,他呼籲統治者要承認和滿足民眾(zhong) 的基本欲求,“遂己之欲,亦思遂人之欲”,提出“遂欲達情”,欲是每個(ge) 個(ge) 體(ti) 的欲,情是萬(wan) 民百姓的情,欲和情都是人的生存基礎。戴震對以理殺人的控訴和對欲望合理性的辯護,達到了他之前的思想家從(cong) 未達到的高度,具有重要的啟蒙意義(yi) 。當然,人作為(wei) 複雜的存在者,不僅(jin) 有欲望,而且擁有道德理性。戴震在闡釋欲望合理性的同時,強調道德對欲望把控的必要性,強調用理性“心知”控製“血氣”欲求。在人的欲望已經不再需要合法性與(yu) 合理性論證的今天,如何以道德理性對欲望進行控製與(yu) 引導,處理好物質與(yu) 精神之間的辯證關(guan) 係,戴震的觀點仍然能給我們(men) 提供有益的思想啟迪。
清代學術可謂對宋明理學的一大反動,而戴震是其中的理論高峰。如果將其他漢學家稱作“述者”的話,戴震則是在考據中對經典進行再詮釋的“作者”。正因如此,戴震的理論貢獻已遠遠超出傳(chuan) 統考據學範圍。借用梁啟超的話說,戴震建立起“戴氏哲學”並實現了“倫(lun) 理學上一大革命”,為(wei) 其後中國文化的新轉向奠定了不可或缺的基礎。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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