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較視閾下儒家與(yu) 女性主義(yi) 哲學的關(guan) 係再探——兼與(yu) 李晨陽教授商榷
作者:張麗(li) 麗(li) (中國社會(hui) 科學院哲學研究所)
來源:作者授權伟德线上平台發布,原載《鵝湖》第46卷第8期總號第548期(2021年2月)
本文係《鵝湖月刊》“切琢新知”專(zhuan) 欄文章。本期共三篇論文,集中討論南洋理工大學李晨陽教授《比較的時代:中西視野中的儒家哲學前沿問題》(中國社會(hui) 科學出版社,2019年)一書(shu) 。
女性主義(yi) 哲學(Feminist Philosophy)在西方處於(yu) 顯學的位置,其研究的議題包括但不限於(yu) 男女平權、兩(liang) 性平等和多元性別等。隨著跨國的(Transnational)女性主義(yi) 理論日臻成熟,如何挖掘和發展適用於(yu) 本國文化傳(chuan) 統的性別理論成為(wei) 學界關(guan) 注的焦點。學者們(men) 通過研究發現,中國曆史上既有呂後和武則天式的“女王”形象,也有“唯女子與(yu) 小人難養(yang) 也”式的“女仆”形象。[1]隨著“婦女能頂半邊天”等兩(liang) 性平權思想的興(xing) 起,學者們(men) 逐漸意識到中國性別理論的豐(feng) 富性,並且認為(wei) 儒家思想其實應該被視為(wei) 中國性別歧視的理論來源。無論是出於(yu) 何種曆史因素的考慮,儒家確實有諸如“男尊女卑”、 “夫為(wei) 妻綱”和“餓死事極小,失節事極大”等帶有強烈性別歧視色彩的理論主張。因此,在過去很長的一段時間裏,儒家學者在麵對性別議題時好像都患上了“失語症”(aphasia)。[2]儒家和女性主義(yi) 的關(guan) 係變成單向度的,即女性主義(yi) 單方麵的批評儒家。[3]
在這樣的背景下,李晨陽教授的《比較的時代:中西視野中的儒家哲學前沿問題》書(shu) 中有關(guan) 女性的研究內(nei) 容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論價(jia) 值和現實啟示意義(yi) 。他發現並指出了“單向度”的可能原因:儒家確實有歧視婦女的曆史重擔,性別議題被掩蓋在民主議題之下,基進女性主義(yi) (Radical feminism)全盤否定儒家思想與(yu) 性別研究的兼容性,以及當代儒家學者自己也不重視性別研究。[4]於(yu) 是,他指出儒家應該正視自身的曆史,承認自己的思想傳(chuan) 統中存在性別偏見,並在此基礎上探討儒家和女性主義(yi) 對話的可能。該研究進路頗具啟發性。因為(wei) 隨著女性主義(yi) 自身的迭代變更,以往的用“第一世界姊妹”(first-world sisters)的性別規範來規勸“第三世界姊妹”(third-world sisters)的主張和做法已經受到學界的猛烈批判。批評者指出兩(liang) 個(ge) 世界的劃分本身就是性別歧視的產(chan) 物,這直接導致了西方的女性主義(yi) 理論不再是婦女解放的標準答案。如何在麵對女性主義(yi) 學者質疑的同時激活傳(chuan) 統文獻,並在中國本有的思想文化中挖掘並建構出規範的性別理論,才是當今學界關(guan) 心的重點。[5]
李晨陽教授可能是意識到這一點,才積極的回應質疑並試圖改變當代儒家研究中存在的“女性問題障礙”。[6]書(shu) 中〈儒家的仁學和女性主義(yi) 哲學的關(guan) 愛〉一文不僅(jin) 強調儒家思想“為(wei) 婦女的道德發展和社會(hui) 參與(yu) 留出了一定的空間”,[7]同時也為(wei) 儒家和女性主義(yi) 的平等對話和深入交流提供了新的角度和研究方向。該文1994年經Hypatia雜誌發表後,在學界引起了熱烈的反向,包括Daniel Star, Raja Halwani和Ranjoo S. Herr等學者均撰文探討儒家仁學與(yu) 關(guan) 愛倫(lun) 理學能否兼容的問題。李認為(wei) “仁”和“關(guan) 愛”(Care)均建立在“關(guan) 係性的人”的基礎上,都有推擴的道德發展過程,都不過分依賴普遍的道德規則,並且兩(liang) 者均主張愛的差別性。[8]藉此,李認為(wei) ”儒家仁學有關(guan) 愛的特征,或者說是一種廣義(yi) 的關(guan) 愛倫(lun) 理學。”[9]但很多女性主義(yi) 學者並不認同該結論。她們(men) 指出“仁”和“關(guan) 愛”有諸多不同,儒家的仁學並非真正意義(yi) 上的關(guan) 愛倫(lun) 理學。[10]王華點出了雙方分歧的根本在於(yu) 儒家以“社會(hui) 角色為(wei) 基礎”(social-role-based)的“關(guan) 愛”並非女性倫(lun) 理強調的以“人的需要為(wei) 基礎”(people need-based)的“關(guan) 愛”。因為(wei) 前者是“內(nei) 在感知他人的關(guan) 愛”(inner-sense-for-others),而後者是“外在關(guan) 心他人的關(guan) 愛”(outer-concern-to-others)。[11]由於(yu) 在“自我-他者”關(guan) 係中的側(ce) 重點不同,內(nei) 在和外在的出發點也不同,儒家的仁學常被學者視為(wei) 德行倫(lun) 理學或者角色倫(lun) 理學。
不論這場圍繞“仁”和“關(guan) 愛”關(guan) 係的論辯的結果為(wei) 何,上文在比較視閾下的性別研究領域仍具有裏程碑式的意義(yi) 和價(jia) 值。它治療了儒家的“失語症”並扭轉了”單向度“的局麵。麵對基進女性主義(yi) 者的全盤否定,李晨陽教授向學界展示了儒家的仁學可以被視作廣義(yi) 上的關(guan) 愛倫(lun) 理學。該結論挑戰了以往研究中的刻板印象,即儒家作為(wei) 整體(ti) 對女性極不友好並且在性別立場上與(yu) 女性主義(yi) 截然對立。李晨陽教授在書(shu) 中反複強調,雖然儒家確實有歧視婦女的曆史,但是這並不妨礙如果“從(cong) 孔孟本人的思想出發,把儒家倫(lun) 理學改造成不歧視婦女,甚至支持男女平等的倫(lun) 理學是完全可能的。”[12]而哲學所做的工作恰恰是對這種可能性進行論證。接著,李晨陽教授用〈儒家與(yu) 女性主義(yi) 問題〉一文梳理了學者們(men) 是如何從(cong) 各方麵回應女性主義(yi) 者的質疑的。他借林語堂之口表達“所謂的壓迫婦女隻是西方的批評而已。這種批評並經不起對中國實際生活的知識的檢驗。”[13]比如婦女“作為(wei) 家裏實際的掌管人”在家庭事務中擁有話語權乃至決(jue) 定權。[14]通過回顧總結高彥頤、曼素恩、瑞麗(li) 、杜維明和艾文賀等人的觀點,李晨陽教授展示了儒家視閾下女性的主體(ti) 性、夫妻關(guan) 係的相互性以及女性道德發展中成聖的可能性等課題。[15]在他的回顧中,從(cong) 性別視角出發來重新檢視儒家經典的文本時,儒家的核心思想(例如仁)煥發了新的生命力。
李晨陽教授在回應女性主義(yi) 的挑戰時,豐(feng) 富了儒家基本德目的內(nei) 涵,[16]激發了女性主義(yi) 學者們(men) 對儒家思想的研究興(xing) 趣。但正如筆者上文提到的,女性主義(yi) 發展中的理論更新導致其內(nei) 部存在諸多的分歧和矛盾,西方傳(chuan) 統的性別規範也不再是全球婦女解放的標準模板。在諸位前輩學者的努力下,女性主義(yi) 研究者也注意到中國傳(chuan) 統文獻中豐(feng) 富的性別資源,甚至儒家性別議題中涉及到的女性能否成聖的討論在西方傳(chuan) 統的女性主義(yi) 研究中是幾不可聞的。那麽(me) ,如果基進女性主義(yi) 對儒家的全盤否定有失偏頗的話,我們(men) 能否向前一步,即利用儒家典籍中的智慧來解決(jue) 性別研究中所麵臨(lin) 的困難呢?從(cong) 這點出發,筆者選擇了與(yu) 李晨陽教授不同的研究路徑。該路徑旨在反思女性主義(yi) 自身發展中的弊病,並結合儒家的資源來提供解決(jue) 方案。筆者認為(wei) ,如果研究中能夠秉持著“互鏡”、“互鑒”和“互通”原則的話,儒家經典也可以給女性主義(yi) 帶來很多有益的啟示。
例如,上文提到有學者認為(wei) 解決(jue) 了民主問題就解決(jue) 了性別問題。該路徑的錯誤在於(yu) 忽視了西方傳(chuan) 統政治哲學中公私領域的劃分。民主議題主要集中在公領域,而性別議題卻亟需在公私兩(liang) 個(ge) 領域都得到解決(jue) 。這是因為(wei) 隨著女性的受教育權、選舉(ju) 權和同工同酬等要求得到滿足,人們(men) 意識到女性無償(chang) 的家務勞動也會(hui) 導致性別不平等。Susan Moller Okin恰恰意識到這點,她在Justice, Gender, And The Family一書(shu) 中試圖將羅爾斯正義(yi) 論的幾大原則從(cong) 公領域引入到私領域,即家庭的性別分工中。她認為(wei) 平均分配家務勞動是保障私領域性別平等的有效方案。[17]這樣的哲學構想顯然承繼的是李晨陽教授提到的亞(ya) 裏士多德“一對一”式平等的傳(chuan) 統,[18]強調以無差別的標準來要求夫妻雙方。但這種“形式平等”往往會(hui) 帶來實質上的性別不平等,因為(wei) 它忽視了兩(liang) 性之間的生物性差異。不論是以男性的體(ti) 力勞動強度來要求女性,還是以女性自然分娩時所需的力量為(wei) 標準來衡量其男性配偶,這種看似“一視同仁”的性別平等主張會(hui) 導致現實生活中兩(liang) 性之間實質上的不平等。[19]於(yu) 是,意欲維護性別平等而建立的家庭勞動分工模式將違背其初衷,反倒可能變成現實中傷(shang) 害女性的理論依據。
李晨陽教授提到的亞(ya) 裏士多德“比例式”平等的傳(chuan) 統能夠帶來真正的性別平等嗎?如果說“一對一”式平等是將性別差異完全排除在外的理論模型的話,”比例式”平等則是以性別差異為(wei) 前提的理論建構。如果借用李晨陽教授在〈儒家的平等與(yu) 不平等觀念〉一文來解釋的話,“比例式”平等是依據“各得其所”原則的“不同而一”,[20]其要義(yi) 和精髓在於(yu) 要求類別上保持一致而程度上加以區別。比如在道德平等中,李晨陽教授指出“每個(ge) 人都值得尊敬”[21],但要給予不同的人以不同程度的道德關(guan) 心。該平等模式確實能夠注意到兩(liang) 性之間的生理差別,甚至可以擴大至對當代整個(ge) LGBT的多元性別群體(ti) 的性別差異性的尊重。但其極端的情況卻是,如果將差異無限放大至個(ge) 體(ti) 之間的不同的話,性別差異就極有可能會(hui) 被消解掉。男性、女性乃至性別概念本身都會(hui) 變成毫無意義(yi) 的虛構,男女之間的不同將被人與(yu) 人之間的差異取代。雖然李晨陽教授的書(shu) 中並未提及此點,但是他對儒家平等觀念的討論和闡釋始終在“經濟、倫(lun) 理道德和社會(hui) 政治”[22]等“公”領域。這裏就存在一個(ge) 十分值得商榷的問題:融合了“一對一”和“比例式”的儒家平等觀是否能夠發展出儒家的性別平等理論?
李晨陽教授在書(shu) 中並未回答該問題,但從(cong) 他的論述中似乎可以推出他確實有此願景。即通過重新闡釋孔孟等先秦儒家的思想,應該能夠發展出支持性別平等的儒家倫(lun) 理學。不論它是關(guan) 愛倫(lun) 理學還是德行倫(lun) 理學,儒家給予男女以平等的機會(hui) 成為(wei) 聖賢。若此推論成立的話,儒家倫(lun) 理學則支持的是“一對一”的平等模式。繼而,這裏又會(hui) 涉及到幾個(ge) 更為(wei) 複雜的問題需要向李晨陽教授請教。一是,由於(yu) 性別因素的介入,原來“在儒家思想中隻起次要作用”[23]的“一對一”式的平等是否可以在道德領域中發揮主要作用?換言之,儒家的平等觀是不是可以以及如何能夠應用到性別研究的領域。二是,如果道德領域中兩(liang) 性成聖的機會(hui) 平等是李晨陽教授期許的儒家的性別平等的話,那麽(me) 它是否可以規避上文兩(liang) 種性別平等主張所麵臨(lin) 的問題,並且能夠作為(wei) 橋梁溝通公私兩(liang) 個(ge) 領域呢?在儒家的傳(chuan) 統中,公私領域的界線其實是十分模糊的。這點在儒家”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道德發展過程中展現的淋漓盡致。儒家主張有德之人既能夠在家中成為(wei) 典範也能夠在國中成為(wei) 君王,比如堯舜禹等先秦時期的聖王。但是,曆史上幾乎沒有文本記錄女聖人或者女君子的情況,換言之,儒家的女性成聖的理論構想缺乏現實的文本依據。那麽(me) ,這裏就涉及到學者們(men) 用儒家的傳(chuan) 統文獻來回應當代議題時,他們(men) 究竟在多大的程度上能夠進行創造性的闡釋?
筆者之所以提最後這個(ge) 問題是為(wei) 了回應李晨陽教授前文提到的為(wei) 何“儒家的當前的代表人物則在這個(ge) 問題(性別問題)上不作認真討論”。[24]一方麵當代儒家研究者認為(wei) 性別議題並非儒家關(guan) 心的核心問題。雖然在希聖希賢的建構中以及對仁、義(yi) 、禮、智和信等基本德目的闡釋裏,儒家並未明確地將女性排除在外。但是儒家的這些主張的側(ce) 重點在於(yu) 討論“人”應該如何成聖,而不是關(guan) 注男人或者女人能不能成聖。因此在他們(men) 看來性別議題在傳(chuan) 統儒家思想中根本不值一提,如果非要建構儒家性別理論的話就必須對儒家的傳(chuan) 統和現代進行切割。一部分學者會(hui) 認為(wei) 儒家不需要這樣的冒險。另一方麵則需要將此問題置於(yu) 中西哲學比較的大背景下來回答。當西方女性主義(yi) 理論自身出現危機,世界範圍內(nei) 反對忽視文化、曆史和傳(chuan) 統差異的性別研究時,中西理論如何碰撞和融合就成為(wei) 亟需解決(jue) 的問題。探討儒家的性別平等思想或者研究儒家是否為(wei) 關(guan) 愛倫(lun) 理學等課題,往往容易被誤解或者誤讀為(wei) “全麵西化”,即完全用西方的標準來改造儒家。由於(yu) 不認可這種研究方法,有些儒家學者自然就不討論性別話題。
但是,通過上文以性別平等為(wei) 例所做的探討來看,西方女性主義(yi) 自身也確實麵臨(lin) 著理論和實踐困境。當代儒家學者應該意識到,若想要改變儒家和女性主義(yi) 的”單向度”的關(guan) 係的話,應該側(ce) 重探討儒家思想如何能夠解決(jue) 西方女性主義(yi) 理論自身發展中無法解決(jue) 的問題。特別是儒家的陰陽和諧、內(nei) 外無界和家國同構等方麵,能夠為(wei) 當代的性別研究提供不同的視角和思路。[25]在此基礎上,結合中國自身的曆史傳(chuan) 統來發展出儒家的性別理論則成為(wei) 題中應有之意。
本文係“貴州省2020年度哲學社會科學規劃國學單列課題研究成果”(項目編號:20GZGX27),謹此致謝。
[1] Lili Zhang, Gender Equality with Difference AYijing Yin-Yang Approach (Ph.D. Dissertation, NTU, 2019).
[2] Lili Zhang, Review of Simplicity Provides Capability to Bring Things to Completion (Dao: A Journal of Comparative Philosophy, Vol.18, issue1, 2019).
[3] Chenyang Li ed., The Sage and the Second Sex: Confucianism, Ethics, and Gender (La Salle, IL:Open Court, 2000) Mathew A. Foust and Sor-hoon Tan ed., Feminist Encounters with Confucius (Boston: Brill, 2016).
[4] 李晨陽《比較的時代:中西視野中的儒家哲學前沿問題》,頁三十三至三十四。
[5] Chenyang Li ed., The Sage and The Second Sex: Confucianism, Ethics, and Gender.
[6] “儒家在女性主義研究方麵的種種缺失稱為當代儒家的‘女性問題障礙’”,見李晨陽《比較的時代:中西視野中的儒家哲學前沿問題》,頁九十一。
[7] 同上注,頁九十九。
[8] 同上注,頁九十。
[9] 同上注,頁九十。
[10] Daniel Star, Do Confucians Really Care? A Defense of the Distinctiveness of Care Ethics: A Reply to Chenyang Li (Hypatia: A Journal of Feminist Philosophy, Vol. 17, issue 1, 2009). Qingjuan Sun, Relationship Between Confucian Ethics and Care Ethics: A Reflection, Rejection, and Reconstruction (Journal of East-West Thought,No.9, issue4, 2019).
[11] Lili Zhang, Review of The Bloomsbury Research Handbook of Chinese Philosophy and Gender (Dao A Journal of Comparative Philosophy, Vol.17, issue2, 2018). Ellie Hua Wang, Moral Reasoning: The Female Way and the Xuzian Way, in Ann A. Pang-White ed., The Bloomsbury Research Handbook of Chinese Philosophy and Gender (New York: Bloomsbury Publishing Plc, 2016).
[12] 李晨陽《比較的時代:中西視野中的儒家哲學前沿問題》,頁九十一。
[13] 同上注,頁九十一。
[14] 同上注,頁九十八。
[15] 同上注,頁九十三─一百零五。
[16] 例如在書中,他從關愛倫理學的角度將仁解釋為“廣義的關愛倫理”(參考頁六十七—九十二)。從環境哲學的角度出發,將《易經》中的“三才”思想的環境倫理價值揭示和展現出來(參考頁一百一十九—一百二十九)。
[17] Susan M. Okin, Justice, Gender, and the Family (New York: Basic Books, 1989).
[18] 李晨陽《比較的時代:中西視野中的儒家哲學前沿問題》,頁五十一。
[19] 李晨陽教授在書中〈儒家的平等與不平等觀念〉中提到“任何形式的平等都不可避免地帶來不平等”,同上注,頁五十。筆者此處的提法主要是強調要求無差別的平等會為女性帶來巨大的傷害,違背了平等要保護女性的初衷。此處筆者同李晨陽教授一樣反對“一對一”式的平等。
[20] 李晨陽《比較的時代:中西視野中的儒家哲學前沿問題》,頁五十三─五十五。
[21] 同上注,頁五十七。
[22] 同上注,頁五十五。
[23] 李晨陽《比較的時代:中西視野中的儒家哲學前沿問題》,頁五十三。
[24] 同上注,頁三十四。括號內容為筆者所加。
[25] 更多關於性別歧視與儒家回應的內容可參考李明書《當代儒學對於性別歧視的討論與回應》,《哲學與文化》第四十六卷第九期,(二O一九年九月),頁一七七─一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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