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鼎 馬金亮】 “六經皆禮”說申論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21-09-13 16:43:03
標簽:六經

 “六經皆禮”說申論

作者:丁鼎 馬金亮

來源:《孔子研究》2021年第4期


【摘要】“六經皆禮”這一命題雖然並非古已有之,而是現代學者根據“禮”在六經中的地位概括、提煉出來的,但這一命題淵源有自,古今許多學者實際上從(cong) 多方位、多視角對這一命題的相關(guan) 內(nei) 容進行過論證。“六經皆禮”之說,可追溯到《禮記·經解》與(yu) 《史記·滑稽列傳(chuan) 》的相關(guan) 記述,《漢書(shu) ·禮樂(le) 誌》所謂“六經之道同歸,而禮、樂(le) 之用為(wei) 急”和南朝梁皇侃提出的“六經總以禮為(wei) 本”,非常簡約、概要地闡明了“六經皆禮”之說的內(nei) 涵。清代張爾岐提出了非常近似“六經皆禮”的說法。此後清儒皮錫瑞、曹元弼及現代學者陳鍾凡、顧實、蔡尚思、陳戍國等眾(zhong) 多學者對這一命題的內(nei) 容進行了多方麵的論述和闡釋。但現代學術界一直很少有人明確倡言“六經皆禮”這一命題。本文從(cong) 如下三個(ge) 層麵對這一命題進行了申論:首先,六經皆源於(yu) 禮:從(cong) 宏觀層麵講,六經皆為(wei) 禮文化的產(chan) 物;從(cong) 微觀或具體(ti) 層麵講,“六經皆禮”與(yu) “六經皆史”在本質上是相通的(政典既是“史”,也是“禮”)。其次,六經以禮為(wei) 旨歸,“禮”統攝六經,從(cong) 而使六經以“禮”作為(wei) 教化的標準和目標。六經之教本質上即為(wei) 禮教。再次,《詩》《書(shu) 》《禮》《樂(le) 》《易》《春秋》等六經的內(nei) 容均有禮貫通其中,六經之文皆言禮,六經之義(yi) 亦皆以禮為(wei) 尤重。因此“六經皆禮”這一命題是可以成立的,“禮”在六經及中國傳(chuan) 統文化中的核心地位應該得到承認和重視。

 

【關(guan) 鍵詞】六經;禮;六經皆禮;六經皆史

 

作者簡介:(1)丁鼎(1955-),男,山東(dong) 萊西人,曆史學博士,山東(dong) 師範大學齊魯文化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孔子研究院“尼山學者”特聘研究員,研究方向為(wei) 儒家經學史、三禮學、中國古代文化史、中國古典文獻學。(2)馬金亮(1986-),男,山東(dong) 沂水人,文學博士,魯東(dong) 大學國際教育學院講師,主要從(cong) 事儒家禮學文獻與(yu) 思想研究。

 


 

六經,是指中國古代偉(wei) 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孔子所整理、傳(chuan) 承下來的《詩》《書(shu) 》《禮》《樂(le) 》《易》《春秋》等六部典籍。六經不僅(jin) 是儒家經典,而且是中國傳(chuan) 統文化的元典,可謂中國傳(chuan) 統文化的根本和源頭。

 

六經的思想內(nei) 容雖然有所不同,各有側(ce) 重,各有千秋,但由於(yu) 它們(men) 均是孔子整理編訂和傳(chuan) 承下來的儒家經典,因而其思想內(nei) 容應當具有某種統一性。關(guan) 於(yu) 六經思想內(nei) 容的統一性問題,我國學術史上曾形成過“六經皆德”[1]、“六經皆史”[2]、“六經皆文”[3]、“六經皆詩”[4]和“六經皆禮”等諸多命題。在這諸多有關(guan) 六經性質的命題中,“六經皆史”說影響最大,基本上得到了學術界的普遍認可。而其他諸說,相對來說則影響較小。

 

“六經皆禮”之說重視和強調“禮”具有統攝“六經”思想內(nei) 容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當然,這裏所謂的“禮”,不是指“禮”之文或“禮”之儀(yi) ,而是指“禮”之義(yi) ,即指各種禮儀(yi) 所蘊含的思想內(nei) 容,亦即具有“禮”之意義(yi) 的禮法、製度、規範和相應的思想觀念。“六經皆禮”說雖然淵源有自,不僅(jin) 可以溯源到《禮記》《史記》《漢書(shu) 》,而且得到了清代許多學者的認同和論證,但現代學術界對這一命題尚缺乏係統、深入的論證。有鑒於(yu) 此,本文擬在前賢時修研究的基礎上,對“六經皆禮”這一命題作進一步的考察、探討和論證。不當之處,容或多有,尚祈方家不吝賜正。


 

一、“六經皆禮”說源流述略

 

我國古代並無“六經皆禮”這一命題,隻是有類似的說法和表述而已。現代著名學者蔡尚思認為(wei) “六經皆禮”說是戴季陶首先提出來的。他說:“前人隻有六經皆史說,到了戴(季陶)先生,卻正式提出六經皆禮說。”[5]按:蔡先生此說不太準確。戴季陶確實曾於(yu) 1944年在《與(yu) 陳立夫先生述起草禮製通議經過書(shu) 》一文中說過這樣的話:“蓋曆代禮製,惟周為(wei) 盛,孔子著述及與(yu) 門弟子講學之記,皆為(wei) 習(xi) 禮之傳(chuan) ,若謂六藝皆史,則六經皆不離禮。”[6]但他並未明確提出“六經皆禮”這一命題。其實早在1919年北京大學國文教員陳鍾凡就明確提出了“六經皆禮”這一命題。他在《諸子通誼·原始》中開宗明義(yi) 說:“六經皆古之典禮,百家者禮教之支與(yu) 流裔也。”[1]又推論諸子的本源說:“今推尋本氐,反大輅於(yu) 椎輪,窮層冰於(yu) 積水,以六經皆禮,諸子皆禮教之支與(yu) 流裔。”[2]1924年,東(dong) 南大學顧實教授也在《諸子文學略說》一文中明確提出“六經皆禮”這一命題,他說:“然禮名儒書(shu) (《左·哀》二十一年傳(chuan) ),六經皆禮。故習(xi) 六藝之術者,獨得占儒之名矣。”[7]此外,顧實還在1928年出版的《<莊子·天下篇>講疏》中,於(yu) “其在於(yu) 《詩》、《書(shu) 》、《禮》、《樂(le) 》者,鄒魯之士,縉紳先生多能明之”之下講疏曰:“蓋六經皆禮,禮不下庶人,故除鄒魯之士為(wei) 例外,其餘(yu) 中國之人誦經者,多為(wei) 服官之縉紳先生也。”[8]。陳鍾凡教授也曾在其《諸子通誼》中開宗明義(yi) 說:“六經皆古之典禮,百家者禮教之支與(yu) 流裔也。”[9]又推論諸子的本源說:“推尋本氐,反大輅於(yu) 椎輪,窮層冰於(yu) 積水,以六經皆禮,諸子皆禮教之支與(yu) 流裔。”[10]據此可以斷言“六經皆禮”這一命題並非戴季陶首先正式提出。戴季陶《學禮錄》雖然曾明確倡言“六經皆不離禮”,但不僅(jin) 比陳鍾凡與(yu) 顧實明確提出“六經皆禮”之說晚出,而且並未直言“六經皆禮”。

 

“六經皆禮”這一命題雖然直到上世紀初才正式提出,但追根溯源,“六經皆禮”之說可追溯到《禮記·經解》與(yu) 《史記》、《漢書(shu) 》等古代文獻。

 

《禮記·經解》開篇即載孔子闡釋六經的教化功用說:“入其國,其教可知也。其為(wei) 人也溫柔敦厚,《詩》教也;疏通知遠,《書(shu) 》教也;廣博易良,《樂(le) 》教也;絜靜精微,《易》教也;恭儉(jian) 莊敬,《禮》教也;屬辭比事,《春秋》教也。”孔疏曰:“此篇分析六經體(ti) 教不同,故名曰《經解》也。六經,其教雖異,總以禮為(wei) 本,故記者錄入於(yu) 禮。”[11]《經解》經文在這裏分別闡明了六經對於(yu) 國家教化的重要意義(yi) 和功用。而孔疏則強調六經的內(nei) 容雖各有不同,但均“以禮為(wei) 本”,也就是說“禮”是六經一以貫之的共同的宗旨。

 

接下來,《經解》又特別強調“禮”對於(yu) 國家政治和社會(hui) 治理的重要意義(yi) 說:“禮之於(yu) 正國也,猶衡之於(yu) 輕重也,繩墨之於(yu) 曲直也,規矩之於(yu) 方圓也。……是故隆禮、由禮,謂之有方之士;不隆禮、不由禮,謂之無方之民。……孔子曰‘安上治民,莫善於(yu) 禮。’此之謂也。”全篇末尾又極言“禮之教化”的重要性:“夫禮,禁亂(luan) 之所由生,猶坊止水之所自來也。故以舊坊為(wei) 無所用而壞之者,必有水敗;以舊禮為(wei) 無所用而去之者,必有亂(luan) 患。……故禮之教化也微,其止邪也於(yu) 未形,使人日徙善遠罪而不自知也,是以先王隆之也。”《經解》認為(wei) 六經均有各自的教化功能,而這些教化功能都可歸屬於(yu) “禮之教化”。因而我們(men) 認為(wei) 《經解》的這些闡述可以看作“六經皆禮”說的濫觴。

 

司馬遷《史記·滑稽列傳(chuan) 》引孔子之語曰:“六藝於(yu) 治一也。《禮》以節人,《樂(le) 》以發和,《書(shu) 》以道事,《詩》以達意,《易》以神化,《春秋》以義(yi) 。”張守節《正義(yi) 》曰:“言六藝之文雖異,《禮》節《樂(le) 》和,導民立政,天下平定,其歸一揆。”[12]張氏對《史記》上引孔子之語的理解非常中肯,然則六經在國家治理方麵的宗旨是一致的,都是以禮樂(le) 的方式治國平天下。

 

而班固《漢書(shu) ·禮樂(le) 誌》則更直接明確地指出:“六經之道同歸,而禮、樂(le) 之用為(wei) 急。治身者斯須忘禮,則暴嫚入之矣;為(wei) 國者一朝失禮,則荒亂(luan) 及之矣。”[13] 這是講六經之道皆以禮、樂(le) 為(wei) 旨歸,修身治國都離不開禮。顯然,《漢書(shu) ·禮樂(le) 誌》的上述論述可以看作是後世“六經皆禮”說的直接源頭。

 

南朝梁人皇侃進一步強調禮在六經中的統攝地位說:“六經其教雖異,總以禮為(wei) 本。”[14] 皇侃的這段論述非常簡約,但與(yu) 上引班固的論述有異曲同工之妙。


 

降至清代,“六經皆禮”這一命題雖然仍未被明確地提出來,但許多學者對這一命題的內(nei) 容進行了多方麵的、較清晰深入的論述。清初著名禮學家張爾岐《中庸論》論述說:

 

禮者,道之所會(hui) 也,雖有仁聖,不得禮,無以加於(yu) 人。則禮者,道之所待以征事者也,故其說不可殫。聖人之所是,皆禮同類也。聖人之所非,皆禮反對也。《易》之失得,《書(shu) 》之治亂(luan) ,《詩》之貞淫,《春秋》之誅賞,皆是物矣。盡“六經”之說,而後可以究“禮”之說,……禮之所統不既全矣乎![15]

 

張爾岐這裏所謂“皆是物矣”,即言“皆禮也”。在張氏看來,“禮”是統攝六經的,《周易》所探討的“失得”,《尚書(shu) 》所記述的“治亂(luan) ”,《詩經》所吟誦的“貞淫”,以及《春秋》所蘊含的“誅賞”,都屬於(yu) “禮”的範疇。張爾岐雖然並未正式使用“六經皆禮”這一術語,但他的上述論述實際上已經完整地蘊含著“六經皆禮”這一命題的內(nei) 涵。當代學者王建美博士對張爾岐的“六經皆禮”說論述說:“儒家的道來自《六經》,而禮是道在人倫(lun) 日用中的具體(ti) 體(ti) 現,禮可以征道於(yu) 事,聖人的臧否、是非以禮為(wei) 準繩,聖人之理寓於(yu) 禮中,據禮以顯,所以言禮,理已在其中。《六經》從(cong) 不同側(ce) 麵闡述了禮,使禮更具體(ti) 實在。在這裏張爾岐強調了禮在明理守道中的作用,使《六經》中的理可以征於(yu) 事,容易把握。張爾岐的‘六經皆禮’說實是將宋明理學家所說的理還原為(wei) 禮,為(wei) 聖學儒道找一明晰可見的尺度規矩,以免出現遊移不定、聖道衰息的局麵。”[16]王建美博士在這裏不僅(jin) 將“六經皆禮”這一命題的首倡之功歸屬於(yu) 張爾岐,而且指出“張爾岐的‘六經皆禮’說實是將宋明理學家所說的理還原為(wei) 禮”,很有見地。

 

張爾岐之後,清代還有多位著名經學家從(cong) 不同的視角對“六經皆禮”說作了進一步的論述。晚清著名學者王闓運提出:“治經必先知禮,經所言皆禮製。”[17]顯然,在王闓運看來儒家群經的核心宗旨就是“禮”。清末著名今文經學家皮錫瑞在《經學通論·三禮》中說:“六經之文,皆有禮在其中。六經之義(yi) ,亦以禮為(wei) 尤重。”[18]清末民初著名古文經學家曹元弼《禮經學·會(hui) 通》雲(yun) :“六經同歸,其指在禮。《易》之象,《書(shu) 》之政,皆禮也。《詩》之美刺,《春秋》之褒貶,於(yu) 禮,得失之跡也。”[19]曹說可謂對前述《漢書(shu) ·禮樂(le) 誌》“六經之道同歸而禮樂(le) 之用為(wei) 急”之說的進一步闡述和發明。

 

在現代學術語境下專(zhuan) 門探討或隨文論及“六經”(或某一經)與(yu) “禮”之關(guan) 係,可謂不乏其人[20],其中尤以蔡尚思、陳戍國及劉豐(feng) 等先生的見解頗有代表性。蔡尚思先生論述說:

 

過去不少的學者深信‘六經皆史’,經學即史學之說;但我從(cong) 更本質的一方麵來看,覺得在孔子心目中,也未嚐不可以說是:六經皆禮(孔門儒家把六經當作禮教的教科書(shu) 是主要的一方麵),經學即禮學。孔子是史學家,孔子更是禮教家。從(cong) ‘繼往’方麵說,他是禮的集大成者;從(cong) ‘開來’方麵說,他又是禮學的開山祖師。到了孔子,‘禮’才正式成為(wei) ‘禮學’。”[21]

 

雖然我們(men) 不認同蔡尚思先生批孔、反孔的立場和態度,但我們(men) 讚同他的“六經皆禮”之說。


 

陳戍國先生《論六經總以禮為(wei) 本》一文對“六經”與(yu) “禮”的密切關(guan) 係作了較為(wei) 深入的研究,分析探討了“《周易》與(yu) 禮”、“《尚書(shu) 》與(yu) 禮”、“《詩》與(yu) 禮”、“樂(le) 與(yu) 禮”、“《春秋》與(yu) 禮”之間密切的伴生關(guan) 係,並從(cong) 多方麵探討論證了南朝梁皇侃所謂“六經總以禮為(wei) 本”的思想內(nei) 涵[22]。劉豐(feng) 先生則論述說:“‘六經’的宗旨是禮,……孔門後學在孔子思想的基礎上又有所發揮,這就是《易傳(chuan) 》、《春秋》三傳(chuan) 及《禮記》,而貫穿其中的思想依然是禮。”[23]陳、劉等先生的論述雖然均未明確倡言“六經皆禮”這一命題,但其實質均可以看作是對“六經皆禮”這一命題的論證和闡釋。

 

二、六經“總以禮為(wei) 本”

 

在古人的論述中,南朝梁人皇侃所謂“六經總以禮為(wei) 本”最能揭示“六經皆禮”命題的精髓,是對“六經皆禮”命題最簡約、最概括的闡釋和論述。下麵我們(men) 擬以皇氏的這一論斷為(wei) 綱領,從(cong) “六經皆源於(yu) ‘禮’”、“六經皆具備‘禮’的教化功用”和“六經的內(nei) 容皆與(yu) ‘禮’相通”等三個(ge) 方麵對“六經皆禮”這一命題加以申論。

 

(一)六經皆源於(yu) “禮”

 

我們(men) 說六經皆源於(yu) 禮,從(cong) 宏觀角度講,是指六經皆為(wei) 禮文化的產(chan) 物,皆產(chan) 生於(yu) 禮文化的土壤之中。《論語·為(wei) 政》載孔子曰:“殷因於(yu) 夏禮,所損益,可知也;周因於(yu) 殷禮,所損益,可知也。其或繼周者,雖百世,可知也。”《八佾》又載孔子曰:“夏禮,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禮,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文獻不足故也。足,則吾能征之矣。”這是夏商周三代禮樂(le) 文化因革損益和周代禮樂(le) 文化達於(yu) 極盛的文獻學依據。而從(cong) 考古學來看,我國遠古的禮和禮製發展到夏商時已漸趨成熟,及至西周損益殷禮而建周禮,則達到了鼎盛階段[24]。三代時期既然作為(wei) 中國文化之核心的禮文化處於(yu) 日漸成熟以至鼎盛的階段,那麽(me) 在這一背景下產(chan) 生的製度、文本、禮俗等,皆可歸因於(yu) 禮文化。換言之,從(cong) 宏觀層麵來看,我們(men) 說六經為(wei) 禮文化的產(chan) 物,應當是符合曆史事實的。

 

儒家學派的宗師孔子非常重視禮,《禮記·禮運》載孔子曰:“夫禮,先王以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故失之者死,得之者生。……是故夫禮,必本於(yu) 天,效於(yu) 地,列於(yu) 鬼神,達於(yu) 喪(sang) 祭射禦冠昏朝聘。故聖人以禮示之,故天下國家可得而正也。”可見,孔子對“禮”極其重視,準此可以斷言“禮”是孔子思想體(ti) 係的核心。孔子既然非常重視“禮”,那麽(me) 他在編訂、整理和傳(chuan) 授六經的過程中,必然會(hui) 將其禮學和禮製思想貫通於(yu) 六經之中,並把六經作為(wei) 禮樂(le) 教化的重要工具。正如蔣梅笙先生在《國學入門》中所說:

 

(孔子)感於(yu) 周室微,禮樂(le) 廢,《詩》、《書(shu) 》缺,追考三代之禮,序《書(shu) 》、《傳(chuan) 》,正《樂(le) 》,刪《詩》,《禮》、《樂(le) 》自此可得而述。其雅言也,《詩》、《書(shu) 》、執《禮》;其設教也,《詩》、《書(shu) 》、《禮》、《樂(le) 》。又讚《周易》,修《春秋》,六經既完,文教大備,而其骨幹,實在於(yu) 禮;是以後世尊儒者,莫不盛言禮製;而病禮者亦因而病儒。[25]

 

從(cong) 微觀或具體(ti) 層麵來看,我們(men) 說六經皆源於(yu) 禮,是從(cong) “六經皆史”與(yu) “六經皆禮”相通的角度而言。章學誠《文史通義(yi) ·易教》開篇即雲(yun) :“六經皆史也。古人不著書(shu) ,古人未嚐離事而言理,六經皆先王之政典也。”[26] 所謂“政典”,即政教典章,它具有經法、典製、綱紀之意義(yi) ,這是“六經”由史進為(wei) 經的根本依據,而“《論語》諸篇不稱經者,以其非政典也。”[27] 事實上,禮即為(wei) 經法、典製和綱紀,《左傳(chuan) ·僖公十一年》:“禮,國之幹也。”《禮記·經解》:“禮之於(yu) 正國也,猶衡之於(yu) 輕重也。……孔子曰:‘安上治民,莫善於(yu) 禮。’”《禮記·曲禮上》:“道德仁義(yi) ,非禮不成;教訓正俗,非禮不備;分爭(zheng) 辨訟,非禮不決(jue) ;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禮不定;宦學事師,非禮不親(qin) ;班朝治軍(jun) ,涖官行法,非禮威嚴(yan) 不行。” 上述諸條經文從(cong) 不同角度闡述了“禮”在國家行政和社會(hui) 管理係統中的綱領性地位。

 

而晚清經學家曹元弼《經禮曲禮說》則論述得更為(wei) 深刻而具體(ti) :

 

古者凡治天下之事,通謂之禮,故曰:“為(wei) 國以禮。”《春秋左氏傳(chuan) 》自吉、凶、賓、軍(jun) 、嘉而外,凡刑法、政俗,一切得失,皆斷之曰“禮”,曰“非禮”。二戴《禮記》,於(yu) 治天下之事無不備。然則禮者,王治之通名。析言,則宗伯所掌,謂之禮。統言,則六典皆謂之禮。故《周官》稱《周禮》。[28]

 

據此可知,禮與(yu) “政典”同義(yi) ,為(wei) 治國、平天下和安身立命之根本。章學誠雖力倡“六經皆史”說,但也很看重禮之於(yu) 六經的重要性,他說:“九流之學,成官曲於(yu) 六典,雖或原於(yu) 《書(shu) 》《易》《春秋》,其質多本於(yu) 禮教,為(wei) 其體(ti) 之有所該也。”[29] 同時,章氏在《禮教》篇中也論及了“禮”與(yu) “官典”之關(guan) 係:“禮之所包廣矣,官典其大綱也。”[30] 在此基礎上,章氏進一步推論《易》《書(shu) 》《詩》三經皆為(wei) 周禮說:

 

《易》為(wei) 周禮,見於(yu) 太卜之官。三易之名,八卦之數,占揲之法,見於(yu) 《周禮》,所謂人官之綱領也。……《書(shu) 》亦周禮也,見於(yu) 外史之官,三皇五帝之名,見於(yu) 《周官》,所謂人官之綱領也。……《詩》亦周禮也,見於(yu) 太史之官,風雅頌之為(wei) 經,賦興(xing) 比之為(wei) 緯,見於(yu) 《周官》,所謂人官之綱領也。[31]

 

由此可見,章學誠不僅(jin) 倡導“六經皆史”,而且實際上也認同“六經皆禮”,隻是未曾明言而已。在章氏那裏,“六經皆史”是指六經皆是先王的政教典章,其所謂“史”與(yu) 廣義(yi) 的“禮教”同義(yi) 或近義(yi) 。

 

民國時期著名學者劉鹹炘先生也認為(wei) “禮”與(yu) “典章製度”意義(yi) 相通,他在《認經論》中雲(yun) :

 

禮者,秩序之義(yi) ,典章製度之通名,故儒者稱《周官》曰《周禮》。……今人有駁章氏“六經皆史”之說者,謂史乃官名非書(shu) 名,當雲(yun) “六經皆禮”。夫章氏所謂史者,乃指典守之官與(yu) 後世之史部言,示學者以書(shu) 本記事,古今同體(ti) 耳。要之,為(wei) 官守之政教典章,以其官與(yu) 下流部目言,則謂之史;以其為(wei) 秩序言,則謂之禮;以其為(wei) 典章製定之常法言,則謂之經。三名一實,而義(yi) 不相該。[32]

 

劉氏此論,可謂卓識。禮為(wei) 秩序,與(yu) 典章製度通名,政教典章不僅(jin) 是史,也是禮,也是經。史、禮、經三者可謂同實而異名。錢穆先生也持類似看法,他在《國學概論》中說:

 

蓋禮有先例之禮,有成文之禮。先例之禮,本於(yu) 曆史,《春秋》《世》《語》《故誌》《訓典》之類是也。成文之禮,本乎製度,禮、令之類是也。而後王本朝之製度法令,亦即先王前朝之先例舊貫也。蓋昔人尊古篤舊,成法遺製,世守勿替,即謂之“禮”。舍禮外無法令,舍禮外無曆史。“史”、“禮”、“法”之三者,古人則一以視之也。[33]

 

由此可見,史、禮、經(或言法)三者在古代的確是相通的,均為(wei) 先王之政教典章。事實上,“經史”、“經禮”之說,隻是立論角度的不同,正如張富祥先生所說:“注重儒家經典出於(yu) 史官文化的一麵,可稱‘六經皆史’;注重儒家以‘複述’傳(chuan) 統禮製為(wei) 己任的一麵,可稱‘六經皆禮’。史之與(yu) 禮,同步而進,原是一個(ge) 統一的過程;而在史學尚不發達的階段,注重禮學也就是儒家更為(wei) ‘本質’的一麵。”[34] 因此,從(cong) 這一意義(yi) 上來講,“六經皆史”與(yu) “六經皆禮”是相通的,換言之,如果說“六經皆先王之政典”,那麽(me) 也可以說“六經皆源於(yu) 禮”。

 

(二)六經皆具備“禮”的教化功用

 

孔子所創建的儒家學派特別重視倫(lun) 理教化,而孔子整理傳(chuan) 承的六經皆具備倫(lun) 理教化功用。當然六經教化的標準和目標就是“禮”。六經的教化功能各有側(ce) 重,《禮記·經解》開篇即雲(yun) :

 

孔子曰:“入其國,其教可知也。其為(wei) 人也,溫柔敦厚,《詩》教也;疏通知遠,《書(shu) 》教也;廣博易良,《樂(le) 》教也;絜靜精微,《易》教也;恭儉(jian) 莊敬,《禮》教也;屬辭比事,《春秋》教也。”

 

雖然六經的教化功能各有不同、各有側(ce) 重,但宗旨在“禮”。正如曹元弼所雲(yun) :“三代之學,皆所以明人倫(lun) ,六藝殊科,禮為(wei) 之體(ti) 。”[35] 禮學正是明人倫(lun) 之學,六經自然以“禮”為(wei) 體(ti) ,所以《經解》篇隨後極言“禮”之重要性:

 

禮之於(yu) 正國也,猶衡之於(yu) 輕重也,繩墨之於(yu) 曲直也,規矩之於(yu) 方圓也。……孔子曰:“安上治民,莫善於(yu) 禮。”此之謂也。故朝覲之禮,所以明君臣之義(yi) 也。聘問之禮,所以使諸侯相尊敬也。喪(sang) 祭之禮,所以明臣子之恩也。鄉(xiang) 飲酒之禮,所以明長幼之序也。昏姻之禮,所以明男女之別也。夫禮,禁亂(luan) 之所由生,猶坊止水之所自來也。……故禮之教化也微,其止邪也於(yu) 未形,使人日徙善遠罪而不自知也,是以先王隆之也。

 

前揭皇侃“六經其教雖異,總以禮為(wei) 本”之論斷,蓋本於(yu) 《禮記·經解》。正是因為(wei) “禮”旨在“明人倫(lun) ”,能夠“禁亂(luan) ”、“安上治民”,“使人日徙善遠罪而不自知”,對於(yu) 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皆有重要意義(yi) ,所以它才會(hui) 成為(wei) 儒家經典的本體(ti) 內(nei) 容,這也是《經解》篇的大義(yi) 所在。

 

皮錫瑞《三禮通論》“論六經之義(yi) ‘禮’為(wei) 尤重,其所關(guan) 係為(wei) 尤切要”條稱:“六經之文,皆有‘禮’在其中。六經之義(yi) ,亦以‘禮’為(wei) 尤重。於(yu) 何征之?於(yu) 《經解》一篇征之。《經解》首節泛言六經,其後乃專(zhuan) 歸重於(yu) 禮。”[36] 皮氏“六經之義(yi) ‘禮’為(wei) 尤重”,正是言六經皆以“禮”為(wei) 本。

 

學者不明禮,則難以明六經,清人淩廷堪《學古詩》說得好:

 

儒者不明禮,六籍皆茫然。於(yu) 此苟有得,自可通其全。不明祭祀製,《洛誥》何以詮?不明宮室製,《顧命》何以傳(chuan) ?不明《有司徹》,安知《楚茨》篇?不明《大射儀(yi) 》,安能釋《賓筵》?不明盥與(yu) 薦,《易》象孰究研?不明聘與(yu) 覲,《春秋》孰貫穿?[37]

 

六經同歸,其旨在禮。《史記•滑稽列傳(chuan) 》載孔子曰:“六藝於(yu) 治一也。”《漢書(shu) ·禮樂(le) 誌》所謂“六經之道同歸,而《禮》、《樂(le) 》之用為(wei) 急。”以及皇侃所謂:“六經總以禮為(wei) 本。” 均是極言“禮”在國家治理方麵的重要性,旨在強調“禮”的社會(hui) 教化功用為(wei) 六經之旨歸。對此,曹元弼先生曾作過非常全麵、詳明的論述:

 

六經同歸,其指在禮。《易》之象,《書(shu) 》之政,皆禮也。《詩》之美刺,《春秋》之褒貶,於(yu) 禮,得失之跡也。《周官》,禮之綱領,而《禮記》則其義(yi) 疏也。《孝經》禮之始,而《論語》則其微言大義(yi) 也。故《易》之言曰:“聖人有以見天下之動而觀其會(hui) 通以行其典禮。”《書(shu) 》之言曰:“天敘有典,天秩有禮。”《詩序》之言曰:“發乎情,止乎禮義(yi) 。”《春秋》憲章文物,約以周禮,所譏所善,按禮以正之。《孝經》開宗明義(yi) ,言至德要道,要道謂禮樂(le) 。《論語》言禮者,四十餘(yu) 章,自視聽言動,舉(ju) 凡事親(qin) 教子、事君使臣、使民為(wei) 國,莫不以禮。《周禮》《儀(yi) 禮》發源是一,《禮記》則七十子之徒共撰所聞,或錄舊禮之義(yi) ,或錄變禮所由。蓋聖人之道,一禮而已。三代之學,皆所以明人倫(lun) ,六藝殊科,禮為(wei) 之體(ti) 。故鄭君以禮注《易》《書(shu) 》《詩》《孝經》,伏生以禮說《書(shu) 》,毛公以禮說《詩》,左氏以禮說《春秋》,《公羊》《榖梁》亦皆言禮,而班氏《白虎通義(yi) 》之論禮,鄭君、孔氏、賈氏之注禮疏禮,又皆以群經轉相證明。禮之義(yi) ,誠深矣,盡六經之文,無一不與(yu) 相表裏。[38]

 

曹元弼在為(wei) 張錫恭《喪(sang) 服鄭氏學》所作的序言中也強調指出:“天道至教,聖人至德,著在六經。六經同歸,其指在禮。”[39]曹元弼所論極是,六經(甚至包括儒家其他經典)皆以禮為(wei) 體(ti) ,皆與(yu) 禮相表裏。三代之學皆以明人倫(lun) 、明禮為(wei) 旨歸。“禮”囊括六經又蘊涵於(yu) 六經之中,禮與(yu) 六經之文轉相證明,所以“盡六經之文,無一不與(yu) (禮)相表裏”,所以說六經同歸,其指在禮。

 

近代學者黃鞏也強調“禮”在五經中的綱領性質說:“孔子訂五經而約之以禮。其《經解》篇曰:‘入其國,其教可知也。其為(wei) 人也,溫柔敦厚,《詩》教也;……屬詞比事,《春秋》教也。’雖其成就之者,若有分見之長,而要不外範圍於(yu) 禮,俾人聲律身度,君臣、父子、兄弟、夫婦、朋友而各有秩序,故曰五經一貫於(yu) 禮也。蓋禮之教化也微,感於(yu) 未萌,使人日改過遷善而不自知也。……故曰:五經者,禮之精意,而禮者,五經之法象也。”[40]黃氏在這裏非常中肯地指出“五經一貫於(yu) 禮”,並闡明五經中所蘊含的“禮”具有重要的“教化”功用。

 

(三)六經的內(nei) 容均與(yu) “禮”相通

 

以上所述,是將“六經”作為(wei) 一個(ge) 整體(ti) 而泛論“禮”在其中的主體(ti) 與(yu) 綱領性質。為(wei) 充分論證“六經皆禮”這一命題,下麵具體(ti) 來分析各經何以以“禮”為(wei) 本。六經之中,《禮》固以禮為(wei) 本,無需贅言。以下僅(jin) 就《詩》《書(shu) 》《樂(le) 》《易》《春秋》五經來對這一問題進行論述。

 

1、《詩》以禮為(wei) 本

 

先秦時期,《詩》、禮、樂(le) 三者是密不可分的,尤其是《詩三百》中的《雅》、《頌》,更是如此。“雅詩”主要是周王朝宮廷宴享或朝會(hui) 時的樂(le) 歌,分《大雅》31篇和《小雅》74篇,《詩·大序》雲(yun) :“雅者,正也,言王政之所由廢興(xing) 也。”[41] 這些西周王畿地區的“正聲”,正是配合典禮的樂(le) 歌。《詩經》中的“頌詩”分《周頌》31篇、《魯頌》4篇和《商頌》5篇,這些“頌詩”是貴族在宗廟中祭祀鬼神和讚美祖先、統治者功德的樂(le) 曲,所謂“國之大事,在祀與(yu) 戎”,“禮莫重於(yu) 喪(sang) 祭”,因此祭祀典禮中尤其強調《詩》、禮、樂(le) 、舞的配合。《詩經》中的“十五國風”主要是反映民眾(zhong) 生活的民歌,其中也有明確以“禮”為(wei) 主題的詩,如《詩·鄘風·相鼠》:

 

相鼠有皮,人而無儀(yi) !人而無儀(yi) ,不死何為(wei) ?

 

相鼠有齒,人而無止!人而無止,不死何俟?

 

相鼠有體(ti) ,人而無禮!人而無禮,胡不遄死?!

 

《禮記·射義(yi) 》引“逸詩”:

 

故《詩》曰:“曾孫侯氏,四正具舉(ju) 。大夫君子,凡以庶士,小大莫處,禦於(yu) 君所,以燕以射,則燕則譽。”言君臣相與(yu) 盡誌於(yu) 射,以習(xi) 禮樂(le) ,則安則譽也。

 

事實上,《詩經》中言“禮”篇目眾(zhong) 多,據陳戍國先生《詩經芻議》一書(shu) 的統計,《詩經》中言“禮”者,至少占三分之一的篇數。其中,《風》、《雅》為(wei) 六十六篇,《頌》詩三十九篇,共計一百零五篇[42]。《詩經》中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篇數直接或間接言“禮”,足見《詩》以“禮”為(wei) 本之說是成立的。

 

先秦時期的典禮一般包括禮儀(yi) 、禮樂(le) 、禮辭,三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其中,禮辭即“詩”,如《儀(yi) 禮·士冠禮》所載“三加”禮中的祝辭:

 

始加,祝曰:“令月吉日,始加元服。棄爾幼誌,順爾成德。壽考惟祺,介爾景福。”再加,曰:“吉月令辰,乃申爾服。敬爾威儀(yi) ,淑慎爾德。眉壽萬(wan) 年,永受胡福。”三加,曰:“以歲之正,以月之令,鹹加爾服。兄弟具在,以成厥德。黃耇無疆,受天之慶。”

 

關(guan) 於(yu) 典禮中用“詩”的意義(yi) ,曹元弼《禮經學·會(hui) 通》論述說:

 

夫《詩》,感禮教之興(xing) 衰而作也。……禮者,人情之實,以《詩》情求禮意,非惟不苦其難,將好之樂(le) 之,知其為(wei) 吾性之所固有而安處,善樂(le) 循禮,忽不自覺其入於(yu) 聖賢之域矣。昔周公製禮,《詩》為(wei) 樂(le) 章,《鄉(xiang) 飲》、《燕》、《射》諸篇,以歌笙間合所用《詩》求之,陶情淑性,事半功倍,餘(yu) 篇可類推之。孔子純取周詩,故禮經節文尤多合。[43]

 

正所謂“詩言誌”,而“禮緣乎人情”。由此可見,詩、禮之所以本質上相通乃是因為(wei) 二者皆關(guan) 乎人情之實,皆緣於(yu) 人情心誌而作。此外,用《詩》不僅(jin) 體(ti) 現在典禮上,而且還普遍地表現在禮節交往上,《左傳(chuan) 》多有記載,今試舉(ju) 三例:

 

《左傳(chuan) ·桓公六年》:

 

公之未昏於(yu) 齊也,齊侯欲以文薑妻鄭大子忽。大子忽辭,人問其故,大子曰:“人各有耦,齊大,非吾耦也。《詩》雲(yun) :‘自求多福。’在我而已,大國何為(wei) ?”

 

《左傳(chuan) ·莊公二十二年》:

 

齊侯使敬仲為(wei) 卿。辭曰:“羈旅之臣幸若獲宥,及於(yu) 寬政,赦其不閑於(yu) 教訓,而免於(yu) 罪戾,弛於(yu) 負擔,君之惠也。所獲多矣。敢辱高位以速官謗?請以死告。《詩》雲(yun) :‘翹翹車乘,招我以弓,豈不欲往,畏我友朋。’”使為(wei) 工正。

 

又《左傳(chuan) ·文公三年》:

 

晉侯饗公,賦《菁菁者莪》。莊叔以公降,拜,曰:“小國受命於(yu) 大國,敢不慎儀(yi) ?君貺之以大禮,何樂(le) 如之?抑小國之樂(le) ,大國之惠也。”晉侯降,辭。登,成拜。公賦《嘉樂(le) 》。

 

由典禮、禮節中用“詩”的頻繁性和必要性可見,“詩”、“禮”極為(wei) 密切,清代學者魏源雲(yun) :“古之學者,歌詩三百,弦詩三百,舞詩三百,未有離禮樂(le) 以為(wei) 詩者。禮樂(le) 而崩喪(sang) 矣,誦其詞,通其訓詁,論其世,逆其誌,果遂能反情複性,同功於(yu) 古之詩教乎?” [44] 可見,詩教離不開禮樂(le) ,換言之,詩教與(yu) 禮教是相通的。毛公以“禮”解《詩》,鄭玄以“禮”箋《詩》,皆可見“禮”、《詩》相通。宋儒王安石雲(yun) :“《詩》、《禮》足以相解,以其理同故也。”[45] 筆者認為(wei) ,詩、禮之所以“相解”和“理同”,除了因其所反映的時代背景、名物製度相同以外,根本之處在於(yu) 二者在教化的方向上是一致的。相解,即相通;理同,即道同,也即教化之旨相同,都可作為(wei) 教化的“理法”。準此而言,孔子所雲(yun) “溫柔敦厚”,又何嚐不是禮教的結果。沈文倬先生說其師曹元弼先生“幼年好《毛詩》,讀陳奐《詩毛氏傳(chuan) 疏》,見其所述名物製度與(yu) 禮經多不合,領會(hui) 到通禮才能通詩,遂專(zhuan) 攻‘三禮’鄭注,盡得鄭玄精義(yi) ,成為(wei) 篤守鄭氏之學的經學家。”[46] 惟有“通‘禮’才能通《詩》”,由此亦可間接說明《詩》與(yu) “禮”相通,“禮”為(wei) 《詩》之本。



正因為(wei) 詩、禮相通,故孔子在教學過程中首重詩、禮教育,《論語·季氏》載孔子曰:“不學《詩》,無以言;不學禮,無以立。”《論語·泰伯》載孔子曰:“興(xing) 於(yu) 《詩》,立於(yu) 禮,成於(yu) 樂(le) 。”《禮記·仲尼燕居》載孔子曰:“不能《詩》,於(yu) 禮繆。”《禮記·孔子閑居》載孔子曰:“誌之所至,《詩》亦至焉。《詩》之所至,禮亦至焉。禮之所至,樂(le) 亦至焉。”可見,孔子已視“詩”、“禮”為(wei) 一體(ti) 。馬一浮《禮教緒論》雲(yun) :

 

六藝之教,莫先於(yu) 《詩》,莫急於(yu) 《禮》。《詩》者,誌也;《禮》者,履也。在心為(wei) 誌,發言為(wei) 詩;在心為(wei) 德,行之為(wei) 禮。故敦詩說禮,即是蹈德履仁。君子以仁存心,以義(yi) 製事。詩主於(yu) 仁,感而後興(xing) ;禮主於(yu) 義(yi) ,以敬為(wei) 本。……詩之所至,禮亦至焉。所行必與(yu) 所誌相應,亦即所行必與(yu) 所言相應也。……故言《詩》則攝《禮》,言《禮》則攝《樂(le) 》,《樂(le) 》亦《詩》攝,《書(shu) 》亦《禮》攝,《易》與(yu) 《春秋》亦互相攝,如此總別不二,方名為(wei) 通。[47]

 

馬一浮先生將心、言、行三者統一起來,強調德誌統一,言行一致,認為(wei) “所行必與(yu) 所誌相應”,可以說很好地詮釋了“詩”、“禮”何以相通。

 

綜上所述可知,《詩》、禮、樂(le) 三者密不可分,《詩》中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篇幅言禮,《詩》、禮在本質上相通,詩教與(yu) 禮教也是一致的,而且惟有通“禮”才能通《詩》,因此我們(men) 說,《詩》以“禮”為(wei) 本。

 

2、《書(shu) 》以禮為(wei) 本

 

《尚書(shu) 》的內(nei) 容不外虞、夏、商、周時期的典、謨、誥、命,可謂上古三代之政典,而這些政典與(yu) 禮教又是密不可分的。《左傳(chuan) ·成公十二年》載:“政以禮成,民是以息。”正如鄒昌林先生所說:“在三代,政教合一,禮樂(le) 刑政是一個(ge) 整體(ti) ,其政,是以禮行政,所謂‘為(wei) 政先禮,禮者,政之本與(yu) !’是也。其刑,是以禮定刑,所謂‘禮樂(le) 不興(xing) ,則刑罰不中’是也。”[48] 在政教合一的社會(hui) 裏,政治與(yu) 教化是相通的,而且前文已經論及,“六經皆史”與(yu) “六經皆禮”是相通的,政教典章即禮,從(cong) 這一意義(yi) 上來講,《書(shu) 》無疑以“禮”為(wei) 本。清代學者郭嵩燾雲(yun) :“三代政教所以納民軌物,無一不本於(yu) 禮。”[49] 又雲(yun) :“三代王者之治,無一不依於(yu) 禮。將使習(xi) 其器而通其意,用其文以致其情,神而化之,使民宜之。”[50] 三代政教、王治均本於(yu) 禮,而《尚書(shu) 》所載,概而言之,即是王治之事,因此《尚書(shu) 》亦是本於(yu) 禮。

 

曹元弼《禮經學》論述《書(shu) 》與(yu) “禮”的關(guan) 係說:

 

孔子曰:“為(wei) 政先禮,禮其政之本與(yu) !”禮者,人倫(lun) 也。堯之所以治民,舜之所以事君,周公之所以為(wei) 子、為(wei) 弟、為(wei) 臣,皆立人倫(lun) 之極,以愛敬、生養(yang) 、保衛天下之民,立功立事,良法美意,仁覆萬(wan) 世,故《書(shu) 》者,聖人以禮治天下之實政也。[51]

 

曹元弼先生引孔子之言,更申而論之:禮為(wei) 人倫(lun) ,《尚書(shu) 》記事皆以“立人倫(lun) ”為(wei) 旨,其謂《尚書(shu) 》為(wei) “聖人以禮治天下之實政”,可謂灼見。

 

陳戍國先生在《論六經總以禮為(wei) 本》一文中,充分論證了《今文尚書(shu) 》與(yu) “禮”之密切關(guan) 係,可資參考[52]。不過,陳先生以為(wei) 傳(chuan) 世《古文尚書(shu) 》為(wei) “偽(wei) 書(shu) ”,故隻考察了《今文尚書(shu) 》部分,而對傳(chuan) 世《古文尚書(shu) 》棄之不論。我們(men) 認為(wei) 關(guan) 於(yu) 《古文尚書(shu) 》的真偽(wei) 問題,迄今尚無定論[53],因而擬在這裏考察探討一下傳(chuan) 世《古文尚書(shu) 》中“晚書(shu) ”部分與(yu) “禮”之關(guan) 係,作為(wei) 陳文之補充,以便更全麵地說明《尚書(shu) 》與(yu) “禮”之關(guan) 係。限於(yu) 篇幅,茲(zi) 僅(jin) 舉(ju) 數例如下:

 

《虞書(shu) ·大禹謨》:“儆戒無虞,罔失法度,罔遊於(yu) 逸,罔淫於(yu) 樂(le) 。”按:這是舜的大臣益的勸誡之語,不要違反法度,不要過於(yu) 安逸和享樂(le) 。事實上,法度即禮,這裏正是強調要遵循禮法。又:“德惟善政,政在養(yang) 民。”按:此可與(yu) 《論語》中孔子所雲(yun) “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相對應。善政和養(yang) 民,均離不開禮。又:“明於(yu) 五刑,以弼五教。期於(yu) 予治,刑期於(yu) 無刑。”按:先秦時期,禮樂(le) 刑政統一,刑罰和禮教合一,孔子雲(yun) :“禮樂(le) 不興(xing) ,則刑罰不中。”《禮記·樂(le) 記》:“禮樂(le) 刑政,其極一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禮樂(le) 刑政,四達而不悖,則王道備矣。”因此,言刑罰亦即言禮。

 

《夏書(shu) ·胤征》:“其或不恭,邦有常刑。” 按:不合禮度,即有常刑。又:“舊染汙俗,鹹與(yu) 惟新。”按:禮、俗相依,汙俗,即不合禮之俗。

 

《商書(shu) ·湯誥》:“凡我造邦,無從(cong) 匪彝,無即慆淫,各守爾典,以承天休。爾有善,朕弗敢蔽;罪當朕躬,弗敢自赦。”按:匪彝,指不合禮法;各守爾典,亦指守禮法。獎懲分明、不敢謀私,是按規章製度做事。

 

《商書(shu) ·太甲上》:“先王顧諟天之明命,以承上下神祇。社稷宗廟,罔不祗肅。”按:天地、社稷、宗廟,為(wei) 祭禮之大者。

 

《商書(shu) ·太甲中》:“伊尹以冕服奉嗣王歸於(yu) 亳。……欲敗度,縱敗禮,以速戾於(yu) 厥躬。”按:冕服,為(wei) 帝王的禮帽和禮服。縱敗禮,指放縱敗壞了禮儀(yi) 。

 

《商書(shu) ·鹹有一德》:“七世之廟,可以觀德。”按:《禮記·王製》:“天子七廟,三昭三穆,與(yu) 太祖之廟而七。”七世之廟,七代先祖之廟,天子有七廟,親(qin) 盡則遷,有德則不遷。七廟之製,屬禮製。

 

《周書(shu) ·泰誓上》:“惟受罔有悛心,乃夷居,弗事上帝神祇,遺厥先宗廟弗祀。”按:上帝神祇、宗廟祭祀,皆祭禮。

 

《周書(shu) ·畢命》:“世祿之家,鮮克由禮。”按:此直言禮。

 

通過對上述書(shu) 證的分析可知,《古文尚書(shu) 》中的“晚書(shu) ”25篇亦皆言“禮”,隻不過有多少、顯隱之別。結合陳戍國先生對於(yu) 《今文尚書(shu) 》與(yu) “禮”關(guan) 係的論證,我們(men) 可以斷言:《尚書(shu) 》亦以“禮”為(wei) 本。

 

3、《樂(le) 》以禮為(wei) 本

 

前文已論及,詩、禮、樂(le) 三者密不可分,而禮、樂(le) 之關(guan) 係可謂尤為(wei) 密切,典禮的舉(ju) 行需要樂(le) 的配合,而樂(le) 的演奏更要本於(yu) 禮典,正如鄭樵《通誌》所雲(yun) :“禮樂(le) 相須以為(wei) 用,禮非樂(le) 不行,樂(le) 非禮不舉(ju) 。”[54] 禮、樂(le) 一體(ti) ,可謂“無禮不樂(le) ”[55]。《左傳(chuan) ·桓公九年》:“冬,曹大子來朝,賓之以上卿,禮也。享曹大子,初獻,樂(le) 奏而歎。”曹太子來朝,魯國以上卿之禮待之。宴享中,有獻酒禮,初獻樂(le) 奏,曹太子聞樂(le) 而歎。此為(wei) 禮、樂(le) “相須為(wei) 用”之明證。禮、樂(le) 相輔相成,以冠禮為(wei) 例,《左傳(chuan) ·襄公九年》載:

 

公送晉侯。晉侯以公宴於(yu) 河上,問公年,季武子對曰:“會(hui) 於(yu) 沙隨之歲,寡君以生。”晉侯曰:“十二年矣!是謂一終,一星終也。國君十五而生子。冠而生子,禮也,君可以冠矣!大夫盍為(wei) 冠具?”武子對曰:“君冠,必以祼享之禮行之,以金石之樂(le) 節之,以先君之祧處之。今寡君在行,未可具也。請及兄弟之國而假備焉。”晉侯曰:“諾。”公還,及衛,冠於(yu) 成公之廟,假鍾磬焉,禮也。

 

魯襄公舉(ju) 行冠禮,要行祼享之禮,同時要“以金石之樂(le) 節之”,因為(wei) 魯襄公、季武子一行在路途中,不具備舉(ju) 行冠禮的條件,故到兄弟之國衛國,借用禮器以成禮。“假鍾磬焉,禮也”,是說奏樂(le) 是符合禮的,此亦為(wei) “禮樂(le) 相須”之例證。

 

《禮記》是戰國以至漢初諸子論“禮”的論集,其中含有《樂(le) 記》篇,從(cong) 這一點即可見《禮記》編纂者對於(yu) “禮”、“樂(le) ”密切關(guan) 係的認同。更重要的是,《樂(le) 記》篇對“禮樂(le) 一體(ti) ”、“禮樂(le) 相輔相成”有相當多的論述,茲(zi) 略舉(ju) 數例如下:

 

知樂(le) ,則幾於(yu) 禮矣。禮樂(le) 皆得,謂之有德。……樂(le) 者為(wei) 同,禮者為(wei) 異。同則相親(qin) ,異則相敬。樂(le) 勝則流,禮勝則離。……大樂(le) 必易,大禮必簡。樂(le) 至則無怨,禮至則不爭(zheng) 。揖讓而治天下者,禮樂(le) 之謂也。……聖人作樂(le) 以應天,製禮以配地。禮樂(le) 明備,天地官矣。

 

樂(le) 也者,情之不可變者也。禮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樂(le) 統同,禮辨異,禮樂(le) 之說,管乎人情矣。

 

“君子曰:禮樂(le) 不可斯須去身。……致禮樂(le) 之道,舉(ju) 而錯之,天下無難矣。樂(le) 也者,動於(yu) 內(nei) 者也;禮也者,動於(yu) 外者也。……禮有報而樂(le) 有反。禮得其報則樂(le) ,樂(le) 得其反則安;禮之報,樂(le) 之反,其義(yi) 一也。”

 

由此可見,禮、樂(le) 關(guan) 乎人情,相須為(wei) 用,二者相應,以至和合;同時禮、樂(le) 又相輔相成,禮離不開樂(le) ,樂(le) 離不開禮。不同的典禮,需要不同的樂(le) 來配合,換言之,樂(le) 的演奏要適應並合乎禮的要求,這也正體(ti) 現樂(le) 以禮為(wei) 本,如冠禮、朝聘、宴享、射禮,所奏之樂(le) 各不相同。同時,奏樂(le) 要合乎禮製,春秋時期禮壞樂(le) 崩,違背禮製的現象時有發生,《論語·八佾》:“孔子謂季氏:‘八佾舞於(yu) 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八佾,為(wei) 天子規格的樂(le) 舞,《禮記·祭統》:“八佾,以舞《大夏》,此天子之樂(le) 也。”季氏作為(wei) 大夫按禮為(wei) 四佾,其擅用八佾樂(le) 舞,可謂僭越禮製,孔子尚禮,故對此十分反感。《左傳(chuan) ·莊公二十年》:“冬,王子頹享五大夫,樂(le) 及遍舞。鄭伯聞之,見虢叔,曰:‘寡人聞之,哀樂(le) 失時,殃咎必至。今王子頹歌舞不倦,樂(le) 禍也。夫司寇行戮,君為(wei) 之不舉(ju) ,而況敢樂(le) 禍乎!’”王子頹享五大夫,舞六代之樂(le) ,違背禮製,所以鄭伯稱之為(wei) “樂(le) 禍”。

 

前文說禮、樂(le) 不相離,是指常禮,而有些情況下,禮、樂(le) 會(hui) 相離,這屬於(yu) “變禮”,例如:《禮記·曲禮上》:“齊者不樂(le) 不吊。”《禮記·檀弓上》:“忌日不樂(le) 。”《禮記·曾子問》:“孔子曰:‘嫁女之家,三夜不息燭,思相離也。取婦之家,三日不舉(ju) 樂(le) ,思嗣親(qin) 也。’”《禮記·郊特牲》:“昏禮不用樂(le) ,幽陰之義(yi) 也。樂(le) 陽氣也。昏禮不賀,人之序也。”《禮記·雜記》:“君於(yu) 卿大夫,比葬不食肉,比卒哭不舉(ju) 樂(le) ;為(wei) 士,比殯不舉(ju) 樂(le) 。”《禮記·祭義(yi) 》:“樂(le) 以迎來,哀以送往,故禘有樂(le) 而嚐無樂(le) 。”

 

以上所舉(ju) “變禮”雖不奏樂(le) ,但樂(le) 的演奏與(yu) 否要根據具體(ti) 的禮儀(yi) 情形而變化,恰好說明,樂(le) 以禮為(wei) 本。

 

正因禮、樂(le) 關(guan) 係密切,所以在古代典籍中“禮樂(le) ”一詞常被提及和使用,根據檢索,《論語》中出現9次,例如《論語·季氏》:“孔子曰:‘天下有道,則禮樂(le) 征伐自天子出;天下無道,則禮樂(le) 征伐自諸侯出。’”而《禮記》中出現50次,茲(zi) 不贅引。此外,“詩書(shu) 禮樂(le) ”、“禮樂(le) 文化”等詞,也成為(wei) 慣用語而常被使用。綜上可知,禮、樂(le) 相須為(wei) 用,相輔相成,樂(le) 以禮為(wei) 本。

 

4、《易》以禮為(wei) 本

 

《周易》本是占筮之書(shu) ,包括《易經》和《易傳(chuan) 》兩(liang) 部分。《左傳(chuan) •昭公二年》:“晉侯使韓宣子來聘,且告為(wei) 政,而來見,禮也。觀書(shu) 於(yu) 大史氏,見《易》象與(yu) 《魯春秋》,曰:‘周禮盡在魯矣。吾乃今知周公之德,與(yu) 周之所以王也。’”杜預《春秋左氏傳(chuan) 序》曰:“韓子所見,蓋周之舊典、禮經也。”[56] 此為(wei) 《易》、禮相通之明證。又《禮記·禮運》篇載:

 

言偃複問曰:“夫子之極言禮也,可得而聞與(yu) ?”孔子曰:“我欲觀夏道,是故之杞,而不足征也,吾得《夏時》焉。我欲觀殷道,是故之宋,而不足征也,吾得《坤乾》焉。《坤乾》之義(yi) ,《夏時》之等,吾以是觀之。

 

《坤乾》為(wei) 易書(shu) ,孔子以之觀殷禮,可見在孔子看來,《易》亦為(wei) 禮書(shu) 。清代學者王夫之雲(yun) :“禮之興(xing) 也於(yu) 中古,《易》之興(xing) 也亦於(yu) 中古。《易》與(yu) 禮相得以章。”[57]章學誠《文史通義(yi) ·易教》雲(yun) :“夫懸象設教與(yu) 治曆授時,天道也。……《易》象亦稱周禮,其為(wei) 政教典章,切於(yu) 民用而非一己空言,自垂昭代而非相沿舊製,則又明矣。”[58] 由此可見,《周易》與(yu) “禮”是相通的,《易》為(wei) 周禮之內(nei) 容。清代學者張惠言《虞氏易禮·自序》雲(yun) :

 

《記》曰:“夫禮必本於(yu) 太一,轉而為(wei) 陰陽,變而為(wei) 四時,其降曰命。”故知《易》者,禮象也。……虞氏於(yu) 禮,蓋已略矣,然以其所及,揆諸鄭氏原流本末,蓋有同焉。何者其異者?所用之象也。而所以為(wei) 象者不殊,故以虞氏之注推禮以補鄭氏之缺,其有不當則闕如,一以消息為(wei) 本。[59]

 

鄭玄“以禮解《易》”[60],張惠言根據虞氏《易》注“推禮以補鄭注”,可謂深得《易》、禮相通之旨,其“《易》者,禮象也”之說,頗有創見,換言之,可謂“禮為(wei) 《易》之本”。曹元弼《禮經學》亦雲(yun) :

 

《易》,禮象也,法象莫大乎天地。伏羲定乾坤,索六子,立三綱,敘五倫(lun) ,別人類於(yu) 禽獸(shou) ,而禮之大本立。八卦重為(wei) 六十四,屯建侯以作之君,蒙養(yang) 正以作之師。開物成務,崇德廣業(ye) ,變草昧為(wei) 文明而禮之大用行。……士冠禮,筮於(yu) 廟門。注曰:“以蓍問日吉凶於(yu) 《易》也。”疏曰:“不於(yu) 寢門筮者,取鬼神之謀。”《係辭》雲(yun) :“人謀鬼謀。”鄭注雲(yun) :“謀卜筮於(yu) 廟門是也。”按:冠禮、喪(sang) 禮、祭禮、聘禮,皆有筮,筮儀(yi) 在《禮》,筮法在《易》。《係辭》鄭注說禮,多引《易》為(wei) 證。[61]

 

曹元弼認為(wei) 《周易》的旨歸在禮,頗有識見。《周易》中有禮儀(yi) 過程中所必需的筮法,鄭玄注《係辭》多引《易》以說禮,可謂《易》、禮在本質上的相通關(guan) 係。占筮與(yu) 禮學密切相關(guan) ,近人王葆玹先生認為(wei) ,在先秦儒學中,易學屬於(yu) 禮學,“占筮學在先秦儒學體(ti) 係中的地位尚未重要到可與(yu) 《詩》、《書(shu) 》並列的程度,當時占筮學乃是從(cong) 屬於(yu) 禮學的,《易》學不過是禮學的一部分。”[62]

 

劉師培認為(wei) :“《周易》為(wei) 周禮之一。《左氏傳(chuan) 》昭二年,韓宣子觀書(shu) 於(yu) 魯,見《易》象,曰周禮盡在魯矣。……故鄭氏、虞氏均本禮以說《周易》。而《易經》一書(shu) 具備五禮。”[63] 他曾撰《群經大義(yi) 相通論》,其中有“《周易》、周禮[64]相通考”一篇,該篇從(cong) 《周易》一書(shu) 中抉出33條“言禮”的例證:郊祀之禮見於(yu) 《益》、《豫》、《鼎》;封禪之禮,見於(yu) 《隨》、《升》;宗廟之禮見於(yu) 《觀》;時祭之禮見於(yu) 《萃》、《升》、《既濟》;饋食之禮見於(yu) 《損》、《困》;省方之禮見於(yu) 《觀》;賓王之禮亦見於(yu) 《觀》;時會(hui) 之禮見於(yu) 《萃》;酬庸之禮見於(yu) 《大有》;朝覲之禮見於(yu) 《豐(feng) 》;聘禮見於(yu) 《旅》;王臣出會(hui) 之禮見於(yu) 《坎》;田狩之禮見於(yu) 《屯》、《師》、《比》、《大畜》、《解》、《巽》;婚禮見於(yu) 《泰》、《歸妹》、《鹹》、《漸》;喪(sang) 禮見於(yu) 《大過》、《益》、《萃》、《渙》、《小過》。[65]

 

這33條例證可謂對《易》、禮相通作了有力考證,由此可知“禮”的確貫穿於(yu) 《周易》一書(shu) ,《周易》不僅(jin) 具備五禮,而且以禮為(wei) 本。《易》為(wei) 禮之象,《周易》中包含諸多禮象、禮製內(nei) 容,張惠言《周易鄭荀義(yi) 》一書(shu) 疏理了鄭氏《易》注言“禮象”之例23條[66],其《虞氏易禮》又“以虞氏之注推禮以補鄭氏之缺”[67],可謂對《周易》之典製考證頗詳。對此,劉師培雲(yun) :

 

若用張氏惠言《虞氏易禮》之例匯而列之,則《周易》一書(shu) 兼有裨於(yu) 典章製度之學矣。且《易經》大義(yi) 不外元亨利貞,孔子之釋亨字也,謂嘉會(hui) 足以合禮。又《係辭上》曰“聖人可以見天下之動而觀其會(hui) 通,以行其典禮”,亦《易經》言禮之明征。……近儒以《易》為(wei) 言禮之書(shu) ,豈不然哉?![68]

 

劉氏所雲(yun) 極是,《周易》為(wei) 言“禮”之書(shu) ,其以“禮”為(wei) 本,則其有裨於(yu) 典章製度之學明矣。

 

《易傳(chuan) 》與(yu) 《禮記》中有一段較為(wei) 明顯的“重文”,《易傳(chuan) ·係辭上》雲(yun) :

 

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陳,貴賤位矣。動靜有常,剛柔斷矣。方以類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變化見矣。是故剛柔相摩,八卦相蕩,鼓之以雷霆,潤之以風雨;日月運行,一寒一暑。

 

《禮記·樂(le) 記》雲(yun) :

 

天尊地卑,君臣定矣。卑高已陳,貴賤位矣。動靜有常,小大殊矣。方以類聚,物以群分,則性命不同矣。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如此,則禮者天地之別也。地氣上齊,天氣下降,陰陽相摩,天地相蕩,鼓之以雷霆,奮之以風雨,動之以四時,暖之以日月。

 

由上引“重文”可知,二者在形式與(yu) 內(nei) 容上頗具相通性。因此從(cong) 某種意義(yi) 上可以說,《易傳(chuan) 》與(yu) 《禮記》是相通的,《易》與(yu) 《禮》是相通的[69]。此處更值得注意的是,《易傳(chuan) 》所說的尊卑、貴賤、分類等,都與(yu) 禮密切相關(guan) ,因為(wei) 禮之功用正在於(yu) 明貴賤、別同異。因此上引《係辭上》之內(nei) 容雖是言《易》,實則言“禮”。《易緯·乾鑿度》雲(yun) :

 

孔子曰:“方上古之時,人民無別,群物無殊,未有衣食器用之利。於(yu) 是,伏羲乃仰觀象於(yu) 天,俯觀法於(yu) 地,中觀萬(wan) 物之宜,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wan) 物之情。故《易》者,所以經天地,理人倫(lun) ,而明王道。是故八卦以建五氣,以立五常,以之行。象法乾坤,順陰陽,以正君臣父子夫婦之義(yi) 。度時製宜,作網罟,以畋以漁,以贍人用。於(yu) 是人民乃治,君親(qin) 以尊,臣子以順,群生和洽,各安其性,八卦之用。”[70]

 

這一段文字更是將《易》與(yu) “禮”渾而為(wei) 一、視為(wei) 一體(ti) ,由此可知《易》、禮相通,不僅(jin) 在於(yu) 《易》為(wei) 言“禮”之書(shu) ,還在於(yu) 《易》教與(yu) 禮教本質上是相通的,《禮記·經解》雲(yun) :“絜靜精微,《易》教也。”清代學者英和雲(yun) :“易之道,不外吉凶悔吝。”[71] 不論絜靜精微,還是吉凶悔吝,《周易》都是教人如何立身處事、趨吉避凶的,王夫之《周易外傳(chuan) 》雲(yun) :“三聖人者本《易》治禮,本禮以作《春秋》,所謂以禮存心而不憂橫逆之至者也。”[72] 由此可知,《易》之教在本質上與(yu) “禮”之教是相通的,正如陳戍國先生所說:“以禮治國安邦,以禮守身行事,才能避凶就吉,致福無過。《易》以明禮,禮為(wei) 《易》之本,這中間的道理不難明白。”[73]

 

此外,我們(men) 還可以從(cong) 《周易》與(yu) 《禮記·中庸》的關(guan) 係來看《易》、禮相通。清代學者錢大昕雲(yun) :“《易》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一言以蔽之,曰中而已矣。子思述孔子之意,而作《中庸》,與(yu) 大《易》相表裏。”[74]《易經》之卦、爻辭,及《易傳(chuan) 》之《彖》《象》辭中,言“中”、“中正”之例,頗為(wei) 多見,而且《中庸》與(yu) 《易傳(chuan) 》頗為(wei) 相通[75]。《周易》與(yu) 《中庸》相表裏,其根本在於(yu) “中”字,何謂“中”?《禮記·中庸》:“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禮記·仲尼燕居》:“夫禮,所以製中也。”《荀子·儒效》:“曷為(wei) 中,禮義(yi) 也。”由此可見,所謂“天下之大本”的“中”即是“禮”。清代學者張爾岐認為(wei) 《中庸》以“禮”為(wei) 核心,其《中庸論》雲(yun) :

 

天地之所統;綱紀之所維;帝王之所公,以為(wei) 製作;匹夫之所私,以為(wei) 學問;士君子之所循,以為(wei) 出處進退;則又何物以善其會(hui) 通?吾知必禮也。由禮而後可以中節,中節而後可以為(wei) 中庸。則《中庸》雲(yun) 者,讚禮之極辭也。《中庸》一書(shu) ,禮之統論約說也。夫禮,抑人之盛氣,抗人之懦情,以就於(yu) 中。天下之人質之所不便,皆不能安。[76]

 

張氏所言,切中肯綮,《中庸》以“禮”為(wei) 核心,“中”,即“中節”、“中正”,亦即“禮”,《中庸》與(yu) 《周易》相表裏,則《周易》必然以“禮”為(wei) 核心。

 

綜上可知,《周易》五禮具備,為(wei) 言“禮”之書(shu) ,《易》教與(yu) 禮教在本質上是相通的,《周易》以禮為(wei) 核心,以禮為(wei) 本。

 

5、《春秋》以禮為(wei) 本

 

《春秋》初為(wei) 國史之通名,後為(wei) 魯國史書(shu) 之專(zhuan) 名,其記事簡約,微言大義(yi) ,所以《左傳(chuan) 》等三《傳(chuan) 》為(wei) 之傳(chuan) 解,二者可謂相為(wei) 表裏,不可分離。《春秋》一書(shu) 雖無“禮”字,但處處言禮,《左傳(chuan) •昭公二年》載,韓宣子聘魯,見《魯春秋》,以為(wei) 周禮盡在魯,可見《魯春秋》為(wei) 言“禮”之書(shu) 。杜預《春秋左氏傳(chuan) 序》雲(yun) :“韓子所見,蓋周之舊典禮經也。周德既衰,官失其守。上之人不能使《春秋》昭明,赴告策書(shu) ,諸所記注,多違舊章。仲尼因魯史策書(shu) 成文,考其真偽(wei) ,而誌其典禮,上以遵周公之遺製,下以明將來之法。”[77] 孔子作《春秋》,考真偽(wei) ,誌典禮,正為(wei) 定名分、複周禮,可以說《春秋》之旨在禮。《史記·太史公自序》載孔子之言曰:

 

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紀,別嫌疑,明是非,定猶豫,善善惡惡,賢賢賤不肖,存亡國,繼絕世,補敝起廢,王道之大者也。……撥亂(luan) 世反之正,莫近於(yu) 《春秋》。……夫不通禮義(yi) 之旨,至於(yu) 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故《春秋》者,禮義(yi) 之大宗也。[78]

 

當代學者謝遐齡認為(wei) 太史公所謂“ ‘《春秋》者,禮義(yi) 之大宗也’,深刻闡明了《春秋》與(yu) 禮學關(guan) 係。”[79]其說甚是。

 

《春秋》之旨在於(yu) 明王道、辨人事、別嫌疑、明是非、定猶豫,一言以蔽之,即為(wei) 定名分,這也正是禮的本質。《禮記·曲禮上》雲(yun) :“夫禮者,所以定親(qin) 疏,決(jue) 嫌疑,別同異,明是非也。……道德仁義(yi) ,非禮不成,教訓正俗,非禮不備。分爭(zheng) 辨訟,非禮不決(jue) 。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禮不定。”孔穎達《春秋正義(yi) 序》雲(yun) :“夫《春秋》者,紀人君動作之務,是左史所職之書(shu) 。……國之大事在祀與(yu) 戎,祀則必盡其敬,戎則不加無罪,盟會(hui) 協於(yu) 禮,興(xing) 動順其節,失則貶其惡,得則褒其善。此《春秋》之大旨,為(wei) 皇王之明鑒也。”[80] 正因為(wei) 《春秋》之義(yi) 與(yu) “禮”在本質上是相通的,所以說“《春秋》為(wei) 禮義(yi) 之大宗”。

 

《春秋》以禮為(wei) 本,王夫之《周易外傳(chuan) 》雲(yun) :“三聖人者本《易》以治禮,本禮以作《春秋》。”[81] 劉文淇《春秋左氏傳(chuan) 舊注疏證·注例》雲(yun) :“釋《春秋》必以周禮明之。周禮者,文王基之,武王作之,周公成之。周禮明,而後亂(luan) 臣賊子乃始知懼。”[82] 蘇輿《春秋繁露義(yi) 證》雲(yun) :“《春秋》之義(yi) ,即製禮之意。”[83] 又雲(yun) :“《春秋》別嫌疑,明是非,常於(yu) 眾(zhong) 人之所善,見其惡焉;於(yu) 眾(zhong) 人之所忽,見其美焉。……故曰:《春秋》原於(yu) 《禮》。”[84] 由此可見《春秋》之義(yi) 與(yu) 禮義(yi) 相通,《春秋》以禮為(wei) 本。說《春秋》為(wei) 禮書(shu) ,是指《春秋》一書(shu) 以禮為(wei) 例,以禮貫穿全書(shu) 。正如王闓運《代豐(feng) 春秋例表序》所雲(yun) :“《春秋》者,禮也。禮者,例也。”[85] 毛奇齡《春秋毛氏傳(chuan) 》將《春秋》二十二門類概括為(wei) 四例,即禮例、事例、文例、義(yi) 例,其中關(guan) 於(yu) “禮例”,毛氏雲(yun) :

 

禮例,謂《春秋》二十二門皆典禮也。晉韓宣子觀魯《春秋》曰:“周禮盡在魯矣。”言《春秋》一書(shu) 以禮為(wei) 例,故《左傳(chuan) 》於(yu) 隱七年書(shu) 名例雲(yun) :“諸侯策告,謂之禮經。”而杜注與(yu) 孔疏皆雲(yun) :“發凡起例,悉本周製。”所謂禮經,即春秋例也。故孔疏又雲(yun) :“合典法者即在褒例,違禮度者即在貶例,凡所褒貶皆據禮以斷,並不在字句之間,故曰禮例。”今試觀《春秋》二十二門,有一非典禮所固有者乎?毋論改元、即位、朝聘、盟會(hui) ,以至征伐、喪(sang) 祭、蒐狩、興(xing) 作、豐(feng) 凶、災祥,無非吉、凶、軍(jun) 、賓、嘉五禮成數,即公行告至討賊征亂(luan) ,及司寇刑辟、刺放、赦宥,有何一非周禮中事?而《春秋》一千八百餘(yu) 條,櫛比皆是,是非禮乎?故讀《春秋》者,但據禮以定筆削,而夫子所為(wei) 褒、所為(wei) 貶,概可見也,此非書(shu) 人書(shu) 字所得溷也。[86]

 

毛氏所言極是,《春秋》二十二門皆是典禮,《春秋》一書(shu) 以禮為(wei) 例,“凡所褒貶,皆據禮以斷”,“懲惡勸善”之旨一本於(yu) 禮。《春秋》一書(shu) 貫穿五禮,故讀《春秋》當以禮明之。段熙仲先生認為(wei) “《禮經》、《春秋》學術同源”,他說:“《春秋》者,據亂(luan) 世而作,將以撥亂(luan) 而反諸正之書(shu) 也。孔子之筆削也,有褒有貶,而壹以得失於(yu) 禮為(wei) 準繩。……《春秋》據亂(luan) 世而致太平,亂(luan) 世禮壞,聖人以禮繩之,聖人之不得已也。若夫禮,則所以致太平也。禮與(yu) 《春秋》相為(wei) 用,出於(yu) 禮者入乎《春秋》,出於(yu) 《春秋》者入乎禮者也。……孔子作《春秋》以正其亂(luan) ,定《禮經》以道之於(yu) 正,猶《春秋》之刑德之相為(wei) 用也。兩(liang) 經者其義(yi) 既通貫,其辭亦往往從(cong) 同,知其源流同也。《禮經》之大義(yi) 四,曰:親(qin) 親(qin) 也,尊尊也,長長也,男女有別也。《春秋》之大義(yi) 亦不外是矣。”[87] 段先生提出的“《禮經》《春秋》學術同源”、“禮與(yu) 《春秋》相為(wei) 用”的說法,可謂深得《春秋》與(yu) 禮相通之旨,誠為(wei) 不刊之論。



《春秋》以禮為(wei) 本,解說《春秋》並與(yu) 之相表裏的三《傳(chuan) 》無疑也是以禮為(wei) 本的,以《左傳(chuan) 》而言,“禮也”、“非禮也”等句式屢見不鮮,其言禮之例,可謂不計其數,單是以“禮”字檢索,《左傳(chuan) 》一書(shu) 就有526處,更遑論雖無“禮”字,實則言“禮”之例,《左傳(chuan) 》實可以媲美專(zhuan) 門的禮書(shu) ,正如陳戍國先生所說:“禮寓於(yu) 史,修史者借史事說禮,是《左傳(chuan) 》的高明之處。《左傳(chuan) 》使用‘禮’字頻率頗高。論禮精言,無論就頻率還是準確程度而言,均可與(yu) 專(zhuan) 門的禮書(shu) 相提並論。吉凶賓軍(jun) 嘉五禮,無所不備,且多記儀(yi) 注細目,可為(wei) 禮書(shu) 之旁證,甚而可補禮書(shu) 之不足。”[88] 由此可見《春秋》《左傳(chuan) 》誠然以“禮”為(wei) 本。曹元弼《禮經學·會(hui) 通》雲(yun) :

 

《春秋》義(yi) 深於(yu) 君父,君父之際,聖人加焉。故凡變禮、亂(luan) 常之事,必謹書(shu) 之,嚴(yan) 辨之,以塞逆源明順道,以遏殺機保生理,故《春秋》者,禮之大宗也。……民之所由生,禮為(wei) 大。《春秋》作,而禮達於(yu) 萬(wan) 世矣。三《傳(chuan) 》說經皆言禮,《左氏傳(chuan) 》可以見禮教隆汙之殺,《公羊》、《榖梁》則孔子秉禮作經之精義(yi) 存。[89]

 

曹元弼此說上承前述司馬遷《史記·太史公自序》之意,認為(wei) 《春秋》深於(yu) 君臣父子之義(yi) ,為(wei) 禮義(yi) 之大宗,三《傳(chuan) 》說經,亦皆以禮為(wei) 依據。

 

綜上可知,《春秋》一書(shu) 貫通五禮,其褒貶論評皆以禮為(wei) 依據,在某種意義(yi) 上甚至可謂之專(zhuan) 門之禮書(shu) ,因此說《春秋》以禮為(wei) 本。

 

三、結論

 

六經皆禮,不僅(jin) 因為(wei) 六經源於(yu) 禮,以禮為(wei) 本,而且也因為(wei) 六經以禮為(wei) 旨歸,均可用來作為(wei) 禮樂(le) 教化的工具。六經之所以以禮為(wei) 旨歸,首先在於(yu) “禮”是中國的核心思想[90],是孔子思想體(ti) 係乃至中國傳(chuan) 統文化的核心[91];其次在於(yu) “禮”統攝六經,貫通六經,從(cong) 而使六經以“禮”作為(wei) 教化的標準和目標。

 

禮在中國傳(chuan) 統文化中的重要性,先秦諸子多有論及。《左傳(chuan) ·僖公十一年》:“禮,國之幹也。”《左傳(chuan) ·昭公二年》記晏子曰:“禮之可以為(wei) 國也久矣,與(yu) 天地並。君令臣共,父慈子孝,兄愛弟敬,夫和妻柔,姑慈婦聽,禮也。”《左傳(chuan) ·昭公十五年》:“禮,王之大經也。一動而失二禮,無大經矣。言以考典,典以誌經,忘經而多言舉(ju) 典,將焉用之?”《左傳(chuan) ·昭公二十五年》記鄭子產(chan) 之言:“夫禮,天之經也,地之義(yi) 也,民之行也。”

 

以孔子為(wei) 代表的儒家將禮樂(le) 思想貫通於(yu) 六經之中,並將六經作為(wei) 禮樂(le) 教化的教科書(shu) ,從(cong) 而使六經成為(wei) 禮樂(le) 文化與(yu) 典章製度的主要載體(ti) ,成為(wei) 禮樂(le) 教化的文化工具。

 

章學誠《文史通義(yi) •易教下》雲(yun) :“夫子曰:‘天下同歸而殊途,一致而百慮。’君子之於(yu) 六藝,一以貫之,斯可矣。”[92] 六經中一以貫之的思想內(nei) 容,無疑就是禮。《詩》、《書(shu) 》、《禮》、《樂(le) 》、《易》、《春秋》等六部典籍,皆產(chan) 生於(yu) 禮樂(le) 文化的土壤之中,皆源於(yu) 禮樂(le) 文化;“六經皆史”與(yu) “六經皆禮”本質上是相通的,六經皆源於(yu) 禮。“禮”貫通於(yu) 六經之中,為(wei) 六經之重要內(nei) 容,六經皆以“禮”為(wei) 旨歸,六經之教本質上即為(wei) 禮教。因此“六經皆禮”這一命題雖然並非古已有之,現代學術界也較少有人明確倡言,但根據前述探討,我們(men) 認為(wei) 這一命題是可以成立的。同時,“禮”在六經及中國傳(chuan) 統文化中的核心地位應該得到承認和重視。

 

(附記:本文初稿完成於2016年。其主體內容曾在2016年10月14日至16日浙江大學舉辦的“紀念沈文倬先生百年誕辰暨東亞禮樂文明國際學術研討會”上宣讀過。會後,會議主辦方詢問將本文收入會議論文集公開出版,當時我們覺得本文還不夠成熟和完善,因而沒有同意。後來我們又陸續對本文進行了修訂潤色。今承《孔子研究》編輯部不棄菅蒯,慨允以該刊一角公之於世。非常榮幸!非常感謝!)
 
 
參考文獻
 
[1] 賈誼:《新書·道德說》:“《書》者,著德之理於竹帛而陳之令人觀焉,以著所從事。……《詩》者,誌德之理而明其指,令人緣之以自成也。……《易》者,察人之循德之理與弗循而占其吉凶。……《春秋》者,守往事之合德之理與不合而紀其成敗,以為來事師法。……《禮》者,體德理而為之節文,成人事。……《樂》者,《書》《詩》《易》《春秋》《禮》五者之道備,則合於德矣。合則歡然大樂矣。”([漢]賈誼撰,閻振益、鍾夏校注:《新書校注》,北京:中華書局2000年版,第327-328頁。)
 
[2] 倡導此說者,當以清代學者章學誠為代表,關於章氏“六經皆史”說,可參見劉巍《章學誠“六經皆史”說的本源與意蘊》,《曆史研究》,2007年第4期。
 
[3]“六經皆文”說,以清代文人袁枚為代表,可參見黃愛平《袁枚經學觀及其疑經思想探析》,《清史研究》,2004年第3期;傅道彬《“六經皆文”與周代經典文本的詩學解讀》,《文學遺產》,2010年第5期。
 
[4]“六經皆詩”說,以現代學者錢鍾書為代表,可參見傅道彬《“六經皆文”與周代經典文本的詩學解讀》,《文學遺產》,2010年第5期;龔剛《論錢鍾書對“六經皆史”、“六經皆文”說的傳承發展》,《中華文史論叢》,2014年第3期。
 
[5] 蔡尚思:《戴季陶的禮教道統說》,《蔡尚思全集》第6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第419-420頁。
 
[6] 戴季陶:《戴傳賢選集·學禮錄》,載於台灣“中華民國”各界紀念國父百年誕辰籌備委員會學術論著編纂委員會主編《革命先烈先進詩文選集》第四冊,“中華民國”各界紀念國父百年誕辰籌備委員會1965年,第298-299頁。
 
[7]陳鍾凡:《諸子通誼·原始》,原刊於《國故》1919年第1期,第2頁。按陳氏《諸子通誼》先於1919年分篇發表於《國故》,後於1925年收入《東南大學叢書》,由上海商務印書館結集出版。
 
[8]陳鍾凡:《諸子通誼·原始》,《國故》1919年第1期,第7頁。
 
[9]顧實:《諸子文學略說》,原刊於《國學叢刊》,1924年,第2卷第2期。後收錄於許結等編著《中國古代文學研究導引》,南京: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第132頁。
 
[10]顧實:《莊子·天下篇講疏》,北京:商務印書館1928年版。後收錄於張豐乾編《莊子天下篇注疏四種》,北京:華夏出版社2009年版,第21頁。
 
[11][唐]孔穎達:《禮記正義》卷五十,影印《十三經注疏》本,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版,第1609頁。
 
[12] [漢]司馬遷:《史記》卷一二六,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版,第3197頁。
 
[13] [漢]班固:《漢書》卷二二,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版,第1027頁。
 
[14] [唐]孔穎達《禮記正義》卷五十所引,影印《十三經注疏》本,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版,第1609頁。
 
[15] [清]張爾岐:《蒿庵集》卷一《中庸論》上,張翰勳等點校,濟南:齊魯書社1991年版,第24頁。
 
[16] 王建美:《張爾岐理學思想論略》,《天津師範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4年第5期。
 
[17] [清]王闓運:《論習禮》,《湘綺樓詩文集》,長沙:嶽麓書社1996年版,第519頁。
 
[18] [清]皮錫瑞:《經學通論·三禮》,北京:中華書局1982年版,第81頁。
 
[19] 曹元弼:《禮經學》卷四,《續修四庫全書》第94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713頁。
 
[20] 如劉師培:《典禮為一切政治學術之總稱考》,《國粹學報》1906年第13期,後收入氏著《左盦外集》卷十,《劉申叔遺書》,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1543-1545頁。黃鞏:《五經一貫於禮講義》,《船山學報》1935年第1期,第6-9頁;王蘧常《諸子學派要詮》,上海:中華書局1936年版,第6頁;段熙仲:《禮經十論》,《文史》第一輯,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第1-32頁;戴季陶:《學禮錄》,南京:正中書局1945年版,後收入於台灣“中華民國”各界紀念國父百年誕辰籌備委員會學術論著編纂委員會主編《革命先烈先進詩文選集》第四冊,“中華民國”各界紀念國父百年誕辰籌備委員會1965年,第298-299頁;蔡尚思:《孔子思想體係》,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82頁;鄒昌林:《中國禮文化》,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0年版,第23頁;陳戍國:《論六經總以禮為本》,載浙江大學古籍研究所編《禮學與中國傳統文化——慶祝沈文倬先生九十華誕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北京:中華書局2006年版,第136-145頁;張富祥:《從王官文化到儒家學說——關於儒家起源問題的推索和思考》,《孔子研究》1997年第1期,第40-55頁;蔣慶:《論當代儒學發展之解經學問題——重建“以製說經”的政治儒學傳統》,《中國文化》第17、18期合刊,第115-132頁;張永俊:《“禮”的人文思想與人道關懷》,載沈清鬆主編《詮釋與創造——傳統中華文化及其未來發展》,台北:聯經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版,第89-111頁;劉豐:《先秦禮學思想與社會的整合》,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第47-59頁;陳贇:《先王的政教實踐與孔子之前的古“六藝”——孔子能夠“定”六經的曆史前提》,《齊魯文化研究》第13輯,2013年,第24-42頁;李才朝:《“六經皆禮”說考論》,《國際儒學論叢》2016年第2期,第175-187頁;顧濤:《論“六經皆禮”說及其延伸路徑》,《中國哲學史》,2018年第2期,第34-44頁。等等。
 
[21] 蔡尚思:《孔子思想體係》,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82頁。
 
[22] 陳戍國:《論六經總以禮為本》,《禮學與中國傳統文化——慶祝沈文倬先生九十華誕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北京:中華書局2006年版,第143頁。
 
[23] 劉豐:《先秦禮學思想與社會的整合》,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第58-59頁。
 
[24] 楊群:《從考古發現看禮和禮製的起源與發展》,《孔子研究》,1990年第3期。
 
[25] 蔣梅笙:《國學入門》,南京:正中書局1947年版,第35頁。
 
[26] [清]章學誠著,葉瑛校注:《文史通義校注》,北京:中華書局1985年版,第1頁。
 
[27] [清]章學誠著,葉瑛校注:《文史通義校注》,北京:中華書局1985年版,第110頁。此外,章學誠《校讎通義》卷三《漢誌六藝》亦雲:“至於《論語》、《孝經》、《爾雅》,則非六經之本體也,學者崇聖人之緒餘,而尊以經名,其實皆傳體也,可以與六經相表裏,而不可以與六經為並列也。”
 
[28] 曹元弼:《禮經學》卷五,《續修四庫全書》第94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736頁。
 
[29] [清]章學誠著,葉瑛校注:《文史通義校注》,北京:中華書局1985年版,第61頁。
 
[30] [清]章學誠著,倉修良編注:《文史通義新編新注》,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第69頁。
 
[31] [清]章學誠著,倉修良編注:《文史通義新編新注》,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第72頁。
 
[32] 劉鹹炘:《認經論》,載氏著《推十書》(增補全本)甲輯,第1冊,上海:上海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2009年版,第32頁。
 
[33] 錢穆:《國學概論》,台北:台灣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98年版,第24頁。
 
[34] 張富祥:《從王官文化到儒家學說——關於儒家起源問題的推索和思考》,《孔子研究》,1997年第1期。
 
[35] 曹元弼:《禮經學》卷四,《續修四庫全書》第94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713頁。
 
[36] [清]皮錫瑞:《經學通論》卷三《三禮通論》,北京:中華書局1954年版,第81頁。
 
[37] [清]淩廷堪:《校禮堂詩集》卷五,《續修四庫全書》第1480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40頁。
 
[38] 曹元弼:《禮經學》卷四,《續修四庫全書》第94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713頁。
 
[39] 曹元弼所作序言,見於[清]張錫恭著,吳飛點校:《喪服鄭氏學》卷首,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2017年版,第1頁。
 
[40] 黃鞏:《五經一貫於禮講義》,《船山學刊》第七期,1935年,第7-8頁。
 
[41] [唐]孔穎達:《毛詩正義》卷一之一,影印《十三經注疏》本,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版,第272頁。
 
[42] 陳戍國:《詩經芻議》,長沙:嶽麓書社1997年版,第126-127頁。
 
[43] 曹元弼:《禮經學》卷四,《續修四庫全書》第94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714-715頁。
 
[44] [清]魏源:《魏源集》卷一《默觚上·學篇四》,北京:中華書局1976年版,第12頁。
 
[45] [宋]王安石:《臨川先生文集》卷七四《答吳孝宗書》,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版,第786頁。
 
[46] 沈文倬:《曹元弼<古文尚書鄭氏注>箋釋》,《文獻》,1980年第3輯,第226頁。
 
[47] 馬一浮:《複性書院講錄》,濟南:山東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184頁。
 
[48] 鄒昌林:《中國禮文化》,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0年版,第23頁。
 
[49] [清]郭嵩燾:《郭嵩燾詩文集》,楊堅點校,長沙:嶽麓書社1984年版,第111頁。
 
[50] [清]郭嵩燾:《郭嵩燾詩文集》,楊堅點校,長沙:嶽麓書社1984年版,第118頁。
 
[51] 曹元弼:《禮經學》卷四,《續修四庫全書》第94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714頁。
 
[52] 陳戍國:《論六經總以禮為本》,載浙江大學古籍研究所編《禮學與中國傳統文化——慶祝沈文倬先生九十華誕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北京:中華書局2006年版,第138-140頁。
 
[53] 參見丁鼎:《“偽<古文尚書>案”平議》,《古籍整理研究學刊》,2010年第2期。
 
[54] [宋]鄭樵:《通誌二十略》,王樹民點校,北京:中華書局1995年版,第883頁。
 
[55] “無禮不樂”,此處指通常情況下,禮、樂相須為用。若置於具體語境,此語另當別論,《左傳·文公七年》:“義而行之,謂之德、禮。無禮不樂,所由叛也。若吾子之德莫可歌也,其誰來之?”楊伯峻先生解釋“無禮不樂”說:“無禮,即無德,此隻言‘禮’。樂為音樂之樂,亦為快樂之樂,歌是音樂;不樂,猶言無可歌者。對霸主無可歌,則虐政肆行,亦無可樂矣。”(楊伯峻:《春秋左傳注》,中華書局2009年版,第564頁。)陳戍國《論六經總以禮為本》說:“《左傳》文公七年說‘無禮不樂’。換個說法,可以說‘有禮才用樂’。”陳氏之說,似有斷章取義之嫌。
 
[56] [唐]孔穎達:《春秋左傳正義》卷一,影印《十三經注疏》本,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版,第1704頁。
 
[57] [清]王夫之:《周易外傳》卷六,北京:中華書局1977年版,第231頁。
 
[58] [清]章學誠著、葉瑛校注:《文史通義校注》卷一《易教上》,北京:中華書局1985年版,第2頁。
 
[59] [清]張惠言:《虞氏易禮·自序》,《續修四庫全書》第26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601頁。
 
[60] 張惠言在《周易鄭荀義》一書的《自序》中謂鄭玄“以禮解《易》”,並稱鄭氏《易》注“列貴賤之位,辨大小之序,正不易之倫,經綸創製,吉凶損益,與詩書禮樂相表裏,則諸儒未有能及之者也。”([清]張惠言:《周易鄭荀義》,《續修四庫全書》第26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671頁。)
 
[61] 曹元弼:《禮經學》卷四,《續修四庫全書》第94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713頁。
 
[62] 王葆玹:《今古文經學新論》,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7年版,第35頁。
 
[63] 劉師培:《群經大義相通論》,載《劉申叔遺書》,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366頁。
 
[64] 陳戍國《論六經總以禮為本》一文稱:“上世紀初,劉師培先生著《群經大義相通論》。此文最後一部分是‘《周易》、《周禮》相通考’,其中‘周禮’二字劉氏以為指書,我們以為以不用書名號為宜。”(載《禮學與中國傳統文化——慶祝沈文倬先生九十華誕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北京:中華書局2006年版,第136頁。)按:陳先生認為這裏的“周禮”“以不用書名號為宜”是正確的,但他認為“周禮’二字劉氏以為指書”則是誤解,實際上劉氏原書並沒有書名號。通讀劉師培《群經大義相通論》原文可知,劉師培“《周易》、周禮相通考”中所言“周禮”並非指《周禮》一書,而是泛指周代禮製。另外,劉氏在《群經大義相通論》中是以《周官》來稱謂《周禮》一書的,如該文中專設“《周官》、《左氏》相通考”一節,可謂明證。
 
[65] 劉師培:《群經大義相通論》,載《劉申叔遺書》,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366-368頁。
 
[66] 即中春嫁娶、三十而娶二十而嫁、天子之女、後無出道、郊禘、時祭、祭禮盥而不薦、二簋用享、長子主器、享西山、時會而盟、尊酒簋貳用缶、朝覲、聘、侯封、貢賜、中國七千裏、大夫有地、軍賦、賓士、世子不孝之刑、剭誅、圜土等共計23條。參見[清]張惠言:《周易鄭荀義》,《續修四庫全書》第26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680-690頁。
 
[67] [清]張惠言:《虞氏易禮》,《續修四庫全書》第26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601-626頁。
 
[68] 劉師培:《群經大義相通論》,載《劉申叔遺書》,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368頁。
 
[69] 《易傳·係辭上》:“是故《易》有大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吉凶生大業。” 《禮記·禮運》:“是故夫禮,必本於大一,分而為天地,轉而為陰陽,變而為四時,列而為鬼神。” 按:此亦為《易》《禮》相通之例證,《易》、禮之所以相通,正如鄒昌林先生所說:“《易》為禮之故,蓋在於‘易’與‘禮’,其本源都在於取象於天地,以類萬物,以征人事。”(鄒昌林:《中國禮文化》,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0年版,第23頁。)
 
[70] 林忠軍:《<易緯>導讀》,濟南:齊魯書社2002年版,第78-79頁。
 
[71] [清]英和:《江都焦氏雕菰樓易學序》,載焦循:《雕菰樓易學》,陳居淵校點,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2年版,第675頁。
 
[72] [清]王夫之:《周易外傳》卷六,北京:中華書局1977年版,第233頁。
 
[73] 陳戍國:《論六經總以禮為本》,載《禮學與中國傳統文化——慶祝沈文倬先生九十華誕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北京:中華書局2006年版,第138頁。
 
[74] [清]錢大昕著,呂友仁校點:《潛研堂集》卷三《中庸說》,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39頁。
 
[75] 金德建《<中庸>思想和<易>理的關係》一文列舉十二條《中庸》與《係辭傳》《文言傳》相通的證據,可以據信。參見金德建:《先秦諸子雜考》,鄭州:中州書畫社1982年版,第171-173頁。
 
[76] [清]張爾岐著,張翰勳等點校:《蒿庵集》卷一《中庸論》上,濟南:齊魯書社1991年版,第23頁。
 
[77] [唐]孔穎達:《春秋左傳正義》卷一,影印《十三經注疏》本,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版,第1704頁。
 
[78] [漢]司馬遷:《史記》卷一三○,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版,第3297頁。
 
[79] 謝遐齡:《董仲舒禮學思想初探》,《衡水師範學院學報》2021年第3期。
 
[80] [唐]孔穎達:《春秋左傳正義》卷首,影印《十三經注疏》本,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版,第1698頁。
 
[81] [清]王夫之:《周易外傳》卷六,北京:中華書局1977年版,第233頁。
 
[82] [清]劉文淇:《春秋左氏傳舊注疏證·注例》,中國科學院曆史研究所第一、二所資料室整理,北京:科學出版社1959年版。
 
[83] [清]蘇輿:《春秋繁露義證》,鍾哲點校,北京:中華書局1992年版,第117頁。
 
[84] [清]蘇輿:《春秋繁露義證》,鍾哲點校,北京:中華書局1992年版,第3頁。
 
[85] [清]王闓運:《代豐春秋例表序》,載氏著《湘綺樓詩文集》,長沙:嶽麓書社1996年版,第93頁。
 
[86] [清]毛奇齡:《春秋毛氏傳》卷一,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76冊,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1986年版,第11頁。
 
[87] 段熙仲:《禮經十論》,《文史》第一輯,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版,第29-30頁。
 
[88] 陳戍國:《論六經總以禮為本》,載《禮學與中國傳統文化——慶祝沈文倬先生九十華誕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北京:中華書局2006年版,第143-144頁。
 
[89] 曹元弼:《禮經學》卷四,《續修四庫全書》第94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725頁。
 
[90] 錢穆先生說:“在西方語言中沒有‘禮’的同義詞。它是整個中國人世界裏一切習俗行為的準則,標誌著中國的特殊性。……要了解中國文化必須站得更高來看到中國之心。中國的核心思想就是‘禮’。” 參見:(美)鄧爾麟:《錢穆與七房橋世界》,藍樺譯,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1998年版,第8-9頁。
 
[91] 參見丁鼎:《禮:中國傳統文化的核心》,載《禮學與中國傳統文化——慶祝沈文倬先生九十華誕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北京:中華書局2006年版,第1-5頁。
 
[92] [清]章學誠著,葉瑛校注:《文史通義校注》,北京:中華書局1985年版,第18頁。

 

微信公眾號

伟德线上平台

青春儒學

民間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