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盈華】誠體是如何活動的? —— 立足於《中庸》對誠之現象的闡明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21-06-18 18:22:07
標簽:《中庸》、誠之現象、誠體

誠體(ti) 是如何活動的?

—— 立足於(yu) 《中庸》對誠之現象的闡明

作者:盧盈華(美國南伊利諾伊大學哲學博士,華東(dong) 師範大學思勉人文高等研究院與(yu) 哲學係副教授、青年研究員)

來源:《學術研究》2020年第1期

 

摘要

 

周敦頤與(yu) 牟宗三均將誠看作創生世界的實體(ti) ,卻對誠在具體(ti) 體(ti) 驗中的獨特性著墨不多。更有學者將誠理解為(wei) 抽象、孤懸之體(ti) ,與(yu) 其“體(ti) 在用中”“存有在活動中”的特色南轅北轍。立足於(yu) 《中庸》以澄清誠是如何創生萬(wan) 物的,遂成為(wei) 重要的課題。誠表示維持本然狀態,即上天所賦予的人與(yu) 物之本性。人具有的諸種稟賦為(wei) 萌芽之誠,天道的本然狀態則是生生不息。人應當發展其潛能稟賦,助成萬(wan) 物的有序生長。人在發展中逐步純熟的本性是深化之誠。從(cong) “自誠明”之誠到“自明誠”之誠,具有連續地發展進步的意義(yi) 。在對原初活動的推致中,人對外物的認知與(yu) 尊重賦予了它們(men) 意義(yi) ;人們(men) 與(yu) 他人的情感(如愛、惻隱)互動激發了彼此的創造力,同時揭示生成了自我與(yu) 他人的人格。換句話說,通過具體(ti) 的人格間體(ti) 驗,我們(men) 確立了自我、他人與(yu) 萬(wan) 物。誠對世界的創造即體(ti) 現於(yu) 此。

 

正文

 

一、引言:體(ti) 與(yu) 活動的問題

 

周敦頤在《通書(shu) 》之《誠上》篇寫(xie) 道:

 

誠者,聖人之本。“大哉乾元,萬(wan) 物資始。”誠之源也。“乾道變化,各正性命。”誠斯立焉。純粹至善者也。故曰:“一陰一陽之謂道,繼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元、亨,誠之通;利、貞,誠之複。大哉易也,性命之源乎?【1】

 

周敦頤的陳述乃是融攝了《中庸》與(yu) 《易傳(chuan) 》,以誠來詮釋事物之生成發展。牟宗三對誠解釋道:

 

“誠”本真實無妄意,為(wei) 形容名詞,其所指目之實體(ti) 即天道。天道以“生物不測”為(wei) 內(nei) 容,即以創生為(wei) 內(nei) 容。此作為(wei) 實體(ti) 之天道,即以誠代之亦無不可。故誠亦可轉為(wei) 實體(ti) 字,而曰“誠體(ti) ”。誠體(ti) 者即以誠為(wei) 體(ti) 也。誠即是體(ti) ,此即是本然、自然,而當然之天道……性與(yu) 天道皆隻是一誠體(ti) 。性與(yu) 天道是形式地說、客觀地說,而誠則更是內(nei) 容地說、主觀地說。【2】

 

正如“美”一樣,“誠”一開始不是一個(ge) 表達實體(ti) 的詞匯,而隻是用來描述別的主體(ti) 的特征。正如“某物是美的”這種表達,我們(men) 可以說“某種狀態是誠的”。不過,由於(yu) 特指的誠總是指向天道,那麽(me) 它自身也被看作具有了天道的意涵。簡言之,誠即天道,既是世界終極來源之本體(ti) ,又是創生宇宙之實體(ti) 。誠不僅(jin) 僅(jin) 與(yu) 天道之道體(ti) 為(wei) 一,也與(yu) 其他名目之體(ti) 為(wei) 一。牟宗三寫(xie) 道,“溯自濂溪之言誠體(ti) 、神體(ti) ,乃至太極,橫渠之言太虛神體(ti) ,明道之直就‘於(yu) 穆不已’之體(ti) 言道體(ti) 性體(ti) ,而又易體(ti) 、誠體(ti) 、神體(ti) 、心體(ti) 、性體(ti) 、理體(ti) 、仁體(ti) 、忠體(ti) 、敬體(ti) 通而一之,總之是對於(yu) 道體(ti) 性體(ti) 無不視為(wei) ‘即活動即存有’者。”【3】然而,這裏的問題是,如此之多的體(ti) ,有何本質區別?如果彼此是完全等同的為(wei) 一,為(wei) 何又要造出這麽(me) 多的名稱?名稱應當指向具體(ti) 的內(nei) 涵,不然形而上的條目,多一個(ge) 少一個(ge) 並不會(hui) 對學理與(yu) 實踐造成任何的影響。若將某物當作體(ti) ,必須指出它何以能成為(wei) 體(ti) ,它是如何構造世界的。也就是說,我們(men) 必須澄清誠是如何通過創造而成為(wei) 體(ti) 的,此即本文的目標。

 

牟宗三認為(wei) ,在宋明儒之大宗看來,本體(ti) 即存有即活動。不過,第一,牟宗三對本體(ti) 之活動的具體(ti) 描述並不多,而突出強調其超越性。第二,牟宗三常常通過真誠惻怛、寂感真幾、道德自我之意誌的自主自律來闡述本體(ti) 及其創造性,然而這些無法將誠體(ti) 與(yu) 其他之體(ti) (如仁體(ti) )區分開來。周敦頤《通書(shu) 》描繪了誠的本體(ti) 含義(yi) 與(yu) 神妙境界,卻也對誠的具體(ti) 表現語焉不詳,表現出強烈的形而上學色彩。因此,本文試圖借助《中庸》之文本,描述誠體(ti) 的獨特性。《中庸》不僅(jin) 僅(jin) 有助於(yu) 我們(men) 澄清誠之現象;事實上,隻有返回到《中庸》文本,我們(men) 才可以透過對誠的理解,進而更好地理解周敦頤的理論形態,也可以解釋為(wei) 何宋明儒學會(hui) 分化出理學與(yu) 心學,以及朱子是不是如牟宗三所判定的“別子為(wei) 宗”等問題。

 

二、“體(ti) ”之含義(yi) 與(yu) 天命、天道

 

除了動詞之體(ti) 現、體(ti) 會(hui) 、體(ti) 驗,以及名詞之身體(ti) 等含義(yi) 外,作為(wei) 名詞的“體(ti) ”字,至少具備以下幾種哲學上的含義(yi) 。(1)本體(ti) 論意義(yi) 上世界來源之本體(ti) ,以及創生宇宙萬(wan) 物之實體(ti) 。在神學傳(chuan) 統中,上帝常常是二者的合一。而在柏拉圖思想中,世界之來源、原型是理型(或理念),但理型並不具有創生之能動作用。(2)與(yu) 某物之功能、形態相對的存在之實體(ti) ,即中國哲學以及亞(ya) 裏士多德語境中,在“體(ti) 用論”意義(yi) 上與(yu) “用”相對,為(wei) 屬性之“用”所依托的存在之本質。比如,刀是刀刃的體(ti) ,刀刃是刀的用;刀刃是鋒利的體(ti) ,鋒利是刀刃的用。(3)某物的本然、純然、完滿狀態意義(yi) 上的本體(ti) 。某物的本然狀態,不同於(yu) 其偶然、不純粹、損壞、偏離之狀態。譬如,少了一條腿的桌子,便不是其本來之體(ti) 。在王陽明看來,“知是心之本體(ti) ”(《傳(chuan) 習(xi) 錄》8條),【4】心本然的活動便包含了知;“知為(wei) 意之體(ti) ”(《傳(chuan) 習(xi) 錄》137條),這便表示良知是意念的本然純粹狀態,而摻雜了情緒、負麵情愫與(yu) 利己主義(yi) 的意念則不是意念的本原狀態。王陽明亦雲(yun) “樂(le) 是心之本體(ti) ”(《傳(chuan) 習(xi) 錄》166條、292條),樂(le) 是心的本來狀態。【5】

 

如王陽明所示,在中國哲學裏,“體(ti) ”常常表示某事物本來狀態的含義(yi) 。《中庸》中“體(ti) ”字多為(wei) 動詞,如“體(ti) 群臣”“體(ti) 物而不可遺”,為(wei) “體(ti) 念”“體(ti) 現於(yu) ”之意;當然,也有“四體(ti) ”這樣的名詞表達。《中庸》中並沒有本體(ti) 的字眼,其本體(ti) 含義(yi) 是通過“誠者物之終始,不誠無物”“其為(wei) 物不貳,則其生物不測”等話語推導而來。誠的字義(yi) 為(wei) 真誠、真實,即保持自身的本真狀態與(yu) 秩序。它原初是做描述的形容詞,後來才被提煉為(wei) 名詞。如果我們(men) 陷溺於(yu) 名詞,視之為(wei) 獨立存在,而忘記其真實含義(yi) ,“誠”就成了望月之手指。誠之創造性必須被轉移為(wei) 天道之創造性,因為(wei) 誠原初就表示天地宇宙之本真狀態。

 

《中庸》所講的誠雖不是誠信、誠實之誠,但與(yu) 後者共享了“本真”之特點。誠的本質含義(yi) 是本真而非誠信,因此使用“sincerity”來翻譯《中庸》所講的誠,便不是沒有問題的。杜維明和陳榮捷也認為(wei) ,使用“sincerity”來翻譯誠,需要附加一些解釋,但陳氏仍選擇此譯名。【6】D.C.Lau則將《孟子·離婁上12》中的“誠”翻譯為(wei) “being true”(名詞即“truth”)。【7】“sincerity”含義(yi) 過窄,而“truth”含義(yi) 又過於(yu) 寬泛。要表達出《中庸》所說的在根本意義(yi) 上的合於(yu) 天道、合於(yu) 人性本來的麵貌與(yu) 傾(qing) 向,而不是表達特殊言行方麵的誠實與(yu) 某件事的事實真相,以“genuineness”來翻譯誠將是一個(ge) 合適的選擇。

 

如果隻講本真(authenticity),卻同時聲稱本真是不可規定的,隻是一種個(ge) 體(ti) 的自由決(jue) 斷,那麽(me) 道德將失去其規範性。隻要是自主做出決(jue) 斷的人,便可將其行為(wei) 看作是順本真狀態而行。《中庸》不采取這種自由灑脫的立場。正是由於(yu) 不能單講誠,而要講如何才算是誠,《中庸》大量描述了天、人、物之本性及其表現。《中庸》開篇即說“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此處“命”作動詞,不是普通“天命”意義(yi) 上的名詞。上天所命令的即是(事物)之本性,這裏“命令”引申為(wei) “賦予”義(yi) 。【8】上天賦予人某些特性,並命令人依照這些特性行事。人之外的事物,其表現便順從(cong) 其特性規律,自動遵循自然律,因而無須命令。而人具備自主選擇之能力,因此可被下命令。而上天所命令的,人可選擇接受,也可選擇不接受。接受上天所命,遵循人之本性,便走上了正道。

 

天道具有實然、本來狀態以及應然、實現的兩(liang) 層含義(yi) 。在實然與(yu) 本來狀態的意義(yi) 上,無論人率性還是不率性,天道作為(wei) 事物運行之法則均客觀存在,上天所賦予人的潛能也永恒存在。而在人應當實現其潛能的應然意義(yi) 上,在人接受並踐履上天命令的意義(yi) 上,天道可以被遮蔽、隱而不彰,也可以被昌大充實、被具體(ti) 地實踐。孔子曾說:“人能弘道,非道弘人。”(《論語》)“率性之謂道”所講的道,便是應然的意義(yi) 上的正途、理想道路,此句表示人遵循其本性行事便是正確的道路,便是去彰顯天道。“修道之謂教”則表明人們(men) 實現道需要通過教育與(yu) 學習(xi) 之方法,或者說充實道乃是教學之目的。

 

由此可見,《中庸》開篇三句話的關(guan) 鍵詞分別為(wei) 天命、人性與(yu) 教學。其重點在於(yu) ,人應當去實現上天所賦予人的本性,並助成事物實現其本性,因此後文除了對中庸進行讚歎,便描述了人性的表現。

 

《中庸》之篇名正是得自人性的普遍性。朱熹注曰:“中者,不偏不倚、無過不及之名。庸,平常也。子程子曰:‘不偏之謂中,不易之謂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9】“中”表達了中道的意思,表示不走極端,公正無偏頗。正是由於(yu) “知者過之,愚者不及也”,人們(men) 易於(yu) 偏於(yu) 一端,充分實現中庸較為(wei) 困難。這就要求對事情的豐(feng) 富與(yu) 複雜程度進行考察了解,選擇一條合適的道路。故而孔子讚頌舜的做法:“舜其大知也與(yu) !舜好問而好察邇言,隱惡而揚善,執其兩(liang) 端,用其中於(yu) 民,其斯以為(wei) 舜乎!”而孔子也自述:“吾有知乎哉?無知也。有鄙夫問於(yu) 我,空空如也,我叩其兩(liang) 端而竭焉。”(《論語·子罕8》)這裏除了表達下文還要談到的人的博學審問之踐履外,還傳(chuan) 達了“中”的“合適”之含義(yi) 。不過,中不僅(jin) 是中道與(yu) 合適。在特定的行為(wei) 中我們(men) 需要舉(ju) 止適宜適度,但是作為(wei) 不同場合不同行為(wei) 背後的原則,“中”本身則是絕對的正中、正當,而並非像“合適”那樣具有靈活性。正當的權變對通行的禮有所違背,但卻沒有違背中。執中無權並不是真正意義(yi) 上的執中。(《孟子·離婁下20、盡心上28》)實踐“中”既需要對情境的了解,也需要對原則的把握。

 

正當構成了人們(men) 行為(wei) 的規範,“庸”即表達規範的含義(yi) 。“庸”原本表示日常與(yu) 平常,但在這裏並不是在“平庸”的意義(yi) 上使用的。庸的含義(yi) 可以在兩(liang) 種方式上得到闡發。第一,道不遠人,因而是平常的、為(wei) 我們(men) 隨時可觸及,並不是過於(yu) 困難而無法為(wei) 普通人所把握的事情。第二,平常蘊含著常理,我們(men) 通過平常的事情可把握其背後的道理、目標、方向、規範,因此,“庸”借助其平常義(yi) ,傳(chuan) 達了規範的恒常、普遍之含義(yi) 。由此,中庸合起來,便表達正當與(yu) 規範。《中庸》一文也是立足於(yu) 普遍的人與(yu) 物之本然狀態,提供實踐正當與(yu) 規範的修身指南。

 

三、人與(yu) 物之本性視野下的誠者與(yu) 誠之者

 

《中庸》20章雲(yun) :

 

誠者,天之道也;誠之者,人之道也。誠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從(cong) 容中道,聖人也。誠之者,擇善而固執之者也。博學之,審問之,慎思之,明辨之,篤行之。【10】

 

誠者,即是宇宙的本然狀態,包含人與(yu) 物之本性潛能。誠之者,則是人順其本性而行,擴充實現其本性之工夫。誠者之從(cong) 容狀態也是聖人達到的境界。實際上,聖人境界即合於(yu) 人的本然狀態。與(yu) 一些流行解釋不同,【11】筆者並不認為(wei) 誠者是獨立於(yu) 誠之者之外的另一種現象。聖人並非生來即是聖人,而是通過修身,調適各種生理心理傾(qing) 向之妨礙,才達到了不勉而中的境界。

 

由於(yu) 人容易遺忘其本性,加之人性與(yu) 環境中各種幹擾因素的存在,人們(men) 便需要後天的修養(yang) 工夫,通過正麵地依循本性(堯舜性之)【12】與(yu) 反麵地克治駁雜的意念衝(chong) 動(湯武身之),來回複達至其本然狀態。修養(yang) 工夫所依靠的便是人內(nei) 在地具有的認知能力(博學、審問、慎思、明辨)、行動的意誌力(篤行)。這些能力無疑是上天賦予人的本性,人們(men) 應當將其發展到極致(盡其性)。不過,為(wei) 了給這些能力確立目標與(yu) 方向,人的本然狀態需要配合萬(wan) 物本然狀態之天道。

 

在儒家看來,天道的本然狀態,便是生生不息。自然提供陽光雨露以滋養(yang) 萬(wan) 物,促使其孕育、生長、發育。《中庸·17章》載:“天之生物,必因其材而篤焉。故栽者培之,傾(qing) 者覆之。”又雲(yun) :“天地之道,可一言而盡也。其為(wei) 物不貳,則其生物不測……今夫地,一撮土之多,及其廣厚,載華嶽而不重,振河海而不泄,萬(wan) 物載焉。今夫山,一拳石之多,及其廣大,草木生之,禽獸(shou) 居之,寶藏興(xing) 焉。今夫水,一勺之多,及其不測,黿鼉、蛟龍、魚鱉生焉,貨財殖焉。”(《26章》)【13】《易傳(chuan) ·係辭下》亦曰:“天地之大德曰生。”【14】由於(yu) 天所具有的滋養(yang) 生長之功能,萬(wan) 物的本然狀態為(wei) 生生不息,因此人行動的目的便是促進自我、他人與(yu) 萬(wan) 物得到健康有序的成長。前者為(wei) 誠者具體(ti) 所指,後者為(wei) 誠之者具體(ti) 所指。【15】《中庸》繼雲(yun) :“自誠明,謂之性;自明誠,謂之教。誠則明矣,明則誠矣。”(《21章》)寬泛而言,學者可以將“自誠明”與(yu) 上文的“誠者”對應起來,表示順應本然狀態而行,以達至明了道理的工夫;將“自明誠”與(yu) 上文的“誠之者”對應起來,表示通過認知與(yu) 克治來回複本然狀態的工夫。但事實上,“自誠明”與(yu) “自明誠”並不是相互獨立的兩(liang) 種工夫,而是同一進程的兩(liang) 個(ge) 不同側(ce) 麵。二者均相關(guan) 於(yu) “誠之者”。

 

四、情感、認知與(yu) 行動:萌芽之誠與(yu) 深化之誠

 

如前所述,上天賦予自我、他人與(yu) 事物以本性,這些本性的發用亦即天道之運行。通過動態之體(ti) 驗來看,本性並非靜態固定者,誠包含理想本然狀態(理想本性)、萌芽的本性與(yu) 深化的本性。時時保持和推致本然狀態,才可以達至理想的聖人境界。但人們(men) 生來便具有氣質之性,不能隨時完美地中和本然的天地之性與(yu) 感性的氣質之性,故需要修身之努力。若隻在實然的意義(yi) 上說,氣質之性也是人的自然狀態。但本然狀態不僅(jin) 包含實然,也包含應然之理想,因此氣質自身不被視為(wei) 本然之誠。理想本然之誠,更加具有理想和目標的意義(yi) 。實現理想本然之誠是一個(ge) 永無停歇的過程,在此過程中呈現的曆時性和具體(ti) 性,便由萌芽之誠與(yu) 深化之誠來表示。

 

萌芽的本性是人所具有的各種稟賦,但尚未得到實踐之擴充,處於(yu) 未純熟狀態。人的本性包括道德情感、理性、意誌、精神、信仰等異於(yu) 禽獸(shou) 的精微幾希之處。這些稟賦具有內(nei) 在的推動力,推動人們(men) 的認知與(yu) 行動。“自誠明,謂之性”便強調人之萌芽本性具有的對認知的推動力。“明”意指明了各種理,包括知識、事理、倫(lun) 理、政治等。如《中庸》所列舉(ju) 的,上天賦予人的好學之衝(chong) 動推動博學、審問、慎思、明辨之認識努力;羞恥之心促使人們(men) 變得勇敢(“知恥近乎勇”);親(qin) 親(qin) 之心使人了解仁之德性(“仁者人也,親(qin) 親(qin) 為(wei) 大”);【16】對上天、鬼神與(yu) 祖先的敬畏以及信仰帶來的佑護感使人謙卑謹慎、精神安適。羞恥心不等同於(yu) 勇,親(qin) 親(qin) 也不等同於(yu) 仁,但透過這些線索,人們(men) 可以對德性獲得更加深入和廣泛的了解體(ti) 會(hui) 。總之,由誠而明,便彰顯萌芽本性的能動作用。

 

在認知與(yu) 實踐中得到擴充的本性是深化的本性,亦是試圖“盡其性”之努力結晶的性。正如我們(men) 在日常經驗中所看到的,經常動腦筋會(hui) 使人變得更加聰明,更加聰明又會(hui) 促使人們(men) 更加愛好思考。人雖有諸多身心潛能,如不經常鍛煉,心智的理解和身體(ti) 的操作便會(hui) 比較困難,而經過艱苦的反複練習(xi) (“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習(xi) 慣之後就會(hui) 比較容易。同理,通過認知和行動,我們(men) 的萌芽本性會(hui) 變得更加敏銳和具有推動力(“雖愚必明,雖柔必強”)。博學、審問、慎思、明辨是認知之事,而篤行是行動之事。關(guan) 於(yu) 事理、物理、辨別善惡之理的教育學習(xi) ,推動了本然狀態的深化。僅(jin) 僅(jin) 順本然狀態而行,不摻雜刻意人為(wei) 的做法,雖境界高妙,卻有其不足;人性亦有弱點,人時常會(hui) 鬆懈,因此自誠出發不能被當作唯一的修身方式,而需要認知與(yu) 克治的配合,以維護本然狀態能夠得到貫徹。由明而誠,便彰顯了後天刻意學習(xi) 與(yu) 操練的作用。

 

“自誠明”意味著由領悟天道與(yu) 人性的基本秩序及其蘊含的善,達至明理。“自明誠”則意味著通過後天的教育學習(xi) 了解具體(ti) 的宇宙秩序之內(nei) 容,由明理進而認識到宇宙秩序與(yu) 道德秩序細致的關(guan) 聯,並將萌芽的本性發展到深化的本性。從(cong) “自誠明”之誠到“自明誠”之誠,具有進步的意義(yi) 。前者為(wei) 萌芽之誠,較為(wei) 朦朧微弱;後者是深化之誠,較為(wei) 敏銳有力。深化之誠能夠更有力地促進明理,在更高的台階上進一步地“自誠明”,而更深入的明理又進一步地深化人性,即“自明誠”。誠與(yu) 明的辯證互動之過程循環無盡。故此,“自誠明”與(yu) “自明誠”並不是兩(liang) 個(ge) 獨立的步驟,而是同一過程的兩(liang) 個(ge) 側(ce) 麵,實為(wei) 人性中情感、認知與(yu) 意誌的自我純熟。先天傾(qing) 向推動後天練習(xi) ,而後天練習(xi) 亦逐步完善先天傾(qing) 向。《中庸》同時肯定先天根據與(yu) 後天練習(xi) 的重要性。作為(wei) 本然狀態、理想境界的誠自我圓足,是普遍的,然而在體(ti) 驗中、個(ge) 體(ti) 差異中、時間中的誠卻是需要不斷完善的。

 

在朱熹之前,張載已經做出了平行的解讀。他說道:“‘自明誠’,由窮理而盡性也;‘自誠明’,由盡性而窮理也。”(《正蒙·誠明篇第六》)【17】此闡釋很有意義(yi) ,不過卻有些過於(yu) 簡化。事實上,盡性包含了窮理的維度,窮理亦是一種盡性(深化了本性能力)。二者不能離開彼此而單獨存在,它們(men) 隻是同一個(ge) 過程的兩(liang) 個(ge) 維度。它們(men) 並不是兩(liang) 種類型的工夫,或者兩(liang) 種不同的境界。此外,張載認為(wei) ,“誠明所知,乃天德良知,非聞見小知而已。”【18】這種看法忽略了科學認知對於(yu) 成德的積極意義(yi) 。張載對天地之知與(yu) 聞見之知的區分並不能窮盡所有的知識。譬如,不管是經驗的自然知識如物理學,還是先驗知識如邏輯學,抑或是社會(hui) 科學與(yu) 人文科學知識,這些知識本身並非先天的德性之知,也不是日常經驗中聞見的信息;它們(men) 蘊含了道理與(yu) 秩序。

 

值得注意的是,相比於(yu) 從(cong) 孟子到王陽明的心學一係,《中庸》沒有過多強調道德情感對道德的奠基作用,以及對行為(wei) 的推動作用。這也從(cong) 一個(ge) 層麵可以反映出,牟宗三將《中庸》歸入倡導本心之創造性的縱貫係統,是值得商榷的。牟宗三繼而宣稱朱子之學偏離了先秦儒學之大宗,也就有進一步討論的必要。他認為(wei) 朱子繼承了《大學》重視知識的精神,而偏離了《中庸》的天道性命相貫通的精神。關(guan) 鍵問題在於(yu) ,肯認天道是否一定要最重視以道德情感為(wei) 代表的本心良知?換句話說,天道為(wei) 何原初地必然相關(guan) 聯於(yu) (co-related)道德情感,與(yu) 之構成循環,而不能原初地相關(guan) 聯於(yu) 認知心?《中庸》的立足點確實在天道,但天道下的人性同時含有情感、認知和意誌等稟賦,並無偏廢。就認知而言,《中庸》充分肯定了知識對於(yu) 德性的成就作用。朱熹確實重視認知,但這一立場並沒有全然背離中庸的精神。

 

五、誠的創造性

 

不同於(yu) 一神教傳(chuan) 統中上帝的造物,誠的創造方式並非從(cong) 無中造出各種事物。誠的本體(ti) 論也不同於(yu) 各種類型的唯心論與(yu) 唯我論,去高揚懸空的“心”或“吾心”的至上性。《中庸·22章》繼雲(yun) :

 

唯天下至誠,為(wei) 能盡其性;能盡其性,則能盡人之性;能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能盡物之性,則可以讚天地之化育;可以讚天地之化育,則可以與(yu) 天地參矣。【19】

 

至誠的聖人境界,也就是充分發展了自我本性的境界。而充分發展了自我本性,也就能夠發展他人的本性與(yu) 事物的本性。這段話表達了誠的創造性。並不是自我之本心憑空創造他人與(yu) 萬(wan) 物,而是發展和改進已然存在的人與(yu) 物之狀態。如前所述,自然具有秩序和目的,提供給人類萬(wan) 物生長的條件。不過,自然也會(hui) 出現斷裂和不完善之處,如地震、病毒的出現。而天道在結構上基本仍是善的(地震並不每天出現),在《中庸》的話語中,人性之善即源於(yu) 天道之善。每一個(ge) 人自己的使命是維護和改進自然之善,這是由上天賦予人的特性決(jue) 定的,或曰由人之誠決(jue) 定的。人如何配合天地,助成萬(wan) 物的生長呢?簡而言之,人對外物的感知、認識與(yu) 尊重,賦予了它們(men) 意義(yi) ;自我與(yu) 他人的情感(如愛、惻隱)互動激發了彼此的創造力,人們(men) 倫(lun) 理政治的和諧交往(如《中庸》所謂“九經”)確保了人與(yu) 社會(hui) 的有序進步,這些都揭示和生成了自我與(yu) 他人的人格。通過具體(ti) 的人格間(interpersonal)體(ti) 驗,我們(men) 確立了自我、他人與(yu) 萬(wan) 物。在這個(ge) 意義(yi) 上說,世界由誠所創生,誠本質上乃是動詞或描述詞。作為(wei) 宇宙創造實體(ti) 的誠體(ti) ,並非憑空創造萬(wan) 物,而是去激活“僵死”的無條理的存在者,使其煥發活力。誠的創造性,即仁愛、良知、認識、意誌、信仰、精神的創造性。誠體(ti) 即在於(yu) 宇宙生生不息之態勢中,又在於(yu) 人的具體(ti) 活動中。

 

至誠境界乃順從(cong) 本然狀態而行,無偏曲雜念,也就沒有克製雜念的人為(wei) 刻意。此外,誠的創造性還透顯於(yu) 了解宇宙具體(ti) 秩序出發的工夫,這一工夫呈現在從(cong) 非至誠境界向至誠境界的發展進步中。《中庸·23章》載:“其次致曲。曲能有誠,誠則形,形則著,著則明,明則動,動則變,變則化。唯天下至誠為(wei) 能化。”【20】這段話呼應“自明誠”,而“致曲”表示通過曲折與(yu) 刻意,以達到誠。朱熹注曰:“曲,一偏也……蓋人之性無不同,而氣則有異,故唯聖人能舉(ju) 其性之全體(ti) 而盡之。其次則必自其善端發見之偏,而悉推致之,以各造其極也。”【21】傅佩榮則以“推究省察隱微的意念”來解釋致曲。【22】兩(liang) 人都強調了偏曲蘊含的刻意性。這有別於(yu) 全然通暢、無須人力的狀態。相較於(yu) 全體(ti) 渾然自如的至誠境界,致曲乃是在具體(ti) 的時間中檢查發現某些善惡之端倪,通過推致善端與(yu) 克除惡端,來曲折地實現誠。對意念檢驗的致曲做法,相通於(yu) 《大學》所言“誠意”的工夫。如果隻是檢驗自我意念之善惡,並不需要外在知識的參與(yu) 。但致曲過程不是隻關(guan) 注自身意念的善惡之端倪,而是要關(guan) 注所有可能造成善惡的端倪,關(guan) 注具體(ti) 善惡如何落實與(yu) 避免,因此也就需要以教學來明理。通過主體(ti) 的認知行動達到誠,便可以使外物、自我、他人進入得以構造(形)、彰顯卓著(著)、光明照亮(明)、激發活動(動)、發展改變(變)、神妙轉化(化)的階段。誠由此推動事物的發展變化,發揮其創生作用。“化”更代表了感化他者的功效。《孟子·盡心上13》雲(yun) :“夫君子所過者化,所存者神,上下與(yu) 天地同流”。隻有達到高超的境界才可以感化他者,因此《中庸》聲稱“唯天下至誠為(wei) 能化”。這一進階的描述也從(cong) 一個(ge) 側(ce) 麵證明,“至誠”的聖人境界並非天生而來,仍需要由致曲來達到。朱熹認為(wei) ,聖人生來即能知能行,普通人則需要勉力以能知能行。這一解釋是成問題的。孔子本人便說:“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以求知者也。”(《論語·述而20》)

 

至此,誠的本然性與(yu) 創造性均得到了闡發。《中庸·25章》繼雲(yun) :

 

誠者,自成也;而道,自道也。誠者,物之終始,不誠無物。是故,君子誠之為(wei) 貴。誠者非自成己而已也,所以成物也。成己,仁也;成物,知也。性之德也,合外內(nei) 之道也,故時措之宜也。【23】

 

宇宙之本然狀態與(yu) 天道之運行,均是事物的自發形成與(yu) 活動。因此誠者自成,道者自導。各種事物的起始與(yu) 結果均由誠所貫穿。如果不能保持本真性,便不會(hui) 使事物得到有序的產(chan) 生與(yu) 成長。是以“不誠無物”。譬如,違背萬(wan) 物之規律,阻礙其本性發展,便會(hui) 有災害的出現。違反農(nong) 業(ye) 規律與(yu) 經濟規律,在不合適的時間,以不合適的組織和激勵方式來強令人們(men) 不恰當地生產(chan) 某東(dong) 西,就會(hui) 造成禍害。

 

人們(men) 不僅(jin) 不應當戕害事物的發展,更應當正麵積極地去輔助事物的成長。這就需要了解萬(wan) 物本性之明理努力,亦即“誠之”的努力。由於(yu) 隻有通過“誠之”,才能達到“誠”,因此雖然誠者境界更高妙,《中庸》卻主張“君子誠之為(wei) 貴”。由“誠之”達至的深化之誠,不僅(jin) 可以成就自己,也可以成就外物。成就自己,是完善自我仁德的效果。成就外物,是探索知識與(yu) 運用智慧的作用。在《中庸》看來,內(nei) 在的情感、精神、意誌等仁之品質與(yu) 外在的知識相互促進,不可執其一端而貶低其他。事實上,外在的知識也是由內(nei) 在的認知心所推動,隻是相比於(yu) 仁展現於(yu) 切己的情感與(yu) 行動,認知心要實現自身必須去認識對象,因此認知被看作外在,而仁被看作內(nei) 在。仁與(yu) 知均是本性之功德,它們(men) 的配合即結合內(nei) 在與(yu) 外在之道,因此適時的舉(ju) 措也總是恰當的。

 

“君子誠之為(wei) 貴”的說法,重視後天的培養(yang) ,讓潛能和萌芽得到發展。先天的稟賦會(hui) 受到習(xi) 性的染汙,因此需要學習(xi) 與(yu) 克治的工夫。這就需要探索外在事物之理,而不僅(jin) 僅(jin) 偏守內(nei) 在,與(yu) 他人外物無涉。事實上,內(nei) 在之心(無論是道德情感還是好奇認知)本來就有外發的趨向。偏守內(nei) 在,隔斷外在聯係的做法,並不是真正地持守本心。從(cong) 另一方麵來看,若隻重視向外求理工夫,忽視了這一工夫得以可能的根基,以及此一工夫導向的目的或達成的功效,卻也迷失了自己,成為(wei) 支離瑣碎的人物,隻實現了工具理性,卻沒有發現知識與(yu) 道德之間的具體(ti) 關(guan) 聯,並不能根據知識的增長推動道德進步。這樣的做法也不是真正的誠之。因此,《中庸》不偏不倚,同時重視內(nei) 外。“仁者人也,親(qin) 親(qin) 為(wei) 大”的說法,便凸顯了道德情感對成仁、成己的重要性;力行近乎仁(篤行),彰顯了意誌力對成仁、成己的重要性。而“博學、審問、慎思、明辨”,則展示了認知之探索對獲得知識智慧、成就外物的重要性。

 

六、後續的發展與(yu) 詮釋

 

《中庸·26章》告訴我們(men) ,人若達到了至誠境界,舉(ju) 止全然順本然狀態而行,則其成己成物便沒有間斷之時。不間斷即持久,持久便會(hui) 有效應,有效應就會(hui) 影響悠久長遠。正如天憑其高明以覆物,地憑其博厚以載物一樣,誠在成就萬(wan) 物方麵,是功德悠久的,無有界限。由於(yu) 思考與(yu) 操練的純熟,達到至誠境界的君子之本性的發用便怡然自如,呈現出不再費力的“無為(wei) 而成”態勢。

 

這種不勉而中的現象乃是艱苦努力的結果。可惜後學常遺忘這一點,而致力於(yu) 描述誠的本體(ti) 含義(yi) 及其神妙化境,遠離了實際道德體(ti) 驗的具體(ti) 性與(yu) 連續性。周子雖默契妙道,但他對天道的直接領會(hui) ,卻較為(wei) 籠統模糊。脫離了人的實際體(ti) 驗與(yu) 功能而談論天道與(yu) 誠,難以給人提供實際的工夫入手處。“主靜立人極”的說法沒有指明靜的狀態下呈現出來的具體(ti) 內(nei) 容。其所談論的氣質之性、陰陽、五行、動靜,也沒有澄清誠的根本實指。因此,宋明儒學進一步的發展,便必然地分化為(wei) 不同的係統以展示具體(ti) 性。至少有兩(liang) 種較重要的工夫進路被開發了出來:第一種係統側(ce) 重《中庸》“尊德性”的具體(ti) 工夫,為(wei) 心學所開顯;第二種係統側(ce) 重《中庸》“道問學”的具體(ti) 工夫,為(wei) 理學所開顯。在心學模式下,人們(men) 可以通過省察反思自己本然的情感之體(ti) 驗,發現有序的體(ti) 驗模式。譬如,真實的羞恥與(yu) 虛榮的羞恥是不同的。其工夫側(ce) 重推致本心的具體(ti) 開展,避免讓偏頗的情緒私意主導自我。由道德情感出發,心學也確立和推動了其所構造的誌向、意誌,乃至外在(實用)知識。這一立場是由道德秩序導出宇宙秩序。在理學模式下,人們(men) 則通過經驗的學習(xi) 與(yu) 觀察,窮究各種事物之特性,發現具體(ti) 的宇宙秩序及其與(yu) 道德的關(guan) 聯,並因應事物的本性來發展成就之。

 

可以說,心學與(yu) 理學,既是對周敦頤的超越,又是對《中庸》的回歸。隻是,在回歸《中庸》時,由於(yu) 立足點不同,它們(men) 各自將《中庸》某方麵的思想發展到了極致。今天,我們(men) 不應抱有門戶之見,而應認可情感、意誌、精神與(yu) 知識、理性既是彼此獨立存在的,又能夠彼此相互促進。化約論者認為(wei) ,隻要秉持其一,另一者就會(hui) 自然而然得到產(chan) 生與(yu) 發展。而事實上,如果將道德情感隻看作是心依照理而生發的,知識的增多未必能促進德性的提升;如果堅持外在知識是完全由本心良知所奠基的,那麽(me) 這樣一來,隻有能夠明顯地改善萬(wan) 物生長的實用知識才具有正當性,這便不能賦予先天知識、非實用知識(如邏輯、數學)獨立性,也不能真正地使人滿足其好學之衝(chong) 動,求知的力度大大減弱。

 

本文這種情與(yu) 理並重的觀點,似乎具有調和論的傾(qing) 向。不過《中庸》自身的文本也具有這種傾(qing) 向。在至誠至聖境界,人的認知理性發展到了純熟,達到“聰明睿知”“文理密察”;人的意誌力磨礪到了極致,達到“發強剛毅”;人的道德情感與(yu) 精神也得到了充分培養(yang) ,達到“寬裕溫柔”“齊莊中正”。事實上,不是《中庸》在調和諸係統,而是宋明儒學在對本來的多元路徑之整全進行分化。世間的鮮活體(ti) 驗本就有不同的側(ce) 麵與(yu) 維度,正是出於(yu) 構造思想體(ti) 係的需要,人們(men) 才會(hui) 將某一種價(jia) 值與(yu) 能力看作奠基性的,而將他者貶入不重要的位置。

 

牟宗三也對周敦頤做出了批評,認為(wei) 講誠體(ti) 必須言及心。【24】不過牟宗三所說的心是道德情感與(yu) 意誌所代表的本心良知,而不是認知心。因此,他將朱子判定為(wei) 別子為(wei) 宗。這與(yu) 其認同康德的自律倫(lun) 理學不無關(guan) 係。不過,退一步講,即便我們(men) 承認由認知出發的道德是他律道德,我們(men) 也無法否認他律道德的重要作用。普通大眾(zhong) 的行為(wei) 常常靠外在的力量約束和激勵,這雖是一種不究竟、不絕對、不純粹、有條件的動機,卻也有其巨大作用。他律之督促製約不僅(jin) 可以在人不能時時自律的情形下(大多數人均未達到聖人之境界)推動人們(men) 好的行為(wei) ,也可以引導人們(men) 通過練習(xi) 反思以達至自律。此外,自然法與(yu) 自然權利理論都認可理性與(yu) 道德之間的緊密關(guan) 聯。《中庸》也闡明了各種各樣的認識對於(yu) 成德的重要作用。將康德式的自律倫(lun) 理學看作唯一的標準,就會(hui) 忽略《中庸》所闡發的具體(ti) 生活的豐(feng) 富性。

 

七、小結

 

“誠體(ti) ”可以從(cong) 兩(liang) 個(ge) 方麵得到理解:從(cong) 本然狀態理解體(ti) ,誠體(ti) 表示天地與(yu) 人的本然狀態,即生生不息以及人由天所得的各種稟賦;從(cong) 創生實體(ti) 來理解體(ti) ,誠體(ti) 則是人的具體(ti) 活動,通過貫徹其稟賦來促進萬(wan) 物的生生不息與(yu) 人格的生成。通過對誠的解釋,我們(men) 可以看到一些流行解釋的不足:將“誠者”看作平行於(yu) “誠之者”的另一種模式,隔斷了生活經驗的連續性;片麵強調至誠境界與(yu) 本體(ti) 的高妙,忽視了形上本體(ti) 其實是內(nei) 在於(yu) 形下活動的;將中庸與(yu) 誠解釋為(wei) 簡易直接,忽略了修身工夫的複雜性。中庸與(yu) 誠,需要通過對先天稟賦的反複艱難的操練才能實現。

 

由於(yu) 誠體(ti) 不等同於(yu) 心學所發揚的由道德情感所代表的本心良知,而含有情感、認知(不僅(jin) 僅(jin) 是道德認知)、意誌、信仰、精神等諸多麵向,因此若由《中庸》來看,側(ce) 重認知的朱子理學既不應是唯一正宗,也不應被看作別子。認知與(yu) 道德在一定程度上涵攝彼此、推動彼此,但不能完全窮盡彼此。為(wei) 了成就自我、他人與(yu) 萬(wan) 物,人們(men) 需要在德性養(yang) 成、格物求知及其他要素上分別用力,使之相互配合。

 

注釋:
 
【1】周敦頤:《周敦頤集》,陳克明點校,北京:中華書局,2009年,第14頁。
 
【2】牟宗三:《心體與性體》第1冊,《牟宗三先生全集》卷5,台北:聯經出版事業公司,2003年,第340-341頁。
 
【3】牟宗三:《心體與性體》第1冊,第84頁。
 
【4】傳習錄的條目數參照陳榮捷:《王陽明〈傳習錄〉詳注集評》(修訂版),台北:台灣學生書局,2013年。
 
【5】關於後兩種體在陽明話語中的含義,耿寧對此有不同的詮釋,將“知”解釋為“意”能存在的根據,即本文所述“體”的第二點含義。筆者認為此種詮釋沒有充足的文本與體驗依據。無論是在陽明論述中,還是日常生活中,我們都無法聲稱先有知後有意,沒有知便沒有意。耿寧:《人生第一等事——王陽明及其後學論“致良知”》,倪梁康譯,北京:商務印書館,2014年,第274、276頁。
 
【6】參閱Wei-Ming Tu,Centrality and Commonality:An Essay on Confucian Religiousness,Albany: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1989,pp.71-72;另參閱Wing-Tsit Chan(trans.),A Source Book in Chinese Philosophy,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63,p.96.
 
【7】Mencius孟子,Mencius:Translated with an Introduction and Notes(Revised Edition),trans.,D.C.Lau,London:Penguin Classics,2004,pp.82-83.
 
【8】筆者以“上天”表述超越之天,而以“天地”表述自然之天。單一個“天”字則視語境而定,或側重某一含義,或多重含義兼而有之。
 
【9】朱熹:《四書章句集注》,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第17頁。
 
【10】朱熹:《四書章句集注》,第31頁。
 
【11】朱熹:《四書章句集注》,第31頁。
 
【12】朱熹注曰:“堯舜天性渾全,不假修習。”朱熹:《四書章句集注》,第358頁。此說恐誤。“性之”是以順應本性之善(相對於克治不善意念)的方式修習,並非不假修習。
 
【13】朱熹:《四書章句集注》,第34-35頁。
 
【14】黃壽祺、張善文:《周易譯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530頁。
 
【15】關於儒家如何解釋自然的惡,參閱盧盈華:《濁氣是否有理?——論朱熹理學中善與惡的宇宙論來源》,《文史哲》,即將發表。
 
【16】參閱盧盈華:“The Phenomenology of Sympathy and Love”與“Sympathy,Love and the Confucian Notion of Ren(Humaneness)”。未修訂的初始版本見Yinghua Lu,“The Heart Has Its Own Order:The Phenomenology of Value and Feeling in Confucian Philosophy,”Dissertation,Southern Illinois University,2014,Ch.3 and Ch.4.
 
【17】《張載集》,北京:中華書局,1978年,第21頁。
 
【18】《張載集》,第20頁。
 
【19】朱熹:《四書章句集注》,第32頁。
 
【20】朱熹:《四書章句集注》,第33頁。
 
【21】朱熹:《四書章句集注》,第33頁。
 
【22】傅佩榮:《傅佩榮譯解大學中庸》,北京:東方出版社,2012年,第82頁。
 
【23】朱熹:《四書章句集注》,第33-34頁。
 
【24】牟宗三:《心體與性體》第1冊,第374頁。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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