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鶴】宋代理學背景下的書法“尚意”風氣

欄目:文化雜談
發布時間:2021-03-25 18:37:48
標簽:書法、尚意、理學

宋代理學背景下的書(shu) 法“尚意”風氣

作者:王鶴

來源:中國社會(hui) 科學網

時間:孔子二五七一年歲次辛醜(chou) 二月十一日庚午

          耶穌2021年3月23日

 

宋代理學濫觴於(yu) 唐,崛起於(yu) 慶曆年間,在熙寧、元豐(feng) 年間初具規模,至南宋朱熹最終成為(wei) 主流學派,以至於(yu) 貫穿影響了宋明時代六百年。理學作為(wei) 一種強大的社會(hui) 思潮席卷了中國傳(chuan) 統社會(hui) 文化的各個(ge) 層麵,其核心思想是追求生命的內(nei) 在真理。理學研究聚焦於(yu) 物質世界,試圖以觀物察己的方法尋找天道和倫(lun) 理道德規範。然而,此種文化體(ti) 係又不同於(yu) 西方文化對外在物質世界的控製征服傾(qing) 向,而是以極鮮明的主觀內(nei) 省的精神特點研究和探索物質世界,並最終指向國家治理。“存天理”與(yu) “滅人欲”不可避免地發生了碰撞,表現為(wei) 統治階層利用理學,將倫(lun) 理提高為(wei) 本體(ti) ,從(cong) 萬(wan) 物之理推演至社會(hui) 人倫(lun) 之理,以重建統治秩序。相反,宋代文人群體(ti) 對於(yu) 理學表現出了某種矛盾態度,這尤其體(ti) 現在書(shu) 法中的“尚意”風氣轉向上。

 

從(cong) 內(nei) 在訴求的發源上講,“理”與(yu) “意”表達的是共性與(yu) 個(ge) 性的區別。窮理者,“窮極萬(wan) 物深妙之理,究盡生靈所稟之性”,其目的在於(yu) 把握自然世界之規律,進而在深層次的認識論層麵建立人的觀念體(ti) 係。“心學”雖強調主體(ti) 的重要性,但也始終圍繞著用人心“交感萬(wan) 物”。書(shu) 法自晉始步入自覺時期,“晉人尚韻,唐人尚法,宋人尚意,元、明尚態”(清代書(shu) 法家梁巘《評書(shu) 帖》語)。從(cong) 晉唐的風氣流變中可以看出,對於(yu) 書(shu) 法共性和規律的追求在唐代已趨於(yu) 完成,晉人在書(shu) 法技巧上的“藝”“術”二元高度統一,迫使唐代不得不將其分離而尋找出路,楷書(shu) 法度的建立,與(yu) 其時各類製度、經濟、文化、藝術形成呼應。“範式”與(yu) “法典”是唐人營建起的高峰,而盛極必衰的規律同樣存在於(yu) 書(shu) 法之中,柳公權後再無楷書(shu) 大家,共性的道路走到了盡頭,一個(ge) 新的個(ge) 性時代即將到來。

 

在書(shu) 法的發展脈絡上,宋人主動尋找一條異於(yu) 唐人“法度”的道路。以蘇軾為(wei) 代表的文人書(shu) 家對“意在筆先”有著無比的崇尚,這是書(shu) 法從(cong) 實用性剝離出來的表現。宋人表現出了對於(yu) 書(shu) 法創作的高度自覺,與(yu) 唐代虞、歐、褚、顏、柳等書(shu) 法家的上層官僚身份不同,宋代文人成為(wei) 書(shu) 法家的主體(ti) ,歐陽修、王安石、蘇軾、黃庭堅等人,無一不是飽學之士,他們(men) 展現出了對前人的批判繼承態度。蘇軾自己說“我書(shu) 意造本無法,點畫信手煩推求”,同時又稱“出新意於(yu) 法度之中”,兩(liang) 句話出自同一人之口,其目的無非是把“意”的重要性提到“法”之前。黃庭堅作為(wei) 蘇軾的得意弟子和知心朋友,堅定地傳(chuan) 承了蘇軾“天真爛漫是吾師”的觀點,並作了進一步的維護和闡釋,“士大夫多譏東(dong) 坡用筆不合古法,彼蓋不知古法從(cong) 何出爾”。而他自己也最終形成了“自成一家始逼真”的成就。米芾的書(shu) 法主張更是“天真”“直率”,他最為(wei) 人稱道的名言是“書(shu) 乃無意於(yu) 佳乃佳”。無意而成,如羚羊掛角,踏雪無痕,風度出於(yu) 真情真我,無促迫,無苛求,無功利,“要在入人,不為(wei) 溢辭”,這種薄功名、求真藝的心理皆與(yu) 蘇軾遙遙相應。宋代文人群體(ti) 抓住理學之中對“心境”的尊崇,創造了一個(ge) 全新的書(shu) 風時代,其風貌特點迥異於(yu) 唐代楷書(shu) 的法度森嚴(yan) ,蘇、黃、米、蔡四家之間的麵目差異性遠大於(yu) 歐、虞、褚、顏四家,這是追求“意”的必然結果。

 

書(shu) 法在宋代並不隻承擔藝術功能,或者說藝術性隻是書(shu) 法發展邏輯中的一部分。尚意風氣的形成不完全出於(yu) 對抗唐代的法度,更要放在宋代理學的背景中作整體(ti) 理解。書(shu) 法無疑是一種極度抽象的藝術形態,筆墨、體(ti) 勢、空間等符號元素構成了書(shu) 法的本體(ti) 形象。宋代理學家主張“靜觀”,力圖在體(ti) 認過程中杜絕主體(ti) 意識幹擾對象的客體(ti) 存在,以保持認知的客觀立場和審視態度,“以物觀物,性也;以我觀物,情也。性公而明,情偏而暗”。宋代文同有一段模仿前人書(shu) 論的描述:“餘(yu) 學草書(shu) 幾十年,終未得古人用筆相傳(chuan) 之法。後因見道上鬥蛇,遂得其妙。”這種借用自然事物比擬書(shu) 法風格技巧的說法在書(shu) 論中比比皆是,但憑此就得出書(shu) 法之理源於(yu) 自然則為(wei) 大謬,以“師物”論的觀點整體(ti) 認知書(shu) 法,很難構成書(shu) 法家可以實際遵循的規律。

 

對此,蘇軾用近乎嘲諷的語氣評價(jia) :“世人見古有桃花司道者,爭(zheng) 頌桃花,便將桃花作飯吃。吃此飯五十年,轉沒交涉。正如張長史見擔夫與(yu) 公主爭(zheng) 路,而得草書(shu) 之法。欲學長史書(shu) ,日就擔夫求之,豈可得哉?”同時,蘇軾也不完全是“師心”論者,他承認書(shu) 法中存在一種一以貫之的“理”,“物一理也,通其意,則無適而不可”。薑夔《續書(shu) 譜·用筆》中提到“用筆不欲太肥,肥則形濁;又不欲太瘦,瘦則形枯;不欲多露鋒芒,露則意不自重;不欲深藏圭角,藏則體(ti) 不精神;不欲上大下小;不欲前多後少”。這些論述體(ti) 現了書(shu) 家在對待性思維層麵上的分析,其目的是為(wei) 著尋求對耦範疇的平衡,以及平衡狀態的中和與(yu) 最佳組合,從(cong) 而集中體(ti) 現了宋代理學對待性思維在書(shu) 法審美上所產(chan) 生的影響。否認簡單的規律嫁接,強調主體(ti) 的能動把握,追尋心靈的真實意趣,成為(wei) 宋代書(shu) 法的典型特點。

 

宋代書(shu) 法尚意風氣不僅(jin) 在書(shu) 法史上完成了一次華麗(li) 的轉身,同時也映射出理學這一重要哲學思想。這次風氣的轉向不是個(ge) 體(ti) 行為(wei) ,而是由曆史發展諸多支脈匯聚成的思想洪流所推動。“詩至於(yu) 杜子美,文至於(yu) 韓退之,書(shu) 至於(yu) 顏魯公,畫至於(yu) 吳道子,而古今之變,天下之能事畢矣。”蘇軾的這一感慨並未成為(wei) 現實,一大批以他自己為(wei) 代表的詩、書(shu) 、畫皆善的宋代大師粉墨登場,一方麵強調“意造無法”,另一方麵又不斷鑽研先賢作品並錘煉自身的藝術技巧。理學的思辨在這一時期無疑激發了尚意風氣的形成和發展,而到南宋,朱熹、魏了翁等以強烈的道德倫(lun) 理理念貫穿於(yu) 書(shu) 論和創作之中,對“意”的繼承失於(yu) 片麵,陸遊、楊萬(wan) 裏、範成大等人的書(shu) 法成就遠不及其詩文,尚意書(shu) 風逐漸走向衰落。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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