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順福】理解即感應——論傳統儒家詮釋原理

欄目:學術研究、国际1946伟德
發布時間:2020-12-12 09:59:24
標簽:詮釋學

理解即感應

——論傳(chuan) 統儒家詮釋原理

作者:沈順福

來源:《北京大學學報(哲學社會(hui) 科學版)》2020年04期

 

摘要:在中國文化中,理解便是知道。詮釋學便是“知道”學。傳(chuan) 統儒家將人類的認識分為(wei) 兩(liang) 類。耳目之知屬於(yu) 感性或經驗的認識,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孟子提出性知。後來的理學家將其發展為(wei) 德性之知和真知。性知、德性之知、真知等都是一種氣化活動。對於(yu) 文本理解來說,其對象是內(nei) 含作者氣質的物理載體(ti) 。在理解中,讀者不僅(jin) 要獲得載體(ti) 所內(nei) 含的絕對天理,而且會(hui) 產(chan) 生氣質變化。這種變化便是感應,其表現便是動心或動情。天理的獲得必然伴隨著氣質的變化、進而成仁。這也是儒家理解的最終目的,即理解不僅(jin) 使人獲得天理或真理,而且能夠讓人變化氣質、提高道德。理解即知道。知道即真知。真知即感應。

 

關(guan) 鍵詞:儒家;理解;感應;真知;

 

作者簡介:沈順福,男,安徽安慶人,山東(dong) 大學易學與(yu) 中國古代哲學研究中心暨儒學高等研究院教授


 

近年來,詮釋學研究成為(wei) 中國學術熱點之一。在漢語日常交流中,“理解”的意思即“知道”。西方的詮釋學,便是漢語的“知道”學。沒有人能夠否認“知道”在中國傳(chuan) 統哲學(尤其是宋明理學)中的分量和地位。可以肯定地說,中國古代儒家已經建立了某種“知道”學或詮釋學。這一立場可能會(hui) 得到不少學者的擁護和支持,因為(wei) 不少學者(主要是研究中國思想的學者)常常將訓詁學、文獻學等注經方法等理解為(wei) 詮釋學。劉笑敢先生曾斷定:“中國古代哲學的發展與(yu) 哲學詮釋的傳(chuan) 統有密切關(guan) 係,王弼和郭象代表了中國古代哲學詮釋傳(chuan) 統的成熟時期,朱熹、王夫之是古代哲學詮釋傳(chuan) 統的高峰,牟宗三則是這一傳(chuan) 統的現代代表。”【1】這一觀點在中國學術界比較盛行。從(cong) 詮釋學史來看,西方的詮釋學就是注經學。但是,作為(wei) 一門哲學,比如在伽達默爾那裏,詮釋學已經發展為(wei) 關(guan) 於(yu) 理解的哲學,這顯然有別於(yu) 傳(chuan) 統注經理論與(yu) 方法。那麽(me) ,什麽(me) 是儒家的“知道”學呢?這便是本文的中心問題。本文試圖指出:在傳(chuan) 統儒家那裏,理解即知“道”、知“道”即真知、理解便是真知;真知不僅(jin) 是對絕對天理的領悟與(yu) 獲得,更是一種氣化感應;理解便是感應。

 

一、文本與(yu) 氣質

 

理解的對象是語言與(yu) 文本。其中,語言先於(yu) 文本。反過來說,由言、名、辭、字、文等語言形式,最終組成文本。語言的最初形式是言說或表達。言說能夠產(chan) 生聲音,從(cong) 而形成物理氣息。言說的基本形式便是名。名本來是一個(ge) 動詞,意思是命名、稱呼。後來人們(men) 便將由此而產(chan) 生的稱號叫作名。董仲舒曰:“古之聖人,謞而效天地謂之號,鳴而施命謂之名。”【2】名即通過鳴叫而命名。鳴叫體(ti) 現了名的氣息特征。而命則強調了名的產(chan) 生的權威性。從(cong) 內(nei) 容來看,名分為(wei) 兩(liang) 類,即名稱和名聲。孔子曰:“小子何莫學夫詩?詩,可以興(xing) ,可以觀,可以群,可以怨。邇之事父,遠之事君;多識於(yu) 鳥獸(shou) 草木之名。”【3】這裏的名便是物種的名稱。在多數情形下,名指名聲:“大哉孔子!博學而無所成名。”【4】成名即成就美好的名聲。名可以明貴賤、別同異,告訴人們(men) 什麽(me) 是好的、善的,什麽(me) 是不好的、壞的,從(cong) 而指導人們(men) 的行為(wei) 。這種名聲主要是一種評價(jia) 。這種評價(jia) 之中蘊含著某種情感,如欽佩之情或厭惡之意等。王弼曰:“故有此名必有此形,有此形必有其分。仁不得謂之聖,智不得謂之仁,則各有其實矣。”【5】當我們(men) 稱某人為(wei) 仁者、聖者時,其中一定滿含讚許和欽佩的情感。情感便是氣的活動。故,二程引《毛詩序》曰:“正名(聲氣名理,形名理。)名實相須,一事苟,則其餘(yu) 皆苟矣。”【6】名中不僅(jin) 含理,而且有氣,即索緒爾所說的語言包含“思想與(yu) 聲音”7

 

言說與(yu) 命名的視覺形態便是文字。這些物理性文字不僅(jin) 有形式,而且含內(nei) 容。朱熹曰:“不知古人文字之美,詞氣溫和,義(yi) 理精密如此!秦漢以後無此等語。”【8】文中有氣質。由名、字等形成文章或文本。二程曰:“和順積於(yu) 中,英華發於(yu) 外也。故言則成文,動則成章。”【9】言成文、動形章,合在一起便是文章。文章是語言的一種成熟形態。好的文本便是文章。文章不僅(jin) 有內(nei) 容,而且可以直觀並產(chan) 生美感。好文章在於(yu) 積聚了和氣。這種氣質,古人稱之為(wei) “氣象”:“仲尼,天地也;顏子,和風慶雲(yun) 也;孟子,泰山岩岩之氣象也。觀其言,皆可以見之矣。仲尼無跡,顏子微有跡,孟子其跡著。”【10】從(cong) 孟子的語言中可以看出其泰山岩石般的堅硬氣質。這便是“聖賢氣象”。在傳(chuan) 統儒家看來,並不是所有人都有資格創作文本。文本的創作權專(zhuan) 屬於(yu) 聖賢。王符曰:“先聖之智,心達神明,性直道德,又造經典以遺後人。……是故聖人以其心來造經典,後人以經典往合聖心也,故修經之賢,德近於(yu) 聖矣。”【11】文本或經典是聖賢的作品。聖人的心聲或情意便是經典的氣質來源,並最終形成聖人氣象:“學聖人者必觀其氣象,《鄉(xiang) 黨(dang) 》所載,善乎其形容也。讀而味之,想而存之,如見乎其人。”【12】經典能夠生動而形象地反映出作者的性情即聖人氣象。比如《詩》,二程引《毛詩序》曰:“《詩》者,誌之所之也,在心為(wei) 誌,發言為(wei) 詩,情動於(yu) 中而形於(yu) 言,言之不足,故嗟歎之,嗟歎之不足,故詠歌之,詠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13】詩足以言聖賢之情。此氣而形成情。朱熹曰:“此言為(wei) 此詩者,得其性情之正,聲氣之和也。蓋德如雎鳩,摯而有別,則後妃性情之正,固可以見其一端矣。”【14】聖人性情自然流露、最終形成經典。

 

聖賢,在傳(chuan) 統儒家看來,常常與(yu) 絕對的天理或永恒的真理相關(guan) 聯。《周易》曰:“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將以順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陰與(yu) 陽,立地之道曰柔與(yu) 剛,立人之道曰仁與(yu) 義(yi) 。”【15】聖人能夠知性命而順天理。聖人之所以能夠有此等本領,董仲舒說,因為(wei) 聖人能夠深察名號而達天意者也”【16】。聖人能夠知天意而名天理。二程曰:“聖人公心,盡天地萬(wan) 物之理,各當其分,故其道平直而易行。”【17】聖人之行為(wei) ,完全符合天理。故,朱熹曰:“聖人與(yu) 理為(wei) 一,是恰好。其他以心處這理,卻是未熟,要將此心處理。可學。”【18】聖人舉(ju) 止,自然合理。聖賢是天理在人間的象征或化身。聖賢氣象自然內(nei) 含絕對天理、並因此具有絕對的“普遍性”【19】。經典不僅(jin) 是聖人氣象的物理實體(ti) ,更是普遍真理的載體(ti) 。對經典的理解,便是透過這個(ge) 氣質物體(ti) 而實現與(yu) 真理或天理的相遇與(yu) 貫通。

 

二、常知及其局限

 

理解的前提是認識。在傳(chuan) 統儒家看來,人類認識世界的方式主要有兩(liang) 種。一種是通過自己的耳目等感官而獲得經驗認識。荀子曰:“形體(ti) 色理以目異;聲音清濁、調竽、奇聲以耳異;甘、苦、鹹、淡、辛、酸、奇味以口異;香、臭、芬、鬱、腥、臊、灑酸、奇臭以鼻異;疾、癢、凔、熱、滑、鈹、輕、重以形體(ti) 異;說、故、喜、怒、哀、樂(le) 、愛、惡、欲以心異。心有征知。征知,則緣耳而知聲可也,目而知形可也。”【20】耳目之官與(yu) 心一起才會(hui) 產(chan) 生知。用現代心靈哲學的觀點來說,即,知由感覺與(yu) 知覺等共同形成。張載將這種耳目之知叫作“見聞之知”:“見聞之知,乃物交而知。”【21】“見聞之知”指認識主體(ti) 與(yu) 外部事物相接觸而形成的認識。這種認識屬於(yu) 感覺的或經驗的知識。二程將這種認識叫作“聞見之知”:“聞見之知,非德性之知。物交物則知之,非內(nei) 也,今之所謂博物多能者是也。”【22】二程也將人的認識方式分為(wei) 兩(liang) 類,即,聞見之知與(yu) 德性之知。聞見之知主要指認識主體(ti) 依賴於(yu) 自己的感官所產(chan) 生的、對外物的認識。這種認識,二程將其稱作“常知”:“真知與(yu) 常知異。常見一田夫,曾被虎傷(shang) ,有人說虎傷(shang) 人,眾(zhong) 莫不驚,獨田夫色動異於(yu) 眾(zhong) 。若虎能傷(shang) 人,雖三尺童子莫不知之,然未嚐真知。”【23】常知主要指直接的、感性的經驗或認識。它甚至包括一些間接認識,比如聽說的信息等。知道“虎能傷(shang) 人”的信息便屬於(yu) 常知。

 

朱熹便將這種“見聞之知”或“常知”叫作“知覺”:“知與(yu) 意皆出於(yu) 心。知是知覺處,意是發念處。”【24】心所產(chan) 生的意識便是“知覺”。這種知覺,朱熹明確指出:“知覺便是心之德。”【25】心一定有知覺。這種知覺屬於(yu) 心的活動。心即指人的心髒。古人錯將心髒當作感覺、知覺的活動主體(ti) 。由於(yu) 心髒屬於(yu) 氣質之物,它的活動自然含氣。因此,朱熹曰:“‘不專(zhuan) 是氣,是先有知覺之理。理未知覺,氣聚成形,理與(yu) 氣合,便能知覺。譬如這燭火,是因得這脂膏,便有許多光焰。’問:‘心之發處是氣否?’曰:‘也隻是知覺。’”【26】知覺產(chan) 生於(yu) 氣質人心,因而有氣,比如口對味道的感覺等便是氣質活動。這些感覺通稱“知覺”:“人心亦隻是一個(ge) 。知覺從(cong) 饑食渴飲,便是人心。”【27】人心活動及其產(chan) 物便是“知覺”。這種“知覺”近似於(yu) 現代哲學裏所講的經驗認識。

 

這類“耳目之知”“聞見之知”“常知”“知覺”等經驗認識,在理學家看來,由於(yu) 出自不可靠的氣質之心,因此並不可靠。程明道曰:“人心莫不有知,惟蔽於(yu) 人欲,則亡天德(一作理)也。”【28】在人欲的作用下,人心容易產(chan) 生物欲強而本心弱的情形。此時,人可能會(hui) 被外物“綁架”。故,“人心,私欲也,危而不安”。【29】人有了人心、私欲,便會(hui) 出現危險,即,為(wei) 物所役,最終失去本心、不合天理。朱熹曰:“所謂人心者,是氣血和合做成。(先生以手指身)嗜欲之類,皆從(cong) 此出,故危。”【30】由氣質之心而產(chan) 生的人心、人欲、知覺是不可靠的,因此也是危險的。這種人心危險論,從(cong) 現代哲學的角度來看,其實是對人類感性經驗的一種反思,即,如果人們(men) 將自己的全部認識建立在經驗認識之上,便可能會(hui) 出現問題。事實上,從(cong) 思辨哲學的角度來看,人心危險的原因便在於(yu) ,一般的經驗認識,如果沒有經過超越的過程,便會(hui) 失去反省的機會(hui) ,從(cong) 而迷失在有限的現實之中。所以,西方人很早便提出“沒有反省的人生是不值得過的人生”【31】的人生警句,強調反省的意義(yi) 。這裏的反省便是超越。也就是說,如果沒有經過反省或超越,人類的經驗認識與(yu) 日常生活常常會(hui) 將人帶向危險的境地。從(cong) 認識論的角度來看,作為(wei) 認識對象的概念僅(jin) 僅(jin) 表達了某種“意義(yi) ”(meaning)。它並不是表達的終點。隻有在使用或指稱中,人們(men) 才能夠發現其表達的終點或真正的“意思”(sense)。同樣,傳(chuan) 統儒家也相信,經驗的常知並不能帶來最終的理解,隻有真知才是知道或理解。真知便是傳(chuan) 統儒家的第二種認知方式。

 

三、真知與(yu) 氣質活動

 

那麽(me) ,什麽(me) 是真知呢?真知的早期形態是性知。孟子曰:“人之所不學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慮而知者,其良知也。孩提之童,無不知愛其親(qin) 也;及其長也,無不知敬其兄也。親(qin) 親(qin) ,仁也;敬長,義(yi) 也。無他,達之天下也。”【32】人天生有良知、良能。這裏的“知”作動詞用,良知的意思便是:人有天生之性,它能夠正確地知與(yu) 做某些事情。良知即性知。隻要盡性,便可以正確地知或行。良知便是正確地做某事。孟子曰:“惻隱之心,仁之端也;羞惡之心,義(yi) 之端也;辭讓之心,禮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猶其有四體(ti) 也。”【33】四端之心即性。盡性即擴充自己的本性,自然可以知曉。這種知,與(yu) 其說是一種認知,毋寧說是一種行為(wei) 。良知即正確的行為(wei) 。它是一種良性的發用或善氣的流行。這種發用與(yu) 流行,孟子稱之為(wei) “推”:“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運於(yu) 掌。……故推恩足以保四海,不推恩無以保妻子;古之人所以大過人者無他焉,善推其所為(wei) 而已矣。”【34】“推恩”便是將自己的惻隱之心延伸到別人身上。這便是氣質之性的發用、流通與(yu) 貫通。孟子曰:“盡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則知天矣。存其心,養(yang) 其性,所以事天也。”【35】知性即養(yang) 性。養(yang) 性即擴充本性。孟子把這種善性的活動叫作“思”:“聖人……既竭心思焉,繼之以不忍人之政;而仁覆天下矣。”【36】聖人能夠竭盡心思而行仁政於(yu) 天下。思即本心或善性的活動。這種本心或善性,本質上是氣質之物。善性或本心的活動便是善的氣質之性的活動。這便是性知。性知是一種氣質活動與(yu) 貫通。

 

在儒家陣營中,荀子最重視認識。荀子認為(wei) ,知道才是認知的最終目標:“夫何以知?心知道,然後可道;可道然後守道以禁非道。以其可道之心取人,則合於(yu) 道人,不合於(yu) 不道之人矣。以其可道之心與(yu) 道人論非道,治之要也。何患不知?故治之要在於(yu) 知道。”【37】知道是一切社會(hui) 治理與(yu) 安定的基礎。什麽(me) 是知道呢?荀子提出:“君子大心則敬天而道,小心則畏義(yi) 而節;知則明通而類,愚則端愨而法……通則文而明,窮則約而詳。”【38】知道的方式有兩(liang) 種,即“大心”和“小心”。“小心”即寡欲、約束自己的利欲之心。“大心”即擴大天生的心、並使之日趨“明通”或貫通。知道即與(yu) 對象相貫通。“類”即獲得同類的反應,比如支持和擁護。這種支持與(yu) 擁護也是一種感應即同類相應。

 

這種性知、“大心”之知,張載稱之為(wei) “德性之知”:“德性所知,不萌於(yu) 見聞。”【39】德性之知乃是盡性以後獲得的智慧。所謂盡性,至少在張載這裏,和氣密切相關(guan) :“由太虛,有天之名;由氣化,有道之名;合虛與(yu) 氣,有性之名;合性與(yu) 知覺,有心之名。”【40】性由太虛與(yu) 氣共同組成,因此是一種和氣之性。盡性便是和氣的活動。“太虛無形,氣之本體(ti) ,其聚其散,變化之客形爾;至靜無感,性之淵源,有識有知,物交之客感爾。客感客形與(yu) 無感無形,惟盡性者一之。”【41】盡性的人能夠統一“感”和“無感”。感即氣化流行,而太虛之體(ti) 則是氣化活動的超越性根據。因此,德性之知即某種符合天理的氣化活動。這種氣化活動,張載同樣稱之為(wei) “大心”:“大其心則能體(ti) 天下之物,物有未體(ti) ,則心為(wei) 有外。世人之心,止於(yu) 聞見之狹。聖人盡性,不以見聞梏其心,其視天下無一物非我,孟子謂盡心則知性知天。以此天大無外,故有外之心不足以合天心。”【42】“大心”即擴大善心、擴充善氣、使之延伸至天下萬(wan) 物。這便是萬(wan) 物一體(ti) 之仁。

 

二程也承認有“德性之知”:“聞見之知,非德性之知。”【43】德性之知是一種區別於(yu) 聞見的認知形式。這種認知方式,二程稱之為(wei) “真知”。伊川曰:“向親(qin) 見一人,曾為(wei) 虎所傷(shang) ,因言及虎,神色便變。傍有數人,見佗說虎,非不知虎之猛可畏,然不如佗說了有畏懼之色,蓋真知虎者也。”【44】所謂“真知”,不僅(jin) 包含一般的認知或知識,而且由於(yu) 親(qin) 身經曆、從(cong) 而能夠產(chan) 生感動、“有畏懼之色”。真知有情。有情便是動氣,屬於(yu) 氣化活動。真知是氣的活動。朱熹曰:“不真知得,如何踐履得!若是真知,自住不得。不可似他們(men) 隻把來說過了。”【45】真知即親(qin) 身經曆、身體(ti) 力行。身體(ti) 力行便是物理之軀的活動。它不僅(jin) 有理,而且有氣。真知即合理之氣的活動。王陽明強調知行合一,知便是真知。王陽明曰:“啞子吃苦瓜,與(yu) 你說不得。你要知此苦,還須你自吃。……如此才是真知即是行矣。”【46】真知即親(qin) 身體(ti) 會(hui) 。這種親(qin) 身體(ti) 會(hui) ,不僅(jin) 有認知,而且包含體(ti) 驗。體(ti) 驗動氣而生情。這種真知,王陽明稱之為(wei) “仁”:“蓋其心學純明,而有以全其萬(wan) 物一體(ti) 之仁,故其精神流貫,誌氣通達,而無有乎人己之分,物我之間。譬之一人之身,……蓋其元氣充周,血脈條暢,是以癢痾呼吸,感觸神應,有不言而喻之妙。”【47】仁便是真知。這種真知屬於(yu) 一體(ti) 貫通。貫通便是誌氣流行而通達。真知即氣質活動。

 

從(cong) 早期的孟子到明代的王陽明,都認為(wei) 在經驗的常知之外還有一種認識方式。這便是真知。所謂真知,即真正的、能夠通達天理的認知方式。這種方式,無論是孟子的性知、張載的德性之知,還是朱熹、王陽明的真知等,其實都是一種善氣流通。真知是氣質活動。

 

四、貫通即感應

 

性知、德性之知、真知等,作為(wei) 一種氣化活動,其最終的指向便是與(yu) 萬(wan) 物貫通。二程稱之為(wei) “體(ti) 合”:“心(一作必)欲窮四方上下所至,且以無窮,置卻則得。若要真得(一作識),須是體(ti) 合。”【48】所謂體(ti) 合,便是與(yu) 萬(wan) 物之間的感通、最終實現一體(ti) 化。朱熹曰:“知之者切,然後貫通得誠意底意思,如程先生所謂真知者是也。”【49】真知便是貫通。朱熹曰:“人知烏(wu) 喙之殺人不可食,斷然不食,是真知之也。……所以大學之教,使人即事即物,就外麵看許多一一教周遍;又須就自家裏麵理會(hui) 體(ti) 驗,教十分精切也。”【50】真知即氣質貫通、心生體(ti) 驗。體(ti) 驗的表現便是感應。

 

那麽(me) ,什麽(me) 是感應呢?二程解釋曰:“感,動也,有感必有應。凡有動皆為(wei) 感,感則必有應,所應複為(wei) 感,感複有應,所以不已也。”【51】感即動。有感必定有所呼應。這便是應。二者之間因此形成一個(ge) 循環交流。朱熹曰:“‘感應’二字有二義(yi) :以感對應而言,則彼感而此應;專(zhuan) 於(yu) 感而言,則感又兼應意,如感恩感德之類。”【52】感應或感通是兩(liang) 個(ge) 行為(wei) 主體(ti) 之間的活動,類似於(yu) 伽達默爾的“問與(yu) 答”【53】。朱熹曰:“感,是事來感我;通,是自家受他感處之意。”【54】外物刺激我、我產(chan) 生反應。這便是感應。感應是雙方的活動。不過,從(cong) 感所發生的過程來看,感通的行為(wei) 主體(ti) 比較消極或被動,即,隻有外來者刺激行為(wei) 主體(ti) 之後才會(hui) 產(chan) 生感與(yu) 應。因此,在感通過程,行為(wei) 主體(ti) 缺乏主動性和積極性,是被動的。為(wei) 了解決(jue) 這個(ge) 問題,朱熹提出:“往來固是感應。憧憧,是一心方欲感他,一心又欲他來應。如正其義(yi) ,便欲謀其利;明其道,便欲計其功。又如赤子入井之時,此心方怵惕要去救他,又欲他父母道我好,這便是憧憧底病。”【55】感雖然被動,但是由於(yu) 行為(wei) 人有欲。欲彌補了感的被動性。或者說,積極主動的欲使感應行為(wei) 得以實現。

 

在傳(chuan) 統儒家看來,感應是萬(wan) 物生存的基本方式,生存即感應。萬(wan) 物的生存通常分為(wei) 兩(liang) 個(ge) 階段,即,從(cong) 無到有的出生,以及從(cong) 小到大的生長。從(cong) 無到有的出生通常依賴於(yu) 異類感應。《周易》曰:“鹹,感也。柔上而剛下,二氣感應以相與(yu) ,止而說,男下女,是以亨利貞,取女吉也。天地感而萬(wan) 物化生,聖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觀其所感,而天地萬(wan) 物之情可見矣!”【56】天地感而生萬(wan) 物。男女感而生人。二程曰:“陰陽交感,男女配合,天地之常理也。……男女交而後有生息,有生息而後其終不窮。”57萬(wan) 物的出生借助於(yu) 異類感應。異類感應常常帶來新生命,屬於(yu) 從(cong) 無到有的出生。或者說,異類感應是萬(wan) 物產(chan) 生的機製。

 

生存不僅(jin) 有出生,而且包括生長。生長的機製是同類感應。荀子曰:“君子絜其身而同焉者合矣,善其言而類焉者應矣。故馬鳴而馬應之,牛鳴而牛應之,非知也,其執然也。”【58】同類召喚同類。這便是同類感應。《周易》曰:“鳴鶴在陰,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與(yu) 爾靡之。”【59】同類感應又叫答應或呼應。董仲舒吸收了這些思想,曰:“故氣同則會(hui) ,聲比則應,其驗皦然也。試調琴瑟而錯之,鼓其宮,則他宮應之,鼓其商,而他商應之,五音比而自鳴,非有神,其數然也。美事召美類,惡事召惡類,類之相應而起也,如馬鳴則馬應之,牛鳴則牛應之。帝王之將興(xing) 也,其美祥亦先見,其將亡也,妖孽亦先見。”【60】同類能夠召喚同類,或者說,類似的東(dong) 西可以帶來類似的結果。這便是傳(chuan) 統的善有善報、惡有惡報說。董仲舒稱之為(wei) “同類相動”。二程曰:“子曰:‘非也。雷震之也。’‘然則雷孰使之乎?’子曰:‘夫為(wei) 不善者,惡氣也。赫然而震者,天地之怒氣也。相感而相遇故也。’”【61】人被雷電擊中便是一種感應。這種感應便是屬於(yu) 同類感應:天的怒氣與(yu) 人身體(ti) 中的惡氣相呼應,從(cong) 而產(chan) 生碰撞。這種碰撞便是同類相應。

 

同類感應,講述的是善氣呼應善氣、惡氣招攬惡氣。從(cong) 理解的角度來說,人們(men) 閱讀的對象是經典。經典是聖賢氣象的載體(ti) 。閱讀或理解即讀者與(yu) 氣質物的相遇。這場相遇的結果便是氣質感應。荀子指出:“凡奸聲感人而逆氣應之,逆氣成象而亂(luan) 生焉;正聲感人而順氣應之,順氣成象而治生焉。唱和有應,善惡相象,故君子慎其所去就也。君子以鍾鼓道誌,以琴瑟樂(le) 心;動以幹戚,飾以羽旄,從(cong) 以磬管。故其清明象天,其廣大象地,其俯仰周旋有似於(yu) 四時。”【62】美好的樂(le) 音,充滿了善氣或正氣。這便是“正音”或“正聲”。在傾(qing) 聽音樂(le) 過程中,這些物理性的聲音能夠激發人身上的“順氣”。這種活動又叫“感動人之善心”:“先王惡其亂(luan) 也,故製雅頌之聲以道之,使其聲足以樂(le) 而不流,使其文足以辨而不諰,使其曲直繁省廉肉節奏,足以感動人之善心,使夫邪汙之氣無由得接焉。是先王立樂(le) 之方也。”【63】積極的正聲能夠感動人們(men) 的善心、激發人們(men) 身體(ti) 中的善良氣質。善良氣質的發揮與(yu) 流行能夠使人正氣滿身,其行為(wei) 自然合理。這便是教化。生長依賴於(yu) 教化,教化立足於(yu) 感應。故,生長依賴於(yu) 感應。《毛詩序》曰:“《關(guan) 雎》,後妃之德也,風之始也,所以風天下而正夫婦也。故用之鄉(xiang) 人焉,用之邦國焉。風,風也,教也,風以動之,教以化之。”【64】閱讀《詩》的目的是教化。其教化方式便是感應,即,由有德“後妃”的氣質來激發讀者身中的善氣。朱熹曰:“詩者人心之感物,而形於(yu) 言之餘(yu) 也。心之所感有邪正。故言之所形有是非。惟聖人在上,則其所感者無不正,而其言皆足以為(wei) 教。其或感之之雜,而所發不能無可擇者,則上之人,必思所以自反,而因有以勸懲之。是亦所以為(wei) 教也。”【65】詩教的方式便是氣化感應。王陽明曰:“古人為(wei) 治,先養(yang) 得人心和平,然後作樂(le) 。比如在此歌詩,你的心氣和平,聽者自然悅懌興(xing) 起,隻此便是元聲之始。……和聲便是製律的本:何嚐求之於(yu) 外?”【66】《詩》中本有和諧之氣。聽眾(zhong) 聽之便會(hui) 被其所激發,從(cong) 而讓和氣滿身。這便是同類感應。一旦產(chan) 生了氣質感應,讀者與(yu) 文本之間便相互貫通而為(wei) 一體(ti) 。這便是成仁。成仁便是儒家的終極追求。

 

五、感應即明理

 

如何確保成仁呢?僅(jin) 僅(jin) 依靠感應是不夠的。善氣感善氣,惡氣也會(hui) 激發人身體(ti) 中的惡意。如何確保感應的合法性便是一個(ge) 問題。感應,作為(wei) 一種氣化活動,僅(jin) 僅(jin) 是理解的形式。它必須有內(nei) 容。這個(ge) 內(nei) 容便是理。隻有內(nei) 含天理的氣質變化或感應才能夠成仁,才是理解的最終目的。至此,天理便進入了人們(men) 的視野。在宋明理學看來,感應不僅(jin) 是一種自然氣質活動,而且內(nei) 含天理。二程曰:“大抵人心虛明,善則必先知之,不善必先知之。有所感必有所應,自然之理也。”【67】所感所應之中,不僅(jin) 是兩(liang) 個(ge) 行為(wei) 主體(ti) 的參與(yu) ,而且蘊含著理。因此,感應是合“理”的氣化活動。二程曰:“或問無妄之道,子曰:因事之當然,順理而應之。”【68】生生不已的感應不僅(jin) 是生命的延續,而且內(nei) 含天理。正是這個(ge) 道或理,才是人們(men) 感應的終極根據。

 

在日常生活中,人們(men) 常常將理解叫作知道。知道便是知“道”。知“道”不僅(jin) 知知識,而且通天理。這便是明“理”。朱熹曰:“致知所以求為(wei) 真知。真知,是要徹骨都見得透。”【69】真知即“見”到終極的理。真知即明理。朱熹曰:“孔子於(yu) 鄉(xiang) 黨(dang) ,從(cong) 容乎此者也;學者戒慎恐懼而慎獨,所以存省乎此者也。格物者,窮究乎此者也;致知者,真知乎此者也。能如此著實用功,即如此著實到那田地,而理一之理,自森然其中,一一皆實,不虛頭說矣。”【70】真知便是明白事事物物的道理。比如,“天地化育,如春夏秋冬,日月寒暑,無一息之差。知化者,真知其必然。所謂知者,言此至誠無偽(wei) ,有以默契也。”【71】真知即知曉必然的天理。

 

知理、明理,在理學家那裏,便是氣質之心與(yu) 絕對天理的合一。二程曰:“心所感通者,隻是理也。知天下事有即有,無即無,無古今前後。至如夢寐皆無形,隻是有此理。若言涉於(yu) 形聲之類,則是氣也。”【72】知道、明理的氣質活動才是真正的感應、才是真知或知道。這種活動的實質是氣質之心與(yu) 絕對之理的會(hui) 通。朱熹曰:“理無心,則無著處。”【73】心無理而不安、理無心而無處。隻有實現心理合一,才能夠讓二者各所其所。朱熹曰:“心,大概似個(ge) 官人;天命,便是君之命;性,便如職事一般。此亦大概如此,要自理會(hui) 得……性雖虛,都是實理。心雖是一物,卻虛,故能包含萬(wan) 理。”74虛空之心獲得了實在之理之後才能夠成為(wei) 人類生存的合法的主導者。

 

在儒家看來,符合天理的聖賢氣質表現於(yu) 經典中。我們(men) 要領悟天理,便隻能夠在經典尋找它。在閱讀與(yu) 理解中,經典中的聖賢的、符合天理的氣象與(yu) 讀者身上的善良氣質相貫通、相呼應,從(cong) 而形成氣質感應。這便是“感通”。二程曰:“言誠通也。至誠感通之理,知道者為(wei) 能識之。《象》曰:‘其子和之,中心願也。’中心願,謂誠意所願也,故通而相應。”【75】心理相遇之後會(hui) 產(chan) 生感應。這種感應或感通伴隨著鮮明的情緒活動。它並非天理直接與(yu) 人心的相遇,而是人心與(yu) 聖賢氣象的相遇。在這場相遇中,天理實現了貫通、產(chan) 生了感應。這種感應,朱熹稱之為(wei) “玩味”:“看文字,不可恁地看過便道了。須是時複玩味,庶幾忽然感悟,到得義(yi) 理與(yu) 踐履處融會(hui) ,方是自得。這個(ge) 意思,與(yu) 尋常思索而得,意思不同。”【76】隻有通過不停地“玩味”,才能夠有所感悟,才能夠通理。其中的“玩味”不僅(jin) 指認識,更是一種氣質交流,即,在閱讀中,讀者氣質與(yu) 經典中的聖賢氣象相結合、從(cong) 而實現貫通一體(ti) 。在這種感應交流中,人們(men) 獲得了理。這便是“真知”。真知便是知道、理解和明白。儒家稱之為(wei) “覺”:“以先知覺後知,以先覺覺後覺。知者,知此事也;覺者,覺此理也。”【77】覺便是對理的認知與(yu) 接受,便是理解。理解不僅(jin) 是感應,而且最終指向天理。理解即含理的感應。

 

在人心與(yu) 天理相遇過程中,人心轉化為(wei) 道心。這種轉化便是“變化氣質”。在閱讀過程中,經典中的聖賢氣質常常激發了讀者身體(ti) 中的善良氣質。讀者身體(ti) 中的原有氣質因此而發生變化。張載曰:“人之氣質美惡與(yu) 貴賤夭壽之理,皆是所受定分。如氣質惡者學即能移,今人所以多為(wei) 氣所使而不得為(wei) 賢者,蓋為(wei) 不知學。古之人,在鄉(xiang) 閭之中,其師長朋友日相教訓,則自然賢者多。但學至於(yu) 成性,則氣無由勝,孟子謂‘氣壹則動誌’,動猶言移易,若誌壹亦能動氣,必學至於(yu) 如天則能成性。”【78】人天生氣質善惡混雜。這便需要改變,即將濁氣變為(wei) 清氣。隻有氣質變化了、變清了,天地之性才能夠呈現。二程曰:“此亦當習(xi) 。習(xi) 到言語自然緩時,便是氣質變也。學至氣質變,方是有功……所以涵養(yang) 氣質,熏托德性。”【79】通過後天的學習(xi) 來改造人的氣質。這種改造就是將清濁混雜之氣完全澄清,成為(wei) 符合天理的清氣。這種變化氣質的機製,傳(chuan) 統儒家稱之為(wei) “工夫”,現代哲學稱之為(wei) 超越。修得了工夫、經過了超越,原先不可靠的人心變成了合“理”的道心。道心是正確行為(wei) 的基礎。小程曰:“心,道之所在;微,道之體(ti) 也。心與(yu) 道,渾然一也。對放其良心者言之,則謂之道心,放其良心則危矣。”【80】合理之行便是道心之舉(ju) ,甚至本身便是道。“先生嚐問於(yu) 伊川:‘如何是道?’伊川曰:‘行處是’。”【81】道即合理之行為(wei) 。合理的行為(wei) 便是仁。達到了仁,在儒家看來,才是真知道,才是真理解。這種知道或理解,最終以氣化貫通之仁為(wei) 形態。或者說,有理的感應才是理解的完成。

 

餘(yu) 論:儒家感應詮釋學之評論

 

從(cong) 日常經驗來看,人們(men) 常常借助語言來表達自己的想法。這便是“修辭立其誠”【82】。與(yu) 之相應,理解便是通過傾(qing) 聽言說者的語言而領悟言說者的想法或意思。這便是以辭而知意。其中,這裏的意思或想法,到了宋明理學時期,便演化為(wei) 天理。從(cong) 詮釋學的角度來說,我們(men) 首先必須依賴於(yu) 一般的經驗認識而認識文本,比如通過一個(ge) 個(ge) 的文字的觀看、閱讀、傾(qing) 聽等,逐步獲得對文本的認識。但是,這些認識僅(jin) 僅(jin) 是觸及“意義(yi) ”的初級認識,和完全的明白“意思”的理解之間還有一段距離。真正的理解不僅(jin) 要依賴於(yu) 這些經驗認識,而且還要洞察文本中的意思、經典中的真理(truth)。隻有明白了意思、洞察了真理,才是真正的理解。文字閱讀不是理解的全部,借助閱讀文字而明白意思,通達真理才是真正的理解。

 

從(cong) 儒家的角度來說,一般的經驗認識便是常知。常知雖然能夠為(wei) 我們(men) 提供基本經驗和認識,卻存在著很多的不確定性和危險。好的認識能夠成為(wei) 正確行為(wei) 的指南,而壞的認識也完全可能將人們(men) 引向邪路。因此,天生的人心與(yu) 常知都不可靠。孟子提出一種性知來確保行為(wei) 的合理性。在孟子看來,人天生有善性,盡性便可以知天、知命,進而走上理想而正確的人生之路。性知其實是一種氣質活動,或良善氣質的活動。氣質的善良性確保了行為(wei) 的正確性。可是,現實往往不是如此設計的。我們(men) 不僅(jin) 有善性,而且有惡性,如荀子所言。如果盡性可以知道,那麽(me) ,我們(men) 不僅(jin) 會(hui) 盡善性,而且還可能盡惡性。這顯然是糟糕的現象。因此,孟子的路線遇到了極大的挑戰。這便是荀子所麵臨(lin) 的一個(ge) 難題。荀子主張通過教化的方式來解決(jue) 上述難題。荀子所說的教化,其基本機製是氣化感應:用禮樂(le) 中的善氣來激發人體(ti) 中的善氣、從(cong) 而使人正氣滿身。比如樂(le) ,樂(le) 教的實質是“以樂(le) 中的善氣可以感動人身上的善氣,並變化人的氣質,使人具備了成善之德”【83】。禮樂(le) 教化的實質是氣化感應。對樂(le) 或音樂(le) 的理解,最終表現為(wei) 氣質感應。從(cong) 這個(ge) 角度來說,理解便是感應。

 

善氣可以激發善性,惡氣也可以激發人身體(ti) 中的惡性與(yu) 惡氣。因此,單純的感應不足以解決(jue) 人的問題。我們(men) 如何確保氣化感應的合理性或合法性?宋明理學用天理說解決(jue) 了上述難題,即,人們(men) 將感應置於(yu) 天理之下、以為(wei) 感應必須是遵循天理的氣質活動。這便是氣質之心與(yu) 絕對天理的結合。經過格物、致知等活動,人們(men) 實現了心理合一。心理合一,理學家稱之為(wei) 真知。真知包含兩(liang) 項內(nei) 容。其一,真知的對象是理。或者說,在真知中,認識者能夠明理、進而得理,實現心與(yu) 理的統一。心中有理之後,人們(men) 不僅(jin) 知“道”了,而且行為(wei) 合“理”了。其二,真知的形式便是氣質之動或行,即,一旦人們(men) 明白道理之後,他便由認知階段轉向踐行階段,實現知與(yu) 行的統一。在二程那裏,真知的表現便是動情。理解是動情。這也基本符合常識:真正的理解常常伴隨著動情。動情是行為(wei) 或行為(wei) 的開始。這便是理解的最終方向:由知轉向行。理解或真知,不僅(jin) 是認識,而且還是行為(wei) ,包括氣化活動。儒家將這種合理的氣質活動叫作仁。

 

仁即貫通一體(ti) 。這種解讀,將人類的認識由一般的常知或常識大大地向前推進了一步。人類的經驗認識常常浮於(yu) 表麵,即,眼見未必為(wei) 實。即便是眼見為(wei) 實,卻也是一種偏見。蘇軾有詩曰:“橫看成嶺側(ce) 成峰,遠近高低總不同。”【84】人類的經驗認識通常有一定的限度和不足。儒家的理解觀超越了這個(ge) 限度,突破了認識的分野,實現了主體(ti) 與(yu) 認知客體(ti) 的貫通,最終實現了真知或感應。在感應之中,人們(men) 把握了絕對的真理,這是認識的新階段。但是,這依然不是認識的全部。蘇軾繼而曰:“不識廬山真麵目,隻緣身在此山中。”【85】當我們(men) 與(yu) 對象產(chan) 生感應而貫通一體(ti) 時,我們(men) 是無知的,無知者是不知道的。隻有當我們(men) 知道自己無知時,我們(men) 才知道。這便是黑格爾所說的意識的反省:“有限的意誌,從(cong) 其形式來看,是一個(ge) 自我反省的無限而自在的‘我’。”【86】我們(men) 有知,這是初級的意識。我們(men) 進而無知,這是對意識的反省即對意識的自我意識。自我意識處在意識活動之中,屬於(yu) 思或行。思既是知,又是行。無知之行同時也是有知之思。這意味著:從(cong) 思維的角度來看,人類的生存同時具有兩(liang) 種形態,即無知之行與(yu) 有知之思。傳(chuan) 統儒家強調知行合一、以行為(wei) 真知,突出了無知之行的地位,卻僅(jin) 僅(jin) 走出了半步,而忽略了有知之思的基礎性地位。隻有當我們(men) 有知、以思維為(wei) 生存基礎時,我們(men) 才完成了另半步。

 

注釋
 
1劉笑敢:《經典詮釋與體係建構——中國哲學詮釋傳統的成熟與特點芻議》,《中國哲學史》20021期,第32401頁。
 
2董仲舒著、蘇輿撰、鍾哲點校:《春秋繁露義證》,北京:中華書局1992年版,第285頁。
 
3(1)楊伯峻:《論語譯注》,北京:中華書局2006年版,第208頁。
 
4(2)楊伯峻:《論語譯注》,第99頁。
 
5(3)王弼著,樓宇烈校釋:《王弼集校釋》,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版,第199頁。
 
6(4)《二程集》,北京:中華書局2004年版,第121頁。
 
7(5)Ferdinand De SaussureCourse in General LinguisticsNew YorkPhilosophical Library1959.p.111.
 
8(6)《朱子語類》,北京:中華書局1986年版,第2103頁。
 
9(7)《二程集》,第320頁。
 
10(8)《二程集》,第76頁。
 
11(9)王符著,汪繼培箋、彭鐸校正:《潛夫論箋校正》,北京:中華書局1985年版,第17頁。
 
12(10)《二程集》,第1234頁。
 
13(11)《二程集》,第130頁。
 
14(12)朱熹:《詩經集傳》,《四書五經》(),天津:天津市古籍書店1988年版,第2頁。
 
15(13)朱熹:《周易本義》,《四書五經》(),天津:天津市古籍書店1988年版,第70頁。
 
16(14)董仲舒著,蘇輿撰、鍾哲點校:《春秋繁露義證》,第285頁。
 
17(15)《二程集》,第1181頁。
 
18(16)《朱子語類》,第145頁。
 
19(17)G.W.F.HegelThe Philosophy of Fine Arttranslated by F.P.B.OsmastonLondonG.Bell and SonsLtd.1920.P10.
 
20(18)王先謙著:《荀子集解》,《諸子集成》(2),上海:上海書店1986年版,第277頁。
 
21(19)《張載集》,北京:中華書局1978年版,第24頁。
 
22(20)《二程集》,第317頁。
 
23(21)《二程集》,第16頁。
 
24(22)《朱子語類》,第300頁。
 
25(23)《朱子語類》,第465頁。
 
26(24)《朱子語類》,第85頁。
 
27(25)《朱子語類》,第2010頁。
 
28(26)《二程集》,第123頁。
 
29(27)《二程集》,第1261頁。
 
30(28)《朱子語類》,第2018頁。
 
31(29)PlatoPlato Complete WorksHackett Publishing Company1997p.33.
 
32(30)楊伯峻:《孟子譯注》,北京:中華書局2008年版,第238頁。
 
33(31)楊伯峻:《孟子譯注》,第59頁。
 
34(32)楊伯峻:《孟子譯注》,第12頁。
 
35(33)楊伯峻:《孟子譯注》,第233頁。
 
36(34)楊伯峻:《孟子譯注》,第121頁。
 
37(35)王先謙:《荀子集解》,第263頁。
 
38(36)王先謙:《荀子集解》,第26頁。
 
39(37)《張載集》,第24頁。
 
40(38)《張載集》,第9頁。
 
41(39)《張載集》,第7頁。
 
42(40)《張載集》,第24頁。
 
43(41)《二程集》,第317頁。
 
44(42)《二程集》,第188頁。
 
45(43)《朱子語類》,第2793頁。
 
46(44)《王陽明全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37頁。
 
47(45)《王陽明全集》,第55頁。
 
48(46)《二程集》,第65頁。
 
49(47)《朱子語類》,第299頁。
 
50(48)《朱子語類》,第11731174頁。
 
51(49)《二程集》,第858頁。
 
52(50)《朱子語類》,第2438頁。
 
53(51)Hans-Georg GadamerTruth and MethodBloomsbury Academic2004p.376.
 
54(52)《朱子語類》,第1815頁。
 
55(53)《朱子語類》,第1812頁。
 
56(54)朱熹:《周易本義》,第29頁。
 
57(55)《二程集》,第978979頁。
 
58(56)王先謙:《荀子集解》,第28頁。
 
59(57)朱熹:《周易本義》,第59頁。
 
60(58)董仲舒著、蘇輿撰、鍾哲點校:《春秋繁露義證》,第358頁。
 
61(59)《二程集》,第1224頁。
 
62(60)王先謙:《荀子集解》,第254頁。
 
63(61)王先謙:《荀子集解》,第252頁。
 
64(62)《毛詩序》,《毛詩正義》,第269頁。
 
65(63)朱熹:《詩經集傳·序》,《四書五經》(),第1頁。
 
66(64)《王陽明全集》,第113頁。
 
67(65)《二程集》,第228頁。
 
68(66)《二程集》,第1221頁。
 
69(67)《朱子語類》,第283頁。
 
70(68)《朱子語類》,第678頁。
 
71(69)《朱子語類》,第1596頁。
 
72(70)《二程集》,第56頁。
 
73(71)《朱子語類》,第85頁。
 
74(72)《朱子語類》,第88頁。
 
75(73)《二程集》,第1011頁。
 
76(74)《朱子語類》,第2631頁。
 
77(75)《二程集》,第1180頁。
 
78(76)《張載集》,第266頁。
 
79(77)《二程集》,第190頁。
 
80(78)《二程集》,第276頁。
 
81(79)《二程集》,第432頁。
 
82(80)朱熹:《周易本義》,第3頁。
 
83(81)沈順福:《感應與傳統儒家的樂教原理》,《湖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9年第3期,第108115頁。
 
84(82)蘇軾:《蘇東坡全集》,北京:燕山出版社2009年版,第580頁。
 
85(83)蘇軾:《蘇東坡全集》,第580頁。
 
86(84)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 Grundlinien der Philosophie des Rechts or Naturrecht und Staatswissenschaft im Grundrisse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 Werke 7Suhrkamp Verlag Frankfurt am Main1970P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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