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琰】製度之學的新開展——範仲淹思想重估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20-11-07 01:07:45
標簽:製度之學、思想重估、範仲淹

製度之學的新開展

——範仲淹思想重估

作者:謝琰

來源:《中國哲學史》2020年第3期

  

 

作者簡介:謝琰,北京師範大學文學院古代文學研究所副教授,碩士生導師。主要研究領域為(wei) 唐宋文學。出版學術專(zhuan) 著《北宋前期詩歌轉型研究》,普及著作《課本裏的古詩詞》,譯著《中國曆史中的情感文化》(合譯),參編教材2部,發表學術論文50餘(yu) 篇。擔任中央電視台“中國詩詞大會(hui) ”命題組專(zhuan) 家,“經典詠流傳(chuan) ”文學顧問。

 

內(nei) 容摘要:本文突破理學框架,對範仲淹思想進行重估。他的政治思想以“綱紀”為(wei) 核心理念,細化的“條例”成為(wei) “綱紀”的核心內(nei) 容。他的哲學思想緊密依附於(yu) 政治思想,以簡樸的“修身”理念為(wei) 核心,“誠”與(yu) “中”構成“修身”的主要內(nei) 容。合而觀之,範仲淹思想的實質是製度之學,其三大特色是:史學立場,職能本位,修身出口。他在儒學畛域之內(nei) 開啟了主體(ti) 性的製度之學,為(wei) 此後的道德性命之學提供了永恒的參照物和挑戰者,這是他對於(yu) 宋代思想史的主要貢獻。

 

關(guan) 鍵詞:範仲淹  製度之學  思想重估  綱紀  修身

 

範仲淹是偉(wei) 大的政治家。他是慶曆新政的核心人物,是文武雙全的奇才,是北宋士風振起的標杆與(yu) 楷模。同時,他也是影響深遠的思想家。慶曆之學的翹楚以及下一代學者中的英傑,如孫複、胡瑗、石介、李覯、歐陽修、王安石、張載,都直接受到他的熏染、推獎、點撥。由於(yu) 史料記載的豐(feng) 富,範仲淹的政治實踐及政治史地位,已經得到充分研究[1]。但是他的思想著述相當有限,常被討論的隻是一篇《易義(yi) 》、幾篇雜文以及一組律賦,所以其思想麵目不易描述,思想史地位不易權衡。由於(yu) 理學研究在宋代思想史研究中占據絕對主導地位,所以學界總是試圖在有限的文本中,發掘其在經典闡釋、哲學方法論、哲學概念運用等方麵的突破與(yu) 創獲,從(cong) 而為(wei) 範公確立理學先驅的地位[2]。這樣一種基於(yu) 理學立場的思辨研究,不完全符合範仲淹的思想特點,更與(yu) 其動筆少、思辨少的著述特點不盡契合,容易帶來過度闡釋,不利於(yu) 認清其思想的真實麵目與(yu) 真正價(jia) 值。

 

 

 

筆者認為(wei) ,範仲淹首先是政治家,其次才是思想家。他的思想特點,必須放在廣泛的政治實踐中予以觀照,才能得到合理的描述與(yu) 評判。反過來,正由於(yu) 他是具備“縝密多知之才”[3]的思想家,所以他的政治實踐並非諸多政治觀念及行為(wei) 的拚湊與(yu) 連綴,而是包含深邃的考量和縝密的體(ti) 係,具有很高的思想價(jia) 值。李存山先生曾以“明體(ti) 達用之學”來涵蓋範公革新政令、創通經義(yi) 、立教興(xing) 學等多方麵成就[4],此概括十分精辟。不過,範公對於(yu) 儒學之“體(ti) ”的認識程度,對於(yu) 儒學之“用”的實踐思路,對於(yu) “明體(ti) ”與(yu) “達用”二者關(guan) 係的處理方式,仍需要進一步辨析和厘清。本文擬突破理學研究的框架,從(cong) 範仲淹思想中的幾個(ge) 重要理念或概念入手,先重估其政治思想,進而重估其哲學思想,最終揭明其思想實質及曆史地位。

 

一、細化的“綱紀”:範仲淹政治思想重估

 

目前學界對慶曆新政性質的共識是:“擇吏為(wei) 先”[5],“以澄清吏治為(wei) 首要的、根本性的任務”[6]。此種任務的確定與(yu) 執行,並非一時興(xing) 起。範仲淹對於(yu) “擇吏”有一套獨特且長久的思考過程。他是從(cong) 製度建設角度來看待“擇吏”的,前者是後者的背景,後者是前者的核心。製度,用他自己的話說就是“綱紀”。

 

“綱紀”,或稱“紀綱”,在範集中有廣、狹二義(yi) 。廣義(yi) 的“綱紀”,是國家各項製度的統稱,如其《答手詔條陳十事》雲(yun) :“綱紀寖隳,製度日削,……綱紀製度,日削月侵,官壅於(yu) 下,民困於(yu) 外,……臣敢約前代帝王之道,求今朝祖宗之烈,采其可行者條奏。願陛下順天下之心,力行此事,庶幾法製有立,綱紀再振,則宗社靈長,天下蒙福。”[7]“綱紀”一詞,還有專(zhuan) 指官僚製度之狹義(yi) ,即範公所謂“設官之大端”“百司者朝廷之綱紀”“正百司之綱紀”“百司之綱有所未振”“振百司之綱紀”“官者一人之股肱兆民之綱紀”[8]。慶曆革新雖以“擇吏”為(wei) 中心任務,但此一階段的士大夫並不具備足夠的意願和能力去實施如元豐(feng) 改製那樣的體(ti) 製改革。範仲淹終其一生亦無體(ti) 製改革的宏願,他關(guan) 注的重點是官僚職能的整肅。他希望在不改變國家體(ti) 製的前提下,對具體(ti) 官僚職能進行修補整肅,從(cong) 而形成一個(ge) 穩定、長久的完美體(ti) 製。借用當今電腦術語來說,他不做“係統重裝”,而隻做“係統清理”或“係統升級”。

 

早在天聖五年的《上執政書(shu) 》中,範公就提出,“縣令郡長”當“以《周禮》司徒之法約而行之”,“學校之製”當“約《周官》之法,興(xing) 闕裏之俗”,西北戰事當“觀《周禮》,則大司馬陣戰之法粲然具存”[9]。在後來諸多討論官僚製度的奏議中,範公幾乎言必稱《周禮》,不但談宰輔時引“三公兼六卿之職”為(wei) 法則[10],就連討論“遺人”“醫師”這樣的小官也援引《周禮》條文為(wei) 據[11]。他希望上下群臣皆能明悉職責、盡心履職。故其《推委臣下論》雲(yun) :

 

夫執持典禮,修舉(ju) 政教,均和法令,調理風俗,內(nei) 養(yang) 萬(wan) 民,外撫四夷,師表百僚,經緯百事,此宰輔之職也。練兵戎,謹城壁,修方畧,威夷狄,此將帥之職也。肅朝廷之儀(yi) ,觸搢紳之邪,此禦史府之職也。治繁劇,製豪猾,此京尹之職也。至於(yu) 金穀刑法,各有攸司之職矣。撫民人,宣風化,均徭役,平賦斂,此刺史、縣令之職也。此皆人臣之職,不可不委之也。[12]

 

這真是一幅精要的“百官圖”!有意思的是,景祐三年範仲淹指斥呂夷簡時獻給仁宗的也恰恰是一幅“百官圖”,且雲(yun) :“任人各以其材,而百職修。”[13]同樣體(ti) 現了其對官僚職能的重視。

 

官僚職能的整肅,在範公看來就是“綱紀並舉(ju) ”,反之,則是“紊亂(luan) 綱紀”。翻檢範集,時時可見他以“綱紀”這樣嚴(yan) 肅的理念,來評判各級官僚職能的整肅情況:

 

《再奏乞兩(liang) 府兼判》:臣昨上愚見,乞詔兩(liang) 地輔臣兼領要務。蓋欲朝廷綱紀並舉(ju) ,以救因循之弊。……我國家承五代破散之弊,未能複三代漢唐之製,事多權宜。……陛下既能責兩(liang) 地之職業(ye) ,大臣必能振百司之綱紀。綱紀備用則政令既行,政令既行則天下自理。[14]

 

《奏乞定奪在京百司差遣等第》:臣竊見內(nei) 諸司並百司,顯有緊慢高下,事體(ti) 不同。今來臣僚不拘官職大小,各取便乞勾當,紊亂(luan) 綱紀,深屬未便。……所貴百司有倫(lun) ,不至輕授。[15]

 

《答手詔條陳十事》:至若在京百司,金穀浩瀚,權勢子弟長為(wei) 占據,有虛食廩祿待闕一二年者。暨臨(lin) 事局,挾以勢力,豈肯恪恭其職?使祖宗根本之地,綱紀日隳。[16]

 

《奏杜杞等充館職》:天下至大,聖人其難之,綱紀或隳,雖治必亂(luan) ,俊哲所聚,雖危必安。今邊鄙尚虞,旰昃未暇,正宜廣搜時彥,大修王度,以固其本之時也。[17]

 

《景祐重建至聖文宣王廟記》:(範宗古)命諸秀前席而言曰:吾之斯來,職在共理,綱紀之設,胡取廢墜?至若嚴(yan) 戟署,崇使館,維城之門,維川之梁,百貨之藏,九年之廩,諸寮之局,浮民之宇,刑訊之室,關(guan) 榷之會(hui) ,皆增其製度,以取新焉。[18]

 

可見,宰相的統籌力不足,百司的差遣混亂(luan) ,百司的濫用子弟,館職的不得其人,江陰縣令的盡職盡責,都難逃範公巨筆的裁判或銘記。鄧小南先生指出:“(慶曆)新政的倡導者們(men) 主張把京朝官磨勘年限與(yu) 差遣任期統一起來,任事三年方得磨勘;且要求明定考績條件、嚴(yan) 格保任之法,希望把磨勘的重點轉至責求治事實效方麵,以‘使天下政事無不舉(ju) ’。這是宋代三百年曆史中對於(yu) 磨勘製度唯一的一次直接、正麵的衝(chong) 擊。而正是由於(yu) ‘任子恩薄,磨勘法密,僥(jiao) 幸者不便’,使新政遭到大批既得權勢者的強烈反對而終至失敗。”[19]這個(ge) 論斷證明了範公整肅“綱紀”的決(jue) 心與(yu) 重心。

 

在各種製度中,範仲淹最重視官僚製度;在官僚製度中,他又最重視官僚職能。那麽(me) 如何整肅官僚職能呢?範公寄希望於(yu) 命令的細化,也就是製定和頒行各種條例。比如慶曆三年進呈《答手詔條陳十事》之外,他還提交了好幾份瑣細但精密的奏議,如《奏重定臣僚奏薦子弟親(qin) 戚恩澤事》《奏重定職田頃畝(mu) 》《奏重定臣僚轉官及差遣體(ti) 例》,分別針對“抑僥(jiao) 幸”“均公田”“明黜陟”等改革綱目。這些奏議的內(nei) 容,全部是具體(ti) 詳明的整肅條例。而《答手詔條陳十事》中那些沒有另擬條例的改革綱目,往往在該文中已然擬定了簡明條例或建議朝廷繼續討論、頒行條例,正所謂“臣之所陳,蓋欲周悉,故言辭之間有涉細碎,而於(yu) 國體(ti) 甚大”[20]。令人驚歎的是,即便是簡明條例,也比時賢所議更為(wei) 縝密,如論“精貢舉(ju) ”,歐陽修、蔡襄都請求“逐場去留,貴文卷少而考校精”,而範公擔心“舊人扞格,不能創習(xi) 策論,亦不能旋通經旨,皆憂棄遺,別無進路”,於(yu) 是建議分成五類情況(“進士舊人三舉(ju) 以上者”、進士“兩(liang) 舉(ju) 初舉(ju) 者”、“諸科中有通經旨者”、諸科“不會(hui) 經旨”且“三舉(ju) 已上”者、諸科“不會(hui) 經旨”且“兩(liang) 舉(ju) 初舉(ju) ”者),區別對待,使各有所安[21]。這種兼顧新舊、穩步改革的思路,至今仍值得我們(men) 借鑒。

 

如果細讀範仲淹更多奏議,進而了解更多的生活細節,我們(men) 會(hui) 發現他實在是一個(ge) 在任何領域都崇尚條例的“狂人”。在《奏乞複位三班審官院流內(nei) 銓條貫》中,他擔心“自祖宗以來條貫極多,逐旋衝(chong) 改,久不刪定”[22]。在《奏乞將邊任官員三年滿日乞特轉一資》中,他認為(wei) “苟循常規,將何以勸”,於(yu) 是“乞朝廷別立條製”,“為(wei) 經久之備”[23]。在《奏乞編錄緣邊部署司條貫宣敕事》中,他聽說“朝廷已議差官刪定《天聖編敕》”,但唯恐“諸處多有漏落”,遂“乞朝廷指揮諸路沿邊部署司,令具錄前後宣敕、條貫,候到亦令相度編錄,如一司一務編敕之例,須下逐處各令遵守”[24]。在《奏乞在京並諸道醫學教授生徒》中,他自擬條例,把天下醫生分為(wei) 三類:一是經過官學學習(xi) 、考核而成為(wei) 醫學院教授;二是私下學習(xi) 但經過官學認證而成為(wei) 醫學院教授;三是非正規醫生但治療有效且醫齡十年以上,可以給予一定學術資格[25]。如此精密的條例,放在今天的中醫教育體(ti) 係改革中也是非常合理的方法。最能體(ti) 現其“條例狂人”本色的是《奏災異後合行四事》。在此奏議中,範公既“別進呈唐時選刺史、縣令條目,便乞約附施行”,又要求“檢尋自來斷案及舊例,削其謬誤,可存留者,著為(wei) 例冊(ce) ”,又希望“委輔臣等速定勸農(nong) 賞罰條約,頒行天下”[26]。可以設想,如果這些條例都順利編成,幾乎成為(wei) 一部涉及官製、法律、農(nong) 務的小型法典了。如此縝密的整肅職能的習(xi) 慣,當然不是一朝一夕養(yang) 成。早在天聖六年,範公就曾總結泰州修堰的經驗,撰成《堰記》,可惜已佚。到景祐二年,他又總結蘇州治水經驗,寫(xie) 出《上呂相公並呈中丞谘目》和《與(yu) 人論吳中水利書(shu) 》。這些及時的總結、撰述,是他日後倡導或親(qin) 自製定條例的經驗基礎。在工作中如此崇尚條例,在日常生活中範公也不改本色。比如他早年編寫(xie) 《賦林衡鑒》,出於(yu) “繩墨不進,曲直終非”的考慮,對唐人諸賦“載加研玩,頗見規格”,遂編成此書(shu) ,幫助學子“權人之輕重,辨己之妍媸”[27],事實上正可起到“條例”的效果。而他晚年為(wei) 族人擬定《義(yi) 莊規矩》,也出於(yu) 相似的動機,也能達到相似的效果。

 

綜上所述,範仲淹的政治思想以“綱紀”為(wei) 核心理念,而“條例”又成為(wei) “綱紀”的核心內(nei) 容。可見,範仲淹關(guan) 於(yu) 製度建設的想法與(yu) 實踐,是極為(wei) 縝密、細化的。這樣的政治思想,源自他對仁宗朝政的兩(liang) 個(ge) 基本判斷:一是“既在承平之朝,當為(wei) 長久之道”[28],二是“今明盛之朝,豈有大過?亦宜辨其毫末,杜其堅冰”[29]。範公的思路是:既然在“承平之朝”,不在五代動亂(luan) 之世,就應該考慮建立長久的製度,而不可追求權宜之計;既然是“明盛之朝”,而不是後來的“四方有誌之士諰諰然常恐天下之久不安”或“天下有治平之名而無治平之實”,就不需要根本性的變革,而應該進行細處的修補與(yu) 夯實,防微杜漸,並積漸成功。“求久”與(yu) “慎微”,是相輔相成的兩(liang) 個(ge) 判斷。兩(liang) 個(ge) 判斷統一在“綱紀”理念中,指引了範仲淹一生的政治實踐。

 

二、簡樸的“修身”:範仲淹哲學思想重估

 

目前學界研究範仲淹哲學思想,每有過度闡釋之嫌。如謂《四德說》是“令人耳目一新的本體(ti) 論闡釋”[30],謂《易兼三材賦》是“對宇宙本體(ti) 論的獨特理論詮釋”[31],謂《南京府學生朱從(cong) 道名述》“宣告了從(cong) ‘無’的哲學向‘有’的哲學的轉變,從(cong) 道家本體(ti) 論向儒家本體(ti) 論的轉變”,“試圖重建儒家心性之學”[32],等等。由於(yu) 範仲淹的思想著述過於(yu) 稀少,表述亦太簡略,所以他在本體(ti) 論、心性論問題上到底有無自覺、有無創獲,實在不易定讞。

 

筆者以為(wei) ,範仲淹的哲學思想緊密依附於(yu) 政治思想。最能體(ti) 現其哲學思想實質的,應該是以下兩(liang) 段話:《答手詔條陳十事》雲(yun) :“今來選人壅塞,宜有改革,又足以勸學,使其知聖人治身之道,則國家得人,百姓受賜。”[33]又《上呂相公書(shu) 》雲(yun) :“竊念仲淹草萊經生,服習(xi) 古訓,所學者惟修身治民而已。”[34]“修身治民”,語出《中庸》:“知所以修身,則知所以治人。”“治人”,屬於(yu) 政治思想;“修身”,則屬於(yu) 哲學思想。“修身”是為(wei) “治人”提供合格的主體(ti) 。如何“修身”呢?範公給出了兩(liang) 個(ge) 關(guan) 鍵詞:“誠”與(yu) “中”。

 

 

 

眾(zhong) 所周知,“誠”“中”都與(yu) 《中庸》有關(guan) 。範仲淹雖然重視《中庸》並授讀於(yu) 張載,但他對此中包含的心性論問題的覺悟與(yu) 闡發,似不明朗。範公對於(yu) “誠”的理解,用《南京府學生朱從(cong) 道名述》的話來說就是“必大成於(yu) 心,而後可言焉”[35],用《四德說》的話來說就是“守誠不回,貞之道也”[36]。“大成”即是“守誠”,其效果是“致道”,也就是“治人”。範公並未將“誠”視作心性概念,而是視作意誌概念,故常將“誠”與(yu) “鍛煉”“修”“致”“至”“竭”“開”等詞語配合使用,強調“誠”的堅貞之質。比如:

 

《金在鎔賦》:士有鍛煉誠明,範圍仁義(yi) 。[37]

 

《歲寒堂》:於(yu) 以聚詩書(shu) ,教子修誠明。[38]

 

《上執政書(shu) 》:況聖賢存誠,以萬(wan) 靈為(wei) 心,以萬(wan) 物為(wei) 體(ti) ,思與(yu) 天下同其安樂(le) 。然非思之難,致之難矣。[39]

 

《唐狄梁公碑》:及居相位,而能複廢主,以正天下之本。豈非剛正之氣,出乎誠性,見於(yu) 事業(ye) ?……噫,非天下之至誠,其孰能當?[40]

 

《宋故乾州刺史張公神道碑銘》:誠加於(yu) 物,心竭於(yu) 國,始終一德。[41]

 

《天章閣待製滕君墓誌銘》:嗟嗟子京,天植其才。精爽高出,誠意一開。[42]

 

《與(yu) 謝安定屯田》:某早以孤賤,荷國家不次之遇,夙夜不遑,思所以報,故竭其誠心,自謂無隱爾。[43]

 

以上“誠”之概念,無論稱“誠明”“誠性”“誠意”還是“誠心”,其實都隻是在說“誠心”,即一般心理功能意義(yi) 上的意誌。具備此種意誌,方能“治人”,正所謂“上誠於(yu) 君,下誠於(yu) 民”[44]。關(guan) 於(yu) 此點,蘇舜欽、蘇軾皆看得極分明。蘇舜欽雲(yun) :“(範公)閣下蘊至誠,以康濟斯民為(wei) 己任,故誠之感人,如四時之氣鼓動萬(wan) 物,遠近無不被也。”[45]蘇軾雲(yun) :“(範公)其於(yu) 仁義(yi) 禮樂(le) 忠信孝悌,蓋如饑渴之於(yu) 飲食,欲須臾忘而不可得。……故天下信其誠,爭(zheng) 師尊之。”[46]還有,範公之所以極欣賞滕宗諒,也是看重他的“誠意”。歐陽修說滕公“慮熟謀審,力不勞而功倍,作事可以為(wei) 後法”,“不苟一時之譽,思為(wei) 利於(yu) 無窮”[47],尹洙說滕公“樹教及人”,“切於(yu) 近、通於(yu) 久”,“勇其所樹立,不以險夷自疑於(yu) 時”[48],都是對“誠”所下的極佳注腳。

 

範仲淹對“中”的理解,也與(yu) 《中庸》不同,而近於(yu) 《尚書(shu) 》。《洪範》雲(yun) :“皇建其有極。……無偏無黨(dang) ,王道蕩蕩。無黨(dang) 無偏,王道平平。無反無側(ce) ,王道正直。會(hui) 其有極,歸其有極。”《大禹謨》雲(yun) :“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執厥中。”這兩(liang) 段文字都談了“中”,前者具有政治意義(yi) ,後者具有哲學意義(yi) ,二者相互發明。範公在討論製度細節或具體(ti) 條例之時,特別注重主體(ti) 的縝密思考以及主體(ti) 之間的交流商議,稱為(wei) “適中”“酌中”“約”“議”“建極”或類似說法,顯然是對“皇極”“執中”觀念的發揮運用。比如:

 

《明堂賦》:若夫約周之禮,稟夏之正。……臣請考列辟之明術,塞處士之橫議。約其製,複其位。儉(jian) 不為(wei) 其陋,奢不為(wei) 其肆。斟酌乎三五,擬議乎簡易。展宗祀之禮,正朝會(hui) 之義(yi) ,廣明堂之妙道,極真人之能事。[49]

 

《今樂(le) 猶古樂(le) 賦》:舉(ju) 今古而酌中,與(yu) 英莖而豈異。[50]

 

《上攻守二策狀》:竊觀西事以來,每議攻守,未見適中。[51]

 

《上攻守二策狀·議守》:儻(tang) 朝廷許行此道,則委臣舉(ju) 擇官員,約古之義(yi) ,酌今之宜,行於(yu) 邊陲,庶幾守愈久而備愈充。[52]

 

《上執政書(shu) 》:又文武百官之祿,取兵荒五代之製,或職輕祿重,或職重祿輕。……所宜損之益之,以建其極。[53]

 

《答手詔五事》:今須朝廷集議,從(cong) 長改革,使天下之財通濟無滯。[54]

 

《奏乞兩(liang) 府兼判》:我國家有周之天下,未能行周之製,亦當約而申之,以治天下。……伏望聖慈各委輔臣兼判前件職司,其創置新規、更改前弊,官吏黜陟、刑法輕重,事有利害者,並令兼判輔臣與(yu) 奪。其大體(ti) 者,別具奏呈,令中書(shu) 、樞密院更從(cong) 僉(qian) 議,然後奏取敇裁。[55]

 

《奏陝西河北和守攻備四策·河北備策》:考法於(yu) 古,擇利於(yu) 今。[56]

 

《進李覯明堂圖序表》:覯能研精其書(shu) ,會(hui) 同大義(yi) ,按而視之,可以製作。[57]

 

這些表述,分而視之則似乎無關(guan) 哲學層麵,合而觀之才能看出範公對於(yu) 人性的精英化考量。他希望各種製度、條例的製定,都應該“朝廷集議”,最好還得有“輔臣與(yu) 奪”;如果不便,也得慎重“舉(ju) 擇官員”;如有李覯那樣的學者“會(hui) 同大義(yi) ,按而視之”,則善莫大焉;如果讓他親(qin) 自“損之益之,以建其極”,那更是樂(le) 意之至;至於(yu) “處士之橫議”,可以斥去。在《奏災異後合行四事》中,他把這種精英意識表達得極為(wei) 露骨:“天下官吏明賢者絕少,愚暗者至多。”[58]這是對當時官吏的基本判斷,其實也是對人性的基本判斷。絕大多數官吏是“愚暗”的,而“治人”的重任,必須交給有學問、有理智、有地位且又富於(yu) 商議精神的“明賢者”。他們(men) 能對古今之製精研會(hui) 通,又能和其他精英商酌權衡,從(cong) 而以最大可能性來實現“中道”。總之,在範公看來,“中”是一個(ge) 智識層麵的概念,意味著精英階層的認知力與(yu) 判斷力達到了高度均衡的境界。

 

綜上所述,範仲淹的哲學思想以“修身”為(wei) 核心理念,而“誠”與(yu) “中”這兩(liang) 個(ge) 概念,又構成“修身”的主要內(nei) 容。範公有選擇地突出了“誠”的意誌內(nei) 涵和“中”的智識內(nei) 涵。他沒有在心性層麵設立本體(ti) ,也沒有認識到應該有“識仁”“定性”的工夫,而是希望精英階層在“治人”過程中鍛煉意誌、發展智識,這是一種簡樸的經驗主義(yi) 態度。由於(yu) 範公以“綱紀”為(wei) “治人”之要義(yi) ,所以“修身”理念事實上緊密依附於(yu) “綱紀”理念,為(wei) 後者提供意誌源泉與(yu) 智力支持。

 

 

 

三、主體(ti) 性:製度之學的新開展

 

範仲淹的政治思想以細化的“綱紀”為(wei) 中心,哲學思想以簡樸的“修身”為(wei) 中心,後者又緊密依附於(yu) 前者,並沒有產(chan) 生獨立的形而上學的玄思,所以範公的思想世界呈現出極為(wei) 踏實、縝密、質樸的趣味。用理學框架來界定、權衡這樣的思想人物,或不得要領,或言過其實。筆者以為(wei) ,隻有抓住製度之學的概念,才能把握範公思想的真實麵目;也隻有將範公放到製度之學的發展曆程中,才能認清其思想的真正價(jia) 值。

 

筆者所謂製度之學,取其廣義(yi) ,既指研究製度之国际1946伟德,也指建設製度之政治實踐。經學傳(chuan) 統中的“三禮”學、《春秋》學、《尚書(shu) 》學都包含豐(feng) 富的製度關(guan) 懷,曆代朝廷都重視典章製度,士大夫也必須學習(xi) 、遵守、建設製度,所以製度之學包羅深廣,源遠流長,在各個(ge) 時代都有新的發展。範仲淹的製度之學是對這個(ge) 傳(chuan) 統的全麵回應與(yu) 積極開拓。具體(ti) 而言,其製度之學有以下三個(ge) 特色:

 

第一,從(cong) 国际1946伟德來看,範仲淹的製度之學主要取史學立場而非經學立場。漢唐古文經學的訓詁考據工夫,不為(wei) 範仲淹所取,雖然其求實態度與(yu) 範公相通。漢代今文經學(尤其是公羊學)強調“政治社會(hui) 的形上根基問題”“政治秩序的合法性問題”,將“改製立法問題”寄托於(yu) “新王”[59],還要求“在具體(ti) 的社會(hui) 製度中呈現出儒家的核心價(jia) 值”[60],這樣一種與(yu) 形上理念以及宗教化的聖人形象密切相關(guan) 的製度之學,也與(yu) 範公氣質不相侔。他並不相信儒家經典能夠直接提供終極真理,他傾(qing) 向於(yu) 認為(wei) ,經學提供的是探索真理的方法與(yu) 榜樣。他雖然在名分上仍然將“六經”裏的製度之學放在最高位置上,但這是一種曆史評價(jia) ,不是一種邏輯設計。他高度評價(jia) 《通典》“敘六代沿革禮樂(le) 製度,複折中而論其可者”,幾乎接近“六經”的境界,隻不過從(cong) 名分上來說必須略低一籌,這既體(ti) 現了範公愛惜名器的觀念,也反映了他對於(yu) 製度研究抱有至嚴(yan) 至慎的態度,正所謂“於(yu) 六經之中,專(zhuan) 師聖人之意”[61]。這樣一種建立在知識積累和理性權衡基礎上的製度之學,造就了《通典》,也成就了範仲淹,二者共同處於(yu) 一條基於(yu) 史學立場的學術脈絡之中。而範仲淹之所以極欣賞李覯的《明堂定製圖》,也是因為(wei) 李覯是用史學方法解決(jue) 禮學問題,即廣取《周禮考工記》《大戴禮盛德記》《禮記月令》《白虎通》《(禮記)明堂位》《禮記外傳(chuan) 》乃至宋初聶崇義(yi) 《三禮圖》諸書(shu) ,“略無偏棄,異同之論,庶可息焉”[62]。

 

第二,從(cong) 政治實踐來看,範仲淹的製度之學聚焦於(yu) 官僚製度,尤其注重整肅官僚職能,主張漸變,在唐宋兩(liang) 代製度之學發展曆程中處於(yu) 承前開新的樞紐位置。在唐代,《唐六典》《大唐開元禮》的編訂,劉晏、楊炎的理財,白居易的“製度意識”[63],都屬於(yu) 標誌性的製度實踐活動,可惜至晚唐而衰歇。北宋前期,斯文複興(xing) 。到真宗、仁宗朝,孫何、丁謂、楊億(yi) 、夏竦、賈昌朝、宋祁、尹洙、歐陽修、韓琦、胡瑗,都有很好的製度之學的修養(yang) ,發表過很多相關(guan) 議論,也參與(yu) 了很多禮製、法製的製訂。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楊億(yi) 和夏竦。楊億(yi) 論“在於(yu) 紀綱之不舉(ju) ,不在於(yu) 琴瑟之更張”[64],夏竦論“正其官司,辨其職掌”,“分詔能吏,刊一製度,垂之萬(wan) 世,……枝辭繁議,一切勿用”“吏職可學”[65],這些意見都為(wei) 範公所繼承、發揚,整合在“綱紀”理念中。不過總體(ti) 來看,範公之前的唐宋士大夫的製度實踐偏於(yu) 鬆散,是對朝廷重大政治需要的隨機回應,很難形成持久、深遠的影響,更不會(hui) 進行積極的主體(ti) 建設和縝密的思想建構,所以劉晏、楊炎的改革,楊億(yi) 、夏竦的呼籲與(yu) 嚐試,都無法與(yu) 範仲淹、王安石的改革相提並論。而與(yu) 王安石相比,範仲淹又顯得尤其理性、穩健。他既強調“法”的周密性,又重視“人”的主體(ti) 性,故將官僚職能的整肅放在製度實踐的中心位置。他對於(yu) 官僚隊伍建設的高標準、高要求,已隱隱接通現代社會(hui) 的法治精神與(yu) 管理意識。他自己在醫療、救災、治水等方麵的製度設計與(yu) 創新,至今仍堪借鑒。劉子健評價(jia) 歐陽修說:“(歐公)偏重於(yu) 行政理論。然而他以寬簡二字來說明其主要精神,卻未免過略。原因是北宋當時許多士大夫都隻務高論、偉(wei) 論,而不看重具體(ti) 的實際的行政方麵。連歐陽自己也未詳加發揮,建立一套有係統的行政理論。這是千百年來儒家士大夫的一個(ge) 大缺陷。”[66]相比之下,範仲淹的製度實踐顯然更精密,而且在宋代製度之學的發展過程中,站在比歐陽修更為(wei) 優(you) 先和優(you) 越的位置上。後人承此而努力,未必不能“建立一套有係統的行政理論”,甚至萌生現代精神。

 

第三,範仲淹維持著製度之學與(yu) 修身思想的血脈紐帶,同時又與(yu) 道德性命之學保持距離。從(cong) 根本上來說,宋代的道德性命之學是“挑戰-回應”模式的產(chan) 物,即:儒學接受佛學的本體(ti) 論挑戰,發展出以道德本體(ti) 論以及相關(guan) 工夫論為(wei) 主要特色的理學,從(cong) 而極大開拓了儒家的“內(nei) 聖”之道。然而,範仲淹的製度之學卻揭示了另一條儒學發展路徑:製度即可修身,不需要依賴內(nei) 在覺悟,不需要回應佛學挑戰。歐陽修亦有此思路。《本論中》雲(yun) :“學問明而禮義(yi) 熟,中心有所守以勝之也。然則禮義(yi) 者,勝佛之本也。”又《本論下》雲(yun) :“其所以勝之之道,非有甚高難行之說也,患乎忽而不為(wei) 爾。”[67]他希望用“禮義(yi) ”抵禦佛法,而拒絕與(yu) 其論辯交鋒,更拒絕在儒學內(nei) 部發展“甚高難行之說”。胡瑗的教育思想與(yu) 範公最合。他所立教育製度“以經義(yi) 及時務為(wei) 先”,尤以設立“治事齋”為(wei) 特色,其弟子既“適於(yu) 世用,若老於(yu) 吏事者”[68],又“喜自修飭,衣服容止,往往相類,人遇之雖不識,皆知其瑗弟子也”[69]。後來劉彝評價(jia) 胡門四位高足,曰“淵篤”“純明”“直溫”“簡諒”[70],證明胡門的修身成效是非常顯著的。李覯則為(wei) 此思路提供了進一步的理論闡釋。《禮論第四》雲(yun) :“或曰:仁義(yi) 智信,疑若根諸性者也。以吾子之言,必學禮而後能乎?曰:聖人者,根諸性也。賢人者,學禮而後能者也。……禮者,聖人之法製也。”[71]他說隻有聖人才能從(cong) “性”中直接修身,而賢人以下都必須通過學習(xi) 禮製來修身。又《禮論第五》雲(yun) :“仁義(yi) 智信者,實用也。禮者,虛稱也,法製之總名也。然而所以與(yu) 仁義(yi) 智信並列,而其次在三者,意者謂雖有仁義(yi) 智信,必須以禮製中而行之乎?”[72]他用了一套很有趣的邏輯來證明“禮”的修身功能:仁義(yi) 禮智信,禮排在中間,所以應該由它來調控、節律倫(lun) 理道德。李覯所謂“禮”,是“法製之總名”,泛指製度。可見他對於(yu) “製度修身”的思路持有樂(le) 觀和信心。

 

綜上所述,範仲淹製度之學的三大特色是:史學立場,職能本位,修身出口。餘(yu) 英時先生將宋代理學家的整體(ti) 思路概括為(wei) “內(nei) 聖轉出外王”[73],那麽(me) 範仲淹的整體(ti) 思路則可稱作“外王帶動內(nei) 聖”。盡管兩(liang) 種思路的重點和方向非常不同,但是就重視主體(ti) 性而言,則是殊途同歸。範公的製度之學強調知識性、實踐性、縝密性並最終通往主體(ti) 性。他希望用製度研究和製度建設的方式,來塑造士大夫的能力與(yu) 人格,使其成為(wei) 合格的政治主體(ti) ,進而形成“法”與(yu) “人”的良性互動。此種主體(ti) 性,是範仲淹畢生研究製度、建設製度的最終收獲,也是宋代製度之學的新特質。經此新開展,製度之學才可能匯入宋代思想史的血脈之中,與(yu) 道德性命之學之間發生複雜的碰撞與(yu) 交融。在李覯的禮學中,“聖人者,根諸性也”之語,事實上已經預示了二者交融的可能性。王安石既是北宋製度之學的頂峰人物,也是道德性命之學的宗師,他用後者為(wei) 前者提供根本性的辯護,從(cong) 而促成了製度之學的重大變化(與(yu) 道德性命之學的合流),也留下無窮口舌。呂祖謙則是南宋製度之學的集大成者,他著有《曆代製度詳說》,並且“認為(wei) 禮不但是理,而且也是養(yang) 心的必須之具”[74]。浙東(dong) 學派的陳亮、葉適等人,也非常重視製度。在理學家方麵,從(cong) 張載、二程到朱熹,都有相當精深的製度之學的修養(yang) 甚至實踐,盡管製度之學在他們(men) 的思想世界中隻能占據次要的位置。總之,製度之學與(yu) 道德性命之學的交互影響關(guan) 係,貫穿整個(ge) 宋代思想史。這幅浩浩湯湯的曆史畫卷,還有待繼續研究。而這幅畫卷的卷首,站的是範仲淹。範仲淹不是道德性命之學的先驅,也不是詮釋經典的專(zhuan) 家,更不是多方建樹的“雜家”。他在儒學畛域之內(nei) 開啟了主體(ti) 性的製度之學,為(wei) 此後的道德性命之學提供了永恒的參照物和挑戰者,這是他對於(yu) 宋代思想史的主要貢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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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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