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高鑫 馬新月】今古文融通:鄭玄的經籍箋注及其史學價值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20-07-17 00:38:26
標簽:今古文經學、經籍箋注、鄭玄

今古文融通:鄭玄的經籍箋注及其史學價(jia) 值

作者:汪高鑫 馬新月

來源:《求是學刊》2019年第5期

時間:孔子二五七零年歲次庚子閏四月廿三日戊子

          耶穌2020年7月14日

 

內(nei) 容提要:鄭玄是東(dong) 漢經學集大成者,鄭學“小一統”對促進東(dong) 漢今古文經學的融通具有重要的作用。鄭玄的經籍箋注以古文經說為(wei) 主要立場,又兼采今文經說,體(ti) 現出他博采眾(zhong) 家、融合今古的經學特點。鄭玄的經籍箋注不但對經學的發展有重要貢獻,而且具有重要的史學價(jia) 值。這種經籍箋注內(nei) 蘊的史學價(jia) 值也明顯呈現出今古文融通的學術特點:一方麵,鄭玄基於(yu) 古文經學的學術立場注重名物訓詁和史實考辨,其經籍箋注保存了大量史料,為(wei) 考察上古三代曆史提供了依據;另一方麵,他的經籍箋注蘊含了豐(feng) 富的曆史思想,他對天命王權的宣揚、古史係統的構建,以及禮治思想的闡發,都力求融合令古文經說以解釋曆史的發展。

 

關(guan) 鍵詞:鄭玄/經籍箋注/今古文經學/融通/史學價(jia) 值

 

標題注釋:教育部重點研究基地重大項目“中國古代曆史教育與(yu) 文化傳(chuan) 承”。

 

作者簡介:汪高鑫,北京師範大學曆史學院、史學理論與(yu) 史學史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導師;馬新月,北京師範大學曆史學院博士研究生

 

鄭玄是東(dong) 漢時期的古文經學大家,在經學發展史上有著顯著的學術地位和影響。東(dong) 漢古文經學大興(xing) ,今古文經學的關(guan) 係既有對立,又在一定程度上趨向融合。鄭玄的經籍箋注兼采今古文經說,對今古文經學的融合、統一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形成了鄭學“小一統”的局麵。鄭玄的經籍箋注除了對經學發展有著重要的貢獻,其史學價(jia) 值也十分突出。以往學術界對鄭玄的經學成就多有論述,①但對其經籍箋注內(nei) 蘊的史學價(jia) 值則關(guan) 注較少,尤其對其史學價(jia) 值與(yu) 經學學術特點之關(guan) 係則更是鮮有論及。本文旨在前人研究的基礎上,以融通今古文經說為(wei) 視角,對鄭玄經籍箋注及其史學價(jia) 值做出具體(ti) 論述。

 

一、融通今古文經說的經籍箋注特點

 

東(dong) 漢經學發展的突出特點就是今古文經學的對立和交融。一方麵,東(dong) 漢經學的發展延續了西漢以今文經學作為(wei) 官學的傳(chuan) 統。東(dong) 漢建國之初,即立今文經學為(wei) 官學。《後漢書(shu) ·儒林列傳(chuan) 》記載,光武帝時,“立《五經》博士,各以家法教授,《易》有施、孟、梁丘、京氏,《尚書(shu) 》歐陽、大小夏侯,《詩》齊、魯、韓,《禮》大小戴,《春秋》嚴(yan) 、顏”。漢章帝時,曾“大會(hui) 諸儒於(yu) 白虎觀”,探討“五經”異同,並最終由班固總結會(hui) 議內(nei) 容著成《白虎通義(yi) 》,其中的內(nei) 容主要是以今文經學為(wei) 主,並且記載大量讖緯的內(nei) 容,強化了今文經學的神學性。另一方麵,東(dong) 漢時期古文經學出現大興(xing) 局麵,古文經籍備受關(guan) 注。漢章帝在召開白虎觀會(hui) 議的同時,“又詔高才生受《古文尚書(shu) 》、《毛詩》、《糓梁》、《左氏春秋》,雖不立學官,然皆擢高第為(wei) 講郎,給事近署,所以網羅遺逸,博存眾(zhong) 家”。②可見當時古文經學雖未立學官,但也已得到統治者的關(guan) 注和認可。而且,隨著東(dong) 漢古文經學的興(xing) 起,出現了杜林、衛宏、鄭眾(zhong) 、賈逵、馬融、鄭玄等一大批博學多才的古文經學家,他們(men) 對《古文尚書(shu) 》《毛詩》《周禮》《左傳(chuan) 》,費氏《易》學等古文經都有較深入的研究,並為(wei) 之作傳(chuan) 注疏。

 

從(cong) 學術特點來看,今、古文經學在經書(shu) 性質和經文的解釋上有著明顯的區別,今文經學講求微言大義(yi) ,注重從(cong) 章句中挖掘義(yi) 理;而古文經學則關(guan) 注名物訓詁,強調對章句內(nei) 容的考辨。學術觀點的不同導致東(dong) 漢時期今、古文二派出現多次論爭(zheng) 。對此,皮錫瑞在《經學曆史》中寫(xie) 道:

 

漢經學近古可信,十四博士今文家說,遠有師承;劉歆創通古文,衛宏、賈逵、馬融、許慎等推衍其說,己與(yu) 今學分門角立矣。然今學守今學門戶,古學守古學門戶。今學以古學為(wei) 變亂(luan) 師法,古學以今學為(wei) “黨(dang) 同妒真”。相攻若,不相混合。

 

可見,經學發展到東(dong) 漢時期,今文與(yu) 古文兩(liang) 個(ge) 學派已形成對立的局麵,而且今、古文之爭(zheng) 逐漸由學術觀點的爭(zheng) 論演變為(wei) 學派甚至是政派之爭(zheng) ,二者各守門戶,相互攻擊。

 

盡管東(dong) 漢的今文經學與(yu) 古文經學有著較為(wei) 明確的學派劃分,但這並不意味著今、古文經學完全割裂,二者在學術上還是有所交融的。尤其是從(cong) 東(dong) 漢時期許多古文經學家的治學特點來看,他們(men) 都有明顯的融合今古文的傾(qing) 向。如賈逵雖然治古文經學,但是《後漢書(shu) 》記載他“以《大夏侯尚書(shu) 》教授,雖為(wei) 古學,兼通五家《穀梁》之說”。④許慎雖然“敘《說文》自雲(yun) 皆古”,⑤作“《五經異義(yi) 》分今文說、古文說甚晰”,⑥旦皮錫瑞也指出他“《詩》征韓、魯,匪獨毛公;《傳(chuan) 》列《春秋》,不專(zhuan) 《左氏》”。⑦馬融著有《春秋三傳(chuan) 異同說》,顯然對屬於(yu) 今文經的《公羊傳(chuan) 》和《穀梁傳(chuan) 》也有所研究,而且他在注釋《周易》《尚書(shu) 》時也兼采今、古文經說。可見,東(dong) 漢的古文經學具有通學的特點。⑧到了東(dong) 漢末年,今古文融合之勢愈加明顯,至鄭玄遍注群經,漢代的今、古文經學出現了“小一統”的局麵。

 

鄭玄(127-200年),字康成,北海高密人(今山東(dong) 高密)。鄭玄早年前往太學受業(ye) ,先師從(cong) 京兆第五元先,學習(xi) 《京氏易》《公羊春秋》《三統曆》《九章算術》,其後又跟從(cong) 東(dong) 郡張恭祖學習(xi) 《周官》《禮記》《左氏春秋》《韓詩》《古文尚書(shu) 》。從(cong) 其所學的經書(shu) 來看,其中既有《京氏易》《公羊傳(chuan) 》等今文經書(shu) 的著作,也有《周官》《左氏春秋》《古文尚書(shu) 》等古文經書(shu) ,這些學習(xi) 經曆為(wei) 他以後融通今、古文的經學箋注奠定了基礎。

 

因為(wei) “山東(dong) 無足問者”,鄭玄西行入關(guan) ,拜馬融為(wei) 師學習(xi) 經學,這段學習(xi) 經曆奠定了他以古文經學為(wei) 主的學術立場。鄭玄曾與(yu) 今文學家何休有過經學上的辯論,當時何休好《公羊》學,排斥古文經學,因此寫(xie) 有《公羊墨守》《左氏膏肓》《轂梁廢疾》等著作,專(zhuan) 門抨擊古文經學。鄭玄則針對何休的著述,“發《墨守》,針《膏肓》,起《廢疾》”,反駁何休的觀點。最終何休歎曰:“康成入吾室,操吾矛,以伐我乎!”⑨鄭玄對何休的這次反駁奠定了古文經學在東(dong) 漢的學術地位。

 

鄭玄一生專(zhuan) 注於(yu) 經籍的研習(xi) 和注釋,著述頗豐(feng) ,在經籍箋注方麵,可以說是遍注群經。《後漢書(shu) 》本傳(chuan) 說:“門人相與(yu) 撰玄答諸弟子問《五經》,依《論語》作《鄭誌》八篇。凡玄所注《周易》、《尚書(shu) 》、《毛詩》、《儀(yi) 禮》、《禮記》、《論語》、《孝經》、《尚書(shu) 大傳(chuan) 》、《中候》、《乾象曆》,又著《天文七政論》、《魯禮褅袷義(yi) 》、《六藝論》、《毛詩譜》、《駁許慎五經異義(yi) 》、《答臨(lin) 孝存周禮難》,凡百餘(yu) 萬(wan) 言。”⑩

 

鄭玄的經籍箋注充分體(ti) 現出今、古文經學融通的特點,皮錫瑞在《經學曆史》中總結說:

 

案鄭注諸經,皆兼采今古文。注《易》用費氏古文;爻辰出費氏分野,今既亡佚,而施、孟、梁丘《易》又亡,無以考其同異。注《尚書(shu) 》用古文,而多異馬融;或馬從(cong) 今而鄭從(cong) 古,或馬從(cong) 古而鄭從(cong) 今。是鄭注《書(shu) 》兼采今古文也。箋《詩》以毛為(wei) 主,而間易毛字。自雲(yun) :“若有不同,便下己意。”所謂己意,實本三家。是鄭箋《詩》兼采今古文也。注《儀(yi) 禮》並存今古文;從(cong) 今文則注內(nei) 疊出古文,從(cong) 古文則注內(nei) 疊出今文。是鄭注《儀(yi) 禮》兼采今古文也。《周禮》古文無今文,《禮記》亦無今古文之分,其注皆不必論。注《論語》,就《魯論》篇章,參之《齊》、《古》,為(wei) 之注,雲(yun) :“《魯》讀某為(wei) 某,今從(cong) 古。”是鄭注《論語》兼采今古文也。(11)

 

從(cong) 這段話可以看出,鄭玄在注《尚書(shu) 》《儀(yi) 禮》《詩經》《論語》等經籍時,不拘泥於(yu) 古文經學的學派觀點,也沒有盡從(cong) 老師馬融之經注,而是兼采今、古文經說,並以己意將今、古文加以融合。

 

具體(ti) 來看,鄭玄的經籍箋注中有很多內(nei) 容體(ti) 現了他對今、古文經說的兼收並蓄。就《詩經》而言,鄭玄作《毛詩傳(chuan) 箋》,本之古文《毛傳(chuan) 》,同時也采用齊、魯、韓三家今文詩說。清人張汝霖曾指出,鄭玄箋《詩》“宗毛者十之四,依韓魯以亂(luan) 毛者亦十之四,下己意以倍毛者又十之二”。(12)如《詩經·周南·汝墳》中寫(xie) 道:“魴魚赬尾,王室如煆。”鄭《箋》曰:“所以然者,畏王室之酷烈。”(13)王先謙在《詩三家義(yi) 集疏》中指出,鄭玄此處與(yu) 劉向《列女傳(chuan) 》中“生於(yu) 亂(luan) 世,不得道理而迫於(yu) 暴虐”之義(yi) 相合,(14)說明鄭玄采用了屬於(yu) 《魯詩》說的《列女傳(chuan) 》的解釋。

 

而鄭玄注《儀(yi) 禮》時,針對今、古文經不同的用字,如同皮錫瑞所說,常常“從(cong) 今文則注內(nei) 疊出古文,從(cong) 古文則注內(nei) 疊出今文”。如《儀(yi) 禮·士冠禮》說:“筮人還,東(dong) 麵,旅占。”鄭玄注曰:“旅,眾(zhong) 也。還與(yu) 其屬共占之。古文‘旅’作‘臚’也。”(15)鄭玄在此將“旅”解釋為(wei) 眾(zhong) ,采用的是今文經的說法,但他同時也列出了古文經的用字。而在《周禮·秋官·司儀(yi) 》“皆旅擯”一句的注釋中,鄭玄則采用了古文經的說法,釋“旅”為(wei) “臚”。胡承珙認為(wei) 鄭玄釋“旅占”為(wei) “眾(zhong) 占”是合理的,他在《儀(yi) 禮古今文疏義(yi) 》中說:“案旅、臚以聲近得通。……或謂古文作‘臚’義(yi) 本訓陳臚占者,謂陳蓍占之。今按《尚書(shu) ·洪範》雲(yun) :‘三人占則從(cong) 二人之言。’《金滕》雲(yun) :‘乃卜三龜,一習(xi) 吉。’《士喪(sang) 禮》雲(yun) :‘占者,三人在其南。’是卜筮必用三人,上下同之。鄭從(cong) 今文作旅訓眾(zhong) ,於(yu) 義(yi) 為(wei) 允。”(16)段玉裁在《儀(yi) 禮漢讀考》中也說:“按古‘旅’、‘臚’通用……鄭從(cong) 今文不從(cong) 古文者,鄭釋‘旅占’為(wei) ‘眾(zhong) 占’,故不用臚陳之義(yi) 。《周禮·司儀(yi) 》:‘皆旅擯。’鄭意此時陳擯而不傳(chuan) 辭,故易‘旅’字為(wei) ‘臚’,陳之也。皆各就其義(yi) 之所近訓之。”(17)可以看出,鄭玄的注釋注重說明今、古文用字的不同,至於(yu) 從(cong) 今文還是從(cong) 古文,鄭玄則根據經義(yi) 來判斷,即“各就其義(yi) 之所近訓之”。由此可見,鄭玄的經注沒有固守門派之見,而是從(cong) 經文內(nei) 容出發而對今、古文經說做出取舍。

 

此外,鄭玄的經籍箋注不僅(jin) 依據經義(yi) 而選擇今、古文經說,還有意調和二者之間的矛盾。如鄭玄針對許慎的《五經異義(yi) 》撰寫(xie) 了《駁五經異義(yi) 》,其中關(guan) 於(yu) 《禮記》“刑不上大夫”的說法,許、鄭二人意見不同。許慎的《五經異義(yi) 》稱:

 

戴說:刑不上大夫。古《周禮》說:士屍肆諸市,大夫屍肆諸朝。是大夫有刑。

 

謹案:《易》曰:“鼎折足,覆公餗,其刑渥,凶。”無刑不上大夫之事。從(cong) 《周禮》之說。而鄭玄則駁曰:

 

凡有爵者與(yu) 王同族,大夫以上適甸師氏,令人不見,是以雲(yun) “刑不上大夫”。(18)

 

關(guan) 於(yu) 大夫之刑,今、古文經說明顯不同,今文《禮記》稱大夫無刑,而古文《周禮》記載大夫有刑。許慎根據《周易》中“覆公餗,其刑渥”的記載,認為(wei) 古文經《周禮》大夫有刑的說法符合事實。今文家何休在注解《公羊傳(chuan) 》時對此也有解說:“古者刑不上大夫。蓋以為(wei) 摘巢毀卵則鳳凰不翔,刳胎焚夭則麒麟不至,刑之則恐誤刑賢者,死者不可複生,刑者不可複屬,故有罪放之而已。所以尊賢者之類也。”(19)今文說認為(wei) 沒有針對大夫的刑罰,即使大夫犯罪,也隻是將其流放而已。鄭玄則認為(wei) ,大夫的處刑不是公開的,要由專(zhuan) 門負責貴族死刑的甸師氏執行,不為(wei) 人所見,因而《禮記》稱“刑不上大夫”。鄭玄在《禮記·曲禮》的注釋中也稱:“不與(yu) 賢者犯法,其犯法則在八議輕重,不在刑書(shu) 。”可以看出,鄭玄作為(wei) 古文經學的代表並沒有同許慎一樣直接否認“刑不上大夫”,而是分析了這種說法產(chan) 生的原因,既依古文說承認大夫及其以上的貴族可被處刑,又指出大夫與(yu) 庶人之刑的區別,吸納了今文“不與(yu) 賢者犯法”的尊賢之義(yi) 。鄭玄的觀點是否與(yu) 曆史事實相符當另作別論,但他的注釋明顯是有意融合今、古文的異說,從(cong) 而對經文做出他認為(wei) 較為(wei) 合理的注解。從(cong) 這一點來看,鄭玄可以說是真正做到了今、古文經學的融會(hui) 貫通。

 

鄭玄的經籍箋注對東(dong) 漢乃至後世的經學發展產(chan) 生了深刻的影響,他的學說被稱為(wei) “鄭學”。《後漢書(shu) 》本傳(chuan) 說:“時年六十,弟子河內(nei) 趙商等自遠方至者數千。”(20)由此可見,他的學說在當時有著很強的學術影響力。皮錫瑞說:“鄭君徒黨(dang) 遍天下,即經學論,可謂小統一時代。”(21)魏晉以後的許多經學家的經籍注疏都是以鄭玄的箋注為(wei) 本的,唐代孔穎達等人纂修《五經正義(yi) 》,其中《毛詩正義(yi) 》和《禮記正義(yi) 》用的都是鄭玄的箋注;賈公彥作《周禮義(yi) 疏》和《儀(yi) 禮義(yi) 疏》,也以鄭玄的注釋為(wei) 本。

 

鄭玄對經學發展的貢獻主要在於(yu) 總結和融通了漢以來的眾(zhong) 家經注,突破了今、古文經學的學派壁壘,推動了兩(liang) 漢經學的統一。皮錫瑞評價(jia) 說:“鄭君博學多師,今古文道通為(wei) 一,見當時兩(liang) 家相攻擊,意欲參合其學,自成一家之言,雖以古學為(wei) 宗,亦兼采今學以附益其義(yi) 。學者苦其時家法繁雜,見鄭君閎通博大,無所不包,眾(zhong) 論翕然歸之,不複舍此趨彼。”雖然皮錫瑞指出,鄭玄的經籍箋注大行於(yu) 世,使得之前的許多經籍注釋,尤其是像施讎、孟喜、梁丘賀、京房的《易》學,歐陽生、大小夏侯的《今文尚書(shu) 》學,齊、魯、韓三家《詩》學,大小戴的《禮》學等今文經說逐漸湮沒無聞。但同時他又辯證地說明了鄭玄的經籍箋注對保留兩(liang) 漢今古文多家經注的重要意義(yi) ,他說:“今古之學若無鄭注,學者欲治漢學,更無從(cong) 措手矣!”(22)正是鄭玄的這些融通今古、博采眾(zhong) 家的經籍箋注,為(wei) 後來的學者考察漢代今、古文經學提供了重要的材料,沒有鄭玄的經籍箋注,後世學者要考察漢學的特點更是無從(cong) 下手。所以,從(cong) 經學史的角度而言,鄭玄的經學著述總體(ti) 上的學術價(jia) 值是很高的。

 

二、古文經學立場與(yu) 經籍箋注的史料價(jia) 值

 

鄭玄的經籍箋注不僅(jin) 對經學發展產(chan) 生深刻影響,其史學價(jia) 值也不容忽視。鄭玄的經籍箋注具有重要的史料價(jia) 值,這與(yu) 他古文經學的學術立場有關(guan) 。古文經學的主要特點就是重視名物訓詁和史實考辨,所以鄭玄的許多箋注都是從(cong) 曆史的角度出發的,他以曆史的眼光考察經書(shu) 的形成,闡釋了經文背後的曆史事實,其中包含了大量的古史材料,為(wei) 後人了解上古三代的曆史提供了依據。

 

首先,鄭玄從(cong) 曆史的角度闡釋經書(shu) 的形成,並對經傳(chuan) 內(nei) 容的曆史背景進行補充說明。就《詩經》而言,鄭玄所作《毛詩譜》是《毛詩傳(chuan) 箋》的綱領之作,其中主要內(nei) 容就是介紹《詩經》的形成以及各國風、雅、頌的由來。鄭玄在《詩譜序》中對《詩經》的形成過程做了曆史考察,將《詩經》所載的內(nei) 容看作是對曆史的敘述和反映。他先追述了《詩經》的產(chan) 生,認為(wei) “詩之興(xing) 也,諒不於(yu) 上皇之世”,而《尚書(shu) ·虞書(shu) 》中記載的“詩言誌,歌詠言”應當是詩義(yi) 之源,但是虞、夏、商幾代的文籍大多不存於(yu) 世,那時的詩歌也就沒有保留下來,至周代以後才有詩傳(chuan) 世。之後,將《詩經》的主要內(nei) 容分為(wei) “正經”和“變風變雅”兩(liang) 種,這種區分也體(ti) 現出了他對《詩經》內(nei) 容的曆史性考察。鄭玄指出:“周自後稷播種百穀,黎民阻饑,茲(zi) 時乃粒,自傳(chuan) 於(yu) 此名也。陶唐之末中葉,公劉亦世修其業(ye) ,以明民共財。至於(yu) 大王、王季,克堪顧天。文、武之德,光熙前緒,以集大命於(yu) 厥身,遂為(wei) 天下父母,使民有政有居。其時《詩》,風有《周南》《召南》,雅有《鹿鳴》《文王》之屬。及成王,周公致大平,製禮作樂(le) ,而有頌聲興(xing) 焉,盛之至也。”所以,“《詩》之正經”便由此形成了。而到了西周後期,“政教尤衰,周室大壞”,出現了許多諷刺詩,如《十月之交》《民勞》《板》《蕩》;至春秋時期,禮製、綱紀不存,孔子重新整理、編訂《詩經》,錄入反映西周懿王、夷王時王室衰頹以至春秋陳靈公淫亂(luan) 之事的詩,稱之為(wei) “變風變雅”。(23)可見,鄭玄是從(cong) 曆史發展的角度來闡述《詩經》的形成及其性質的,《詩》之“正經”與(yu) “變風變雅”反映的是周王朝的興(xing) 衰,是西周至春秋的曆史變遷。

 

而在《毛詩譜》的具體(ti) 內(nei) 容中,鄭玄同樣也說明了《詩經》各部分形成的曆史背景。如《周南召南譜》指出,周、召為(wei) “雍州岐山之陽”,周先祖太王為(wei) 躲避狄難遷居至此而“修德建王業(ye) ”。而周王朝建立後,周、召分別成為(wei) 周公、召公的采地,他們(men) “施先公之教於(yu) 己所職之國”,所以《周南》《召南》反映的是西周聖王、先賢的德政。(24)再如,《魯頌譜》介紹了魯國的起源和建國曆程,稱魯地為(wei) “少昊摯之墟”,“周公歸政成王,封其元子伯禽於(yu) 魯”。至周惠王、襄王時,魯國是僖公當政,執政期間恢複魯國舊製,推崇禮教,會(hui) 諸侯而伐淮夷,“國人美其功,季孫行父請命於(yu) 周,而作其頌”。(25)

 

鄭玄的《毛詩傳(chuan) 箋》對《毛傳(chuan) 》所記載的曆史內(nei) 容也做了進一步的補充。如關(guan) 於(yu) 《詩經·王風·揚之水》,《毛詩序》寫(xie) 道:“刺平王也。不撫其民,而遠屯戍於(yu) 母家,周人怨思焉。”由此可知,《揚之水》一篇是諷刺周平王長期使民戍邊,致使民不聊生的詩。鄭玄則做了更為(wei) 詳細的解釋:“怨平王恩澤不行於(yu) 民,而久令屯戍不得歸,思其鄉(xiang) 裏之處者。言周人者,時諸侯亦有使人戍焉。平王母家申國,在陳、鄭之南,迫近強楚,王室微弱而數見侵伐,王是以戍之。”(26)鄭玄在此針對當時的曆史背景,說明了平王“遠屯戍於(yu) 母家”的原因。有時,鄭玄還會(hui) 征引其他史料來說明詩歌形成的背景。如《邶風·擊鼓》一篇,《毛詩序》說:“怨州籲也。衛州籲用兵暴亂(luan) ,使公孫文仲將而平陳與(yu) 宋。國人怨其勇而無禮也。”鄭玄《箋》:

 

將者,將兵以伐鄭也。平,成也。將伐鄭,先告陳與(yu) 宋,以成其伐事。《春秋傳(chuan) 》曰:“宋殤公之即位也,公子馮(feng) 出奔鄭。鄭人欲納之。及衛州籲立,將修先君之怨於(yu) 鄭,而求寵於(yu) 諸侯,以和其民。使告於(yu) 宋曰:‘君若伐鄭以除君害,君為(wei) 主,敝邑以賦與(yu) 陳、蔡從(cong) ,則衛國之願也。’宋人許之。於(yu) 是陳、蔡方睦於(yu) 衛,故宋公、陳侯、蔡人、衛人伐鄭”是也。伐鄭在魯隱四年。(27)

 

鄭玄的這段箋注十分詳細地敘述了《擊鼓》一篇背後四國伐鄭的曆史事實,其中還直接引用《左傳(chuan) 》中的記載來說明這一事件。

 

鄭玄對“三禮”的認識也是基於(yu) 曆史的考察。鄭玄在“三禮”中最重古文經《周禮》,稱“經禮謂《周禮》也,《周禮》六篇,其官有三百六十”;以《儀(yi) 禮》為(wei) 曲禮,“曲,猶事也,事禮謂今禮也”;(28)《禮記》則為(wei) 漢代學者戴聖所傳(chuan) 之四十九篇傳(chuan) 記。《周禮·天官塚(zhong) 宰·敘官》載:“惟王建國。”鄭玄注曰:“建,立也。周公居攝而作六典之職,謂之《周禮》。營邑於(yu) 土中。七年,致政成王,以此禮授之,使居雒邑,治天下。”可見,鄭玄以《周禮》為(wei) 周公之製,是周代統治者治理天下的政典,《儀(yi) 禮》《禮記》則是後人所記的具體(ti) 的禮儀(yi) 之事。鄭玄的《三禮注》補充了許多古代的禮製資料,反映了上古時期的政治製度和社會(hui) 生活。如《禮記·王製》說:“製農(nong) 田百畝(mu) ,百畝(mu) 之分,上農(nong) 夫食九人,其次食八人,其次食七人,其次食六人,下農(nong) 夫食五人。庶人在官者,其祿以是為(wei) 差也。”鄭玄解釋說:“農(nong) 夫皆受田於(yu) 公,田肥墽有五等,收入不同也。庶人在官,謂府史之屬,官長所除,不命於(yu) 天子國君者。”(29)從(cong) 而補充說明了周代農(nong) 夫受田於(yu) 公,是根據土地質量的優(you) 劣而劃分等級的。又如關(guan) 於(yu) 士冠禮,賈公彥引鄭玄的《三禮目錄》說:“童子任職居士位,年二十而冠。主人玄冠朝服,則是於(yu) 諸侯。天子之士,朝服皮弁素積。古者四民世事,士之子恒為(wei) 士。冠禮於(yu) 五禮屬嘉禮,大、小《戴》及《別錄》此皆第一。”(30)這段話介紹了行士冠禮的年齡以及諸侯、天子行冠禮的服飾,還指出了冠禮在吉、凶、賓、軍(jun) 、嘉五禮之中屬於(yu) 嘉禮。除了“三禮”本身的注釋,鄭玄在其他經書(shu) 的箋注中也十分注重詮釋經文所涉及的禮製方麵的內(nei) 容。如據李鼎祚《周易集解》記載,鄭玄注《震》卦卦辭“震驚百裏,不喪(sang) 匕鬯”一句說:“雷發聲,聞於(yu) 百裏,古者諸侯之象,諸侯出教令,能警戒其國。內(nei) 則守其宗廟社稷,為(wei) 之祭主,不亡匕與(yu) 鬯也。人君於(yu) 祭之禮,匕牲體(ti) 薦鬯而已,其餘(yu) 不親(qin) 也。升牢於(yu) 俎,君匕之,臣載之。鬯,秬酒,芬芳條鬯,因名焉。”(31)這一卦辭表明的是諸侯的教令嚴(yan) 明,不廢祭祀之事。鄭玄針對其中所提到的祭祀用的匕和鬯加以注釋,詳細說明了古代祭祀之禮中二者的用途。

 

鄭玄對《尚書(shu) 》的注釋中也保存了十分珍貴的曆史資料。如《尚書(shu) ·盤庚》篇講的是盤庚遷殷的過程,關(guan) 於(yu) 盤庚遷殷的曆史原因,孔穎達引鄭玄注曰:“祖乙居耿後,奢侈逾禮,土地迫近山川,嚐圮焉。至陽甲立,盤庚為(wei) 之臣,乃謀徙居湯舊都。”此外,關(guan) 於(yu) 盤庚遷殷時民眾(zhong) 的生活狀態,鄭玄在《尚書(shu) 序》中注解說:“民居耿久,奢淫成俗,故不樂(le) 徙。”(32)再如,鄭玄在《尚書(shu) ·西伯戡黎》中注釋了商紂王的名號:“紂,帝乙之少子,名辛。帝乙愛而欲立焉,號曰受德,時人傳(chuan) 聲轉作紂也。”(33)這些都為(wei) 《尚書(shu) 》的記載補充了曆史資料。在《尚書(shu) 》經文之外,鄭玄還為(wei) 《尚書(shu) 大傳(chuan) 》作注,其中的內(nei) 容也可作為(wei) 考察曆史事實的資料。如《尚書(shu) 大傳(chuan) ·虞夏傳(chuan) 》:“維元祀,巡守四嶽八伯。”鄭玄注曰:“祀,年也。元年,謂月正元日舜假於(yu) 文祖之年也。巡,行也,視所守也。天子以天下為(wei) 守。堯始得羲、和,命為(wei) 六卿。其主春、夏、秋、冬者,並掌方嶽之事,是為(wei) 四嶽,出則為(wei) 伯。其後稍死,鴅吺、共工等代之,乃分置八伯。”(34)鄭玄在此考察了四嶽八伯的來曆,自堯命羲和時,有了四嶽;至鴅吺、共工等代羲和之職,才分別設置了八伯。

 

其次,鄭玄的箋注還從(cong) 曆史的角度對經傳(chuan) 的記載加以考辨,甚至提出質疑。如關(guan) 於(yu) 《詩經·小雅·十月之交》,《毛詩序》說:“大夫刺幽王也。”然而鄭玄認為(wei) 應當是諷刺厲王,是毛公作《詁訓傳(chuan) 》時“移其篇第,因改之耳”。他說:“《節》刺師尹不平,亂(luan) 靡有定。此篇譏皇父擅恣,日月告凶。《正月》惡褒姒滅周。此篇疾豔妻煽方處。又幽王時,司徒乃鄭桓公友,非此篇之所雲(yun) 番也,是以知然。”(35)鄭玄指出,前麵《節南山》和《正月》兩(liang) 篇都是刺幽王的,此篇從(cong) 內(nei) 容上看則與(yu) 前者不同;而且周幽王時,司徒為(wei) 鄭桓公友,而不是詩中所寫(xie) 的“番維司徒”。

 

而對於(yu) “三禮”,鄭玄更是注重以曆史事實來推斷、辨析禮製內(nei) 容。如關(guan) 於(yu) 曆史上的褅袷之禮的舉(ju) 行時間,儒者曆來眾(zhong) 說紛紜,鄭玄在《魯禮褅袷義(yi) 》中對此做了辨析,他說:

 

儒家之說禘袷也,通俗不同。或雲(yun) :歲袷終禘,或雲(yun) :三年一袷,五年再禘。學者競傳(chuan) 其聞,是用訩訩爭(zheng) 論,從(cong) 數百年來矣。竊念《春秋》者,書(shu) 天子諸侯中失之事,得禮則善,違禮則譏,可以發起是非,故據而述焉。從(cong) 其禘袷之先後,考其疏數之所由,而粗記注焉。魯禮,三年之喪(sang) 畢,則袷於(yu) 太祖,明年春禘於(yu) 群廟。僖也,宣也,八年皆有禘。袷祭,則《公羊傳(chuan) 》所雲(yun) “五年而再殷祭”,袷在六年明矣。《明堂位》曰“魯,王禮也”,以相準況,可知也。

 

因為(wei) 魯國作為(wei) 周公封地而行王室之禮,所以鄭玄以魯國禘袷之事來推斷王禮中褅袷禮的時間,根據《春秋》記載魯僖公、宣公八年皆有褅袷禮來印證“五年再褅”之說。可見,鄭玄對褅袷之禮的考辨是以史實為(wei) 基礎的。而且,皮錫瑞指出,在“三禮”之外,還有一些逸《禮》篇章,如《褅於(yu) 太廟》也記載了有關(guan) 褅袷之禮的情況,然而鄭玄並沒有采用,而是依據《春秋》,是因為(wei) 逸《禮》“大都單辭碎義(yi) ,實無關(guan) 宏旨”。由此也可以說明,與(yu) 空論經義(yi) 相比,鄭玄更注重經書(shu) 記載的禮製與(yu) 曆史事實的聯係。再如,《禮記·明堂位》記載:“凡四代之服、器、官,魯兼用之。是故魯,王禮也,天下傳(chuan) 之久矣,君臣未嚐相弑也,禮樂(le) 、刑法、政俗未嚐相變也。天下以為(wei) 有道之國,是故天下資禮樂(le) 焉。”鄭玄注:“王禮,天子之禮也。傳(chuan) ,傳(chuan) 世也。資,取也。此蓋盛周公之德耳。春秋時魯三君弑;又士之有誄,由莊公始;婦人髽而吊,始於(yu) 台駘。雲(yun) ‘君臣未嚐相弑,政俗未嚐相變’,亦近誣矣。”(36)《禮記·明堂位》稱魯國沒有弑君之事,禮樂(le) 、刑法、政俗也一直沿用王禮而沒有改變過。鄭玄則依據曆史上魯國弒君、變禮之事例對這一說法加以反駁,認為(wei) 《禮記》這樣記載是為(wei) 了稱讚周公之德,並不符合曆史事實。

 

三、今古文融通與(yu) 經籍箋注的曆史思想

 

鄭玄的經籍箋注除了保存了許多上古史史料,還反映出鄭玄對曆史發展的認識,其中包括他對天命王權思想的宣揚、對古史係統的構建以及對禮治思想的傳(chuan) 承等。鄭玄對這些曆史思想的闡發,同樣也充分體(ti) 現了他融通今古文經說的學術特點。

 

(一)調停聖王無父、有父二說以宣揚天命王權思想

 

天命王權思想是中國古代重要的曆史思想,其核心內(nei) 涵是宣揚王權天授,以天命來解釋王權的合法性。關(guan) 於(yu) 天命王權,先秦、秦漢時期的經學和史學文獻都有相關(guan) 記載和論述。就經學而言,今、古文經學都推崇天命王權思想,但二者觀點有所不同,其主要區別在於(yu) 對聖王降生的認識上,今文經學主張聖王無父感天而生,古文經學則認為(wei) 聖王有父而同祖。

 

鄭玄的經籍箋注也宣揚了天命王權的思想,尤其對於(yu) 聖王降生有較為(wei) 詳細的闡述。《詩經·大雅·生民》記載了周之先祖薑嫄履大人跡有孕而生後稷的事跡,其曰:“履帝武敏歆,攸介攸止。載震載夙,載生載育,時為(wei) 後稷。”《毛傳(chuan) 》稱:“履,踐也。帝,高辛氏之帝也。武,跡。敏,疾也。從(cong) 於(yu) 帝而見於(yu) 天,將事齊敏也。歆,饗。介,大也。攸止,福祿所止也。震,動。夙,早。育,長也。後稷播百穀以利民。”《毛傳(chuan) 》代表的是古文經學的觀點,雖然認為(wei) 薑嫄懷孕是天命所致,但又指出所謂帝是指高辛氏之帝,即暗示後稷為(wei) 高辛氏之子孫。而鄭玄《毛詩傳(chuan) 箋》中的解釋則更偏向於(yu) 今文經學聖王感生的觀點,他說:

 

帝,上帝也。敏,拇也。介,左右也。夙之言肅也。祀郊禖之時,時則有大神之跡,薑嫄履之,足不能滿。履其拇指之處,心體(ti) 歆歆然。其左右所止住,如有人道感己者也。於(yu) 是遂有身,而肅戒不複禦。後則生子而養(yang) 長,名之曰棄。舜臣堯而舉(ju) 之,是為(wei) 後稷。(37)

 

從(cong) 這段話可以看出,鄭玄認為(wei) 帝指的是上帝,而非高辛氏之帝,而且薑嫄正是因為(wei) 履“大神之跡”而感應有孕,最終生下後稷。

 

再如,《詩經·商頌·玄鳥》記載了商之先祖契的降生,對於(yu) 其中“天命玄鳥,降而生商”一句,《毛傳(chuan) 》解釋稱:“玄鳥,鳦也。春分,玄鳥降。湯之先祖有娀氏女簡狄,配高辛氏帝。帝率與(yu) 之祈於(yu) 郊禖而生契。故本其為(wei) 天所命,以玄鳥至而生焉。”鄭玄則注釋說:

 

降,下也。天使鳦下而生商者,謂鳦遺卵,有娀氏之女簡狄吞之而生契。為(wei) 堯司徒,有功,封商,堯知其後將興(xing) ,又錫其姓焉。自契至湯八遷始居亳之殷地而受命,國日以廣大芒芒然。湯之受命,由契之功,故本其天意。(38)

 

對比《毛傳(chuan) 》和鄭《箋》的解釋可以發現,《毛傳(chuan) 》以簡狄配高辛氏,認為(wei) 是簡狄與(yu) 帝高辛氏“祈於(yu) 郊禖”而生下了契,恰逢天降玄鳥,所以是“為(wei) 天所命”;而鄭玄采用了今文經《魯詩》的聖王感生說,認為(wei) 是簡狄吞玄鳥卵而生契,所以後世湯之受命是因為(wei) 其先祖契的降生就是本於(yu) 天命。

 

從(cong) 以上兩(liang) 個(ge) 例子可以看出,鄭玄雖為(wei) 古文經學家,在解釋商、周先祖降生時卻采納了今文詩學感生說。但是,關(guan) 於(yu) 聖王是否有父,鄭玄則是調停今、古文經學無父、有父兩(liang) 種聖王降生理論的。許慎在《五經異義(yi) 》中指出了三家詩和《公羊傳(chuan) 》等今文經與(yu) 古文經《左傳(chuan) 》對聖人降生的不同觀點,他以《堯典》“以親(qin) 九族”證明堯有九族,並非感天而生,從(cong) 而否定了聖王感生之說。鄭玄的《駁五經異義(yi) 》則說:

 

諸言感生得無父;有父則不感生。此皆偏見之說也。《商頌》曰:“天命玄鳥,降而生商。”謂娀簡吞鳦子生契,是聖人感生見於(yu) 經之明文。劉媼是漢太上皇之妻,感赤龍而生高祖,是非有父感神而生者也。且夫蒲盧之氣嫗煦桑蟲成為(wei) 己子,況乎天氣,因人之精,就而神之,反不使子賢聖乎?是則然矣,又何多怪。(39)

 

鄭玄以《玄鳥》篇的記載力證聖王感生確有其事,同時又指出漢高祖之母劉媼感赤龍而生高祖,從(cong) 而表明聖王有父亦可感生,二者並不矛盾。鄭玄對聖王無父、有父二說的調停體(ti) 現了他對今、古文經學的融合,皮錫瑞對此評述稱:“今文似奇而塙,古文似正而非。鄭《駁異義(yi) 》從(cong) 今文兼采古文聖人有父,以圓其說,其立意尤純正無弊。”(40)這種調停的做法早在司馬遷《史記》中就已有體(ti) 現,褚先生稱之“一言有父,一言無父,信以傳(chuan) 信,疑以傳(chuan) 疑,故兩(liang) 言之”,(41)而且鄭玄所舉(ju) 劉媼感赤龍而生漢高祖之事也出自《史記》。如果說司馬遷在《史記》中還隻是出於(yu) 傳(chuan) 信、傳(chuan) 疑的想法對無父、有父二說並錄之,鄭玄則更加明確地將兩(liang) 種說法相結合,從(cong) 而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今、古文經學在聖王降生問題上的矛盾。

 

(二)以五德、三統說構建古史係統

 

鄭玄在天命王權思想的基礎上構建了上古帝王政權傳(chuan) 承的譜係,並且運用五德終始說和三統說來解釋曆史變易的過程。

 

一方麵,鄭玄繼承了古文經學家劉歆的五德相生的古史係統。劉歆的五德終始說按照木火土金水五行相生的順序構建了自伏羲以來的帝王統緒,而鄭玄在《六藝論》中也是以五行相生闡述了古史的發展,其中寫(xie) 道:

 

遂皇之後,曆六紀九十一代,至伏羲,始作十言之教,以厚君民之別。

 

燧人在伏羲之前,凡六紀九十一代。

 

燧人至伏羲犧一百八十七代。

 

太昊帝包犧氏,姓風,蛇身人首,有聖德。燧人歿,伏羲皇生,其世有五十九姓。羲皇始序製作法度,皆以木德王也,製嫁取之禮,受龍圖,以龍紀官,故曰龍師。在位合一萬(wan) 一千一十二年。炎帝神農(nong) 氏,姓薑,人身牛首,有火瑞,即以火德王。有七世,合五百年也。

 

軒轅皇,姓公孫,二十五月而生,有珠衡日角之相。以土德王天下,建寅月為(wei) 歲首。生子二十五人,有十二姓。凡十三世,合治一千七十二年。夢受帝籙,遂與(yu) 天老巡河而受之,得《河圖》書(shu) 。師於(yu) 牧馬小童,拜廣成丈人於(yu) 崆峒山。(42)

 

鄭玄在此敘述了從(cong) 遂皇(即燧人氏)至黃帝的古史發展,與(yu) 劉歆的古史係統稍有不同的是,劉歆以伏羲為(wei) 古史開端,鄭玄則將古史追溯至更早的遂皇。但鄭玄對古史統緒的解說依據的還是劉歆五行相生的原則,即伏羲為(wei) 木德、神農(nong) 為(wei) 火德、黃帝為(wei) 土德。而且,鄭玄還列出了各朝所統治的世代之數,從(cong) 而豐(feng) 富了五德終始說的古史內(nei) 容。

 

對於(yu) 黃帝之後的帝王統緒,鄭玄在其他的經籍注釋中也有提及。例如,《周禮·春官·小宗伯》載:“兆五帝於(yu) 四郊,四望四類亦如之。”鄭玄注說:“五帝:蒼曰靈威仰,大昊食焉;赤曰赤熛怒,炎帝食焉,黃曰含樞紐,黃帝食焉;白曰白招拒,少昊食焉;黑曰汁光紀,顓頊食焉。黃帝亦於(yu) 南郊。”(43)《禮記·大傳(chuan) 》:“王者褅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鄭注:“凡……大祭其先祖所由生,謂郊祀天也。王者之先祖皆感太微五帝之精以生,蒼則靈威仰,赤則赤熛怒,黃則含樞紐,白則白招拒,黑則汁光紀,皆用正歲之正月郊祭之,蓋特尊焉。《孝經》曰‘郊祭後稷,以配天’,配靈威仰也。”(44)《孝經》:“昔者周公郊祀後稷,以配天。”鄭玄注:“後稷者,周公始祖。東(dong) 方青帝靈威仰,周為(wei) 木德,威仰木帝,以後稷配蒼龍精也。”(45)以上的這幾則注釋都是關(guan) 於(yu) 郊祀之禮的,鄭玄認為(wei) 郊祀是祭天之禮,以太昊、炎帝、黃帝、少昊、顓頊為(wei) 感天而生的五帝,所以祭祀五帝之所由生,即祭天。而根據鄭玄的注釋,五帝分別為(wei) 蒼、赤、黃、白、黑五色,恰好與(yu) 五德所尚之色相合,其統緒傳(chuan) 承也符合五行相生的原則。而且,鄭玄在《孝經注》中明確提出周為(wei) 木德,這與(yu) 劉歆五德終始說中的觀點也是一致的。

 

另一方麵,鄭玄對古史發展的認識也吸收了董仲舒的三統說的內(nei) 容。董仲舒的三統說以黑、白、赤三統循環來解釋朝代更迭,認為(wei) 凡受命稱王者必須改正朔,易服色。鄭玄在經籍注釋中引用了這種三統說。如《尚書(shu) ·堯典》載:“歲二月,東(dong) 巡狩,至於(yu) 岱宗,柴,望秩於(yu) 山川,遂覲東(dong) 後。協時月正日,同律度量衡。修五禮、五玉、三帛、二生、一死摯,如五器,卒乃複。”其中的“三帛”是祭祀時墊玉的絲(si) 織品,之所以有三種,鄭玄注釋稱:“高陽氏之後用赤繒,高辛氏之後用黑繒,其餘(yu) 諸侯用白繒。”孔穎達在《禮記注疏》中引鄭注並對此做了進一步說明:“如鄭此意,卻而推之,舜以十一月為(wei) 正,尚赤;堯以十二月為(wei) 正,尚白,故曰‘其餘(yu) 諸侯用白繒’。高辛氏以十二月(46)為(wei) 正,尚黑,故雲(yun) ‘高辛氏之後用黑繒’。高陽氏以十一月為(wei) 正,尚赤,故雲(yun) ‘高陽氏之後用赤繒’。”(47)參照孔穎達的話可以看出,鄭玄對“三帛”的注釋依據的正是黑、白、赤三統,其中高陽氏即顓頊,用赤統;高辛氏即帝嚳,用黑統;“其餘(yu) 諸侯”指《堯典》所載堯之諸侯,則堯用白統。鄭玄的這一解釋與(yu) 古文經說完全不同,《尚書(shu) 孔傳(chuan) 》稱:“三帛,諸侯世子執纁,公之孤執玄,附庸之君執黃”。陳喬(qiao) 樅在《今文尚書(shu) 經說考》中也指出:“考《史記正義(yi) 》先引馬融曰:三帛,三孤所執也。……馬以三帛為(wei) 三孤所執,此蓋《古文尚書(shu) 》說也。鄭君解三帛與(yu) 含文嘉誼同,是用今文家《尚書(shu) 》說。”(48)鄭玄不用古文經說而采納今文家《尚書(shu) 》說,可見他對這種三統循環的曆史變易學說是認同的。

 

而且,董仲舒的三統說還認為(wei) ,新王建朝後要封前二朝之後,並為(wei) 之保留舊有的製度,以與(yu) 新朝並存,這被稱為(wei) “存三統”(又稱“通三統”)。上文提到堯統治時的“高陽氏之後”與(yu) “高辛氏之後”即前朝後裔,所以他們(men) 還保留了舊朝的服色製度。關(guan) 於(yu) “通三統”,鄭玄在《駁五經異義(yi) 》中也有提及。許慎的《五經異義(yi) 》指出:

 

《公羊》說:存二王之後,所以通夫三統之義(yi) 。引《郊特牲》雲(yun) :“天子存二代之後,猶尊賢也。尊賢不過二代。”古《春秋左氏》說:周家封夏、殷二王之後以為(wei) 上公,封黃帝、堯、舜之後謂之三恪。

 

謹按:治《魯詩》丞相韋玄成、治《易》施犨等說,引《外傳(chuan) 》曰:“三王之樂(le) ,可得觀乎?”知王者所封三代而已。不與(yu) 《左氏》說同。

 

鄭玄則駁曰:

 

所存二王之後者,命使郊天,以天子之禮祭其始祖,受命之王自行其正朔服色,此之謂通夫三統。三恪,尊於(yu) 諸侯,卑於(yu) 二王之後。恪者,敬也。敬其先聖而封其後,與(yu) 諸侯無殊異,何得比夏、殷之後?(49)

 

一方麵,鄭玄在此解釋了“通三統”的內(nei) 涵,認為(wei) 受命之王當存二王之後,並以天子之禮祭祀其始祖。另一方麵,鄭玄沒有像許慎那樣完全否定《左傳(chuan) 》封三恪的說法,而是認為(wei) 三恪的地位低於(yu) 二王之後,“與(yu) 諸侯無殊異”。鄭玄的這一解釋,在今文經通三統的基礎上又糅合了古文經所載的三恪之說,可見他的古史觀念也具有今古文融通的特點。

 

(三)以禮製因革和同今古文禮製異說

 

鄭玄的《三禮注》在其經籍箋注的著作中有著突出的地位,其中所反映的禮治思想也是鄭玄曆史觀的重要內(nei) 容。鄭玄十分重視禮儀(yi) 在治國中的作用,認為(wei) “國以禮為(wei) 本”;(50)肯定“民知禮則易教。”(51)強調禮儀(yi) 製度的因革損益,從(cong) 曆史發展的角度看待禮製的演變。

 

首先,鄭玄強調了禮的產(chan) 生與(yu) 社會(hui) 曆史發展的密切關(guan) 係。例如,《禮記·禮運》中有對大同和小康兩(liang) 種社會(hui) 形態的描述,反映了社會(hui) 曆史的發展,同時也論述了禮的形成過程。對於(yu) 從(cong) “大道之行”的大同社會(hui) 到“大道既隱”的小康社會(hui) 的轉變,鄭玄注釋說:“以其違大道敦樸之本也,教令之稠,其弊則然。”他認為(wei) 大道隱沒之後,人們(men) 就失去了敦厚質樸的本質,需要繁多的教令來約束人的行為(wei) 。因此,在小康的社會(hui) 形態中,要“用禮義(yi) 以成治”,禮由此產(chan) 生。再如,《禮記·禮運》中寫(xie) 道:“夫禮之初,始諸飲食,其燔黍捭豚,汙尊而抔飲,蕢桴而土鼓,猶若可以致其敬於(yu) 鬼神。”鄭玄進而解釋說:“言其物雖質略,有齊敬之心,則可以薦羞於(yu) 鬼神,鬼神饗德不饗味也。中古未有釜、甑、釋米捭肉,加於(yu) 燒石之上而食之耳。今北狄猶然。汙尊,鑿地為(wei) 尊也。抔飲,手掬之也。蕢讀為(wei) 凷,聲之誤也。凷,堛也謂摶土為(wei) 桴也。土鼓,築土為(wei) 鼓也。”(52)從(cong) 鄭玄的注釋中可以看出,禮最初的形式是十分質樸的,祭祀鬼神時,重要的是要有敬畏之心,而非禮的外在形式。遠古社會(hui) 物質匱乏,隻能用最為(wei) 原始、簡單的器物來舉(ju) 行禮儀(yi) 活動。鄭玄還以當時之北狄的生活狀態來比擬遠古社會(hui) ,由此也可以看出他對禮的本質以及禮與(yu) 社會(hui) 發展的認識。

 

其次,鄭玄在經籍箋注中注重對古今禮製因革損益的闡釋。張舜徽先生對此指出:“鄭氏注書(shu) ,每遇名物禮俗,輒好推原本始,常雲(yun) ‘古者’以稽述之”;(53)“複好舉(ju) 漢時語言、習(xi) 俗、禮製、器物以證說古義(yi) ,每言‘如今’以比況之”。(54)例如,《禮記·禮運》中說:“作其祝號,玄酒以祭,薦其血毛,腥其俎,孰其殽,與(yu) 其越席,疏布以冪,衣其浣帛,醴醆以獻,薦其燔炙,君與(yu) 夫人交獻,以嘉魂魄,是謂合莫。”鄭玄注:“此謂薦上古中古之食也。《周禮》祝號有六:‘一曰神號,二曰鬼號,三曰祗號,四曰牲號,五曰號,六曰幣號。’號者,所以尊神顯物也。腥其俎,謂豚解而腥之,及血毛,皆所以法於(yu) 大古也。孰其殽,謂體(ti) 解而爓之。此以下皆所法於(yu) 中古也。越席,翦蒲席也。冪,覆尊也。浣帛,練染以為(wei) 祭服。嘉,樂(le) 也。莫,虛無也。《孝經說》曰:‘上通無莫。’”鄭玄認為(wei) ,《禮運》的這段話寫(xie) 的是祭禮之中效法於(yu) 上古、中古之禮的內(nei) 容,其中的祝號、腥其俎、孰其殽、越席、浣帛等儀(yi) 式采用的都是最原始的器物,以此來表現禮之質樸、敬畏的本質。而《禮運》篇接下來又說:“然後退而合亨,體(ti) 其犬豕牛羊,實其簠簋、籩豆、鉶羹。祝以孝告,嘏以慈告,是謂大祥。此禮之大成也。”鄭玄指出,這一段話提到的祭禮所獻的食物,均為(wei) 今世之食。他說:“此謂薦今世之食也。體(ti) 其犬豕牛羊,謂分別骨肉之貴賤,以為(wei) 眾(zhong) 俎也。祝以孝告,嘏以慈告。各首其義(yi) 也。祥,善也,今世之食,於(yu) 人道為(wei) 善也。”(55)

 

關(guan) 於(yu) 古今禮製的差異,鄭玄特別關(guan) 注夏、商、周三代之禮的演變。如《禮記·王製》說:

 

天子之田方千裏,公侯田方百裏,伯七十裏,子男五十裏,不能五十裏者,不合於(yu) 天子。附於(yu) 諸侯曰附庸。天子之三公之田視公侯,天子之卿視伯,天子之大夫視子男,天子之元士視附庸。

 

《王製》篇中的這段話寫(xie) 的是自天子至公、侯、伯、子、男,根據爵位的不同,所擁有的土地也有差別。鄭玄的注釋首先考察了夏、商、周乃至春秋爵位製度的演變,在這一演變過程中,禮製既有因襲,也有損益。他注釋稱:“此地,殷所因夏爵三等之製也。殷有鬼侯、梅伯,春秋變周之文,從(cong) 殷之質,合伯子男以為(wei) 一,則殷爵三等者:公、侯、伯也。異畿內(nei) 謂之子。”(56)殷商延續了夏代的三等爵製,設公、侯、伯,而周初更立五等爵位,增設子、男。鄭玄還指出了這一禮製變化具有質文遞變的特點:殷商為(wei) 質,周代為(wei) 文,而春秋時期又改變周代之文,依從(cong) 商代質的禮儀(yi) 製度。

 

值得注意的是,鄭玄對《禮記·王製》這段話的注釋還表明他想要盡力融合作為(wei) 古文的《周禮》和今文的《禮記》對禮製的不同記載。《周禮·地官·大司徒》記載:“諸公之地,封疆方五百裏,其食者半;諸侯之地封疆方四百裏,其食者三之一;諸伯之地,封疆方三百裏,其食者參之一;諸子之地,封疆方二百裏,其食者四之一;諸男之地,封疆方百裏,其食者四之一。”(57)可以看出,《周禮》所記公、侯、伯、子、男之封地大小明顯大於(yu) 《禮記》所載。於(yu) 是,鄭玄注釋稱:

 

周武王初定天下,更立五等之爵,增以子、男,而猶因殷之地,以九州之界尚狹也。周公攝政致大平,斥大九州之界,製禮成武王之意,封王者之後為(wei) 公,及有功之諸侯。大者地方五百裏,其次侯四百裏,其次伯三百裏,其次子二百裏,其次男百裏。所因殷之諸侯,亦以功黜陟之。其不合者,皆益之地為(wei) 百裏焉。(58)

 

鄭玄認為(wei) ,《禮記》所載封地較小,是因為(wei) 周初武王分封時,是“因殷之地”,當時所統轄的九州之地還是比較狹小的;而到了周公攝政時,統治範圍擴大了,所以周公作《周禮》所規定分封的土地也就增多了。對此,皮錫瑞還以齊、魯二國的封地為(wei) 例對鄭玄的說法加以印證,指出根據《史記》記載,齊、魯二國的封地從(cong) 武王始封至周公、成王之時均有擴大。(59)雖然學者對於(yu) 鄭玄的這一解釋是否真的符合曆史事實也有質疑,(60)但從(cong) 鄭玄注釋的特點來看,至少可以說明兩(liang) 點:其一,鄭玄試圖以禮製的因革來彌合今、古文經說的差異;其二,鄭玄對禮製因革的闡釋反映出他對曆史發展的認識,說明他較為(wei) 自覺地從(cong) 曆史的角度來看待禮製的演變。

 

綜上所述可知,鄭玄的經籍箋注彰顯了今古文融通的經學學術特點。鄭玄經籍箋注具有豐(feng) 富的史料價(jia) 值,這與(yu) 他的重視名物訓詁和史實考辨的古文經學立場密切相關(guan) ;鄭玄經籍箋注蘊含的曆史思想,如關(guan) 於(yu) 聖王無父與(yu) 有父的天命王權思想、五德與(yu) 三統的曆史發展思想以及和同今古文禮製異說的禮治思想等,都具有明顯的融通今古文經學的思想特點。

 

注釋:
 
①關於鄭玄的經籍箋注特點及其經學成就,代表性的研究論著主要有張舜徽:《鄭學叢著》,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5年;楊天宇:《鄭玄三禮注研究》,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8年;史應勇:《鄭玄經學三論》,《四川大學學報》2004年第3期;邊家珍:《鄭玄經學的特色及評價問題》,《理論學刊》2005年第8期;鄭子良:《三禮及詩經箋注之史學研究》,北京大學博士論文,2011年,等。
 
②《後漢書》卷七十九上《儒林列傳》,北京:中華書局,1965年,第2545、2546頁。
 
③皮錫瑞:《經學曆史》七《經學統一時代》,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第148頁。
 
④《後漢書》卷三十六《賈逵傳》,第1235頁。
 
⑤皮錫瑞:《駁五經異義疏證自序》,北京:中華書局,2014年,第267頁。
 
⑥皮錫瑞:《經學曆史》七《經學統一時代》,第148頁。
 
⑦皮錫瑞:《駁五經異義疏證自序》,第267頁。
 
⑧關於東漢古文經學的通學特點,以往的學者多有論述。如王葆玹指出,“古文經學乃是通學”,古文經學家劉歆、賈逵、馬融、鄭玄等人都以“通人”著稱。見王葆玹:《今古文經學新論》,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7年,第149-153頁。再如,楊天宇認為東漢今、古文經學的融合,“主要由古文經學大師來完成”。見楊天宇:《鄭玄三禮注研究》,第42頁。
 
⑨《後漢書》卷三十五《鄭玄傳》,第1208頁。
 
⑩《後漢書》卷三十五《鄭玄傳》,第1212頁。
 
(11)皮錫瑞:《經學曆史》五《經學中衰時代》,第142頁。
 
(12)張汝霖:《學詩毛鄭異同箋》卷十四《大雅·文王之什下十二條》,《續修四庫全書》本,第71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130頁。
 
(13)《詩經·周南·汝墳》,載《十三經注疏》(全二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283頁。
 
(14)王先謙:《詩三家義集疏》卷一《汝墳》,吳格校,北京:中華書局,1987年,第56頁。
 
(15)《儀禮·士冠禮》,載《十三經注疏》(全二冊),第946-947頁。
 
(16)胡承珙:《儀禮古今文疏義》卷一《士冠禮》,《續修四庫全書》本,第91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499頁。
 
(17)段玉裁:《儀禮漢讀考》卷一《士冠禮》,《清經解》本,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1988年,第225頁。
 
(18)皮錫瑞:《駁五經異義疏證》卷四,第359頁。
 
(19)《公羊傳·宣公元年》何休解詁,載《十三經注疏》下,第2277頁。
 
(20)《後漢書》卷三十五《鄭玄傳》,第1208頁。
 
(21)皮錫瑞:《經學曆史》五《經學中衰時代》,第151頁。
 
(22)皮錫瑞:《經學曆史》五《經學中衰時代》,第149-151頁。
 
(23)鄭玄:《毛詩譜序》,載《十三經注疏》(全二冊),第262、263頁。
 
(24)鄭玄:《毛詩譜·周南召南譜》,載《十三經注疏》(全二冊),第264頁。
 
(25)鄭玄:《毛詩譜·魯頌譜》,載《十三經注疏》(全二冊),第608頁。
 
(26)《詩經·王風·揚之水》,載《十三經注疏》(全二冊),第331頁。
 
(27)《詩經·邶風·擊鼓》,載《十三經注疏》(全二冊),第299頁。
 
(28)《禮記·禮器》,載《十三經注疏》(全二冊),第1435頁。
 
(29)《禮記·王製》,載《十三經注疏》(全二冊),第1322頁。
 
(30)《儀禮·士冠禮》,載《十三經注疏》(全二冊),第945頁。
 
(31)李鼎祚:《周易集解》卷十《震》鄭玄注,北京:中華書局,1985年,第250頁。
 
(32)《尚書·商書·盤庚》,載《十三經注疏》(全二冊),第168頁。
 
(33)《尚書·商書·西伯戡黎》,載《十三經注疏》(全二冊),第177頁。
 
(34)皮錫瑞:《尚書大傳疏證》卷二《虞夏傳》鄭玄注,載《皮錫瑞集》,長沙:嶽麓書社,2012年,第817頁。
 
(35)《詩經·小雅·十月之交》,載《十三經注疏》(全二冊),第445頁。
 
(36)《禮記·明堂位》,載《十三經注疏》(全二冊),第1492頁。
 
(37)《詩經·大雅·生民》,載《十三經注疏》(全二冊),第528頁。
 
(38)《詩經·商頌·玄鳥》,載《十三經注疏》(全二冊),第622-623頁。
 
(39)鄭玄:《駁五經異義》卷六,載皮錫瑞《駁五經異義疏證》,第474頁。
 
(40)皮錫瑞:《駁五經異義疏證》,第475頁。
 
(41)《史記》卷十三《三代世表》附錄,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第505頁。
 
(42)鄭玄:《六藝論·書論》,載《皮錫瑞集》,第1089、1092、1093、1096-1097頁。
 
(43)《周禮·春官·小宗伯》,載《十三經注疏》(全二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766頁。
 
(44)《禮記·大傳》,載《十三經注疏》(全二冊),第1506頁。
 
(45)鄭玄:《孝經注》,載《皮錫瑞集》,第717頁。
 
(46)“十二月”當作“十三月”,據《十三經注疏》校勘記:“閩監毛本同浦鏜雲三誤二。”
 
(47)《禮記·檀弓上》孔穎達疏引鄭玄注《尚書》,載《十三經注疏》(全三冊),第1276頁。
 
(48)陳喬樅:《今文尚書經說考》卷一《堯典》,《續修四庫全書》本,第49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110頁。
 
(49)鄭玄:《駁五經異義》卷八,載皮錫瑞《駁五經異義疏證》,第533頁。
 
(50)《禮記·冠義》,載《十三經注疏》(全三冊),第1679頁。
 
(51)《禮記·禮運》,載《十三經注疏》(全三冊),第1415頁。
 
(52)《禮記·禮運》,載《十三經注疏》(全三冊),第1415頁。
 
(53)張舜徽:《鄭學叢著·鄭氏經注釋例》,武漢:華中師範大學出版社,2005年,第79頁。
 
(54)張舜徽:《鄭學叢著·鄭氏經注釋例》,第82頁
 
(55)《禮記·禮運》,載《十三經注疏》(全三冊),第1417頁。
 
(56)《禮記·王製》,載《十三經注疏》(全三冊),第1322頁。
 
(57)《周禮·地官·大司徒》,載《十三經注疏》上,第704頁。
 
(58)《禮記·王製》,載《十三經注疏》(全三冊),第1322頁。
 
(59)參見皮錫瑞:《經學通論》三《三禮》,北京:中華書局,1954年,第54頁。
 
(60)楊天宇認為,鄭玄此處對今、古文經說的調和純屬臆說,因為《周禮》和《王製》並不能確切地記載周代的禮製,更不可能反映夏、商二代之禮。見楊天宇《鄭玄三禮注研究》,第165頁。

 

責任編輯:近複

 

微信公眾號

伟德线上平台

青春儒學

民間儒行